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关系
课件: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关系

八国联军侵华
慈禧画像
①客观原因:经受义和团的震荡和八国联军的打击, 清政府 民心尽失,无法照旧统治。
②主观原因:通过改革,抵制革命运动,实现自救。
(二)、新政举措:
1、前期举措:1901--1905
(1)官制方面:增设改建新部门,淘汰部分旧衙门及下级 吏员。(行政机构的改造,利于国家机构近代化) (2)经济方面:颁《商律》设商会,创办大清银行。(鼓 励发展实业,促进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3)军事方面:扩编新军,采用新式装备,建立军事学堂。 (提高军队素质) (4) 文教方面:废除科举,推行新学制,办新学堂,派留 学生。(培养新式人才) (5) 法律方面:废除酷刑,修改《大清律例》。(加强法 制建设) (6)习俗方面:禁缠足,禁鸦片,允许满汉通婚。(倡新 风易旧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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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预备立宪之后,梁启超说:“在民主专制之下,宪法 徒具一纸空文,议会只是尸位素餐。然而,专制政体久而久 之亦失人心。除了再革命之外,别无他途。”梁启超意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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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辛亥革命的爆发具有偶然性 (辛亥革命具有必然性) B.中国封建专制制度根深蒂固 (非材料主旨) C.清廷专制体制导致革命爆发 D.君主政体是革命出现的根源 (概念混淆)
(三)、新政举措:
2、后期举措:1905--1911
(1)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提出实行君主立宪的好处有三: 一曰皇位永固,一曰外患渐轻,一曰内乱可弭。
(2)《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8月,又颁布了 《钦定宪法大纲》,预备立宪。
(3)皇族内阁:13位内阁成员,有9位满 清贵族。(严重违背了宪政精神,清政府借 立宪之名欺骗国人、企图实现专制集权的目 的完全暴露,促使立宪派彻底失望,倒向革 命一边,间接推动了辛亥革命的爆发。)
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

师范教育 实业教育
时间 1902
学堂数
在校生数 6912
毕业生数
教师数
1903
1904 1905 1906
769
4476 8277 23862
31428
69475 258873 545338 2167 2303 8064
1907 1908
1909 1910
37888 47995
59117 42696
出洋考察大臣及其随员在罗马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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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 1906年
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 “预备仿行宪政”
1906年9月1日,清廷颁布“预备仿行立宪”的 谕旨,并设宪政编查馆,作为筹备宪政的机关。 谕旨曰:
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饰空
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 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 第更张……以备立宪之基础 。
整顿中法, 革除弊端
学习西法, 厘定法律
1901年——1905年的新政措施
官制改革:裁旧衙门、添新衙门、整顿吏治 军事改革:编练新军、开办警政 教育改革:废科举、设学堂、奖留学、定学制 经济改革:成立商部、劝办商会、颁定商律、奖 科 励工商
举 考 场
社会习俗方面:准许满汉通婚、禁止鸦片、禁止
人民英雄纪念碑浮雕 武昌起义
2018/11/30 湖北军政府成立
黎元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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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_财政崩溃与辛亥革命_梁若冰

①
当 然 清末 立 宪 无 论从形 式 上 还 是 实 质 上 更 接 近 日 本 的 明 治 维 新 即 希 望 通 过 所 谓 立 宪来 实 施 集 权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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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感谢 国 家 自 然科 学 基金 青 年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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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分析 了 清末 新 政失 败 的 根 本原 因
要 有 两个
浅谈对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之间区别的认识

浅谈对“辛亥革命所取得的成就不过是清末新政的延续”说法的认识
对这个观点,我是否定的。
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出发点不同,所代表的阶级也有明显的区别。
而辛亥革命带来的影响有些可能与清末新政有相似之处,但有些影响是它永远也无法实现的。
首先清末新政是面对列强的压力,面对国人慢慢的觉醒和西洋文化对民众的影响的一种妥协,起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维护皇权的统治。
而辛亥革命是慢慢新起的资产阶级,迫切的需要登上政治舞台,他们已经不满足于经济方面的统治两个代表者分别是封建统治者和资产阶级革命者,结局必然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那一方取得胜利。
所以,即使清末新政继续下去,它依然会是失败的一次自救运动,也必然无法真正的引领时代的浪潮,促进中国的发展。
其次辛亥革命确实给予了封建专制制度以致命的一击,它推翻了统治中国近代长达260多年的腐败屈辱的清王朝,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国,推动了历史的前进。
而清末新政的目的是取悦列强,遏制革命形势和消除统治危机。
虽然清政府努力的结果适得其反,从影响看,这引起人民的反抗和满汉地方之间及资产阶级立宪派的离心,不但削弱了自身统治,还促进了革命形势的高涨,但它依旧无法真正将清朝封建统治完全推翻,或者说是连根拔起,因为意识到时态不利于清府之后,他们必然会终止新政的实施。
第三,清末新政是推行君主立宪制的,辛亥革命本质是资产阶级的专政。
一个主动,一个被动,所走方向不同,取得的成就本质也就不同,所以更不可能说辛亥革命是清末新政的继续。
因此,我不占成“辛亥革命所取得的成就不过是清末新政的延续”这一说法,以上就是我的三点理由。
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关系分析

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关系分析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长河中的清末新政、辛亥革命二者相辅相成的同时,也相互对立,辛亥革命极大地促进了清末新政的出台,清末新政又为辛亥革命奠定了良好的“思想、阶级、社会”基础,提供了重要的武装力量等,是辛亥革命爆发的重要导火线。
同时,清末新政、辛亥革命有着不同的目的,但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我国近代化发展以及封建帝制结束的速度。
一、对抗革命是清末新政推出的首要目的就清末新政而言,是清王朝主持的一场改革,较大的规模、涉及范围广等是其显著特征,清王朝内忧外患、民族危机日渐加重是该清末新政所处的时代背景。
站在客观角度来说,清末新政、辛亥革命二者处于平行状态,清末新政的出台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而避免革命是不可忽视的关键性因素。
以“戊戌变法”为例,尽管并没有成功,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人思想的解放,利于对抗革命的同时,加快近代化发展步伐。
辛亥革命是在革命的基础上,优化完善生产关系,推动我国近代化,而新政是在改革的作用下,科学转变生产关系,维护皇统的同时,不断推动我国近代化发展。
也就是说,清末新政、辛亥革命二者具有鲜明的一致性特征,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对抗革命才是新政的根本所在,但组长革命也是新政的关键性功能。
二、清末新政全面推动近代化在清末新政作用下,清末经济逐渐朝着工业化方向发展,清末政治不断朝着“民主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在经济方面,清王朝以近代化方向为基点,出台了相关政策,农业、矿业、商业等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在工业改革方面,清王朝制定了奖励政策,来促進工业持续发展;在商业方面,清王朝颁发了一系列谕令,比如,奖励商业、保护商业;在教育方面,清王朝废除了构建的科举制,构建了全新的教育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也就是说,在历史长河,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有着相同的作用,为全面推动近代化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三、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异曲同工1.经济改革站在历史的角度来说,清末新政的政治、经济、法律体系、司法制度等改革都对辛亥革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经济改革便是其中之一。
浅析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关系

浅析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关系清朝末期新政和辛亥革命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事件,两者有着紧密的联系。
新政是清廷在对外压力和内部危机下推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而辛亥革命则是带领中国走向新的政治和社会制度的一次重大革命。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分析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关系。
一、新政为辛亥革命奠定了基础清朝末期的中国,政治腐败、社会动荡、经济落后、民族危机等问题严重,清廷试图进行改革,并于1901年开始推行所谓“新政”。
清朝新政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多个方面的改革,其主要思想是以学习西方科技和文化为主,以提高国家实力和人民素质为目的。
清朝新政的主要措施包括创办新式学堂、兴办海军和维新派实行的变法等。
这些改革措施为中国近代化进程奠定了基础,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创造了不可替代的历史条件。
革命领袖孙中山曾说过:“如果没有清朝的新政,就不会有辛亥革命。
”二、新政催生了中国的近代市民阶层清朝新政的另一个影响是开始催生出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市民阶层。
新政推行的改革包括了社会制度的变革、教育和媒体的发展以及新生的工商业的出现,这些都为寻求好的社会机会的中国人提供了一个像样的平台。
新政对土地制度和贸易加以改革,大量的商人和业主得以进入市场,导致了中国城市的迅速扩展,其中一个结果是大量的市民形成了一个繁荣的城市文化。
由此,中国开始崛起了一批有知识、开明、富裕、有地位和觉醒意识的市民。
这些市民成了反清起义和辛亥革命的重要支持力量。
三、新政增强了中国的抵御侵略力清朝新政的重大改革,进一步加强了中国的抵御侵略力。
早在清朝乾隆年间,鸦片战争之前,中国的科技、军事、文化和社会制度都比西方先进。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逐渐落后,这与西方列强的强大武力、技术和制度有密切关系。
为此,清朝开始接受西方的先进成果,学习先进的工业、航海、冶金、通信和医学等知识。
这不仅增强了中国的抗侵略力,还进一步增强了中国在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影响力。
这种影响越来越显著,到了辛亥革命时,中国新兴的市民阶层已经在列强面前有了一些更积极权利的表现。
略论 清末新政 对辛亥革命爆发的历史影响

第31卷第4期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Vol.31No.4 2011年8月Journal of Yancheng Teachers University(Humanities&Social Sciences)Aug.2011略论“清末新政”对辛亥革命爆发的历史影响①郝宏桂(盐城师范学院社会学院,江苏盐城224051)【摘要】“清末新政”是20世纪初清政府为自救而发动的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它对推动近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加速辛亥革命的爆发和满清王朝的灭亡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它与辛亥革命之间存在着无法割断的因果联系。
【关键词】清末新政;辛亥革命;历史影响【中图分类号】K2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6873(2011)04-0019-05为了应对庚子政局的困境,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了一道上谕,表示清政府应顺应形势,“极意维新”[1],慈禧太后被迫推动了晚清的体制改革,“清末新政”由此正式拉开了帷幕。
在上谕中,朝廷还对中国根深蒂固的弊病进行了概括:“我中国之弱,在于习气太深,文法太密。
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
公事以文牍相往来,而毫无实际。
人才以资格相限制,而日见消磨。
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天下者在一例字。
”推行新政就是要打破这一困境,主张“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期渐致富强”[2]4601。
从1902年慈禧太后回到北京之时到1908年11月她去世为止,“她下令进行许多项意义深远的改革,在推动中国的现代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148。
新政内容涉及编练新军、筹饷,废科举、兴学堂,改革官制、整顿吏治,振兴商力、奖励实业等方面,它是晚清政府为自救而发动的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
关于“清末新政”的推行及其影响,在革命史观的研究视野与价值体系里,史学界大多强调暴力革命的作用而忽视清末统治者的改革成效,许多辛亥革命史与近代史论著要么对“新政”不屑一顾、鲜有提及,要么照搬当年革命文豪陈天华的思路,斥责“新政”为“假维新”、“伪变法”,充其量作为辛亥革命的一个背景,轻描淡写地提一下“新政”之于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作用”[4]。
第九讲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

18
清廷宣布“预备仿行立宪”
1906年9月1日,在五大臣回国后不到一个月,清廷即 颁布了“预备仿行立宪”的谕旨。后又设宪政编查馆,作 为筹备宪政的机关。清末新政进入了“预备立宪”的改革 阶段。 “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但目前规 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饰空文,何以对国民 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 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以备立宪之基础”。 ——《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清末筹 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43页。
7
(一)“预约变法”上谕、督办政务处和《江楚会奏变法三 折》
清廷在庚子之变后实行新政主要原因: • 第一,八国联军血洗京师,朝廷亡命西安,庚子事变后的时局已经不 再是一般的“危局”、“变局”,而是统治阶级无法照旧统治一去的 一种“残局”。这种局势深刻地刺激了朝野内外,包括慈禧太后,使 他们认识到,必须改弦更张,整顿政治,才有可能继续维护清朝的统 治。 • 第二,在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的冲击下,清朝政局发生了很大的变 化,统治集团内部顽固守旧势力江河日下,改革势力日益崛起。有人 说,戊戌政变杀年青、南方人多,八国联军杀老年人、北方人多。这 种南方与北方,年青人与老年人的背后,实际上是改革人物与顽固人 物的对立。在列强点名“惩凶”以后,顽固守旧势力从此江河日下。 这就为新政的推行减轻了阻力。与此同时,一些倡导洋务,倾向改革 的地方督抚如张之洞、刘坤一、袁世凯等,在东南互保中已经显示了 足以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实力,在顽固守旧势力被铲掉一大批后,他们 的实力和地位进一步提高,从而成为新政的决策者和推行者。
《拉萨条约》(1904年)和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英 国在西藏取得大量特权,但承认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鄱阳湖危机:德国派炮舰驶入长江,要求租借鄱阳湖和洞庭湖一带 ,后由于英法美等国的介入而被迫放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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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关系清统治者所主持的“新政”与近代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所领导的反清革命运动,是发生于同一历史时空中两个水火不容的重大事件,影响及于后世,非同小可。
可以说,清末新政间接推动了辛亥革命的进程。
至于怎样看待二者的价值与作用,后世研究者也是见仁见智,聚讼纷纭。
纵观各文献,有人认为辛亥革命无意义,认为清朝再过几年就有立宪,便废除君主专制;也有人否认清末新政的积极意义,认为这无非是清朝快崩溃前的苟延残喘,与辛亥革命并无直接联系。
我认为,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是息息相关的,无论从经济、文化、法律……辛亥革命的发展都是与清末新政极有关系的。
清末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经济基础;由于民族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阶级基础;办学和留学热潮的出现,产生了众多的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阶层,这是民主革命的群众基础;由于清末新军的出现,由于革命党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新军,新军就逐渐成了清政府的掘墓人,成了民主革命的阵地。
下面我分别阐述下我的观点:一、君主立宪削弱了清廷的控制力1901年开始的仿行立宪对封建专制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冲击。
表面看来,君主立宪似乎既能让屡战屡败的清政府恢复体面,维持君主统治,又能稳定社会,强国富民,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一种比较稳妥的渐进式改革。
但政治改革风险极大,它尤其需要最高领导人(层)在长期执政经历中形成的领导权威。
这种权威是攻克改革难点,稳定改革成果的关键所在。
而清政府在与外敌入侵的较量中却一败再败,大失人心,1900年与八国联军开战前,两广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四川总督奎俊、闽浙总督许应骁、福州将军善联、巡视长江李秉衡、江苏巡抚鹿传霖、安徽巡抚王之春、湖北巡抚于荫霖、湖南巡抚俞廉三、广东巡抚德寿等重臣合奏:乱民不可用,邪术不可信,兵端不可开。
山东巡抚袁世凯也提出:朝廷纵乱民,至举国以听之,譬若奉骄子,祸不忍言矣。
紧接着抗旨发兵救京,实行东南互保。
反击八国联军的失败使慈禧的执政能力受到极大质疑,而1908年光绪、慈禧的相继去世,使得形势更加恶化,清政府也失去了稳定和控制社会政局的最有力法码。
这样,君主立宪的主要领导权就落到了以醇亲王载沣为代表的皇族手里,而政治资历和权威的缺乏使得他们在政治改革中困难重重,也迫使他们更多地依赖本族亲信,用抱团取暖的方式来维系满族高层的实权,而这恰恰同君主立宪要求的权力开放是背道而驰的。
因此,改革中的许多做法使一大批被点燃改革热情的有识之士感到失望与不满,清末的政治新政进入了不改不行,越改各种政治势力越不满的怪圈之中。
而与君主立宪配套的中央官制改革加剧了更多官员的离心倾向。
1906年,“五大臣”组成的政治考察团结束日、美、欧访问回国,在随后的考察报告中,他们明确指出“立宪利于君,利于民,不利于官”,而随后的改革事实也验证了这一观点,这也是相当多的官员在君主立宪与共和之间采取骑墙态度乃至最终抛弃清朝的原因。
1906年起,中央官制改革开始实施,三权分立、分职专任、责任内阁等西方先进的行政体制初露端倪:实行内阁成员大臣制,做到“分之为各部,合之皆为政府,入则同参阁议,出则各治部务”;中央机构则通过留、改、并、增,使设置更合理;官员人数采取以事而定,以职而定的方式,提高了办事效率。
但清末的官制改革却使部分汉族官员丧失了一定权力,而对满族官员影响较弱,因为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大权不旁落满族之外。
如政府规定凡涉及皇族、宫廷事务的机构,如宗人府、内务府等或予保留,或改换名称,导致在军机处和11个部中,满人、王公亲贵占多数。
尤其是1911年5月清政府实行责任内阁制后,十三名国务大臣中汉族官僚仅四人,被人们称之为“皇族内阁”。
这次事件直接导致汉族重臣和民众的不满,也极大推动了人们“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热情。
此外,地方自治改革也加强了地方离心力。
为准备宪政改革,清政府提出了地方自治改革:“地方自治为立宪之根本,城镇乡又为宪政之初基,诚非首先开办不可。
”地方宪政的第一阶段是自发建立以新式绅商为主体的地方自治组织,其中以“南学会”与“保卫局”最具代表性。
第二阶段是颁布法律来支持和规范地方自治,如1909年1月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后又相继颁布了《京师地方自治章程》、《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钦定宪法大纲》等。
如果说1900年的“东南互保”是一次被迫无奈的部分地方自治,而这次却是得到清政府推动的全国地方自治。
在这个过程中,地方督抚和士绅的自治能力和参政水平大为提高,为辛亥革命后许多省份纷纷宣布脱离清政府作了思想、组织和人才上的准备。
总之,由于清朝权力的顶端失去了应有的权威,中央官员对自身权力丧失或缩小的不满,地方势力自治独立能力增强等因素,清政府内部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的离心官员群体。
为克服地方分离倾向,清政府就必然会要求权力的再次集中,政府与地方矛盾日趋尖锐。
这也是后来辛亥革命能轻易爆发和迅速蔓延的一个客观条件。
二、经济新政触犯众怒清政府的政治改革使地方政治人物的参政热情日益高涨,同时经济新政极大地刺激了人们的物欲,促进了兴办实业的浪潮。
但清政府在铸币、路权上的新政举措却使地方相关群体十分不满。
其一,铸币及货币发行权政策朝令夕改,导致清政府经济掌控力丧失。
由于铸造和发行货币利润丰厚,各地银元、铜元滥发现象严重。
受当时世界金本位机制的影响,中国不合理的战争赔款被迫以金价结算,使得清末银贱金贵和通货膨胀现象严重。
为此,清政府曾就钱币的铸造和发行进行过三次较大力度的集权改革。
1899年6月,清政府下令除湖北、广东以外,所有造币厂停止铸银,遭到地方强烈抵制。
不久,天津、江宁造币局、吉林造币局、福建造币局先后获得了清政府的铸银许可,统一银元计划被迫流产。
1901年8月,清廷又一次发布上谕,除湖北和广东以外,其余各省停止铸银。
但在强大的地方势力软硬兼施下,江南、四川、山东、奉天等不久仍获得了铸银许可。
1903年,清廷决定在京师设立银钱总厂,“各省所用银钱,式样各殊,平色不一,最为商民之累。
自应明定划一银式,于京设立铸造银钱总厂。
俟新式银钱铸成足敷颁行后,所有完纳钱粮关税厘捐一切公款,均专用此项银钱。
”但这次改革仍未解决以各省督抚为中心的币制“分权化”局面。
统一发行,控制金融是当时社会发展的必须,但币制改革欺软怕硬的做法使许多地方势力更加轻视中央权力,进而加剧了当时的经济乱象。
一篇名为《国民破产之恶兆》的时评这样记载,当时由全国重大的钱庄、商号倒闭所引起的社会混乱事件,“宣统元年(1909年)三件,二年八件,今年仅过五月而已有五件。
其救济用款约三千余万两,而搁而不理者尚多”。
其二,清政府推行的铁路国有政策使得民怨沸腾。
1903年12月,清政府颁布《铁路简明章程》,允许商办铁路。
结果“在1903年~1907年的5年间,全国有15个省份先后创设了18个铁路公司。
”四川等内陆省的积极性更高。
川路集股总额达白银1170多万两。
铁路股本主要源自“抽租股”,也就是川汉铁路总公司随粮强制征收,值百抽三,相当于摊派集资,这使得大量的农民入了股。
不久,新入阁的邮传部大臣盛宣怀等人认为民间集资方式影响铁路建设速度和其它经济发展,铁路管理也更难。
因此,1911年5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干线国有”,建设粤汉、川汉铁路的资金转向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
这使川汉等地百姓“发财梦”破灭。
而把借款利益转给西方国家的行为更使百姓无法理解。
另外,清政府对原铁路集资公司投资橡胶亏空的300万两百姓血汗钱不予认可,种种行为激起民愤从而导致了1911年6月的四川保路运动,并由此促成了武昌起义。
各自为路成不了国家铁路系统,这一认识是具有现代感的。
但正如袁世凯、张之洞所奏之言:“错在决策的不合时宜”。
因为它忽视了帝国主义入侵,尤其是八国联军带给中国人民心中的愤懑情绪,更无视百姓的直接利益。
此外,盛宣怀既是新当选的邮传大臣,又经营着许多大企业。
他主掌的汉冶萍公司可生产当时所需的一半左右的铁轨,有理由怀疑当初的决策同他个人的私心有一定联系。
当然,不合时宜的决策背后是清政府的经济窘相。
《辛丑条约》9.83亿战争赔款,加上新政所需巨额开支使清政府入不敷出,如1910年,清政府财政收入29000万两,财政支出35000万两,亏空达6000万两。
为补财政缺口,各级政府横征暴敛,民怨沸腾,社会动荡。
这就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创造了十分有利的社会条件。
三、文化新政为辛亥革命提供了文化环境辛亥革命要在全国取得成功,单靠孙中山深刻的革命思想和他领导的中国同盟会起义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社会大背景的配合,而清末新政在教育与舆论等方面的改革为辛亥革命提供了有利的文化环境。
新政中对文化影响最大的是废除科举制。
清政府从1901年起开始逐步废除科举,在袁世凯、张之洞等推动下,慈禧于1905年9月2日以光绪帝名义发布上谕:“着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
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自此,科举制度正式宣告废除。
19世纪时,每次科举考试有近20万名考生,中榜率约为0.9%,做官率更低,为0.4%左右。
但科举制为普通百姓提供了一种改变人生的希望,从而把大量才子吸引到浩瀚的古籍中,抹平了他们的反叛思想。
而科举废除后,官员选拔渠道多样化、知识新颖化和人生价值多元化等因素使得新式学堂中出现了一大批读书不为做官而为追求真理的新式知识分子。
清朝学部总务司编的教育统计图表显示,1902年在校学生数仅6912人,1909年达到1639641人,其中相当数量的学生投入到军校学习中,不少人还远涉重洋出国留学。
新式教育使传统旧思想受到质疑的同时,也催生了各种新的思想观念。
他们组成了各种学派和团体,许多人后来又进入了官界、工商界、出版界、军界等社会重要领域。
而新式知识分子中的相当部分成为了立宪派和革命派的支持者。
这为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帝制准备了一大批中坚力量。
新式知识分子的思想见解需要通过一定的媒介去影响社会,清政府不自觉地配合了这一渠道的建设。
新政中,清政府相对放松了“报禁”和“言禁”。
据不完全统计,1901年全国各地的新办报刊为34种,1911年达209种,十年增长率约为515%。
1906年起清政府发布了《大清印刷物件专律》、《报章应守规则》、《报馆应守条例》、《大清报律》等法律条文来规范和保护报业。
此外在《钦定宪法大纲》中还规定“臣民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出版、著作及集会、结社等,均准其自由”。
当然,清政府扩大报刊与言论自由度的主要目的是使舆论对新政能“以息邪说,而重关防”,“用以维持正义,防止讹言,使舆论既有所发抒,而民听亦无淆感”。
但舆论环境的放松为社会新的语境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西方媒体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孙中山深知报刊的政治教化功能,“惟夫一群之中,有少数最良之心理能策其群而进之,使最宜之治法适应于吾群,吾群之进步适应于世界,此先知先觉之天职而吾《民报》所为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