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教师县际(市、区)间调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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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师异地调动政策文件

四川教师异地调动政策文件

四川教师异地调动政策文件
摘要:
1.四川教师异地调动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条件
2.夫妻双方一方在调入地工作的调动情况
3.所教专业本市学校有需求的调动情况
4.调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5.调动的具体办理手续
正文:
四川教师异地调动政策文件为四川省的教师提供了一个在省内异地调动的机会。

这一政策旨在解决教师因家庭原因或工作需要而需要改变工作地点的问题,同时也为教育系统内部的人力资源调配提供了便利。

在四川省的教师异地调动政策中,有几个基本的原则和条件需要满足。

首先,教师需要在同一学区(学校)工作满5 年以上,才能提出跨学区工作的调动申请。

其次,接收学校必须有空缺的编制,才能接收调入的教师。

最后,教师的调动必须按照需求进行,即所教专业必须符合接收学校的需求。

对于夫妻双方一方在调入地工作的情况,政策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在调入地工作,且夫妻分居5 年以上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另一方可以申请调动。

此外,如果所教专业本市学校有需求,也可以申请调动。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教师需要向调出和接收学校及教育和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由这些部门按程序进行审批。

在审批通过后,教师需要办理一些调动手续,如接收地人社局商调函,原工作地人社局领取调动审批表等。

总的来说,四川教师异地调动政策为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和便利。

学校教师调出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调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调出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在编教师。

第三条学校教师调出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依法依规原则;(三)有利于教师个人发展原则;(四)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原则。

第二章调出条件第四条教师调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符合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师调出的相关规定;(三)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第五条教师调出不得有以下情形:(一)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追究的;(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四)有其他不宜调出的情形。

第三章调出程序第六条教师提出调出申请:(一)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调出申请,说明调出原因、目的地和拟调出时间;(二)教师提交个人档案、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三)学校对教师的调出申请进行审核。

第七条学校审核调出申请:(一)学校成立教师调出审核小组,负责审核教师的调出申请;(二)审核小组对教师的调出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调出条件的,提出调出意见;(三)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教师调出事宜。

第八条教师调出手续:(一)学校向教师发放调出手续,包括调出证明、户口迁移证等;(二)教师按照调出手续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调出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调出后的待遇第九条教师调出后,学校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以下待遇:(一)根据教师工作年限和职称,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二)协助教师办理档案、户口迁移等手续;(三)根据教师个人意愿,提供相应的就业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与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关于加强市直中小学教师调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市直中小学教师调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市直中小学教师调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07〕3号市直各中小学:为深化市直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市直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调动管理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入教师的基本条件(一)中学(含中职学校)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可放宽至第二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岗位要求的相应职称,从事6年以上中学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县(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教坛新秀";4.具有较高的教育科研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合作精神好;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6.事业心、责任感强,为人师表,廉洁自律;7.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8.身体健康。

(二)小学(含幼儿园)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相应的教师资格、岗位要求的相应职称,从事7年以上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县(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教坛新秀";4.具有较高的教育科研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合作精神好;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6.事业心、责任感强,为人师表,廉洁自律;7.年龄男40周岁、女35周岁以下;8.身体健康。

二、调入教师的主要方式1.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教师,原则上由学校通过统一组织的公开考试考核选聘,报我局批准。

学校应根据《泉州市直属中小学补充教职工考试考核的基本程序(试行)》(见附件)制定考试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学校组织考试考核的方案实施前,应报我局人事科审核。

2.直接考核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考核选聘,报我局批准: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在职教师,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或研究生毕业,并被确认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省级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获得"省中青年优秀教师"等称号的;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属于军转、引进人才等政策性照顾的在职教师;中小学特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和急需的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才;市直学校之间流动的教师。

在编教师跨市对调政策

在编教师跨市对调政策

在编教师跨市对调政策
在编教师跨市对调政策
一般而言,拥有正式编制的教师跨市对调需要遵循两个方面的政策规定:
1.教育部门规定:教师对调操作需要遵循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具体来说需要查看所在省、市、县等教育部门关于教师职称、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规定。

2.编制管理办法规定:教师编制管理办法规定了编制配置与调配等方面的标准,需要考虑编制调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跨市对调需经所在县(市、区)和要去的县(市、区)两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并应当根据我国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

具体对调程序如下:
1.与对方报名对接:愿意跨市对调的两名教师先互相了解情况,双方同意后,向两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搭配。

2.两地部门协商确定:两地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要求与条件,协商达成调换协议。

3.上级教育部门审批:由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准。

4.人民政府批准:当省、市、县(市、区)级教育部门批准后,由人民政府审议批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跨市对调时需要确保缺编教师名额存在并且调整双方备案,调入单位双方责任。

此外,对于涉及到职称任职的对调,还需要考虑受调教师到达调入区的情况,以便能够及时进行工作安排及调整等。

《教育系统人事调动工作意见》

《教育系统人事调动工作意见》

《教育系统人事调动工作意见》一、关于教师调出本县和改行问题。

教师调出和改行坚持服务期制度和骨干教师从严控制的原则。

因夫妻长期分居或父母年事已高、身边无子女需要照顾要求调动的教师,或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提出改行的教师,按照《安徽省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必须在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或改行。

县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从严掌握,有序放行。

二、关于县内农村学校之间教师调动问题。

教师在县内农村学校之间调动执行服务期并坚持顺向流动的原则。

近年分配上岗的教师按照签约规定,服务期满3年后方可申请调动;鼓励教师向缺编学校、边远学校流动;对要求调入超编学校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三、关于农村教师进城问题。

为调动优秀教师工作积极性,教师进城继续实行“逢进必考”的原则,并加强对进城教师教学成绩和师德水平的考核。

县局将按照城区中小学学科教师缺编情况,拟定进人计划和条件,经县编委批准后,实行公开选聘(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四、关于外市县(区)教师调入问题。

对外地教师调入我县遵照照顾实际困难、骨干教师优先的原则。

因夫妻分居或父母年事已高、身边无子女需要照顾要求调入我县农村学校的,按规定程序进行联系、报批;对县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要求调入我县农村学校的,优先予以考虑。

五、调动工作程序1、教师调出我县,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调动报告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所在学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人事局同意后,向拟调入单位发出商调函,待接收方明确接收意见后,由县教育局和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

2、农村中心校之间调动,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调动报告表》,经所在学校、中心校和拟调入中心校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各中心校编制和申请调动理由等情况研定。

3、农村完职中之间调动,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调动报告表》,经所在学校和拟调入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各校学科配套和编制余缺情况,结合申请调动理由研定。

规范教师跨县流动工作的若干规定

规范教师跨县流动工作的若干规定

捉嵬麴师跨思洗劫a 6的基孑抠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小学教师(幼儿园)规范合理流动,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跨县域流动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3)78号)、《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 168号)、《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市创建的实施意见》(瑞委发(2018)12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瑞政办[2021)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申请流动到瑞安市外的公办教师及瑞安市外申请流动到瑞安的公办教师。

第二章流动条件第三条本市教师向瑞安市外流动的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

2.具备夫妻分居、回本人户籍或住房所在地、照顾父母等条件。

3.非流出学校(单位)紧缺学科(岗位)。

-1 -4.在我市公办学校工作满5年。

5.新录用教师服务期已满。

6.领取《瑞安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规定相应教育人才奖励的教师,已满足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年限,即第一至四类教育人才服务年限已满10年,第五类教育人才服务年限已满 5 年(自获评发文之日起);未领取人才奖励的瑞安市级“三个层次骨干教师”自评上后已满3年,温州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骨干教师”自评上后已满5年(自获评发文之日起)。

7.获瑞安市级及以上教育相关综合先进荣誉或称号已满2年(自获评发文之日起)。

8. 2021年1月1日以后评上中级职称须满3年、高级职称须满5年,2021年前评上中级职称须满2年,高级职称须满3年(自获评发文之日起)。

9.在职校长、教师作为骨干教师到国外进修或参加浙派名师、长三角名师培养工程、瑞安市“精进•冲特班”培养者,项目培训结束后服务期须满5年。

10.流出教师属于随军家属安置对象的,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教师调动管理暂行规定

教师调动管理暂行规定

教师调动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调动的管理,保障农村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县域内农村学校之间教师工作调动,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和条件1.坚持服务期制度。

教师在同一学区(学校)工作5年以上,方可提出跨学区工作调动。

2.坚持空编进人。

学校有空缺编制,方可接收调入教师。

3.坚持按需调配兼顾实际困难。

学校有学科需要,申请调动人员夫妻分居五年及以上、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等特殊困难,方予同意调动。

4.申请调入初中和完职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5.遵纪守法,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6.调入同一乡镇的教师,依次以夫妻分居时间长的、参加工作时间早的、年龄大的为依据,排定调入顺序。

7.申请调入无城近郊的福渡、赫店、十里中心学校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爱人在无城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提供近五年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属照顾家庭的;(2)父母在无城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提供近五年社保缴费记录)工作(或退休),或是无城居民,居住无城镇,属照顾父母的;(3)爱人在拟调入乡镇工作,属照顾家庭的;(4)父母是拟调入乡镇户口,居住在拟调入乡镇,属照顾父母的。

8.城区学校及农村下列学校不列入县域教师调动范围,所缺教师采取选调考试的方法予以补充。

福渡中心校(本部)、福渡中心小学、福渡长坝小学、十里中心校(本部)、十里中心小学、十里观音小学、城郊西桥小学、石涧福路初中、石涧中心小学、石涧中心幼儿园、石涧洪岗小学、石涧汪冲小学、石涧范庄小学、赫店中心校(本部)、赫店中心小学、泥汊三溪初中、泥汊水渡小学、泥汊新民小学。

二、办理办法和程序1.拟调动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表》,交由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

2.所在学校(乡镇中小学还需报中心学校)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按照申请调动的原则和条件,经研究同意调出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申请人交至拟调入学校。

3.拟调入学校(县直属)和中心学校在有编制缺额的情况下,结合学校学科需求,经研究同意后签署意见盖章,由申请人一并交至县教育局人事股。

异地教师调动流程

异地教师调动流程

异地教师调动流程以异地教师调动流程为标题,我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异地教师调动的流程。

异地教师调动是指教师在不同地区之间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换或调动。

在教育领域中,教师调动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它可以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也有利于地区间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下面,我将为您介绍异地教师调动的具体流程。

一、调动需求的提出教师调动通常由学校或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

学校可能因为教师岗位的需求或其他原因,需要调动一部分教师到其他地区。

教育行政部门也会根据教师资源的分配和需求情况,提出相应的调动计划。

二、教师申请调动教师在得知调动需求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个人发展需要,主动申请调动。

申请调动时,教师需要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个人的调动原因和目的。

申请过程中,教师还需提供一些个人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以便审核和评估。

三、调动计划的制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在收到教师的调动申请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调动计划。

调动计划通常包括调动的时间、地点、岗位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在制定调动计划时,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会综合考虑教师的个人申请、学校的需求以及地区间的教育资源配置等因素。

四、调动协商和确认调动计划制定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会与教师进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商内容包括调动地点、岗位职责、薪资待遇、生活条件等。

教师在确认调动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并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疑虑。

五、调动准备和安排一旦调动协议确定,教师需要开始进行调动准备和安排。

这包括办理相关手续,如辞职手续、人事资料转移等。

教师还需要了解目标地区的教育政策、教学要求和工作环境,做好适应和准备工作。

六、调动实施和跟进教师调动的实施阶段是整个流程中最关键的一步。

在调动实施中,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需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教师能够顺利过渡到新的工作岗位。

同时,教师本人也需要积极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与新同事和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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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教政〔2011〕97号永嘉县教育局关于教师县际(市、区)间流动的规定各学区、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局直属各学校,有关单位:为规范教师合理流动,结合我县师资队伍的实际,现就我县教师县际(市、区)间流动作如下规定:一、教师调出的规定(一)调出条件1.中学、乡镇中心(含片中心)小学、幼儿园校级领导调出本县任现职时间须满3年,在永任教时间须满6年。

2.教师在永任教时间满5年,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⑴夫妻分居满2年,以结婚证、配偶户籍证明、主管单位行政介绍信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房产证为准,只能调往配偶户籍或单位所在地;⑵非永嘉籍教师,父母年迈生活不能1自理,需调往父母身边照顾的,以父母房产证、户籍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

3.教师在永任教时间满15年的。

4.从事专职后勤工作满3年的。

申请调出的对象每校人数控制在2名以内,由学校根据申请对象的学科、教龄及特殊情况等确定。

(二)限制规定1.特级教师、省级名师名校长、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自评定之日起未满8年的(评定日期以文件规定为准,下同)。

2.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级“三坛”教师自评定之日起未满6年的。

3.省骨干教师、教改之星,市“三坛”教师,县首席学科带头人、县级专业(教育)技术拔尖人才自评定之日起未满4年的。

4.市骨干教师,县级名师、县十佳校长、县学科带头人、县“三坛”教师、教学能手、县级专业(教育)技术优秀人才,中小学高级(含小中高)教师自评定之日起未满3年的。

5.县级骨干教师、学区级“三坛”教师自评定之日起未满2年和学校中层干部、教研组长、段长任现职未满2年的。

6.获得教育硕士学位未满5年的(市教育局统一派遣到国外留学的除外)和在读教育硕士学位的。

7.影响学校等级评估的中学高级教师。

(三)不予调出规定21.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离岗、借用,擅自参加事业单位选调或录用考试的,2年内不准外调。

2.上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考核的。

3.严重缺编的学校(在岗教职工占总编制数不足70%)。

4.违反计划生育的。

上述年限计算到当年8月31日止。

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另有明文规定的除外,校网调整涉及到的教师按人事配套政策执行。

二、教师调入的规定(一)教师调入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素质良好,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流动到中学、小学(幼儿园),分别具备大学本科、专科以上学历。

且具备以下条件:1.因夫妻分居、回原籍,且在县外学校实际工作满一定年限(分居年限、在外年限按照《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通知》永人劳社〔2011〕17号文件有关规定)。

2.年龄要求,男在40周岁以下,女在35周岁以下。

县级以上“三坛”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业务荣誉获得者,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中职学校重点专业紧缺学科,引进具有硕士学位或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优秀人才和市级以上业务荣誉获得者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其他规定31.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参加上塘镇、瓯北镇学校竞岗考试,竞岗学校未落实的,由教育局择优统一调配到原籍地或配偶户籍地就近学校或山区学校任教。

2.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三坛”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业务荣誉获得者及名校优秀教师,由县局统一调配到缺编缺岗学校任教。

三、办理程序(一)跨县调出办理程序符合调出条件的对象,必须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中学、中心小学签署意见后先向学区提交相关材料(本人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业务荣誉证书、结婚证、配偶在外县(市、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主管单位行政介绍信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房产证;父母房产证、户籍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区初审合格后,填写商调表两份】,5月20日前,学区、直属学校按每校不超过二名将对象的相关材料上报县教育局政工科审核,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公示一周后,5月底统一发函至拟调往学校的主管局。

校级领导申请调动,须事先征得局党委同意后方可办理。

(二)要求调入本县的对象,将相关材料【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证明、业务荣誉证书、结婚证或父母户籍证明、配偶户籍证明和本人照片2张、商调表、商调函】于5月30日前送县局政工科审核;经研究拟商调后,教育局、人事局发函调入对象主管单位调阅人事档案、近期健康体检表及工作表现鉴定,调阅材料须于6月20日前寄送县局政工科。

4四、严肃纪律(一)对在当年8月15日前未办毕流动手续的,一律回原单位工作,否则,作自动离岗论处。

(二)流动对象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流动资格且2年内不准流动。

(三)各学区、学校(单位)要严肃纪律,严格把关,增强大局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骨干教师的思想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生活环境,以实际行动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与适当待遇留人。

对违反本规定的,资格审查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学区主任、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其它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由教育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附件:1.永嘉县教师县际(市、区)间流动审批表2.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通知二○一一年五月十日主题词:教师县际流动规定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郑小小副县长。

5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5月10日印发6永嘉县教师县际(市、区)流动审批表意向流往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单位)_________ ____教育局- 7 -1、此表必须如实填写;调出理由栏必须写与调动条件有关内容。

2、教师的调动须经调出学校校长、学区负责人对每个栏目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签名后上报政工科。

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永人劳社〔2011〕1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为了加强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优化队伍结构,完善和规范事业人员调配工作的有序进行,作如下规定: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条件(一)必须在编制许可的情况下进行。

(二)必须具备岗位聘用的相应资格和学历要求。

(三)必须是在编在岗、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上班的人员。

(四)必须是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五)首次聘用进事业单位工作的必须满3年方可调动,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若事业单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有关规定,与工作人员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的,按合同执行。

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参加选拔到副科以上干部竞争考试,不受服务年限限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动:1.见习期未满的;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3.有其他原因不宜调动的。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方式- 8 -(一)县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

采取公开选调、个人申请商调和组织调配三种方式进行。

1、公开选调:由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一般每年进行2次。

2、个人申请商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上塘、瓯北区域)、上塘镇下属事业单位、瓯北镇下属事业单位之间可以申请商调;机关本系统下属事业单位之间可以商调;其他事业单位可以申请商调。

3、组织调配:根据工作特殊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调配。

(二)县外事业人员调入我县工作:本着从严控制、择优调配的原则,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重点解决夫妻分居和照顾家庭困难,采用商调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者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调入人员按拔款性质、岗位要求进入相应的事业单位。

1、解决夫妻分居。

夫妻分居满3年的,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生活,经人事部门批准,可以调入; 夫妻分居满2年,且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经批准可以调入。

2、原永嘉籍居民在省内其他地方工作满5年的,在外省工作满7年,且在永嘉有居住条件的,在从严控制的情况下,经批准可以调入。

3、中小学教师调入:温州市教育系统教师调入,按温教政〔2002〕15号,温教政〔2003〕7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9 -其他地区教师调入的,须符合上述第二款第二项第1条和第2条条件。

经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事部门审批办理调入手续。

4、人才引进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成员遇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害变故等原因,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

(三)我县事业人员调出:1.具有中级职称的聘任人员,必须聘后在我县服务满3年;具有高级职称的聘任人员,必须聘后在我县服务满5年,方可调出。

调出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由我局向调入地人事部门发函商洽。

2.教师调出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事业单位调配程序(一)公开选调的程序:由用人单位申报年度计划,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制定选调公告,统一组织选调考试。

(二)县内调动:个人申请商调的,申请人填写商调表并征得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经调入部门研究签署意见,报县人事部门研究决定。

(三)县外调入:需由调出当地人事部门向我县人事部门发来商调函和本人商调表,由接收单位研究签署接收意见,经县人事部门审核研究,同意调入的进行考察考核和调档审核,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县人事部门批准,方可调入。

不同意调入的退函退档。

四、调配纪律-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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