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政策法规1.2
林业政策法规1.2

• 黄河流域以及北方地区,每亩退 耕地每年补助原粮100公斤、现 金20元,还生态林的至少补助8 年,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还草 的补助2年。每亩退耕地和宜林 荒山荒地补助种苗造林费50元。
• 退耕还林是指从保护和改善西部生 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 坡耕地和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 有计划、分步骤地停止耕种;本着 宜乔则乔、宜灌则灌 、宜草则草,
1.2 我国现阶段林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1.2.1.2 加快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 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 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大力保护、 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 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1.2 我国现阶段林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 1.2.2 搞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推动生态建设 • 1.2.2.1 天然林保护工程 • 1.2.2.1.2 实施范围
1.2 我国现阶段林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 1.2.2 搞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推动生态建设 • 1.2.2.1 天然林保护工程 • 1.2.2.1.3 工程内容
1.2 我国现阶段林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 包括“三北”(西北、华北北部、东北西部)、 沿海、珠江、淮河、太行山、平原地区和洞庭湖、 鄱阳湖、
• 长江中下流 等地区的防 护林建设。
1.2 我国现阶段林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 1.2.2 搞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推动生态建设 • 1.2.2.4 防沙治沙工程。
1.2.2.5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 主要解决物种保护、自然保护等问题。
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造 林种草,恢复林草植被。
1.2 我国现阶段林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公益林资金管理办法最新

公益林资金管理办法最新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公益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推动我国公益林事业的健康发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公益林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监督和管理。
1.3 公益林资金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二、资金来源及用途2.1 公益林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中央财政安排的公益林建设资金;(2)地方政府配套的公益林建设资金;(3)社会捐赠、国际合作等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
2.2 公益林资金用途主要包括:(1)公益林营造、抚育、管护等工程建设;(2)公益林科研、技术培训、推广及监测;(3)公益林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4)其他与公益林建设相关的工作。
三、资金申请与审批3.1 资金申请申请单位应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要求,提交公益林资金申请材料,包括:(1)项目实施方案;(2)项目预算;(3)项目实施期限及绩效目标;(4)其他相关材料。
3.2 资金审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林项目予以立项,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金审批。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4.1 资金使用公益林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和预算执行;(2)确保资金用于公益林建设相关支出;(3)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套取资金。
4.2 资金管理(1)设立公益林资金专账,实行独立核算;(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3)接受审计、财政部门及社会监督。
五、资金监督与评价5.1 资金监督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 资金评价按照项目实施周期,对公益林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分配的依据。
六、法律责任6.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2 国家工作人员在公益林资金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林业行政执法培训计划

林业行政执法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1. 了解国家林业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行政执法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2. 培养良好的执法素养,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3.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提升林业执法效能。
二、培训内容1. 林业行政执法法律法规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保护法》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 行政执法理论知识2.1 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2.2 行政执法的程序与技巧2.3 行政执法的方法与手段3. 实务操作技能3.1 执法记录和文书处理3.2 执法现场的规范操作3.3 现场证据的收集和保管3.4 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处理4. 执法素养培养4.1 法治观念和理念的培养4.2 执法规范和操守的建设4.3 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4.4 执法人员的沟通与协调能力三、培训方法1. 理论授课采用专家学者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引导学员深入理解林业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理论知识。
2. 实地演练安排实地执法演练,模拟真实执法场景,培养学员执法的实际操作技能。
3. 线上授课设计在线学习课程,利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和考核,满足不同学员的学习需求。
4. 经验交流安排优秀执法人员分享自己的执法经验和做法,促进学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成长。
四、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全体学员进行统一培训,使学员能够充分集中精力学习,提高学习效果。
2. 分层培训根据学员的不同岗位和职级,分层次开展相应的培训课程,使培训内容更加贴近实际工作需求。
3. 循序渐进通过模块化和分阶段的培训安排,循序渐进地加强学员对林业行政执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五、培训评估1. 考核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和实地操作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对学员的知识掌握和实际操作能力进行全面评估。
2. 考核标准根据培训目标和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反映学员的实际水平。
林业法律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引言概述:林业法律法规是指为了保护、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而制定的法律和法规。
林业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森林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林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林业法律法规的整体框架、林业资源保护、林木经营与利用、森林生态修复和森林火灾防控等五个大点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一、林业法律法规的整体框架1.1林业立法的基本原则: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等。
1.2林业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森林生态保护法律等。
1.3林业法律法规的配套政策:配套细则、配套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二、林业资源保护2.1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依据:国家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规划、森林保护地的划定和管理、禁止乱占乱建、禁止非法砍伐等。
2.2林业资源保护的措施:加强巡护执法、建立森林生态保护和恢复基金、推广濒危物种保护和恢复技术等。
三、林木经营与利用3.1林木经营与利用的法律框架:林权制度改革、维权保护、利益分配机制等。
3.2合理利用林木资源的措施:加强林业资源调查、科学制定林木利用计划、推广高效利用技术等。
3.3林木经营与利用中的责任与义务:林木经营者的义务、监督和管理、林业经营者的责任等。
四、森林生态修复4.1森林生态修复的法律依据:森林生态修复示范项目、草原生态修复和保护、植树造林等。
4.2森林生态修复的措施:加强森林土壤保持和水源涵养、推进湿地保护和恢复、开展退耕还林等。
五、森林火灾防控5.1森林火灾防控的法律支持: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森林火险区划定和管理、林业灾害防控体系等。
5.2森林火灾防控的措施:加强火源管理与控制、建立森林火灾信息系统、完善灭火设备和队伍等。
总结:林业法律法规通过对森林资源保护、林木经营与利用、森林生态修复和森林火灾防控等方面的规范,维护了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
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以下简称“补偿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
1.3 补偿资金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二、补偿资金的范围和标准2.1 补偿资金用于国家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管理及补偿林权权利人。
2.2 补偿资金标准根据生态公益林所在地区、林分类型、生态区位、保护等级等因素确定。
2.3 补偿资金标准适时调整,由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生态保护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研究确定。
三、补偿资金的申请和分配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补偿资金的申请工作。
3.2 补偿资金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1)补偿资金申请报告;(2)生态公益林资源现状及保护管理情况;(3)补偿资金使用计划及预期效果;(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3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补偿资金申请情况,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统筹确定补偿资金的分配方案。
四、补偿资金的使用4.1 补偿资金用于以下方面:(1)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管理;(2)补偿林权权利人;(3)与生态公益林保护相关的工作经费;(4)其他经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的支出。
4.2 补偿资金使用遵循以下原则:(1)突出重点,优先保障生态公益林保护和修复;(2)注重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4)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五、补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5.1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补偿资金的拨付、管理和监督。
5.2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5.3 补偿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林业政策与法规了解相关规定和限制

林业政策与法规了解相关规定和限制林业政策与法规是指针对林业管理和保护所制定的各项规定和限制。
了解相关的规定和限制对于从事林业行业的人士来说非常重要,它们旨在规范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促进生态平衡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林业政策与法规,并探讨其对林业经营和管理的影响。
一、林地保护政策林地保护是指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修复和管理的政策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林地保护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 林地分类与管理我国的林地根据用途和功能的不同,分为国有林地、集体林地和其他林地等。
不同类型的林地享有不同的管理权和使用权,根据相关规定,国有林地主要由国家统一管理和保护,集体林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管理。
1.2 林地调查和监测为了掌握林地资源的情况和变化趋势,林业部门会进行定期的林地调查和监测工作。
这些数据和信息对于指导林业规划、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1.3 林地确权和登记为了保障林地的合法权益,林地确权和登记是非常重要的。
林地确权是指对林地的权属和权益进行确认,林地登记则是将林地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和备案。
二、林木资源管理政策林木资源管理政策是指对林木的种植、培育、抚育和采伐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政策措施。
2.1 造林政策我国的造林政策主要包括国家森林资源保护、建设和利用的优惠政策,以及对于森林经营、经济林的扶持政策等。
通过这些政策的支持,可以促进森林资源的增加和保护。
2.2 抚育和保护政策为了促进生长和发展,林木需要进行抚育和保护。
抚育和保护政策包括对林木的病虫害防治、灌溉和施肥等方面的支持和指导。
2.3 采伐和利用政策林木的采伐和利用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采伐和利用政策旨在规范和控制林木的采伐规模、采伐方法和采伐季节,以确保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三、生态保护政策生态保护政策旨在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防止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
一、综述
1.1 概况
国有林场
是经国家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拥有国家出让林地权利的林业企业组织形式,其任务是依法收购林地,建立公益林,采伐采割,重新种植,发展林业产业,实现林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并为林业有关部门及林民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1.2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国有林场除负责正常林业生产经营外,还要负责林业保护和林业发展等工作,如绿化植被保护,环境治理,森林防火,经营模式改革等,以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保护森林资源,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业绩。
二、林场经营
2.1 收购林地
国有林场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公开招标、合理价格”的原则,采用竞价、拍卖等正式政府采购方式,依法从市场上购入林木种子,加大林木种苗安全库存,确保林木播种的可持续发展。
2.2 林地建设
国有林场按照国家有关林业开发政策和管理标准,积极建设公益林,发展营造林,提高林木资源质量,改善林分构造,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与保护。
2.3 改革经营模式
国有林场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改革经营模式,提高营运效益,加快发展林业产业,提升林业的科学化、市场化水平。
三、发展规划
国有林场应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针对森林经营情况,制定科学的森林经营规划,依法建立和完善森林经营体制和营运管理体系,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林地、林业的健康发展。
2024年林权登记法规:民众常见问题解答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林权登记法规:民众常见问题解答本合同目录一览1.1 林权登记的定义与范围1.2 林权登记的申请主体1.3 林权登记的申请材料1.4 林权登记的申请流程1.5 林权登记的审批期限1.6 林权登记的有效期1.7 林权登记的变更与注销1.8 林权登记的查询与证明1.9 林权登记的争议解决1.10 林权登记的法律责任1.11 民众在林权登记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1.12 民众在林权登记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解答1.13 林权登记的优惠政策与补贴1.14 林权登记的相关法规与政策解读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1 林权登记的定义与范围1.1.1 林权登记是指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权利进行登记的行为。
1.1.2 林权登记的范围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一切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1.2 林权登记的申请主体1.2.1 林权登记的申请主体包括林木所有者、林木使用者和林木收益者。
1.2.2 林权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权利。
1.3 林权登记的申请材料1.3.1 林权登记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权利证明、林权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
1.3.2 身份证明应当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3.3 权利证明应当为能够证明申请人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的文件。
1.3.4 林权证书是林权登记的证明,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
1.4 林权登记的申请流程1.4.1 林权登记的申请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等步骤。
1.4.2 申请人应当向当地林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1.4.3 林业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受理,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4.4 审核通过后,林业部门应当进行登记,并发放林权证书。
1.5 林权登记的审批期限1.5.1 林权登记的审批期限为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把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脆弱区域的森林和林木,划定为
公益林。对商品林,农民可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 营模式,生产的木材自主销售。对公益林,在不破坏生 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 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 4.落实处置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 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 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 木可依法开发利用。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 5.保障收益权。农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 6.落实责任。承包集体林地,要签订书面承包合 同,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并落实承包方、发包方的 造林育林、保护管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 责任,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基层林业主管 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合同的规范 化管理。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指示,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
战略,不断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的体制
机制,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
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
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 林业转变。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林权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
管理、林地承包争改革
• 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 3.放活经营权。实行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依
法把立地条件好、采伐和经营利用不会对生态平衡和生
物多样性造成危害区域的森林和林木,划定为商品林;
• 黄河流域以及北方地区,每亩退 耕地每年补助原粮100公斤、现 金20元,还生态林的至少补助8 年,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还草 的补助2年。每亩退耕地和宜林 荒山荒地补助种苗造林费50元。
• 退耕还林是指从保护和改善西部生 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 坡耕地和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 有计划、分步骤地停止耕种;本着 宜乔则乔、宜灌则灌 、宜草则草, 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造 林种草,恢复林草植被。
1.2.2.6 重点地区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 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 这是我国林业体系建设的骨干工程 • 桉树
杨树
1.2.3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贯 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实行全社会办林业,全民 搞绿化,坚持依靠乡村集体造林为主,积极发展 国有造林,并鼓励农民个人植树的方针,发动城 乡广大群众和各行各业扎扎实实地植树造林。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 标
•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伟大旗帜,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
战略,不断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的体制机制,依法明晰产
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
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为建设
• 主要是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尚未明确 的集体商品林、牧场、机动山、宜林荒地
和“插花地”。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 1.明晰产权。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
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
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 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以通过均股、均利 等其他方式落实产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的集 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
务院针对水土流失日益加剧而作出的一项
重大战略决策。
退耕还林
• 退耕还林是指在水土流失严重或粮食产 量低而不稳定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以 及生态地位重要的耕地,退出粮食生产, 植树或种草。国家实行退耕还林资金和 粮食补贴制度,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地 还林面积,在一定期限内无偿向退耕还 林者提供适当的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 和现金(生活费)补助。
• 五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
• 1.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 • 2.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 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采取多种方式流转 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 • 3.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 • 4.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基本原则。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 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 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 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 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
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 战略举措。 • 林种养结合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 内容。 • 生态住宅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 强大动力。 • 家庭林场
• 我校于2010年—2011年部分师生 参与了桂林市灵川县青狮潭镇、
平乐县大部分乡镇的林改工作,
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取得了重 大的成就。受到各级领导的好
评。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一 历史背景
• 经历了四个
阶段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 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 • 林地的重要
态建设中,赋予了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赋予了林
业以基础地位;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中,赋予了林业以主要地 位。这就明确了林业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和 作用,为新时期林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前提和保障。
1.2 我国现阶段林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1.2.1.2 加快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 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为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也 作深化改革)。主体改革的内容是分山到户,确 定林农对于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 权。配套改革的内容则要复杂得多,包括林权抵 押贷款,林业保险,林业合作组织建立和发展等 等。这次改革的实质是将集体所有的林地分配到 林农个人,让林农获得林地的经营自主权。
他地区的天然林。
1.2 我国现阶段林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 1.2.2 搞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推动生态建设 • 1.2.2.1 天然林保护工程 • 1.2.2.1.1生态功能
生态效益
1.2 我国现阶段林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 1.2.2 搞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推动生态建设 • 1.2.2.1 天然林保护工程 • 1.2.2.1.2 实施范围
1.2 我国现阶段林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 1.2.2 搞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推动生态建设 • 1.2.2.3 重点防护林工程。
• 继续推进“三北”、长江等重点地区 的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因地制宜、 因害设防,营造各种防护林体系,集 中治理好这些地区不同类型的生态灾 害。
• 包括“三北”(西北、华北北部、东北西部)、 鄱阳湖、
• 五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
• 5.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六 林地承包争议处理方法
• 1.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
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 2.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
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
沿海、珠江、淮河、太行山、平原地区和洞庭湖、
• 长江中下流
等地区的防 护林建设。
1.2 我国现阶段林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 1.2.2 搞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推动生态建设 • 1.2.2.4 防沙治沙工程。
1.2.2.5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 主要解决物种保护、自然保护等问题。
征收集体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
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
征林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经政府划定的公益林,已
承包到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户;未承包 到农户的,要确定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森林生态 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严格禁止乱 收费、乱摊派。
民法院起诉。 •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 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1.2.5 深化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
• 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
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
1.2.6 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
• 在充分发挥森林多方面功能的前提下, 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将全国林业区分 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 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 施。改革和完善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对 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采取不同的资源管 理办法。
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
1.2.4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 2.勘界发证。明确承包关系后,要依法进行实地 勘界、登记,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做到 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 明确专门的林权管理机构,承办同级人民政府交 办的林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档案管理、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