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交通事故规定

合集下载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罚制度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罚制度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罚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企业发展壮大,公司车辆的数量和使用率逐渐增加,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给公司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了威胁。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规范公司车辆使用,制定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罚制度非常必要。

此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公司车辆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的安全出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

三、责任与义务1.公司的责任:加强对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培训和教育,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驾驶员的安全驾驶。

2.驾驶员的责任:驾驶员需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件和驾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安全驾驶,同时遵守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四、交通事故分类与处罚根据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归属,将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对不同等级的交通事故进行相应的处罚。

1.轻微事故:定义:造成车辆轻微损坏,无人员受伤的事故。

处罚:(1)首次发生轻微事故的驾驶员,将被扣除一个月的绩效奖金。

(2)第二次发生轻微事故的驾驶员,将被扣除两个月的绩效奖金,并接受安全驾驶培训。

(3)第三次以上发生轻微事故的驾驶员,将被停职并接受严格的安全驾驶培训。

若继续发生轻微事故,将被解除与公司的合作关系。

2.一般事故:定义:造成车辆受损较严重,但无人员受伤或仅有轻微受伤的事故。

处罚:(1)首次发生一般事故的驾驶员,将被扣除三个月的绩效奖金,并接受安全驾驶培训。

(2)第二次发生一般事故的驾驶员,将被停职一个月,并接受严格的安全驾驶培训。

(3)第三次以上发生一般事故的驾驶员,将被解除与公司的合作关系。

3.重大事故:定义: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人员受伤或死亡的事故。

处罚:(1)首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驾驶员,将被停职三个月,并接受严格的安全驾驶培训。

(2)第二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驾驶员,将被解除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违反规定的其他处罚对于严重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和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驾驶员,除了根据交通事故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外,还将进行以下附加处罚:1.纪律处分:对驾驶员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纪律处分。

交通事故快报制度

交通事故快报制度

交通事故快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掌握交通事故情况,提高应急处理本领,保障员工出行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职工及企事业单位用车。

第三条定义1.交通事故:指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包含碰撞、侧翻、刮擦、撞固定物等。

2.交通事故快报: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相关人员向企业管理负责人、维护和修理部门、保险公司等部门及时通报事故基本情况的制度。

第二章交通事故快报程序第四条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1.驾驶员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刻停车并采取必需紧急避险措施,保护现场,并确保人员安全。

2.驾驶员应立刻拨打公司供应的事故快报电话,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含事故时间、地方、车牌号、人员伤亡情况等。

第五条事故快报电话1.公司将在各办公区域、车辆内设置事故快报电话,并在便捷位置张贴相关电话号码。

2.驾驶员应熟知事故快报电话,并及时拨给他打个电话进行报告。

第六条事故快报内容1.驾驶员在拨打事故快报电话时,应供应以下基本信息:–事故发生时间及地方–事故车辆车牌号码–驾驶员身份信息–人员伤亡情况及受伤者姓名、联系方式–事故初步推断2.报告结束后,企业管理负责人将指定专人与驾驶员进行认真沟通,并依据需要通知保险公司、维护和修理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后续处理。

第七条驾驶员责任1.驾驶员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刻报告企业管理负责人,并乐观搭配相关工作人员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2.驾驶员不得私自处理事故,包含修补车辆、更改事故现场等,全部后续处理工作需经企业布置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引导。

第八条信息保密及处理1.企业管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对收集到的交通事故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非相关人员。

2.对于涉及敏感信息或重点事故的情况,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高层汇报,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车辆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车辆、租赁车辆以及临时借用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购置、登记、保养、维修、报废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五条公司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熟悉车辆操作规程。

第六条公司车辆不得用于非工作用途,如驾驶员需将车辆用于个人事务,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七条公司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第八条公司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第九条公司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并积极配合事故处理。

第十条驾驶员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公司内部处罚。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司车辆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协助驾驶员处理事故。

第十三条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1. 驾驶员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

2. 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派员赶赴现场。

3.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勘查、取证。

4.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

5. 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和保险条款进行理赔。

6. 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内部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职、辞退等。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1. 轻微事故:罚款1000元,并给予警告。

2. 一般事故:罚款2000元,并给予记过处分。

3. 重大事故:罚款5000元,并给予降职或辞退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罚制度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罚制度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罚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违章行车,降低事故频率,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对发生交通事故者将根据事故责任及损失程度,对肇事责任者进行处罚,具体规定如下:一、公安交警部门对责任人的处罚及事故中的间接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损失,由承包人(或驾驶人)全部承担。

二、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对肇事者进行处罚,罚款一律收缴客运公司财务,车辆停班整顿期间承租基数正常收缴。

1、责任损失1000元以下,对责任人罚款50元。

驾驶人视情停驾0.5-1一天安全学习;
2、责任损失1001—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驾驶人视情下岗安全学习1-2天,车辆停班1个班次;
3、责任损失10001—2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驾驶人视情下岗安全学习1-3天,车辆停班1-2个班次;
4、责任损失20001—3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驾驶人视情下岗安全学习2-5天,车辆停班2-3个班次;
5、责任损失30001—1000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500—1000元罚款。

驾驶人下岗安全学习3-5天,车辆停班3-5个班次;
6、责任损失10万元以上事故,收缴驾驶人“企业上岗证”及“信誉安全保证金”2000元,解除聘用(公营车驾驶员调离驾驶岗位),车辆视情停班10-60天整顿;
7、因车辆停放、车辆维修、加油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给予责任人一次处罚1000元-3000元罚款。

8、因行车事故给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2024年企业、事业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企业、事业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企业、事业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强化企业、事业单位对员工交通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交通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配备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教育,使其具备交通安全管理能力。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档案,记录员工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进行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提高交通安全法规的遵守意识。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交通事故的能力。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员工交通工具的管理,确保交通工具符合交通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交通工具的安全性。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组织救援和管理处理,并进行事故评估和事故原因分析。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提供交通安全宣传和培训,并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员工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用车行为,促使员工妥善使用车辆,并定期检查车况,保证车辆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与交通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了解交通安全信息和政策法规,并积极参与相关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及时采取2024年企业、事业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进一步加强力源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程序,减少车辆运行成本,提高车辆利用率,结合公司用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职责1、办公室是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司现有车辆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对单位车辆费用进行管理考核。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统配车辆。

二、车辆管理与使用(一)车辆管理1、所有车辆(属公司加油的)统一由办公室管理调度,除公司主要领导车辆可实行定向服务,其他车辆一律由办公室统配、统调。

交通事故管理制度

交通事故管理制度

交通事故管理制度一、引言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碰撞、车辆与行人碰撞或其他交通参加者之间的事故。

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削减交通事故的发生,订立本交通事故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交通出行,包括驾驶公司车辆、步行、骑行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二、管理标准1.公司将订立并不断更新交通事故管理手册,认真记录交通事故管理要求及处理程序。

2.全体员工必需遵守国家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关的驾驶、步行、骑行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基本技能。

3.公司将确保全部公司车辆符合国家法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和保养,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员工在驾驶公司车辆时必需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违反交通信号、饮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

同时,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遵守交通安全规定。

5.员工在步行、骑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定,避开闯红灯、横穿公路等不安全行为。

三、考核标准1.交通事故发生后,适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供给认真的事故信息和事故处理情况,依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2.员工在驾驶公司车辆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应自动搭配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包括供给相关证据资料、参加事故调查等。

3.员工在驾驶公司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划分,公司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理,包括扣减相关奖金、停职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等。

4.员工在工作期间出行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司将依据事故的影响程度和个人责任,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工资等。

5.公司将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进行定期统计分析,评估交通事故的原因和影响,通过改进交通管理措施,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本领。

四、整改措施1.对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将由责任人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本领。

3.确保公司车辆的安全驾驶和维护,定期组织车辆检查和维护和修理,确保车辆在良好的行驶状态。

公司用车事故管理制度

公司用车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保障公司车辆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及员工自用车辆。

第三条公司用车事故管理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报告第四条事故分类(一)一般事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或轻微人身伤害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事故。

第五条事故报告(一)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司相关部门。

(二)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

(三)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

第三章事故调查与处理第六条事故调查(一)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

(二)事故调查组应全面收集事故现场证据,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

(三)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事故处理(一)对一般事故,由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公司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二)对较大事故,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公司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重大事故,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公司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事故预防与教育第八条事故预防(一)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二)公司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公司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事故教育(一)公司定期对事故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二)公司对发生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各类车辆生产、运输中的车辆事故分类,事故损失的计算方法,事故分析处理及应用于本公司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

第二条:管理职能司机违章驾驶,肇事进行处理。

第三条:事故分类1.轻微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指一次造成的轻伤1到2人,或若财产,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非机动车事故不是10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指一次造成的严重伤害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它指的是一次死亡1到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它指的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下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经济损失60000元以上的事故。

5.驾驶事故分类标准:以公安部事故为准。

有下连情况之一者,虽然不符合重大事故标准,亦按重大事故对待:1.翻车事故:车辆侧翻或车顶着地。

2.酒后驾车,开赌气车,“英雄车”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

3.碰撞高压电线杆,警察岗亭,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务车,救护车和工程应急车辆。

4.涉外事故:违反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导致外宾车辆发生事故。

第四条:交通事故车辆规定1、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做到:(1).立即停车;(2).抢救伤者;(3)保护现场;(4)查找证明人.{两人以上}(5).保护好车里物品;(6).立即向安全员和领导报告.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规定.1.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30分钟里赶到现场,配合公安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调查,清理事故现场,并做好记录.2.重大或者死亡事故发生后,安全员必须在24小时里书面报告公司生产部.可预见后果相对严重的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处理,第一现场电话报告生产部.3.重大伤亡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后,必须在48小时内书面报告公司生产部.4.发生影响较大的行车责任事故,必须立即向运输部,设备部报告,公司安全员也必须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安排善后处理事宜.5.凡发生事故后逃逸,破坏或者伪造现场,弄弄虚作假和包皮袒护,对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6.必须遵守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如果没有教育和治疗,肇事者和工作人员将不会被释放;(3)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4).肇事人,责任人未进行责任追究的放过.7.安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8.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以调查研究为基础,本着对企业和职员负责的精神,依据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依责论处.第六条:责任划分,事故分析和报告.1. 交通事故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职责认定为标准.{特殊情况除外};2. 厂,站内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公司负责.3. 一般事故有本部门负责人,主管负责人与事故责任人分析,记录,将结果报告公司,同时拿出对事故责任的处罚建议.[事故责任人应记录事故过程和深入检查,今后安全行车的防范措施].4. 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需由生产部主持及集会议,部门负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分析结果由事故单位书面报告生产部门,并认真填写“车辆事故报告表”.5. 无论发生任何大小事故,车队应对事故作详细记录,并在五日内向公司报告事故过程和处理意见.第七条:责任事故的经济赔偿与处罚1. 1000元以下的事故,未经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经济损失由事故负责人承担50%;2. 违章,违规,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撒料,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本人对所造成的罚款负主要责任,由负责人负担;3. 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车辆或其它事故,经济损失由负责人承担;4. 驾驶室内超员或私自搭载乘客造成事故后,事故责任人应对乘客受伤或其他经济损失负责.5. 因人为因素,责任心不强,造成电器,机械事故,经济损失赔偿.6. 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不论事故大小,事故责任人将不会获得当天的安全奖.7. 经济补偿按下列规定执行.【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人为”事故,所有事故费用应由肇事者承担:(1)开赌博车;(2)酒后驾车;(3)未按规定路线行驶;(4)打开车门并驾驶;(5)倒车行驶;(6)坐下来聊天,超速行驶;(7)不合格驾驶员独自驾驶;(8)随意转身,强行超车,挣道抢行;(9)私事驾车;(10)无照驾驶;(11)下班后不能按时休息,玩耍,休息不良引起的事故.【2】驾驶人发生有责事故,经济补偿按下列规定执行:(1)事故负全部责任:负责人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轻微事故20-35%,一般事故15-30%,重大事故10-25%,特大事故8-20%.(2)事故负主要责任: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轻微事故15-30%,一般事故10-25%,重大事故8-20%,特大事故5-15%.(3)事故负同等责任:负责人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轻微事故10-25%,一般事故8-20%,重大事故5-15%,特大事故4-12%.(4)事故负次要责任:负责人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轻微事故6-18%,一般事故5-15%,重大事故4-12%,特大事故3-10%.(5)如果驾驶员没有仔细执行“三检”制度而造成的机械事故,肇事人赔偿事故费用的50%.(6)由于维修人员或检查人员的疏忽造成的机械事故,负责人赔偿事故费用的50%.(7)司机因非法驾驶而被拘留,因违章发生事故,在调查和待处理期间,按待岗考核.(8)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当事人在服刑期间应当在监外执行,缓刑除外(除有关规章),原则上不在追究经济赔偿.第八条:车辆事故由生产部门进行评估1. 事故负责人是否在原位置,事故处理期间,须积极配合,解决发誓的事故,并暂发生活费500-800元.2. 年内,事故责任人不参加公司任何先进个人评选.3. 一般事故月度内发生3起以上、5起以下,处罚部门领导和安全技术工作负责人500元.4. 重、特大事故月度内发生2起以上,处罚部门领导和安全技术工作负责人1000元.5. 隐瞒事故真相或延误上报者,追究安全技术工作主管部门领导责任,从重处罚,事故损失由部门主管安技工作的领导承担.第九条:本办法为公司处理违章,肇事和车辆事故的依据,如果这些规定之间存在任何冲突,则应以这些措施为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好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统一公司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公司内部的各种机动车在道路上以及施工现场行驶过程中(包括停放)发生碰撞、翻覆、落水、碾压、失火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产损失等均称为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
根据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
是指造成轻伤1至2人或财产损失折款不足1千元的交通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重伤1至2人或轻伤三人以上,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在1千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交通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折款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虽未造成人身伤亡,但公司形象影响很坏的交通事故。

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

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在6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的责任分类
根据肇事者在事故中的不同责任,交通事故可分为四种:
A)次要责任
B)同等责任
C)主要责任
D)全部责任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失费计算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失费只计算直接损失费,不计算间接损失费。

直接经济损失费由以下部分组成:
1、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伤残用具费;
2、死亡安葬费、死亡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损失费;
3、交通事故现场处理费、现场抢救费、财产价值损失费、固定资产损失费、流动资产损失价值费。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报告制度
1、发生事故后,肇事者应立即抢救伤员,做好保护现场的工作。

如需要移动现场,要做好标志,同时报告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直接上级和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2、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经过,所在项目事故后写出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3、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真相,不得隐瞒事故不报或私自处理交通事故。

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查实,对于责任人给及经济处罚,并通报公司。

六、交通事故现场处理规定:
1、发生事故的项目,必须派专人配合公司主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除下列2条、3条情况外,不得擅自处理。

2、在外办公或采购发生的轻微或一般交通事故,由本部门派专人负责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上级管理部门。

3、车辆在执行长途运输任务中,发生轻微事故,可主动配合当地交警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相关部门。

七、车辆交通事故费用报销规定:
1、凡公司各部门所属车辆发生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都必须经公司本部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2、对事故责任者赔偿的经济损失不予报销;
3、驾驶员反映车辆有故障,但领导强行命令出车,而却因此故障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强行派车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3%。

八、对肇事者的处理规定
1、轻微事故由肇事者所在部门处理,并将处理决定报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一般事故以上的由肇事者所在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并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车亮管理人员,由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凡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并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或全部责任的,公司企业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进行停驾处理。

A经济损失在1万---3万元之间负主要责任者,停驾1至2个月,全部责任者停驾2至3个月。

B经济损失在3万---6万元之间负主要责任者,停驾3至4个月,全部责任者停驾4至6个月。

C经济损失在6万元以上并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以上者,公司予以辞退。

4、根据事故责任者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大小,除按规定酌情扣奖金外,另按下列规定由事故责任者赔偿事故经济损失:
○1.负次要责任赔偿5%
○2负同等责任赔偿6%
○3负主要责任赔偿7%
○4负全部责任赔偿8%
九、事故赔偿缴纳办法
事故责任者赔偿费,由公司相关主管部门通知财务部扣款,或者肇事者直接一次性交公司财务。

机动车保险赔偿金额不能冲销交通事故损失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