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犯罪案例
关于留守儿童的典型案例分析

关爱,为留守儿童撑起一片晴空——关于留守儿童的典型案例分析陈荣芹泗洪县明德学校邮编:223900一、个案背景:范宝华,一个腼腆的小男孩:课堂上从不会主动举手发言,老师提问时总是低头回答,声音小得几乎像蚊子声;课间活动时也总是默默地趴在座位上,不愿意跟同学们打交道。
刚接手这个班的生物学科教学时,他给我留下的就是这样的印象。
渐渐地,经过仔细观察,我发现他的许多“不如人意”之处:课堂上精神恍惚,注意力很难集中,作业不能按时完成,而且马虎得很,学习成绩也很差,稍微批评几句,他就泪水涟涟……一天课间,我拿着他的满是错误的作业本轻轻坐到他的身边,他像受惊的小鹿般的向旁边闪了一下,眼睛里流露出一丝莫名的担忧。
我指着外面玩耍的同学们:“看,他们玩得多开心!你为什么不去和他们一起玩儿呢?”听我这样一说,他没有言语,但是我分明感觉到他的身体放松了很多,并且向我身边紧挨了一些。
这时,我打开他的作业本:“这么多的错误,周末在家都没有花时间去复习功课吗?周末时间都做些什么呢?难道父母亲都没管管你做作业吗?”从孩子的断断续续的回答中,我了解到他的爸妈常年在外打工,平时跟着不识字的奶奶生活。
哦,原来是个留守儿童!我羞愧于自己的粗心,但更庆幸自己的及早发现。
同时,我想到了曾经教过的更多的不同时期、不同年级的孩子:一度沉迷于网吧的吴桂华,爱撒谎的王婷,懒于做作业的宁年荣,极为自卑的吴清清……他们虽然性格特征千差万别,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称——“留守儿童”。
二、个案分析: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独特的社会问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大障碍。
留守儿童由于父母不在身边无法得到正常关爱、保护、教育和引导,从而产生心理障碍和行为偏差。
他们的心理有一定的扭曲化倾向,他们得到老师和监护人的心理帮助较少,非常思念父母,希望能与父母生活在一起……这些情形都严重影响了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具体而言,留守儿童这一群体存在以下现状:大部分留守儿童的道德品质及行为习惯均存在问题,“无人管教自我放弃”、“情感缺失冷漠内向”、“四处奔波学学停停”、“伤害事故防不胜防”等已成为那些孩子的“留守综合症”。
留守儿童案例-初中生

留守儿童案例分析问题:唐xx是我校初一年级男生。
在班里调皮捣蛋,不爱学习,还扰乱别人学习,花钱大手大脚,比吃比穿,有时还打架,周围同学都不喜欢他,还排斥他,久而久之让他精神上孤单,除了和同学打架,很难有正常的交流,性格孤僻。
自然而然对学习也失去兴趣和信心,造成学习更加落后。
这位同学的情况着实让各位老师头痛和担心。
背景:唐xx曾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一直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年级时,为了生计,爸爸妈妈外出务工,开始还好。
后来爸爸在外面有了外遇,父母离婚,他被判给爸爸,和奶奶一起生活。
一下子失去了父母的关爱,而奶奶年事已高,这些变故让他感觉很孤单,很无助。
日常的起居也由他自己打理,经常顾此失彼,被别人取笑。
看到别人幸福的样子,他很嫉妒,也无心再学习,从此,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奶奶去世后,随叔叔生活,父母为了平衡自己的内疚,会经常给他较多的零花钱,虽然这部分钱让叔叔掌管,但叔叔一是为了避嫌疑,再有就是也怕委屈孩子,会给孩子的钱较多。
据他叔叔反映,这个男孩花钱居然如此大手大脚。
星期天他叔叔给他一百元伙食费,二十元零用,从家到校才两个小时,他就花了六十多元。
一部分用来买吃买喝,另一部分则用于打游戏机、上网。
剩下的那些,在以后的几天要么用来买方便面充饥,要么用于请人代替完成作业。
据他叔叔说,最近还学会了比穿呢。
这不,脚上那双两百多元的鞋子,就是他爸爸回来看他时,软磨硬泡买下来的。
心理疏导:一颗幼小的心灵就这样承载着如此之多的创伤,着实令人心痛。
作为教师,有职责让他走出心灵的阴影,让他象其他孩子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
1、及时与他爸爸取得联系,讲述了孩子的情况,希望家长“不要因忙而忽视家中孩子,不要因累而对孩子力不从心,不要用钱来代替父母之爱”。
同时要求家长做到“四个一”,即每周打一个电话,每月写一封信,每月与老师联系一次,每年至少回家一次。
2、与他叔叔交流,希望他不要溺爱、姑息、迁就孩子,要经常向孩子的爸爸通报真实情况,不能报喜不报忧,督促孩子爸爸关心孩子成长。
【以案释法】留守儿童犯罪案例

【以案释法】留守儿童犯罪案例【一】基本案情2014年5月2日14时许,被告人左某在平乐县源头镇金华村委朝阳村家中看电视时,本村的幼女左永某(6岁)、左某某(4岁)到其家中玩耍。
被告人左某遂将左永某抱到二楼其房间床上,左某某也跟随上到左某的房间内。
被告人左某将左永某以及左某某裤子脱掉后,进行奸淫。
2014年5月1日,被告人左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二】法院判决平乐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左某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强奸罪。
被告人左某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二人,依法应从重处罚。
被告人左某作案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案发后,被告人左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判处被告人左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三】以案释法学校方面;一是现阶段学校普遍存在学生多、教学任务重、应试观念强等弊端,导致教师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关心不够,留守儿童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
二是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出外务工,学校与家长的沟通较少,导致老师和监护人不能及时掌握孩子的不良心理动向和行为习惯,而一旦出现问题,学校又缺少必要的心理疏导措施和方法,很难为留守儿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教育。
所以,常常在管教无效后,干脆放任不管,听之任之,甚至推向社会。
三是不注重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法制教育少或流于形式,导致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大部分留守儿童不懂法,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
在这样的教育模式下,留守儿童受到不法侵害的机率就要大得多。
【以案释法】发生在校园内的刑事犯罪典型-故意伤害案案例【一】基本案情 2011年6月22日7、8时许,被告人刘某某、江某认为闽侯县某中学的秦某是与被告人江某在上发生过争吵的人,遂进入秦某所在的教室对其进行殴打后离开。
10时30分许,两被告人再次进入教室,对秦某头部等处进行殴打。
未成年人犯罪典型典型案例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分析(周春燕2011.11.2)由于年龄、心智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身份和角色的特点,应该说,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相对是集中的,并具有自身的特点,而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亦存在较多的共性。
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区域间人口频繁、大规模的流动的大背景下,受社会结构转型及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侵财犯罪[盗窃罪] 由于父母长年在外打工,“90后”王某成为一名“留守儿童”。
由于缺少父母管教,王某初中未毕业即“逃离”家庭来到京打工。
来到大都市后,他开始沉迷网络游戏,有时为买游戏装备一夜要花近百元,这也让时长间断打工的王某有些承受不住。
2010年6月的一天下午,从网吧出来的王某几乎身无分文,这也让他起了邪念,在某胡同一院门前时,王某趁被害人杨某进院的功夫将杨停放的一辆电动车偷走,后被人赃并获。
法院以盗窃罪对王某免予刑事处罚。
[法官点评] 侵财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绝对的比重。
就具体的犯罪种类而言,主要有盗窃罪和抢劫罪两种;就具体的主体而言,在校学生和城市外来务工未成年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年龄和社会角色决定了未成年人绝大多数为“纯消费者”,其日常的开支需要家庭的资助;少数即使参加工作往往也不能“自给自足”,不能吃苦耐劳,甚或存在不劳而获想法,这与他们受太多物质诱惑或玩心太重所导致的超额消费赤字存在着的巨大矛盾,决定了未成年人实施侵财犯罪的多发性。
尤其对城市化进程中的外来务工未成年人群体而言,由于脱离了传统乡土社会的约束,而父母的管教往往也很少或鞭长莫及,他们因沉迷网络、交友不慎而引发的此类犯罪日趋多发。
值得注意的是,因对法律存在认识误区(如认为站脚助威不是犯罪),导致实施抢劫犯罪的情况也时有出现。
就此类犯罪的预防而言,应区分不同的未成年人犯罪主体,对于在校未成年人来说,家庭的日常管教和学校经常性的普法教育尤为重要,并更要注意防止他们沉迷网络或结交不良青少年;对参加的未成年人而言,由于多为城市外来务工者,从事的多为餐饮、保安等无技术含量的服务业,这就要求家庭除想方设法进行管教外,其从业单位应担负起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责。
法律案例素材故事范文(3篇)

第1篇故事背景:我国某沿海城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涌入。
某小区内,居民们原本和睦相处,但近年来,由于外来人口增多,邻里纠纷频发。
本案讲述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故事梗概: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住在小区3号楼,乙家住在2号楼。
两家原本关系不错,但随着外来人口增多,邻里关系逐渐紧张。
乙家儿子丙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急需用钱。
一日,丙在小区内偶遇甲家女儿丁,丁曾借给丙一些钱,但丙未归还。
丙见丁带着孩子,心生邪念,遂尾随丁回家。
当晚,丙趁丁熟睡之际,闯入丁家,抢走丁随身携带的皮包。
丁惊醒后,与丙发生争执。
丙恼羞成怒,殴打丁,致丁头部受伤。
丁大声呼救,邻居们闻声而来,将丙制服。
警方随后赶到现场,将丙带走。
案情分析:1. 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丙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丁受伤,却故意实施,构成故意伤害罪。
2. 丙抢走丁的皮包,构成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二)抢劫数额巨大的;(三)抢劫致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多名被害人的。
3. 丙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审判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丙故意伤害丁的身体,抢走丁的财物,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综合考虑丙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法院判决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未成年人犯罪典型典型案例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分析(周春燕 2011、11、2)由于年龄、心智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身份与角色的特点,应该说,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相对就是集中的,并具有自身的特点,而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亦存在较多的共性。
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区域间人口频繁、大规模的流动的大背景下,受社会结构转型及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侵财犯罪[盗窃罪] 由于父母长年在外打工,“90后”王某成为一名“留守儿童”。
由于缺少父母管教,王某初中未毕业即“逃离”家庭来到京打工。
来到大都市后,她开始沉迷网络游戏,有时为买游戏装备一夜要花近百元,这也让时长间断打工的王某有些承受不住。
2010年6月的一天下午,从网吧出来的王某几乎身无分文,这也让她起了邪念,在某胡同一院门前时,王某趁被害人杨某进院的功夫将杨停放的一辆电动车偷走,后被人赃并获。
法院以盗窃罪对王某免予刑事处罚。
[法官点评] 侵财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绝对的比重。
就具体的犯罪种类而言,主要有盗窃罪与抢劫罪两种;就具体的主体而言,在校学生与城市外来务工未成年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年龄与社会角色决定了未成年人绝大多数为“纯消费者”,其日常的开支需要家庭的资助;少数即使参加工作往往也不能“自给自足”,不能吃苦耐劳,甚或存在不劳而获想法,这与她们受太多物质诱惑或玩心太重所导致的超额消费赤字存在着的巨大矛盾,决定了未成年人实施侵财犯罪的多发性。
尤其对城市化进程中的外来务工未成年人群体而言,由于脱离了传统乡土社会的约束,而父母的管教往往也很少或鞭长莫及,她们因沉迷网络、交友不慎而引发的此类犯罪日趋多发。
值得注意的就是,因对法律存在认识误区(如认为站脚助威不就是犯罪),导致实施抢劫犯罪的情况也时有出现。
就此类犯罪的预防而言,应区分不同的未成年人犯罪主体,对于在校未成年人来说,家庭的日常管教与学校经常性的普法教育尤为重要,并更要注意防止她们沉迷网络或结交不良青少年;对参加的未成年人而言,由于多为城市外来务工者,从事的多为餐饮、保安等无技术含量的服务业,这就要求家庭除想方设法进行管教外,其从业单位应担负起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责。
留守儿童犯罪案例

留守儿童犯罪案例在当今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家庭的父母为了生计不得不外出打工,而留下的孩子们被称为留守儿童。
这些留守儿童由于长期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往往容易陷入犯罪的泥沼。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留守儿童犯罪的案例,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和解决之道。
案例一,小明是一个留守儿童,他的父母在外地打工,很少回家。
在家里,小明缺乏关爱和教育,他经常和一群混迹街头的小伙伴在一起,逐渐沉迷于赌博和吸烟。
最终,他因为参与赌博被警方抓获。
案例二,小红的父母离异,她和奶奶一起生活。
由于奶奶年事已高,无法给予小红足够的关爱和教育,小红经常逃课,和一伙不良少年混在一起,最终因为盗窃被警方抓获。
案例三,小华的父母在外地打工,他和弟弟由奶奶照顾。
由于家庭经济拮据,小华无法继续上学,长期在家无所事事。
渐渐地,他和一伙人一起在村子里偷盗农作物,最终被当地警方抓获。
这些案例不胜枚举,留守儿童因为长期缺乏家庭关爱和教育,容易陷入不良社会环境,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首先,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机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教育资源。
其次,学校和社会应该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帮助,提供更多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帮助。
同时,家庭也应该尽力保证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让他们在家庭中得到更多的关爱和教育。
总之,留守儿童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帮助。
只有通过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走上正轨。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更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最新]留守儿童问题若干典型案例及评析(摘)
![[最新]留守儿童问题若干典型案例及评析(摘)](https://img.taocdn.com/s3/m/4904d50d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a7.png)
留守儿童问题若干典型案例及评析【案例】安徽太湖一12岁少年祠堂边自缢身亡,留下遗书称想念外出打工的父母,自缢前深情吻别陪伴自己的爷爷。
2008年2月25日是(安徽)太湖县晋熙镇天台联合小学开学的第一天,也是该校五年级学生章杨宇爸妈出门打工的第十天。
然而,就在这一天,章杨宇选择了告别这个世界:在人迹罕至的村祠堂后面一间小屋,他自缢在一根横梁上,裤子口袋里留下一封给父母的遗书。
遗书中,他留下了让所有人都刻骨铭心的一句话:“你们(指父母)每次离开我都很伤心,这也是我自杀的原因……”事发:少年亲吻爷爷后自缢2008年2月25日,天台联合小学校园里非常热闹,同学们都领到了崭新的课本。
当天下午三点多钟,12岁男孩章杨宇跟其他同学都一起放学回家。
不过章杨宇却显得有点异样,他回家时书包空空的,所有新书都放在教室座位的抽屉中。
“爷爷,我可以亲你一下么?”放学后的章杨宇回到家里,看见爷爷正围坐在桌前打麻将,就上前对爷爷轻声说道。
爷爷听到这句话心里还直乐,可他不知道这竟是自己与孙子见的最后一面。
当天晚上,姑父曾与章杨宇约好了要孩子到他家里去住。
可等了好久没等到章杨宇,姑父赶紧给他家里打了个电话,得知也不在家里。
又去电学校询问,被告知学校已经放学了,章杨宇也不在学校里。
大家顿时慌了。
家人发动邻居在屋前屋后展开了大搜索,最后在人迹罕至的祠堂后面发现了他。
被发现时,他吊在祠堂后一间小屋子伸出来的横梁上,已经没了气息。
记者调查:自缢少年口袋留下遗书当天下午,记者赶到太湖县章杨宇的家中。
章杨宇自缢的那间屋子在一座祠堂后面。
这座祠堂傍山而建,后面是很陡的山体。
据当晚发现尸体的一位邻居介绍,章杨宇被发现时吊在绳子上,绳子就系在祠堂后面这间房子伸出来的一根横梁上。
记者看到祠堂后这间房子其实是间土砌房,已经很破烂了,伸出来的横梁也朽坏了很多。
据村民介绍,这座祠堂是祭祀祖宗的场所,平时很少有人到这里来。
章杨宇的尸体被发现后,人们在他裤子右边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封遗书,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遗书写在当天发下来的《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封皮的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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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犯罪案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和农村劳动力外移的增加,留守儿童问题日益凸显。
留守儿童,指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或其他原因,未能与父母共同生活而被留在农村的儿童。
这些留守儿童由于缺乏家庭的关爱和监护,容易陷入各种问题,其中犯罪问题尤为严重。
以下是一些关于留守儿童犯罪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小明是一个11岁的留守儿童,因为父母离婚而被留
在乡村。
由于长期缺乏家庭的关爱,小明开始和一帮坏孩子混在一起,逐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首先,他们盗窃村民的蔬菜和家禽,然后开始盗窃别人家中的贵重物品。
最终,他们涉足毒品犯罪,成为了一伙危害社会的犯罪团伙。
案例二:小红是一个14岁的留守儿童,父母都在城市打工。
受到家庭的忽视和长期的孤独感,小红开始沉迷于网络游戏。
为了购买游戏装备和虚拟货币,她开始行骗。
她利用自己优秀的计算机技术,通过网络盗取他人的账号和密码,进而转移资金。
小红的违法行为最终被发现,她成为了一名未成年的网络犯罪分子。
案例三:小亮是一个15岁的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在外地打工。
在家人长时间的疏于管教下,小亮开始走上涉黑犯罪的道路。
他加入了一个地下黑社会组织,开始参与打架、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亮犯下了更加严重的犯罪行为,如贩卖毒品和抢劫。
他最终被警方抓获,成为了一名有案底的罪犯。
这些案例告诉我们,留守儿童犯罪不仅危害他们自身的成长和发展,还对社会秩序和安全造成了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应加强留守儿童的保护,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他们的教育、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支持。
其次,社会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帮助,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爱和陪伴。
此外,学校和社区也应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引导和活动安排,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使留守儿童远离犯罪,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