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防范措施 浅议
当前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

当前我国家庭暴⼒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家庭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细胞组织,家庭的和睦与稳定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安宁,然⽽家庭暴⼒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益严重的家庭暴⼒危害了受害者的⾝⼼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应引起全社会的⼴泛关注。
接下来就跟店铺⼩编来了解⼀下家庭暴⼒及解决对策吧。
当前我国家庭暴⼒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家庭暴⼒的现状家庭暴⼒是⼀个值得认真关注的社会问题,是不同年龄、⼈种、社会阶层都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健康的问题。
家庭暴⼒的概念和现状2001年12⽉24⽇通过的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家庭暴⼒即⾏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限制⼈⾝⾃由或者其他⼿段,给其家庭成员的⾝体、精神等⽅⾯造成⼀定伤害后果的⾏为。
⽬前,我国家庭暴⼒的现象较多。
据调查显⽰,中国有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上世纪90年代家庭暴⼒现象⽐80年代上升了25.4%。
在⼆亿七千万个中国家庭中,每年约有⼗万个家庭因家庭暴⼒⽽解体。
家庭暴⼒受害者中绝⼤多数为家庭妇⼥,约占72%,16周岁以下⼉童约占15%,⽼⼈约占11%,家庭妇⼥受损害程度较男性受害者来说要严重得多;施暴者绝⼤部分为家庭成年男性,约占96%。
此外,原先家庭暴⼒多发⽣在⼀些知识⽔平、职业层次、社会地位较低的家庭中,但根据近期抽样调查显⽰,每10个施暴者中,就有⼀个受过⾼等教育。
家庭暴⼒的范围正从农村向城市、从低⽂化素质向⾼⽂化素质⼈群蔓延。
家庭暴⼒不仅发⽣在农民、个体私营者家庭,在⼲部、教师和法制⼯作者家庭也是屡见不鲜。
并呈⾝份特定、时间连续、⾏为隐蔽、⼿段多样等特点。
⼆、家庭暴⼒的原因(⼀)传统⽂化影响中国⼏千年男尊⼥卑、重男轻⼥的思想根深蒂固,在中国⼤多数男⼈的眼⾥,⼥⼈的存在就是传宗接代,相夫教⼦。
衡量⼀个⼥⼈是否是好⼥⼈的标准不是⼥⼈⾃⾝能⼒有多⼤,事业有多成功,⽽主要是家庭经营的如何。
浅析婚姻家庭暴力成因及对策

浅析婚姻家庭暴力成因及对策婚姻家庭暴力是指夫妻、男女朋友或家庭成员之间施加或威胁施加的身体、言语、心理上的暴力行为。
作为一种危害性极大的社会问题,婚姻家庭暴力的成因在于情感和人性因素的相互作用,主要涉及到社会文化的因素、家庭教育因素、个体心理因素以及经济因素等。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社会文化因素社会文化因素是导致婚姻家庭暴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传统男权文化长期以来塑造了男女角色分工的刻板印象,男性被定义为强者和支配者,而女性则被视为弱者和被支配者。
这样的性别角色分工的强化和社会刻板印象的影响,导致了许多男性认为暴力是解决问题的一种可行方式,而妻子则应该忍受丈夫的脾气和暴力行为。
因此,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应对社会文化因素引起的婚姻家庭暴力:1.推动社会文化创新,加强性别平等教育,在公共教育体系中注入平等、尊重和爱的维度,打破男权文化对社会的影响,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2.加强对媒体的监管,避免媒体宣传暴力、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内容,让社会在文化氛围和行为准则上更趋于文明、理性和平和。
二、家庭教育因素经过研究发现,家庭传统的男权文化、家庭暴力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父母子女之间矛盾的缓解不当等将导致家庭暴力加剧。
这些使得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缺少安全、稳定、温馨的家庭环境,家庭暴力成为孩子的常态教育。
因此,通过以下措施应对家庭教育因素引起的婚姻家庭暴力:1.加强家庭教育的引导和监督,增强父母对孩子的情感支持和保护。
父母应该给予孩子足够的爱和关注,确保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同时,教育他们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珍惜生命、尊重人权、和平相处。
2.对家庭暴力伤害应该进行有效的处罚及援助,尽快将残暴者送往轮训院进行人性重建和心理治疗。
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为他们营造和谐安全的家庭环境。
三、个体心理因素个体心理因素是导致婚姻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个体心理因素的原因导致暴力行为,往往也难以防止。
例如,因为某种原因自己失业,家庭收入减少,无法承担家庭开支,这时候可能会产生慌张、愤怒等情感,导致家庭成员之间产生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的现状与对策

目录摘要 (1)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和类型 (1)(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1)(二)家庭暴力的类型 (1)二、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 (2)二、家庭暴力的原因分析 (3)(一)经济原因 (3)(二)夫妻之间对感情的调适 (3)(三)社会制度不规范 (3)三、预防家庭暴力的对策 (3)(一)完善家庭暴力法 (3)(二)提高寻求保护的能力 (4)(三)发挥媒体的作用 (4)(四)建立专门的家庭暴力法律援助机构 (5)(五)建立多层次的家庭暴力救助渠道 (5)总结 (6)参考文献 (7)家庭暴力的现状与对策摘要: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对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做了规定,对虐待的定义进行了扩张,有利于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试对家庭暴力的现状和对策进行分析,以期与共同研究这方面问题之士产生共鸣。
关键词:家庭暴力现状对策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和类型(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
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1]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2001年12月24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即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2](二)家庭暴力的类型1、人格障碍占家庭暴力的1/4,其中以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和冲动型人格障碍居多。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从儿童时期就有暴力行为记录,这类病人。
家庭暴力的原因与防范

家庭暴力的原因与防范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出现的身体、心理或性虐待行为。
它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受害者造成持久的身体和心理伤害,甚至有时会导致生命的丧失。
家庭暴力的原因复杂多样,常见的原因包括社会文化因素、个体心理因素和家庭因素等。
为了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我们应该采取多种措施。
首先,社会文化因素是导致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一些传统文化中,男性往往被赋予更多的权利和地位,而女性则被视为次等的存在。
这种社会文化背景下,男性可能会使用暴力来维护他们的权威地位,女性则往往无法获得应有的保护和支持。
因此,我们应该倡导并促进平等的性别观念,鼓励男女平等的价值观。
此外,家庭因素也是导致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家庭关系紧张、传统家庭角色刻板、贫困和经济压力等都可能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紧张和冲突。
一些人可能会通过施虐来发泄自己的情绪或控制他人。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家庭关系教育,提供夫妻沟通技巧和亲子教育培训,帮助家庭成员建立健康、平等和尊重的关系。
为了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家庭暴力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媒体、学校、社区等渠道,向公众普及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倡导家庭和谐、平等的理念,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警惕性。
此外,加强法律监管和保护。
加强家庭暴力的法律监管机制,对施虐者进行惩罚,并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和保护。
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加强对家庭暴力案件的调查和审判,以确保公正和有效的司法程序。
总之,家庭暴力的原因复杂多样,需要以多方面的努力来预防和减少其发生。
通过加强家庭教育、社会宣传、法律监管和社会支持等措施,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保护家庭成员的权益和安全。
家庭暴力的成因及解决方法

家庭暴力的成因及解决方法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的身心伤害,甚至危害生命安全。
其成因复杂,需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法,以保障家庭成员的安全和幸福。
一、成因分析1. 社会文化因素家庭暴力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如男尊女卑思想、家庭结构不稳定等。
在一些地区,男性地位较高,女性则被动地接受对方的支配和暴力行为,导致了家庭暴力问题的频发。
2. 心理因素加害者可能存在心理问题,如暴躁、控制欲强等,导致情绪失控而实施暴力行为。
受害者也可能有自卑、恐惧等心理问题,导致无法有效抵抗或报警求助。
3. 经济因素经济困难是家庭暴力的一个重要诱因。
一些加害者可能因为经济压力过大而疲于应对,将愤怒转嫁给家庭成员;受害者则可能因为无法独立生活而忍受暴力行为。
二、解决方法1. 完善法律法规应加强家庭暴力的立法工作,严惩加害者,并提供更多法律保护措施。
建立家庭暴力受害者救助体系,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
2. 提高社会监督力度社会各界应积极加强对家庭暴力现象的监督,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反对家庭暴力的共识。
同时,组织开展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救助工作,帮助受害者及时获得援助。
3. 加强家庭成员间沟通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是预防和解决家庭暴力的重要途径。
家庭成员之间应加强沟通,尊重彼此,化解矛盾,并建立相互支持的关系。
4. 心理疏导与康复对于加害者和受害者都应进行心理疏导和康复工作。
加害者接受心理治疗,控制情绪,避免将暴力行为转化到家庭成员身上;受害者则需要接受心理辅导,重建自信,摆脱暴力的阴影。
结语家庭暴力的成因复杂,解决方法也需综合多方面的力量。
全社会都应积极参与到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中来,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家庭环境,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实现社会稳定和谐。
愿家庭成为温暖的港湾,而非暴力的囹圄。
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家庭暴⼒的现状、原因及对策家庭本是⼀个远离暴⼒,充满亲情的相互扶助和呵护的温馨之地,是⼀个安全的港湾。
然⽽现实并⾮如此,在许多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家庭暴⼒问题,家庭暴⼒已是⼀个严重的全球性问题,⽇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重视。
有许多国家制定法律法规防⽌并消除家庭中的暴⼒现象。
我国新修订的《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对家庭暴⼒有了明确的规定,《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对家庭暴⼒也按较为客观、严格的标准予以理解,避免将家庭暴⼒范围适⽤的过于宽泛。
为此,笔者对我法院有关涉嫌家庭暴⼒的案件进⾏调查与研究,现分析当前家庭暴⼒的特点、原因,并提出对策,希望能消除、减少家庭暴⼒。
所谓家庭暴⼒是指家庭内部出现的侵犯他⼈⼈⾝、精神和性⽅⾯的强暴⾏为。
2001年12⽉24⽇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规定:“家庭暴⼒是指⾏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限制⼈⾝⾃由或其他⼿段,给家庭成员的⾝体、精神等⽅⾯造成⼀定伤害后果的⾏为”。
妇⼥、⼉童和⽼⼈是家庭暴⼒的主要受害者。
2001年4⽉28⽇施⾏的新《婚姻法》已明确“禁⽌家庭暴⼒”,并将实施了家庭暴⼒作为准予离婚的条件之⼀。
可见,家庭暴⼒已不是家务事,⽽是违法⾏为。
在家庭暴⼒中施暴者⼤多数都是男性,在边远农村,家庭暴⼒更是司空见惯,教训妻⼦是丈夫的责任、殴打⽼婆是丈夫的权利。
因此,家庭暴⼒被喻为“家庭毒瘤”。
⼀、家庭暴⼒的特征(⼀)⾏为的隐蔽性。
家庭暴⼒通常发⽣在家⾥这个特定场所;⼤部分受害妇⼥认为是家务事、个⼈隐私,⽽“家丑不可外扬”,怕传出去会使家庭⽭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影响个⼈名誉或者事业发展。
⾏为的隐蔽性是家庭暴⼒最显著的特征,受害者的外伤很显眼,容易引起⼈们的注意,⽽精神创伤难以愈合,较为隐蔽且易被忽视。
受暴妇⼥长期⽣活在恐惧、紧张的⽓氛中,⼼⾝疲惫、⼼情抑郁。
(⼆)⼿段的多样性。
中国家庭暴力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中国家庭暴力的问题与解决方案近年来,中国家庭暴力问题日益严重,许多人在家中都遭受到暴力的侵害,这些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暴力等等,而这些暴力不仅会对受害人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也对整个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本文将从中国家庭暴力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进行探讨。
一、中国家庭暴力出现的原因1.传统观念的束缚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尊女卑的思想依旧根深蒂固,许多家庭在处理问题时往往只听男性的意见,而将女性的意见置之不理。
这种思想的存在,使得一些男性认为自己是家庭的主宰,可以使用暴力来维护自己权利。
2.婚姻矛盾未能妥善解决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由于许多家庭都面临着生活压力、事业等问题,夫妻之间的矛盾逐渐增加,一些人倾向于使用家庭暴力来解决婚姻矛盾。
而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之间的爱情和互相理解被忽略,恶性循环。
3.社会问题的影响社会问题的出现,对许多家庭的生活带来了负面影响。
例如,患有吸毒、赌博等疾病的人会带来巨大的负担和影响,使得家庭难以维系,也催促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
二、家庭暴力给人们带来的危害1.对受害人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家庭暴力往往会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令他们心理疾病,对家庭、工作、人际关系等方面都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
2.家庭关系破坏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后,不仅会对受害人造成伤害,也会对整个家庭关系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3.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人和其家庭产生了不良影响,也对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影响着社会治安和道德风气等方面。
三、对中国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方案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未能完全覆盖家庭暴力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对家庭暴力的惩罚力度。
2.引导传统思想的转变对于男女不平等的传统思想,应从教育和宣传方面入手,引导人们进行深入的思考,从而使传统观念逐渐得到转变。
只有树立起男女平等的观念,才有可能有效地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3.加强帮扶、救助机构的建设为了更好地应对家庭暴力问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帮助机构,包括法律援助、心理援助等方面,提高受害人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家庭暴力现状及其预防研究

家庭暴力现状及其预防研究现今社会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它不仅仅给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影响,也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造成了威胁。
近年来,有关家庭暴力的报道越来越多,社会对于家暴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但是还有很多人对于如何预防和处理家庭暴力这个问题还不太了解,本文将从家庭暴力的现状,预防和处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探讨。
一、家庭暴力的现状国内外的研究显示,家庭暴力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难以幸免于此。
而在我国的实际情况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家庭暴力的发生率也在不断上升。
近些年来,国内家庭暴力的报道屡见不鲜,而且其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而这些数据只是冰山一角。
家庭暴力种类十分丰富,有身体暴力、心理暴力、经济暴力等,其中忍受最久且影响最大的就是心理暴力。
心理暴力是一种言语和精神上的攻击,常常带有威胁、吓唬和恐吓成分,让受害者感到绝望和无助。
而身体暴力是人们最容易想到的一种,但其实家庭暴力不止如此,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二、如何预防家庭暴力?家庭暴力首先需要预防。
下面就家庭暴力的预防进行探讨:1. 紧盯家庭教育。
在家庭教育过程中,父母要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尊重子女的人格尊严,倡导“和谐家庭”文化,加强感情交流,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成长。
2. 加强法律法规。
加强对于家庭暴力的立法,使其明确入刑,保护受害人的权益,让法律的威慑力产生作用。
3. 加强社会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家庭暴力是犯罪,对受害人的影响等问题,增强公众的宣传和效果,以提高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和关注。
三、处理家庭暴力的方法当家庭暴力已经发生,我们应该如何去处理?首先,我们应该让受害人知道自己是受害者,并且知道自己的权利和法律保护措施,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帮助受害人获得法律援助和精神支持。
具体的处理方法包括:1. 立即报警。
家庭暴力是犯罪行为,受害者应该及时报警,不要忍气吞声,同时应该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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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防范措施浅议内容摘要:家庭暴力作为一个全球性的现象,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这是与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的。
本文针对我国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现状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及防治对策,以促进对家庭暴力的制止。
关键词:家庭暴力现状原因危害防范措施正文:一、家庭暴力概述就现阶段全国各媒体报道的情况看,家庭暴力日益凸显。
作为严重侵扰家庭、社会安宁的刽子手——家庭暴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关于什么是家庭暴力,目前还没有一致公认的界定。
但在国外的有关法律特别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中,大多对家庭暴力采用广义的概念,即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造成其中一方生理或心理上的伤害。
形式上可分为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受害者包括配偶、前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同居伴侣及前同居伴侣;程度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总之任何对家庭成员造成损害和伤害的行为都可以列入家庭暴力的范畴。
家庭暴力的概念是上世纪90年代初才引入我国的。
目前,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对家庭暴力尚无界定。
实践中所谓的家庭暴力采用的是狭义的概念,主要是指对家庭成员身体上的暴力及因此而引起的精神伤害,如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及性虐待等,受害者为配偶、子女与父母,其中以妇女、儿童与老人居多。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将家庭暴力的概念在司法层面上明确限定为狭义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家庭暴力的分类按其危害程度可分为重大暴力和一般暴力两种。
按其形式可分为三类:(1)身体暴力。
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
(2)语言暴力.。
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语言,从而引起他人痛苦。
(3)性暴力。
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还出现了一种新的家庭暴力形态—冷暴力,在目前有些家庭,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的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得比较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
恶语中伤、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庭工作,是隐性暴力中较常见和隐蔽的做法,而这也是现代家庭中的一个易被人忽视的问题。
二、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1、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现象,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城市还是农村,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家庭暴力在我国现阶段家庭领域也存在,而且比较严重,据全国妇联的调查表明:我国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据国务院《中国妇女状况的白皮书》统计,我国每年解体的40万个家庭中,四分之一缘于家庭暴力。
根据中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门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性。
在我国农村,家庭暴力可谓司空见惯,丈夫虐待、殴打妻子的事时有发生。
2、家庭暴力手段越来越残忍,令人发指,由家庭暴力引发的不断发展性案件也逐年增多,据司法部门反应,家庭暴力是婚姻和家庭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是引起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
下面一些典型案件也许能增加人们感性认识或视觉效果,它会使你不能不相信中国社会夫对妻家庭暴力的严重性。
就在中国第一个国际家庭日(1994.5.5)到来前夕,重庆市李亿琴被丈夫张文勇割掉左耳和鼻子的事件震惊山城,轰动全国;北京顺义县贾艳荣被丈夫黄云明砍断双腿跟踺、挖掉双眼,给即将召开的’95世妇会一个不大不小的示威(1995.5.12);世妇会余波未逝,长沙市37 岁的姚亿召被丈夫谭自忠从六楼阳台抛出当即摔死的“高楼抛妻”事件(1996.1.4)震惊中外,舆论哗然。
家庭暴力使妇女身心健康受到极大伤害,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
所以,必须严厉打击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3、现行法律、法规的缺陷导致对家庭暴力打击力度不够。
新婚姻法实施前,1980年的《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分别对家庭成员间的虐待、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家庭待罪、虐待家庭成员、受虐人要求处理的等情况做了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对此作了些原则性的规定。
但原有的这些惩治家庭暴力的规定都不够具体、明确,解决因暴力引起的一系列问题的针对性不强。
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以及法律意识的加强,人们开始意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提出了家庭暴力应引起社会高度重视的需求。
而修改后的《婚姻法》尽管增加了“反对家庭暴力”的条款,但对暴力行为到何种程度才为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应当受何种处罚,还是没有明确规定。
三、家庭暴力形成的原因1、男女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是导致家庭暴力发生的重要因素。
尤其对于社会经济收入较弱的女性而言,希望找一个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男性,而自己甘愿默默奉献于家庭,一些男性由于感觉自身在家庭及社会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所谓的“优越感”得到了体现,于是要求家庭成员绝对服从其意志,否则就恶语伤人,大打出手。
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男性仍然占主导地位,并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妻子下岗问题十分严重,收入减少甚至没有经济来源,重新就业困难,不得不暂时依赖丈夫,从而受到丈夫的冷落和歧视,一旦产生家庭矛盾,就会成为丈夫随心所欲施暴的对象。
2、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家庭暴力在我国农村不仅普遍存在,而且在城市也同样存在。
几千年来一直留在人们头脑中的“两口子打架不记隔夜仇”“清官司难断家务事”等传统观念,使许多人们把家庭暴力当做家务事,并错误地认为丈夫打老婆、父母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
没有认识到家庭暴力不仅是破坏家庭关系,更重要的是触犯了法律。
在我国传统的家庭观念中,家里发生的事都是家务事,应在家庭内部解决。
对家庭暴力这样已经侵犯人权、触犯法律的事,不少人至今还抱着“个人私事”的观念。
一些执法人员也以“法不入家门”为由,不愿对家庭暴力案件过问和干预。
3、男权文化和夫权思想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文化根源。
男子封建夫权思想严重。
将妻子视为私有财产,无视妻子的尊严与意愿为所欲为。
不少丈夫要求妻子绝对服从他们,稍有不从,便武力相问。
“男尊女卑”,夫权统治贯穿数千年中国历史:“三从四德”,将女性置于男性统治之下。
对子女则实行惩戒之术“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叫子死,子不敢不死”推行“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封建礼教。
直至今天,崇尚男性对女性暴力、父母对子女惩戒的历史传统,依然深刻地影响当代中国家庭。
4、社会整体环境的影响。
一方面,社会对酗酒、吸毒、重婚、"婚外情"等很容易引发家庭暴力的丑恶现象尚没有形成有效的解决手段。
另一方面,家庭暴力长期来被视为家庭私事,在通常情况下,很少会有相关部门主动管理。
尽管家庭暴力性质比社会上一般暴力恶劣,但它成了相关部门不予介入,惩治过轻的真空地带。
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和预防作用。
5、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心理负担越来越沉重,长期积聚需要得到彻底的发泄,一旦这种情绪被错误地带到家中,就很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
社会的发展变革一方面提高了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竞争压力也造成了现代社会家庭观念的转变,社会压力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城市人员下岗和农村中劳动力的剩余。
由于原有的国有企业的普遍亏损,农村人口的大量增加,部分城市和农村人员的生活得不到保障,生活的压力积聚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在一定因素的刺激下,就容易外化为家庭暴力的行为。
四、家庭暴力的危害(一)家庭暴力损害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损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暴力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
由于家庭暴力受害人绝大多数是妇女,因此她们受到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
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气氛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有的悲痛欲绝,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
在找不到正当的解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等消极反抗方式。
当虐待超过了她们肉体、精神的承受能力时,有些被迫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
有资料表明:我国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长期的受暴生活使她们的自我评价低,暴力使她们失去经济能力,或是丧失了社会交往的资源。
(二)家庭暴力严重伤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
家庭暴力也严重地危害下一代人的健康成长。
有统计表明,60%以上的人在对配偶实施暴力的同时,也经常对子女实施暴力。
而专家指出,即使没有受到殴打,见到家庭暴力和受到身体虐待的孩子所受的伤害同样严重。
很难想象,在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悲愤的家庭中,其家庭成员会是幸福、快乐的。
在这种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子女,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不相信任何人,他们性情忧郁,变得懦弱或残暴,学习成绩下降,有自杀倾向等心理障碍,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这一点,已为社会上发生的许多案例所证实。
家庭暴力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的范围。
不论对个人、家庭还是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预防和制止家庭中的暴力行为势在必行。
可见,家庭暴力直接损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爱害者长期精神紧张,忧虑和恐惧。
特别是对妇女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伤害更大。
家庭暴力给社会带来很大危害,导致犯罪增多,成为社会的不安因素。
五、预防家庭暴力的措施1、加强反家庭暴力行为的立法,依法预防家庭暴力。
在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家庭暴力问题作了规定。
但在立法上还存在不足和不完善。
如《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的虐待和遗弃。
”其条文规定似乎很明晰,但没有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构成等予以明确,在实践中不利于执行。
以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家庭暴力大同小异,有的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差,不利于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
因此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是健全和完善国家立法的迫切需要。
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可以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预防暴力行为的发生。
如今,从婚姻法的修改上,我们可以看出,家庭暴力这一问题已引起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也得到了国家充分的重视。
2、为受害的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和儿童提供人身保护和法律帮助。
提高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对家庭暴力的防范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