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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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城市雨水排放量也日益增加,给城市的水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带来了新挑战。

而雨水资源的利用已经成为了当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因此,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二、雨水利用工程的定义与作用在城市建设和规划中,雨水利用工程是指对雨水进行收集、储存、净化、利用的工程设施和系统。

雨水利用工程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源节约:有效利用雨水资源可以减轻城市的用水压力,缓解城市供水紧张的情况,降低城市用水成本。

2.减少雨水排放:通过雨水收集系统,可以减少城市的雨水排放量,减少城市的污水处理压力。

3.改善城市环境:合理利用雨水资源可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降低城市的洪涝风险,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

4.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雨水利用工程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提高城市的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1.设计规范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的设计应当遵循以下规范:(1)雨水收集面积的确定:根据建筑物和小区的实际面积和雨水排放量确定雨水收集面积。

(2)雨水收集系统的设计:包括雨水收集管道、雨水储存设施、雨水净化设施等的设计。

(3)雨水利用设施的设计:包括雨水利用设备、雨水利用用途等的设计。

2.施工规范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的施工应当遵循以下规范:(1)施工材料的选择: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防水材料、储水设备、净化设备等。

(2)施工工艺的规范:应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雨水利用工程的质量。

3.运行与维护规范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的运行与维护应当遵循以下规范:(1)定期检查与维护:对雨水收集系统、储存设施、净化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记录与报告:建立雨水利用工程的运行记录与报告制度,定期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

四、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的意义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的制订和实施对于推动城市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1.培养人们节约用水的习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一、引言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雨水利用已成为城市建设和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雨水利用工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城市内涝现象,减轻污水处理压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因此,规范雨水利用工程技术是十分必要的。

二、概述雨水利用是指收集城市屋顶、道路、庭院等建筑面和地面上的雨水,进行蓄存、净化和利用,以满足城市绿化、景观水体、环境冲刷、灭火、建筑施工用水、工业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等一系列用水的质量要求。

本规范旨在规范雨水利用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城市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雨水利用设施的分类1.屋面雨水利用设施包括屋面雨水收集系统、蓄水系统、蓄排系统和净水系统。

屋面雨水收集系统主要由雨水收集管道、雨水收集箱等组成;蓄水系统主要由蓄水池、雨水调蓄池等组成;蓄排系统主要由蓄水池、雨水收集箱、蓄水管、蓄水动力泵等组成;净水系统主要由过滤器、沉淀器、消毒器等组成。

2.地面雨水利用设施包括路面雨水收集系统、雨水花园系统、雨水湿地系统等。

路面雨水收集系统主要由路面铺装、雨水收集井、雨水收集池等组成;雨水花园系统主要由花园植被、排水设施等组成;雨水湿地系统主要由湿地植被、湿地地貌、湿地排水系统等组成。

四、雨水利用工程设计原则1.综合利用原则雨水利用工程应当充分考虑周边的自然和人文环境,采取综合利用、多功能设计原则。

2.分级利用原则雨水资源的不同质量和量级,应逐级利用,如优先利用于景观水体、生态冲刷、灭火等无需净化的场所,次级利用于工业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等需要净化的场所。

3.生态优先原则在设计雨水利用工程时,应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雨水利用工程设计要求1.雨水收集屋面和地面的雨水应通过管道、井、池等设施进行收集,并输送至蓄水池或者直接利用。

2.雨水蓄存设计储水池的容积应根据城市的降雨量和利用需求确定,要求蓄水容积充足,且能够保证水质的稳定。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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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一、引言雨水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合理利用雨水可以缓解城市雨洪排放压力,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率,降低环境污染,是建筑与小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因此,制定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对于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雨水利用系统设计1.系统设计原则雨水利用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先控制,后利用”的原则。

即在控制雨水排放的基础上,尽量利用雨水资源,减少对城市排水系统的负荷。

2.可行性分析在进行雨水利用系统设计之前,需要进行对雨水资源进行调查和分析,包括降雨情况、雨水径流特征、建筑与小区用水需求等,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确定雨水利用系统的可行性。

3.系统构成雨水利用系统由雨水收集、存储、处理、利用等环节组成。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各个环节的协调性和系统的稳定性。

4.设备选择在雨水利用系统设计过程中需要选择合适的收集设备、存储设备、处理设备、利用设备等,保证系统的高效运行和长期稳定性。

三、雨水收集与处理1.雨水收集雨水收集设备通常包括雨水采集装置、雨水收集管道和雨水过滤装置。

收集设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保证雨水的质量符合利用要求。

2.雨水处理雨水经过收集后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包括除沙、除污、消毒等工艺,以保证雨水的质量符合利用要求。

四、雨水储存与利用1.雨水储存雨水储存设备可选择地下式储水池、地上式储水罐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储存设备,并保证储存设备的密封性和稳定性。

2.雨水利用雨水利用设备包括雨水泵、管网、水箱等,需要保证雨水利用系统与城市供水系统的协调性,并保证雨水的稳定供应。

五、安全与环保1.系统安全雨水利用系统需要保证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包括设备的安全运行、供水稳定性等方面。

2.环境保护雨水利用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保护,包括雨水的净化处理、雨水利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

六、维护管理与运行1.设备维护雨水利用系统的设备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设备的清洗、检修、更换等,保证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数量的增加,城市建设所需的用水量也在不断增加,同时城市中的雨水也在增加,然而传统的处理方式往往是将雨水排放到排水管道中,导致雨水的浪费和城市内涝的发生。

因此,利用建筑与小区雨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程技术,能够解决城市面临的雨水排放和利用难题。

本文将就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进行详细的论述。

二、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的重要性1.环境保护:利用建筑与小区雨水可以减少城市内涝的发生,避免雨水对城市的侵蚀,减少城市的污染。

2.资源利用:雨水是一种宝贵的水资源,通过合理的收集与利用可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节约水资源。

3.节约用水:将雨水收集起来可以用于灌溉、清洁、冲厕等非生活、非工业、非饮用的用水需求。

4.构建生态城市:通过利用建筑与小区雨水,可以构建生态城市,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的原则1.分级利用原则:根据雨水的水质等级,将雨水利用分为不同等级,进行分级处理和利用。

2.综合规划原则:雨水利用需要与城市建设规划相结合,进行综合规划,确保雨水的收集和利用与城市的建设相结合。

3.技术先进原则:利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手段,保证雨水的高效收集和利用。

4.市场化原则:建立健全的雨水市场化机制,促进雨水的合理利用和推广。

四、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的工程技术规范1.雨水收集系统(1)地面雨水收集系统:将建筑和小区的雨水通过排水沟、雨水篦子等设备进行收集。

(2)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将建筑和小区的屋面雨水收集到集水系统中进行储存和利用。

2.雨水利用系统(1)一级利用:将收集到的雨水用于绿化、地坪冲洗等非生活、非工业、非饮用的用水需求。

(2)二级利用:通过二次净化处理,将雨水用于冲洗、冲厕等生活用水需求。

(3)三级利用:采用先进的净化处理技术,将雨水用于工业用水、饮用水等高级别用水。

3.雨水处理技术(1)物理处理:通过过滤、沉淀等物理手段去除雨水中的杂质。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范》要点介绍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范》要点介绍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范》要点介绍一、基本原则1.遵循科学性原则,依据当地气候、地形、土质等特点,科学分析雨水资源,并合理设计雨水控制和利用系统。

2.遵循可持续性原则,注重雨水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和循环利用,达到节水、减排、减少城市气候变暖等效益。

3.遵循经济性原则,合理设计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降低系统投资和运维成本,提高效益。

4.遵循适应性原则,结合建筑和小区的实际情况,设计符合当地气候、土地利用结构、社会经济发展等要求的雨水控制和利用系统。

二、雨水控制工程设计1.地面雨水排放管理:采取措施减小雨水排放,促进雨水渗漏、蓄滞和自然蒸发,减少径流污染,提高土壤水文保持能力。

2.雨水收集利用设计:设计合理的雨水收集管道和储水设施,充分利用雨水资源,用于道路冲洗、绿化灌溉、公共供水等方面。

3.地下雨水收集系统:设计地下雨水渗透系统,将雨水引入地下,减小地表径流,提高土壤水文保持能力。

4.绿色屋面设计:采用绿色屋面,提高屋面的负荷承重能力,增加雨水的渗透和蓄留能力,改善城市热岛效应。

5.雨水管道设计:采用合适的管径、坡度和设施,保证雨水的迅速排放和污水的有效分离,减小系统的排放负荷。

三、雨水利用工程设计1.雨水利用途径:将收集的雨水用于绿化灌溉、建筑物洗涤、公共供水等方面,提高雨水的综合利用率。

2.雨水质量要求:设立雨水质量标准,确保利用的雨水符合相关环保要求,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雨水利用设备设计:设计合理的雨水利用设备,包括雨水集水器、储水罐、泵站等,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和高效利用。

4.雨水利用系统运维:建立完善的雨水利用系统运维管理机制,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四、验收和评价1.验收标准: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进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验收内容:包括工程实施情况、系统运行情况、设备安装情况等方面,对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进行全面评价。

3.验收报告:出具专业的验收报告,明确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情况,为后期运维提供参考。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13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13

北京市地方标准DB编号:DB11/ 685-2013备案号:XXXX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tormwater management and harvestengineering2013-07-24 发布2014-02-01 实施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地方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tormwater management and harvest engineeringDB11/ 685-2013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日期:2014 年02 月01 日2013 北京修订说明根据北京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12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2]20 号)文件,本规范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和北京市水科学研究院等编制单位对《城市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11/T 685-2009 进行修订。

编制组对近年北京市建设运行的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进行了回访和总结,并对近年来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及降雨资料进行了筛选和整理,结合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政策,对原规范进行全面修订。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标准化工作规划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12]第20号》文件,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单位编制。

编制组总结了近年来本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设计和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5章,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设计计算;4.建筑与小区;5.市政工程。

本规范第1.0.3、1.0.7、4.1.11、4.4.2、4.6.1、4.8.9、5.4.4、5.6.4、5.6.5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一、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1.1工程设计依据
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建立在《城市雨水利用规范》和《建
筑排水设计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小区特殊情况。

主要包括:
1.1.1排水量统计:对小区内田畴、建筑物、道路等各种生活水系统,应将其各用水形势编制计算,得出排水量统计。

1.1.2雨水基本要求:小区雨水利用工程的设计,应根据雨水的性质、数量和使用方式确定小区雨水的基本要求。

1.1.3设计高程:根据不同的雨水利用方式,确定雨水应该收集或排放的相应高程,以确保雨水的正常和有效的利用,同时也要考虑水
位上升对建筑物结构和活动室间造成的影响。

1.1.4设计负荷:计算和校核雨水收集和/或排放系统的设计负荷,包括水量、水压、流量、水头和其他地形的影响等因素。

1.1.5设施设计:按照小区的集水收集、分水利用和装置排放的需求进行设计,包括各发雨水和污水分集沟渠及雨水管网、各雨水收集装置、入水口和泵站、出水口等各类设施。

二、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要求
2.1小区雨水收集及排放系统
2.1.1设计原则合理:要求小区中雨水排放系统设计原则合理,能够有效地避免污水池积水以及雨灾,保证妥善管理雨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1.2比例适当:在设计时,应考虑小区各类水系统的容积比例,避免把大量的排水量积放在少量的系统里;
2.1.3渠道设计科学:在设计计算渠道参数时应尤其注意,渠道形状、节距、防护构造应满足规范和要求;
2.1.4闸灌制度齐全:不同的收集系统应有相应的闸灌制度来控制雨水的收集。

SZDB Z 49-2011 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SZDB Z 49-2011 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ICS13.060.30Z60 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 49—2011 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2011-11-17发布2011-12-01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雨水利用目标 (2)6 水质和水量 (3)7 雨水利用系统设置 (4)8 径流污染控制 (5)9 雨水入渗 (8)10 雨水收集利用 (9)11 维护管理 (11)附录A(资料性附录)径流污染控制设施示意图 (14)前言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深圳水务局提出。

本规范由深圳市水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与起草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创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宁科创雨水利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段洪雷、王丽、张金松、刘旭辉、常永第、张德浩、翟艳云、董文艺、任心欣、杨政华、徐志通、朱平生、陈华、陈瀚、尤作亮、刘茜、黄文章、卢益新、刘岳峰、徐林、王春、刘湘莲。

引言为做好深圳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雨水和控制径流污染,减轻城市洪涝,修复水环境与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水资源,使深圳市雨水利用工程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有效,促进深圳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广泛收集了国内、外现有的法规和标准,认真总结了我国雨水利用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深圳市气象、水文、地形、地质等本地特点,与深圳特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而制定。

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雨水利用工程的系统组成、设施种类以及设计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的建筑与小区、市政道路、工商业区、城中村、城市绿地等雨水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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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1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篇一:给排水设计常见规范( 最新版)】序号书名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 ( )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6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7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8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 ()9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10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12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1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14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1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38-16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gbj32/j26-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18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19 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dgj32/tj113-20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50106-2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2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3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4 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25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6 s1(一)给水排水标准图集27 s1(二)给水排水标准图集28 s2 给水排水标准图集29 s3 给水排水标准图集30 s4(一)给水排水标准图集31 s4(二)给水排水标准图集32 s5(一)给水排水标准图集33 s5(二)给水排水标准图集34 太阳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标准图集35 给水排水图集苏s01-36 小型排水构筑物 04s51937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38 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施安装 07fs0239 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示例 09fs0140 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 fs01-0241 雨水口 05s51842 建筑排水设备附件选用安装 04s30143 钢筋混凝土化粪池 03s70244 民用建筑工程给水排水设计深度图样 s901-90245 防空地下室固定柴油电站 08s30546 小型潜水排污泵选用及安装 08s30547村镇住房构造图集-给水排水部分 48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49 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08-94- j11056-【篇二:南京市雨水综合利用技术导则】南京市雨水综合利用技术导则(试行)( 0818第4)引言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合理利用雨水和控制径流污染,减轻城市排水管网负荷,修复水文环境,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使南京市雨水利用工程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有效。

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范》(gb50400-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等标准、规范,结合《省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政办发[ ]88号)、《市政府关于批准市住建委关于全面推进南京市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 ]14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 ]18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技术导则。

本技术导则编制过程中广泛收集了国内、外现有的法规和标准,认真总结了中国雨水利用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南京市气象、水文、地形、地质等本地特点,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北京泰宁科创雨水利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了导则的编写和技术支持。

1总则1.1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雨水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使用等。

1.2雨水利用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雨水利用工程设计,应和主体工程相关的园林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给排水设计、防洪设计等专业密切配合、相互协调。

1.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应对雨水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情况进行说明,明确标注采用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雨水利用工程说明、竖向设计及雨水利用设施、措施等具体设计内容。

1.4建设单位报送规划等部门的建设工程管线综合方案中,应当含有雨水利用工程方案;报请规划等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核验时,应当依据本导则落实好相关要求。

1.5南京市雨水利用工程除执行本技术导则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和定义2.1常规水资源指可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地表水和地下水。

2.2非常规水资源指不同于传统地表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资源,包括雨水、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海水和建筑中水等。

2.3再生水对收集的工业污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到规定水质标准,能够被再次利用的水。

2.4雨水利用雨水入渗、收集回用、调蓄排放的总称。

2.5雨水收集利用利用一定的集雨面收集雨水作为水源,经适当处理并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后,经过管道输送或现场使用方式予以利用的全过程。

2.6下垫面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等。

2.7流量径流系数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

2.8雨量径流系数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

2.9渗透设施使雨水分散并被渗透到地下的人工设施。

2.10调蓄排放设施储存一定时间的雨水,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洪峰径流量、延长排放时间的设施。

2.11过滤设施一种经过砂、有机质、土壤等的过滤作用来达到径流污染控制目的的设施,包括表面砂滤池、地下式砂滤池、周边型砂滤池、有机滤料滤池、生物滞留槽五种类型。

2.12弃流设施利用降雨厚度、雨水径流厚度控制初期径流排放的设施。

有自控弃流装置、渗透井弃流装置、弃流池等。

2.13雨水储存设施储存未经处理的雨水的设施。

2.14硬化地面经过人工行为使自然地面硬化形成不透水或弱透水地面。

2.15初期雨水一场降雨初期产生一定厚度的雨水。

2.16初期雨水径流污染一场降雨初期产生一定厚度的降雨径流,因为地面灰尘油污等影响带有较多的污染物。

2.17低影响开发【篇三: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实施办法】@@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实现雨水资源化,修复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减轻城市洪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城市供水及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县城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新、改、扩建建设工程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同期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一)建(构)筑物占地与道路硬化面积之和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学校和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用房等建设工程;(二)总用地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市政绿地等绿化项目;(三)硬化地面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广场、人行道、步行街、停车场、城市道路等市政公共设施。

有特殊污染源的化工企业、制药厂、医院、金属冶炼和加工企业等,收集利用雨水时还需经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题论证会确定。

第三条雨水收集利用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与维护工作,要结合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遵循建设工程的地面硬化后不增加建设区域内雨水径流量和外排水总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第四条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应当因地制宜,要结合雨水的集蓄利用(直接利用)、入渗回补(间接利用)和调蓄排放等方式综合利用:(一)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建筑物屋顶,其雨水应当集中引入地面透水区域,如绿地、透水路面等进行蓄渗回灌或者引入储水设施蓄存利用;(二)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庭院、广场、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等建设工程,应当首先按照建设标准选用透水材料铺装,或者建设汇流设施将雨水引入透水区域蓄渗回灌或者引入储水设施蓄存利用;(三)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城市主干道、交通主干道等基础设施,其路面雨水应当结合沿线的绿化灌溉,设计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第五条建设工程的附属设施应当与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相结合。

景观水池应当设计建设为雨水储存设施,草坪绿地应当设计建设为雨水滞留设施。

用于滞留雨水的绿地宜低于周围路面50~100mm。

第六条雨水收集利用系统除满足收集、处理和贮存回用外,还应当考虑调蓄排放功能,削减雨水洪峰径流量。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中,应当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内容。

县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县规划、建设、房管、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从规划、设计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对无节水措施方案审查意见的,不予办理;(二)施工图审查单位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涉及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设计图纸进行审查。

对未按照要求设计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或者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设计不符合要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县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备案。

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配合把关;(三)县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对建设工程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竣工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管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

第八条处理后的雨水水质根据用途确定,除达到《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 )规定的水质指标外,其余指标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雨水收集处理后主要用于绿化、道路清洁、冲厕、景观环境用水和回灌地下水、补充河道景观水等。

第九条公园、广场、停车场、道路桥梁等新建市政工程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由县级园林绿化、建设、市政公用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建设。

建设前,应当按照要求到县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备案;竣工后,由县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组织验收并纳入日常监管。

第十条蔚汾镇、蔡家崖乡政府要结合城中村改造、片区开发建设、建筑物及庭院排水设施改造、道路及雨(污)排水管道改造工程,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负责组织建设所辖区的市政工程的雨水收集管道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实现雨污分流,多余雨水外排进入市政雨水系统。

市级园林绿化部门对所属的已建成公园、市政绿地、广场等公共设施,应当组织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收集利用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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