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8】校车安全管理条例-word范文模板 (12页)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校车出行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的校车安全管理,包括校车的购置、使用、维护和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力。
第四条校车安全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注重防范事故风险,保障学生出行的安全和顺利。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校车驾驶员的行车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驾驶技术和道德素质。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校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校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校车行驶记录和维护记录,定期进行校车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校车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的校车安全意识,引导他们正确使用校车。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校车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校车事故,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校车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体系,定期对校车安全管理进行绩效评估。
第二章校车安全管理的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负责,下设校车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校车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组织校车驾驶员培训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处理校车事故及应急事件等。
第十三条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校车驾驶员的职责包括:具备相关驾驶证件和驾驶经验;熟悉校车的驾驶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维护和保养校车;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等。
第十五条学校领导应当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三章校车安全管理的要求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并及时进行年检和维修。
第十七条校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限速,严禁超载和酒驾。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确保学生乘车的便利和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前言校车作为学生的主要出行工具,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保障校车安全行驶,是学校、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校车安全,制定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校车安全管理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
二、车辆管理1、校车必须得到合法注册,并按规定在车头与车尾进行有效标识。
2、校车应年检合格,并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校车司机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驾驶证,并严禁无证驾驶。
4、校车座位应固定牢固,车内没有尖锐物品或有可能对学生造成伤害的杂物。
5、校车应配备防火器材以及安全锤等紧急疏散工具。
三、司机管理1、校车司机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
2、校车司机应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熟悉校车行驶及紧急情况处理。
3、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良好的身体健康状态,不得有过度疲劳驾驶的情况。
4、校车司机严禁饮酒驾驶,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5、校车司机应按规定行驶,不得超速、乱变道、闯红灯等。
四、学生管理1、学生应按时到校车上车,不得在上车过程中推挤、打闹等行为。
2、学生应按座位次序坐好,不得做出危险举动,不得乱扔物品。
3、学生乘车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乱窗伸手或在车内大声喧哗。
4、学生应听从校车司机的指挥和安排,遇到紧急情况时要保持冷静,配合救援。
五、危险情况处理1、校车司机在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在紧急情况下,校车司机应合理协调学生的疏散工作,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3、校车司机应定期组织紧急逃生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六、问题处理1、校车管理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反映问题。
2、对于校车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以备日后查证。
七、宣传教育1、学校应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家长要与学校保持畅通沟通,了解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并关心孩子的出行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是为了保障校车乘车人员的安全而制定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校车安全管理规定:1. 校车驾驶员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驾驶执照要求,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2. 校车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技术性能检验。
3. 校车乘车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上车和下车,不得在行驶中上下车。
4. 校车乘车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坐稳并保持安静,不得乱动和扰乱驾车。
5. 校车乘车人员必须遵守乘车纪律,不得吸烟、酗酒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在车内不得喧哗和跳跃。
6. 校车必须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不得超速、超载或疲劳驾驶。
7. 校车必须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如安装车速记录仪、定位器和监控设备等,保障安全。
8. 校车驾驶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9. 校车必须配备急救箱和消防器材等常用安全设备,以应对紧急情况。
10. 校车乘车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必须听从驾驶员的指挥和安排,保持冷静并注意自身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二)一、前言校车是学校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为了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校车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此,制定本规定,依法管理和监督校车安全,保障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构建安全和谐的校车环境。
二、校车管理机构和责任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校车管理机构,负责校车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校车管理员。
2. 校车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2)指导校车驾驶员的培训和考试工作;(3)监督校车的安全运营;(4)对校车进行定期的例行维护和检查。
3. 校车驾驶员的责任:(1)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校车驾驶资格;(2)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校车的安全驾驶;(3)参加定期的理论和实际的驾驶培训;(4)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
三、校车安全管理制度1. 校车安全培训制度:(1)校车驾驶员应定期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校车安全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2)学校应组织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正确乘车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校车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校车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一、校车审批及使用范围1.1 学校校车使用应按照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办理,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1.2 校车使用范围仅限于学校内部及与学校相关的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接送学生上下学、参加课外活动、运送教职工等。
1.3 校车不得用于商业活动或个人私利活动,不得出租或借给外部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校车安全管理2.1 校车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测,并确保车辆的完好无损。
2.2 每年初和每学期开始前应对校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保证校车的安全性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3 校车司机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证书,并熟悉校车的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2.4 校车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等相关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2.5 校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或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三、校车行驶路线和时间安排3.1 校车行驶路线应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和学校周边交通状况进行合理规划,最大程度减少学生出行时间和交通拥堵情况。
3.2 校车行驶时间应根据学校的上下学时间表和活动安排确定,确保学生能够准时到校或回家。
3.3 校车使用单位应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校车行驶路线和时间安排的相关信息,以便学生和家长能够合理安排自己的出行时间。
四、校车乘坐管理4.1 学生乘坐校车应按照校方的统一安排和指引进行乘坐,不得随意更换或拒绝乘坐。
4.2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等候校车,有序排队上车,并主动配合校车驾驶员的相关安排和指示。
4.3 学生在校车上应保持文明乘车行为,不得打闹、乱扔物品或干扰车辆驾驶。
4.4 学生应遵守校车的安全规定,如正确使用安全带、不将身体伸出车窗等,确保自己的安全。
五、校车事故和紧急情况处理5.1 校车在事故发生或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车上人员的安全,如通知救援机构、疏导交通等。
5.2 校车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前言校车是学生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出行,保障校车运营的安全与稳定,学校制定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校车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学生的乘坐安全,保障校车的正常运营。
二、校车管理的责任与组织1. 学校设置专门的校车管理机构,明确校车管理的责任与职责。
2. 校车管理机构应当由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组成。
3. 校车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人员,确保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校车的选购与配置1. 学校根据学生人数、交通状况和交通需求,合理确定校车的购置数量和类型。
2. 选购校车时应当优先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
3. 校车必须配置安全设备,包括安全带、紧急锤、灭火器等。
四、校车司机的选拔与培训1. 校车司机必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且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
2. 学校在招聘校车司机时,应当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和面试,确保司机的驾驶技能和责任心。
3. 学校应当定期对校车司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五、校车的日常维护与检查1. 学校应当建立校车维修保养制度,保证校车的正常运行。
2. 校车的日常维护包括车辆清洁、机油更换、轮胎检测等。
3. 学校应当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校车的安全。
六、校车的安全行驶与停靠1. 校车行驶时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速度行驶,不得超载、超速、疲劳驾驶。
2. 校车停靠时必须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确保学生的上下车安全。
3. 校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到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报警,并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校车应急预案与应对措施1. 学校应当制定校车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2. 校车司机应当熟悉校车应急预案,并接受应急处置的培训。
3. 校车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包括疏散方案、紧急联系方式、伤员救治等。
八、校车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学校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校车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范例校车安全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模版,详细介绍了校车管理的各个方面,以保障学生的安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规范校车使用和管理,确保校车安全,保障学生顺利上下学而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属校车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学校校车管理委员会是负责校车管理和使用的机构,负责制定校车使用政策和监督校车使用情况。
第四条:学校校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持有校车驾驶证,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学校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演练,提高学生和驾驶员对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第二章校车安全管理第六条:学校校车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校车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并监督执行。
第七条:校车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状况、灯光、制动系统、应急疏散设备等。
第八条:校车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违法超速行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校车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等,必须处于良好状态,以备紧急情况使用。
第十条:校车必须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各项功能正常,驾驶员必须定期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三章学生上下校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校车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生上下校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应提前告知学生家长关于校车上下车地点、时间和注意事项,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第十三条:学校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学生上下车的指挥,确保学生有序上下车,防止拥堵和意外发生。
第十四条:学校校车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停车,等待学生全部上下车后,方可继续行驶。
第十五条:学校应定期进行校车安全教育宣传,提升学生对校车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置第十六条:学校应制定校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应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和责任人。
第十七条:校车驾驶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保持镇定,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校车运输安全,保障校车乘车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校车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校车管理制度第一节校车管理岗位1. 校车管理岗位应配备专职校车管理人员,负责校车运行安全、乘客安全以及校车维护保养等工作。
2. 校车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驾驶及校车维护保养技术知识,并持有相应的驾驶执照。
对于校车行驶证明文件的办理和校车运行安全的管理责任制,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二节校车管理制度1. 校车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明确校车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2. 对校车进行严格的年度维护计划和定期维修计划,并及时更新维修记录和维修档案。
3. 校车管理部门应制定合理的校车运行时间和路线,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校车司机。
4. 校车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校车险械使用和保养制度,定期对校车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三章校车司机管理第一节校车司机岗位1. 校车司机岗位应招聘有相关从业经验和驾驶执照的人员。
2. 校车司机应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3. 校车司机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应急处理能力,并严格遵守校车运行规定。
第二节校车司机培训1. 校车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校车司机培训,包括交通法规、应急处理、驾驶技术等内容。
2. 新录用的校车司机应进行岗前培训,并通过相应知识和技能的考核。
第四章校车安全设施第一节校车安全设施配置1. 校车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应急疏散车门、应急窗口、安全带、灭火器等。
2. 校车应设有疏散标识和急救设施。
3. 校车应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和有效性,并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设备。
第二节校车安全设施使用1. 校车乘客应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包括系好安全带、随时保持安全席位。
2. 校车管理人员应对乘客的安全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校车应急处理第一节校车应急预案1. 校车管理部门应制定校车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职责分工。
2. 校车应急预案应包括突发事件的应对举措、乘客疏散和救援方案等内容。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范本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范本《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借鉴!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搭乘校车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幼儿园校车管理条例。
一、本规定所称校车是指汉阳区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教育机构)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
二、各校(园)要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园)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并作好记载。
三、使用校车的学校(园)应当与区公安机关交通大队、教育局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应当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使用租借车辆的学校应当与出租、出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幼儿园校车管理条例》。
四、使用校车的学校(园)必须建立有关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帐,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建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局的监督检查。
五、校车必须按核定准载人数,乘坐校车,不得超载。
严格遵守既定校车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的。
要求校车驾驶员要有准驾同类车型3年以上的`驾龄。
校车必须喷涂统一颜色, 必须有校车专用标识、标志。
上路行驶时,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X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温总理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
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
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
校车服务。
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
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支持校车服务
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负责校
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国务院教育、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校车
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
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
关部门依照本条例以及本级人民的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
输等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经济适用的要求,制定并及时修订校车安全国家标准。
生产校车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所生产(包括改装,下同)的校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七条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
社会各方面应当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
第八条县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的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章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
第九条学校可以配备校车。
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
第十条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第十一条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学校应当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学生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的监护人应当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学校建
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章校车使用许可
第十四条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十五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
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
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
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的政府。
本级
人民的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
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
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
第十七条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