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方法验证的类型及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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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验证指南

药品生产验证指南

第三篇检验方法和清洁验证、无菌保证第一章检验方法验证第一节概述一、引言药品的生产过程中,原料、中间体、成品均需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既是过程受控的依据,也是评价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检验结果应具有准确可靠。

而检验方法的验证为检验结果的准确及可靠提供了有力保障。

国内外在检验方法的验证方面已有了许多法规、规定。

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ood and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1994 年11 月公布了《色谱方法的验证》(Validation ofChromatographic Methods);1987 年2 月公布新品注册相关的《送样及上报检验方法验证资料指南》)(Guidance for Submitting Samples and Analytical Data for Methods Validation);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互认协会(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of Technical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简称 ICH)1995 年3 月颁布了《分析方法的验证》》(Text on Validation of Analytical Procedures),规定了需进行验证的方法的种类和应考察的项目,还对分析方法、专属性、准确度、精密度、重现性作出明确定义,从而统一了各国药典和法规对这些术语的解释;作为对《分析方法的验证》的补充、扩展,ICH于1996 年11 月颁了《分析方法的验证:方法学》 (Validation of AnalyticalProcedures.Methodology);美国药典第24 版 <1225>规定了《药典方法的验证)) (Validationof Compendial Methods);中国药典 2000 版附录ⅩⅨA 规定了《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

(完整版)检验方法验证和确认管理规程

(完整版)检验方法验证和确认管理规程

(完整版)检验方法验证和确认管理规程页次:共11 页第1 页文件名称:检验方法验证和确认管理规程编码:03SMP01200起草审核批准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日期日期日期实施日期分发部门及份数:质量管理部1份目的:明确检验方法的验证和确认的管理规程,确保所采用的检验方法科学、合理,符合检验要求并能有效控制药品的内在质量。

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对物料、产品的理化检验方法的验证和确认;清洁验证方法的验证。

职责:质量管理部QC、QA人员、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1. 方法验证及确认工作职责分工1.1 质量控制部QC负责验证或确认方案的起草、验证或确认工作具体实施以及报告的填写。

1.2质量控制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验证或确认方案、报告的审核,组织验证或确认工作的实施,对验证或确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1.3 质量保证部QA负责验证或确认方案、报告的审核,监督确认工作实施,对确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

确保检验方法验证或确认程序达到符合性要求,程序被遵照执行,并且方法的预定用途被有效的且以文件记录的数据所支持。

1.4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负责验证或确认方案及报告的审核批准。

2 方法验证2.1定义:方法验证就是根据检验项目的要求,预先设置一定的验证内容和验证标准要求,并通过设计合理的实验来验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否符合检验项目的要求。

2.2 目的:方法验证是证明采用的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

2.3 适用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检验方法进行验证:(1)采用新的检验方法;(2)检验方法需变更的;(3)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其他法定标准未收载的检验方法;(4)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验证的检验方法。

文件名称:检验方法验证和确认管理规程编码:03SMP012002.3.1 在建立药品质量标准时,应对分析方法中的各检验项目进行完整的验证。

2.3.2 当药品生产工艺变更时,制剂的组分变更、原分析方法修订时,可根据变更的内容决定对分析方法进行部分验证还是完全验证。

检验方法验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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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抑菌性的方法
➢ 化学中和法 ▪ 中和作用 ▪ 对微生物的损害作用 ➢ 稀释法 ➢ 薄膜过滤淋洗法 ▪ 滤膜的性质
20
验证方法-生长比较法
➢ 试验方法:分三组进行,进行三次 1) 检品组――接有试验菌株的中和检品组。加入抑
菌中和剂,最后接入已知量的菌株(少于100个菌) 2) 对 照 组 ―― 接 有 试 验 菌 株 的 缓 冲 液 试 验 组 。 用
100%浓度6次 ❖ 自样品制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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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方法验证
➢ 范围,指能达到一定精密度、准确度和线性, 测试方法适用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
➢ 含量测定,80%~120%; ➢ 杂质测定,50%~120%; ➢ 含量均匀度,测试浓度的70%~130%,根据
某些剂型的特点(如气雾剂),此范围可适当 放宽; ➢ 溶出度,标准规定范围的±20% ➢ 百分归一化法测含量与杂质,则线性范围应为 杂质规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的+2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5
分析方法验证
➢ 耐用性,指测定条件有小的变动时,测定结果 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
▪ 典型的变动因素 ❖ 被测溶液的稳定性, ❖ 样品制备方法, ❖ 流动相的组成和pH值 ❖ 不同厂牌或不同批号的同类型色谱柱、柱温、
流速、进样器和检测器的温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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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方法验证步骤
➢ 验证方案的制订 ▪ 待验证的方法,项目,合格标准 ➢ 验证的实施 ▪ 由指定人员实施 ▪ 确定相关仪器、试剂、参照品 ▪ 收集完整的验证过程记录和原始图谱 ▪ 复核 ➢ 验证报告 ▪ 评价该方法是否通过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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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方法验证
➢ 准确度是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接近 的程度,一般用回收率表示
▪ 取范围内的三个浓度,每个浓度各测定三次 ▪ 结果评价:与已知含量样品或经验证的方法结

检验方法验证和确认

检验方法验证和确认

分析方法验证(确认) -准确度
• 空白回收的计算方法:
• 加样回收的计算方法:
其中: M为测定值; P为背景值; A 为已知值(真实值)。
分析方法验证(确认) -准确度
• 可接受标准(HPLC):
各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应在98.0%-102.0%之 间 ,9个回收率数据的相对标准差(RSD)应 不 大于2.0%。
再确认
仪器的确认--IQ
• 安装确认IQ
✓ 验收,登记 ✓ 安装 ✓ 制定操作规程、维护规程、清洗规程等 ✓ 培训 ✓ 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
仪器的确认-- OQ
• 运行确认OQ
– 即为空载试验,在不使用样品的前提下, 确认仪器达到设计的要求。
– 目前许多大型仪器的运行确认都由仪器厂 家完成。(仪器使用者需要做的是记录数 据,并保存。)
分析方法验证(确认)的法规要求
• 第一百四十七条 应当根据确认或验证的对象制定确 认或验证方案,并经审核、批准。确认或验证方案应 当明确职责。
• 第一百四十八条 确认或验证应当按照预先确定和批 准的方案实施,并有记录。确认或验证工作完成后, 应当写出报告,并经审核、批准。确认或验证的结果 和结论(包括评价和建议)应当有记录并存档。
仪器的确认--预防性维修
• 目的:减少仪器故障引起实验失败的次数 • 基本流程:
根据仪器类别和确认的 数据
制定维修计划
根据计划定期进行 运行确认中某些关键项目
再次进行运行确认 和性能确认
对不符合规定的元件进行 适当的更换或维修
仪器确认-- 再确认
• 分析仪器经过较大变更后,需证实已确 认状态没有发生漂移而进行再确认。
测定样品的吸收度
精密度 准确度 精密度 准确度

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

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

验证内容:准确度、精密度(包括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重现性)、专属性、检测限、定量限、线性、范围和耐用性。

一、准确度:是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一般以百分回收率表示。

至少用9次测定结果进行评价。

二、精密度: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同一个均匀样品,经过多次取样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

用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表示。

1、重复性:相同条件下,一个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称为重复性。

至少9次。

2、中间精密度:一个实验室,不同时间不同分析人员用不同设备测定结果的精密度。

3、重现性:不同实验室,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的精密度。

分析方法被法定标准采用应进行重现性试验。

三、专属性:指在其他成分可能存在的情况下,采用的方法能准确测定出被测物的特性,用于复杂样品分析时相互干扰的程度。

鉴别反应、杂质检查、含量测定方法,圴应考察专属性。

四、检测限:指试样中被测物能被检测出的最低量,无须定量。

用百分数、ppm或ppb 表示。

五、定量限:指样品中被测物能被定量测定的最低量,测定结果应具一定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六、线性:系指在设计的范围内,测试结果与试样中被测物浓度直接呈正比关系的程度。

七、范围:能达到一定的精密度、准确度和线性的条件下,测试方法适用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

八、耐用性:指在一定的测定条件稍有变动时,测定结果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

方法验证内容如下。

一、准确度准确度系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一般用回收率(%)表示。

准确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测试。

1.含量测定方法的准确度原料药可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样品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个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

制剂可用含已知量被测物的各组分混合物进行测定。

如不能得到制剂的全部组分,可向制剂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个方法测定结果进行比较。

如该分析方法已经测试并求出了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在准确度也可推算出来的情况下,这一项可不必再做。

检验方法的验证、确认步骤及详细计算方法

检验方法的验证、确认步骤及详细计算方法

检验方法的验证、确认步骤及详细计算方法一、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包括方案的起草及审批,检测仪器的确认。

适用性验证(包括准确度试验、精密度测定、线性范围试验、专属性试验等)和结果评价及批准四个的方面。

二、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步骤首先是制定验证方案,然后对大型精密仪器进行确认,最关键的一步是检验方法的适用性试验,最后是检验方法评价及批准。

1、验证方案的制定检验方法的验证方案通常由质量验证小组提出。

根据产品的工艺条件、原辅料化学结构、中间体、分解产物查阅有关资料,提出规格标准,确定检查项目,规定杂质限度,即为质量标准草案。

根据质量标准草案确定检查和试验范围,对检验方法拟定具体操作步骤,最后经有关人员审批方可实施。

2、大型精密仪器的确认分析测试中所用的检测仪器一般可分为三类:A、普通仪器:崩解仪,折光仪、分析天平、酸度计、溶点测定仪、电导仪等:B、较精密仪器:旋光仪、永停滴定仪、费休氏水分测定仪、自动滴定仪、药物溶出度仪、可见分光光度计、电泳仪等;C、大型精密仪器: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薄层扫描仪等。

为了保证分析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检测仪器在投入正式使用之前都应进行确认。

检测仪器的确认是检验方法验证的基础,应在其它验证试验开始之前首先完成。

检测仪器确认工作内容应根据仪器类型。

技术性能而定,通常包括:安装确认、校正、适用性预试验和再确认。

3、校正校正是仪器确认及检验方法验证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当在验证试验以前进行校正。

紫外分光光度计校正包括波长校正、吸收度测试、准确度测试、杂散光检查。

气相色谱仪与高效液相色谱仪均要求做系统适用性试验。

在规定的色谱条件下测定色谱柱的最小理论塔板数。

分离度和拖尾因子,并规定变异系数应不大于2%。

对于化学检验中使用的计量仪器包括容量瓶、移液管、滴定管、分析天平亦均应校正。

4、适用性预试验仪器的安装确认完成以后,在其功能试验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应用标准品或对照品对其进行适用性检查,以确认仪器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D1 文件审查D1.1 技术文件的审查内容及要求按照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审查技术文件是否齐全,至少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计算书、主要设计图样、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以下要求:1) 设计任务书至少包括设计技术和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技术参数、使用场合等内容;2) 主要设计图样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至少包括图纸目录、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电气系统原理图、液压系统原理图、传动系统装配图;3) 设计计算书中至少有叉车整机稳定性设计计算的内容;4) 使用维护保养说明至少包括产品简介、主要技术参数、操纵机构示意图、电气原理图、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故障处理、售后服务等。

D1.2 档案文件检查D1.2.1 型式试验审查随机文件,应当符合本规程要求。

D1.2.2 首次检验D1.2.2.1 首次投入使用设备的检验1) 境内制造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 型式试验合格证;3)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D1.2.2.2 改造后的首次检验1) 改造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 改造单位后的随机文件;3) 改造单位的施工告知书;4) 首次检验或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5) 改造项目清单及改造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

D1.2.3 定期检验1) 首检报告或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2) 自检合格证明材料;3) 场车使用记录(包括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4) 场车车牌;5) 使用登记证。

D2 检查与测量D2.1 结构型式型式试验时,检查样机的门架、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主要设计图样是否一致。

首次检验时,检查设备的门架、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主要设计图样或型式试验报告是否一致。

定期检验时,检查设备的门架、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首检报告或主要设计图样是否一致。

D2.2 主要参数测量对照设计文件和产品对应标准,测量其起升高度、长度、宽度、高度及轴距、轮距、前悬距等主要尺寸,检查其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中方法验证的要点

检验检测机构中方法验证的要点

本文重点针对检验检测方法的试验和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应用范围加以阐述,首先分析了检验检测方法的主要种类,然后重点对检验检测方法验证和确定工作的具体内容加以了阐述,结尾重点对检验检测方法验证和确定工作的具体使用范围作了阐述,以便确保所提供的检验数据都正确、可信。

检验检测方式是指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过程中所使用的标准方式和检验标准,是实施检验工作的必备要件,而检验检测方式是检验检测机构在进行检验过程中所使用的最主要依据,如果检验方式和检查程序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检验结论。

据此,检验检测机关必须在实施一个新的检验参数之前,首先完成对检验测试方案的检验与确定工作,以保证检验测试工作的质量。

检测方式类型为:①标准方式:针对检验项目业务性质的特殊性,检验检测依据的选择应首选于标准方式,并确保在检验工作中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均为最新的有效版本,在采用标准方式之前,首先对标准方式加以检验,能合理地使用标准方式实现对符合预期用途产品或服务参数的检验,同时将与客户对委托的产品检验参数所采用的标准方式通过书面的形式报告给委托方,并征得委托人签名的认可。

②非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是指由检验测试机构自己所提出的方法、由知名科技机构或科学论文和杂志所发表的方法、仪器设备或生产厂家所指定的方法、由客户提出的方案。

只有在尚无国外规范、国家、地区标准、技术标准、其他地方标准等时,检验或测试机构才可能采用非标准方法,但在采用非标准方法之前,也应当加以证实。

对非标准方法的采用应当在事先与受托方交流后签名证明,并告知受托方有关非标准方法可能对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所产生的危害原因。

检验检测技术的测试与确认的主要内容:根据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技术的有效性与适用性,需要采用较新的有效版本的检验技术。

在要求开展某种检验参数前,应当首先确定检验测试技术是否适合于该检验参数,从而合理高效的应用该检验技术,以适应检验项目顺利实施的要求。

检验测试标准方法检验的主要内容,为:所采用的人、机、料、法、环、测和其它手段能否适应于该检验方法的实施,从而检验出新的标准方法又能否满足新实施的标准检验方法,按照检验测试标准方法的主要检验内容,分为:①人员:对实施出新的标准方法的检验工作人员是否具有必要的知识和水平考核,是否可以履行相应职务,在必要时实施对检验测试工作人员的培养、评价、确认;②仪器:对检验检测所现有的仪器设备的适用性进行评估,包括产品是否具备所要求的仪器装置(检验检测方法要求的),并且在进行检验前可以先把检测规范里所规定的仪器装备的相应性能参数加以对比,再通过检验检测所对仪器设施的安装状况、量的溯源状况等判断能否满足被认证的检验检测方法里的规定;③产品处理:对产品的生产流程,包括产品的当前处置,贮存等各环节能否达到检验检测所规范规定的标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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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验证的类型及基本要求
(一)概述
方法验证的目的是证明所采用的方法达到相应的检测要求。

由于分析性质的差异,本节中所讨论的验证内容不适用微生物分析方法。

验证的内容主要包括准确度、精密度、专属性、检测限、定量限、线性、范围、粗放性和耐用性9个方面。

药典收载的方法一般比较成熟,需验证的内容与新开发的检验方法有很大差异,美国药典中明确规定其所收载的方法需做系统适应性试验,这即是美国药典对方法验证的要求。

某一方法需到底须进行哪些项目的验证,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不是所一的方法都必需进行以上9个方面的验证试验。

方法验证的范围,一般来说,可分为以下3种情况区别对待。

1、对于直接引用有法定依据的方法,如药典标准和部颁标准,仅做系统适应性试验即可。

但若将法定方法用于测定新药,或将某一品种的法定方法用于另一品种,就需进行系统的方法验证。

2、对于已在一实验室验证过但需在另一个实验室使用的分析方法,可采用对照试验法。

即取同一批样品,按此方法在两实验室分别进行检验,将结果进行比较(如用t检验法计算),判断是否有显著性差异。

这特别适用于大公司(包括跨国公司)的情况。

母公司完成了系统的方法验证工作,子公司实验室均可用结果对照的方法进行判断,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

国外称这种做法为“技术转移”(Technical transfer)。

3、其他分析方法可分为4种类型,验证要求可参见下表
不同分析方法的验证要求
验证项目类型
类型I 类型II 类型III 类型IV
定量测定限度试验
准确度要求要求 * * ——
精密度要求要求——要求——
专属性要求要求要求 * 要求
检测限————要求 * ——
定量限——要求—— * ——
线性要求要求—— * ——
范围要求要求 * * ——
注:“——”表示不坐要求;“*”表示需根据实验特性决定是否坐要求。

类型I指用于测定原料药中主要成分或制剂中活性组分(包括防腐剂)的定量分析方法。

类型II指用于测定原料药中杂质或制剂中降解产物的分析方法,包括定量分析和限度试验。

类型III指用于测定性能特性(如溶解度、溶出度)的分析方法。

类型IV指鉴别试验。

(二)验证的内容及基本要求
1. 准确度
准确度是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接近的程度,一般用回收率表示。

准确度的测定至少要区方法范围内地个浓度级别,每个浓度级别至少要测定3次。

如某方法的范围是80%~120%,则应取80%、100%、120% 3个浓度,每个浓度测定3次,计算9个测定结果的回收率及相对标准偏差,回收率及相对标准偏差均应在规定限度之内。

(1)原料药含量分析可通过分析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样品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另一验证的方法所得结果进行比较。

(2)制剂中各组分的含量分析按制剂处方取适量各组分进行有机物混合得有一混合物
进行测定,从而确定方法的准确度。

若不可能得到处方中所有组分,可往制剂中加入已知量的被分析物进行测定,另一方法是把此方法的分析结果与另一已建立准确度的方法法的分析结果进行比较。

(3)杂质的定量分析往样品中加入已知量的的杂质进行测定;若不可能得到某种杂质或降解产物,可把此方法的分析结果与另一已验证的方法的结果进行比较来确定。

杂质的量可用杂质与主药响应值的比值来表示。

2. 精密度
精密度制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同一个均匀样品,经多次取样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

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变异系数)表示。

精密度又分为重复性、中间精密度、重现性3类。

在相同条件下,由同一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称为重复性;在同实验室,不同时间由不同分析员用不同设备测定结果的精密度,称为中间精密度;在不同实验室由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的精密度,称为重现性。

(1)重复性方法重复性的确定至少要取方法范围内的3个浓度级别,每个浓度级别至少要测定3次;或取100%的样品浓度至少测定6次。

应自样品制备开始制备6份样品溶液,所得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即为方法重复性。

自动进样器重复性的测试,一般取同一样品溶液至少重复进样10次,其相对标准偏差不应大于1%。

(2)中间精密度中间精密度主要是为考察随机变动因素(如时间、人员、设备等)对精密度的影响,但不必对每个可能的影响因素进行单个的考察,可设计方案对其进行统一考察。

色普分析方法由于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大,故一般需考察中间精密度,至少应在两种不同条件下进行考察(如不同时间,更换实验人员等)。

(3)重现性一般实验室不进行此项考察,只有当分析方法将被法定标准采用时,才进行重现性试验。

建立药典分析方法时常需通过协同检查得出重现性的结果。

如紫外分光光度法中吸收系数E1%1cm的确定,需通过5个以上实验室分析,测定结果符合数理统计要求,才能采纳使用,收入标准。

准确度和精密度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测量的精密度不能说明测量值与真实值的关系,精密度的测量值不一定是准确的,因为引起测量值远离真值的误差可能会对一系列的测量发生同样的影响,而不影响精密度,这即是系统误差的概念。

3. 专属性
专属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杂质、降解物、辅料等)可能存在下,采用的方法能准确测定出被测物的特性。

对于鉴别试验,应证明当样品中含有被分析物时呈正反应,当不含被分析物是呈(阴性)负反应。

必要时,需证明与被分析物结构相似的或相近的物质均不呈正反应。

对于杂质的测定,一般取含一定杂质量的样品进行分析,证明此杂质测定其具有适宜的准确度和精密度即可。

对于含量分析,可通过加入一定量的杂质或赋形剂至样品中,通过分析证明结果不受影响。

若杂志或降解产物为未知物,可将样品用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或氧化的方法进行加速破坏,而后将此样品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与另一个经验证的方法或法定方法所得结果进行比较。

含量测定应比较两方法的分析结果,杂质测定若有色谱图,则应对比杂质峰的形状。

4. 检测限
检测限指样品中被测物能被检测出的最低量。

(1)非仪器分析目视法通过用已知浓度的样品分析来确定可检出的最低水平作为检测限。

(2)仪器分析方法可以非仪器分析所用的目视法来确定检测限,也可用已知浓度的样
品与空白试验对照,以信噪比为2:1或3:1来确定检测限的最低水平。

不论用哪种方法,均需制备相应检测限浓度的样品,反复测试来确定。

5. 定量限
定量限系指样品中被测物能被定量测定的最低量,其测定结果应具一定准确度和精密度。

杂质和降解物用定量测定方法研究时,应确定定量限。

(1)非仪器分析法与检测限的非仪器分析方法所用方法相同,只是所得结果需符合一定的准确度和精密度要求。

(2)仪器分析法一般以信噪比为10:1时相应的浓度作为定量限的估计值,然后配置相应定量限浓度的样品,反复测试来进行确定。

6. 线性
线性指在设计的范围内,测试结果与试样中被测物浓度直接呈正比关系的程序。

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测定线性关系。

可用一贮备液精密稀释或分别精密称样,制备一系列的供试品(至少5份不同浓度的供试品)进行测定。

以测得的响应信号作为被测物浓度的函数,进行线性回归,求出回归方程及相关系数。

7. 范围
范围指能达到一定精密度、准确度和线性,测试方法适用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

分析方法的范围应根据具体分析发以及对线性、准确度、精密度的结果和要求确定。

无特殊要求时,通常可采用以下标准:
(1)对于原料药和制剂的含量测试,范围以内感为测试浓度的80%~120%。

(2)杂质测定,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50% ~120%。

(3)含量均匀度,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70%~130%,根据某些剂型的特点(如气雾剂),此范围可适当放宽。

(4)溶出度范围应为标准规定范围的±20%。

如某一剂型的溶出度规定,1h后溶出度不得小于20%,24h后溶出度不得小于90%,则考察此剂型的溶出度应为0~110%。

(5)若含量测定与杂质检查同时测定,用百分归有法,则线性范围应为杂质规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的20%。

8. 粗放性
分析方法的粗放性(Ruggedness)指在不同实验条件下(如不同实验室、不同实验员、不同的实验员、不同批的试剂、不同的分析温度、不同时间等)对同一样品进行分析所得结果的重现性。

此实验条件应仍在方法规定的限度内。

将在不同实验条件下所得结果的重现性与方法的重复新年感进行比较,来衡量分析方法的粗放性。

9. 耐用性
耐用性(Robustness)指测定条件有小的变动时,测定结果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

典型的变动因素有:被测溶液的稳定性,样品提取次数、时间等。

液相色谱法中典型的变动因素有:流动相的组成和pH、不同厂牌或不同批号的同类型色谱柱、柱温、流速等。

气相色谱法变动因素有:不同厂牌或批号的色谱柱、固定相、柱温、进样器和检测器温度等。

如果测定条件要求比较苛刻,则应在方法中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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