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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关于会计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一直良好,但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经营压力增大。

为了逃避税收,公司负责人李某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虚构业务,非法逃税。

二、案件经过2019年,某税务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疑点,随即对该公司进行深入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虚开发票: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开具大量虚开发票,用于抵扣实际业务中应纳税额。

2. 逃税:通过虚开发票,公司减少了实际应纳税额,逃避了相应的税款。

3. 漏税:公司未按规定申报税款,存在漏税行为。

在调查过程中,公司负责人李某承认了上述违法行为,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三、法律分析1. 违法行为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缴纳税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逃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逃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本案中,某公司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逃避了相应的税款,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某公司逃税数额较大,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分析1. 虚开发票行为的危害虚开发票行为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同时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法律风险。

本案中,某公司通过虚开发票逃避税款,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还可能对公司的长远发展造成影响。

2. 会计人员在防范虚开发票中的作用会计人员在企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防范虚开发票行为的重要力量。

会计法律典型案例分析(3篇)

会计法律典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间的商业活动日益频繁,会计信息失真、虚开发票等问题逐渐凸显。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会计违法行为。

本文将以某企业虚开发票案为例,对会计法律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自成立以来,该公司一直存在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间,通过虚构业务、伪造合同等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余份,涉及金额达5000余万元。

在税务机关调查过程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1)虚开发票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开发票。

本案中,某企业通过虚构业务、伪造合同等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反了上述规定。

(2)偷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行为。

本案中,某企业虚开发票,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属于偷税行为。

(3)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本案中,税务机关对某企业作出了以下处罚:①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税款;②处所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③对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分别处以有期徒刑和拘役。

2. 案例启示(1)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发票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监督,防止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2)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企业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3)加强税收征管。

税务机关应加大对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案例以某公司财务造假事件为背景,通过对该事件的深入分析,揭示会计法律制度在防范和打击财务造假方面的作用与不足。

二、案例概述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该公司凭借其强大的销售业绩和良好的口碑,迅速发展成为当地知名的房地产企业。

然而,在2013年,某公司被曝出涉嫌财务造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经调查,某公司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隐瞒费用等手段,虚报利润总额达数亿元。

该公司财务造假事件涉及面广,涉及多家银行、供应商和客户,给我国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危害。

三、案例分析1. 会计法律制度在防范财务造假方面的作用(1)会计准则的规范作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防范财务造假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本案例中,某公司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虚构交易、虚增收入,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2)会计监督机制的保障作用我国《会计法》规定了会计监督机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对财务造假行为进行预防和发现。

在本案例中,某公司内部会计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未能有效发现和制止财务造假行为。

(3)法律责任追究的震慑作用我国《会计法》对财务造假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在本案例中,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财务造假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2. 会计法律制度在防范财务造假方面的不足(1)会计准则的滞后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环境不断变化,会计准则的滞后性日益凸显。

在本案例中,某公司利用会计准则的滞后性,虚构交易、虚增收入,逃避了法律制裁。

(2)会计监督机制的缺失我国部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财务造假行为难以发现和制止。

在本案例中,某公司内部会计监督机制形同虚设,为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

利用会计案例说法律(3篇)

利用会计案例说法律(3篇)

第1篇引言:会计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不仅涉及到财务数据的记录、汇总和分析,还与法律紧密相连。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会计案例常常反映出法律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会计案例,探讨法律在财务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案例一:虚开发票逃税案案例简介:某公司为逃避税收,与供应商串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巨大。

税务部门经调查取证,依法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法律分析:1. 税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采取虚假记账、虚开发票等手段逃避税款。

2. 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虚列、隐瞒收入和费用。

3. 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逃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结论:此案例表明,法律在财务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企业必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如实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案例二: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巨亏案例简介:某上市公司因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被监管部门查处。

经调查,公司部分高管涉嫌挪用公款、伪造财务报表等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1. 会计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

2. 证券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依法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结论:此案例说明,法律在财务管理中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维护投资者权益。

会计法律体系案例及分析(3篇)

会计法律体系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法律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会计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一起真实的会计法律案件为例,对会计法律体系进行案例分析,旨在揭示会计法律体系在实践中的应用,以及对企业、会计人员和监管机构的启示。

二、案例背景某市一家知名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在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中,涉嫌虚构收入、虚增利润。

经审计,甲公司2016年度虚构收入5000万元,虚增利润1000万元。

该事件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经过调查,甲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案例过程1. 审计发现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在审计过程中被发现存在重大疑点。

审计师在核对甲公司销售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凭证时,发现甲公司存在虚构收入、虚增利润的情况。

2. 监管部门介入审计师将甲公司的问题报告给了当地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甲公司进行深入调查。

3. 调查结果经过调查,甲公司承认虚构收入、虚增利润的事实。

甲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被依法处罚。

4.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同时,甲公司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

四、案例分析1. 会计法律体系在实践中的应用(1)甲公司虚构收入、虚增利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表明会计法律体系在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监管部门介入调查,体现了会计法律体系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的作用。

2. 对企业、会计人员和监管机构的启示(1)企业应严格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会计人员应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职业道德意识,严格执行会计准则,抵制违法行为。

(3)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中国会计法律制度案例(3篇)

中国会计法律制度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财务管理日益受到重视。

然而,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不惜采取财务造假手段,误导投资者和市场。

本文将以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为例,分析中国会计法律制度在此事件中的应对措施及启示。

二、事件概述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自上市以来,公司业绩稳步增长,成为业内知名企业。

然而,2010年,公司被爆出财务造假,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具体造假手段包括虚增收入、隐瞒成本、虚构合同等。

三、造假手段及后果1. 虚增收入: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销售收入数十亿元。

这使得公司在财报中呈现出较高的盈利能力,误导投资者。

2. 隐瞒成本:公司通过虚增成本、推迟确认成本等方式,降低利润总额。

这使得公司净利润在财报中呈现出较高的水平,进一步误导投资者。

3. 虚构合同:公司通过虚构合同、伪造发票等方式,虚增合同金额,从而虚增应收账款。

这使得公司在财报中呈现出较高的资产规模,进一步误导投资者。

财务造假事件曝光后,公司股价暴跌,投资者利益受损。

同时,公司面临监管部门调查、诉讼赔偿等一系列风险。

四、中国会计法律制度应对措施1. 监管部门介入: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立即介入调查,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

2. 会计准则修订:针对此次事件,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强化了会计信息质量,明确了财务造假的认定标准。

3. 严厉处罚:监管部门对涉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市场禁入等措施。

4. 强化信息披露: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防止财务造假事件再次发生。

五、案例启示1. 会计法律制度需不断完善:此次事件暴露出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在监管、处罚等方面的不足,需要不断完善。

2.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财务造假事件的发生,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关。

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养,是预防财务造假的关键。

会计法律制度典型案例(3篇)

会计法律制度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非法虚开发票,涉及金额巨大。

此案于2019年被当地税务局和公安机关联合查处,成为我国近年来较为典型的会计法律制度违规案例。

二、违法事实1. 虚开发票XX公司在2015年至2018年间,为了虚增收入、逃避税收,与多家供应商签订了虚假购销合同,并向供应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查实,虚开发票金额累计达到2.5亿元。

2. 伪造财务凭证XX公司在财务核算过程中,伪造了大量的原始凭证,包括购销合同、入库单、出库单等,以掩盖虚开发票的事实。

这些伪造的凭证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严重扰乱了会计核算秩序。

3. 隐瞒收入XX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部分销售收入,以减少应纳税额。

经查实,隐瞒的销售收入金额达到1亿元。

4. 虚报成本XX公司在财务报表中,虚报了大量的成本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等,以降低利润总额。

经查实,虚报的成本费用金额达到5000万元。

三、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XX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追究以下法律责任:1. 税务机关对XX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追缴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1.5亿元;(2)没收违法所得2000万元;(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2. 会计主管部门对XX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案例分析1. 虚开发票的严重性虚开发票是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行为,不仅扰乱了税收秩序,还损害了国家利益。

本案中,XX公司虚开发票金额巨大,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

2. 伪造财务凭证的危害伪造财务凭证是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利益,还可能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

本案中,XX公司伪造财务凭证,掩盖了虚开发票的事实,严重扰乱了会计核算秩序。

会计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会计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人数众多。

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经营状况逐渐恶化,出现严重的财务问题。

经审计发现,该公司存在严重的会计违法行为,涉及虚报收入、隐瞒成本、非法避税等问题。

二、案例分析1. 虚报收入根据审计报告,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开发票等手段虚报收入。

具体表现为:(1)虚构销售合同: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供应商串通,虚构销售合同,将销售收入计入当期收入。

(2)虚开发票: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供应商串通,虚开发票,将虚开发票的销售收入计入当期收入。

(3)隐瞒退货: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供应商串通,隐瞒退货情况,将退货后的销售收入计入当期收入。

2. 隐瞒成本根据审计报告,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列成本、虚报支出等手段隐瞒成本。

具体表现为:(1)虚列成本: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供应商串通,虚列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降低当期利润。

(2)虚报支出:公司内部人员通过虚报招待费、差旅费等支出,降低当期利润。

3. 非法避税根据审计报告,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转移利润、虚列费用等手段非法避税。

具体表现为:(1)转移利润:公司内部人员通过将利润转移至关联公司,降低该公司在我国的纳税基数。

(2)虚列费用:公司内部人员通过虚列广告费、研发费用等费用,降低该公司在我国的纳税基数。

三、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如实申报纳税,不得有隐瞒、虚报、伪造、变造、故意少报、漏报等违法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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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中国法律案例大全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1、乙企业会计主管离任,由李某接任。

李某接任后其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故安排其女儿任出纳。

因财务人员较少,乙企业未设立会计档案机构,李某要求出纳兼管会计档案。

一天,反贪局到乙企业调查上任会计主管经济问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得到李某同意后,将部分记账凭证和数本账册借给反贪局。

由于记账凭证太多,李某要求财会人员将保存满10 年的会计凭证销毁。

问:(1)李某的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李某能否安排其任出纳?为什么?(2)出纳能否兼管会计档案?(3)会计档案能否借给反贪局?(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凭证应保留多少年才能销毁?2、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2005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

2005 年8 月,产品转型急需外购一批原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 万元。

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 万元空头转账支票。

2006年2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时,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名章,厂长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哪些单位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转账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是多少?(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签章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2005 年10 月10 日,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在办理报销工作中,收到二张乙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均有更改现象:其中一张发票更改了用途,另一张发票更改了金额。

两张发票均盖有乙公司的单位印章。

张某全部予以报销。

要求: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均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4、2005年4月,A公司发生如下事项:(1)会计王某休病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70 元。

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项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 A 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A 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如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A 公司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5、2004 年10 月10 日,甲公司收到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

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6天力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李某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离岗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李某在负责会计档案工作后,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科将已结账的到期会计档案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李某自行销毁。

年度,财政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会计李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在会计工作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

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李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长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已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销毁会计档案是否符合规定?(2)公司负责人是否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原会计李某的说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7、1.振光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2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1)1月21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做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公司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

(2)3月5日,公司会计科一名档案管理人员生病临时交接工做,胡某委托单位出纳员李某临时保管会计档案。

(3)4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做为报销凭证。

(4)5月2日,公司会计科科长退休。

公司决定任命自参加工做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做的办公室副主任王某为会计科科长。

(5)6月30日,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

(6)12月1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盖章后报出。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2)该公司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3)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4)该公司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6)该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8、西洋有限公司王经理任职期间经营业绩不理想,眼看任职期满难以完成利润考核指标。

王经理找到唐主管会计,授意唐主管会计改善经营业绩。

唐心想:王经理上任后对自己委以重任,应该帮他渡过这一关。

为此,唐主管会计将明年销售合同提早“发货”,提早开具销售发票,并确认收入。

有了这笔“提前收入”的支撑,便超额完成了利润考核指标。

根据会计法规回答下列问题:(1)西洋有限公司唐主管会计提早确认收入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西洋有限公司唐主管会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由哪个部门执法?(3)西洋有限公司王经理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由哪个部门执法?9、小A 与小 D 是应届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生,在人才招聘会上同时应聘广东长江科技有限公司的会计职位。

经过激烈的初试、复试后,两人均进入了最后的面试阶段。

财务经理对小 A 、小D 面试的表现都十分满意,真是难以取舍!在等待通知期间,小 A 、小D 分别接到财务经理的来电:“单位的出纳休产假三个月,担任会计时同意兼任出纳吗?” 小 A 说“没问题!年青人应该在实践工作中多锻炼。

”而小 D 说“不合适吧,会计不可以兼任出纳,经理还是另做安排好。

”请回答:(1)广东长江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应录取小A还是小D ?为什么?( 2) 请列出四对不相容职务岗位。

( 3) 这案例对会计从业人员有什么启发?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参考答案1 、答:( 1 )李某不能安排其女儿任出纳。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李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显然不能让其女儿出任本单位的出纳。

( 2 )出纳不能兼管会计档案。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遵循相互牵制的原则。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3 )会计档案不能出借给反贪局。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应保留15 年才能销毁。

2、答:( 1 )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

因会计科长王某系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会计法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

人事科长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不能负责监交工作。

( 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和供货方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

银行处罚的金额为15000元(3000000x5%),供货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为6000( 300000x2%)。

(3)该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手续不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3、答: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所以第一张发票是可以报销的。

原始凭证的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所以第二张发票不能报销,必须重新开具。

4、 ( 1)A公司让出纳李某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全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A 公司对处理边角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以外另立账册的,是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即常说的账外账,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应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0000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2000元以上20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答:(1)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能给复印件。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不正确。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6答:(1)公司销毁会计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鉴销。

(2)公司负责人对会计作假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李某的说法不正确。

根据《会计法》规定,移交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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