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164_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2012修缮定额

2012房屋修缮定额目录总说明 (2)册说明 (3)第一章平房全房拆除工程 (4)第二章土方及垫层工程 (4)第三章砌筑工程 (7)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0)第五章结构加固工程 (13)第六章木结构工程 (15)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 (18)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19)第九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22)第十章室外工程 (23)第十一章场外运输 (25)册说明 (29)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29)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32)第三章天棚工程 (34)第四章门窗工程 (36)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及玻璃工程 (41)第六章其他工程 (46)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建工程(土建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工程,电气设备工程,热力设备工程,炉窑砌筑工程,站类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古建筑工程,共三部分。
与之配套使用的有《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既有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改造工程,加固工程,重新装饰装修工程,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一般单层房屋翻建工程,古建筑修缮、复建、迁建等修缮工程。
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以及临时性工程。
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建筑面积在300m2以内的零星添建、扩建工程可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修缮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选择经济合理施工方案进行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编制依据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修缮工程、加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及文物保护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2.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要求等;3.《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历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4.现行标准图集、典型设计图纸资料及各个时期有关房屋建筑的文献资料;5.其他相关资料。
北京2012修缮定额说明

目录2012年房修定额总说明 (2)建筑册说明 (5)第一章平房全房拆除工程 (6)第二章土方及垫层工程 (7)第三章砌筑工程 (10)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4)第五章结构加固工程 (18)第六章木结构工程 (21)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 (25)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27)第九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32)第十章室外工程 (34)第十一章场外运输 (37)装修册说明 (41)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42)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46)第三章天棚工程 (48)第四章门窗工程 (51)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及玻璃工程 (59)第六章其他工程 (64)措施项 (69)第一章模板 (69)第二章脚手架 (70)第三章其他措施费 (73)附录一措施项目 (75)附录二费用标准 (76)2012年房修定额总说明一、2012年《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建工程(土建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工程,电气设备工程,热力设备工程,炉窑砌筑工程,站类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古建筑工程,共三部分。
与之配套使用的有《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市行政区域的各类既有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改造工程,加固工程,重新装饰装修工程,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一般单层房屋翻建工程,古建筑修缮、复建、迁建等修缮工程。
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以及临时性工程。
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建筑面积在300m2以的零星添建、扩建工程可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修缮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选择经济合理施工方案进行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编制依据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修缮工程、加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及文物保护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2.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要求等;3.《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历年《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4.现行标准图集、典型设计图纸资料及各个时期有关房屋建筑的文献资料;5.其他相关资料。
北京市201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
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12(给排水、采暖工程)

气体管件 室内气体管道无缝钢管管件安装(螺纹连接) 管外径(20mm) 气体管件 室内气体管道无缝钢管管件安装(螺纹连接) 管外径(25mm) 气体管件 室内气体管道无缝钢管管件安装(螺纹连接) 管外径(32mm) 气体管件 室内气体管道无缝钢管管件安装(螺纹连接) 管外径(38mm) 气体管件 室内气体管道无缝钢管管件安装(螺纹连接) 管外径(45mm) 气体管件 室内气体管道无缝钢管管件安装(螺纹连接) 管外径(57mm) 气体管件 室内气体管道无缝钢管管件安装(螺纹连接) 管外径(76mm) 气体管件 室内气体管道无缝钢管管件安装(螺纹连接) 管外径(89mm) 气体管件 室内钢管(沟槽连接)管件安装 主管道公称直径(70mm以内) 沟槽连接件 室内钢管(沟槽连接)管件安装 主管道公称直径(80mm以内) 沟槽连接件 室内钢管(沟槽连接)管件安装 主管道公称直径(100mm以内) 沟槽连接件 室内钢管(沟槽连接)管件安装 主管道公称直径(125mm以内) 沟槽连接件 室内钢管(沟槽连接)管件安装 主管道公称直径(150mm以内) 沟槽连接件 室内钢管(沟槽连接)管件安装 主管道公称直径(200mm以内) 沟槽连接件 室内钢管(沟槽连接)管件安装 主管道公称直径(250mm以内) 沟槽连接件 室内钢管(沟槽连接)管件安装 主管道公称直径(300mm以内) 沟槽连接件 直埋保温管现场接头保温 公称直径(32mm以内) 保护层 直埋保温管现场接头保温 公称直径(40mm以内) 保护层 直埋保温管现场接头保温 公称直径(50mm以内) 保护层 直埋保温管现场接头保温 公称直径(70mm以内) 保护层 直埋保温管现场接头保温 公称直径(80mm以内) 保护层 直埋保温管现场接头保温 公称直径(100mm以内) 保护层 直埋保温管现场接头保温 公称直径(125mm以内)
北京2012修缮定额说明

目录2012年房修定额总说明 (2)建筑册说明 (5)第一章平房全房拆除工程 (6)第二章土方及垫层工程 (7)第三章砌筑工程 (10)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4)第五章结构加固工程 (18)第六章木结构工程 (21)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 (25)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27)第九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32)第十章室外工程 (34)第十一章场外运输 (37)装修册说明 (41)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42)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46)第三章天棚工程 (48)第四章门窗工程 (51)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及玻璃工程 (59)第六章其他工程 (65)措施项 (69)第一章模板 (69)第二章脚手架 (70)第三章其他措施费 (73)附录一措施项目 (75)附录二费用标准 (76)2012年房修定额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建工程(土建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工程,电气设备工程,热力设备工程,炉窑砌筑工程,站类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古建筑工程,共三部分。
与之配套使用的有《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既有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改造工程,加固工程,重新装饰装修工程,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一般单层房屋翻建工程,古建筑修缮、复建、迁建等修缮工程。
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以及临时性工程。
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建筑面积在300m2以内的零星添建、扩建工程可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修缮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选择经济合理施工方案进行投标报价的参考。
264164_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土建工程(一)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82更新时间:2013-3-29土建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建工程(土建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工程,电气设备工程,热力设备工程,炉窑砌筑工程,站类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古建筑工程,共三部分。
与之配套使用的有《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既有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改造工程,加固工程,重新装饰装修工程,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一般单层房屋翻建工程,古建筑修缮、复建、迁建等修缮工程。
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以及临时性工程。
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建筑面积在300m2以内的零星添建、扩建工程可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修缮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选择经济合理施工方案进行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编制依据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修缮工程、加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及文物保护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2.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要求等;3.《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历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4.现行标准图集、典型设计图纸资料及各个时期有关房屋建筑的文献资料;5.其他相关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及使用标准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并考虑到房屋修缮工程中普遍存在的工程规模相对较小且分散、室内不易全部腾空、场地狭小、连续作业差、要保护原有建筑物及其周边景观环境等对施工作业不利因素的影响。
北京2012定额章节说明及文件汇编(含修缮)

北京2012定额章节说明及文件汇编(含修缮)定额章节说明及文件汇编定额章节说明及文件汇编目录1. 2012预算定额章节说明41.1 总说明71.2 01建筑与装饰111.2.1 总说明111.2.2 册说明151.2.3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81.2.4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211.2.5 第三章桩基工程221.2.6 第四章砌筑工程231.2.7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251.2.8 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301.2.9 第七章木结构工程311.2.10 第八章门窗工程321.2.11 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331.2.12 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351.2.13 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371.2.14 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371.2.15 第十三章天棚工程401.2.16 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411.2.17 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431.2.18 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441.2.19 第十七章措施项目451.2.20 附录(二)541.2.21 附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标准551.3 02安装工程561.3.1 01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561.3.2 02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741.3.3 03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1.3.4 04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131.3.5 05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1311.3.6 06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1381.3.7 07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1511.3.8 08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172193定额章节说明及文件汇编1.3.9 09第九册消防工程1941.3.10 10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2031.3.11 11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2211.3.12 12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2291.4 03仿古建筑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1.4.1 册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1.4.2 第一章砖作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措施项目

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措施项目附录一措施项目说明一、本附录包括模板、脚手架、其他措施费共三章,2 4 7个子目。
二、本附录中所列内容仅为参考之用,凡需招投标报价工程的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参考使用。
不需招投标的工程,可由当事人双方依照此定额标准协商确定。
招投标工程或不需招投标工程若参考本附录,可参考其中定额标准或在此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确定相应水平。
三、实际工程当中若出现超过本附录中定额规定的内容,但又属于措施范围内的项目,可自行补充。
四、无论是否招投标工程,凡选用本附录中定额或在此基础上重新确定相应标准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
五、本附录第一、第二章均为不完全价,其基价及相应材料均带有“( )”,具体使用时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租赁市场情况补充相应价格。
第一章模板说明本章包括基础、柱、梁、板、其他构件和结构加固的模板支搭等,共计42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主合钢模板包括:场内、外运输、刷隔离剂、拼装、支架、加固、拆除、清理小修、运到规定地点码放等。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1.本章定额以组合钢模添配部分木模编制而成,其中组合钢模板材料用量是一次性投入量,为不完全价,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租赁价格;木模板和板方材用量均是摊销量,为不完全价,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自有模板材料价格。
2.现浇混凝土柱、梁、板、墙模板是按层高3.6m编制的,层高超过3.6m 时,每超过1m按模板支撑超高定额执行,不足lm的按lm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1.模板工程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面积。
2.柱牛腿模板工程量并人柱内计算。
3.现浇混凝土楼梯(含休息平台)模板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楼梯井间距小于500mm工程量。
4.现浇混凝土阳台、雨篷、挑檐、天沟模板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现浇混凝土台阶、堵板缝模板工程量以米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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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砖基础与砖墙(身)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砖砌体、砌块砌体、空心砖砌体拆除按设计图示尺寸或实际拆除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第二章 土方及垫层工程
说明
本章包括土方、回填、垫层、余亏土运输工程,共4节33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
1.平整场地、平垫院子包括:挖土、运土、填土、找平。
2.挖土方、挖沟槽、挖基坑等包括:放线、挖土、运土、修整边坡及槽坑底、清土等。
3.挖淤泥、流砂定额包括:挖泥(砂)、装运、修理底边等。
4.打钎定额包括:布点编号、打钎、记录、拔钎、灌砂土。
0.80%
十一、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二、本定额各子目中凡有( )者均按各自册说明中的规定执行。
册 说 明
一、《土建结构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平房全房拆除,土方及垫层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结构加固工程,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室外工程,场外运输,11章及附录共1672个子目。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平房全房拆除是指檐高在3.6m以内的平房及层高在3.6m以内的中式楼房的拆除;檐高超过3.6m的平房及层高超过3.6m的中式楼房的拆除执行各章中相应分项拆除定额。
2.凡符合全房拆除的工程项目,不得使用分项拆除定额。
3.斗墙结构全房拆除不分屋面形式综合考虑。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平房全房拆除均按图示或实际拆除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10.场内余(亏)土运输工程量计算:
余土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
取土运输体积=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系指挖土少于回填土)
第三章 砌筑工程
说明
本章包括砖砌体、砖构筑物、砌块砌体、砌体配钢筋,共4节105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
1.墙体拆除包括:安全支护及监护、拆除墙体及墙面附着的饰面层、墙上原有门窗的拆除。
11.素土夯实包括:松土、碎土、筛土、拍底、铺土夯实等。
12.场内余(亏)土运输包括:装土、运输、卸土。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土壤分类详见附表1。
2.平整场地的土方厚度以±30cm以内为准,其超出部分执行挖土方或回填土定额。
3.定额中土方的体积均按天然的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4.挖土方、沟槽、基坑的划分标准:
机械费中除个别章节子目考虑了大型机械台班以外均未包括大型机械的使用费用,凡需使用大型机械的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实列入直接工程费。
十、本定额工程水电费按下表计算,计入直接工程费。若业主方提供水电,则不得计取此项费用。
工程项目
取费基数
费率
土建工程
直接工程费
0.85%
安装工程
人工费
1.50%
古建筑工程
直接工程费
五、本定额各章分项拆除项目除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本建筑物和毗连部位的支顶加固、现场监护,将拆下的可用材料和渣土废弃材料运至30m以内指定地点,清理归堆码放整齐。
六、本定额中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必要的支顶保护等措施和利用旧料、成品保护、清理现场的工作。
七、本定额拆除工程均不包括对水电线路及设备的拆除和保护;发生时,另行执行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土建工程(一)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182 更新时间:2013-3-29
土建工程预算定额
总 说 明
一、20 1 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建工程(土建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工程,电气设备工程,热力设备工程,炉窑砌筑工程,站类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古建筑工程,共三部分。与之配套使用的有《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6.垫层拆除按图示或实物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7.灰土垫层按图示或实际夯实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8.混凝土垫层按图示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9.回填土的工程量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扣除地坪以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墙基、柱基、垫层及直径500mm以上的管道体积;室内回填土的工程量按地面面积乘以室外设计地坪至室内地面垫层下皮的高度差,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并且扣除各种管沟等所占的体积。
四、编制依据
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修缮工程、加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及文物保护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
2.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要求等;
3.《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历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4.现行标准图集、典型设计图纸资料及各个时期有关房屋建筑的文献资料;5.拍底定额包括: Nhomakorabea平、夯实。
6.混凝土垫层拆除包括:破碎、倒运、清理渣土等。
7.灰土垫层包括:闷筛灰、筛土、洒水拌和、找平拍底、铺灰土夯实等工作。
8.混凝土垫层包括:砂石筛选、生熟料运输、搅拌、浇筑、振捣和养护等全部工作。
9.回填土包括:筛土、运土、分层回填、找平、夯实等。
10.灰土回填土包括:闷筛灰、筛土、洒水拌合、分层回填夯实等。
3.硬山搁檩墙拆除不包括檩的临时支顶。
4.砖柱不分柱基和柱身,套用砖柱的定额,两者的工程量合并计算。
5.混凝土砌块墙定额中,加气混凝土砌块规格为600×250×150(mm),定额用量含改锯损耗。
6.空心砖墙定额中,空心砖规格为240×240×115(mm),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规格换算砖的用量。
(2)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3.砖墙拆砌、砖墙砌筑、砌块墙砌筑、空心砖墙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扣除门窗洞口、半圆碳、跨度1.5m以上的平磺、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单个体积在0.03m3以内的孔洞及梁头、梁垫、混凝土板头、墙内钢筋等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预制楼板靠墙挑砖等体积也不增加。墙垛、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洞等凸出部分的工程量并人砌墙项目内进行计算,不扣除其空心体积,但内衬抹灰亦不再计算。
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执行挖沟槽定额;图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m2以外,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
5.挖土方、槽、基坑的定额,不包括排除地下障碍物及沟槽排水。
6.挖土方、槽、基坑均以挖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按相应预算基价乘以系数1.18执行。
5.其他相关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及使用标准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并考虑到房屋修缮工程中普遍存在的工程规模相对较小且分散、室内不易全部腾空、场地狭小、连续作业差、要保护原有建筑物及其周边景观环境等对施工作业不利因素的影响。除各册另有规定外,不得因具体施工条件的差异而降低定额水平。
八、本定额中凡基价带( )者为不完全价,应补充缺项材料、成品、半成品价格,或按规定补充相应的费用后使用
第一章 平房全房拆除工程
说明
本章包括平房全房拆除,共23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
平房全房拆除包括:毗邻建筑物的保护;室内地坪以上全部建筑物拆除,将拆下的砖瓦、木材等可用的材料进行挑选、分类并运至被拆除建筑物30m以内的指定地点,分类码放整齐;渣土原地清理归堆。
(1)不扣除0.03m3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
(2)带装饰面的砌体拆除时,计算装饰面及结合层的体积,并人砖砌体拆除工程量;
2.砖基础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附墙烟囱、墙垛、基础放脚体积合并计算,扣除梁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03 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六、本定额是以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建筑物檐高超过25m时,可参考措施项目执行。
七、本定额是根据本市大多数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并结合房屋修缮施工特点,除个别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以手工操作为主且配合相应的中小型机械作业为准编制的。
八、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并以中小型机械费的形式表现。
九、定额单价的确定
二、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既有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改造工程,加固工程,重新装饰装修工程,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一般单层房屋翻建工程,古建筑修缮、复建、迁建等修缮工程。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以及临时性工程。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建筑面积在300m2以内的零星添建、扩建工程可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修缮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选择经济合理施工方案进行投标报价的参考。
2.平垫院子按图示尺寸的水平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3.挖土方、沟槽、基坑均按图示底面积乘以深度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深度超过1.4m时,挖方工程量分别乘以下系数:挖土方1.23、挖槽沟1.27、挖基坑1.64,其系数均已包括工作面及放坡的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