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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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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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 “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 “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 “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 “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 “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6) “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

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1. 引言2. 合同签署双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应由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之间签署。

建设单位应是合法注册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监理机构应是具备相应监理资质和工作经验的机构。

3. 合同内容3.1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部分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名称、监理机构名称等基本信息。

3.2 合同目的和范围合同目的和范围部分应明确工程监理的目的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合同约定的其他任务等。

3.3 服务内容和标准服务内容和标准部分应详细列明监理机构需要提供的具体服务和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实施监督、施工图设计审核、施工合同执行监督等。

3.4 服务期限和工作时间服务期限和工作时间部分应明确监理机构需要履行的服务期限和工作时间要求。

3.5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部分应明确监理机构的报酬和支付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报酬支付的阶段性分期,以及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3.6 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变更和解除部分应明确双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3.7 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部分应明确监理机构对于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和相关信息的归属及保密要求。

3.8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部分应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责任的承担和争议解决的途径。

3.9 其他条款其他条款部分可以根据具体需要添加其他相关条款。

4. 合同生效和解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应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解释和执行。

5. 结论。

最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标准2024年通用

最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标准2024年通用

最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标准2024年通用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各方信息:甲方:(全称)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全称)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建设工程项目的业主,乙方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理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全称)1.2 工程地点:1.3 工程规模:1.4 工程投资估算:1.5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6 工程监理范围:二、监理服务内容2.1 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方案的合理性、施工进度的合规性;(2)工程质量的符合性、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3)工程投资的控制性、合同履行的情况;(4)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工程款的支付;(5)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合规性。

2.2 乙方应向甲方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详细汇报。

2.3 乙方应在发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时,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2.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加工程项目的各类会议,并提供专业意见。

三、监理服务期限3.1 乙方的监理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四、监理服务质量4.1 乙方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4.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监理服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4.3 乙方应保持监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监理人员。

4.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监理人员的简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5.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监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正规范本(通用版)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正规范本(通用版)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1. 合同概述本合同是由甲方(建设工程的委托人)与乙方(建设工程的监理人)就委托乙方监理甲方的建设工程项目而订立的合同。

本合同旨在规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2. 合同条款2.1 项目信息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2.2 委托监理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监理工程内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验;•施工进度的监控和管理;•施工方案的审批;•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其他与建设工程监理相关的工作。

2.3 监理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监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费用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2.4 监理义务乙方应遵守监理义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理,并保证监理工作符合建设工程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并整改质量问题;•监督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时竣工;•审批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要求;•审核工程变更和索赔申请,保证变更和索赔合理合法;•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及时向甲方提供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的监理报告。

2.5 甲方责任甲方应遵守责任:•向乙方提供建设工程的相关资料、文件和图纸,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协助乙方履行监理职责,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及时支付乙方的监理费用;•对乙方提供的监理报告进行及时确认。

2.6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进行保密,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律法规规定,否则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建设工程监理标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标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标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甲方(业主):________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________(工程项目名称)的建设,为保证该工程按质按量完成,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监理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目的与范围本合同旨在规范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行为,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顺利完成。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审核、施工过程监督、质量安全检查、进度控制以及成本管理等。

二、监理职责与权利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甲方的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乙方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施工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并有权参与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等相关事务的处理。

三、业主职责与义务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保障乙方能够顺利开展监理工作。

同时,甲方应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并协助解决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费用与支付方式监理费用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及监理工作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通常包括预付款、进度款以及竣工后的尾款等。

五、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情形及责任承担方式应在合同中详细列明。

六、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合同中还应包括对保密条款、知识产权、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的规定,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八、合同生效与期限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全部监理费用之日止。

九、附件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工程概况、监理细则、费用支付计划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签字页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副本交换完成后,双方代表应在每份合同上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

2024年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范本(3篇)

2024年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范本(3篇)

2024年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范本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_____工程地点:_____工程规模:_____总投资:_____监理范围:_____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____份,各执____份。

业主:(签章):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地址:_____ 地址:_____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帐号:_____ 帐号:_____邮编:_____ 邮编:_____电话:_____ 电话: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签于:_____ 签于:_____2024年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范本(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甲方:(委托方)地址:电话:传真:组织机构代码:乙方:(监理方)地址:电话:传真:组织机构代码:鉴于甲方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并希望乙方承担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

为明确双方的权益与义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监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项目1. 项目名称:2. 工程地点:3.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第二条委托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合同所明确的工程建设监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监督并指导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2)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4)审核工程施工方案、计划和组织设计;(5)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质量验收;(6)协助甲方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7)提供工程建设监理报告,按时向甲方提交监理文件。

202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缔约方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第二条监理范围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监理机构,负责对甲方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任务和目标1.监理任务:乙方的监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图纸的审核、对施工合同的审核、对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对施工过程的全程监督、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对工程竣工和交付的验收等工作。

2.监理目标:乙方的监理目标是确保建设工程按照合同约定、设计要求、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安全、合规完成。

第四条建设工程信息提供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建设工程信息:–工程基本情况介绍–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单位资格证书–相关建设工程许可证件2.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章监理报告和资料第五条监理报告和资料的提交1.乙方在监理期间应定期向甲方提交监理报告。

2.监理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汇报–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特殊问题和风险提示3.监理报告应在每次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得到甲方的确认。

第六条监理资料的保存1.乙方应妥善保存相关监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监理报告、工程图纸、检测报告等。

2.监理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第七条乙方工作记录1.乙方应妥善保管和记录监理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状况。

2.监理记录应详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提交给甲方。

第三章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第八条监理费标准1.双方约定监理费用为建设工程总造价的百分比。

2.监理费用计算的基础为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

3.监理费用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监理费支付1.监理费应按照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支付。

2.监理费支付应及时、足额。

第四章违约和争议解决第十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如一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停止违约行为。

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公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理合同合同编号: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监理人员名单: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兹经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本监理合同,共同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建设工程监理。

第一条合同目的和范围1.1 合同目的:本监理合同旨在约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委托的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保障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进度和费用,并提供相关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1.2 合同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的监理工作。

第二条合同义务及权利2.1 监理单位的义务和权利:2.1.1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2.1.2 监理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必要的监理意见和处理要求,建设单位应积极响应并予以执行;2.1.3 监理单位有义务保守建设单位及分包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并对获取的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进行妥善保管;2.1.4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时收取监理费,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和报表。

2.2 建设单位的义务和权利:2.2.1 建设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信息和资料,并积极配合监理工作的开展;2.2.2 建设单位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监理费用,并及时足额支付;2.2.3 建设单位有权对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源和协助。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监理费用: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监理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终止4.1 合同期限:本监理合同的工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4.2 终止条件:本监理合同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终止;(2)合同期限届满;(3)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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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724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通用范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通用范本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由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

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商,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的准确性。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

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第十九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第二十二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第二十八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业监理业务。

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第三十三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业主在约定期限内未行使其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

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末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六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第三十七条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三十九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一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后其所需费用由业主负担。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具体奖励方法参见“专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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