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保护与利用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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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保护案例分析

古建筑保护案例分析

古建筑保护案例分析古建筑是一座城市文化的精髓,记录着历史的风云变幻。

然而,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的改革,古建筑面临着被破坏、遗忘乃至消失的危机。

在这样的背景下,古建筑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分析几个古建筑保护的成功案例,旨在探讨如何合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古建筑。

案例一:杭州西湖雷峰塔雷峰塔是我国著名的古代建筑,建于南宋时期。

由于年代久远,塔的石砖表面出现了严重的剥落和腐蚀,面临着倒塌的危险。

在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专家们采用了传统的石材修复技术以及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的方法。

首先,通过对土壤和地基的分析,确定了修复方案,并使用了特制的固定胶进行修复,使塔体重新稳定。

其次,利用激光清洗技术,清除了塔体表面的附着物,还原了其原有的光泽。

通过这种综合性的保护和修复措施,雷峰塔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案例二:北京故宫北京故宫是中国古代宫殿建筑的代表,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木质结构建筑群之一。

由于年代久远以及人为破坏等原因,故宫的建筑面临着严重的老化和破损问题。

为了保护故宫的独特价值和文化遗产,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首先,对故宫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评估,确定了需要修复的建筑和部位。

然后,专门成立了一支由研究人员、工程师和文化遗产专家组成的修复团队,负责故宫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这支团队通过使用专业的材料和技术,对古建筑进行细致入微的修复,使得故宫的原貌得以重现。

案例三:洛阳龙门石窟洛阳龙门石窟是我国著名的古代佛教艺术宝库,被誉为东方的“艺术宝藏”。

由于长期遭受自然风化和人为破坏,石窟壁画的保护工作面临着极大的困难。

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壁画,修复专家们采用了复合材料的技术。

首先,他们使用无害的清洗剂对壁画进行了清洗,去除了附着的尘埃和污渍。

然后,采用高科技的复合材料,对石窟的壁画进行了覆盖和修复,防止了进一步的脱落和剥落。

通过这样的保护措施,洛阳龙门石窟的壁画得以保存,向世人展示了古代佛教艺术的辉煌。

浙江古镇保护与开发现状分析

浙江古镇保护与开发现状分析

浙江古镇保护与开发现状分析浙江省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浙江省境内有许多具有悠久历史和独特风貌的古镇,这些古镇保存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成为吸引游客的热门景点。

古镇保护与开发一直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本文将对浙江古镇保护与开发现状进行分析。

一、古镇保护现状1. 文物保护成就浙江省境内的古镇众多,其中不乏著名的古镇如乌镇、西塘、南浔等,这些古镇保存了大量的古建筑、古街巷和古遗迹,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代表。

在文物保护方面,浙江省政府一直非常重视,通过对古镇进行修缮和保护,保留了大量的历史建筑和文物。

特别是在乌镇、西塘等著名古镇,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保护性修缮,保护了许多珍贵的历史建筑和文物。

浙江省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加强了对古镇文物的保护力度,确保了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2. 旅游开发成果古镇作为中国独特的旅游资源,一直备受游客的青睐。

浙江省政府也加大了对古镇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通过全面挖掘古镇的历史文化和人文资源,提升了古镇的旅游价值。

在古镇旅游资源开发中,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了古镇旅游景点的建设和改造,打造了一批具有特色的旅游项目,如乌镇水乡、西塘古镇、南浔古镇等,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参观游览。

古镇旅游业也成为了浙江省的一大支柱产业,拉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居民的收入。

二、古镇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1. 商业化过度问题在古镇旅游开发中,商业化过度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些古镇在旅游开发中过分追求商业利益,在维护古镇原有风貌的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古镇的文化传承和历史价值。

如一些古镇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商业化开发过度造成的传统文化消失、原住民外迁等问题,使古镇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历史文化韵味,变得失去了自己特有的魅力。

商业化过度对古镇的保护和发展都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2. 缺乏统一规划在古镇保护与开发中,统一规划缺乏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古建筑是一座城市的历史遗产,是一座国家的文化瑰宝。

古建筑保护在法律上面临着许多困境和挑战。

在古建筑保护的问题上,法律的作用不可或缺。

本文将围绕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及对策展开分析。

一、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1.法律体系不完善古建筑保护的法律主要体现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文物保护等方面,但在实际建设和管理中,存在法律条文不明确、政策法规不完善的问题。

特别是在城市更新和发展的过程中,许多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都受到了限制,导致了古建筑的破旧和拆除。

2.利益冲突古建筑保护往往与城市发展和商业利益发生冲突。

在城市更新中,许多古建筑被拆除或改造,这是因为政府和开发商更看重城市的经济效益和住房供给,而忽视了古建筑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

这种利益冲突导致了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

3.法律执行不力古建筑保护的法律规定虽然存在,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着漏洞和不力。

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缺乏管理能力和对古建筑保护的重视,另一方面是由于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制裁不力,导致了古建筑的保护形同虚设。

二、古建筑保护的对策分析1.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了解决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应当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明确古建筑的保护范围和政府的责任。

还应当增加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违法者付出代价,形成一定的震慑效应。

2.加强利益协调机制古建筑保护与城市发展和商业利益之间的冲突是必然存在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加强各方利益的沟通与协调。

一方面,政府需要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加强对古建筑保护的考虑,同时也要向社会传达古建筑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

商业开发商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利润,而不是侵犯古建筑的权益。

3.提高法律执行力度在古建筑保护的法律执行中,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的执行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于违法行为的打击和追责。

只有通过对于违法者的严惩,才能让人们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保护古建筑的重要性。

文物保护与古建筑修复策划方案

文物保护与古建筑修复策划方案

文物保护与古建筑修复策划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文物保护和古建筑修复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作为承载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文物和古建筑的保护与修复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提出一种可行的文物保护与古建筑修复的策划方案,以保护和传承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

二、问题分析1. 文物保护面临的挑战近年来,我国的文物保护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规划与文物保护之间存在矛盾。

其次,文物保护技术不足,许多古建筑的修复方法和技术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

另外,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对文物的保护也带来了巨大压力。

2. 古建筑修复存在的问题古建筑修复是文物保护的重要环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修复过程中的材料应选择与原材料相似,保持其原汁原味。

其次,修复工艺应尊重古建筑的原始结构和设计理念。

同时,修复后使用和管理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保证修复效果的长期保持。

三、策划方案1. 文物保护方案为了保护我国的文物,首要任务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此外,应注重加强文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

在城市规划与文物保护之间寻求平衡,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保护手段,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共赢。

2. 古建筑修复方案古建筑修复应综合考虑文物的历史价值、原始结构和当前状况。

在修复过程中,应尽量保持古建筑的原貌,避免过度修复或增加无关元素。

选用与原材料相似的材料进行修复,保证修复后的古建筑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

3. 地震和火灾防护方案地震和火灾是对文物保护的重大威胁,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防护方案。

首先,应根据地震和火灾的特点,提前对文物进行尽可能的加固和防护。

其次,完善监测系统,及早发现险情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最后,在火灾发生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并做好受损文物的抢救和修复工作。

四、实施步骤1. 建立保护与修复机构成立专门的文物保护与古建筑修复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监督评估工作效果。

大名县古建筑旅游开发中的问题与对策

大名县古建筑旅游开发中的问题与对策

大名县古建筑旅游开发中的问题与对策提要中国历史悠久,作为历史文化瑰宝的古建筑、古镇、古村,因其风格型彩各异,其旅游开发成为我国各地争相上马的项目。

大名县古城作为宋明文化古建筑,在古建筑旅游领域刚刚起步。

本文分析如何解决开发中所存问题,为其他地区古建筑旅游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大名县;古建筑;旅游开发;问题(国发[2009]2009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41号),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在这种背景下,大名县对古县城的旅游价值进行开发,以通过旅游业发展来提高当地就业率,带动经济发展,增强文化竞争力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本文通过介绍该旅游开发项目,以实地调查为依据,发现并分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为我国其他地区同类古建筑旅游开发项目能够取得更好的效益提供一些借鉴。

一、古建筑旅游开发项目简介大名府故城作为宋代古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9年为了加快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大名县启动了打造“宋府明城”的古建筑旅游开发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截至2010年底,北城门楼、东城门楼修复,爱心广场和京府街仿古包装工程已竣工。

西城门楼工程、狄仁杰祠堂碑和临济祖庭兴化寺等工程正在建设中。

二、古建筑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大名县古建筑旅游开发项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提高了区域竞争力。

但经过实地调查发现,在开发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1、旅游配套设施落后,接待游客能力较差。

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产业,涉及餐饮、住宿、购物、娱乐、金融、商贸、交通等多个行业。

在调查中发现,大名县除了在餐饮行业有较好的基础外,其他方面发展滞后。

旅行社、旅馆、交通、购物、娱乐金融等设施不够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大规模的旅游,其目前的基础设施是很难承载的。

2、工程耗资巨大,资金来源单一,县级财政难以承受。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政府部门职责不明确是导致古建筑保护法律困境的原因之一。

在我国,古建筑保护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包括文化遗产保护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建设部门等。

由于职责划分不清晰,这些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和协作,导致古建筑保护工作难以有序进行。

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也是制约古建筑保护的一个问题。

保护标准不统一也是古建筑保护法律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不同的地区和国家,对古建筑的保护标准往往存在差异。

一些地方过于注重建筑本体的保护,而忽视了文化内涵的传承。

另一些地方则注重文物保护,却忽视了建筑的维修和管理。

这种保护标准的不统一导致了对古建筑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执行上的困惑。

监管力度不够大也是古建筑保护法律困境的一个原因。

在一些地方,对于违反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处罚力度较小,甚至放任不管。

这使得一些违法者得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对古建筑保护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

由于监管不力,也存在一些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情况,破坏了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执法手段不够灵活也是古建筑保护法律困境的一个问题。

由于古建筑保护的特殊性,有时需要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执法手段,如强制拆除、责令停工等。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这些手段的运用受到了限制,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执法人员提供更加灵活的操作空间。

培训人员不足也是古建筑保护法律困境的一个原因。

古建筑保护工作需要专业的人才来进行管理和维护,目前古建筑保护领域的专业人才相对稀缺。

一些地方的培训机构以及现有人才培养体系存在问题,培养出的人才往往缺乏实际操作能力。

需要加大对古建筑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为了应对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策: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制定统一的古建筑保护标准,注重建筑本体和文化内涵的有机结合;加大对古建筑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提供更加灵活的执法手段;加大对古建筑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措施探讨

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措施探讨

古建筑修缮与保护措施探讨摘要:我国建筑文化源远流长,最早的古建筑大多为结构,但由于易虫蛀、老化、受雨侵蚀的自然因素,使木结构建筑难以维持原有风貌,对其的保护修缮保护工作也更显艰难。

虽然我国的古建筑修缮保护措施开始时间较晚,但自1961年颁布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到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我国的古建筑修缮保护措施日益完善。

但现今仍有许多古建筑没有受到良好的修缮保护,所以我国的修缮保护措施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

关键词:古建筑;修缮;保护措施引言我国古建筑不仅是艺术形式与艺术载体,还具有优秀的历史文化内涵,在展示艺术魅力的同时,由于多是砖石结构或土木结构,也需要专业的技术手段对其进行维修、保养。

但是从现有的保养与维修方法来看,古建筑的维护手段存在一些问题,与理想情况存在一定差距,需学者与研究人员不断探索。

1古建筑保护修复的重要性古建筑是见证了建筑艺术发展历史的实体产物。

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是唯一一个历史文化未出现断层的国家。

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使得古建筑具有更高的研究价值。

故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古建筑已经成为中国历史文明的“活化石”,通过对古建筑的深入研究,能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与文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同时也对进一步深入研究中国古代历史文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建筑类别上说,中国古建筑包括皇家宫殿、寺庙殿堂、陵寝墓葬、园林建筑以及居民建筑等。

皇家宫殿类古建筑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故宫和承德避暑山庄;寺庙殿堂类古建筑则有灵隐寺、白马寺等典型建筑;陵寝墓葬类古建筑有十三陵及乾陵等代表性建筑;园林建筑有留园、拙政园及圆明园等典型建筑;而居民建筑有乔家大院、洛阳卫坡村等。

由于古建筑不仅在规模上有着较大的差异,在风格上也有所不同,因此,它的存在对中国现代建筑行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价值。

对修复后的古建筑进行展示利用,还能创造经济价值。

围绕古建筑资源可以大力发展文化旅游行业,不仅能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可以为古建筑的保护拓宽融资渠道,以及提高当地群众文物保护的意识。

2024年古建筑市场分析现状

2024年古建筑市场分析现状

2024年古建筑市场分析现状引言古建筑作为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观赏价值。

近年来,古建筑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关注。

本文将对古建筑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

古建筑市场的发展现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随着人们对历史文化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古建筑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

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建古建筑,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古建筑的保护和修复力度。

这些都推动了古建筑市场的发展。

古建筑旅游需求大幅增长古建筑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文化魅力,成为了旅游的重要资源。

越来越多的游客希望亲身感受古建筑的独特魅力,因此,古建筑旅游需求大幅增长。

这也进一步促进了古建筑市场的发展。

古建筑与文创产品结合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越来越多的文创产品与古建筑结合,创造出了独特的古建筑文创产品。

这些产品不仅具有观赏价值,还可以用于居住和办公等场所。

这种结合为古建筑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古建筑市场的创新发展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古建筑市场开始进行创新发展。

一些企业与设计师合作,推出了更具现代风格的古建筑,以吸引更多年轻消费群体。

这种创新发展为古建筑市场注入了新的动力。

古建筑市场发展趋势地方特色文化的发展不同地区有着独特的文化背景和建筑风格,地方特色文化的发展将成为古建筑市场的重要趋势。

各地政府应加强对地方特色文化的保护,推动古建筑市场的发展。

创新设计与古建筑结合古建筑市场需要不断创新,将现代设计理念与古建筑相结合,打造出更具吸引力的古建筑产品。

这种创新设计与古建筑结合的趋势将继续影响古建筑市场的发展。

古建筑市场的国际化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古建筑市场逐渐走向国际化。

各国之间可以通过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古建筑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文化交流。

古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古建筑保护不足古建筑的保护是古建筑市场发展的基础,然而,目前古建筑保护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些古建筑在修复过程中破坏了原有的历史特色,古建筑市场需要加强保护意识,保护好每一座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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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保护与利用问题分析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也不断的推进。

城市商业利益的诱惑等使古建筑保护也在现实中受到到冲击。

城市化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

1城市化进程中古建筑保护存在的问题历史古建筑是城市文化延续的物质载体,是城市形象的外在体现。

由此古建筑的保存与延续对于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现实中,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1城市化进程对古建筑的威胁在注重发展经济的今天,城市的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城市发展的旗帜下的更新与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被拆除[1]。

“孪生”的高楼林立,商业繁华,现代化的都市建设让我们应接不暇,“千城一面”是我国几乎每个城市面临的问题。

1.2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文物的开发利用是在文物保护的基础上的进行的,目前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如文物分布分散,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只管收门票,却没有按照文物法的规定投入资金进行文物建筑的维修;有的文物建筑内部设有香案,组织烧香拜佛活动,而对建筑本体置之不理。

还有的文物管理单位在没有正常履行审批的情况下对文物景点内部乱拆乱建严重影响了文物保存的历史环境。

1.3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及资金短缺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就连当地的居民都觉得古建筑离自己遥远而陌生,更多的是觉得跟自己没有关系,甚至问起某个文物建筑都不知道,何谈保护意识,更不用说公共参与了。

由于资金短缺,打造精品工程、新形式的文物建筑利用方式受到局限,很多文物景点安于现状,其它有较高价值的文物建筑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利用。

2针对古建筑保护的对策与建议2.1单体古建筑建筑的保护单体古建筑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修缮性保护,要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

对原来的建筑形制、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技术做到“四保存”。

2.1.1遵循“修旧如旧”的保护原则“修旧如旧”和“延年益寿”的原则是中国古建筑专家梁思成先生提出的。

他提出“经过维修的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品格和个性,给人以‘老当益壮’,而不是‘还童’的印象”。

这与文物法规定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要求相一致。

由于我们身边的古建筑大都是木结构体系,用材的制约让我们在古建筑辅修过程往往要把握一个“度”,维修既要有时代痕迹,又要尽可能的恢复原有风貌。

所以,要慎重对待单体古建筑好的修缮问题。

2.1.2端正文物古建筑修缮的指导思想对于古建筑保护“修旧如旧”的原则还存在一些认识的误区,有的认为就是完全不加入人为的干预,随着岁月的侵蚀,任其自然消亡;另一种认为“修旧如旧”就是修过和没有修过是一样的。

针对木结构的建筑特点,我国古代就已经总结出对于不同的构件要按周期进行经常性维修。

(1)重视经常性维修。

单体古建筑要根据年限进行经常性的维修,比如:屋面的扫漏补瓦、梁柱支顶加固、室内外排水疏导、门窗构件的替换等要重视。

把经常性维修的周期用文字记录下来,避免小毛病蔓延成大问题。

只有这种方法才使它保持健康状态。

(2)形成文字记录、落实责任。

对于每一次的维修日期、维修情况、维修部位要做详细的记录。

同时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要把问题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也便于管理者对古建筑的状况有个清晰的认识,发现规律。

2.1.3加强古建筑人才培养我国历史悠久,文物数量众多。

但是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工作与西方国家比较而言起步较晚,文物保护的人才匮乏,文物保护的管理体制尚不健全。

旅游活动中的导游,只是对于景点中表象、历史典故给于宣传,而对于稍专业一点的建筑知识则比较茫然,有的管理人员根本不是科班出身。

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通过2个途径:一方面,要在这些岗位上引进专业的人才,另一方面,要重视就业后的专业培训和学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2群体古建筑的保护利用在单体建筑做好的基础上,古建筑群该怎么去保护和利用?与单体古建筑不同,古建筑群涉及到空间的形态和外部环境的融合以及具体的利用措施等。

2.2.1注重古建筑群院落空间的完整性古建筑群的保护重在浮现历史的真实性,传统的古建筑群体主要是采用中轴对称和“合院”式的空间布局处理。

然而县市以及乡镇对于这方面却存在很大的不足。

若要改变这个状况,笔者建议从3个方面入手:(1)以政府为主导,加强各级管理。

政府部门和相关的主管部门要利用主导作用规范市场,例如,禹州城隍庙内西关幼儿园办学的审批(地处危房中),是否过关?襄县文庙的建筑整体性被道路所阻隔,则要考虑道路的重新规划等等,都需要主管部门切实行动起来,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2)文物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意识,严格管理职责。

根据我国的国情,文物建筑是由各级的文物管理部门负责相关的管理。

实行责任承包制,对于一些有碍于古建筑保护的行为一方面要积极劝导和教育,另一方面向公众宣传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和古建筑保护现实意义。

(3)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工作。

一方面可以适时的开展一些义务讲座让广大群众对古建筑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也可以通过当地媒体扩大对古建筑的宣传,提高人们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鼓励群众面对古建筑的任何不妥行为都要积极向政府部门举报,主管部门要对此种行为进行褒奖,对于所提建议要整改并落到实处,提高群众对政府保护古建的信心。

2.2.2群体古建筑的保护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我国古建筑的营造从“风水学”角度考虑的是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可以说周围环境和建筑本体一起构成了建筑遗产的历史价值,只有把建筑和环境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的展现古建筑的真实性。

(1)外围建筑高度、色彩、材质和风格的协调。

(2)外部环境的协调。

结合传统思想和主次关系,外部环境的规划要重视景观轴线的处理,这是做到主次分明、统一与变化的第一步。

2.2.3积极探索群体古建筑的合理利用方式从某种层面上说保护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而不是封闭保护。

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前提下的合理利用,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和原则来处理这些问题,又要积极创新,使利用的方式多样化,竭力在城市建设和古建筑保护之间寻求一个“古为今用”契合点。

建议采用以下方式:(1)维护原建筑格局,作为宗教祭祀场所。

祭祀是人们宗教信仰的一种方式,是意识形态的表现,也是一种民族文化的象征,共同的信仰维系了乡土感情,培养民族自豪感。

(2)利用古戏楼作为传统戏曲表演的场所。

在古建筑群建筑布局,特别有祭祀和会馆类的建筑往往就会有古戏楼的存在,比如许昌的关帝庙、禹州的伯灵翁庙、禹州怀邦会馆和城隍庙都有古戏楼的存在,在古代也是进行戏曲表演的场所,可以利用他们进行戏曲文艺演出,继续延续古戏楼的戏曲表演功能,即丰富了居民生活,也是保持原有使用与功能真实性的内在要求。

(3)宣传与展示传统文化的场所。

文物建筑直接的功能是作为城市文化性建筑和展览性建筑而存在的。

同时延续的公益性文化功能的使用则能对建筑的影响和破坏降到最低,也进一步提升了古建筑的背景文化,进而影响到城市文化。

可以考虑发展成与建筑文化相关的博物馆。

(4)开发成为居民休闲停留的场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风貌要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人们已经不是以往仅仅满足于有地方住的状态,而是要住的好。

结合已有文物建筑,在其周边开辟休闲广场,丰富了市民生活,使原本封闭的空间有透气的感觉,具体规划时应体现到空间轴线和层次的运用。

(5)作为文物建筑旅游景点。

旅游事业由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价值观的转变在全国内不断盛行,旅游事业不仅能为政府解决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扩大宣传效应,比如通过一些媒体和影视情景剧的制作来扩大宣传,提升城市品位和知名度。

2.3完善管理体系能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提供保障2.3.1加强立法建设在古建筑保护方面,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立法建设。

它是规范一切行为的保障,贯穿于古建筑的保护整个过程,更有利于古建筑的保护。

(1)用法律规范古建筑的修复和保护行为。

国家颁布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对于省级以下古建筑的保护修复的具体维修细则少有提及。

要不断的完善立法,以法律监督的方式使科学维修的观念深入到每个维修者心中,加强对个人破坏行为的惩罚。

(2)用法律约束管理机构。

一方面,把日常管理人员的管理目标、职责和法律责任相关联,加强管理者的责任心和公德心。

另一方面,定期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修养和文化素质,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3)以法律形式规范建筑遗产的保护资金。

一方面,从立法上明确规定根据建筑类别的不同,每年用于遗产保护的的资金额度。

另一方面,保护资金保障的内容做到详细而具体的规定,并且这些信息应对公众透明,并接受监督。

2.3.2提高公民保护意识及鼓励公众参与公众的参与也有利于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向科学、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政府要建立公众参与的政策,提高公众对古建筑的保护利用的热情。

主要体现在:(1)前期反馈参与。

专家根据当地社会风貌、民族风俗、居住行为等进行考察,为设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初步设计的方案、图片、文字资料应进行公开展览,并征询公众的意见,反馈到最终的设计图纸上。

(2)后期反馈参与。

首先,利用方案进行实施后,对它所起到的实际效果、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估。

可以通过组织公众讨论、问卷调查等来了解情况。

其次,专家可以深入其中,亲自观察后期的使用效果。

(3)过程参与。

公众参与的缺失使他们对政府的保护行为冷漠,从某种程度上说和政府的引导方法不当有关。

首先,建立维护区域内原居民参与的制度。

其次,建立专业监督机制。

通过公众参与管理的政策,专业化的监督制度来保证文物建筑保护和利用的合理实现。

2.3.3管理运营模式多元化随着古建筑遗产的不断增加和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同时为了解决古建筑保护和利用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有必要要进行管理模式多元化的探索。

主要有以政府为主体的运营模式和以企业为主体的运营模式。

两种模式各有利弊,具体采用哪种方式,根据古建筑的位置、性质、重要程度等综合斟酌,关键是要把握好保护和开发的度,那么需要有政府的监督机制提供保障。

3结语通过分析城市化背景下古建筑保护和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措施。

从而建立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文化趋同”现象进一步蔓延的背景下,为挖掘发展地方特色文化背景下的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把古建筑与城市建设有机的联系起来共同发展是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多个专业,它需要政府强力引导,文化部门、规划部门、具体管理部门的共同协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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