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办法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本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的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工作。
3 职责与分工3.1 营销部为公司电能计量归口管理部门。
组织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电能计量装置设计审查;组织参与开展新建、改(扩)建工程电能计量装置竣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负责审核、上报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方面有关报表。
3.2 设计所负责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程及省公司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新建、改(扩)建工程电能计量装置方案设计。
3.3 工程项目部门3.3.1 负责组织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通知并督促设计方案审查人员做好设计方案审查及签字确认,以及竣工验收和根据验收情况会签验收报告。
3.3.2 负责提供与现场实际相符的电能计量装置一、二次图纸(二次图纸含:PT、CT 出口端子图、计量柜端子排图、原理展开图等)。
3.3.3 负责协调并解决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出现的相关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有效的处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4.1 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技术要求4.1.1 电能计量装置分类4.1.1.1 用户计量点(含趸售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分类4.1.1.1.1 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照月平均用电量(月平均用电量指该计量点上年度全年结算电量除以实际用电月份后所得的月平均用电量)进行分类。
Ⅰ类:月平均用电量 500 万 kWh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月平均用电量 100 万 kWh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Ⅲ类:月平均用电量 10 万 kWh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Ⅳ类:月平均用电量 10 万 kWh 以下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Ⅴ类:单相供电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4.1.1.1.2 新增电能计量装置按容量大小进行分类。
Ⅰ类: 变压器容量为 10000kVA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 变压器容量为 2000kVA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电能计量管理办法

电能计量管理办法电能计量管理办法电能计量管理办法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本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的电能计量装置所有范围。
2引用标准DL/T448-20__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3定义本办法采用以下定义3.1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4职责4.1电能计量的管理责任单位为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全公司的电能计量业务归口管理工作,并设计量专责(兼职)一名。
公司计量所,负责本单位高低压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及业务工作,为日常计量管理技术组织机构。
4.2电能计量技术机构的职责:4.2.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4.2.2按照国家电能计量检定系统表建立电能计量标准并负责其使用、维护和管理。
4.2.3参与电力建设工程、地方公用电厂、用户自备电厂并网、用电业扩工程中有关电能计量方式的确定、电能计量设计方案审查、开展电能计量装置的竣工验收。
4.2.4负责电能计量器具的选用、编制电能计量器具的订货计划、负责新购入电能计量器具的验收。
4.2.5开展电能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和其它计量测试工作;负责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及抽检工作;管理各类电能计量印证。
4.2.6开展电能计量故障差错的查处及本供电营业区内有异议的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处理。
4.2.7电能计量装置资产和电能计量技术资料的管理。
4.2.8电能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及管理。
4.2.9实施计量新技术的推广、计划和计量技术改造。
4.2.10参与电能计费系统和集中抄表系统的选用、安装与管理。
4.2.11负责编报有关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各类总结报表。
4.2.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计量任务。
5工作内容与方法5.1.1所有高低压电能表及高低压电流互感器均应进行检定及轮换。
5.1.2对于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分别按下列周期轮换和现场检验a)Ⅰ类电能表: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以上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发电机的计量点,每3个月至少现场检验1次,每3-4年轮换1次。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办法

河南省电力系统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办法豫电用[1993]22号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系统内各发电厂、电业局内部经济核算,以适应经济改革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电业局、代管局、地电局和上网的所有发电厂。
第三条凡省局对各发、供电单位考核、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统称为“关口计量装置”,包括有功、无功电能表以及与它们连用的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
第四条关口表的设置原则:1、局属各市(地)电业局的关口计量装置设在220千伏降压变压器的高压测;代管局设在送电端(已经有代管协议的,按协议定)。
2、局属非集资、合资的电厂(或机组)的关口计量装置设在(1).升压变压器高、中压侧;升压变压器高、中压测;(2)发电机出口母线所带用户负荷的电厂出线端。
发电机出口母线所带用户负荷的电厂出线端。
3、2款规定以外的电厂(或机组)关口计量装置设在产权分界处的系统侧。
三门峡水电厂关口计量装置为三水厂220千伏及110千伏出线开关处。
4、各供电区之间的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联络线及馈线关口计量装置设在送电端。
5、省间联络线由网局确定。
现有:姚双1、丹南2、,丹青2、,丹19、,丹21。
第五条各发电厂原有发电机出口及厂用电计量装置保留,按关口计量装置管理。
第六条计量装置的技术要求计量装置的技术要求:1、具备分时计量及电量数据脉冲发送功能,以便实行峰谷电量考核及多费率计价。
2、有功表计不低于1级,无功表计不低于2级,与之配用的互感器不低于0.5级。
3、有、无功表计在5%Ib—Imax电流范围内,应满足计量准确度的要求。
无有、无细表计在5%Ib---Imax电流范围内,应满足计量准确度的要求。
4、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自电压互感器二次端子至电能表接线端子的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二次电压的0.5%,否则应进行改造。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自电压互感器二次端子至电能表接线端子的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二次电压的0.5%,否则应进行改造。
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配置规范2005

本标准由江苏省电力公司、江苏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华能南京电厂、江苏利港电力、南京供电公司、苏州供电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新亮、沙乐菲、卢树峰、潘宝祥、王祥、陆志禹、鲁克俭、许钧。
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配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配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计量器具技术要求、配置原则、实施。
表1:电能表规格
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A)
电能表类型
三相四线电能表
三相三线电能表
5
3×57.7/100V,3×1(6)A
3×100V,3×1(6)A
3×57.7/100V,3×1.5(6)A
3×100V,3×1.5(6)A
1
3×57.7/100V,3×0.5(2)A
3×100V,3×0.5(2)A
5.2.4误差限值
a)电流互感器二次计量绕组在接额定负荷和1/4额定负荷时,其检定误差应不大于规定误差限值的60%(为避免影响互感器性能、保证计量稳定性,互感器的误差不得采取补偿措施);
b)电压互感器二次计量绕组在接额定负荷和1/4额定负荷时(如同时有测量、保护绕组,则测量、保护绕组应在检定二次计量绕组误差时分别接额定负荷和空载),其检定误差应不大于规定误差限值的60%(为避免影响互感器性能、保证计量稳定性,互感器的误差不得采取补偿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电网新建或改造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加强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

加强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1. 引言1.1 加强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加强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是当前能源监测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耗量不断增加,电能计量装置的使用也日益广泛。
由于技术管理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数据采集传输技术水平低、数据监测不及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加强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既是符合国家能源管理政策的要求,也是保障能源安全和规范能源使用的需要。
只有通过规范管理、加强技术维护、提升数据采集传输技术水平、加强数据监测和强化安全防护措施,才能有效地保障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正常运行,确保能源计量准确无误,为能源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加强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势在必行,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确保电能计量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为能源管理工作提供可靠数据支持和技术保障。
2. 正文2.1 规范关口电能计量装置使用管理规范关口电能计量装置使用管理是保证电能计量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基础,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电能计量装置使用规程和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责任、权限和流程,规范操作流程,禁止私自更改设置和参数;定期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其工作状况良好;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装置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维修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备份。
加强对用户单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只有规范了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使用管理,才能有效提高计量准确性,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电能计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加强装置技术维护保养加强装置技术维护保养是保证关口电能计量装置长期稳定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日常管理中,要定期对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要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包括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操作流程和制定维护计划。
关口计量装置管理制度

电测技术监督关口计量装置管理制度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关口计量装置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关口电能计量管理,保证上网关口电能量计量的准确、可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山西宏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山西宏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屏)等。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包括从计量点申请到计量装置设计、验收、运行维护、改造、轮换等全过程管理以及与电能计量有关的失压计时器、电能量采集系统等相关内容的管理。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山西宏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口电能计量工作的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以及省电力公司计量管理规定与技术规范,负责制定本公司关口电能计量管理规定、规范的实施细则与实施计划。
(二)负责本公司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日常运行管理。
(三)负责本公司单位职责范围内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与更新计划、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保证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可靠运行,由计量点所在单位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关口计量点运行管理单位要定时记录关口电能计量点的有功、无功电量,有功、无功功率,为核对关口电量提供依据。
第七条除正常的电能计量故障处理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设备配置和参数。
第八条为保证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计量,应定期开展现场检验与测试工作,具体规定如下:(一)省电力试验研究院负责统调电厂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定期检验测试工作。
(二)统调电厂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表现场检验周期为3个月,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现场检验周期为10年(其中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为4年)。
二次回路测试周期为12个月。
(三)现场周期检验不合格项应视为缺陷,应在检验后3天内及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公司,由电能计量归口管理部门处理并发出通知及时消除缺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

4.1.1.5负责公司电能计量实验室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各分子公司实验室认可管理。负责公司、各分子公司最高计量标准的管理和计量标准考评员、计量标准检定员的管理。
3.2跨国输电关口
指公司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能计量点。
3.3跨区输电关口
指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之间的电能计量点,包括用于计算线损分摊比例的电能计量点。
3.4跨省电网关口
指各分、省公司之间的电能计量点,包括用于计算线损分摊比例的电能计量点。
3.5省级发电上网关口
指省公司与其辖区有电量电费结算关系的发电企业之间的电能计量点,包括用于计算线损分摊比例的电能计量点。
5.1.2电能计量设备管理
5.1.2.1需求计划管理
(1)电能计量设备购置计划应严格管理,电能计量设备需求计划编制要根据发展规划要求并考虑电能计量装置业扩新增、轮换、改造、库存量等各种因素。
(2)电能计量设备购置资金应列入年度相应项目预算。
5.1.2.2招标、验收管理
(1)电能计量设备采购应开展送样测试、到货抽检,检测标准应执行公司相关的技术标准。
是指经考核合格,并持有计量标准考评员证,具有从事计量标准考核工作资格的人员。
是指经考核合格,并持有计量检定员证,具有从事计量检定工作资格的人员。计量检定员包括了计量标准检定员和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员。
4
4.1市场营销部门
4.1.1公司市场营销部归口电能计量职能管理。
4.1.1.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与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供电局变电站关口计费电能计量装置暂行管理办法 附线损分析报告

供电局变电站关口计费电能计量装置暂行管理办法一、变电站关口计费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一)市场营销部是变电站关口计费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主管部门。
客户服务中心是变电站关口计费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业务部门。
调度管理所、变电管理所是变电站关口计费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协作部门。
(二)市场营销部负责每年公布一次变电站关口计费电能计量装置明细表,期间如有新建、关口点更改的变电站关口计费电能计量装置时,以便函形式通知到各有关部门(单位)。
(三)变电站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屏)等。
二、运行维护管理(一)关口计费计量点所在的变电站值班人员(无人值守的变电站由巡检人员)应加强对电能计量装置、采集器、调制解调器、相关电源、通信线的日常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客户服务中心处理。
(二)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按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周期对关口计费计量装置进行现场校验。
每次校验后应将校验报告进行存档。
三、改造及专旁代路管理(一)除正常运行中的电压切换、正常的电能计量故障处理外,变电站关口计费电能计量装置一经确定,任何部门(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电能计量整体或部分的物理和电气连接。
如需对变电站关口计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更改(指指定电能表的新装、加装、拆除、迁移、拆封、编程修改;互感器的新装、更换、改变变比、断开TV计量二次电压、短路TA计量二次电流、改变计量绕组、计量二次回路的改造和变动等需要变动到电能计量装置的一切工作)时,由工程管理部门提前2个星期将电能计量技术改造方案报市场营销部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运行部门在在进行旁代、倒送、计费专线的改接、退出TV、TV失压、短路TA计量绕组等可能对计量、计费有影响的运行方式改变前,由调度管理所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服务中心。
1-8月线损分析报告一、综合线损率指标完成情况(一)综合线损率指标完成情况年08月综合线损率指标完成情况母公司线损率偏高原因:供售电量不同期影响本月线损率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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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力系统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办法
豫电用[1993]22号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系统内各发电厂、电业局内部经济核算,以适应经济改革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电业局、代管局、地电局和上网的所有发电厂。
第三条凡省局对各发、供电单位考核、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统称为“关口计量装置”,包括有功、无功电能表以及与它们连用的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
第四条关口表的设置原则:
1、局属各市(地)电业局的关口计量装置设在220千伏降压变压器的高压测;代管局设在送电端(已经有代管协议的,按协议定)。
2、局属非集资、合资的电厂(或机组)的关口计量装置设在
(1).升压变压器高、中压侧;升压变压器高、中压测;
(2)发电机出口母线所带用户负荷的电厂出线端。
发电机出口母线所带用户负荷的电厂出线端。
3、2款规定以外的电厂(或机组)关口计量装置设在产权分界处的系统侧。
三门峡水电厂关口计量装置为三水厂220千伏及110千伏出线开关处。
4、各供电区之间的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联络线及馈线关口计量装置设在送电端。
5、省间联络线由网局确定。
现有:姚双1、丹南2、,丹青2、,丹19、,丹21。
第五条各发电厂原有发电机出口及厂用电计量装置保留,按关口计量装置管理。
第六条计量装置的技术要求计量装置的技术要求:
1、具备分时计量及电量数据脉冲发送功能,以便实行峰谷电量考核及多费率计价。
2、有功表计不低于1级,无功表计不低于2级,与之配用的互感器不低于0.5级。
3、有、无功表计在5%Ib—Imax电流范围内,应满足计量准确度的要求。
无有、无细表计在5%Ib---Imax电流范围内,应满足计量准确度的要求。
4、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自电压互感器二次端子至电能表接线端子的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二次电压的0.5%,否则应进行改造。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自电压互感器二次端子至电能表接线端子的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二次电压的0.5%,否则应进行改造。
5、电压互感器应采用单独的二次回路;电流互感器应采用专用绕组供电能表用。
电压互感器应采用单独的二次回路;电流互感器应采用专用绕组供电能表用。
6、电压、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中所接入的阻抗不应超过其等级允许范围所规定的阻抗值。
否则应进行改造。
第七条关口计量装置的校验与维护关口计量装置的校验与维护
1、所有关口表由所在厂、站负责运行、维护、抄录并作好记录。
如:旁路开关代关口表的起止时间及电能表的起止数;PT投运记录、CT变比变更等。
并应按时报省局调度所。
所有关口表由所在厂、站负责运行、维护、抄录并作好记录。
如:旁路开关代关口表的起止时间及电能表的起止数;PT投运记录、CT变比变更等。
并应按时报省局调度所。
2、各供电部门应根据有关规程规定,负责本供电区范围内所有关口表的现场检验、轮换工作及电能计量装置综合误差定期测试;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立即向省局调度所和电力试验研究所报告,并应尽快解决。
省电力试验研究所负责电能计量的监督指导,每年抽检全网关口表计的1/3以上,三年轮检一遍。
并将抽检结果通报生技处、计划处、用电处和省局调度所。
各供电部门应根据有关规程规定,负责本供电区范围内所有关口表的现场校
验、转换工作及电能计量装置综合误差定期测试;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立即向省局调度所和电力试验研究所报告,并应尽快解决。
省电力试验研究
3、关口表所在厂局负责计量回路的维护及改造工作,直到计量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对于供电关口计量装置误差超标不及时改造的,省局将按PT压降系数或综合误差折算补记电量。
第八条关口表的记录数据作为对各发、供电单位电量考核的依据。
关口表的记录数据作为对各发、供电单位电量考核的依据。
第九条新设备投运前,所有的关口计量装置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在运行前将测试报告、关口表底数、CT变比和PT压降等原始数据报省局调度所、试验所。
第十条关口表的更换、CT变比的变更应提前通报省局调度所,并在关口表更换后将旧表的底数、新表的起数、CT的新变比及时准确报省局调度所。
第十一条对今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其关口计量装置必须按有关设计规范、DL448——91(《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和以上原则进行设计,并设置专用的计量柜(计量屏)。
第十二条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必须经供受双方计量部门验收签定后才准予投运。
第十三条关口计量装置管理的归口单位为省局用电处。
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属河南省电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