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律法规课论文
环境法学论文

环境法学论文引言环境保护是现代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环境法学作为环境保护的法律基础,在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环境法学的基本概念、目的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环境法学的基本概念环境法学是研究环境法规范及其适用、实施等问题的学科。
它以环境法规范为基础,以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研究环境法的制定、解释和实践,促进环境保护法制的完善与落实。
环境法学主要包括环境法学原理和环境法律制度两个方面。
环境法学原理研究环境法学的基本原则、法律逻辑及其适用等问题;环境法律制度则研究特定领域的环境法规范,包括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生态修复等相关法律。
环境法学的目的环境法学的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环境法学的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保护:环境法学旨在制定、实施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2.资源合理利用:环境法学致力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3.科学决策:环境法学为环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法律规范,确保决策符合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环境教育与意识提升:环境法学通过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推动环境保护理念在社会中的普及和实践。
环境法学在实践中的应用环境法学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立法:环境法学为环境立法提供理论和法律依据,指导立法者制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例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均是环境法学研究的产物。
2.环境司法:环境法学为环境诉讼提供法律依据和理论指导,为环境犯罪的惩处提供依据。
通过环境司法的实践,维护环境权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
3.环境评估:环境法学为环境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和法律规范。
在工程建设和规划中,环境评估是必要的环节,可以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4.环境管理:环境法学为环境管理提供制度设计和法律支持。
有关环境资源法学论文

有关环境资源法学论文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是指合乎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的基本观念。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环境资源法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环境资源法学论文范文一:深化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这两个体现新的发展观的重要历史文件,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和体制保障,也对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和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时代赋予环境资源法的历史使命自第一次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也尝到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能源危机的苦果,而酿成这种苦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类没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干了许多违背自然生态规律的蠢事。
我国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大跃进时期”和“十年动乱时期”,盲目推行毁林毁草开荒、围湖围海造田和打虎灭雀等征服大自然的运动,在“人定胜天”、“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等唯意志论的支配下,搞什么“开荒开到山顶,种田种到湖底”和“大炼钢铁”,结果造成了植被覆盖率降低、水土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锐减、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近几十年来,尽管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措施,退田还林还草,治沙治水治山,但由于欠账过多、积重难返、治理污染艰难和恢复生态缓慢,至今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恶化的趋势。
实践和教训使人们认识到,谁违背大自然的规律谁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自然生态失衡即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的根本原因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只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学课程论文

环境法学课程论文题目论述农民的环境权益的法律保护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专业环境工程班级 12级环工3班学号 1231240068 学生姓名童小磊论述农民的环境权益的法律保护摘要:在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在持续发酵。
除城市污染之外,作为广大农村人口所在的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也在持续恶化。
相比较于城市居民,农民的环境维权意识和环境权利的保护得不到保障。
以下我对什么是农民的环境权利做了简单介绍,并且就现在我国农村的环境污染现状,农民环境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原因,已经如何缓解这类问题做了简要整理。
希望对农民的环境权利的保护起到一点点的作用。
关键词:农民环境权;农村环境污染;法律保护目录论述农民的环境权益的法律保护 (2)一.农民环境权 (3)二.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现状 (3)三.农民环境权益得不到保护的原因 (3)1. 农村环保立法滞后,法律体系不健全 (3)2. 农民作为弱势群体, 其环境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4)3. 广大农民包括很多农村领导干部及企业环保意识淡薄, 缺乏法制观念 (4)4. 农村的环保力量薄弱 (4)5. 家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4)6. 农村社会经济综合原因 (5)四.完善我国农民环境权的法律保护 (6)1.在立法上确立农民环境权 (6)2.建立农村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6)3.实施农民生态补偿 (6)4.完善农村环境法律援助制度 (6)5.多形式,多渠道加强环境监督 (7)参考文献 (8)一.农民环境权环境权理论是人类面对严重的环境问题所提出的新型权利理论,是公民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环境权是任何人生而应具有的权利。
他最早是在1972年被提出。
环境权作为环境法的理论基础,自然而然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对此的研究也日益增多,但是目前对农民环境权的研究却鲜有人为。
那么什么是农民环境权呢?农民环境权,是农民享有的在健康、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的权利。
农民环境权是农民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农民依靠自然环境获得其生产资料,维持生活。
浅析《环境法》立法目的论文[五篇]
![浅析《环境法》立法目的论文[五篇]](https://img.taocdn.com/s3/m/aa90b38b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dd.png)
浅析《环境法》立法目的论文[五篇]第一篇:浅析《环境法》立法目的论文就环境法的立法目的而言,有“一元论”、“二元论”以及“多元论”等众多主张和观点。
持“一元论”者认为环境法的目的仅以保障人体健康为唯一目的。
这种观点在后来已不适应现代生态社会环境、思想发展等方面的需要,因而被抛弃。
“二元论”者认为环境法一方面应当注重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另一方面应当促进经济发展。
这样的观点均表达了美好的愿望,看似和谐统一。
然而,在实践中却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比如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的优先次序问题,再比如当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对立时如何进行价值选择的问题等等。
当经济发展优先于生态保护时,必然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短期、一时的经济增长,使环境保护丧失地位,让位于经济发展,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这主要是由于我们国家目前经济正处于上升期,一切以发展为要,作为经济竞争中的“理性人”,人们势必会一切向“钱”看,而忽视了环境保护。
而环境保护优先于经济发展可能看似合理,因为环境保护在如今无疑是重要的,而经济发展次于环境保护看似没有必要,但实际上是强调作为经济法的一部分,环境法应当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然而,环境保护优先于经济发展的观点实际是过于理想化的乌托邦。
原因在于我国目前对于经济发展期待无比迫切,这不可能孕育出一个能够保障环境永恒优先于经济的良好环境。
很大程度上,环境优先于经济发展的期待仅仅是一种的美好愿望,非放之实际而皆准。
“多元论”的支持者主张可持续发展,一方面需要协调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要保障代际公平,在保障自己生存资源的条件下不侵犯后代子孙的利益。
蔡守秋教授认为环境法的具体目的分为五个方面: 一是保护和改善环境,二是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三是合理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利用环境资源,四是保障人体健康,五是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这五项目标,有的学者认为这五项属于一个目的中的各个不同角度,它们之间既互相联系,又互相补充,没有必要区分主次;有些则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和公害以及合理利用资源这三项视为环境法的任务,将保障健康、促进发展这两项理解为目的;此外,还有一些主张应当将其分为最终目的、基本目的、直接目的、间接目的和具体目的,而这五项则各自对应其中之一。
环境法课程论文1900字_环境法课程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环境法课程论文1900字_环境法课程毕业论文范文模板环境法课程论文1900字(一):环境法与执法课程社会化合作模式探究论文摘要:本文以环境法与执法课程为切入点,探讨法律类课程社会化合作开发的方式。
通过学校与相关机构的合作有效提高教学质量,课程的社会化合作,做到了应社会需求、与市场接轨、与用人单位合作、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全新课程理念,实现学校与用人单位“双赢”的结果。
关键词:环境法与执法社会化合作模式环境法与执法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该课程对学生专业能力的要求具有综合性特点,课程设置的着眼点在于普遍性与特色性相结合,现实性与前瞻性兼顾。
在培养上要求将理论内容与实践内容融合于一体,课程内容可直接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操作或解释实践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这样的课程更适合于与社会相关机构合作开发,更能发挥出社会化合作的优势。
社会化合作的形式能有效帮助同学们建立现代化的法制理念、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拓展职业生涯的宽度和深度。
一、课程社会化合作设计社会化合作,顾名思义就是高职院校与社会用人单位的一種合作模式。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高职院校如何培养出具有高职院校特色,具备较强社会竞争力的人才,就需要与专业对应的社会岗位采取合作办学的方式,有针对性地为社会培养人才,注重人才的实用性和实践性。
社会化合作注重在校学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学校可以利用社会的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实现学校与社会资源、信息共享,从而达到“双赢”的模式。
环境法与执法课程是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在校所采用的主要教学资源包括:世界大学城专题学习平台、环境法规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教案、pp t课件、视频、学生互动微视频、案例库、习题库、图片、网络课程等多种教学资源。
为了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并最大化地利用社会相应岗位的资源、信息,设计开发了如下合作形式。
1.职业情境设计:课前通过社会化合作平台,学生下相关机构调研、实践,感受真实的岗位情境。
2.任务情境设计:在课堂教学的环节中,创设社会化合作共同开发的任务情境,有序地启发引导学生探究、思考、完成任务,拓展提升。
中国环境法论文4400字_中国环境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中国环境法论文4400字_中国环境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中国环境法论文4400字(一):中国环境法实施机制的缺陷和改进策略论文【摘要】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加强环境保护势在必行,这就需要我国的环境法得到有效的落实,发挥环境法在保护环境方面的作用,但是当前环境法的实施路径尚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
鉴于这种情况,深入研究我国环境法实施机制的缺陷,完善实施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简要阐述改进我国环境法实施机制的必要性,对我国环境法的实施路径进行分析,探讨其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几点改进策略。
【关键词】中国环境法实施机制环境保护必要性改进策略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发展迅速,基本形成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在环境法方面我国目前已出台30多部法律,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此外,还有国家层面的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共计超过一千余件,基本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的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环境法律体系。
但是,我国的环境法律虽然在不断完善,实际的实施效果却相对有限,相关法律在落实过程中未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習总书记曾在反腐倡廉会议上指出“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虽然这是关于反腐倡廉领域的,但是引申到环境法当中也同样适用,我们不仅要完善环境法律体系,同时也要注重实际实施效果,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可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1改进我国环境法实施机制的必要性关于改进我国环境法实施机制的必要性,主要包含这几方面,其一,我国长期以来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以牺牲环境效益为代价,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腾飞,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是与此同时人与自然的矛盾也越来越明显,城市化建设对于环境造成的影响已经超出了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导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在现阶段环境保护工作势在必行。
而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完善环境法律体系,改进环境实施机制的缺陷是必然要解决的问题。
环境法律政策研究毕业论文(最新范文6篇)

环境法律政策研究毕业论文(最新范文6篇)简介本文档包含了6篇关于环境法律政策研究的最新范文,旨在为读者提供参考和启示,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和研究环境法律政策的相关问题。
范文1: "环境法律政策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该篇论文探讨了环境法律政策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法律政策实施情况,论文指出了环境法律政策对于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性。
范文2: "环境法律政策的立法与实施"该篇论文重点研究了环境法律政策的立法过程以及实施情况。
通过对比不同国家的环境法律政策立法机制和实施措施,论文分析了环境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范文3: "环境法律政策与气候变化"该篇论文探讨了环境法律政策与气候变化之间的关系。
论文分析了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环境法律政策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对于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效果。
范文4: "环境法律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该篇论文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研究了环境法律政策。
通过对多个国家环境法律政策的比较,论文分析了不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在实践中的效果和不足。
范文5: "环境法律政策中的社会参与"该篇论文重点研究了环境法律政策中的社会参与问题。
通过对不同国家环境法律政策社会参与机制的分析,论文探讨了社会参与对于环境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性,以及促进社会参与的途径和方法。
范文6: "环境法律政策的改革与发展"该篇论文探讨了环境法律政策的改革与发展问题。
论文分析了不同国家在环境法律政策改革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如何通过改革和创新推动环境法律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效果。
以上范文旨在为读者提供关于环境法律政策研究的不同角度和方面的论文参考,希望能够对读者的研究提供启示和帮助。
浅谈环境法律论文

浅谈环境法律论文关注环境法律问题对于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民法典至关重要。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浅谈环境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环境法律论文篇一摘要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立法观念的转型与立法实践的加强、执法与司法的改进、法律监督的强化、公民环保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强化、对环境构成物的物权归属思考等几个方面。
本文以哈药总厂的环境污染为视角就环境法律制度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环境法制建设立法理念环保意识法律监督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3-059-01一、哈药总厂环境污染现状近来,环境污染成为社会热点:先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爆出自来水受污染事件,紧接着是湖南省浏阳镉污染事件见诸报端。
就在舆论对上述两起环境污染事件纷纷“口诛笔伐”之际,8月4日的《人民日报》又披露了哈药总厂多年挥之不去的“药厂怪味”事件。
早在2007年8月,哈市环保部门对外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哈药总厂处于城市上风向,向大气散发的异味主要来自于青霉素车间产生的发酵气味,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等挥发性气体。
而当年,哈药总厂也确定了异味深度治理方案,投资近8000万元分别对发酵气味、蛋白烘干气味、污水处理厂静态挥发臭气等进行了治理。
从去年以来,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哈医大二院超声科主任、博士生导师田家玮教授也连续两年分别联合51名、47名政协委员进行联名提案,分析了药厂怪味的危害性,提出了整改、搬迁、核心部分搬迁等一系列建议。
可是,两年过去了,药厂怪味依旧,市民闹心依然。
二、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197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试行)》。
这部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针对中国当时的环境状况,根据当时对环境问题的认识,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等制度。
中国环境法制建设经过20余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一系列法律制度,已形成为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在实施中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仍存有缺陷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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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
《环境法规》课程的学习即将结束,根据我们的教学要求,本课程的学业考核要求以论文形式递交,现将论文题目以及格式等要求说明如下:
一、论文题目
论文内容没有太多限制,只要是论述与环境资源法相关内容有关的均可作为论文上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以及学习体会较深的内容自拟题目,也可选择以下为大家提供的几个题目:
1 论中国环境资源法的发展
论文字数要求在2500字左右。
二、论文格式
论文格式要规范且能达到较好的视觉效果,格式要求包括字体、字号、行距等,具体要求参见下页。
三、论文递交
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由班长或学习委员收齐后于12月31日前交到我办公室(工学三号馆521或525)。
论中国环境资源法的发展
班级:10环境工程1班姓名:苏敏菁学号:3210007665
摘要:中国是一个环境资源大国,有关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规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可以找到。
尽管中国环境法有着久远的历史,但是,中国古代的环境法,并没有发展成为现代环境法。
现代环境法主要是现代环境保护工作的产物,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而真正现代意义的中国环境法是第三阶段的环境法。
目前,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环境的重要指导思想,中国环境法已呈现出理论化、道德化、综合化、民主化、经济化、科技化等可持续发展时期环境法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关键词:中国环境法历史时期现代阶段
一、前言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史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环境法;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环境法。
前者虽然包括几千年的历史,但有关环境法的资料相当贫乏;后者虽然只有60多年的时间,但有关环境法的资料却远远超过前者。
因此,中国环境法的发展概况,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环境法的发展概况。
二、各历史时期的环境资源法规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也是一个环境资源大国,有关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规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可以找到。
在防治污染方面,早在公元前16世纪的商朝,已出现一些防止污染的零散的法律规定。
据一些历史书籍记载,商朝法律在街上丢弃垃圾的要斩手。
仲尼、韩非子、孔子等古代思想家对垃圾污染街道对人体和社会安定的危害进行分析,阐明用刑法惩罚污染犯罪和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道理。
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方面,我国古代人民做的工作更多。
大禹治水、李冰父子修都江堰以及灵渠和运河的修建等早已闻名中外。
在历代王朝,都有一些代表人物倡导或实行开荒垦地、植树造林、治山治水、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的事迹。
根据历史记载,保护自然资源的最早法规可以追溯到四千年前。
远在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就有合理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法规。
西周时期
已经有了蓄水、排水等农田灌溉设施以及关于矿冶方面的禁令,并设专门官吏执掌其事。
而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古代环境资源法规是《秦简》,其中的法律对农田水利、作物管理、水旱灾荒、病虫草害、山林保护等都有具体规定。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管理,在全国范围内以统一的法令规定土地私有制,实行盐铁官营,并对掌管采矿事物的官吏规定了考核及严格的处罚办法。
在汉朝、唐朝、宋朝、明朝、清朝和太平天国等朝代颁发的法律中,也有不少保护森林、鸟兽、土地等自然资源的规定。
近代历史中,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从封建社会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由于没有出现像西方国家工业革命后那样的工业化局面,这个时期我国环境法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
但是,即使在如此落后的时期,当时的政府仍然制定一些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法规。
例如,植树节就是在中华民国初期,中国民主革命中诞生的。
而且中华民国政府曾先后颁布一些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如《森林法》、《土地法》等。
甚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苏区、抗日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革命政权,在极端艰苦的战争年代,也制定了不少环境资源法规,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植树运动决议案》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环境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环境法即中国现代环境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环境法”;二是“创业时期”的环境法;三是改革开放或“经济转型时期的环境法”。
第一阶段,中国环境法缓慢发展的阶段。
所谓“万事开头难”,新中国在这个新生时期,许多法律都不成熟,环境法也不例外。
在这个阶段,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开发资源、保护环境、建设城乡、整治山河等活动中,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从总体上看,这个阶段环境法有这些的特点:第一,环境法发展较慢,在环境立法形式和内容等方面受苏联的环境法的影响较大。
第二,环境法以自然资源法或自然保护立法为主,防治环境污染方面的法律较少。
第三,除宪法中一些有关土地和自然资源的简单规定外,环境法规的效力等级或立法级别较低,主要是一些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第四,环境资源法规比较零星分散,内容比较原则、
粗糙,法规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较差,正规化、程序化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很少,自然保护和污染防治之间缺乏有机联系,环境立法和执法还没有以现代环境科学理论和环境保护思想作指导。
第二阶段,环境法的起步阶段。
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以防治环境污染为标志的、与世界环境保护运动相联系的现代环境保护和环境法开始在中国兴起,中国环境法开始进入艰难的创业时期。
在70年代初,我国已针对某些局部地区的环境问题,制定了一些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
1972年,中国派出政府代表团参加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受该次会议的影响,中国在1973年8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这次会议制定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实际上是中国第一个综合性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该文件规定中国的环境保护方针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该文件还规定了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三同时”制度和奖励综合利用的政策。
这些内容,对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总体上看,这个阶段的环境法具有如下特点:第一,以《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为代表,确定了比较全面的环境资源保护目标,规定了比较综合的环境保护方针、原则,为我国环境法的全面、深入发展打下了比较宽广的基础。
但是,这个时期的环境法缺乏环境法学研究和环境科学理论,某些环境政策打上了“左”倾错误的烙印,环境法制观念和环境立法计划性很差。
第二,环境法缺乏宪法基础,环境法规的效力等级或立法级别较低,主要是一些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会议纪要、领导批文等非法律性的政策文件。
第三,环境法以防治污染立法为主,自然保护和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较少;防治污染以综合治理工业“三废”为主,环境管理制度不健全;污染防治以行政手段为主,法律手段和经济刺激手段较少。
第四,环境法规的内容比较原则、笼统、粗糙,可操作性、可执行性较差,少有正规化、程序化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第三阶段,中国现代环境法迅速、全面发展的阶段。
这个阶段的环境法都具有经济转型时期的性质和特点。
1978年,中国修改后的《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这是中
国首次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国家根本大法,把环境保护确定为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责,将自然保护和污染防治确定为环境保护和环境法的两大领域,从而奠定了中国环境法体系的基本构架和主要内容,并为中国环境保护进入法制轨道开辟了道路。
1979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环境保护法(试行)》。
该法依据宪法的规定,针对中国当时的环境状况,参考借鉴了国外的先进经验,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对象、任务、方针和适用范围,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等原则,确定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等制度,规定了环境保护机构及其职责。
该法的内容比较全面、系统,是中国环境法走向体系化、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一个标志。
1989年12月《环境保护法》诞生,标志着我国环境法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召开后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指出中国必须转变发展战略、走持续发展道路;1994年,提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基本对策和行动方案,要求建立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法体系。
接着进入21世纪后,我国又再一次加强了环境资源立法工作,颁布了许多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上述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
中国环境法在这个阶段与国外和国际的环境法有着密切的联系,“经济转型时期的环境法”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也与国外“可持续发展时期”环境法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基本相似。
上述的三个阶段,其中第一和第二阶段是中国现代环境法缓慢发展和逐步兴起的时期,第三阶段是中国现代环境法蓬勃发展的时期。
因此,真正现代意义的中国环境法是第三阶段的环境法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环境的重要指导思想。
目前,中国环境法已呈现出理论化、道德化、综合化、民主化、经济化、科技化等可持续发展时期环境法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班级: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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