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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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21•【字号】宁政发〔2015〕80号•【施行日期】2015.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5〕8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21日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进一步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全面建立“政府监管、公众参与、共同治理、联防联治”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机制,确保顺利实现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分别下降7%、13%和20%的目标,现制定如下实施计划:一、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1.切实履行政府及部门监管职责。

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展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市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环保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改、经信、质监、工商等部门对能源消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对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住建、城管、国土、交通、公安、水利、农业、园林等部门对扬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公安、交通、住建、农业等部门对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靠港船舶岸电系统建设方案,推进船舶油气动力改造,对内河航运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海事部门对长江南京段航运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城管部门对露天烧烤食品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景区内由景区管理机构负责;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5]122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11.26【实施日期】2015.11.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2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框架协议》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2014〕7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58号)要求,加快建设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示范省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装备制造、客货运输节能减排为重点,强化科技创新,促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加快构建以绿色、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努力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和公众主动参与的发展格局,促进全省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江苏交通运输行业率先建成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率先推广绿色低碳交通运输装备,率先优化绿色低碳运输组织,率先建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技术创新与服务体系,率先夯实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管理基础,率先建成一批国家级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示范城市、示范港口、示范公路、示范航道、示范企业,全面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示范省份。

到2020年,全省公路路面旧料循环利用率达到100%,港口粉尘综合防治率达到70%,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平均达到26%,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中清洁燃料车辆比例平均分别达到35%和65%,集装箱码头轮胎门式起重机(RTG)“油改电”和电动RTG覆盖率达到100%,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覆盖率达到100%,干线公路ETC平均覆盖率达到50%,干线航道水上ETC覆盖率达到100%。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13•【字号】宁政发〔2015〕39号•【施行日期】2015.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宁政发〔2015〕3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13日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贯彻交通运输部与江苏省共同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省份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南京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精神,加快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实现南京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框架协议》、《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3—2020)》、《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0)》、《南京市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等,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阐明了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提出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南京市交通运输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对于南京市全面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城市、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江北新区

江北新区
生物医药业以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浦口经济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为主体,打造中国“南京生物 医药谷”。
第三产业
沿老山、龙王山形成带状布局的高等教育聚集区;构筑“2+2+4”的科技服务业格局,结合工业布局打造雄 州和桥林2处职业教育基地;打造大厂、三桥2处科研创新中心以及高新区、化工园、六合经济开发区、浦口经济 开发区4处科研创新基地。
地貌
浦口区境内集低山、丘陵、平原、岗地、大江、大河为一体;区域属宁、镇、扬丘陵山地西北边缘地带,地 势中部高,南北低。老山山脉由东向西横亘中部,制高点大刺山海拔442.1米,平原标高7─5米,山地两侧为岗, 临江、沿滁为低平的沙洲、河谷平原。
六合区地貌大部分属宁镇扬山区,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为丘陵山岗地区,中南部为河谷平原、岗地区,南部 为沿江平原圩区。境内有低矮山丘60多座,形成岗、塝、冲多种奇特地形,中南部400多平方公里的平原圩区, 河渠纵横,别具风貌。
根据规划,2020年,江北新区总人口约225-245万人,城镇口人约170-190万人,村庄人口约55万,城镇化 水平约80%。2030年,江北新区总人口约300-350万人,城镇口人约270-315万人,村庄人口约35万,城镇化水平 约90%。
江北新区是汉族为主、少数民族散杂居的地区,其中有享受民族乡待遇的镇、行政村(组)4处,分别是六 合区竹镇镇、浦口区珠江中心回民行政村(江浦街道老虎桥社区)、六合区马集镇龙塘村下杨组和浦口区顶山街 道集庆村下公房组。
2012年,浦口区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3.98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0.57亿元, 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5%,增幅较上年上升3.4个百分点。
2012年,六合区实现农业总产值74.6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其中:农业产值48.2亿元,比上年增长 14.8%;林业产值1亿元,比上年增长2.7%;牧业产值12.9亿元,比上年增长10.1%;渔业产值9.8亿元,比上年 增长15.6%;农业服务业产值2.7亿元,比上年增长8.8%。

临港产业与港城一体化讲座原创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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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 货源 城市经济发 展 政策优势 产业规模 经济开放性 城市品牌 投资 港口发展
城市对港口发展的推动机制
生产力布局 政策优势 港口发展 政府支持 产业结构 优化 产业集群 货源 投资 产业结构 资源配置 临港产业 发展
单位:万标箱
2020 4531 3691 2627 3256 1805 2590 2409 2579 2082 2000 1332 1561 1185 1043 1597 1462 1203 1074 862 839 排名 1 2 4 3 10 5 7 6 8 9 14 11 16 18 11 13 15 17 19 20
临港产业与港城一体化
——以厦门为例
2017年5月
航运中心
港口分类 航运中心的概念及主要特征 航运中心发展模式 国际航运中心核心模式 中国航运中心
港口与产业、 城市一体化的关系
关系演变 内在关联性
国内外发展经验与启示
新加坡 鹿特丹 上海
厦门港产城一体化实践
港口特点 产业特点 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分析 港产城一体化的主要问题
(1 ) (2 ) (3 ) (4 ) (5 ) (6 ) (7 ) 拥有发达的航运市场。 强大的腹地经济。 巨大的集装箱物流。 国家或区域性进出口贸易的航运枢纽。 良好的港口条件和一流设施的港口群。 完善的集疏运系统。 积极的扶植政策和良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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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1——以市场交易和提供航运服务为主,代表港口:伦敦

2015年4月8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支持广州形成国际航 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和金融服务体系融合发展格局。包括出台《2015—2017年航运 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启动航运物流集聚区规划建设、建设南沙邮轮母港、南沙港铁路、 试点“启运港”退税、推动成立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组建专业化地方法人航运保险机构、 设立南沙航运产业基金及船舶产体化的关系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8.13•【文号】交办水〔2018〕104号•【施行日期】2018.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交办水〔2018〕104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省(市)交通运输厅(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8年8月13日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交通运输部等十八个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6〕232号)等要求,以江海直达、江海联运、铁水联运等为重点,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构建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更好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宜水则水、宜陆则陆,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快运输结构调整,着力发挥水运的比较优势和多式联运的组合效率,大力提升和完善长江黄金水道功能,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更加顺畅、绿色高效的交通运输保障。

到2020年,构建有机衔接、具备竞争力的铁水联运系统,基本形成长江干线、长三角地区至宁波—舟山港、上海洋山江海直达运输系统,进一步完善干支直达、通江达海、区域成网的水运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互联互通的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服务体系。

长江经济带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达到80%以上,大宗散货铁路、水运集疏港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重点集装箱港口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力争上海洋山集装箱江海直达比例达到20%.二、主要任务(一)着力补齐联运基础设施短板。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枢纽经济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枢纽经济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枢纽经济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01•【字号】宁政办发〔2021〕45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枢纽经济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十四五”枢纽经济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1日南京市“十四五”枢纽经济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枢纽经济是依托交通、物流枢纽等资源要素集聚载体,在特定空间范围内,以聚流、引流、驻流和扩散辐射为特征,通过技术变革和制度创新,优化区域经济要素时空配置,重塑产业空间分工体系,培育具有区域集聚辐射能力的产业集群,全面提升经济运行质量、效率和规模的一种经济形态。

现代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物流业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凸显。

枢纽经济与现代物流业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一方面,物流枢纽通过吸引物流要素规模集聚,有利于形成巨大的物流要素流量,培育区域供应链服务功能,引导制造、商贸、信息等产业要素资源聚集,形成要素集聚型枢纽经济与产业集聚型枢纽经济。

另一方面,枢纽经济的发展能够形成反向物流需求,促进供应链体系完善,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南京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枢纽经济和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制定此规划。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的通知-武交〔2015〕39号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的通知-武交〔2015〕39号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的通知武交〔2015〕39号各区交通运输局,委属各单位:现将《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5年3月16日2015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三五”发展蓝图的谋划之年,做好全年交通运输工作意义重大。

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两会”精神,围绕建设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和国家物流中心目标,以“武汉交通改革创新年”为主题,坚持建管并重,全面深化改革,注重转型发展,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巩固提升交通枢纽功能,推动武汉由“九省通衢”向“九州通衢”迈进。

今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完成交通投资330亿元以上;完成交通运输周转量4200亿吨公里,同比增长7.4%;实现社会物流总额2.8万亿元,同比增长7.7%;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明显提升;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一、推动交通项目大建设按照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建设综合交通枢纽,构建城际交通网络,加快推进交通项目建设。

支持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开通运营,积极推动沿江高铁、武西高铁规划建设。

建成天河机场第二跑道,T3航站楼、天河机场交通中心主体结构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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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
划(2015—2017)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政发[2015]108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08
【实施日期】2015.05.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
(宁政发〔2015〕10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8日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为抢抓国家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12.5米深水航道“十二五”末通达至南京的机遇,建设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打造中国航运(空)与综合枢纽名城,特制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一、指导思想
以资源整合为导向,以功能拓展为重点,以政策引导为支撑,以区港联动为抓手,规划引领、资源整合、提升功能、转型升级、拓展服务,推动港口、物流、产业、园区、城市一体化协调发展。

打造立足南京、面向亚太、辐射中西部、服务长江流域,航运物流要素聚集、航运物流服务完善、航运物流市场繁荣、江海转运功能突出、辐射带动效应显著、具有国际资源配置能力的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初步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服务优良的长江航运物流中心。

港口货物吞吐量2.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50万标箱,水路货运量2亿吨,全市物流业增加值700亿元。

表1 南京长江航物流中心规划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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