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机关各项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

XXX关于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各科室、下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档案工作,提升档案工作整体管理水平和档案服务质量,结合XXX实际,对档案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请认真贯彻执行。
XXXXXX年XX月XX日目录档案保管制度 (2)档案管理制度 (3)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4)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5)档案归档制度 (6)档案利用制度 (8)档案保密制度 (10)档案统计制度 (11)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2)一、本单位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专室、专柜、专职人员负责保管。
二、档案室配有防盗设施、防光窗帘、防火器材、档案柜内防有防虫、防霉药品,以使档案得到安全保护。
三、根据气候条件适时开窗通风和密闭门窗防潮,以保持室内一定的温度。
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招鼠之物,保持室内整洁。
四、平时出入库房的档案应及时清点与登记,并定期检查室藏档案,核实库存档案,检查档案褪变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下班时注意关灯、锁柜、关门窗。
五、档案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档案。
一、档案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规,档案人员必须遵守守法、爱岗敬业、积极钻研业务,努力做好档案工作,为单位各项职务,管理工作服务。
二、档案工作在本单位档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综合档案室与档案员具体实施。
三、凡在本单位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成的原始记录、材料、文件、均属归档范围,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必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四、综合档案室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委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业务提供指导,对符合要求的档案接收入库时做好登记、交接、签字工作。
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一、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增强档案意识,自觉遵守党和国家保密制度和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做好文件材料的保密工作。
关于完善部门职能、岗位职责的通知

关于完善部门职能、岗位职责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对各部门工作职能和各岗位职责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确定各项工作流程,健全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完善范围
涉及修订部门包括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企管部、经营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机动部、安监部、技术部、产品开发办、外协办、采购中心、爱卫办、后勤部、生产部、运输科。
二、梳理修订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扎实推进。
2.各部门结合原有工作职责对新调整的职责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内容简明扼要。
3.在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修订过程中,做到无缝交接,发现存在划分不清的情况,请附上书面说明。
三、修订计划及时间安排
根据机构调整,进一步修订完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内设科室职责和岗位职责,修订结果以纸质版形式,请各部门将修订后的初稿于9月9日(星期一)下班前报送企管部,同时电子版发至企管部信息员OA。
附件:《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部门及岗位工作职责(第一版)》
**部
二〇一九年九月七日。
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的通知

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厂(队)、机关各部(室):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制定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多数单位能够按照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但也有少数单位没有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为了确保公司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到位,特作如下通知:一、要求1、公司下发管理制度后3天内,所在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传达学习,要求了解制度内容、清楚制度规定、知道管理责任。
2、各单位要将公司下发的有关管理制度分类管理、集中存放,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3、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安排人员重新学习管理制度,保证制度内容全程贯通,随时掌握,保证制度内容不因时间推移而遗忘。
二、检查考核1、企划与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与审计部负责对各单位贯彻执行公司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2、凡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考核厂长(队长)、部长(主任)100元/次。
2017年11月12日关于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层级管理的通知2017-03-13 20:03 | #2楼公司各部门:为加强公司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公司部门间、员工间的良好沟通,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强化公司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向全体员工发布以下三个要求,请各员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体员工要加强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切实落实执行。
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充分核实情况、掌握证据、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依据既定的工作流程做出行政处罚。
2.严格按规章、按工作流程办事对于要求应通过OA工作流程审批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禁止以各种借口不走工作流程,坚决杜绝先办理事务再补走工作流程的现象。
对于不按工作流程办事的员工,将视其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的损害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必须及时发起和处理各种工作流程各级员工应按照各项事务工作流程发起时限的要求,及1时发起工作流。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8.08.16•【字号】渝民〔2018〕128号•【施行日期】2018.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渝民〔2018〕128号局直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为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市民政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治理水平、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渝财会〔2016〕3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各单位要以全面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抓手,以规范经济和业务活动有序运行为主线,以内部控制可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系统为支撑,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经济和业务活动运行流程和制约措施,逐步将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二、基本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强化内部控制的精神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试行)》具体要求,全面建立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规范单位内部各层级全体人员的行为。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针对重要业务、重要事项、高风险领域和高风险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5.26•【字号】桂财办[2011]53号•【施行日期】2011.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桂财办[2011]53号)各市、县财政局,区直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9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各类账户管理加强财政专户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财库[2011 ] 1 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我区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11 ] 4 号)要求,切实做好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对没有国务院、财政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四类有效文件依据开设的专户一律予以撤销,对同类性质多头开设的专户予以归并,对一年内没有业务往来的财政专户予以撤并。
各级财政部门要制订统一规范的财政专户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开立、变更、撤销等审批管理程序,对违规开设财政专户的,要追究责任;要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规范的委托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责、利等事项;各级财政部门的所有财政专户在2011 年底前要全部转归财政国库机构统一管理,并明确相关业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财政专户管理的岗位设置及人员职责分工要符合内部控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国库与财政专户之间资金调度、资金运行内控管理、档案资料保管以及定期检查报告等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财政专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将财政专户纳入“金财工程”大平台系统管理,资金拨付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8.02•【文号】•【施行日期】2011.08.02•【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2011年8月2日)《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2011-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2.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分类推进,充分体现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特点;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维护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3.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7•【字号】沪府办发[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近年来,市政府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目标,先后制订或修订了《关于加强市政府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市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确保市政府日常工作高效有序运行,确保市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促进市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一届市政府成立后,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市政府工作制度和日常工作运行情况,充分肯定了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作如下通知:一、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和程序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上海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
作为一级组织正式向上级组织请示事项、报告工作,必须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行文或多头主报;所涉事项超出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会同有关机关联合报文。
请示性公文应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发,并按“一文一事”的原则上报,不得以“专报”代替“请示”;如领导同志要求以“专报”形式反馈意见,应按“专人专报”的原则报送,不得同时报送几位领导同志。
二、加强前期协调,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各区县、各部门要注重公文办理效率,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对上报请示中内容涉及其它部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征求意见,事先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如有不同意见应如实反映。
对按规定明确由主管部门审批或需要主管部门先行审核的事项,应直接向主管部门行文,不要通过市政府层层周转。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字号】豫人社〔2014〕1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4〕17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省属事业单位:为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确保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入轨后规范运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精神,现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岗位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凡豫办﹝2010﹞3号文件规定属于岗位设置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岗位管理制度。
严禁以任何理由规避、推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要通过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一)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进行人事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人员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对尚未完成岗位设置的单位,要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抓紧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于2014年上半年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二)空缺岗位是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进行岗位等级变动(晋升)的前提条件。
事业单位采取公开招聘、人员流动方式补充工作人员,以及工作人员职务晋升、职称申报(评聘分开除外)、工勤技能考核、岗位等级变动等,都应在岗位空缺前提下进行;岗位无空缺时,除政策性安置人员外,不得任命、聘用和公开招聘相应岗位类别或岗位等级的工作人员,严禁无岗进人和超岗聘用(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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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机关各项制度的通知
各办公室、全体乡干:
为加强乡机关效能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激励全体乡干树立争先竞位意识,营造一个团结、干事的氛围,实现乡干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合理化。
经乡党委会研究,对乡机关原有各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请各办公室、全体乡干严格遵守。
特此通知
中共委员会
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31日
抄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政府办。
抄送:县监察局、县人事局。
机关干部勤绩制度
为了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考虑工作需要,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每人每月发中餐补贴100元,仅限乡食堂使用。
2、乡机关干部从周一至周五必须正常上班,周六、周日、节假日由领导带队值班,按《机关值班制度》有关规定安排干部
值班,确保群众办事不受影响;重点项目建设和特殊情况按照实际需要临时调整工作时间。
3、因私事、因病需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副科领导及各办公室主任请假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请假一律采用书面形式,领导签意见后交党政办公室予以登记。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请假期间,是一般干部的,其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安排;是办公室主任的,其工作由分管领导安排。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必须告知党政领导,并补办请假手续,假满后要及时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
4、因病请假三天以上的,需出具医院证明。
参加学历培训(理论业务培训)人员,离开工作岗位进行复习、面授、考试等必须出示有关证明,按学校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其中面授、考试按照上班出勤处理,离开工作岗位学习要向主要领导请假,超过天数按事假处理。
5、为便于联系,并确保信息畅通,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离办告知制度,一般工作人员外出下村必须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凡中层干部及班子成员外出或下基层工作,必须告知党政办公室。
考虑到工作实际需要,请各办公室负责人每天将因到县里参加会议的人员报党政办,以利于今后差旅费的兑现。
6、上班时间严禁随意串岗、大声喧哗、无事聚众闲聊或看电视、炒股、玩电脑游戏、打牌、下棋等活动,严禁乡干工作时间参与赌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二次以上,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7、乡工作督查领导组将不定期对乡干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按督查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8、对突发事件无故不参加或通讯不畅联系不上,对布置工
作无理由不能按时完成,由领导确定,视情况取消20—100元中餐补贴。
9、乡机关所有工作人员要明确联系方式,一般干部保持正常时间的通讯畅通,中层干部以上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包括休息日、节假日),工作日若有特殊原因通讯联系不上,必须提前告知办公室,并指定联系方式。
对拒绝接电话的,视为旷工处理。
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群众办事不受影响,对突发事件及紧急事情能够及时有效处理,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行政值班每班乡干3人,带队领导1人,带队领导从副书记到中层干部;每班一天,按顺序轮流。
2、带队领导要确保所有值班人员全部在岗。
值班乡干夜间必须住乡,不允许脱岗、溜岗。
3、机关行政值班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办公室负责节假日值班表上报和考勤记录,并做好每次值班的通知工作。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突发事件、电话接听、办理领导交办事件等日常事务,认真做好签到和值班记录,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值班人员要严格做好安全及保密工作,不得将领导住址、电话号码随意告诉他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值班人员必须全部按时到岗到位,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溜岗,不允许进行分班值班,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事先告知值班领导并做好请他人代班工作。
6、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时承办的事情原则上要处理完毕,
未能处理完毕的,要向接班同志交待清楚,做到无遗漏、无差错。
7、所有值班人员是一个整体,对值班中有无故不到岗、擅自脱岗、溜岗延缓紧急事务处理而造成影响的,将按党纪政纪进行处理,值班人员值班情况由带班领导进行考核、记录,对值班时间出现责任事故造成机关财产损失的,视情予以赔偿。
8、值班期间禁止赌博,乡主要领导将按照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追究责任。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制止公车私用等不良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县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经党委会研究,特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一、一般干部公务用单位公车必须事先与主要领导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因工作需要租车的,必须事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并开出派车单后方可租用,特殊情况下可经主要领导允许后先用后补派车单。
三、司机不能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出现问题或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车辆维修、保养、零配件更换需经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安排实行定点维修,统一结算。
五、车辆实行凭卡加油制度,并实行一车一卡制,车辆加油卡及充值由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办理。
六、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与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工作纪律,出车时禁止饮酒,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联系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更好地发挥村两委的主导作用,加强联系村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更好地促进村级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特制定联系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组将根据考核内容对联系村干部进行考核,年终根据各项考核结算进行绩效挂钩,各联系村干部基本工作经费为每人每年400元;联系村干部年终绩效奖励400元,四个一票否决的取消奖励,其他工作不到位,按规定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二、考核内容
1、积极协助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各项工作档案整理,更好发挥村党支部核心作用,不发展党员的一票否决。
2、积极协助综治信访工作,扎实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加大矛盾纠纷排查,有越级或进京上访一票否决。
3、加强计生“村为主”工作,协助村两委发挥计生工作中的作用,出现计划外,采取积极补救措施,有计划外出生或县计生考核抽查出问题的一票否决。
4、协助村里制定防疫工作计划,督促防疫全面到位,实现防疫5个100%,有重大疫情出现或大面积防疫不到位或县里抽查出问题的一票否决。
5、协助村里做好防火、防汛值班、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分队,加强宣传,加大巡查,凡出现重大火灾,防汛渎职等重大事件,每次扣100元。
6、认真督促村两委按规定要求进行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程序到位,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发放的摸底、公示,做到及时、准确,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达标,凡因工作不到位延误涉农资金发放或有
一项民生工程不达标,每项扣50元。
7、其他工作,凡乡里布置或分管领导布置的中心工作不能完成的,每次扣50元。
工作督查制度
为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快工作的落实进度,促进各项工作能及时有效地向前推进,提高机关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督查领导组
组长:汪忠宇
副组长:吴万利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吴万利,办公室成员为党政办和乡纪委人员。
二、督查内容
1、重大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办公室工作以及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2、乡干的正常上下班工作。
3、乡干正常工作日值班工作,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值班工作。
4、乡干、计生专干的联系村工作。
5、其他需要督查的工作。
三、督查方式
1、对重大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各办公室工作每月进行督查一次,并在下月初由督查组发布一次督查通报。
2、对乡干上下班、值班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每月不少于4次,督查上下班、值班及下村办事情况,脱岗一次,扣除本月中餐补贴20元;县里查到一次,取消100元中餐补贴;由党政办分月统计,交财政在分月发放中餐补贴时扣除。
3、乡主要领导每月不定期2次督查乡干上下班或值班情况并及时公告。
4、对乡干联系村工作每个季度督查一次,并公布督查结果。
5、年终由督查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村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分值或名次,对各村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四、督查结果
1、及时公布。
2、作为年终乡干考核和每月100元中餐补贴发放的依据。
3、作为评优评先、竞争上岗或待岗的重要依据。
4、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执行制度不力或违反纪律严重的乡干由领导进行诫免谈话。
5、督查通报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年终考核作为不合格,不称职。
五、督查意义
督查工作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一件非常严肃的工作,督查组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各分管领导、全体乡干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