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明清内阁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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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述明清内阁制度的演变

试论述明清内阁制度的演变

内容摘要:明清两代均以内阁为协助皇帝,发布政令之机关,加强了君主专制。

中国自汉以来,均有宰相辅政,皇权和相权是划分的,宰相是可以监察皇帝; 虽然皇帝为国家之最高领袖,皇帝之命令为圣旨,但由于相权有适当的制衡,故汉唐宋的政府,并不算得是君主专制。

明清制度不设宰相,皇帝一人难以独揽全国政务,故设内阁,而内阁却侵袭了相权,阁臣只有宰相之职务而没有制衡皇帝之权,间接加剧了君主专制,而期茁芽之时期,可算是明太祖在位之时。

明太祖洪武十三年,借口胡维庸^造**,废宰相,并下令子孙不能恢复宰相之职。

废相后,一切政事均由皇帝总其成,但皇帝一人当然不能管理所有政事,所以太宗时设立四辅官,以为皇帝辅弼。

四辅官是春官,夏官,秋官及冬官,多由宿儒担任,主要与皇帝议论朝政,而不过问实际政事。

到了洪武十五年,罢四辅官,设殿阁大学士:太祖并设有文渊阁,武英殿,华盖殿及东阁,有大学士待奉左右。

所谓内阁,就是皇帝的办公室,而内阁大学士,就只不过皇帝的秘书。

内阁学士官阶本来只有五品,而六部尚书是二品,可见内阁学士在朝廷地位并不高,他们只是皇帝的待从,政治顾问。

奏章的批答为皇帝的专职,皇帝口授而由大学士写出来,政治大权在皇帝而不在大学士。

内阁基本形成是在成祖永乐年间,成祖时,开始选儒臣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务,其官衔为入阁办事,至此才正式有内阁之名,但成祖与太祖一样,亲自批答奏章处理政事,只是口头分咐大学士代笔,大学士只如秘书一样。

仁宗宣宗年间,可为内阁制度的第一阶段。

此一阶段阁权渐重。

仁宗时常召阁臣密议国家大事,但奏章的批答仍然是出于皇帝。

宣宗期间,杨漙、杨士奇、杨荣以为皇帝老师,并为尚书兼大学士,地位日隆。

此时由曾任皇帝老师的之人兼任内阁大学士,和皇帝关系是既尊且亲,宣宗时开始由内阁大学士小票拟。

其后入文渊阁者相继晋升,于是内阁既尊且亲,职权俨如汉唐宰相。

英宗武宗期间,是明内阁制的第二阶段。

英宗时开首辅专权之始。

首辅为大学士之首,内阁大学士多则有六七人,少则有三四人,这时大事均由首辅票拟,于是大权便集中在首辅一人身上,内阁制发展至始,已超越了六部,而阁员中由以首辅权力最大。

明 朝内阁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明 朝内阁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明朝内阁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长河中,明朝的内阁制度独具特色,对明朝的政治运行产生了深远影响。

明朝建立之初,沿袭了元朝的制度,在中央设立中书省,由丞相统领百官。

然而,丞相权力过大,对皇权构成了一定的威胁。

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胡惟庸案为契机,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制度,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

这一举措使得皇帝的政务负担陡然加重。

为了应对繁杂的政务,朱元璋开始设置殿阁大学士,作为皇帝的顾问。

这些大学士品级较低,没有决策权,只是协助皇帝处理文书和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明成祖朱棣即位后,选拔解缙、胡广、杨荣等七位亲信大臣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务。

这标志着内阁制度的正式形成。

此时的内阁,其职责主要是“参预机务”,为皇帝出谋划策,起草诏令。

但他们的权力仍然有限,不能直接指挥六部。

在仁宣时期,内阁的地位和权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内阁成员多由尚书兼任,阁臣的官阶也逐渐提高。

他们不仅能够参与军国大事的决策,还掌握了票拟权,即对六部等衙门的奏章提出处理意见,然后交由皇帝批红裁定。

这使得内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国家的大政方针。

到了明朝中期,内阁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

内阁首辅的地位日益突出,成为内阁的核心人物。

如嘉靖时期的严嵩、万历时期的张居正等,他们权势显赫,甚至能够左右朝政。

此时的内阁,已经成为明朝中央政府的核心决策机构之一。

然而,明朝内阁制度始终存在一些局限性。

首先,内阁的权力来源于皇帝的信任,缺乏法定的地位和权力。

皇帝可以随意任免阁臣,甚至可以绕过内阁直接发号施令。

其次,内阁与六部之间存在着权力的冲突和制衡。

六部作为执行机构,对内阁的决策有时并不完全服从,导致行政效率低下。

再者,内阁内部也存在着激烈的争斗和倾轧,阁臣之间为了争夺首辅之位,往往勾心斗角,党争不断。

尽管如此,明朝内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政效率,弥补了废除丞相制度后带来的政务处理难题。

它使得明朝的政治运行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了相对的稳定,为明朝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明代内阁制的演变及其缺点

明代内阁制的演变及其缺点

明代内阁制的演变及其缺点一、明代內閣制的形成与演變明太祖取得南京後,沿用元制,設立中書省,置左右丞相主持,下設平章政事、左、右丞、參知政事等官作為丞相副手,統領六部尚書。

自胡惟庸案後,中書省已廢,明代改進入了一個沒有宰相的年代。

廢相後,六部尚書升為二品,又分設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機構,各司直轄於君主,形成高度集權的現象。

洪武十三年因胡惟庸案後廢相,太祖自理萬機,以便杜絕禍患。

但是公務繁重。

故設春、夏、秋、冬四輔官,皆以宿儒充任,職責是與君主論道、品評人物,但不能過問實際政事。

太祖卻批評他們“惇樸無他長”,(多年老)故此,在洪武十五年七月,太祖便又罷撤四輔官。

罷官後四月,太祖仿宋制,設置翰林院諸殿閣,一切文件奏章便委任翰林官員處理。

翰林官精通政事,後來更成為殿閣大學士的主體。

洪武十五年,太祖倣宋制置中极殿(又称华盖殿)、建极殿(又称谨身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共“四殿二閣”大學士,洪熙元年又建弘文阁,实际形成“四殿三閣”。

職掌由“備顧問”逐漸演化而成。

因此,所謂“內閣”,實際是皇帝內廷的辦公地方,內閣大學士就是皇帝的秘書。

明初的閣臣由皇帝直接任命,稱“特簡”,後轉為大臣推舉,稱“廷推”或“令推”,多選自翰林院。

(請記:當時只有內閣大學士,仍未有內閣之名)。

成祖以後,大學士的職掌有五項,1)起草詔令、2)票擬批答、3)收發章本、4)撰擬廟號、5)篡修《實綠》及史志。

最重要的是票擬制度。

由此可見大學士的職限與前代宰相相似,但制度的認受性,卻是有分別的。

前代宰相有固定職掌,可直接指揮屬員辦事,但大學士僅有“票擬”權,官品之低,按規定不能指揮別的行政機關。

內閣制的發展共分六期。

1、創設期為大祖朝,洪武十五年,初設殿閣,其時學士僅為皇帝侍從,以備顧問,由翰林院推升,職銜為“入文淵閣辦事”、“直文淵闊”、“掌文淵閣事”等,至於奏章批閱,仍皇帝親理,或會口授大學士意見,由大學士執筆,稱“傳旨當筆”,但實際決策權,仍由皇帝掌握。

内阁制度的发展历程

内阁制度的发展历程

内阁制度的发展历程清朝内阁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一项标志性制度。

清朝内阁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对于了解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清朝内阁的机构和权力清朝内阁制度是在明朝的内阁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明朝时期,随着官僚制度的日益完善和皇权的不断集中,内阁作为皇帝决策机构的职能逐渐得到强化。

明朝中后期,内阁在政治生活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国家的行政权和决策权。

为了更好地发挥内阁的作用,明朝皇帝在内阁中设立了翰林院和殿阁大学士的职位,使其成为内阁的重要组成部分。

清朝建立后,继承了明朝内阁制度,并将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清朝内阁的职责更加明确,组织结构更加完善,其政治地位和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清朝内阁的机构比较简单,主要包括内阁大臣和内阁学士两个部分。

内阁大臣:清朝内阁大臣是内阁的最高领导机构,由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员组成。

内阁大臣负责处理各种政务,为皇帝提供决策参考,并监督各部门的执行工作。

内阁学士:清朝内阁学士是内阁的具体执行机构,由正副学士组成。

内阁学士负责将内阁大臣的决策和意见付诸实施,并负责处理各种文书和文件。

清朝内阁的权力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决策权、执行权和监察权。

决策权:清朝内阁在决策方面拥有较大的权力。

内阁作为皇帝的顾问机构,有权对各项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最终代替皇帝作出决策。

清朝内阁的决策权是建立在皇帝信任的基础上的,因此内阁在决策过程中需要谨慎考虑各种因素,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执行权:清朝内阁在执行方面拥有较大的权力。

内阁代替皇帝执行各项政务,处理各种事务,负责将皇帝的决策付诸实施。

清朝内阁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皇帝的决策执行,不得有误。

监察权:清朝内阁在监察方面拥有较大的权力。

内阁作为皇帝的监察机构,有权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各部门工作的顺利进行。

清朝内阁在监察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法律和制度,不得有误。

简述明代内阁制形成和演变

简述明代内阁制形成和演变

简述明代内阁制形成和演变
明代内阁制是中国封建王朝中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它的形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明代内阁制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明太祖朱元璋时期,但真正的内阁制度是在明成祖朱棣时期建立的。

明太祖朱元璋时期,他设立了“东厂”和“西厂”两个机构,负责监察官员和情报收集。

这两个机构的职能类似于现代的情报机构和反腐机构。

但是,这两个机构的权力过于集中,导致了官员的恐惧和不满,最终在明成祖朱棣时期被废除。

明成祖朱棣时期,他建立了内阁制度,设立了东阁和西阁两个机构,负责处理政务和军事事务。

内阁的成员由皇帝任命,一般由文臣担任,但也有武臣担任内阁成员的情况。

内阁成员的职位和权力都比较高,他们可以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对于国家大事有决策权。

内阁制度的建立,使得政治权力逐渐从皇帝手中转移到内阁成员手中,内阁成员的地位也逐渐得到提高。

明朝后期,内阁制度逐渐演变为“六部一省制”,即由六部和一个中央机构组成的行政管理制度。

内阁成员的权力逐渐被削弱,六部成为了明朝政治的主要决策机构。

但是,内阁制度在明朝后期仍然存在,成为了皇帝和六部之间的桥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总的来说,明代内阁制的形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它的建立和发展反映了明朝政治制度的变化和发展。

内阁制度的建立,
使得政治权力逐渐从皇帝手中转移到内阁成员手中,内阁成员的地位也逐渐得到提高。

内阁制度的演变,反映了明朝政治制度的变化和发展,为后来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

论述明代内阁的演变及历史作用

论述明代内阁的演变及历史作用

论述明代内阁的演变及历史作用明代内阁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明代政治体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内阁作为皇帝的最高参政机构,承担着政治决策、谋划国家大政方针和处理重要政务的职责,其演变和历史作用对于明代政治的发展和国家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明代内阁的最初形态可以追溯到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时期。

朱元璋在明代初期设立了东厂和西厂,用以监察文武大臣,但这种制度并非内阁制度的完整体现。

直到明成祖朱棣时期,内阁制度才逐渐形成并得以完善。

明成祖朱棣设立了东厂和西厂的基础上,进一步设立东阁和西阁,形成了内阁制度的雏形。

明英宗时期,内阁制度得以更加完善,东厂、西厂、东阁、西阁逐渐发展为东厂、西厂、东阁、西阁四大机构,内阁制度逐渐趋于成熟。

在明代内阁的演变过程中,内阁的成员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初期内阁的成员多为皇帝身边的亲信大臣,但随着内阁制度的完善,内阁成员逐渐由皇帝亲信转变为有实际执政能力的大臣和文武官员。

内阁成员的选拔和任用也更加注重才能和政绩,这为内阁的政治决策和施政提供了更为稳健和有效的保障。

明代内阁在历史上扮演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内阁是明代政治决策的重要机构,内阁成员通过商讨和协商制定重要政策,对国家大政方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其次,内阁在处理重要政务和应对外患时发挥着重要作用,内阁成员有能力协助皇帝处理国家大事,保障国家政治的稳定和发展。

此外,内阁还在文化教育和科举考试等方面发挥作用,对社会风气和学术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

总的来说,明代内阁的演变和历史作用对于明代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国家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内阁作为皇帝的最高参政机构,承担着重要的政治决策和管理职责,为明代政治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

明代内阁的演变和历史作用不仅对于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后世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简述明代内阁制度的发展与演变

简述明代内阁制度的发展与演变

简述明代内阁制度的发展与演变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经济最发达的朝代,其中明朝政府机构的组织制度尤其重要,其主要围绕内阁这个机构展开,因此本文将重点讨论明朝内阁制度的发展与演变。

明朝统治者首先建立了朝廷内阁制度,这是一种以宰相为首,负责掌管朝政大政,并将朝廷各部门有效地统一组织起来的制度。

它由宰相、太子家仆、太师、介官、士林博士等机构组成,它们分别负责朝廷的各种职能,并且互相协作,从而为朝廷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此外,明朝内阁也不断演变,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特设专门机构及官职,以处理内政和外交事务。

例如,明太祖朱元璋实行皇室中央集权,特设“大内九府”和“四大三小”机构,这些机构分别负责监督社会管理、审核官员犯罪、经济政策和外交事务等,为政府机构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此外,《明制》的出现也影响了明朝内阁的演变。

《明制》的出现,使明朝政府的管理体制、行政制度、审核机制得以完善。

它们构成了一整套规范的政府机构体系,为明朝的统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明朝政府不断改革其内阁制度,以提高其管理能力。

例如,明太祖朱元璋曾试行“中内政”制度,将朝廷内阁制度从内政机构中抽取出来,成立了特设的“中内”机构,其下设“大理寺”等机构,负责审理案件,加强政府管理,提高了朝廷的信仰。

总之,明朝内阁制度在明朝帝国的发展和统治中起着重要作用,它不仅反映了明朝几百年来的政府架构和管理方式的发展演变,而且
也阐明了明朝政府利用内阁机构实现统治的重要性。

通过不断改革、调整,使得明朝内阁制度有利于高效、有序地管理朝廷,使政府机构得以更好地发挥作用,从而为明朝帝国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从明朝内阁制度看封建皇权的演变

从明朝内阁制度看封建皇权的演变

从明朝内阁制度看封建皇权的演变明朝内阁制度是明治时期封建社会演变过程中的一个标志性制度,也是封建皇权演变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阁制度的开创以及历史演变,既反映出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民族文化,也表现出明代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发展和变革。

明代的内阁制度,源于明朝政府赋予大臣的事务处理职责,成为中央机构的延伸。

明成祖在位时,曾经设立“议事处”和“东厂”两个机构,其中议事处的职责是听取各地事务报告,撰写皇帝谕旨等工作;东厂则负责监视大臣,并秘密调查民间的情况。

这种机构设置的改革,是封建社会政治制度演变的一部分。

明朝内阁制度的真正起源,可追溯到万历年间。

万历皇帝实行“停经耕读,皇帝亲政”的政策,大力倡导法制道德,以及各级官员素质的提高,导致了朝中大臣在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大幅度提升,特别是明末时期因为“吕宋海盗”威胁日益增大,万历皇帝为了精简官员,提高政治效率,于是在1591年开始创设朝廷内阁,是一种新型的权力机构,负责辅助皇帝治国。

明末清初时期,内阁制度明显加强,而且在实质上已成为封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

清朝在明代基础上,继承并完善了内阁制度,扩大了内阁的权力,由“内阁”改称为“军机处”,增加军务和财务的管辖范围,决定了大清政府的最高行政机构,直接管辖朝政和各地区的行政和财务,是维持封建政治制度的重要手段之一。

从明朝内阁制度同封建皇权的演变关系来看,内阁制有两种性质:一种是中国封建君主制度中的衍生物,在君主政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另一种则是从君主观念出发,努力制度化君主集权的一种方式,前者是制度性的创新,后者则是政治性的创新。

在封建手段下,内阁成为朝廷权力的一部分,但机构呈现出封建集权的特点,由于皇权的威望和形式,内阁成为皇帝直接领导监督下的最高行政机构,而大臣们则成为皇帝的亲信,更加服从和执行皇帝的命令和政令。

这种机构设置反映了封建社会君主集权的特点,既体现了皇帝行使统治权的需要,也体现了大臣们依附皇权的利益和心理,杜绝各方的干扰和独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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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明清两代均以内阁为协助皇帝,发布政令之机关,加强了君主专制。

中国自汉以来,均有宰相辅政,皇权和相权是划分的,宰相是可以监察皇帝; 虽然皇帝为国家之最高领袖,皇帝之命令为圣旨,但由于相权有适当的制衡,故汉唐宋的政府,并不算得是君主专制。

明清制度不设宰相,皇帝一人难以独揽全国政务,故设内阁,而内阁却侵袭了相权,阁臣只有宰相之职务而没有制衡皇帝之权,间接加剧了君主专制,而期茁芽之时期,可算是明太祖在位之时。

明太祖洪武十三年,借口胡维庸^造**,废宰相,并下令子孙不能恢复宰相之职。

废相后,一切政事均由皇帝总其成,但皇帝一人当然不能管理所有政事,所以太宗时设立四辅官,以为皇帝辅弼。

四辅官是春官,夏官,秋官及冬官,多由宿儒担任,主要与皇帝议论朝政,而不过问实际政事。

到了洪武十五年,罢四辅官,设殿阁大学士:太祖并设有文渊阁,武英殿,华盖殿及东阁,有大学士待奉左右。

所谓内阁,就是皇帝的办公室,而内阁大学士,就只不过皇帝的秘书。

内阁学士官阶本来只有五品,而六部尚书是二品,可见内阁学士在朝廷地位并不高,他们只是皇帝的待从,政治顾问。

奏章的批答为皇帝的专职,皇帝口授而由大学士写出来,政治大权在皇帝而不在大学士。

内阁基本形成是在成祖永乐年间,成祖时,开始选儒臣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务,其官衔为入阁办事,至此才正式有内阁之名,但成祖与太祖一样,亲自批答奏章处理政事,只是口头分咐大学士代笔,大学士只如秘书一样。

仁宗宣宗年间,可为内阁制度的第一阶段。

此一阶段阁权渐重。

仁宗时常召阁臣密议国家大事,但奏章的批答仍然是出于皇帝。

宣宗期间,杨漙、杨士奇、杨荣以为皇帝老师,并为尚书兼大学士,地位日隆。

此时由曾任皇帝老师的之人兼任内阁大学士,和皇帝关系是既尊且亲,宣宗时开始由内阁大学士小票拟。

其后入文渊阁者相继晋升,于是内阁既尊且亲,职权俨如汉唐宰相。

英宗武宗期间,是明内阁制的第二阶段。

英宗时开首辅专权之始。

首辅为大学士之首,内阁大学士多则有六七人,少则有三四人,这时大事均由首辅票拟,于是大权便集中在首辅一人身上,内阁制发展至始,已超越了六部,而阁员中由以首辅权力最大。

世宗至神宗年间,即嘉靖万历年间,为内阁发展鼎盛之时期,阁员之权力及威望已超越六部尚书,更出现了很多有名的首辅,他们虽然没有宰相之名,但有权相之责。

出名的首辅有世宗时的严嵩,神宗时有张居正。

此时,明之内阁制已发展至最高峰。

神宗晚年,万历年以后,神宗共有二十年没有上朝,没有和大臣接触,连首辅也须假宦官之手来票拟。

神宗不理政事,假手宦官传递奏章,宦官得以参与机务,其后皇帝更不批公文,批红实权落入宦官手中,宦官权力日重,操控政事,内阁之权力完全被夺,形同解体。

清代以异族入主中国,为逞其私心,控制政府,巩固皇位,故清之君主专政比明更甚,乃沿用明内阁制度,以中央政府为重心,最初在殿阁大学士,其办公地方在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及文渊,东阁及体仁阁( 合称三殿三阁 )。

大学士有四人,尚有协办大学士二人,名义上汉满各半,但实际上,大权始终在满人手中。

大学士为为正一品官,协办大学士为从一品,大学士负责批答奏章,票拟,修国史和参与重要的政事等,职责与明和内阁大致相同,但有军事者则由议政王决定,内阁职权仍受限制,但其地位已得到了提升。

清最初约八十年,仍沿用明内阁制为主。

雍正七年,因对西北用兵,为保持军事机密,故成立军需房,后来改名为军机处,处理军事
机务,使能更快捷地把军事命令传到前线。

军政大事不经内阁,径由军机处发出。

当时雍正挑选内阁中书及部属为军机章京,以起草诏令,于是政府最重要的政令由军机处发出。

但战争过后,军机处仍然存在。

皇帝多数在军机处议事,内阁之职务,完全被军机处夺去,大学士变得坐而论道,只接受皇帝的旨令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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