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小新地控规工程说明-工程综合-0620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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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市区征用集体土地计费规定》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市区征用集体土地计费规定》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市区征用集体土地计费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3.02•【字号】赤政发[2003]011号•【施行日期】2003.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市区征用集体土地计费规定》的通知(赤政发[2003]011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赤峰市市区征用集体土地计费规定》已经市政府2003年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自治区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峰市人民政府二○○三年三月二日赤峰市市区征用集体土地计费规定第一条为使征用集体土地补偿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过对市区各地类产值实际调查测算,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境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按《赤峰市市区征用集体土地计费标准》(见附表)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各旗县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征地计费标准。

第三条本规定依据本地区前三年的统计资料,并经典型抽样调查后,核定不同典型土地的平均亩产量,并计算各类农作物的副产品如秸秆等的价值,以平均亩产量乘以农作物综合单价计算平均亩产值。

第四条耕地分类含义如下:水浇地:指地势平坦,坡度为2度以下(不含2度),有水源保证,有灌溉设施的耕地,其中保灌地为优,非保灌地为劣。

旱平地:指地势平坦,坡度在2-6度(不含6度),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固定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其中盐渍沙化地为劣,其余为优。

旱坡地:指地势不平坦,坡度在6度以上,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其中有工程措施的为优,无工程措施的为劣。

水田:指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配套设施齐全,有固定水源保证,种植三年以上为优,其它为劣。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十二项民生工程任务分解有关事宜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十二项民生工程任务分解有关事宜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十二项民生工程任务分解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06•【字号】赤政字[2007]118号•【施行日期】2007.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十二项民生工程任务分解有关事宜的通知(赤政字[2007]118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2007年6月5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2007年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的意见》(赤政字〔2007〕110号,以下简称《意见》)。

为切实落实《意见》要求,加强对民生工程的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市政府2007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二项民生工程工作任务分解意见(一)改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工程1.乡镇通油路工程和通达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责任人:王文国。

2.农村牧区水利人饮安全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人:李廷玉。

3.农村牧区通电建设与电网改造。

责任单位:市电业局,责任人:白建伟。

(二)扶贫开发工程1.整村推进直接扶贫到户工程。

2.推进以种养业为主的扶贫项目和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田草牧场项目建设。

3.做好第五期扶贫移民扩镇项目工作。

4.贫困户人口及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5.建设种养业重点村、专业村、专业小区。

6.抓好产业化扶贫项目。

以上工作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马继文。

(三)就业再就业和劳务输出工程1.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工作。

2.解决“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就业工作。

3.提高失业人员取暖补贴标准,继续实施下岗失业人员职介补贴、培训补贴和社保补贴工作。

4.劳务输出、培训工作。

5.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最低工资规定》。

以上工作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戈树奎。

6.人才市场建设工作。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中心城区在建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中心城区在建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中心城区在建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15•【字号】赤政办字〔2019〕32号•【施行日期】201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中心城区在建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赤政办字〔2019〕32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中心城区在建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4月15日赤峰市中心城区在建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规范在建工程规划监督和违法建设行政处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建工程规划监督是指根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违法建设进行行政处罚的行为。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由市本级许可施工的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规划监督。

红山区、松山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除市城市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外的建筑工程规划监督。

第二章规划监督检查第四条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城市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设活动进行规划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收集书面资料、影像记录等证据,建立巡查日记(巡查时间、地点、执法人员、工程建设及检查情况等)。

(一)巡查中发现施工现场有围挡、开挖基坑、安装塔吊、建设临时建筑等情况之一的,约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查询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发放《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告知书》。

(二)对在建工程按以下五个节点实施监督检查。

1.工程动工后。

检查是否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地测量是否超出用地范围等。

控规文本

控规文本

赤峰市西部新区(八家组团)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细则(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规划依据 (2)第三章整体定位 (2)第四章规划设计原则 (2)第五章土地使用 (3)第六章道路交通控制 (3)第七章空间环境设计 (3)第八章建筑控制 (4)第九章市政设施 (4)赤峰市西部新区(八家组团)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细则(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保障赤峰市西部新区(八家组团)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促进并带动整个新区开发建设,特制订本规划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西部新区规划范围内各片区、地块以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规划范围内任何拆建、改建、扩建或新建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由本规划进行技术总协调。

第三条本细则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图图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四条重点地区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本细则和分图图则的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本细则和分图图则是结合西部新区(八家组团)重点地区实际和今后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赤峰市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六条本细则的解释权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赤峰市规划局负责。

第二章规划依据第七条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版本:(2)《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6)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7)《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8)《2003年度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第八条有关规划、技术规范(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3)《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4)《赤峰市城市西部新区(八家组团)分区规划(2002—2020年)》(4)赤峰市人民政府颁布的《赤峰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5)《赤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三章整体定位第九条承担市级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商务中心等职能,并适当配置居住,成为赤峰市各项功能有机组合的高品质的新型城市中心服务区。

赤峰小新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赤峰小新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层级结构
积极营造社区氛围,采取多种方 式增加社区活力、打造社区中心。 在南北两区各设置一处集中绿地, 形成: ——绿化核心 ——组团绿地 ——宅间绿地 相结合的布置方式。 将集中绿地、组团绿地升级为景观 卖点,形成景观特色。
内外交融
内部绿地向外扩展与城市绿化带 相连,内外互借,景观互融。 注重宝山路沿线建筑和景观设计, 创造生动的城市街景,使社区生动 地融入城市空间。
建筑 高层户型 设计
建筑 高层户型 设计
建筑 多层户型 设计
五、实施情况
43
户型 实施情况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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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辆 辆 辆
用地面积为 净用地面积
用地面积为 净用地面积
规划 功能分区 方案
功能分区
规划考虑整个小区的整体性、 不同类型住宅分区的独立性、商 业的内外兼顾性、城市设计空间 形态的要求,对各功能区进行合 理布局,采用“居住组团+带状 绿地”的空间布局结构。
空间分区
小区分为南北两区。北区布 置1组11层小高层住宅和2组6层 多层住宅。南区布置1处集中公 建和4组多层住宅。住宅布置错 落有致,高低起伏,前后错动, 形成丰富的天际线和空间效果。
市政府
基 地Βιβλιοθήκη 南山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赤峰市小新地片区总体规划(2012-2030)
4
现状 周边建设情况 概述
万达广场
万达广场
赤峰学院
体 育 中 心
赤峰学院
赤峰体育中心
首地·红山郡
天丰商贸 天丰商贸
首地·红山郡
宝山路建设现状 5
现状 自然山水环境 概述
红山
松 山 区
新 城 区
西山

赤峰小新地控规工程说明-工程综合-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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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市政设施规划(一)给水工程规划1. 现状概况小新地片区现状用水主要由市政管网供给,向本区供水的水厂为第一水厂和九龙水厂。

第一水厂位于红山区西部的大三家村北,始建于1975年,2001年实施供水应急工程后,供水能力扩大到3.75万立方米/日。

水厂占地面积70亩,处理工艺为消毒处理。

第一水厂水源地位于锡伯河南岸的贾家营子,开采锡伯河河谷地下水。

现有水源井9眼。

九龙水厂位于半支箭河与锡伯河交汇处西北角,建于2005年,设计供水能力为4.6万立方米/日,实际供水规模1.01万立方米/日,供水工艺消毒处理,水源为锡伯河河谷和半支箭河河谷地下水。

九龙水厂管网独立运行,供水范围为新城区的生活用水和公共设施用水。

市政供水管网已敷设至规划区东北部,在宝山路以东、学院北街以北已形成环枝结合的供水管网。

2. 需水量预测规划参考《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和《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及相关标准规范,结合赤峰市现状用水水平,同时考虑本区的规划目标、建设标准,采用分类加和法进行需水量预测。

表1-1 最高日用水量计算表预测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约5.7万立方米/日,时变化系数取1.5,则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为990升/秒。

3.给水系统规划根据《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区主要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沿平双公路、宝山路、大阪路、西拉木伦大街、铁南大街敷设市政给水干管。

近期主要由九龙水厂供水为主,通过宝山路和大板路供水管道供水。

远期通过大板路、平双公路引入城北地表水厂水源,满足本规划区用水需求。

规划区供水管网成环状沿道路布置,一般沿道路东、南侧建设。

规划供水管网的建设随道路的建设和土地的开发建设同步进行。

采用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沿道路布置,间距控制在120米以内。

考虑到消防的需要,规划最小市政供水管径为DN200毫米。

(二)排水工程规划1.现状概况规划区内骨干排水系统初步形成,沿大阪路、宝山路、平双公路敷设的排水干管也已建设完成,已建成1座排水泵站(2号排水泵站),位于西拉木伦大街以北、平双公路以西。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赤峰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赤峰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赤峰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0.17•【字号】赤政字〔2016〕234号•【施行日期】2016.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赤峰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通知赤政字〔2016〕234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精神,依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农牧业厅的论证审核意见,现将全市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赤峰市中心城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确认情况红山区下发初步任务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3.7667万亩,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0268万亩;松山区下发初步任务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0.9922万亩,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9922万亩;赤峰市中心城区总体情况为下发初步任务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4.7589万亩,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0190万亩。

二、赤峰市县级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确认情况阿鲁科尔沁旗下发初步任务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0.4181万亩,划定后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4181万亩;巴林左旗下发初步任务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3.8226万亩,划定后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2.5658万亩;巴林右旗下发初步任务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0.3765万亩,划定后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3934万亩;林西县下发初步任务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0.7511万亩,划定后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7564万亩;克什克腾旗下发初步任务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0.1376万亩,划定后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1376万亩;翁牛特旗下发初步任务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0.8184万亩,划定后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8184万亩;喀喇沁旗下发初步任务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0.5423万亩,划定后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6811万亩;宁城县下发初步任务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0.2189万亩,划定后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2328万亩;敖汉旗下发初步任务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3.5082万亩,划定后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9930万亩;元宝山区下发初步任务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1.6161万亩,划定后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6161万亩。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及腾空土地出让收入封闭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及腾空土地出让收入封闭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及腾空土地出让收入封闭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21•【字号】赤政办发〔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及腾空土地出让收入封闭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赤政办发〔2018〕21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及腾空土地出让收入封闭运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2018年4月21日赤峰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及腾空土地出让收入封闭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集、使用、偿还机制,提高使用效率,规范运行程序,保障棚户区改造项目腾空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用于偿还棚改项目融资,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棚户区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第三条我市已纳入国家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经市级棚户区改造承接主体(市房投公司等市级平台公司)进行融资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棚户区改造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筹布局、以人为本、优化空间、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储备计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结合旧城改造,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二章项目融资第五条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是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自身政府财力状况,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实施棚户区改造,合理控制棚户区改造资金筹集规模。

第六条旗县区人民政府提交以市级平台作为棚户区改造承接主体进行融资的申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级平台公司进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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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市政设施规划(一)给水工程规划1. 现状概况小新地片区现状用水主要由市政管网供给,向本区供水的水厂为第一水厂和九龙水厂。

第一水厂位于红山区西部的大三家村北,始建于1975年,2001年实施供水应急工程后,供水能力扩大到3.75万立方米/日。

水厂占地面积70亩,处理工艺为消毒处理。

第一水厂水源地位于锡伯河南岸的贾家营子,开采锡伯河河谷地下水。

现有水源井9眼。

九龙水厂位于半支箭河与锡伯河交汇处西北角,建于2005年,设计供水能力为4.6万立方米/日,实际供水规模1.01万立方米/日,供水工艺消毒处理,水源为锡伯河河谷和半支箭河河谷地下水。

九龙水厂管网独立运行,供水范围为新城区的生活用水和公共设施用水。

市政供水管网已敷设至规划区东北部,在宝山路以东、学院北街以北已形成环枝结合的供水管网。

2. 需水量预测规划参考《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和《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及相关标准规范,结合赤峰市现状用水水平,同时考虑本区的规划目标、建设标准,采用分类加和法进行需水量预测。

表1-1 最高日用水量计算表预测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约5.7万立方米/日,时变化系数取1.5,则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为990升/秒。

3.给水系统规划根据《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区主要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沿平双公路、宝山路、大阪路、西拉木伦大街、铁南大街敷设市政给水干管。

近期主要由九龙水厂供水为主,通过宝山路和大板路供水管道供水。

远期通过大板路、平双公路引入城北地表水厂水源,满足本规划区用水需求。

规划区供水管网成环状沿道路布置,一般沿道路东、南侧建设。

规划供水管网的建设随道路的建设和土地的开发建设同步进行。

采用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沿道路布置,间距控制在120米以内。

考虑到消防的需要,规划最小市政供水管径为DN200毫米。

(二)排水工程规划1.现状概况规划区内骨干排水系统初步形成,沿大阪路、宝山路、平双公路敷设的排水干管也已建设完成,已建成1座排水泵站(2号排水泵站),位于西拉木伦大街以北、平双公路以西。

2.污水工程规划(1)排水体制规划区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

(2)污水量预测污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5%计,绿化、道路及广场浇洒和未预见水量,不转化成污水,纳入雨水系统不作计量。

预测规划区平均日污水量为3.5万吨。

(3)污水管网规划根据《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区内污水全部收集至红山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规划区整体地势南高北低。

综合考虑地形、河流分布、用地布局等因素,确定主要排水方向为由南向北。

结合地形特点,规划区污水汇入沿大阪路、宝山路、平双公路敷设的污水干管,由南向北接入西拉木伦大街截污干管,经污水泵站提升后向东排至红山污水处理厂。

3.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量计算管段雨水量根据各管段所服务的面积,按最大流量逐段计算,管段雨水流量计算采用下列公式Q=Ψ·q ·FΨ─ 径流系数,按照地块不同性质,取0.6 F ─ 汇水面积q─ 暴雨强度,采用赤峰市暴雨强度公式:8.0)10()lg 35.11(1600++⨯=t P q式中: q ——雨水流量(升/秒) P ——设计重现期(取P =1)t ——雨水汇流时间,21mt t t +=,取1t =10分钟,m =2(2)雨水管网规划雨水管道系统主要排除规划区内道路及街区内雨水,综合考虑地形高程、河流水系分布、铁路等因素,划分为2个排水分区:① 铁路专用线以北地区的雨水汇入沿大阪路、宝山路、平双公路、松洲南路敷设的雨水干管,经泵站提升后排入锡伯河。

② 铁路专用线以南地区的雨水就近分散排入水系。

雨水管道计算以满流计算,坡度满足最小坡度要求,并尽量与道路纵向坡度一致,以降低埋深。

雨水系统与道路同期实施,一般在路基形成后,即敷设相应的雨水管渠。

(三)供电工程规划1. 电力系统现状赤峰市中心城区电网共有220千伏、66千伏、10千伏和0.38/0.22千伏四个电压等级,市区内基本上形成了环形供电网架结构。

小新地片区内南部有一座现状66kV南郊变电站,总容量63MVA,由赤峰一次变进线。

66kV南郊变可作为规划区近期的10kV电网供电电源。

现状南郊变进线66kV高压走廊从规划区东南角穿过。

2. 规划原则电力系统布置应注重近期和远期相结合,设施规模及网络按远期控制,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3. 电力负荷预测居住及配套服务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等用电量采用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指标法计算;其他及未预见电力负荷按总电力负荷的10%估算。

规划区最大电力负荷为23.9万kW。

用电负荷预测表4. 供电设施规划(1)电压等级以220kV为高压送电网,以66kV为高压配电网,10kV为中压配电网。

(2)220kV变电站根据《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在小新地外西南侧新建220kV 文钟变电站,远期主变容量为3×180MVA,作为赤峰市中心城区西南部的主要供电电源,可为本区域66kV变电站供电。

(3)66kV变电站根据用电负荷预测,根据《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在小新地片区新建3座66kV变电站,分别是66kV中心变、66kV小新地变和66kV沐沦变,变电站容量均为3×40MVA。

扩建现状66kV南郊变,增容至3×40MVA。

则66kV变电站总容量为480MVA,容载比为2.0,符合《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要求。

新建66kV变电站采用户内式,预留用地5000平方米。

(4)10kV开闭站规划依据单元分区及负荷预测,将规划区分成相对独立的分区配电网。

低压配电网一般不跨街区供电。

规划区10kV电源由66kV中心变、66kV小新地变、66kV沐沦变和66kV南郊变出线提供,变电站周边用户由10kV出线环网供电,其他用户以10kV开闭站转供方式供电为主。

每座开闭所转供容量一般在1万kW左右,最大不超过1.5万kW,规划区共设23座10kV开闭站,占地面积按200平方米预留。

10kV进线不少于2回,出线6~8回左右。

(6)10kV配电线路10kV电力线全部采用电缆,66kV沐沦变出线采用电力隧道,其他道路下采用排管暗埋敷设。

电力管井与电信管井在道路两侧分侧布置,以避免相互干扰。

(四)通信工程规划1. 通信工程现状赤峰市城区已建成固定电话、移动通信、广电、数据通信等较为完善的通信网络。

小新地片区目前没有集中通信交换设施。

现状宝山路北段、学院北街、北一街、北一路、北二路、北三路、西拉木伦大街东段、平双公路北段铺设有通信管线,接自红山区通信管线。

2. 规划原则通信局所建设应按综合通信局所及基站的建设要求,集约建设,共建共享。

通信管道建设应“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节约地下空间资源。

管孔数量上综合考虑电信、广电、国防、移动、联通等各部门的需求,同时还应为政府部门的政务网、教育网、交通控制管理网的组建提供地下通道资源,建设综合的信息管道系统。

3. 用户预测(1)固定电话用户预测固定电话用户预测采用单位建筑面积电信指标进行预测。

固定电话用户预测表(2)移动电话用户预测移动电话普及率按100部/百人计算,则移动电话用户为14.9万部。

(3)有线电视用户预测有线电视网络家庭入网率达到100%。

则有线电视用户约为5.0万户。

4. 通信局所规划根据电话用户预测,参考《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在小新地片区设置综合通信局一座,占地0.5公顷。

综合通信局所包括联通、移动、电信等各运营商,由综合通信机房向规划区的用户提供各类通信服务。

规划区共设置8座邮政支局,各邮政支局以共建为主,一般不设独立用地。

5. 通信管道规划规划设置1套综合通信管沟,管孔数综合考虑各家通信公司的需求,避免各公司单独建设管网系统。

通信线路全部采用管道暗埋敷设,沿规划道路形成环状网络。

(五)燃气工程规划1. 燃气供应现状目前,赤峰市城区燃气主导气源为液化石油气,管道燃气系统主要分布在八家新城区,气源为液化石油气混气。

现状在八家西片区有一座液化气混气站,日供气量2000多立方米。

现状沿宝山路北段铺设有DN250毫米中压主干管,接自现状八家西片区液化气混气站。

现状学院北街、北一街、北一路、北二路、北三路、西拉木伦大街东段铺设有中压燃气管线。

2. 规划原则建设安全、高效、稳定的燃气输配系统,燃气设施布局在满足城市安全布局的基础上,还要保证供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燃气负荷预测供气对象主要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和公共建筑用气两部分,居民人均耗热指标采用60万大卡/人·年,公共建筑用气量按照居民用气量的30%估算,其它及未预见用气量按总用气量的10%计算,天然气低热值为8500大卡/立方米。

燃气负荷预测表则规划区内每年天然气用气需求量为1505万立方米。

月高峰系数取1.20,日高峰系数1.15,小时高峰系数3.0,则综合系数为4.14。

则规划区高峰小时用气量为7113立方米/时。

4. 燃气气源规划根据《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未来赤峰市城区的燃气供应将以管道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

总规中规划新建城南门站和西南调压站,可作为小新地片区的主要气源。

5. 燃气管网规划采用中压一级管网系统,气源由规划区东南侧的城南门站引入,向北沿大板路接八家西片区供气干管,并与规划区外西北侧的西南调压站连接,形成多气源供气系统。

中压配气管网采用环支结合的管网系统,用户可采用楼栋调压箱调压,低压入户,或者采用小区调压柜,敷设街坊低压管网入户。

天然气城市主干管管径为DN300毫米;天然气次干管管径为DN250毫米;支管管径为DN200和DN150毫米。

管线保护措施:中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离应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六)供热工程规划1. 供热系统现状赤峰市冬季寒冷,全年平均气温为7℃左右,在建筑气候分区中属于严寒地区,采暖期为6个月。

赤峰市中心城区供热以热电厂集中供热为主。

小新地片区现状热源为赤峰热电厂,供热主干管沿钢铁西街铺设。

在宝山路北段、北一街、学院北街、平双公路北段敷设有供热管线。

现状沿306国道已敷设一条DN1200毫米的热力干管,北至铁南大街,南至农畜产品产业园,热源为计划建设的农畜产业园热源厂。

2. 供热负荷预测采暖热负荷预测采用单位建筑面积热负荷指标法进行估算。

采暖热负荷计算表则规划区供热负荷为653.6MW。

3. 供热热源规划根据富龙热电《关于将小新地2*50MW热电联项目列入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报告》,规划区南侧农畜产品产业园拟建设2台50MW的背压型热电联产机组和3台220t/h蒸汽锅炉,同时建设4台116MW热水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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