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知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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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

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

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CAAC:中国民航(=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飞机类别(CCAR2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a)正常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用于非特技飞行的飞机。

非特技飞行包括:(1)正常飞行中遇到的任何机动;(2)失速(不包括尾冲失速);(3)坡度不大于60°的缓8字飞行、急上升转弯和急转弯。

(b)实用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用于有限特技飞行的飞机。

按实用类审定合格的飞机,可作本条(a)中的任何飞行动作和有限特技飞行动作。

有限特技飞行包括:(1)尾旋(如果对特定型号的飞机已批准作尾旋);(2)坡度大于60°但不大于90°的缓8字飞行、急上升转弯和急转弯。

(c)特技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除了由于所要求的飞行试验结果表明是必要的限制以外,在使用中不加限制的飞机。

(d)通勤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1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8618公斤(19000磅)或以下,用于本条(a)所述非特技飞行的螺旋桨驱动的多发动机飞机。

通勤类飞机的运行,是指正常飞行所能遇到的任何机动,失速(不包括尾冲失速)和坡度不大于60°的急转弯。

飞机类别飞行限制座位设置最大审定起飞重量发动机正常类非特技9座及以下5,700Kg或以下单发或多发实用类有限特技特技类不加限制通勤类非特技飞行19座及以下8,618 Kg或以下螺旋桨驱动的发动机CCAR-25用于运输类飞机的合格审定,不限定座位数和最大起飞重量,但不适用于单发飞机。

CCAR121:大型航空器第121.3条适用范围(a)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航空运营人实施的下列公共航空运输运行:(1)使用最大起飞全重超过5,7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2)使用旅客座位数超过30座或者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不定期载客运输飞行;(3)使用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全货物运输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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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适航批准/适用范围
10.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 11.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
8.生产许可证PC
生产审定
9.生产检验系统批准书
APIS
型号审定
适航审定
1.型号合格证TC 2.型号设计批准书TDA 3.补充型号合格证STC 4.改装设计批准书MDA 5.型号认可证 VTC 6.补充型号认可证VSTC 7.民用航空器材料、零
一、概念
• 适航管理 保证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国家以及民用航 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单位的共同 责任。国家通过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适 航当局)和颁布相应的法规,对民用航空 器实施以安全性为目的的技术鉴定与监督。
一、概念
• 适航管理的具体内容
– 颁布具法规性的管理规章、适航标准和程序 – 对从事民用航空产品及其零部件设计、制造、
使用和维修活动的法人进行资格审查 – 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使用
和维修进行以安全运行为目的的监督、检查
一、概念
• 适航状态
适航状态
二、适航管理机构
二、适航管理机构
中国民用航空局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ivil Aviation of China
适航司
部件、机载设备设 计批准认可书
VDA
12.适航证 13.出口适航证 14.外国适航证认可书 15.特许飞行证 16.适航批准标签
四、零部件合格审定标准
五、零部件的批准方式
零部件的批准方式(国内) 颁发PMA 颁发CTSOA 随民用航空产品的型号合格审定、型号设
计批准审定、补充型号审定和改装设计批 准合格审定一起批准(随机审定)
八、合格审定程序

适航基础知识

适航基础知识

适航基础知识随着航空技术的不断发展,适航基础知识成为了航空行业中的重要内容。

适航是指飞行器在设计、制造和运营过程中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能够安全地进行飞行。

本文将介绍一些适航基础知识,包括适航的定义、适航的主要内容以及适航的重要性。

适航是指飞行器在设计、制造和运营过程中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能够安全地进行飞行。

适航有三个方面的含义,即适航设计、适航制造和适航运营。

适航设计包括飞行器的整体设计、系统设计和部件设计,确保飞行器在各种操作条件下都能够安全地飞行。

适航制造包括飞行器制造的各个环节和质量控制,确保飞行器的制造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适航运营则是指飞行器在运营过程中需要符合一系列的适航要求,包括维护、检修、飞行员培训等。

适航的主要内容包括适航设计、适航证书、适航监管和适航规则。

适航设计是指在设计飞行器时要考虑到各种操作条件下的飞行性能、结构强度、系统可靠性等因素,确保飞行器的设计满足适航要求。

适航证书是指航空主管机构对飞行器的适航性进行评估,并颁发适航证书,证明该飞行器满足适航要求。

适航监管是指航空主管机构对飞行器的设计、制造和运营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其符合适航要求。

适航规则是指航空主管机构发布的一系列规则和标准,用于指导飞行器的设计、制造和运营,保证适航性。

适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适航是保障飞行安全的基础,任何一台飞行器都必须经过适航的审定才能够进行飞行。

适航的设计、制造和运营要求都是为了保证飞行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适航的严格要求和标准能够有效地筛选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飞行器,并为合格的飞行器提供一个统一的标志,使乘客和机组人员能够对飞行器的安全性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适航还能够推动航空技术的发展和创新,促进航空产业的繁荣。

适航基础知识对于航空行业的从业人员来说也是必备的。

设计师需要了解适航的要求和标准,以确保其设计满足适航要求。

制造人员需要了解适航制造的各项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检验,以确保飞行器的制造质量。

适航知识简介

适航知识简介
适航知识简介
一、概念
• 适航的概念:适航是适航性(Airworthiness) 的简称。指的是航空器适宜于空中飞行的 性质及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 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 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 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 ——最低安全要求 • ——包括安全性要求和环保要求
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 Department
联络处 Airworthiness Liaison Division
审定处
持续适航维修处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Division
Continuous Airworthiness Maintenance Division
三、适航批准/适用范围
三、适航批准/适用范围
• 设计符合性:指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 设计符合规定的适航规章和要求; • 制造符合性:指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 制造、试验、安装等符合经批准的设计。
三、适航批准/适用范围
10.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 11.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
8.生产许可证PC 9.生产检验系统批准书 APIS
适航审定
四、零部件合格审定标准
五、零部件的批准方式
零部件的批准方式(国内) 颁发PMA 颁发CTSOA 随民用航空产品的型号合格审定、型号设计批 准审定、补充型号审定和改装设计批准合格审 定一起批准(随机审定) 零部件的批准方式(国外) 随民用航空产品的型号认可合格审定或补充型 号认可合格审定一起批准(随国外认可批准) 颁发设计批准认可证(VDA)(TSOA件) 民航局规定的其他零部件批准方式

适航

适航

适航标准的特点
法规性 务实性 稳健性 平衡性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目的、范围、 种类和方法 二、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对策 三、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证件体系及 其证件要求 四、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组织机构及 其职责

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目 的、范围、种类和方法
适航管理的特点




1.权威性或法规性:所有的适航规章、标准 都是法规的一部分,都是强制性、必须执行 的;适航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力,必须 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2.国际性:民用航空运输的性质所决定的。 3.完整性和统一性:是一个系统工程。 4.动态发展性:表现在航空科技、民用航空 事业的发展,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管理形 式的变化。 5.独立性:适航部门是在经济上和管理体制 上独立于管理对象之外的政府审查监督机构。
维修许可证
凡承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民用 航空器和(或)航空器部件维修业务的任何单 位或个人,必须向民航总局适航部门申请维修 许可证,经审查合格,颁发维修许可证后方可 从事批准范围内的维修业务活动,维修许可证 是批准申请人维修资格的凭证。
四、适航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其 职责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司



是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 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 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 维修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 督和管理: 它揭示和反映了民用航空器从设计制造到使用、 维修的客观规律,并施以符合规律的一套规范 化管理。
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目 的、范围、种类和方法
FAA法规和文件体系
法规类

适航管理知识点

适航管理知识点

《适航管理》知识点1、相关定义:适航性: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适航标准: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

它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适航管理: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适航管理揭示和反映了民用航空器从设计、制造到使用、维修的客观规律,并施以符合其规律的一整套规范化的管理。

初始适航:初始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

初始适航管理是对设计、制造的控制。

持续适航:持续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为保证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

持续适航管理是对使用、维修的控制。

民用航空器:指除军事、海关、警察等部门使用的国家航空器之外的,用作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航空器。

2、适航标准的特点及含义:“最低”有两层含义,一是表明该标准是基本的、起码的;二是表明该标准是经济负担最轻的。

其特点包括:法规性,务实性,稳健性和平衡性。

3、适航性责任: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对初始适航负责;航空器运行和维修单位对航空器持续适航负责。

4、适航管理的宗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5、适航管理的分类及主要内容:适航管理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立法定标;颁发证件;证后监督检查6、适航管理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中的作用:航空器适航性是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物质基础;航空器的适航性在民用航空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影响着民用航空安全;从最低安全要求做起,向最高安全等级水准迈进;从颁发各种适航证件入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促进企业自我审核机制的建立。

适航第一章

适航第一章

9/29
各种定义的共同点
品质内容:主要包括飞机性能、结构 强度、活动部件可靠性、机载设备及 其精度、对环境的影响及限制等。
10/29 10/29
11/29 11/29
各种定义的共同点
预期运行环境:指大气、机场、航路、 空中交通管制等运行环境;
12/29 12/29
各种定义的共同点
使用限制: 指速度、高度、重心、重量以及发 动机及其它设备的使用限制;
22/29 22/29
适 航 管 理
定义: 实施者:政府适航部门 目标:保障航空器的安全性为最终目的 目标:保障航空器的安全性为最终目的 性质:技术管理 性质:技术管理 依据:适航标准 对象: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 对象: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 维修各个环节 维修各个环节
23/29 23/29
17/29 17/29
适航标准
各国适航标准的共同特点: 法规性 务实性 稳健性 平衡性
18/29 18/29
适 航 标 准
适航标准 = 最低安全标准 最低安全标准 最低的含义: 基本的、起码的 表明该标准是经济 负担最轻的
19/29 19/29
安全性
经济性
适航责任
航空器设计和制造单位: 对航空器的初始适航负主要责任; 对航空器的初始适航负主要责任; 航空器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 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负主要责任; 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负主要责任;
28/29 28/29
小结
适航管理的宗旨; 适航性定义、适用对象、适航性责任; 适航管理定义、分类、特点及方法; 适航标准定义及特点; 适航管理在航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29/29 29/29
适 航 管 理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航空工程学院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知识点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知识点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知识点适航管理主要内容第一章1、适航性、适航标准、适航管理、初始适航、持续适航定义;2、适航标准的特点及含义;3、适航性责任;4、适航管理的宗旨;5、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6、适航管理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中的作用;第二章1、适航管理结构体系及各层管理单位;2、各地区管理局适航处、各适航审定中心的主要职责;第三章1、适航管理立法的必要性;2、适航管理立法的基本原则;3、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的构成及各层主要的法律法规;4、适航管理相关法规具体针对的内容;1、航空器从事国际国内飞行必须携带的证件;2、国籍登记标志的相关规定;3、挂旗航空公司的定义;第五章1、初始适航管理中适航部门的基本责任;2、专用条件、适航标准的豁免或等效安全措施的定义;3、型号设计更改的分类;4、对型号设计“大改”的批准形式;5、生产许可证可获得的适航批准;6、对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审定批准方式;PMA不适用的条件;PMA,CTSOA的区别;7、航空产品的分类,各类航空产品用于国内或出口时应颁发的适航证件;8、如何保持合格证的完整性:适航指令,使用困难报告;第七章1、持续适航管理的三要素;2、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要求:航空器运营人对航空器适航性的责任;运行规章适用的条件;公共航空运营人维修系统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维修记录的要求;ETOPS定义及类别;二类仪表近进分类;民用航空器的年检制度;适航证的签署;3、维修单位的分类;维修单位通过合格审定需具备的条件;维修放行证明类别;等效安全措施;外委要求;对维修单位监督检查的制度;4、持续适航管理对维修人员的要求;(按照CCAR-66的规定)5、航空器适航信息网的结构及责任单位;适航信息管理工作的流程(即三个工作环节);主要监控对象;6、持续适航文件:维修大纲;维修方案;MMEL;MEL;CDL;保留故障/缺陷要求;适航指令定义及办法条件;第八章1、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分类;第九章1、维修的定义;2、维修和改装人员要求;3、重要修理和改装的批准放行要求;4、维修管理指令的定义,与CAD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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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零部件的批准方式
• 局方不为生产设施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外的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制造人颁 发PMA。 • PMA批准包括:设计批准,生产批准,装机 批准 • 局方将对PMA持有人及CTSOA持有人生产的 零部件进行适航检查,在确认零部件符合 经批准的型号设计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后, 颁发适航批准标签。
生产审定 型号审定
1.型号合格证TC 2.型号设计批准书TDA 3.补充型号合格证STC 4.改装设计批准书MDA 5.型号认可证 VTC 6.补充型号认可证VSTC 7.民用航空器材料、零 部件、机载设备设 计批准认可书 VDA
12.适航证
13.出口适航证 14.外国适航证认可书 15.特许飞行证 16.适航批准标签
八、合格审定程序
提交 申请书及 要求的资料 颁发 证件
受理 通知书
局方组织 审查
证后 管理
八、合格审定程序
谢谢 欢迎指正
2015-3-27
21
六、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申请书
七、PMA的适用范围
除以下零部件外,生产已经获得TC、TDA的民 用航空产品上的加改装或者更换用的零部件, 应当取得PMA 根据型号合格证书或生产许可证生产的零部件; 根据民航总局颁发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 书生产的项目; 符合民航总局认为适用的行业技术标准或国 家技术标准的标准件(如螺栓、螺母等); 航空器的所有人或承租人按照民航总局批准 的其他方式为维修或改装自己的航空器而生产 的零部件 。
适航审定
四、零部件合格审定标准
五、零部件的批准Βιβλιοθήκη 式零部件的批准方式(国内) 颁发PMA 颁发CTSOA 随民用航空产品的型号合格审定、型号设计批 准审定、补充型号审定和改装设计批准合格审 定一起批准(随机审定) 零部件的批准方式(国外) 随民用航空产品的型号认可合格审定或补充型 号认可合格审定一起批准(随国外认可批准) 颁发设计批准认可证(VDA)(TSOA件) 民航局规定的其他零部件批准方式
适航知识简介
一、概念
• 适航的概念:适航是适航性(Airworthiness) 的简称。指的是航空器适宜于空中飞行的 性质及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 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 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 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 ——最低安全要求 • ——包括安全性要求和环保要求
一、概念
• 影响飞机适航性的因素
• 与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水平有关, 也 涉及航空器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零部件、成品和 设备的质量水平。
一、概念
• 适航分类:
• 初始适航:民用航空器所具有的固有安全 运行特性。 ——设计与制造 • 持续适航:民用航空器投入使用后继续保 持的原型号设计所具有的固有安全运行特 性。 ——使用和维修
三、适航批准/适用范围
三、适航批准/适用范围
• 设计符合性:指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 设计符合规定的适航规章和要求; • 制造符合性:指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 制造、试验、安装等符合经批准的设计。
三、适航批准/适用范围
10.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 11.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
8.生产许可证PC 9.生产检验系统批准书 APIS
一、概念
• 适航状态
符合经批 准的型号 设计
处于安全 可用状态
二、适航管理机构
二、适航管理机构
中国民用航空局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ivil Aviation of China
适航司 Aircraft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Department
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 Department
联络处 Airworthiness Liaison Division
审定处
持续适航维修处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Division
Continuous Airworthiness Maintenance Division
一、概念
• 适航管理 保证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国家以及民用航 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单位的共同 责任。国家通过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适 航当局)和颁布相应的法规,对民用航空 器实施以安全性为目的的技术鉴定与监督。
一、概念
• 适航管理的具体内容
– 颁布具法规性的管理规章、适航标准和程序 – 对从事民用航空产品及其零部件设计、制造、 使用和维修活动的法人进行资格审查 – 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使用 和维修进行以安全运行为目的的监督、检查
二、适航管理机构
7个民航地区管理局适航审定处 7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Divisions of District Administration of CAAC
民航各省级航行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Provincial Level Office of Civil Aviation Operation Safet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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