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保安煤柱管理办法
煤柱管理办法

×××××××煤柱管理办法二○一一年十二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煤柱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安全生产有关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搞好煤柱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必须按本办法要求加强对煤柱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川南煤业泸州古叙煤电公司。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制度第四条建立健全煤柱管理机构成立公司煤柱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地测部,负责具体的煤柱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煤柱管理工作责任制1、总经理(矿长)对煤柱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定期听取总工程师关于煤柱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煤柱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2、总工程师对煤柱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负责组织制定煤柱留设的方案设计,上报审批。
同时负责组织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
3、安全监察处对煤柱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
4、地测部负责煤柱管理技术指导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
(1)建立煤柱管理档案,掌握本矿临近煤柱巷道的施工情况。
(2)定期检查周边小煤矿的采掘情况,并查看其煤柱留设情况。
(3)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并且要把好煤柱设计关,采面和巷道布置要有利于煤柱管理。
5、进入煤柱监控线掘进,测量必须报告并下通知单,进尺班班汇报并专项调度,到停采线后测量复核确认并及时复测填图,如因测量人员工作失误或不及时测量造成未按规定要求留设煤柱,按技术失误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6、生产部技术员、安监处安监员应对煤柱的留设负责监督落实,分管技术员每周应准确、及时做好工作面动态图的填绘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技术失误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煤柱保安管理制度

煤柱保安管理制度一、煤柱保安管理的意义1.1 煤柱是煤矿安全的基石煤矿煤柱是矿山地质构造的基础,具有支撑矿井和固定矿山构造的作用。
正确合理地利用和保护煤柱,是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1.2 从源头上防范事故煤矿煤柱保安管理是煤矿防范事故的重要手段,通过完善煤柱保安管理制度,加强煤柱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护,及时发现和处理煤柱存在的问题,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1.3 煤矿煤柱保安管理是保护环境的重要任务煤矿开采煤柱过程中可能会引发地质灾害和环境破坏,煤矿煤柱保安管理的健全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
二、现行煤柱保安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2.1 制度不完善目前煤矿煤柱保安管理制度存在不够完善的问题,对煤柱的巡视检查、维护保养、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规定不够全面细致,导致煤柱保安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
2.2 监管不到位一些煤矿煤柱保安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煤矿煤柱保安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和落实不够严格,存在管理盲区。
2.3 人员素质不高一些矿山煤柱保安管理单位的人员素质不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够,难以胜任煤矿煤柱保安管理工作。
三、完善煤矿煤柱保安管理制度的对策3.1 健全煤柱保安管理制度根据煤矿煤柱保安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和完善煤柱保安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强化对煤柱保安管理工作的约束力和实施力度。
3.2 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对煤矿煤柱保安管理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煤矿煤柱保安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3 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对煤矿煤柱保安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其责任意识和危机处理能力,提高煤柱保安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3.4 引进先进技术手段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煤矿煤柱保安管理经验,引进和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遥感监控、无人机巡航、智能巡检等,提高煤柱保安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煤矿煤柱保安管理的具体措施4.1 加强煤柱巡视检查在煤矿煤柱保安管理中,要加强对煤柱的巡视检查工作,定期对煤柱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煤柱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
保安矿柱管理制度

保安矿柱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矿柱的管理,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保障职工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内的煤矿柱的管理。
三、矿柱的管理1. 矿柱的设置(1)根据矿山内部的地质条件和采矿工艺要求,在合适的地段设置矿柱。
(2)设置矿柱前应经过专业人员的评估和设计,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矿柱的维护(1)定期对矿柱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每年对矿柱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稳定。
3. 矿柱的使用(1)在采煤过程中,要保持矿柱的稳定,避免对矿柱的撞击或挤压。
(2)禁止在矿柱周围进行乱堆乱放的行为,确保矿柱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4. 矿柱的监测(1)在采煤过程中,对矿柱的位移和变形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对矿柱进行全面的监测,确保其安全稳定。
四、责任制度1. 管理人员责任(1)矿山管理人员要对矿柱的管理负全面责任,确保矿柱的安全稳定。
(2)对矿柱的日常维护和监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2. 作业人员责任(1)在采煤过程中,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对矿柱的损坏和影响。
(2)对矿柱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上报,协助处理和解决问题。
3. 监督检查责任(1)矿山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矿柱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矿柱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稳定。
五、教育培训1. 岗前培训(1)对从事煤矿挖掘工作的人员进行矿柱管理的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提高作业人员对矿柱管理的重视和责任意识,确保其在作业过程中遵守规程。
2. 定期培训(1)定期组织矿柱管理的培训活动,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熟练掌握矿柱管理的处理方法和技巧。
六、应急处理1. 突发事件处理(1)对于矿柱发生的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
保护煤柱管理制度

保护煤柱管理制度一、相关政策法规:保护煤柱管理制度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建立并遵守科学、严格、合理的煤矿保护煤柱工作机制。
二、责任分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保护煤柱管理责任分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细则,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生产经营部门要加强对保护煤柱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技术人员要提升技术水平,不断探索创新,确保保护煤柱的有效保护。
三、控制措施:保护煤柱管理制度应当明确保护措施,包括采取支护、采取合理的采煤方法、合理的回采顺序等,确保煤柱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同时要建立并加强瓦斯、地压、水害等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煤柱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确保煤柱的安全稳定。
四、监测技术:企业应当注重技术创新,引进先进的监测技术,加强煤柱的实时监测,有效掌握煤柱的运动规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予以处理。
要建立完善的煤柱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保障数据的真实可靠,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安全教育:企业应当加强矿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操作设备、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六、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煤矿保护煤柱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有效应对煤柱发生异常情况时的应急情况,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是关于保护煤柱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素,企业在建立和完善保护煤柱管理制度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制度,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有效提高煤矿保护煤柱管理水平,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保安煤柱管理制度

保安煤柱管理制度保安煤柱管理制度为确保矿井安全,保障矿井保安煤柱的正常留设,不受破坏,特制定本制度。
1、保安煤柱的留设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并报公司总工审批。
2、严禁在保安煤柱中开掘巷道,更不能开采保安煤柱。
3、在保安煤柱附近开掘巷道,必须有导线和中线控制,并且及时反映上图;一旦发现巷道偏离中线,应及时进行纠正。
4、临近保安煤柱边界时,测量人员必须在巷道巷道明显标出该点距保安煤柱边界的距离,并报告矿总工程师。
5、一旦发现巷道进入保安煤柱,测量人员有权立即停止该掘进点的掘进工作。
6、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保安煤柱(采下一层煤时,按塌陷角留设,不得破坏上层煤柱),如因边界变动而有巷道等情况,必须在煤柱内充填加固。
与相邻矿井边界煤柱,每月至少如实调查一至两次并填写好相关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报请上级审定。
7、及时填绘反映矿井实际情况和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进行交换。
8、必须收集、调查和核对矿区、井田相邻边界范围内小煤窑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图上标出井筒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
保安隔离煤柱与大矿的空间关系,并搜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作平面图及有关资料,经过分析绘制到井上下对照图上。
对已报废的小井的图纸和老塘积水体积等资料,必须存档备查。
9、相邻矿井之间,以及掘进巷道接近导水断层或者水淹区和积水巷道下采掘时,必须留设防水隔离煤柱,留设办法及尺寸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有关规定留设,并报局总工审批。
10、搜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作平面图及有关资料,经过分析绘制好保安煤柱图。
保安煤柱图要能体现实际有可靠的操作性,确保各保安煤柱完好及矿井安全生产。
合煤公司六矿2011年5月28日。
XX煤矿支柱管理办法

XX煤矿支柱管理办法
XX煤矿支柱管理办法
1、各回采队配备一名专职支柱管理员,每天按时填写好日报表,月更换三用阀60个以上,以旧换新,否则按5元/个处罚。
2、矿坑代员,每周对全矿各回采队支柱使用数清点一次,并及时向分管领导以表格的形式报告使用情况,每少一次罚款50元。
3、各队技术员分月制订各回采队支柱配备计划,并与公司有关部室涵接好,及时供应支柱,以免影响质量及安全生产。
4、工作面上风巷备用支柱不得超过30根,每超一根考核该队队长5元。
5、各队装运新、旧支柱必须安排专人跟车到指定地点,
丢失支柱责任者照价赔偿。
6、下安全出口严禁堆放支柱,且必须退出工作面50米以外,否则考核支管工5元/根,坏支柱超过30根未退出地面,否则按每天5元/根考核队总工资,同时队长、支管工各罚50元。
7、各回采队每月所丢失的支柱除按公司考核外,矿将考核队长、队支管工,矿坑管员50元/根,书记、技术员按队长的80%考核。
8、凡工作面出现倒地支柱,按每根20元考核该班计件工资,另当班班长考核5元/根。
9、各班老塘余煤必须攉干净,整修班回柱放顶必须及时,凡工
作面切顶线以外进入老塘的支柱全部视为丢失支柱,由该班全价赔偿。
10、工作面切顶线不得有顶板矸石冲过切顶线最后一排支柱,否则按50元/处考核责任者。
11、各回采队工作面所有的支柱不得空载,62采区、42采区的工作面支柱全部用钢丝绳联好锁,坏支柱应及时退出工作面,如因责任未落实,造成丢失支柱或伤人,给予责任者罚款100-300元。
煤矿支柱作业管理制度

煤矿支柱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促进煤矿生产效率提高,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支柱作业管理,包括煤矿支柱作业计划编制、支柱作业安全管理、支柱作业人员培训等方面。
第三条煤矿支柱作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煤矿支柱作业安全。
第四条煤矿支柱作业管理应以安全第一为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五条煤矿支柱作业管理责任属于总经理,其下设支柱作业部门,由支柱作业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第六条煤矿支柱作业管理应注重人才培训,确保支柱作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第七条煤矿支柱作业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煤矿支柱作业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及时处置。
第九条煤矿支柱作业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维护煤矿生产安全。
第十条煤矿支柱作业管理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煤矿支柱作业管理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二章煤矿支柱作业计划编制第十二条煤矿支柱作业计划应由支柱作业部门负责编制,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三条煤矿支柱作业计划应包括支柱作业时间、地点、人员等内容,确保作业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煤矿支柱作业计划应根据煤矿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支柱作业高效完成。
第十五条煤矿支柱作业计划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作业协调进行。
第十六条煤矿支柱作业计划应及时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支柱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煤矿支柱作业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煤矿支柱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安全防护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第十九条煤矿支柱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十条煤矿支柱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装备完好。
第二十一条煤矿支柱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二十二条煤矿支柱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保安煤柱留设

井田边界煤柱:30m;阶段煤柱:斜长为60m,若在两阶段留设,则上下阶段各留30m;井田浅部防水煤柱:斜长为50m;断层煤柱:每侧各为20m;工业广场煤柱:根据工业广场占地面积,按几何作图法确定;斜井井筒保护煤柱:两井中间为30m,两侧各为30m;煤层大巷护巷煤柱:对近水平煤层,运输大巷与回风大巷布置在开采水平时,两巷水平间距为20m,垂距为10m,回风大巷上方留斜长为20m的煤柱采区边界煤柱:20m;采区煤层上山:两巷中间为20m,两侧各为20m;区段煤柱:斜长10m;矿井煤柱留设煤矿开采中,确定合理的煤柱尺寸,其影响因素是煤层所受压力以及煤体强度。
通常,煤层埋藏深度和厚度较大、围岩较软时,煤柱承受的压力就较大。
煤柱强度主要取决于煤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并与煤柱的形状尺寸、巷道的服务年限及巷道支护情况有关。
目前,尚无计算煤柱尺寸的可靠方法,主要依靠现场实际经验确定。
井田边界煤柱:30m;阶段煤柱:斜长为60m,若在两阶段留设,则上下阶段各留30m;井田浅部防水煤柱:斜长为50m;断层煤柱:断层煤柱的尺寸取决于断层的断距、性质、水情况,落差很大的断层,断层一侧的煤柱宽度不小于30m;落差较大的断层,断层一的煤柱宽度一般为10~15m;落差较小的断层通常可以不留设断层煤柱。
井井筒保护煤柱:两井中间为30m,两侧各为30m;煤层大巷护巷煤柱:对近水平煤层,运输大巷与回风大巷布置在开采水平时,两巷水平间距为20m,垂距为10m,回风大巷上方留斜长为20m的煤柱采区边界煤柱:采区边界煤柱的作用是:将两个相邻采区隔开,防止万一发生火灾、水害和瓦斯涌出时相互蔓延;避免从采空区大量漏风,影响正在生产的采区风量。
一般取10m;采区煤层上山:两巷中间为20m,两侧各为20m;区段煤柱:斜长10m;1、采区上(下)山间的煤柱宽度(沿走向):对薄及中厚煤层为20m;对厚煤层为20~30m。
工作面停采线至上(下)山的煤柱宽度:对薄及中厚煤约为20m;对于厚煤层约为30~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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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制度
制度名称:煤矿保安煤柱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SM/HC-QZ(J)-0001(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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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保安煤柱管理办法.......................................................... - 2 第三章 附 则................................................................................. - 3 -
第五条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含水层不具备疏水降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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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时,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并标注到相应的图纸上指导生产。 第六条 矿井断层较多时,根据实际情况应合理的留设断层保
安煤柱,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第七条 保安煤柱一经留设,严禁开采;如有特殊情况需开采
的,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开采。 第三章 附 则
第三条 保安煤柱留设应严格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 业矿井设计规范》、《矿井地质工作手册》、《煤矿测量手册》的要 求:根据受保护边界和移动角值来圈定。由于各矿煤层赋存条件 各不相同,各矿应开采移动角应或相邻矿井数据采用本矿区实测 数值,且该数值必须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第四条 各矿井设计中必须按上述两点,在立井井筒、斜井井 筒、工业广场、矿区边界、河床、公路、铁路、水体及断层下、 矿井边界留设保安煤柱;留设的保安煤柱必须标注到井上下对照 图上。
第十七条 企业下属矿井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制度管 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地质测量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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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
制度名称 承办部 门意见 责任人
审查 意见
承办部门 对审查意 见的反馈
分柱管理办法 送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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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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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工作手册》、《煤炭 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测量手册》及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 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煤矿保安煤柱管理办法。
第二章 保安煤柱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矿应严格按照规定在立井井筒、斜井井筒、工业广 场、矿区边界、河床、公路、铁路、水体及断层下留设保安煤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