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pdf

合集下载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的行为,促进公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特定对象等主体之间的良性关系,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述的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露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三)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目的和遵循原则第三条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三)保密原则: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在网络上刊载非公开的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高效节约原则:在进行接待工作中,公司应充分注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成本。

公司访客接待的管理制度

公司访客接待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访客接待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访客接待工作。

第三条公司访客接待工作应遵循热情、周到、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接待流程第四条接待前的准备工作1. 接待人员应提前了解访客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事由、来访时间等。

2. 根据访客的事由,安排合适的接待场所和接待人员。

第五条接待过程1. 接待人员应在访客到达前准备好接待场所,确保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2. 接待人员应主动迎接访客,热情问候,并引导访客至接待室或会议室。

3. 接待人员应向访客说明来访目的,并协助访客办理相关手续。

4. 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访客意见,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六条接待后的工作1. 接待人员应将访客的基本信息、来访目的及反馈意见整理成书面报告,上报给相关负责人。

2. 对于重要访客,接待人员应跟踪落实访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三章接待规范第七条接待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熟悉公司业务和规章制度;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4. 注重个人形象,着装整洁、大方。

第八条接待人员应遵守以下规范:1. 接待访客时,应保持微笑,态度和蔼;2. 主动为访客提供帮助,如需要,协助访客填写相关表格;3. 在接待过程中,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4. 对于访客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答,如无法解答,应及时向上级汇报;5. 接待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接待场所,保持环境整洁。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公司将对接待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接待态度、接待质量、工作效率等。

第十条对于表现优秀的接待人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接待人员,公司将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公司来访客人管理制度

公司来访客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来访客人管理,确保公司内部安全、有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来访客人,包括客户、合作伙伴、供应商等。

第三条公司来访客人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公司内部安全;2. 方便高效,简化来访流程;3. 尊重客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来访客人登记第四条来访客人进入公司前,必须到前台进行登记。

第五条前台工作人员应要求来访客人提供以下信息:1.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2. 联系电话、单位或机构;3. 来访事由;4. 来访时间。

第六条前台工作人员对来访客人信息进行登记,并核对身份证件。

第七条来访客人登记完毕后,前台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司来访客人管理系统。

第三章来访客人引导第八条前台工作人员根据来访客人信息,引导客人至相关部门。

第九条引导过程中,前台工作人员应向客人介绍公司环境、注意事项等。

第十条来访客人如需进入公司内部区域,需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第四章来访客人接待第十一条部门负责人应热情接待来访客人,了解客人来访目的。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应向客人介绍公司业务、项目等情况。

第十三条来访客人如需参观公司,部门负责人应安排专人陪同。

第十四条来访客人离开公司时,部门负责人应向客人表示感谢,并确保客人安全离开。

第五章来访客人管理第十五条公司来访客人管理系统应实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

第十六条前台工作人员负责来访客人信息的录入、查询、统计等工作。

第十七条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来访客人接待、管理等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每年对来访客人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安全保障第二十一条公司来访客人管理制度应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相结合,确保公司内部安全。

第二十二条来访客人进入公司时,应遵守公司内部安全规定,如:不得携带危险物品、不得随意拍照等。

第二十三条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来客来访接待及参观规定

公司来客来访接待及参观规定

公司来客来访接待及参观规定****科技有限公司*办字[2023]09号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来客程序,加强公司技术与商业秘密保护,特对来客来访及参观做如下规定:①接待地点:一般在公司公共会议室或部门设接待室,不准许在业务大厅会客、不准许在其他部门会客。

②接待标准:在公司公共会议室接待时,由公司办公室人员负责提供接待服务,部门填写《业务接待需求确认表》,提交办公室;在本部门设会议室接待的,部门自行安排服务。

④建立台帐:公司办公室及业务部门接待室均要求建立来客来访登记台帐,明确来客名称、来访目的、接待人员、达成备忘协议及业务内容等信息,形成备档材料,以便对档案信息的使用。

①接待地点:业务洽谈原则上只限于本部门接待室内,分管副总批准可在本部门业务办公室洽谈;不准许在其他部门参观。

②接待标准:由业务部门自主接待。

③建立台帐:各业务部门均要求建立来客业务台帐,明确来客名称、接洽人员、业务内容等信息,年度统计形成部门业务备忘录,备档。

①接待地点:原则上在办公楼一楼大厅会客席会见;特别情况,经部门主管同意批准,可以在部门设接待室会见;不准许在本部门业务办公室会见,不准许带领到任何部门参观(副总或总经理特批除外)。

②建立台帐:公司办公室督察一楼吧台工作人员建立日来访客登记台帐。

①接待地点:一般在公共会议室或办公室接待,对口业务部门设接待室。

②接待标准:对口业务部门报办公室安排。

填写《业务接待需求确认表》,提交办公室。

③参观规定:由办公室(主任)确定参观路线,业务分管副总批准,引领参观。

④建立台帐:办公室建立接待台帐。

备注解释:公共业务:包括公安消防检查、新闻媒体采影等;行业检查:包括特种设备检测、质量(计量)行政监督及计量检测业务等;5、政府行政官员(或领导)及参观规定①接待地点:在公司公共会议室或接待室。

②接待标准:办公室安排,总经理批准。

填写《业务接待需求确认表》。

③参观规定:由办公室(主任)确定参观路线,总经理批准,引领参观。

来访人员接待管理制度

来访人员接待管理制度

来访人员接待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公司安全,维护公司形象,规范来访人员的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及来访公司人员。

二、来访人员的分类1.厂商来访员工。

2.客户代表。

3.公司相关人员(包括行政管理部门、安全保障机构和供应商代表等)。

三、来访事先准备工作1.来访人员应事先与被访员工联系,确定访问时间,对话内容和地点等信息。

2.来访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携带好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名片等证件。

3.来访人员应服从和配合被访员工的管理和安排。

四、来访登记1.来访人员进入公司应在前台处进行登记,必须有内部员工引导或确认。

2.来访人员按照公司要求填写来访登记表,提供真实有效的基本信息和身份证明。

3.前台要求来访人员提供如下信息:来访目的、拜访对象、拍照照片、领取门禁卡等。

五、来访安全措施1.来访人员进入公司后应戴上临时身份证或领取门禁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离开。

2.来访人员进入公司后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规定,不得独自进入或触摸分公司保密区域。

3.来访人员应与被访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在违反规定时应主动向被访员工或公司安保人员报告。

六、来访纪律教育公司应及时对来访人员进行来访规程和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来访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

七、来访管理责任1.本制度的制定、实施、执行及其修订,由公司安保措施负责人负责。

2.每位员工都应正确理解来访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制度规定。

3.对于违反来访管理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来访人员,公司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罚。

八、制度的实施和监督1.公司应当认真执行本制度,对凡属违反制度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必须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公司的安全和正常经营秩序。

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来访管理制度执行体系,保证落实和执行。

定期对制度进行数据分析,有效完善管理制度。

九、附则1.本管理制度未涉及到的事项以及矛盾、冲突之处,应当参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

2.对本管理制度的任何修改,必须由公司安保措施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告之全体员工。

来访人员进出公司管理制度

来访人员进出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及来访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来访人员,包括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政府机关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来访人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二章来访人员登记第四条来访人员进入公司,必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并由接待人员负责登记。

第五条来访人员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联系方式、来访事由、到达时间、离开时间等。

第六条接待人员应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注明来访人员是否需要陪同,如需陪同,应注明陪同人员姓名及部门。

第七条来访人员登记表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三章来访人员陪同第八条来访人员进入公司需有公司员工陪同,陪同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责任心和沟通能力。

第九条来访人员陪同人员需向接待人员说明来访人员的身份、目的和陪同原因。

第十条来访人员陪同人员应全程陪同,确保来访人员在公司内的活动符合公司规定。

第十一条来访人员陪同人员应负责维护公司秩序,防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公司。

第四章来访人员活动范围第十二条来访人员应根据接待人员的安排,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得擅自进入非指定区域。

第十三条来访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区、生产区、仓库等敏感区域。

第十四条来访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应加强来访人员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来访人员进入公司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二)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饮酒;(三)不得在公司内大声喧哗、争吵;(四)不得随意触摸公司设备、设施;(五)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来访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员工人身伤害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接待人员、陪同人员未履行职责,导致来访人员违规活动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公司访客管理制度完整

公司访客管理制度完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安全和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公司邀请的各类访客。

第三条公司访客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障公司安全和秩序;2. 保障员工合法权益;3. 便利访客参观、交流;4. 严格执行,公平公正。

第二章访客登记第四条访客来访需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1. 访客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2. 访客单位、职务;3. 访客事由;4. 访客来访时间、地点;5. 接待人员姓名、职务。

第五条访客登记程序:1. 访客到达公司后,应主动向接待人员出示身份证件;2. 接待人员核对访客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填写访客登记表;3. 访客签名确认;4. 接待人员将访客登记表存档。

第三章访客引导第六条接待人员负责引导访客到达指定地点,并协助访客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访客在参观、交流过程中,应遵守公司规定,不得擅自进入限制区域。

第八条访客离开公司时,接待人员应确认访客已离开公司。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访客安全管理机制,确保访客在参观、交流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公司应对访客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访客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访客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访客在参观、交流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接待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良好的访客,公司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访客,公司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2. 限制来访;3. 取消来访资格。

第十七条本制度规定的奖励与处罚措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公司访客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内部安全、有序、高效的工作环境。

2024年来客来访接待制度(二篇)

2024年来客来访接待制度(二篇)

2024年来客来访接待制度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来客来访接待行为,提高接待效率,不断提升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及员工的财物、人身、信息安全及办公秩序,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对来访来客人员的规定:1、凡是公司来访来客均需向前台接待人员说明来访事由及被访人,并按公司要求填写《公司来访来客登记表》,做好登记预约。

2、来访人员未提前预约或因被访人员公务繁忙不便接待时,来访人员应与前台工作人员或综合部文员做好下次预约时间安排,不得擅自强行进入公司办公区。

3、被同意接见的来访人员,在进入办公区后须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不得大声喧哗、嬉闹,聚众滋事,影响办公秩序。

如有违反,将会被通知提前请出公司,有必要时,将对来访人员进行检查,来访人员需无条件配合。

来访结束,需及时离开,不得长时间逗留。

4、与公司项目无关的外来推销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

二、对前台接待人员的规定:1、仪容仪表整洁,行为规范,举止文明,热情周到,坚持原则,冷静沉着,机智灵活。

2、工作岗位上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如玩游戏、看杂志、打瞌睡、说笑嘻闹等。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做损坏公司形象之事。

4、公司领导(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出入时需主动问候。

5、对来访人员礼貌接待,站立并微笑点头示意,主动问询来访事由,示意来访者等候并进行登记。

6、在与被访人确认准入后,告知来访人其所在办公室,指示通道位置并准许来访人进入办公区。

7、公司领导的来访者,需及时告知综合部进行安排会见。

是贵宾者,需引领至被访人员办公室。

8、经与被访人电话确认后不便准入时,应向来访人做好解释工作,并主动要求帮其转告或做好下次预约时间安排。

9、若来访客人无理取闹,拒不履行登记手续或欲强行进入办公区者,前台接待人员在解释劝说无效后可强行制止,必要时求助110协助。

10、来访客人离开公司时,应主动点头示意,并及时填写离司时间。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24年来客来访接待制度(二)引言:作为一个开放的国家,人员往来和国际交流在现代社会变得越来越频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为维护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的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五条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员工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三)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五)公司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二章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公平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八条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保持信息的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第九条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十条高效低耗原则: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公司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三章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第十一条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公司与来访对象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三)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四)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五)企业文化建设;(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四章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部门设置及责任划分第十二条董事会办公室为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为该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事务的组织及协调工作;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具体事务管理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

第十三条对于来访的特定对象,应当由董事会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接待。

董事会办公室在接待前请对方提供来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的提纲,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交相关部门准备材料,并协调组织接待工作。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并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共同完成。

第十四条公司其他部门及有关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实施接待管理工作,主动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对于特定对象基于对公司调研或采访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提知会我公司。

公司应认真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

发现其中涉及上市公司的基础信息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错误或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及时发布澄清公告进行说明。

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立即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同时要求其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露该信息,并明确告知在此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证券。

第五章特定对象来访接待活动第十六条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已经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应在特定对象来访工作中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

第十八条公司应合理、妥善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第十九条公司有必要在事前对相关接待人员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在没有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公司任何人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十条为避免在来访接待活动中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可将有关音像和文字记录资料在公司网站上公布,还可邀请新闻机构参加并作出报道。

第二十一条在来访接待活动中公司相关接待人员在回答对方的询问时,应注意回答的真实、准确性,同时尽量避免使用带有预测性言语。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为特定对象的考察、调研和采访提供接待等便利,但不为其工作提供资助。

特定对象考察公司原则上应自理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特定对象到公司调研、采访、参加业绩说明会以及分析师会议等相关活动,需提前3个工作日与董事会秘书进行预约登记。

公司应要求特定对象提供参加调研、采访或会议的相关人员名单、所属单位、日程安排、调研或采访的主题等内容,填制预约登记表(附件一),预约登记单应经过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前,应要求特定对象出具公司证明或身份证等资料,并签署《承诺书》(附件二), 特定对象可以以个人名义或者以所在机构名义与公司签署承诺书。

特定对象可以与公司就单次调研、参观、采访、座谈等直接沟通事项签署承诺书,也可以与公司签署一定期限内有效的承诺书。

特定对象与公司签署一定期限内有效的承诺书的,只能以所在机构名义签署。

承诺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承诺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公司许可,不与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二)承诺不泄漏无意中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三)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四)承诺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五)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应当做好会议记录。

公司应当将会议记录、现场录音(如有)、演示文稿(如有)、向对方提供的文档(如有)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六条公司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后,应要求特定对象将基于交流沟通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发布或使用前知会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上述文件进行核查。

发现其中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及时发出澄清公告进行说明。

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立即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二十七条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或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相关资料的,如其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时,公司应平等予以提供。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三),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通过深交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互动易网站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刊载。

如果公司本次投资者关系活动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与此前已经刊载的演示文稿和文档内容基本相同的,可以不再重复上传,但应当在本次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予以说明。

第二十九条公司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投资者恳谈会、网上说明会等方式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以使更多投资者及时知悉了解公司已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三十条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过程中(包括非公开发行),向特定个人或机构进行询价、推介等活动时应特别注意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不得通过向其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吸引其认购公司证券。

第三十一条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如果出现向股东通报的事件属于未公开重大信息情形的,应当将该通报事件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

第三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妥善安排采访或调研过程并全程参加。

接受采访或调研人员应就调研过程和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采访或调研人员共同亲笔签字确认。

董事会秘书应同时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在相关人员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后做好书面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回绝特定对象来访,在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公告前暂缓进行现场接待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内幕信息。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依法应披露的内幕信息,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预约调研、采访预约登记表审核、批准:年月日提示:来访人需出示合法身份证明、持股证明等相关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否则公司有权拒绝接待。

特定对象与上市公司直接沟通签署的承诺书格式承诺书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关内容客观真实;(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公司也可明确规定责任的内容)(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活动,时间为:;(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