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的规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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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关于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关于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关于克扣⼯资有哪些法律法规克扣⼯资指企业⽆正当理由扣减员⼯应得⼯资(即在员⼯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企业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付给员⼯的全部劳动报酬)。

那么。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克扣⼯资有哪些法律规定?店铺专门收集了相关资料,为您介绍。

⼀、劳动合同法关于克扣⼯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额⽀付劳动报酬。

⽤⼈单位拖⽋或者未⾜额⽀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民法院申请⽀付令,⼈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付令。

第⼋⼗五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劳动⾏政部门责令限期⽀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应当⽀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付的,责令⽤⼈单位按应付⾦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额⽀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付劳动者⼯资的;(三)安排加班不⽀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的。

克扣⼯资是指⽤⼈单位⽆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资。

不包括以下减发⼯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规、⼚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资必须下浮的(但⽀付给劳动者⼯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资等。

根据劳动部《对〈⼯资⽀付暂⾏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单位⽆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单位规章制度中扣发⼯资的效⼒问题1、“有效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部《⼯资⽀付暂⾏规定》第⼗五条和《对〈⼯资⽀付暂⾏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资。

保障职工收入的法律规定(3篇)

保障职工收入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职工收入是劳动者辛勤劳动的报酬,是实现其基本生活需求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规范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确保职工收入稳定增长。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保障职工收入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1. 合法原则: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公平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岗位、技能、工作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工资水平,确保同工同酬。

3. 实际原则:工资支付应当以职工实际提供劳动为依据,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

4. 安全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工的工资支付安全,防止工资被非法扣押或挪用。

三、最低工资制度1. 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国务院备案。

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包含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 最低工资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生活成本变化,定期进行调整。

3. 最低工资支付: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四、工资支付形式1. 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2. 按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职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3. 透明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提供工资支付清单,明确工资构成和支付时间。

五、工资支付争议处理1. 协商解决: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资支付争议时,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劳动争议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劳动争议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工资支付保障措施1. 政府监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

2. 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对工资支付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When your destiny wants you to grow up, it will always arrange some people or things that make youuncomfortable to stimulate you.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报酬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八条、第二十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中。

分别就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和转正之后的工资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得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工资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条款: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也就是在录用时用人单位就需要将包括工资在内的岗位相关信息如实告知劳动者。

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8条的规定,即使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根据第38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不签合同可任意克扣工资吗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 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计算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计算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计算工资标准一、引言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是劳动者维持生活、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保障。

在我国,工资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计算工资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二、基本工资1. 全日制劳动者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计算标准通常为每月工作时间乘以每小时工资。

每小时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工资÷每月工作时间。

其中,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每月应得的工资。

2. 非全日制劳动者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计算标准为:工资=每小时工资×实际工作时间。

其中,每小时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工资÷每月工作时间。

实际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时间,包括正常工作和加班工作。

三、加班工资1. 全日制劳动者用人单位安排全日制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1)平日加班:工资的150%;(2)休息日加班:工资的200%;(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300%。

2. 非全日制劳动者非全日制劳动者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为:加班工资=每小时工资×加班时间。

其中,每小时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工资÷每月工作时间。

加班时间是指劳动者超出法定工作时间提供劳动的时间。

四、奖金、津贴和补贴1. 奖金奖金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考核结果获得的额外报酬。

奖金的计算标准根据用人单位的内部规定而定。

2. 津贴津贴是指为了补偿劳动者特殊劳动条件下的额外费用而支付的额外报酬。

津贴的计算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以及用人单位的规定而定。

3. 补贴补贴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而支付的额外报酬。

补贴的计算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以及用人单位的规定而定。

五、特殊情况下的工资计算1. 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劳动厅劳动合同法对工资问题的相关规定

广东省劳动厅劳动合同法对工资问题的相关规定

( 十 )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工资支付(第40条) (十一)关于经济补偿的计发标准和办法(第46 .47条) (十二)关于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第51—56条) (十三)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第58 .59 .60 .62 .63 条) (十四)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 68 .72条) (十五)关于工资方面的违法责任(第条)
第三,重大事项(包括工资)等重大劳动争议和突 发事件要由三方进行协调。
第四,三方共同监督劳动法的执行。《合同法》在 第六章监督检查中,确立了三方监督体制。其中第条就 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如何监督劳动合同制度
的规定,第78条是工会的监督职责。
2.如何建立三方机制
《 合同法》第5条实质上确立的就是地方一级的 “三方机制”,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 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 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地方 一级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着重协调解决事关地方全局 的重大劳动关系问题。
的合法利。
《合同法》 中有关工资条款归纳(共33条):
(一) 制订有关劳动报酬(广义工资)的规章制度(第 4条)
(二) 关于工资决定机制(第5 .6条) (三) 关于宽限期的劳动报酬(第10 .11条) (四) 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第17 . 18条) (五)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第20条) (六) 关于服务期的工资问题(第22条) (七) 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问题(第28条) (八) 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第30条) (九) 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31
由此可见,在集体协商内容中,劳动报酬是其中的重要组 成部分。
4. “三方机制”与“集体协商机制”的区别和 意义
《劳动法》没有明文规定建立三方机制和集体协商 机制。《合同法》第五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这是一 个大的特色 和立法上的突破。其意义在于改变强资本 弱劳工的状况。

20232023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标准

20232023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标准

2023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标准引言劳动合同法的修订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2023年的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其中一个重要的修订内容是关于双倍工资标准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2023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标准的详细内容。

1. 双倍工资的概念双倍工资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平时工资的2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倍工资可以作为劳动者应得的补偿,用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2. 双倍工资的适用范围根据2023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倍工资适用于情况:2.1 加班工资在加班工资方面,劳动者在延长工作时间后,将有权获得双倍工资。

这意味着,劳动者在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将获得比平时工资高一倍的报酬。

2.2 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工资对于在节假日和休息日工作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规定他们将获得双倍于平时工资的报酬。

这是为了鼓励劳动者在特殊节假日和休息日继续工作,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的需要。

2.3 法定休假期间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期间继续工作的,将享受双倍工资。

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休假期间仍然参加工作的权益,鼓励劳动者积极工作。

3. 双倍工资标准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3.1 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是根据劳动者平时的工资标准,即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水平。

对于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应当为劳动者平时工资的2倍。

例如,如果劳动者平时每小时的工资是10元,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应当为20元。

3.2 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计算对于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计算,同样是根据劳动者平时的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节假日和休息日工作时,每小时的工资应当为平时工资的2倍。

3.3 法定休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对于在法定休假期间工作的劳动者,其工资应当是平时工资的2倍。

例如,如果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期间工作一天,那么他应当获得与平时工作一天工资相等的报酬。

结论2023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标准的修订,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工资的组成

劳动合同法工资的组成

劳动合同法工资的组成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工资的组成,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
者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具体
来说,工资的组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
和工作量所应得的报酬,是劳动者工资收入的基础部分。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绩效而确定的报酬,通常是根据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因素来确定。

3. 奖金,奖金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工作成绩等
发放的额外报酬,奖金的发放通常与个人或团队的工作业绩相关。

4. 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用人单位为了补偿劳动者特殊工
作条件或者特殊生活费用而支付的费用,比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等。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资还包括加班工资、节日加
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等。

总的来说,工资的组成是多方面的,
涵盖了劳动者的基本报酬、绩效奖金以及各种津贴和补贴,这些都构成了劳动者的合法收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其中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的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并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劳动者支付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劳动合同中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工作年限等因素适时调整工资水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中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用人单位合法经营的重要保障。

合理的工资水平可以激励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重视劳动合同中最低工资标准的约定,合理制定工资水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最低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工资水平。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保障劳动者的全面权益。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落实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为用人单位的合法经营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约定最低工资标准,合理制定工资水平,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也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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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的规定介绍
劳动法关于工资的规定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

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

劳动法中工资问题
一)最低工资
53、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
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5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55、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

鉴于当前劳动合同制度尚处于推进过程中,按上述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地方或行业劳动行政部门可在不违反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226号)文件所规定的总的原则的基础上,制定过渡办法。

56、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5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
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8、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

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60、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或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企业,以及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全体职工已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一般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除外)经批准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以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61、实行计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的日工资,按其本人月工资标准除以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试
行每周40小时制的为天,施行每周44小时制的为天)进行计算。

6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三)有关企业工资支付的政策
63、企业克扣或无辜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理办法》
第六条予以处理。

64、经济困难的企业执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489号)确有困难,应根据以下规定执行: (1)《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76号)的规定:“企业发放工资确有困难时,应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关于国有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紧急通知》(银传34号)的规定,“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企业主管部门有可能也要拿出一部分资金,银行要拿出一部分贷款,共同保证职工基本生活和社会的稳定。


(3)《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1993年发布)的规定:“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

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

”什么是工资制度工资制度是指与工资决定和工资分配相关的一系列原则、标准和方法。

它包括工资原则、工资水平、工资形式、工资等级、工资标准、工资发放等内容。

【查看全文】
1、加班工资不含超时劳动所得
根据《办法》,单位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在本年内对职工未休的天数,按日工资收入3倍支付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的,用人单位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天)进行折算。

《办法》明确,月工资指的是职工在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这里界定了两点,一点是月平均工资平均的是单位发放3倍工资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第二点是月工资不包括超时劳动所得,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相比,它缺少了一块超时劳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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