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加强银行对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规范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工作,提高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用性,促进银行公司类客户贷款风险控制,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评级概述1. 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是银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是银行公司类客户贷款定价、担保要求、贷款限额、贷款期限及追偿策略等方面决策的重要基础。

2. 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与授信额度的关系: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是银行制定每位客户授信额度的基础依据,评级结果越高,授信额度也就越大,反之亦然。

3. 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的特点: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是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主要特点是科学、客观、动态。

科学是指评级结果必须有理有据,可信可靠;客观是指评级结果与评定人员的主观意见无关;动态是指评级必须随客户的经济状况和信用等级变化而动态调整。

三、评级方法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方法包括定量评级和定性评级两个方面。

1. 定量评级:(1)财务比率法:财务比率法是银行对客户进行定量评级的一种主要方法。

通过计算客户财务报表中的各种比率来评估客户的偿债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客户的偿债能力为评定的核心内容。

常用比率有:资本充足率=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减去存货/流动负债营运能力=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2)德式信贷协会法:银行可以通过引用德国信贷协会对客户信用评价的能力来开展定量评级工作,德式信贷协会法以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通过对比客户的财务比率与行业平均值、前值、后值等各种参考值,进行评级。

2. 定性评级:(1)市场评级:银行可以通过分析与客户相关的市场状况、行业分析和企业竞争力分析,把客户信用评级与市场分析相结合,开展定性评级。

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

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

浙商基金管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履行反洗钱义务,标准公司反洗钱客户分类工作,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方法?、?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等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是指公司在反洗钱工作中,根据一定的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并在持续关注的根底上,对客户在洗钱方面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那么,在掌握客户的身份根本信息,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交易的实际受益人的根底上,进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第四条公司在为客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并在此根底上对客户的洗钱风险进行等级划分。

公司与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签订基金销售协议时,应在协议中明确投资人身份资料的提供内容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职责。

第五条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那么:〔一〕风险相当原那么。

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那么。

除?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那么。

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公司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公司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那么。

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那么。

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金融企业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

金融企业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

金融企业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提高本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和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在公司开户的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是指:公司因未能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察觉或报告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行为,而卷入洗钱或恐怖融资案件所带来的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或经营风险等。

第四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包括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行业(含职业)四类基本要素。

公司应结合行业特点、业务类型、经营规模、客户范围等实际情况,分解出某一基本要素所蕴含的风险子项。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指公司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中,对在公司开户的成员单位进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风险等级划分,全面评估客户在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和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当客户风险状况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

第六条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相当原则。

公司应根据“了解你的客户”,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公司应全面评估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和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银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规范我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的管理,保障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是指我行根据客户主体、经营状况、信用状况、抵押担保状况等因素,对客户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并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二、风险等级分类标准1.客户风险等级分类主要依据以下因素:客户主体信用状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抵押担保状况及其他重要因素。

2.我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风险等级分类程序1.客户经理负责收集客户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并对客户进行初步的风险评估。

2.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客户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和审核,确定客户的风险等级。

3.高风险等级的客户需经行长审批。

四、风险等级分类的调整1.我行将根据客户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抵押担保状况等因素的变化,对客户的风险等级进行适时调整。

2.风险等级调整后,对于高风险等级的客户,我行将加强风险控制措施;对于低风险等级的客户,我行将适当放宽风险控制措施。

五、附则1.本办法由我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实施与监督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应得到充分执行,以确保有效管控客户风险等级分类。

风险管理部门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分类标准合理、程序合规。

同时,对存在异常或问题的分类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和整改,以防范潜在风险。

七、其他本办法仅适用于我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不适用于其他场景和业务。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的信息,请及时与客户经理或风险管理部门联系。

招商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招商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招商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开展公司客户信用评级(以下简称评级)工作,规范对评级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级是一种根据客户(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违约可能性(违约率)大小,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等级的风险分类方法和过程。

它是我行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工作,为信用分析、授信审批、贷款定价、贷后管理、经济资本分配与考核等提供重要的支持。

第三条评级系统包括九大行业打分卡和一个违约概率模型,以及与之配套的信息系统和文档。

通过打分卡与违约概率模型的结合使用,可同时得出客户的一个信用分值和对应的违约概率。

第四条列入评级的九大行业分别为:资本密集型行业、轻工制造业、商贸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建筑业、基础设施与项目融资、通讯及计算机服务业和投资类行业。

这些行业与我行现行使用的客户行业分类之间具有一对多的对应关系。

具体参见《招商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操作手册》。

第五条评级将客户划分为10个等级,从信用由高到低依次为1级、2级、……、10级,分别对应各自定义、对应分值和违约概率区间。

具体参见《招商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操作手册》。

第六条具备以下条件所有公司客户为可评级客户,应进行评级:(一)在我行有信贷业务或有意申请信贷业务的企事业法人;或为他人在我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企事法人。

只有低风险业务的,可暂不评级。

(二)客户所在的行业属于我行评级体系九大打分卡覆盖的行业范围。

(三)能够收集到最近连续两个年度财务报表,以及评级必需的非财务信息。

但尚未投产的在建项目企业由于尚不足以反映出经营情况,不在可评级客户范畴。

客户所在行业虽属于九大打分卡覆盖范围,但暂时缺少评级所需财务或非财务的必要信息,暂时无法进行评级的,应作为待评级客户,积极收集资料,一旦具备评级条件,应立即进行评级。

客户所在行业不属于九大打分卡覆盖范围,暂不进行评级,但仍要积极收集资料。

第七条评级的基本程序为:评级发起岗收集并输入必须的财务和非财务数据后,预设评级电脑系统进行自动评级,产生自动等级;客户经理和审贷人员可依据信用分析情况评估自动评级的合理性,进行等级更改,依次产生建议等级和有效等级。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操作流程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操作流程

本文件规定了XX 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客气风险等级划分的操作规范和风险控制要求,旨在正确、高效处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本文件合用于本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是指本行按照客户涉嫌洗钱风险因素或者涉嫌恐怖融资活动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等方式,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订和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的行为。

无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是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结合考虑地域、国籍、行业、职业、交易规律、交易种类偏好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风险等级的标准。

客户风险等级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

3.3.1 高风险等级客户:1)符合下列任一标准的客户:a)按照客户身份,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份子名单,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协议和制裁名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黑名单,司法机关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份子名单,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恐怖组织、恐怖份子嫌疑人名单中的客户,以及外国政要;b)来自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的国家、地区 (可参考 FATF 组织定期发布的不合作国家和地区名单,即 NCCT 名单)的非居民客户或者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的国家、地区的客户发生频繁大量交易的客户;c)接受过人民银行反洗钱行政调查的客户;d)在反洗钱工作中发现的符合《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等其他重大可疑交易情形的客户。

2) 符合下列任一标准,同时交易特征符合《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且按照《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送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的客户:a)按照客户所属行业,如为现金流量高、经营贵重物品、经营娱乐场所的客户;b)按照客户交易偏好,喜好现金交易、非面对面交易的客户;c)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办理业务等故意隐瞒身份信息的客户;d)个人客户与对公客户之间频繁发生大量资金往来的客户;e)故意在多个营业网点分别开立账户并频繁发生大量交易的客户;f)接受过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司法调查的客户;g)符合其他重大可疑交易情形的客户。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办法概要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办法概要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建立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体系,控制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有关反洗钱规定以及《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

第三条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本行的风险划分标准应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将该划分办法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第四条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认真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确保客户风险等级准确划分。

第五条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应当在明确客户风险等级后,对高风险客户的账户活动实行特别监控,对客户基本信息每半年审核一次。

第六条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客户风险信息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

第二章风险等级划分第七条银行将客户划分为四个风险等级:禁止往来客户、高风险客户、一般客户、低风险客户。

第八条禁止往来客户是指反洗钱法律法规或本行相关规定明确不能为其提供服务的客户,包括:(一)身份不明的客户;(二)要求银行为其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的客户;(三)拒绝提供银行所要求的信息和文件的客户;(四)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合理理由的客户;(五)经本行核查,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为伪造的客户;(六)其他不能为其提供服务的客户。

第九条高风险客户是指涉嫌从事洗钱或恐怖融资活动可能性较大的客户,包括:(一)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司法机关,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所列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单;(二)外国政要,指外国现任的或者离任的履行重要公共职能的人员,如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高层政要,重要的政府、司法或者军事高级官员,国有企业高管、政党要员,以及外国政要的家庭成员或者与外国政要存在密切关系的人员;(三)公众人物,指公众非常感兴趣或熟悉的人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里的名人。

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最新版)

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最新版)

xx 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 xx 银行(下称“本行" )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完善本行内部评级体系,依据 xx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 (银监发[ 2022 ] 67 号)以及《xx 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政策(试行)》,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客户信用评级属于债务人评级,是本行对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 .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本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本行客户信用评级遵循以下原则:(一) 统一标准:总行统一制定评级管理办法,由各级机构获得评级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实施。

同一客户在本行内部只能有一个评级.(二) 集中认定:除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其他客户等级认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三) 定期评估:每年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级更新。

(四) 动态调整:客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及时进行评级更新。

本办法合用于本行总行及国内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客户信用等级本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 A、B、C、D 四大类,分为 AAA、AA、A、 BBB+、 BBB、 BBB-、 BB+、 BB、 BB—、B+、 B-、CCC、CC、 C、 D 十五个信用等级.D 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

各信用等级含义如下:AAA :信用极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 ,未来一年内几乎无违约可能性.AA :信用优良,偿债能力强,未来一年内基本无违约可能性。

A :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小。

BBB+ :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低于 BBB 级.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BBB- :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高于 BBB 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履行反洗钱义务,规范公司反洗钱客户分类工作,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是指公司在反洗钱工作中,根据一定的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对客户在洗钱方面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的活动。

公司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在掌握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交易的实际受益人的基础上,进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公司在为客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并在此基础上对客户的洗钱风险进行等级划分。

公司与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签订基金销售协议时,应在协议中明确投资人身份资料的提供内容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职责。

第五条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相当原则。

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除《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公司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公司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

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

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第六条运营保障部职责:
为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客户风险等级标识提供技术平台,不断完善反洗钱监控系统。

第七条监察稽核部职责:
(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二)对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章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设立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行业(含职业)四类基本要素。

在四类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合理设立风险评估指标,并根据风险控制效果影响力进行权重赋值,各项指标权重均大于0,总和应等于100。

公司按风险评估指标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将客户风险等级分三级,风险等级依次上升,分别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

评估得分在50分以下(含50分)的为低风险客户;评估得分在50分(不含50分)以上,80分(含80分)以下的为中风险客户,评估得分在80分以上(不含80分)的为高风险客户。

第十条以下客户应当被直接列入高风险等级: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司法机关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单;
(二)客户被列入我国发布或承认的应实施反洗钱监控措施的名单;
(三)客户为外国政要或其亲属、关系密切人;
(四)客户实际控制人或实际受益人属前两项所述人员;
(五)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各级司法机关依法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协查的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名单;
(六)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各级司法机关依法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协查的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涉及赃款、赃物,能够成为洗钱行为上游犯罪的名单;
(七)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关注的客户名单;
(八)因涉嫌违法违规案件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通报的;
(九)一年内被公司报送可疑交易累计达到五次以上(含本数)的客户;
(十)按照客户的身份、地域、行业或职业、交易特征,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其存在高度洗钱风险的客户。

(十一)客户五次(含)以上涉及可疑交易报告;
(十二)客户拒绝公司依法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
第十一条以下客户应当被列入中等风险等级:
(一)除高风险类客户以外,其他被公司报送过可疑交易的客户;
(二)按照客户的身份、地域、行业或职业、交易特征,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其存在一定洗钱风险的客户。

除高风险类客户和中等风险类客户之外的客户应当被列入低风险等级。

但以下类别客户应逐一对照风险评估指标进行风险评估后,才能列入低风险等级:
(一)在公司的资产净值超过一定限额(自然人客户限额为20万元人民币,非自然人客户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
(二)购买公司专户产品;
(三)客户为非居民,或者使用了境外发放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四)涉及可疑交易报告;
(五)由非职业性中介机构或无亲属关系的自然人做代理人的客户;
(六)拒绝配合公司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工作。

公司在初次为客户开立基金账户办理业务时,如果通过身份识别发
现客户属于高风险等级的,应拒绝接受该客户为本机构的客户。

公司对客户风险等级的划分应保持持续关注,适时对客户的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考虑调整客户的风险等级:(一)符合《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情形的;
(二)公司按照规定期限对客户进行审核,发现客户的身份信息或交易信息不再符合原先风险等级类别的;
(三)公司根据所掌握的客户身份信息的变化,有合理理由认为应当调整客户风险等级的。

第三章客户信息审核和交易监测第十五条对于新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应在建立业务关系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划分其风险等级。

公司对于被列入高风险类别的客户,至少每半年由监察稽核部会同运营保障部进行一次审核;对于被列入中等风险类别的客户,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对于低风险类客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进行审核。

对于首次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无论其风险等级高低,金融机构在初次确定其风险等级后的三年内至少应进行一次复核。

公司对直销客户信息的审核可通过要求客户提供更新的身份信息、回访客户、实地查访、向公安、工商管理部门核实以及其他可以采取的措施进行。

所有形式的审核都应当留有记录。

监察稽核部会同运营保障部在日常可疑交易分析和报送中密切关注高风险等级和中等风险等级客户的交易行为,针对客户交易活动制作监测分析报告。

经过监控和分析,对符合可疑交易标准等情形的,及时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

第四章风险分类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对风险较高客户的控制措施。

公司可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的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预防风险。

可酌情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进一步调查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情况。

(二)进一步深入了解客户经营活动状况和财产来源。

(三)适度提高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信息的收集或更新频率。

(四)对交易及其背景情况做更为深入的调查,询问客户交易目的,核实客户交易动机。

(五)适度提高交易监测的频率及强度。

(六)经高级管理层批准或授权后,再为客户办理业务或建立新的业务关系。

(七)按照法律规定或与客户的事先约定,对客户的交易方式、交易规模、交易频率等实施合理限制。

(八)合理限制客户通过非面对面方式办理业务的金额、次数和业务类型。

(九)对其交易对手及经办业务的金融机构采取尽职调查措施。

第二十条对风险较低客户的控制措施
公司可对低风险客户采取简化的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可酌情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建立业务关系后再核实客户实际受益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

(二)适当延长客户身份资料的更新周期。

(三)在合理的交易规模内,适当降低采用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频率或强度。

(四)在风险可控情况下,允许工作人员合理推测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而无需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监察稽核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在公司正式发文后统一执行。

第二十三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