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建筑标准

浙江省绿色建筑标准
浙江省绿色建筑标准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省绿色建筑标准》Green building standard DB33/T 1026-2006

1 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四节”政策,促进国家倡导的绿色建筑的健康快速发展,建设环保、高效、安全、舒适的人居环境,制定本标准。

1.0.2 在绿色建筑的实践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在适宜条件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在节约资源的同时为使用者提供安全、健康、适用的使用空间;

3兼顾保护环境,减小建筑对环境的负荷,与自然和谐共生。

1.0.3 本标准适用于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

1.0.4 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指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在适宜条件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能源、土地、水资源、材料等)、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安全、健康和适用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 建筑的全生命周期 whole life cycle of building

包括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直至拆除这五个阶段。

2.0.3 人口净密度 net residential density

人口净密度是指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公顷)。它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

2.0.4 无障碍设施 accessibility facilities

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或有视力障碍者使用的安全设施。

2.0.5 建筑密度 builing density

在一定围,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2.0.6容积率 plot ratio,floor area ratio

在一定围,建筑面积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2.0.7负荷均匀度 load uniformity

衡量场地电能、天然气等各种从外界输入的能源利用是否均匀的参数。

2.0.8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2.0.9绿色电力 green electric power

指产生于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电能。

2.0.10再利用 reuse

以其原来形式无须再加工就能当作同样或类似的产品使用。

2.0.11可循环材料 recycling material

受到损坏不能再直接使用但经加工处理后可循环再利用的材料。

2.0.12固体废弃物 building rubbles,construction debris

指工业生产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渣、粉尘和污泥等,包括有毒和无毒废弃物。

2.0.13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overall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在单位时间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W/(m2?K)。

2.0.14遮阳系数(SC)sun shading coefficient

在给定条件下,太阳透过窗玻璃的辐射得热与透过相同条件下的标准窗玻璃的辐射得热之比值。

2.0.15冷(热)桥 cold (heat) bridge

围护结构中包含金属、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梁、柱、肋等部位,在室外温差作用下,形成热流密集、表面温度较低的部位,这些部位形成的传热桥梁,叫冷(热)桥。

2.0.16能源转换系数(ECC)energy conversion coefficient

衡量空调冷热源能量转换效率的系数。

2.0.17能源输配系数(TDC)transportation and distribution coefficien

衡量能源输配系统中,风机和水泵等输配效率的系数。

2.0.18照明功率密度(LPD)lighting power density

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整流器或变压器),单位:W/m2。

2.0.19 生活污水 domestic soil

居民日常生活中排泄的粪便污水。

2.0.20 生活废水 domestic wastewater

居民日常生活中排泄的洗涤水。

2.0.21设计流量 design flow

给水或排水某种时段的平均流量作为建筑给排水管道系统设计依据。

2.0.22 水量平衡 water balance

对再生水原水量、处理量与再生水用量和自来水补水量进行计算、调整,使其达到供用平衡和一致。

2.0.23 生活饮用水 potable water

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2.0.24 饮用净水 fine drinking water

自来水或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经深度净化后可直接饮用的水。

2.0.25 雨水口 gulley hole,gutter inlet

将地面雨水导入雨水管渠的带格栅的集水口。

2.0.26 雨落水管down pipe,leader

敷设在建筑物外墙,用于排除屋面雨水的排水立管。

2.0.27 污水再生利用 wastewater reclaimation and reuse,water recyling

污水再生利用为污水回收、再生和利用的统称,包括污水净化再用、实现水循环的全过程。

2.0.28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recycled water

指污水经适当再生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2.0.29 再生水系统 reclaimed water system

由再生水原水的收集、储存、处理和再生水供给等工程设施组成的有机结合体,是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功能配套设施之一。

2.0.30 景观环境用水 scenic environment use

指满足景观需要的环境用水,即用于营造城市景观水体和各种水景构筑物的水的总称。

2.0.31 杂排水 gray water

民用建筑中除粪便污水外的各种排水,如冷却排水、泳池排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厨房排水等。

2.0.32 优质杂排水 high grade gray water

杂排水中污染程度较低的排水,如冷却排水、泳池排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

2.0.33 生活杂用水 non-drinking water

用于冲洗便器、汽车,浇洒道路,浇灌绿化,补充空调循环用水的非饮用水。

2.0.34 卫生器具 plumbing fixture,fixture

供水并接受、排出污费水或污物的容器或装置。

2.0.35 绿色建材 green building materials

绿色建材就是在原料采取、产品制造、使用以及废料处理的全生命周期中对资源和能源消耗最少、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再循环利用率最高,具有优异使用性能,有利于人类健康的材料。

2.0.36 材料全生命周期 whole life cycle of material

在原料采取、产品制造、使用或再循环以及废料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

2.0.37 环境友好 environment-friendly

指从资源摄取量、能源消耗量、污染物排放量及其危害、废弃物排放量及其回收、处置都不给环境带来太多的负面影响。

2.0.38 智能建筑(IB)intelligent building

它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建筑设备、办公自动化及通信网络系统,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2.0.39 通信网络系统(CNS)communication network system

它是楼的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基础,同时与外部通信网络(如公用网、综合业务数字网、计算机互联网、数据通信网及卫星通信网等)相联,确保信息畅通。

2.0.40 办公自动化系统(OAS)office automation system

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应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和行为科学等先进技术,使人们的部分办公业务借助于各种办公设备,并由这些办公设备与办公人员构成服务于某种办公目标的人机信息系统。

2.0.41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

将建筑物或建筑群的空调、给排水、电力、照明、防火、保安、车库管理等设备或系统,以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为目的,构成综合系统。

2.0.42 综合布线系统(GCS)generic cabling system

综合布线系统是建筑物或建筑群部之间的传输网络。它能使建筑物或建筑群部的语音、数据通信设备、信息交换设备、建筑物物业管理及建筑物自动化管理设备等系统之间彼此相联,也能使建筑物通信网络设备与外部的通信网络相联。

2.0.43 系统集成(SI)systems integration

它是将智能建筑不同功能的智能化子系统在物理上、逻辑上和功能上有机地连接起来,以实现信息综合、资源共享

3 规划

3. 1 场地

3.1.1 建筑场地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选址必须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布局及相应的法律、法规;

2下列情况不应作为建筑选址:

1)政府规定的基本农田、林地、生态湿地;

2)海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水位以下的场地;

3)在项目批准前作为公共公园或住宅小区绿地的用地;

4)自然保护区;

5)对抗震不利的地质地段;

3场地选址应了解建筑场地与场地界外的关系以及对其的影响,避免建筑行为造成水土流失或其它灾害;

4场地选址宜选用贫地、废地和荒地;

5建筑选址应相对集中,宜选用已开发,且具有城市改造潜力的区域;

6场地选址宜选用有利于最大限度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场地;

7场地选址时应首先对场地周围环境的空气质量、电磁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噪声污染、土壤和水体化学污染等进行调查与评估,避免对人体造成危害,确保场地环境卫生安全;

8场地选址宜选在能够充分利用已有市政服务设施和交通网络的区域;

9场地选址应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实施原址保护,并应优化设计使建筑与文物和谐统一;必须迁移异地保护的,应得到文物部门的批准。

3.1.2 建筑场地应尽量保持其原生态平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场地可采取措施提高场地的生物多样性指标;

2建筑场地应确定适宜的建设开发强度,保护原有场地的自然生态,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3建筑场地应保持和改善原有的地上、地下水系形态;

4建筑场地应采取场地环境恢复措施,补偿因建设开发而引起的环境破坏;

5建筑场地应将现场多余土方合理用于区域改变地形、人工造景,力求达到基地土方零排放;

6场地绿化工程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宜采用维护成本低、用水量小的本土植物;

2)绿化配置方式应根据环境气候、土壤条件和使用功能等条件确定;

3)宜采用包括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等在的全方位绿化;

4)宜考虑绿化为硬地遮荫;

5)建设用地的绿化率应达到或高于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标准;

6)应充分考虑绿化的调温、调湿、降噪、除菌功能进行绿化工程设计;

7 绿化、景观规划设计,应突出不同功能区域的特色和变化;

8场地绿化、景观规划设计,应有利于引导气流、改善风压、促进自然通风;

9严禁随意砍伐建设用地的已有树木,对建设用地中已有的古树、名木应尽量采取原地保护措施;普通树木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采伐或采用其它方式保护。

3.1.3 建筑场地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K.0.1 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表

表K.0.1 项目编号: 浙江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设计负责 项目设计 项目校对 项目审核 填表时间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〇一六年五月 1

一、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筑类型□住宅?公建 建筑面积m2?新建□改扩建 地上建筑面积m2地下建筑面积m2建筑高度 m 建筑容积率 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公建节能分类?甲类建筑□乙类建筑□丙类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结构安全等级 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结构形式 空调形式 项目投资(万元) 可达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等级(参照GB/T50378) ?无□一星级 □二星级□三星级二、关键指标设计汇总 指标单位填报数据(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用地面积万m2 建筑总面积万m2 地下建筑面积m2 地下面积比% 透水地面面积比% 建筑总能耗tce/a 单位面积能耗kWh/m2a

节能率% 非传统水量M3/a 用水总量M3/a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建筑材料总重量t 可再循环材料重量t 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 可再利用材料重量t 可再利用材料使用率% 绿地率% 可再生能源总量tce/a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M3/a 建筑生活热水量M3/a 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比例%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万kWh/a 建筑用电量万kWh/a 可再生能源产生发电比例% 主要能耗品种及耗能量变压器总容量(kVA) 主要场所照明功率 密度值(W/m2)燃气种类 燃气设计总耗量 (Nm3/h)燃油种类 燃油设计总耗量 (t/h)燃煤种类 燃煤设计总耗量 (t/h)热力种类 热力设计总耗量 (t/h)年能耗设计总量(tce) 单位面积能耗设计指标(tce/(m2.a)

国内外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字体:大中小】2010-09-01 11:12:43 来源:中国天气网 目前全球对建筑“绿色”与否的评估标准主要有: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的“领先能源与环境设计建筑评级体系”(LEEDTM),英国的建筑科研组织(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BRE)“环境评价法”(BREEAM),日本的CASBEE体系等。其中以LEEDTM标准体系为最完善,是目前在世界各国的各类建筑环保评估、绿色建筑评估以及 建筑可持续性评估标准中最具有影响力。 美国的LEED绿色建筑评级体系 为了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与实践,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建立了一套自愿性的国家标准LEED (Leadershipin Energyand Environmental Design-领导型的能源与环境设计),该体系用于开发高性能的可持续性 建筑,进行绿色建筑的评级。简而言之,LEED是设计、建造和世界上最好最环保建筑的一套先进体系,整个项目包 括培训、专业人员认可、提供资源支持和进行建筑性能的第三方认证等多方面的内容。 中国绿色建筑三星认证 为了推动中国绿色建筑的发展。2006年6月1日,原建设部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第一次为“绿色建筑”贴上了标签。中国绿色建筑三星认证以《标准》为基础,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通过这六类指标将建筑划分为一星至三星3个等级。 为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明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有效期为3年。 通知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和 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委托具备条件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开展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 标识工作。 通知指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其中,“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 标识有效期为2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 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3年。 从LEED看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任何一套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特别是一些推荐性的评估体系,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如果这些基本的问题无法得到很好地解决, 那么这套体系最终不可能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实施: 第一个问题就是开发商如何受益? 也就是如何让得到绿色认证的建筑得到更高的估值,这会给开发商带来最直接的利益。当然这是针对那些不仅仅是想"打绿色牌",炒作绿色的发展商,而是一些脚踏实地的,具有前瞻性的开发商。因为我们目前所讲的绿色建筑,不仅仅是建造完之后的给一个认证,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 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建材节能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7]119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10 【实施日期】2017.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杭政办函〔2017〕11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我市建筑业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5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发展的需求,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 (二)坚持示范带动与产业助推相结合。推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示范带头作用,以基地建设和项目示范带动助推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深度发展。 (三)坚持产业升级与协调发展相结合。用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建筑业,实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以建造方式变革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提质增效,带动建筑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以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杭州经济开发区为重点推进地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为积极推进地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鼓励推进地区,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到2020年,我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及以上。 (二)推动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技术保障和监管体系,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通过调结构转方式,促进装配式建筑质量、品质不断提升,绿色、环保水平明显提高,构建起产业发展新格局,引领我市建筑业发展新常态。 (三)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出台和实施《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并促进绿色建筑提标。到2020年,杭州市域范围内新建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5%,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 三、重点工作

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

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目录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发展现状 (4) (二)“十二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9) (三)“十三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11)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14) (二)基本原则 (15) (三)总体目标 (16)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高节能和绿色发展质量 (17) (二)加快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扩大节能建筑的覆盖范围 (18) (三)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18) (四)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提升建筑一体化应用程度 (18) 四、重大工程 (一)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监管机制完善工程 (21) (二)实施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22) (三)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动工程 (23)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工程 (25) (五)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工程 (27) (六)农村建筑节能推进工程 (27)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8) (二)健全法制体系,加大监管力度 (29) (三)落实节能标准,完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 (29) (四)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政策激励 (29) (五)加强人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30)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舆论氛围 (31)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正式稿)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201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节约资源,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绿色建筑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建筑活动,以及实施对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活动,是指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改造、拆除、评价等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机制,全面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与进步。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房管、园林、国土资源、水利、科技、财政、环境保护、海洋、统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实施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七条对达到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建设单位进行奖励。对在绿色建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八条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遵循绿色生态发展原则,落实生态环保、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交通等要求。

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表和浙江省绿色建筑自评表2016

表K.0.1 项目编号:2015-37 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盖章) 设计负责: 项目设计: 项目校对: 项目审核: 填表时间: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二〇一六年五月

一、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筑类型□住宅■公建 建筑面积m265446■新建□改扩建 地上建筑面积m239648地下建筑面积m225798建筑高度m42.45建筑容积率 1.871建筑层数地上10层地下2层 公建节能分类甲类建筑 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空调形式VRF空调 项目投资(万元)34428万 可达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等级(参照GB/T50378)□ 无□ 一星级■二星级□ 三星级 二、关键指标设计汇总 指标单位 填报数据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用地面积万m2 2.0067 建筑总面积万m2 6.5446 地下建筑面积m2 2.5798 地下面积比%39.42% 透水地面面积比% 建筑总能耗tce/a

单位面积能耗kWh/m2a 节能率% 非传统水量M3/a0 用水总量M3/a70424.8非传统水源利用率%0 建筑材料总重量t 可再循环材料重量t 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 可再利用材料重量t 可再利用材料使用率% 绿地率% 可再生能源总量tce/a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M3/a1825 建筑生活热水量M3/a3690.0 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比例%0.49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万kWh/a0 建筑用电量万kWh/a441 可再生能源产生发电比例% 主要能耗电能设计总耗量(kWh)3392 燃气种类天然气 燃气设计总耗 量(Nm3/a) 592.6燃油种类燃油设计总耗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城镇行动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城镇行动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1〕125号 浙江省绿色城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浙委〔2010〕6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42号)精神,推进城镇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型城市化战略为龙头,按照集约节约、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生态特色的要求,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规划、建设、管理齐抓并进,政府、企业、社会各方联动,引导、扶持、保障多措并举,着力打造一批生态环境优美、人居条件良好、基础设施完备、管理机制健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绿色城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统筹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需要,统筹城镇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加强规划,合理布局。 ——以人为本,务实发展。注重完善城镇功能设施,注重改善人居环境,注重优化政府管理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各地资源环境优势,充分体现各地自然人文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促进城镇特色发展。 ——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着力破解制约绿色城镇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构建推进城镇绿色发展的新平台新载体,着力探索建设绿色城镇的新方法新手段,在改革创新中促进城镇持续健康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15年,在全国率先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城乡规划制度全面落实;率先基本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率先实现供水、供气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城乡一体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率先推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备体系和标准制度体系;率先建立市县镇三级园林城镇体系,园林城镇创建水平进一步提高;率先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发展体系,实现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任务

温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的 政策解读 2017年04月26日11:10:11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已于2017年4月20日印发,为更好让大家理解《补充意见》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补充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 近年来,国家和省政府对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和住宅全装修发展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部分,连续密集出台相关新的法规和政策文件,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2016年5月实施《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2016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以下简称《省意见》)、2016年1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对推进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和住宅全装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清晰的实施路径、更完善的实施机制和更多的政策措施。我市之前也于2016年8月出台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试行)》(温政办〔2016〕78号)(以下简称《试行意见》),但由于扶持政策和管控措施的具体执行操作细节尚不明确,导致难以有效实施,也没有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使得工作难以推进。因此,我市有必要出台新的文件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尤其明确容积率奖励政策执行细节,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二、目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6〕40号),大力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和住宅全装修发展。 三、主要内容 包括3个主要目标,2项重点任务,5项支持政策,2项保障措施。 (一)主要目标: 1、绿色建筑: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 2、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 3、住宅全装修:实现市区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新建住宅全装修全覆盖,积极鼓励拆迁安置房及其他新建住宅实行全装修。市区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按照2013年版修订的城市总体规划规定的范围,即鹿城区(除藤桥镇和山福镇)、龙湾区、瓯海区(除泽雅镇)、洞头区北岙街道、灵昆街道,陆域面积99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300平方公里。 (二)重点任务:

江苏省绿色建筑条例

条例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节约资源,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绿色建筑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建筑活动,以及实施对绿色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活动,是指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改造、拆除、评价等活动。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机制,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与进步。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房管、园林、国土资源、水利、科技、财政、环境保护、海洋、统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 实施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七条 对达到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建设单位进行奖励。对在绿色建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划建设 第八条 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遵循绿色生态发展原则,落实生态环保、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交通等要求。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交通等专项规划,按照规定报批后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前款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条 本省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 鼓励其他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 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发布绿色建筑标准。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含绿色建筑要求,明确工程选用绿色建筑技术以及投资、节能减排效益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立项时,应当落实绿色建筑要求,并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范围。

浙江省绿色建筑自评表

浙江省绿色建筑自评表 类别《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条文分数 是 否 参 评 自 评 得 分 备注编号款项内容 款 项 分 数 条 文 总 分 节地与室外环境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19 ■19 4.2.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 用地。 9 ■9 4.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 间。 6 ■ 6 4.2.4 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 比不大于0.2。 或非玻璃幕墙建筑 2 4 ■ 2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 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城市夜景照明 设计规范》JGJ/T 163 的规定。或不设室 外夜景照明 2 ■ 2 4.2.5 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声环 境质量标准》GB 3096 的有关规定。 4 ■ 4 4.2.6 在冬季 典型风 速和风 向条件 建筑物周 围人行区 风速小于 5m/s ,且 2 6 ■ 2

下室外风速 放大系数 小于2 除迎风第 一排建筑 外,建筑 迎风面与 背风面表 面风压差不大于5Pa 或只有一排建筑1 ■ 1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地内人 活动区不 出现涡旋 或无风区 2 ■ 2 50% 以上 可开启外 窗室内外 表面的风 压差大于 0.5Pa 1 ■ 1 4.2.7 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 场地有乔木、构筑物 等遮阴措施的面积比 例 2 4 ■ 2 超过 70% 的道路路 面、建筑屋面的太阳 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 0.4 2 □ 4.2.8 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 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 大于500m,或到达轨 3 9 □

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 不大于800m。 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 800m 范围内设有2 条 及以上线路的公共交 通站点(含公共汽车 站和轨道交通站)。 3 □ 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 系公共交通站点。 3 □ 4.2.9 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 系公共交通站点。 3 □ 4.2.10 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 合理、方便出入,且 有遮阳防雨措施 3 6 ■ 3 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 设施 3 ■ 3 4.2.11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6 ■ 3 4.2.12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 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 局,保护场地内原有 的自然水域、湿地和 植被,采取表层土利 用等生态补偿措施。 3 ■ 3 4.2.13 下凹式绿地、雨水花 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 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 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 例达到30%; 3 9 □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 雨水、道路雨水进入 地面生态设施,并采 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 制措施; 3 ■ 3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 3 ■ 3

附表一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内容汇总表(住宅建筑)

附表一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内容汇总表(住宅建筑) 类别名 称 序 号 设计要点 标准条 文编号 达标要求设计内容要求主要设计内容 达标 判定 控 制 项( 要求全部达标)节 地 与 室 外 环 境 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 地文物、自然水系、 湿地、基本农田、 森林和其他保护 区。 4.1.1 建设过程中应尽可能维持原有场地的地形 地貌。场地内有较高的生态价值的树木、水 塘、水系,是传承区域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 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保护。确实需要改 造的,工程结束后,须生态复原。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提供依据,即:《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 件图、场地测量图。 场地内有何资源或 地形,如文物、自然 水系、湿地、基本农 田、森林、其他保护 区。 2 建筑的选址应符合 国家和吉林省现行 的相关安全规定。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 涝灾害、泥石流及 含氡土壤的威胁。 建筑场地安全范围 内无电磁辐射危害 和火、爆、有毒物 质等危险源。 4.1.2 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建筑场地会造 成毁灭性破坏,氡、电磁波等对人的健康也 会产生危害;油库、煤气站、有害物质车间 等均有发生火灾、爆炸和毒气泄漏的可能, 为此,绿色建筑选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 全规定。 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提供环评报告。 场地选址附近是否 有威胁或者危险源, 简要说明避免以上 威胁或危险源的措 施。 3 人均居住用地指 标:低层不高于43 ㎡、多层不高于28 ㎡、中高层不高于 24㎡、高层不高于 15㎡。 4.1.3 人均用地指标是控制建筑节地的关键性指 标,有两种方法控制人均用地指标:一是控 制户均住宅面积;二是通过增加中高层住宅 和高层住宅的建设比例,在增加户均住宅面 积的同时,满足国家控制指标的要求。当局 部人均用地指标超过标准要求时,应提供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建筑(群)所在更大区 住宅层数、住区用地 面积、居住人口、人 均居住用地指标 m2/人。

中国绿色建筑标准(兼论政策、制度、项目)

中国绿色建筑标准 (兼论政策、制度、项目) 叶凌工学博士/副研究员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设标协绿色生态委 DGNB注册高级咨询师 主要内容Contents 1. 标准背景 2. 标准体系 3. 标准应用 4. 标准展望 2017/12/42

一、标准背景 绿色建 筑标准 政策导向的落实科研成果 的转化 技术实践 的总结 2017/12/43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 (见后) 1980s 1990s 2000s 《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国发[1986]4号)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86) 《城市建设节约能源管理管理实施细则》 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国发[1992]66号)(1992 & 2005) 《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建办科[1995]80号) (1995, 2002 &2012) 《节约能源法》(1997 & 2007) 《中国21世纪议程》(国发[1994]37号)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143号部令) (2000 & 2005) 2010s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6]28号)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国发[2007]17号) 建筑节能→ 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 绿色建筑(四节一环保) 1.1 标准落实政策导向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 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40号)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3〕2号) 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 1.1 标准落实政策导向 ?终极目标 ?尊重环境 ?因地制宜 ?功能要求?有居-宜居-乐居?理论核心?缺一不可?时间前提全寿命期四节 一环保 与自然和谐共生 健康适用高效简约适度、 绿色低碳 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引用源:《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总述》坚持人与自然 和谐共生 1.1 标准落实政策导向

杭州市建筑绿色节能设计计划专篇(居住建筑)

~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初步设计模板Array(民用建筑) 一、主要设计依据 1、《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4、《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 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6、《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 7、《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8、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 9、浙江省《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导则》; 1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6】1号) 11、《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技术导则》 12、“关于印发《杭州市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杭建科发【2016】284号) 13、《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14、《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15、《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16、各区(管委会)编制的《海绵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实施方案》; 17、《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18、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设计专篇适用于新建、改建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 三、项目概况及区位情况 简述并分析地块规划设计概况及项目所在雨水汇水和雨水排水区域海绵城市规划情况(主要从存在的排水问题、竖向地形条件、 外围排水条件等分析说明项目建设的目的要求,并提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思路)。 四、各下垫面及调蓄设施分布示意图 地块内各种下垫面及调蓄设施分布示意图应以蓝图形式表示,图纸中应注明LID实施的位置、规模以及所对应的汇水面积。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1 总则 (2) 1.1 基本规定 (2) 1.2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2)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2) 4 住宅建筑 (2) 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2) 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9) 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3) 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7) 4.5 室内环境质量 (22) 4.6 运营管理 (25) 4.6.1 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管理制度 (25) 4.6.2 住宅水、电、燃气分户、分类计量与收费 (25) 5 公共建筑 (29) 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29) 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32)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37)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40) 5.5 室内环境质量 (43) 5.6 运营管理 (46)

1总则 1.1基本规定 1.1.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行《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J32/TJ76-2009(以下简称《标准》),制定本细则。 1.1.2本细则依照《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适用于指导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审、指导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及运行管理。 1.1.3按照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评价内容判定得分情况和达标情况。根据达标情况评定星级,进行绿色建筑评价。 1.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1.2.1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应先审查是否满足控制项的要求。参评的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则通过初审。 1.2.2对一般项、优选项进行达标判定,判定结果分为:是、否、不参评三种。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分为两个等级。 1.2.3当某条文要求不适应该建筑所在地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作为参评项,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比例调整确定。 2术语 注:见《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J32/TJ76-2009。 3基本规定 注:见《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J32/TJ76-2009。 4住宅建筑 4.1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4.1.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在建设过程中应尽可能维持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减少用于场地平整所带来的建设投资,减少施工工程量,避免因场地建设对原有生态环境与景观的破坏。场地内有价值的树木、

浙江省绿色建筑标准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省绿色建筑标准》Green building standard DB33/T 1026-2006

1 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四节”政策,促进国家倡导的绿色建筑的健康快速发展,建设环保、高效、安全、舒适的人居环境,制定本标准。 1.0.2 在绿色建筑的实践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在适宜条件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在节约资源的同时为使用者提供安全、健康、适用的使用空间; 3兼顾保护环境,减小建筑对环境的负荷,与自然和谐共生。 1.0.3 本标准适用于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 1.0.4 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指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在适宜条件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能源、土地、水资源、材料等)、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安全、健康和适用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 建筑的全生命周期 whole life cycle of building 包括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直至拆除这五个阶段。 2.0.3 人口净密度 net residential density 人口净密度是指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公顷)。它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 2.0.4 无障碍设施 accessibility facilities 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或有视力障碍者使用的安全设施。 2.0.5 建筑密度 builing density 在一定围,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2.0.6容积率 plot ratio,floor area ratio 在一定围,建筑面积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2.0.7负荷均匀度 load uniformity 衡量场地电能、天然气等各种从外界输入的能源利用是否均匀的参数。 2.0.8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2.0.9绿色电力 green electric power 指产生于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电能。 2.0.10再利用 reuse 以其原来形式无须再加工就能当作同样或类似的产品使用。 2.0.11可循环材料 recycling material 受到损坏不能再直接使用但经加工处理后可循环再利用的材料。 2.0.12固体废弃物 building rubbles,construction debris 指工业生产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渣、粉尘和污泥等,包括有毒和无毒废弃物。 2.0.13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overall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在单位时间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W/(m2?K)。 2.0.14遮阳系数(SC)sun shading coefficient 在给定条件下,太阳透过窗玻璃的辐射得热与透过相同条件下的标准窗玻璃的辐射得热之比值。 2.0.15冷(热)桥 cold (heat) bridge 围护结构中包含金属、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梁、柱、肋等部位,在室外温差作用下,形成热流密集、表面温度较低的部位,这些部位形成的传热桥梁,叫冷(热)桥。 2.0.16能源转换系数(ECC)energy conversion coefficient 衡量空调冷热源能量转换效率的系数。 2.0.17能源输配系数(TDC)transportation and distribution coefficien 衡量能源输配系统中,风机和水泵等输配效率的系数。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介绍 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一、概述 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的定义: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即“四节”)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我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在我国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

关于《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的说明

关于《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的说明今天给大家讲解的是关于《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的说明,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的说明 浙江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托,现就《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制定本条例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节能降耗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我省是建筑大省,每年新增民用建筑超过1亿平方米,建材生产和建筑建造使用过程消耗了大量的能源资源,已占全社会总耗能量的40%左右,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相对于传统建筑,目前绿色建筑平均节能率达58%,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15%,还显著改善室内外环境,为人们提供更为健康、舒适、环保的生活场所。因此,发展绿色建筑对于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改善人居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是转型升级和建筑产业发展的需要。我省又是建筑强省,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总量的比重约为5.5%,利税总额对地方财政贡献率约为13%,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绿色建筑对建造水平和质量的要求更高,将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升级与产品更新换代,引领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给

建筑产业及其产业链的发展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发展绿色建筑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拉动增量投资、提高我省建筑业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法制建设和落实省委决策的需要。我省自xx年颁布实施《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来,累计建成节能建筑5.6亿平方米,形成了年节约标准煤776万吨的能力,特别是自xx年全面执行《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331092-xx)以来,建成绿色建筑1.2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已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近年来,国家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相继出台, * 制定下发《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省委在生态文明、“两美”浙江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等决策部署中,都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现有的政府规章已不相适应。目前,全国近半省份已颁布实施建筑节能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今年出台了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这些地方性法规大大推动了当地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因此,加快我省建筑节能立法,并将其上升为绿色建筑条例,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也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二、起草过程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绿色建筑立法列入条件成熟提请审议的立法预备项目,并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的精神,确定由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提请审议。年初,环资委牵头,法工委、 * 等部门和立法领域有关专家、学者参加,共

(完整版)9第九章绿色建筑试题

xx监理工程师考试试题(绿色建筑 ) 一、单选题(每题5分) 1、我国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分为(A)、二星、三星。 A、一星 B、四星 C、五星 D、六星 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与下列哪一评价标准较为相似(A)。 A、美国LEED B、日本CASBEE C、英国BREEAM D、澳大利亚GREEN STAR 3、下列哪一事故不影响项目参评绿色施工?(D) A、发生安全死亡事故; B、B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 C、发生群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 D、施工期间因采用新材料致使非承重结构发生裂缝但不影响工程质量,在验收前已修复。 4、单位工程施工阶段绿色建筑评价应由(C)组织。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政府机构 5、下列技术中属于节能与能源利用技术的是(D)。 A、已开发场地及废弃场地的利用; B、高性能材料 C、高频能设备系统 D、节水灌溉 6、绿色建筑的“绿色”应该贯穿与建筑物(A)过程。 A、全寿命周期 B、原料的开采 C、拆除 D、建设

7、节能建筑就是(A)。A、低能耗建筑B、绿色建筑C、智能建筑D、低碳建筑 8、绿色施工管理不包括(C)。 A、组织管理 B、规划管理 C、投标管理 D、人员健康和安全管理9、(A)阶段只需消耗极少的能源,却决定建筑存在几十年内的能源与资源消耗过程。 A、规划设计 B、建筑施工 C、运行 D、维护 10、下面属于绿色建筑运营管理中节能与节水管理的内容有(A)。 A、实现分户分类计量和收费 B、建立建筑和设备系统的维护制度 C、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D、建立绿化管理制度 1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 A、绿色建筑不一定是节能建筑 B、节能建筑一定是绿色建筑 C、低碳建筑一定是绿色建筑 D、绿色建筑一定是低碳建筑12、下列不属于建筑节水措施的有(D)。 A、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B、强化节水用具的维护应用 C、再生利用、中水回用和雨水回灌 D、采用地源热泵技术13、审查总体方案中的绿色专项施工方案及具体施工技术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承担监督检查工作的单位是(C)。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监理单位 D、施工单位 14、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应先审查是否全部满足(A)的要求,否则不能通过初审。 A、控制项 B、一般项 C、优选项 D、必选项 二、多选题(每题5分,选错或多选均不得分) 1、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对一般项和优选项,进行达标判断,判定结果分为(ABE)。 A、是 B、否 C、优秀 D、合格 E、不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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