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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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中传统村落景观保护及修复刍议——以河南省新乡市小店河村为例

美丽乡村建设中传统村落景观保护及修复刍议——以河南省新乡市小店河村为例

76规划设计1.引言传统村落景观文化内涵丰富,是重要的文化遗产和财富。

传统村落的前身是古村落,为了突出其历史文化价值,2012年9月,将”古村落”改为”传统村落”。

同年12月,传统村落保护首次在国家文件中提出:“制定专门规划,启动专项工程,加大力度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地域元素的传统村落和民居”。

据调查研究表明,在村落景观建设中,历史文脉与人文环境的融合不够和谐,建设后的乡村景观大多失去原有的文化底蕴,丢失了原有的景观风貌。

但是传统村落拥有悠长的历史和特色的文化,保护传统村落景观是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所以,传统村落景观保护及修复既是当务之急,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2.国内外相关研究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德国、美国、北美洲等国家利用乡村景观规划方法和理论体系优化农村景观规划。

欧洲学者最早研究乡村景观和乡村建设是从经济角度探讨乡村聚落景观与乡村景观的发展历程。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其研究方向从乡村土地利用转向乡村文化景观的变化。

近年来,从空间维度全面探讨乡村文化景观,展望欧洲乡村景观的未来发展方向[1]。

我国乡村景观早先研究文化景观,随着国家对生态的重视和景观生态学的不断发展,乡村景观才逐渐成为了一门独立的学科。

其主要从传统乡村入手研究农业景观、景观生态学、乡村文化景观、乡村景观评价等方面。

主要以农业景观布局与变化、土地资源利用、乡村聚落空间和景观资源评价等现状为切入口,研究景观生态学与农业自然环境、地域景观规划、农村旅游开发等问题的[2]。

3.案例---河南省新乡市小店河村景观保护及修复3.1 小店河村概况小店河村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西北太行山东麓,是典型美丽乡村建设中传统村落景观保护及修复刍议——以河南省新乡市小店河村为例□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李海港 康兴燕摘要关键词近年来,“美丽乡村”逐渐成为各学科讨论的热门话题。

然而在美丽乡村的建设中传统村落是其重要的一部分,其有着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还保留着完整的地域文化特色。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做好“古村落”的保护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做好“古村落”的保护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做好“古村落”的保护中国古村落作为历史遗产,是⼀种独特的不可再⽣的历史⽂化资源,但在经济发展和旅游开发,特别是“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传统古村落越来越少,因此古村落的保护显得尤其重要。

保护是发展的前提基础,也是古村落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古村落”保护的意义古村落是具有独特风貌格局和浓厚历史⽂化内涵的⼈类聚居地,保存了相对完整和真实的历史遗存。

有较为完整的传统建筑和古村风貌,集中体现了地⽅优秀的历史⽂化风貌,具有较⾼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古村落”不断被改造、拆除,特别是⼀些零散的、没有规模的、破旧的古村落,在现代⽂明的⼤⼒推进下显得⾮常脆弱,就是连⽚且上规模的传统“古村落”,如果地处城市郊区,在⼯业开发和城镇化的巨⼤利益碾压下,也显得不堪⼀击。

有资料显⽰,中国2000年的城镇率是34.9%,到2010年是49.9%,10年提升了15%,这是我国城镇化最快的10年,也是中国传统村落消失速度最快的10年,2000年全国约有360万个传统村,到2010年,传统村减少到270万个,平均每年消失9万个传统村落。

为此,2012年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化部、国家⽂物局、财政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弘扬优秀传统⽂化精神,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江西省提出三年内全⾯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美丽乡村”建设⼜与“古村落”保护的⽭盾⾮常突出,如何解决“古村落”的保护⼯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古村落”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地政府对古村落保护的重要性认识参差不齐。

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保护好传统村落,当地政府的具体做法有很⼤差别,有些领导急功近利,认为零散的古村落没有多少保护开发价值,搞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将旧房磨新,刷成统⼀的颜⾊,将原来的⽯板路⾯改成⽔泥沥青路⾯,栽种时尚的景观树⽊,建设村民活动⼴场和⼀些运动设施等才是新农村建设。

农村文化遗产保护总结汇报

农村文化遗产保护总结汇报

农村文化遗产保护总结汇报农村文化遗产保护是指对农村地区传统文化和历史资源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农村文化遗产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和破坏,因此,加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成为当今社会的迫切任务。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农村文化遗产的调查和认定工作。

通过与相关专家和学者的合作,我们对农村地区的文化遗产进行了系统的调查和收集。

我们进行了大规模的田野调查,收集了大量的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料。

同时,我们对农村地区的传统村落和庙宇进行了认定和登记,确保其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其次,我们开展了农村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修复工作。

对于受损的建筑和古迹,我们组织了专业的修复队伍,进行了全面的修复和保护工作。

我们按照历史原貌和古建筑的特点,进行了精细的修复和保护,确保其保持原有的历史风貌。

对于一些无法修复的文物和遗址,我们采取了标识和保护措施,确保其不受进一步破坏。

第三,我们开展了对农村文化遗产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通过举办各种活动和展览,我们向广大农民和游客介绍了农村文化遗产的历史和价值。

同时,我们制作了宣传册和宣传片,通过大众媒体进行传播,提高了公众对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我们还组织了文化遗产知识培训班,提高了农村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人才的素质。

最后,我们加强了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工作。

我们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农村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并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执法工作。

我们对违反文化遗产保护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和惩戒,有效地遏制了农村文化遗产的破坏行为。

总的来说,我们对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保护措施,提高保护水平。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农村文化遗产的调查和认定工作,加大对农村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力度。

同时,我们还将加大对农村文化遗产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最重要的是,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确保其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农村古建筑保护措施

农村古建筑保护措施

农村古建筑保护措施引言农村古建筑是我国农村地区的重要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

然而,在现代城市化和农村发展的过程中,农村古建筑面临着严重的破坏和消失的威胁。

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些重要的古建筑,采取一系列有效的保护措施是必要的。

1. 加强立法和政策支持为了保护农村古建筑,政府应加强立法和政策支持。

首先,应制定专门的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并加强相关法律的执行力度。

其次,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来鼓励农村居民保护古建筑,例如给予税收减免、经济补偿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这些举措将有效提高农村古建筑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

2. 加强保护意识和教育宣传为了增强农村居民的保护意识,应加强古建筑保护的教育宣传工作。

在农村开展保护意识教育,并且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提高农民的保护意识和保护技能。

此外,加强相关的宣传工作,借助各类媒体,向公众普及农村古建筑的重要性和保护方法,将有助于提高农民对古建筑的重视程度。

3. 加强古建筑的维护和修缮为了保持农村古建筑的原貌和历史风貌,必须加强其维护和修缮工作。

首先,建立健全的维护体系,确保对古建筑进行常规的巡查和维护,及时修复和处理受损的部位。

其次,要制定完善的修缮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修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在修缮过程中,应尽量保留古建筑的原始材料和结构,避免过度改动,以保持其历史风貌和独特性。

4. 加强古建筑的管理和监督为了保护农村古建筑,必须加强其管理和监督。

首先,要加强对古建筑的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档案系统,确保古建筑的信息和历史资料得到妥善保存。

其次,要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区域和周边环境的管理,防止古建筑遭受环境破坏和污染。

此外,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治。

5. 加强保护技术和研究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村古建筑,需要加强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首先,要加强对古建筑保护修缮技术的研究,寻找并发展适用于农村古建筑的先进修缮技术和材料。

其次,要加强对农村古建筑的保护和传承的研究工作,探索农村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和艺术特点,挖掘其潜在的价值,为古建筑的保护和传承提供理论和实践的指导。

徽派传统村落保护标准

徽派传统村落保护标准

徽派传统村落保护标准
徽派传统村落保护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尊重传统建筑风貌:不得改变传统建筑原有高度、体量、外形及色彩等建筑风貌,禁止各类破坏活动和行为,对影响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的建筑予以整治。

特别注意土石木等乡土材料的使用,并保持新建民居形制、高度、色彩等方面的传承和协调。

2.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与生态、生产、生活等三方面息息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认定工作,使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传播。

3. 整治和完善基础设施:包括村内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以及消防、防灾避灾等必要的安全设施。

同时要开展村落垃圾污水治理和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和修复水塘、水井、沟渠等设施。

4. 制定防火安全措施:按有关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

5. 强化系统思维、整体观念:坚持村落结构肌理与山水格局保护并重,使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成为传统村落最鲜明的标识。

6. 传承徽州文脉:以“文化自信”为引领,突出村落特色,以乡土教育为重要内容,挖掘村落历史环境遗存的故事感、情绪感,植入非遗的动态表演、活态体验,做好徽文化创新性发展。

7. 通过文旅结合等业态重构:重启村落内源发展动力,再建村落文化共同体,传承延续优秀文化。

总之,徽派传统村落保护标准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建筑风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防火安全等方面,旨在保护和传承这些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传统村落。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文化传统村落保护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文化传统村落保护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国家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产条件。

与此同时,保护文化传统村落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这些村落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是我们珍贵的文化遗产。

如何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做好文化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挖掘村落历史文化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我们应该注重挖掘村落的历史文化,了解村落的起源、发展历程、重要事件等,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保护文化传统村落。

通过对村落历史文化的挖掘,可以让农民更加珍视自己的家园,增强文化自信。

二、保护古建筑和传统民居古建筑和传统民居是文化传统村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我们应该加强对古建筑和传统民居的保护工作,不仅需要修缮和加固,还要注重传统建筑工艺的传承和保护,让这些建筑继续闪耀着历史的光芒。

三、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是保护文化传统村落的有效途径。

通过开发乡村旅游资源,可以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增加村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推动文化传统村落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同时,乡村旅游也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四、挖掘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一项宝贵的资源,如传统手工艺、民间乐器、民俗表演等。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我们可以通过开展文化活动、设立非遗展览馆等方式,挖掘和传承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让这些文化传统得到更好的保护。

五、加强村落环境整治村落的环境整治是保护文化传统村落的基础工作。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我们应该注重村落环境的美化和改善,保持村落的整洁和卫生,营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只有环境整治到位,才能更好地保护文化传统村落。

六、加强村落规划建设村落规划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环节。

在规划村落建设时,我们应该注重保护古建筑和历史文化遗产,合理规划村落布局,保持村落原有的风貌和特色。

只有科学规划和建设,才能更好地保护文化传统村落。

新农村建设中古建筑的生存与保护初探

新农村建设中古建筑的生存与保护初探

完整的明清古建筑群有蔡 宅、 厦程里 、 渊头、 古 白坦 、 宅等处 , 李 不 则 。古建筑 、 道路 、 系 、 水 街道 的维修 要 修 旧如 旧 , 分体 现古 建 充 仅规模宏大 , 品很多 , 珍 而且处处显现与周边 山水浑然一体 的气象。 筑原来 的面貌 , 还要处理好古 建筑与现代 民宅 的关 系。3 统筹 规 ) 蔡宅作为东 阳最 大的古 建筑群之一 , 留着 明清 时期古建 筑 划 与因地制宜相结 合原则 。古建筑 的保 护和 利用要 与村镇 规划 保 2 0余幢 , 中名人故居 5幢 , 0 其 宗祠厅 堂 1 8幢 , 规模较 大 的古 民居 相结合 , 在不破 坏 古建 筑 原貌 的情 况 下 , 因地 制 宜 , 取不 同措 采 3 幢 。不仅如此 , 木雕 、 O余 其 砖雕 、 石雕 、 彩绘 、 壁画等工 艺也令人 施 , 使保护古建筑 的工作与新农村 的发展相互 协调 。4 保护 与利 )
得非 常的重要 。
和各地群众积极采取行动 , 但也是杯水车薪 。
1 东阳市 现存 古建 筑 的生存 现 状
通过实地察
3 对 古建筑 的保 护 要注 重的原 则
1 生态 自然 原则 。在 新农村 建设 中要 避免破 坏古 建筑 的生 ) 宅、 厦程里 、 山、 渊头 、 阁庄 、 巍 古 水 下石堂 、 白坦 、 上桥 、 马 后周村 、 态 环境 。同时 , 要使古建筑 的整体 格局和 当地 有形或无 形 的传 统 前宅村 、 陆宅、 紫微 山 、 田畈 、 黄 画溪 、 李宅 、 堂等 地 。保存 比较 文化相 协调 , 横 给人 古朴 、 自然 、 和谐 的感觉 。2 总体性 、 真性 原 ) 原
新 农村建设中古建筑 的生存 与保护初探 ★

国家有关古镇和文化保护、文旅发展的政策

国家有关古镇和文化保护、文旅发展的政策

古镇是我国独特的文化遗产,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沉淀和文化内涵。

随着旅游业的繁荣发展以及人们对传统文化的重视,古镇已经成为了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然而,古镇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古镇和文化保护、文旅发展的政策,以促进古镇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推动文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 乡村振兴政策国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将古镇纳入了乡村振兴的发展规划中。

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提升农村生活品质,乡村振兴政策为古镇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乡村振兴政策也强调了对古镇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保护和修缮古建筑,挖掘和传承古镇传统手艺和民俗文化。

2. 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强对古镇历史建筑、文物和传统文化的保护。

这些法规的出台,严格规范了古镇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为古镇文化的传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3. 旅游发展政策为了推动古镇文化的传播和旅游业的发展,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旅游发展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支持古镇旅游景点的开发建设,鼓励私人和社会资本参与古镇旅游业的投资和建设,并加强对古镇旅游环境的管理和保护。

4. 财政支持政策为了提高古镇保护和发展的经济保障,国家还提出了一系列财政支持政策,包括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古镇文化保护和振兴、出台税收政策鼓励对古镇文化遗产的捐赠和保护、支持古镇传统手工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等。

在个人观点方面,我认为国家有关古镇和文化保护、文旅发展的政策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古镇代表了我国传统文化和历史,是宝贵的文化遗产,需要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古镇文化的传播和发展也可以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和提升居民生活水平。

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对于古镇文化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回顾起来,国家有关古镇和文化保护、文旅发展的政策,包括乡村振兴政策、文化遗产保护法规、旅游发展政策和财政支持政策,为古镇的文化保护和发展提供了全方位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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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农村古建筑是一个地区特殊的文化资源,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性和唯一性。

农村古建筑不单是建筑物,还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它集中反映了不同时代、不同区域乡村社会的发展状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状态,是当地区域乡村风貌、人文习俗的真实反映农耕文明、社会变迁的历史见证。

但是近年来农村古建筑破坏日益严重,农村古建筑保护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木结构古建筑易发生腐朽虫蛀。

我国古建筑以木结构体系为主,与砖石和混凝土等无机建筑材料不同,木材是一种生物材料,是由纤维等有机高分子材料组成,易发生腐朽虫蛀,造成建筑整体结构的损毁。

二是相关法律不够完善。

我国关于保护古建筑方面的法规条例尤为缺乏,以原则性为主的《文物保护法》很难起到约束作用,个别地方政府以及利益集团为了能在旅游开发方面得到巨大的经济效益,故意钻法律空子,不合理地开发古建筑,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三是新农村规划建设与农村古建筑保护的冲突。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对千百年来保存下来的农村古建筑造成了强烈的冲击,新农村规划上对古建筑保护规划不够合理,相关政府机构对农村古建筑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欠缺相应的监管力度,行政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使农村古建筑保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四是农村古建筑产权多样化。

农村古建筑以集体所有为主,所有权人对农村古建筑保护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了保护措施的缺失,从而导致了大量历史古建筑的消失。

尤其是农村祠堂,往日那种“村村有祠”的景象已不复存在,或因年久失修整体或部分倒塌,或因生产生活需要被拆被毁。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保护新发现的农村古
建筑:
第一、加强认识,充分领悟保护古建筑的重大意义。

古建筑是一中文化精神的载体,通过古建筑可以了解其丰富的文化内涵。

文物的价值主要是精神价值,其中古建筑的价值显然不仅仅是精神层面的,物质上的价值也非常重要,精神层面的价值正是通过其独特的物质结构方式和展现风格向世人传达着它所独有的精神价值和时代特色,是实物的史书、历史的年鉴、文化的载体。

比如:袁氏避暑山庄,有的书中将其称为袁紫兰避暑山庄,从该山庄的物质层面看,其功能就是为了方便袁氏家族避暑所建的别墅;但是其依山而建、层层递进、回廊相接的独特建造方式,反映出当时袁氏家族的财势和地位,同时也反映出当时建筑工人的巧妙构思和高超建造水平。

并且由此建筑可以同焦桥袁氏文化体系联系在一起,认识袁氏家族的兴衰史,加深了对邹平历史人物和经济发展状况的了解。

第二、政府主导,把农村古建筑保护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政府是社会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它可以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各种社会行政资源对古建筑的保护工作进行加强和支持,通过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式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农村古建筑保护和利用中都离不开规划和资金的问题,也就是人力和财力,而政府可以通过协调,为农村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争取到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可以通过新农村呈现规划为农村古建筑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从而保证古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顺利实施!如浙江省建德市通过出台《建筑市农村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国土部门对需要建新房的历史建筑产权户,另行安排建房宅基地,原有的历史建筑土地收归村集体所有,从政策上鼓励历史建筑的产权户建新不拆旧,解决历史建筑产权户的新区建设用地问题,同时健全农村房屋产权交易制度,适当放松产权交易,允许有经济能力的集体或国家购买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等条款,为妥善
解决农村历史建筑保护中较棘手的产权问题、土地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思路。

第三、科学统筹,吸引民间资本的加盟。

古建筑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很多专家都认为“旅游开发”是一条重要的渠道。

农村古建筑的科学统筹就是要统筹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加强、完善古建筑保护、开发、利用工作。

这里的统筹主要是针对文化资源的统筹,比如袁氏避暑山庄,其主人袁紫兰曾有“山西康百万、山东袁紫兰、河南沈万三”的传说(民国初《文明杂字》),这本身就是一个品牌,如同袁氏家族的故居、发家史、官宦史以及家族墓葬等各类文化资源统筹综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袁氏文化旅游系列。

就可以提高游客的到访率,促进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淄博市的周村大街(因电视剧《大染坊》而出名)、山西乔家大院(因电影《红高粱》而使游客暴增)都是很好的例子。

另外,目前农村古建筑的所有权有部分属于个人,所以可以通过协商,让所有人将古建筑所有权以入股等形式加入到农村古建筑的开发利用中来,这样不仅可以尽量减少古建筑开发利用中的阻力,而且能够充分调用农民的积极性,让他们积极参与到整个古建筑保护工作中来,为古建筑保护开发的成功实施献计献策,临沂市竹泉村的开发就很有说服力。

农村建筑既有加强保护的客观要求,同时也面临功能更新的现实问题。

保护与利用其实是一种共生共存的关系。

加强保护,合理利用,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应当兼顾、进而实现互相促进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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