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2017最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2017最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2017年最新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全文)导语: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提供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7年最新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第六条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第七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

审查并提出意见;

(三)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五)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六)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七)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八)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第八条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

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四)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五)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六)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七)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八)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十一)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十二)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卫生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成员由医院感染管理、疾病控制、传染病学、临床检验、流行病学、消毒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诊断的技术性标准和规范;

(二)对全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全国医院感染发生状况及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

(四)对全国重大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和业务指导;

(五)完成卫生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负责指导本地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性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

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监测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应当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一)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一)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二)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感染因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的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应当根据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感染的调查和控制工作,并可以组织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第二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医院感染管理的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医院感染专业技术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第二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

(三)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

(四)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

(五)现场检查。

第三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时关闭相关科室或者暂停相关诊疗科目。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和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二)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

(四)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

(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六)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三)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

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四)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五)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第三十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部门归口管理。

第三十八条采供血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1月30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fontK,-e1???-bidi-font-size:;fon t-family:宋体'>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应当事先告知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真实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第三十一条生产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有关技术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后报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审核,并同时将审查意见通知申报方。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批准文号。

第三十二条生产有试行期标准的药品,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在试行期满前3个月,提出转正申请;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试行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对该试行期标准进行审查,对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转正要求的,转为正式标准;对试行标准期满未按照规定提出转正申请或者原试行标准不符合转正要求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撤销该试行标准和依据该试行标准生产药品的批准文号。

第三十三条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和进口药品已获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中载明事项的,应当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补充申请;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批准。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可以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不超过5年的监测期;在监测期内,不得批准其他企业生产和进口。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份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任何人不得对该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进行不正当的商业利用。

自药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获得生产、销售新型化学成份

药品的许可证明文件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数据申请生产、销售新型化学成份药品许可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许可;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自行取得数据的除外。

除下列情形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一)公共利益需要;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数据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利用。

第三十六条申请进口的药品,应当是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的药品;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的,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该药品品种安全、有效而且临床需要的,可以依照《药品管理法》及本条例的规定批准进口。

进口药品,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注册。国外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医药产品注册证》后,方可进口。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应当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口。进口的药品应当在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

第三十八条进口药品到岸后,进口单位应当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以及产地证明原件、购货合同副本、装箱单、运单、货运发票、出厂检验报告书、说明书等材料,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发给《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单位凭《进口药品通关单》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知药品检验机构对进口药品逐批进行抽查检验;但是,有《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检验或者审核批准;检验不合格或者未获批准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

第四十条国家鼓励培育中药材。对集中规模化栽培养殖、质量可以控制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条件的中药材品种,实行批准文号管理。

第四十一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批准生产、销售的药品进行再评价,根据药品再评价结果,可以采取责令修改药品说明书,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措施;对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该药品

批准证明文件。

第四十二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药品再注册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相关资料。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再注册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再注册的规定的,注销其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四十三条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和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管理办法、产品目录和药用要求与标准,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五条生产中药饮片,应当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不得销售。中药饮片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

中药饮片的标签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

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第四十六条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印制。

药品商品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所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制剂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药品管理法》第六章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八条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

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对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十九条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原则,制定和调整价格;其中,制定和调整药品销售价格时,应当体现对药品社会平均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率和流通差率的控制。具体定价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五十条依法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价格制定后,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指定的刊物上公布并明确该价格施行的日期。

第五十一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时,应当组织药学、医学、经济学等方面专家进行评审和论证;必要时,应当听取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公民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及人员的意见。

第五十二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实行药品价格监测时,为掌握、分析药品价格变动和趋势,可以指定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定点单位应当给予配合、支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第五十三条发布药品广告,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同时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发布进口药品广告,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在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和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药品广告的,发布广告的企业应当在发布前向发布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接受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药品广告批准内容不符合药品广告管理规定的,应当交由原核发部门处理。

第五十四条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责令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在暂停期间不得发布该品种药品广告;已经发布广告的,必须立即停止。

第五十五条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广告,使用伪造、冒用、失效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广告,或者因其他广告违法活动被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广告,发布广告的企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必须立即停止该药品广告的发布。

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予以公告。

第五十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含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立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下同)依法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十七条药品抽样必须由两名以上药品监督检查人

员实施,并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抽样;被抽检方应当提供抽检样品,不得拒绝。

药品被抽检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抽查检验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被抽检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宣布停止该单位拒绝抽检的药品上市销售和使用。

第五十八条对有掺杂、掺假嫌疑的药品,在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不能检验时,药品检验机构可以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进行药品检验;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使用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所得出的检验结果,可以作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药品质量的依据。

第五十九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药品质量公告应当包括抽验药品的品名、检品来源、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药品规格、检验机构、检验依据、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目等内容。药品质量公告不当的,发布部门应当自确认公告不当之日起5日内,在原公告范围内予以更正。

当事人对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申请复验的,应当向负责复验的药品检验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原药品检验报告书。复验的样品从原药品检验机构留样中抽取。

第六十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需要暂停销售和使用的,应当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第六十一条药品抽查检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当事人对药品检验结果有异议,申请复验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向复验机构预先支付药品检验费用。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的,复验检验费用由原药品检验机构承担。

第六十二条依据《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核发证书、进行药品注册、药品认证和实施药品审批检验及其强制性检验,可以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十三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新增生产剂型,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生产

医院感染管理核心制度(最新修订)

1 含山县中医院 康 复 二 科 感 染 管 理 核 心 制 度

核心制度目录 一、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建设及管理责任度…………………………… 二、医院感染暴发及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三、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与控制制度…………………………… 四、医院感染培训制度………………………………………………… 五、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与考评制度…………………………………… 六、医务人员标准预防及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七、医疗废物、医院污水管理制度…………………………………… 八、医院感染管理责任追究及奖惩制度……………………………… 九、消毒隔离制度……………………………………………………… 十、消毒管理制度…………………………………………………… 十一、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管理制度……………十二、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十三、手卫生管理制度……………………………………………………十四、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十五、安全注射……………………………………………………………十六、普通病区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建设及管理责任制度

(一)组织建设 1、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职监控医师、监控护士组成,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实行科室感染网络管理:其组成结构及工作运行如下: 兼职监控医师、监控护士 ↓ 住院医生、临床护士 ↓ 住院病人、陪护探视人员 (二)各级各类组织和人员管理责任制度: 1、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1)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落实各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管理小组活动。 (2)凡住院患者由床位医师负责填写《住院病人医院感染病例调查表》,实施前瞻性医院感染监控, 掌握各类感染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 (3)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时,需及时进行病原学检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控制蔓延。做好感染病例的登记,并于24 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卡》上报感染管理科;出现暴发趋势时应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感染管理科进行调查,妥善救治患者。 (4)负责监督本科室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掌握使用指征,适应症明确;分级分线使用抗菌药物。护士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置要求,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必要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5)负责监督本科室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和手卫生规范,落实消毒隔离和标准预防的各项措施。 (6)按规定进行消毒灭菌效果和环境卫生学监测,切实做好病人、陪客、探视人员的卫生学管理。 (7)组织和参加医院感染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8)积极配合感染管理办公室完成指定的各项任务。 2、科室主任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 (1)全面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2)开展本科室医院感染质量自查和培训活动,并对存在问题主动与感染管理科联系解决,对感染管理办公室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 (3)督促临床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从预防医院感染管理角度改进诊疗技术。 (4)掌握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发现医院感染暴发趋势,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感染流行,同时立即向分管院长和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 3、科室护士长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 (1)督促、检查消毒灭菌和隔离措施的落实,消毒灭菌合格率达100%。 (2)督促监控护士搞好本科室的医院感染监测工作。指导本科室正确、合理使用消毒剂和消毒器械,指导护士抗菌药物的正确配制。 (3)从预防医院感染角度监督本科室医务人员做好诊疗操作和护理操作,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医疗废物正确处置及职工卫生防护等工作。(4)发现医院感染暴发趋势,立即向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配合科主任采取有效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试题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10题) 二、多项选择(12题) 三、填空题 (20题) 四、判断题(10题) 五、简答题(2题) 一、单项选择(10题) 1、床位总数在多少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 染管理部门。(B) A 50张以上 B 100张以上 C 150张以上 D 200张以上 2、住院床位总数在多少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B) A 50张以下 B 100张以下 C 150张以下 D 200张以下 3、发生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应当多少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A) A 12小时 B 24小时 C 48小时 D 立即 4、多少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 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B) A 5例 B 10例 C 15例 D 20例 5、以下哪些说法不正确的是?(C) A 凡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B 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的内镜必须达到高水平消毒 C 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消毒 D 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6、医院感染不包括?(D) A 在住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 B 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 C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 D 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住院期间发病的感染 7、发现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时,以下哪些措施是不恰当的?(A) A 隐瞒患者及其家属

B 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 C 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D 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8、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什么规定进行报告和 处理(A)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B《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C《艾滋病防治条例》 D《消毒管理办法》 9、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多少例以上 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B) A 2例 B 3例 C 4例 D 5例 10、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应当多少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A) A 12小时 B 24小时 C 48小时 D 立即 二、多项选择(12题)

最新医院感染管理制度7

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防止患者及医务人员医院感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 3.定义(无) 4.职责 4.1检验科感控小组负责对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进行指导、落实及督查。 4.2 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等对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及督查。 5.标准 5.1人员管理 5.1.1严格执行职业防护制度。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和防护眼(面)罩。 5.1.2 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 5.1.3 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5.1.4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 (包括HBsAg、抗-HCV、抗-HIV和梅毒),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输血相关工作。 5.2环境管理 5.2.1布局合理,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专门的清洗消毒间,标识醒目。 5.2.2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置门禁开关,入口处有生物危险标志,限制与试验无关人员进入。 5.2.3.保持室内清洁,每日通风或紫外线照射空气消毒1-2次。物体表面及地面500-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无菌间和超净台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洁消毒2次。无菌间配备空气消毒设备,定期维护。紫外线强度监测每半年1次。 5.2.4 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环境,特殊传染病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5.3消毒隔离制度 5.3.1一次性检验用品,不得重复使用。 5.3.2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一人一针一管一片。采血前后洗手或手消毒。 5.3.3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3.4落实手卫生制度,采血型标本接触患者前后、取血前洗手或手消毒;接触血液标本后、被血液污染后洗手。接触血液应戴手套,脱手套后应洗手。 5.3.5 采血型标本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原则。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考题与答案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考题与答案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试题与答案 单选题: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是由哪个部门与2006年9月1日发布实施:(D)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D、卫生部 2、《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是根据()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D) A、《传染病防治法》 B、《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C、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D、以上都是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那些问题进行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以下哪个不是:(C) A、医院感染 B、医源性感染 C、如实向患者介绍病情 D、相关的危险因素 4、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是怎样分工负责(E)

A、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 C、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内医院 D、各级医疗机构负责本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 E、以上(C、 D、)不是 5、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是指:(C) A、中外合资的医疗机构 B、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疗机构 C、总数在100张以上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 D、总数在200张以上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 6、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中也包括以下部门(F) A、临床检验部门 B、设备管理部门 C、药事管理部门 D、后勤管理部门 E、以上(A、B、C、)是 F、以上除“E”外都是 7、担任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是(E)

A、由管理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 B、由医疗机构法人担任 C、由管理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按二年为一期轮换但任 D、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E、由以上(B、或D、) 8、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有几个方面:(C) A、5 B、9 C、8 D、7 9、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是由那个部门或者人员负责。除(E)外。 A、指定的专(兼)职人员 B、指定的分管部门 C、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E、药事管理部门 10、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对医疗器械、器具消毒要求不能做的是:(C) A、不能使用未达到灭菌水平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 B、不能使用未达到灭菌的医疗器具进行有创操作 C、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能重复使用。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完整版 )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制定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与措施。 2、医院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医院感染的诊断、预防、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程序。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督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 4、医院要加强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感染性疾病科、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协同有关科室监督、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6、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的分类》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7、医院建立全员医院感染控制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在职职工和新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问题,正确给予指导,增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针对各部门反馈的信息,协调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院感染管理规定考题与答案

医院感染管理规定考题 与答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考题与答案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试题与答案 单选题: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是由哪个部门与2006年9月1日发布实施:(D)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D、卫生部 2、《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是根据()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D) A、《传染病防治法》 B、《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C、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D、以上都是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那些问题进行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以下哪个不是:(C) A、医院感染 B、医源性感染 C、如实向患者介绍病情 D、相关的危险因素 4、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是怎样分工负责(E) A、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 C、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内医院 D、各级医疗机构负责本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 E、以上(C、 D、)不是 5、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是指:(C)

A、中外合资的医疗机构 B、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疗机构 C、总数在100张以上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 D、总数在200张以上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 6、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中也包括以下部门(F) A、临床检验部门 B、设备管理部门 C、药事管理部门 D、后勤管理部门 E、以上(A、B、C、)是 F、以上除“E”外都是 7、担任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是(E) A、由管理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 B、由医疗机构法人担任 C、由管理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按二年为一期轮换但任 D、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E、由以上(B、或D、) 8、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有几个方面:(C) A、5 B、9 C、8 D、7 9、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是由那个部门或者人员负责。除(E)外。 A、指定的专(兼)职人员 B、指定的分管部门 C、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E、药事管理部门 10、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对医疗器械、器具消毒要求不能做的是:(C) A、不能使用未达到灭菌水平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新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华康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制定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与措施。 2、医院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医院感染的诊断、预防、消毒、灭菌、 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程序。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督方案、对策、措施、效果 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 4、医院要加强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治疗室、采血室临床检验部门和 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协同有关科室监督、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6、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的分类》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7、医院建立全员医院感染控制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在职职工 和新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华康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医院在医 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问题,正确给予指导,增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针对各部门反馈的信息,协调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 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会议由(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主持,全体委员至少2/3人员参加。 3.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主要议定的事项: (1)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订全院控制医院感染的规划和管理制度; (2)参与医院消毒药、械的购入,并对其购入、使用、保管进行监督管理; (3)对照医院感染控制的标准,对医院的扩建、改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4)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其工作进行考评; (5)遇到紧急问题和突发事件随时召开会议,讨论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4.每次会议均有记录,保存3年。

2017年最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2017年最新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全文)导语: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提供到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7年最新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第六条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第七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87662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制度完整版

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制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制度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控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3、医院要制定医院感染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作为医院评审的重要条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 6、医院须建立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产房、婴儿室、新生儿病房、治疗室等)保洁、消毒或无菌的监控制度和措施,定期检查。 7、建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办法。 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制度 (一)目的 1、有效地预防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健康。 2、提高医护人员预防意识。 3、更新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知识。 (二)培训人员 1、全院医护人员,重点为全院监测医生、护士。 2、新毕业大学生、中专生及其他人员的岗前培训。 (三)培训时间 1、监测员每年l~2次。 2、医护人员及其他人员每年1次。 3、遇有新知识、新问题随时进行培训。 (四)培训内容 1、有关卫生部门的法规、制度。

2、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及医院感染的诊断标准。 3、医院感染与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4、微生物与医院感染。 5、有关的新业务、新知识。 6、正确洗手、采样方法和注意事项。 7、预防医院感染的重要性。 8、监测中的问题与注意事项。 9、参加各种学会和疾病控制中心举办的业务培训的内容。 10、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医院感染管理培训笔记

医院感染管理培训笔记

2012年医院感染管理的培训笔记 培训时间:2012年1月12日 培训内容:医院感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等 法律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法规 2003年《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6年《艾滋病防治条例》 规章 2002年《消毒管理办法》 2003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2004年《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 2005年《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2006年《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规范及标准 2001年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doc 2003年医疗废物分类目录.doc 2003年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doc 200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doc 2004年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doc 2004年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doc 2005年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doc 2005年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doc

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他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疮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下列情况则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等。

新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制度汇编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成员要熟悉主要职责,按时参加会议,尽职尽责。 2、感染控制委员会成员要经常深入科室,尤其重点科室,专职人员每月1次,检查医院感染管理情况,征求意见和提出改进措施。 3、掌握每季度医院感染的监测动态、分析监测情况,找出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方法。 4、定期检查医院感染有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做好总结、评价、反馈等工作。 5、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必要时随时召开。

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1、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计划和目标。 2、对医院各类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的在职培训制度,定期对医院各类人员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3、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感染监测情况,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资料及其议题准备工作,待讨论决定后贯彻实行。对医院有关感染的资料进行汇总、分析、统计医院感染发病率及其它情况,并定期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报告。 4、制定医院感染管理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检查督促计划执行情况,执行各项监测制度。制定医院感染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作为医院评审的重要条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5、指导和参与检查各科室的消毒与隔离措施的落实,负责环境卫生学监测。 6、参与医院内消毒剂和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7、定期了解病区情况,协助科室制定感染控制措施。 8、协调各科室的医院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等。 9、当医院感染发生暴发流行时,负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制定措施。 10、各病区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后,兼职感染监控人员协助住院医师,填写医院感染登记调查表,及时报告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由专职人员复核确定。感染率过高或漏报率高的应查明原因。 11、执行各项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分析,每月向院领导及各科室颁布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参与医院消毒剂和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工作。 12、控制医院感染发病率,提高医疗质量,严格隔离消毒,使全院平均医院感染发病率低于10%, 漏报率低于10%。 13、除定期定点监测外,对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微生物学监测及消毒灭菌物品的监测,各项细菌总数不得超过标准要求。 1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5、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配合专 ( 兼 ) 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全文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全文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全文 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感

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第六条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第七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最新版本

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和制度(一):完整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业务院长 V 内科院感外科院感V 病房院感 检验科院感放射科院感药房院感口腔科院感供应室院感妇科院感 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 注:各临床、医技科室院感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兼职监控医师和护士组成。

亠、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制定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与措施。 2、医院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医院感染的诊断、预防、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程序。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督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 4、医院要加强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协同有关科室监督、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6、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的分类》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为了防止医院感染事故的发生,做好感染工作的预防措施,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橙子为你带来了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一 1、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全面领导我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我院感染工作,以住院病人和院内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医院感染发病率;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监控实施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三、分析评价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资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控制在≤10%以内。 四、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五、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培训,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六、加强医务人员的医疗护理实践管理,预防医务人员的感染,加强职业防护教育,提高防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 七、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积极控制。

2、医院感染培训制度 一、感染管理科每年年初必须制定出该年度的培训计划。 二、全院医务人员、行管人员及工勤人员都必须积极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不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行管人员以及工勤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活动。 四、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必须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学习。 五、临床科室不定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1学时,根据各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的措施,降低本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病率。 六、感染管理小组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知识的掌握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3、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必须对住院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感染监测。 二、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并且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 四、感染管理小组于每月30日后到各临床科室收集情况并签收。 五、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4、洗手制度 一、全院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认真按照“六步洗手法”清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8 号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6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 二○○六年七月六日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第六条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第七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全文 .docx

国培小学英语个人研修计划经过这段时间国培小学英语的学习,让我更加意识到:当今世界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人才竞争尤为突出,这股强劲的竞争伴随着教育改革进入校园。教师,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和竞争,不求自我发展停滞不前的教师将会自动被淘汰。结合本次学习,现制定我个人的三年发展计划如下: 一、现状分析: 作为一名小学英语教师,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我需要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反复研读新课程标准,更新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全文 (2017年7月6日卫生部令第48号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第六条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

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切实提高我省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行政法规、技术规等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而制定。 第三条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四条我省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向地方开放的军队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明确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在医院感染管理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技术标准、规等,是本细则的重点。 第五条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和工作标

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医院感染管理核心制度包括: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建设及其责任制,医院感染培训制度,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与控制制度,医院感染暴发及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监测、上报与控制制度,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消毒药械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手卫生管理,无菌技术操作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与考评制度等。 第八条医院院长作为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医院感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职责,严防医院感染暴发。分管院长是医院感染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有关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将其纳入医院质量管理的核心容和科室综合目标考评之中,常抓不懈,持续改进本单位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第九条本省二级以上医院或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科,组建医院感染管理监控网络,承担全院医院感染监测和质量管理任务。 100病床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适当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第十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