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语用学 课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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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逻辑语用学

浅析逻辑语用学


总”,“义总”为 相,而 总”乃是名言,即语
言概念。现量是 别的直观,量是有 别的 ,
也叫共相。可见, 相 共相 直观
是需要
理性的介入和语言的参与(如图2)。
如图1所示,语言所指谓的对象需要逻辑思维的参 与,才能被表述出来。语言逻辑就相当于指号,研究语
言使用的语境,也就是一般逻辑中所指的指号学。总而
式产生。
是因为哲学家对语言的 ,为70年代语用学
语言学的一


可,语言哲
学本身是西方哲学发展的逻辑 ,是人

k
识本身的结 而逻辑语用学与哲
学的渊源 古来是 一脉的
,研究逻辑语
用学对于研究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学、语用学 逻辑学是关
要的,
义主要是
地从体
学 的发展
学体 深的论
一 •语言学与语用学的关系
语言学,即以人类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索绪尔
面,语用学的研究及应用也日渐成为逻辑学研究的重点。本文从逻辑学、语用学与语言学的关系、逻辑语用学的
定义及研究对象等几个方面来简要 逻辑语用学一 学科的关 ,从而
者的一
K
关键词%逻辑语用学逻辑学语言学 析
逻辑语用学有着非常深厚的哲学渊源。在西方哲
学的发展过程中语用思维的发展与现代西方哲学的演
进密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从西方哲学发展历程来看,
言之,逻辑与语言有着紧密的联系,而逻辑语用学则是
二者之间的一座桥梁,将二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

用语言学与逻辑学之间的 系,才能 :
然语言逻辑的 , 重要的是可 为研究语言的
使用
新的思路。
三•逻辑语用学
如果要对逻辑语用学下一个定义的,就是元

逻辑小论文

逻辑小论文
2.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获取新知识。学习逻辑学,可以帮助人们根据来源于实践并经过实践检验过的真实知识,经过正确的推理,推出新知识,这是认识世界所不可缺乏的逻辑环节,是获取正确知识的必要条件。
3.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正确地表达思想。思维是表达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思维合乎逻辑,表达才能清楚正确和鲜明生动。“文章和文件都应当具有这样三种性质:准确性、鲜明性、生动性。准确性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问题,这些都是逻辑问题。”(毛泽东语)
(二)工具性
人们正确的思维需要逻辑学。正确地表达思想和论证观点需要逻辑学。逻辑学是人们正确思维的工具,也是正确表达思想、论证观点的工具。这就好比工人做工离不开机器,农民种地离不开锄头一样。.如果工人没有机器,那么无法做工;如果农民没有锄头,那么无法种地。如果机器、锄头越好,那么做工、种地的效率就越高。人们思维也同样如此,逻辑水平越高.,思维的能力就越强;思维能力越强,表达思想、论证的水平也就越高。反之,逻辑水平不高,思维水平就低;思维水平不高,.就难以准确地表达思想和严密地论证观点。另外,逻辑学能够帮助人们通过推理获取其他的新知识,由此可见,逻辑学具有工具性的特征。
语言是思维的工具,文章则是作者对某一事物或思想连续思维的轨迹。我们写文章,讲究思路、文理和章法,这个思路、文理和章法,就是文章的逻辑。 篇章结构的逻辑关系是多种多样的,有平行关系、接续关系、递进关系以及“总一分一合”的关系等。
但是,其逻辑性是不能含糊的,即不应当出现逻辑不通、自相矛盾的现象。
作用: 1、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探寻新结果,获得新知识。 2、有助于人们准确、严密地表达思想和建立新理论。 3、有助于人们做出更为严谨、更具有说服力的论证。 4、有助于人们揭露谬误,驳斥诡辩。
意义:可以说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但是只有思维本身才构成使得理念成为逻辑的理念的普遍规定性或要素。理念并不是形式的思维,而是思维的特有规定和规律自身发展而成的全体,这些规定和规律,乃是思维自身给予的,决不是已经存在于外面的现成的事物。 在某种意义下,逻辑学可以说是最难的科学,因为它所处理的题材,不是直观,也不像几何学的题材,是抽象的感觉表象,而是纯粹抽象的东西,而且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力和技巧,才能够回溯到纯粹思想,紧紧抓住纯粹思想,并活动于纯粹思想之中。但在另一种意义下,也可以把逻辑学看作最易的科学。因为它的内容不是别的,即是我们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熟习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同时又是最简单、最初步的,而且也是人人最熟知的,例如:有与无,质与量,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一与多等等。但是,这种熟知反而加重了逻辑研究的困难。因为,一方面我们总以为不值得费力气去研究这样熟习的东西。另一方面,对于这些观念,逻辑学去研究、去理解所采取的方式,却又与普通人所业已熟习的方式不相同,甚至正相反。 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使人在头脑中得到真正纯粹的思想,因为这门科学乃是思维的思维。——但是就逻辑学作为真理的绝对形式来说,尤其是就逻辑学作为纯粹真理的本身来说,它决不单纯是某种有用的东西。但如果凡是最高尚的、最自由的和最独立的东西也就是最有用的东西,那么逻பைடு நூலகம்学也未尝不可认为是有用的,不过它的用处,却不仅是对于思维的形式练习,而必须另外加以估价。

逻辑语用学探析——由周礼全语用逻辑引发的思考

逻辑语用学探析——由周礼全语用逻辑引发的思考

逻辑语用学探析——由周礼全语用逻辑引发的思考
王珊
【期刊名称】《忻州师范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4(030)002
【摘要】现代逻辑学家周礼全先生通过自然语言来分析逻辑语用,使我国的逻辑体系出现新的研究趋势,扩大了逻辑研究的范围.文章从语用学角度考察语言,提出语言三视维度的概念.这些概念的提出,旨在分析语用学的逻辑机理.分析了周礼全的语用逻辑思想,提出了一些新的逻辑概念,例如逻辑的“顺势”与“动势”.逻辑语用学是分析哲学的一个根本目的,是通过思想的哲学理解而达到的,而语用学又包括对符号使用者的心理学的,社会学的研究,可见,语用学总是脱离不开语言学.语用学的研究及应用也日渐成为逻辑学研究的重点.
【总页数】4页(P122-125)
【作者】王珊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贵州贵阳 55002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819
【相关文献】
1.日常辩论中的推理结构探析——从语用学与语用逻辑的视角 [J], 彭榆琴
2.日常辩论中的推理结构探析——从语用学与语用逻辑的视角 [J], 彭榆琴
3.逻辑语用学探析 [J], 高文彬
4.论周礼全的辩证逻辑思想--兼论逻辑研究中的极左思潮 [J], 张盛彬
5.试论经济逻辑研究的对象与性质——语用学与语用逻辑的维度 [J], 张斌峰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逻辑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论文

逻辑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论文

逻辑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论文逻辑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论文步入20世纪80年代的逻辑课程在法学教育中的基础地位与作用已经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可,已成为我国高等院校尤其是政法院校法学专业的必修基础课。

然而,由于课程定位不清,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式和手段都局限于传统形式逻辑课程的体系框架之下,缺乏专业性与实践性。

批判性思维是理性的、反思性的思维,其特质与法学思维一脉相承。

以批判性思维作为逻辑学与法学的链接,突出教学的专业性与实践性是法律逻辑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一、教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我国,论证逻辑通常被认为是具有特殊性的逻辑学应用学科,研究对象是“涉法”的思维形式、方法及其规律,即论证逻辑学等于“法律的”逻辑学。

在此定位之下,论证逻辑课程无独立的教学目标和课程体系,实质上是披着“法律外衣”的形式逻辑学。

(一)缺乏独立的课程定位,教学目标不明。

当前的论证逻辑课程仍以传统形式逻辑课程体系为基本框架,以讲授形式逻辑命题和推理为主要内容,区别仅在于训练实例选择上具有“涉法性”,但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传统形式逻辑学无二。

但形式逻辑加论证实例并不等于逻辑学,论证逻辑学课程应当有其独立的地位和特有的教学目标。

众所周知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具备法律职业人所需的必要素质,而现代社会的“法律共同体”、“法律人”,包括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及法律研究人员等,其共同的必备素质即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应当包括两方面内容:法律人格和法律思维技能。

故法律逻辑课程的培养目标应定位于以下两个方面:意识方面塑造学生的法律人格,培养求真、公正的价值目标,培养理性的思维方式,培养思辨创新的研究态度;技能方面培养提高法律的论证推理技能,即以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职业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是“法律人”专业素养的体现,是法律人格的折射,是“法律人”自我发展的途径。

法律逻辑应以培养学生法律思维为教学目标,围绕这一教学目标规划课程体系,确立其独立的教学地位。

关于逻辑学的运用的作文

关于逻辑学的运用的作文

关于逻辑学的运用的作文一、逻辑学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在逻辑学教学现代化的召唤下,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逻辑学教材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批以现代逻辑内容为主、并保留传统逻辑精华的逻辑教材相继出版。

这些优秀教材,内容颇为丰富,体系各有特色。

这些教材的出版,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逻辑学教学现代化和与国外逻辑学教学接轨的进程。

然而,这些教材,主要是作为哲学学科基础课的教材,教学对象主要是面对哲学专业的学生。

而且,在内容上,比较注重逻辑理论的阐述,内容比较抽象。

日前,高等院校文科非哲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或公共选修课——“逻辑学”(国内称为“普通逻辑”,国外称为“大学逻辑”)课程,主要是为学生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打好方法论基础,为学生日常生活的正确思维和社会交际提供逻辑方法。

我们的教学计划学时只有36学时左右,因此,如果在公共课或选修课中使用哲学专业课的教材,教师只能有选择性地讲解其中的部分内容,势必影响课程体系的完整性。

该课程由于抽象程度高,其中包括符号化的形式推演,往往使学生感到难学、费解,教师感到难教。

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讲,在逻辑学教学中使用人工符号来表示命题和推理形式,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在讨论命题形式和推论形式时,如果不从自然语言逐渐向形式语言过渡,上来就给出形式语言,就讨论形式语言的语法和语义,或上来就构造规范、严谨的自然推理系统甚至是公理系统(这种方法虽然也是构造现代逻辑系统的一般方法),实践证明,这是非哲学专业大学一年级本科生难于接受的,甚至会造成这样的印象:逻辑学研究的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无多大关系的符号和符号的推演,逻辑学在现实中是无用的。

总之,使用理论性非常强的逻辑学教材,教师不好教,学生不好学,教学效果很难得到保证。

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我们认为,必须编写出符合非哲学专业特点的、以应用为主的符合案例教学要求的逻辑学教材。

2007年3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逻辑学基础教程》,就是一部采取案例教学法编写的教材,这是我们在逻辑学教材改革方面所做的尝试和探索。

逻辑学导论论文(共五篇)

逻辑学导论论文(共五篇)

逻辑学导论论文(共五篇)第一篇:逻辑学导论论文大学生活该如何度过大学生活,只要不是整天宅寝室,整天翘课出去玩,只要不是图舒服,图安逸,混混沌沌混大学的,就大致可分为两种生活方式,一是学习并掌握生存技能,二是体会美好的大学生活,从各个方面完善自己的品格和素养。

对于这两者,我更倾向于后者。

首先,生存技能,即赖以生存的技能或手段,生存技能有很多,有体力脑力的,难道只有上了大学才能学到生存技能吗?那些理发师,厨师,汽车修理工,技工都有一技之长,都有生存技能,那难道他们都上过大学吗?答案显然不是,那么既然不上大学就都能做到的事,又何必偏偏要在大学里去做呢?何况上大学也是需要不少时间,金钱成本的,如果只为学习一门技艺,何必不去专业技术培训中心呢?又省时又省钱。

其二,我们在大学生活之后就得面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工作或者考研,事实上考研也多是为了更顺利地找到更好的工作。

只有工作劳动,我们才能养活自己,像中头彩之类的天上掉馅饼的美事也只能是极少数人,不具备普遍性。

因而在大学学会相关专业的技能知识,应对就业,就似乎显得尤为重要,学金融的可以去做经济分析师,学会计的可以去做会计,学建筑的可以去做建筑设计师,学外语的可以去做翻译等等,仿佛以后的人生就已经能用了了数十字规划成形。

但是我们似乎忘了,除了学习专业知识,除了毕业工作,我们还需要什么,我们还需要去做些什么?就上述两个主要疑问,我们不难看出大学生活用来学习生存技能是不明智的。

在中国,学生在这样连续十二年应试教育之后,最需要的不是什么生存技能,而是成熟的社会能力和完善的品格素养。

大学,事实上也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或者可以称之为亚社会。

大学,不同以往的高中,初中,小学,它有更多学生,更开放,更复杂。

如果简单地将学生比作人民,那么学生会,艺术团,班联之类的组织,可以简单地看做政府以及监管机构。

这么比喻不无道理,学生会这些组织内部已经出现了公款吃喝等现象,这与当下的一部分政府何其相似。

逻辑学论文1000字

逻辑学论文1000字

逻辑学论文1000字篇一:逻辑学论文通识教育课程论文(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论文题目:浅谈生活中的逻辑学姓名:提交日期:20xx年12月14日学生签名:浅谈生活中的逻辑学摘要:逻辑的力量是人类通过逻辑思维或逻辑工具,正确的、批判性的思考问题,在生活中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我们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便可窥一斑,使得很多现象都有特定的规律可循。

本文在我们采取随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通过归纳、判断、推理、假定等逻辑方法,从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和自身的专业进行一定的逻辑分析,进而从逻辑学角度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老师和学生都应该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关键字:大学生日常生活专业逻辑分析逻辑力量生活就像是流水,自自然然,没有刻意,却可以一天一天地流淌,不曾静止,似乎无迹可寻。

而逻辑就像水中的鱼,穿梭其中。

正因为有了鱼,水的作用也就更加突出。

或许我们觉得不用逻辑缜密的思考,不用极具逻辑的编制,我们依然在过日子。

可是若是没了逻辑,你就会发现我们的生活会如此凌乱不堪,毫无条理,也因而无法生活,就更无从谈生活乐趣了。

其实,逻辑思维与人类为伴,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逻辑学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理解逻辑学以养成一种逻辑的思维对我们有着重大的意义。

正如哲学家所说,一切理论都是对生活现象的提炼抽象,因此我们要想了解真正的逻辑学就要将抽象的它还原到具体的生活现象中去,通过理解生活中的逻辑来认识神秘的逻辑学。

逻辑就如空气散播在空气中,又或者像是朴实无华的水一般,丝毫也不显眼却又是人人离不开它。

如果我们说话的时候不讲逻辑就会观点表达不清楚或者造成歧义,很多病句正是由于逻辑出了问题。

比如我们在向他人讲述一件事情的概况时,按照正常的逻辑应该是依次是背景、起因、经过、发展和结局,可是有人却偏偏不按逻辑,各种顺序颠倒,这样就会容易让听众一头雾水,无法体会。

曾经有一个非常经典的运用逻辑学技巧的段子。

公共选修课《逻辑学》结课论文

公共选修课《逻辑学》结课论文

公共选修课《逻辑学》结课论文浅谈逻辑学什么是逻辑学?让我们先来理解一下几个简单的定义:逻辑学是研究用于区分正确推理与不正确推理的方法和原理的学问。

正确推理的界定有着许多客观标准,而如果不了解这些标准,也就无法运用它们。

逻辑学研究的宗旨,就是发现并塑造这些标准,使之能够检验论证,把好的论证与坏的论证区别开来。

逻辑学并不关心推理的思想过程,而只关心这种过程的结果,即论证。

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所谓纯粹理念就是思维的最抽象的要素所形成的理念。

在这部分初步论逻辑学的概念里,所包含对于逻辑学以及其他概念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哲学上许多基本概念。

这些规定都是由于并对于全体有了综观而据以创立出来的。

只有思维本身才构成使得理念成为逻辑的理念的普遍规定性或要素。

理念并不是形式的思维,而是思维的特有规定和规律自身发展而成的全体是思维自身给予的,决不是已经存在于外面的现成的事物。

理解了逻辑学的定义,我们该如何研究逻辑学呢?下面简单讲一些逻辑学研究方法:认知思维为逻辑学的对象这一点,是人人所赞同的。

但是我们对于思维的估价,可以很低,也可以很高。

一方面,我们说:这不过是一个思想罢了。

——这里的意思是说,思想只是主观的,任意的,偶然的,而并不是实质本身,并不是真实的和现实的东西。

另一方面,我们对于思想,也可以有很高的估价,认为只有思想才能达到至高无上的存在、上帝的性质,而其感官则对上帝毫无所知。

我们说,上帝是精神,我们不可离开精神和真理去崇拜上帝。

但我们承认,可感觉到的或感性的东西并不是精神的,而精神的内在核心则是思想,并且只有精神才能认识精神。

精神诚然也可表现其自身为感觉(例如在宗教里),但感觉的本身,或感觉的方式是一事,而感觉的内容又是另一事。

感觉的本身一般是一切感性事物的形式,这是人类与禽兽所共有的。

这种感觉的形式也许可以把握最具体的内容,但这种内容却非此种形式所能达到。

感觉的形式是达到精神内容的最低级形式。

精神的内容,上帝本身,只有在思维中,或作为思维时,才有其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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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论文标题逻辑语用学探析学院人文学院专业逻辑学班级 2009 级学号 2009020018学生姓名桂卫教师王向东2010-1-13逻辑语用学探析摘要:本文在语用学的基础之上,简要介绍逻辑语用学的定义及研究逻辑语用学的哲学意义。

逻辑语用学不仅扩大了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领域,扩充了人们对语言表达意义的理解,而且还揭示出语言中所蕴含的理性——交往理性,进而拓展了生活世界理论研究的内容。

关键词:语用学、逻辑语用学、言语行为一:语用学简介语用学研究在不同语境中话语意义的前当地表达和准确地理解,寻找并确定使话语意义得以恰当地表达和准确地理解地基本原则和准则。

语用学于20世纪70年代于西方诞生,其是从研究符号与符号解释者的关系发展到不仅研究如何使用语言,还特别注重研究如何理解语言,研究如何从字面意义去理解其中的蕴含意义,成为一门新兴的认知学科。

语用学从说话人和听话人的角度,把人们使用语言的行为看作各种规约制约的社会行为,研究特定情景中的特定话语,从而发现语用规律。

它不是从语言系统内部(语音、语法、语义)去研究语言本身表达的意义,而是根据语境研究话语的真正含义,解释言下之意、弦外之音。

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语境、指示词语、会话含义、预设、言语行为、会话结构六个方面。

语用学研究语言的应用和理解,重在理解,重在语言的使用时,很注意语言的策略和场合要求向对方做出顺应,而在研究理解时十分注意交际的认知关系。

但在整个交际活动过程中,语用学既研究编码,也研究解码过程,更侧重于研究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如何理解和运用语言。

语用学的研究方法可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①纯语用学:也叫形式语用学,是语言哲学领域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他研究语用学的形式和范畴,是研究语用学形式化的最适宜方法。

②描写语用学:致力于描写人的来自经验的有关自然语言的运用原则,分析自然语言怎样跟语境相联系,关注人们为达到特定的交际意图在一定的语境中恰当地使用语言和准确地理解话语的语用能力。

③应用语用学:在应用语用学中,外语教学,人—机对话和人工智能,不同语言间的语用对比研究是最有实用价值的。

二:.逻辑语用学定义逻辑语用学是在元逻辑系统理论基础上,运用语用学是想和方法,研究形式化系统、人工语言与自然语言的逻辑关系,寻求并建立沟通逻辑语形学、语义学与自然语言逻辑相互联系的逻辑语用描述系统及其基本法则。

三:研究逻辑语用学的哲学意义语用学不仅是哲学发生语言学转向后的产物,而且还是语言哲学内部的再一次转向,逻辑语用学不仅扩大了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领域,扩充了人们对语言表达意义的理解,而且还揭示出语言中所蕴含的理性——交往理性,进而拓展了生活世界理论研究的内容。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最早将“语言”与“言语”进行了区分。

他认为人们可以对规范性的语言进行科学的、理性的分析和研究,而作为个人现象的言语是无法进行规范性分析的。

索绪尔将语言与言语区分开来的做法影响了后来的许多语言学流派,如语义学、语形学等基本上秉承了索绪尔的这种二分法。

但是,以后期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塞尔等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分析哲学则反其道而行之,在他们看来,作为具体表现和应用的言语也可以进行规范分析。

维特根斯坦在后期曾认为,离开语言的日常使用而孤立片面地考察语言的意义,就如同离开工具的使用去考察工具的意义一样,难以真正理解语言。

语言表达的意义植根于人类的生活,是人类生活形式的一部分。

只有把语言及其运用与人们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语言的意义才能真正得到理解。

日常语言学派的创始人奥斯汀主张,人们使用语言时,不仅是为了表达一种意义,而且它自身也是一种行为,亦即,我在说出某事的同时也在做某事。

同样一个语句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有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意义。

因此对语句意义的解释重心,应从原来对说话者的内心意向的强调转到对言语的行为研究方面,即从言语行为方面去考察语句的意义。

哈贝马斯认为他们的工作“朝向把真值语义学与语言游戏语用学相结合的言语行为理论的路途中迈出了第一步”。

后来,约翰·塞尔深受奥斯汀思想的影响,他继奥斯汀之后坚持并提倡言语行为理论,认为研究语句的意义在原则上与研究言语行为没有区别。

他认为任何一个言语行为都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一是“说出的行为”;二是“命题的行为”;三是“以言行事的行为”。

哈贝马斯对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倍加赞赏,因为他注意到了言语行为意义与互主体性的联系,从互主体性的层面揭示言语者所追寻或持有的以言行事意图,为理解言语行为的意义确立了理论依据。

从传统意识哲学范式向语言哲学范式的转变是哲学史上的一次哥白尼式的革命,它使在传统哲学中的主客体关系被语言与世界、命题与事态的关系所取代。

按哈贝马斯的理解,在这一转换过程中,对语言符号意义的分析构成了语言哲学内在发展的主线并因此而形成了三种著名的语用学理论。

第一种是格里斯创立、由刘易斯补充并得到希福等人加工发展的意向主义语义学。

他们认为,对于任何一种语言表达,它的意义都可以还原为言说者用它所展示出的直接或间接意图。

这种意义理论仅仅把讲话者所意指的东西视为基本的,它只是把握住了语言的意谓事态的功能,这使得以语言为媒介的主体互动处于一种次要的地位。

第二种是最初由弗雷格创立,后来在早期维特根斯坦和戴维森、达米特等那里得到不断发展的真值语义学,这种语义学关注的重点是命题与事态以及语言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它认为一个命题的意义是由其真实性条件决定的,或者说,我们要想理解一个命题,首先就要了解使这个命题为真的条件。

这一理论所关注的重点是命题与事实、语言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它揭示了语言表达的意义与由此建构起来的命题的有效性之间的内在联系,但这种语用学理论只局限在句子的分析上,并没有进一步扩展到言语行为的层面上来。

第三种是由后期维特根斯坦所开创并由奥斯汀和塞尔进一步发展的意义应用理论。

这一理论注意到了意义与社会实践的关联,把言语的意义从单一的与世界的对应关系扩充到意义与社会的关联上来。

但由于它强调确定语言表达式的语言游戏是“人类的共同的行为”,因而言说之有效和无效仅仅依照它们所属于的语言游戏的标准。

仅对言语行为的意义的理论而言,这三种语用学要么将意义归结为言语行为者的意图,要么归结为其所涉及的客观内容,要么就是其所涉及的社会背景。

哈贝马斯认为,这三种语言理论可称之为经验语用学。

它们虽然把语言表达所涉及的互动语境与言语行为联系起来,把语言表达常规意义上的有效性与制度的社会作用联系起来,但由于这些语用学理论在意义的理解问题上各执一端,而没有看到言语表达意义的广泛性,此外,它们把言语行为中的以言行事功能视为一种非理性力量,即一种与作为有效性基础的命题内容是对立的力量,这就从根本上排除了全部有效性要求的可能性。

在近代哲学家中,人的理性能力被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它成为人们认识自身、社会和自然的基础。

它既是人们认识的工具,同时也成为人类反思的出发点。

但是人类这种抽象的认识和反思能力却伴随着哲学自身的发展而日益受到怀疑。

这种怀疑不仅体现在经验主义者休谟的怀疑论中,也体现在发端于笛卡尔的唯理主义的后继者们那儿。

在休谟看来,“是”与“应该”之间或“事实”与“价值”之间是对立的,从“事实”不能够合乎逻辑地推导出“应该”的结论,并且断定“理性是、并且也应该是情感的奴隶,除了服务及服从情感之外,再也不能有任何其他的职务。

”开启现代性哲学话语的理性哲学家康德对人的理性能力予以了考察。

他声称理论理性能够获得他所谓的现象界的知识,因此,理性可以为自然界立法。

但对于超出现象界之外的本质,人的理论理性就无能为力了。

现象界之外的领域是意志的领域,只能通过实践理性(意志)来进行思考,人的实践理性依“绝对命令”为道德立法。

在康德那儿,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之间的对立已初步形成。

后来的哲学家们不断地抬高意志的支配作用。

在谢林的哲学体系中,非理性色彩已非常浓厚了。

黑格尔试图完全以辩证逻辑化的方式来解决康德理论中的两种理性的对立,但“理性的狡计”(the cunning of reason)却背离了现实生活本身。

自此以后,理性就不断地被排斥、拒绝、解构和否定,叔本华和尼采则完全把人的非理性提升到至高地位,开创了现代非理性主义思潮的先河。

此外,随着实证主义思潮的兴起,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中的成功,工具目的理性大行其道,而实践理性、审美理性倒却都成了工具目的理性的奴隶了。

如何克服事实与价值的分离,以及克服工具理性的片面性,并拯救曾在包罗万象的形而上学体系、历史哲学或意识哲学中大行其道的理性呢?这似乎是传统哲学所无法解决的,因为这种哲学预设了主客体之间的分离,并在狭隘的主客体范围内或在孤立的主体中来解决认识问题及其与此相关的真理问题,使得这些问题的解决要么停留在主体范围内,要么停留在客体范围内,这必定导致形而上学。

在哈贝马斯看来,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为重新探索理性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

从表面上看,否定理性是可以的,但“‘至少必须以一种标准来解释所有理性标准的崩溃’,只有在这种情形下,揭露真相的做法才有效。

如果不能维持这样的标准,就会变成‘彻头彻尾的自我中心的批判方式’。

”那么这种理性在哪里呢?哈贝马斯的回答是:理性体现在语言中。

从逻辑语用学视角来看,我们是用语言来进行言说的,并通过它来协调行为和进行交往的。

言语行为展示的是一种人际交往的互动关系,即哈贝马斯所说的交往行为。

在这一行为中,传统中分裂的三种理性形式,即理论理性、实践理性和审美理性统一在言语行为之中。

这三者的统一就是他所谓的“交往理性”。

这三种理性之所以能够统一,就在于在交往过程中,“任何一个处于交往行为中的人,在施行任何言语行为时,都必须满足若干有效性要求,并假定它们可以被验证或得到兑现”。

这若干有效性要求就是,除了语言的可理解性要求之外,分别是与理论理性相对应的真实性要求,与实践理性相对应的正当性要求,与审美理性相对应的真诚性要求。

只要其中的一个有效性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交往。

与传统的理性观相比,这种蕴含在语言之中的交往理性“并不沉迷于一种超越特殊和个体的唯心主义普遍性当中而不能自拔。

”对理性做这样的理解并非是要将理性做语境主义或相对主义的解释。

因为这种理性既依赖于一定的语境,同时又具有先验意义。

它“几乎使一切事物都具有了偶然性,甚至包括它自身的语言媒介的发生前提。

但是,对于在用语言建构的生活方式内要求具有有效性的一切事物而言,语言所有达成理解的结构却成了一种必然。

”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交往行为才是理性的行为,这里的“理性”并非指单纯的目的或工具合理性,而是包含工具理性、价值理性等于其中多种理性的统一,这种交往行为同时也是一种以理解和共识为目的的社会行为。

因而,哈贝马斯认为他的交往行为理论不是什么元理论,而是一种试图明确其批判尺度的社会理论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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