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框架图
高中历史必修一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思维导图)

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新中国的建设新中国的政治建设与外交1949~1956过渡时期1956~1966十年社会建设的探索时期1966~1976十年文革动乱时期1976-1978两年徘徊1978改革开放新时期新中国建设初期最紧迫的任务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建立人民民主政权的经济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现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初建时期,构建了基本框架文革时期:曲折发展时期,民主和法制遭践踏新时期:民主法制新中国的成立背景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国民政府覆灭成立标志1949.10.1北京——开国大典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提中国人民新政协的召开任务筹建新中国内容大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临时宪法),规定国家性质、国家各方面的政策和方针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主席大会决定以北京为新中国的首都,五星红旗为国旗,《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采用公元纪年作用代行全国人大职能,为新中国成立作充分准备初步建立起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立及发展过程初步建立:1949年新政协会议召开正式确立: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新阶段:1956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完善:1982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性质及职能性质统一战线组织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特点以坚持中共领导为前提,不存在轮流执政意义调动民主人士参政议政的热情,开创了群策群力,共同建设家园的局面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及发展过程初步确立:1954年第一届人大召开背景: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大规模展开主要内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建立了新一届的国家机构意义结束新政代行权和“共同纲领”临时宪法之职,基本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民主政治奠定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内容规定国家性质(国体)根本政治制度(政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特点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意义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性质)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和建设经验总结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根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含义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区和自机关,由当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利原因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各民族存在较大差别,不可以照搬汉族地区的做法为了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建立和发展过程初步建立:1949年共同纲领正式确认:1954年宪法正式规定完善: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定作用满足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的愿望,实现了民族平等,也保证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基本政治制度。
法理学框架图

律
按确定性程度: 2)准用性规范:准许用其他法规 来明确不确定的内容。(已有法规)
的
3)委任性规范:委托其他机关制定规则 来明确不确定的内容。(没有法规)
概
1)生效时间:条文规定时间;公布之日起
述
2)失效时间:条文规定时间;新法实施旧法失效;国家宣布终止 时间效力:
实体法-从旧原则:过去行为现在审理用旧法
内容(权利和义务)
法
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客体(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物、行为、智力成果。
律
关
产生:主体事实形成产生的权义关系;因合同双方的权义关系(如婚姻关系)。
系
产生,变更,消灭
变更:主体、客体、内容,其中一要素变化,法律关系就变更。
的条件
消灭:主体间权义终止。
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指直接引起法律关系的情况。
1 法律的组成成分:法律规范(最重要)、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标准、法律技术。 2 法律规范概念: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3 法律规范结构:三个要素 假定(前提)、处理(行为规则本身)、后果(奖励性和惩罚性)。
按调整中的不 同职能:
1)调整性规范 2)保护性规范
1)权力性规范:能做的行为。(可以做或不做,权利可放弃)
法律解释:
正式解释:
解释的主体(),解释的对象()
1 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法律。 地方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 2 司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司法过程。 3 行政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
非正式解释:学者、其他个人、组织。
法
法的遵守:主体-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体。是法的实施最普遍的方式。
合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非法行为(不按法律规定)
高中政治知识点总结框架图

高中政治知识点总结框架图
高中政治知识点总结框架: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内涵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由之路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宏伟目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文化强国道路与文化强国目标的关系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公民权利
三、我们的人生权利
维护人生自由和生命健康维护人格尊严保护个人隐私
四、社会合作与公平正义
社会合作与公平社会规则与正义社会身份与社会责任负起我们的社会责任
五、经济与社会
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与优势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的经济发展
以上框架涵盖了高中政治的主要知识点,您可以根据每个主题进一步细化并添加具体内容。
通过思维导图的方式,您可以更清晰地展示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和层次关系,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记忆政治知识。
宪法学习ppt课件

法治原则
法律的至上性
01
宪法规定,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
律的权威性得到了保障。
法律的公平公正
02
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公平公正性得到了保障
。
法律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03
宪法规定,公民有权获得政府的公开信息,政府的决策和执行
过程也应当透明和可预测。
联邦制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
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 由,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 信仰自由、宗教自由等,这些权 利的行使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
保障。
人权的法律保障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 由的法律保障措施,包括司法独 立、公正审判等,这些措施有助
于实现基本人权原则。
人权的国际标准
我国宪法在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和自由时,不仅考虑了国内实际 情况,还借鉴了国际上的人权标
联邦制的基本特点
联邦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它 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组成,各 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
下行使自己的权力。
联邦制的权力分配
在联邦制下,各地方政府拥有一定 的权力,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 权力,这些权力的行使有助于实现 地方自治。
联邦制的协调机制
在联邦制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之间需要协调合作,以实现国家的 统一和发展。
宪法。
中世纪宪法
中世纪欧洲封建国家的宪法, 如英国的《大宪章》、法国的 《三级会议条例》等。
近代宪法
近代欧洲和美洲国家的宪法, 如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 的《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等。
现当代宪法
现当代各国的宪法,如中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日
第二讲宪法的概念_中国宪法学

第二十八条 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 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 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 论的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任何公 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公安机关批准, 不受逮捕。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任何由于 拥护正义事业、参加革命运动、进行科学 工作而受到迫害的外国人,给以居留的权 利。
这次活动感触最深的也许要数那些在娱乐场所 从事服务的“小姐”们。一名“小姐”表示, 以前从没想过艾滋病离自己那么近,更不用说 什么“自我保护”了,她很感谢有关部门组织 这样的讲座。“冒风险”带领“小姐”来参加 这次活动的某娱乐场所经营者表示,如果搞这 样的宣教活动与“扫黄”无关,他愿意再参加。 疾控部门:向CSW传授防艾知识,是疾控工作 重点“艾滋病对人类社会的危害众所周知,而 CSW又正是感染、传播这一疾病的高危人群, 如果弃她们不管,说得严重些那是‘祸国殃 民’。”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所 长温迎春如是说。
宪法中体现确认功能的一些条款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 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 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根本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 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的协调功能
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利益冲突。不同 的阶层、不同的经济利益集团、不同的地 域、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宗教、不同的种 族之间都会有不同的利益。 宪法是协调这些利益冲突的最终手段。
中国宪法
第二讲 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语词的演变
二、宪法的地位与概念
三、宪法的特征
四、宪法的分类
五、宪法的功能
法与宪法
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 保障实施的规范的总和。
道德与法治七年级 下册 知识梳理图 框架图

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知识梳理图本文档将为你提供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的知识梳理图框架,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记忆这门学科的知识点。
下面将按照课本的章节顺序,逐一介绍每个章节的重点知识。
第一章道德与法律1. 什么是道德•道德的含义和特点•道德行为和非道德行为的区别2. 道德规范的作用和意义•道德规范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道德规范对自己行为的约束3.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和道德的相似之处与区别•法律对道德的影响和辅助作用第二章法治与我国宪法1. 宪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宪法的定义和意义•宪法对国家和公民的约束2. 我国宪法的起草和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的过程•宪法的修订和变更3. 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原则•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概述•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第三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1. 公民的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公民的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2. 公民的义务•公民的法定义务•公民的道德义务第四章法律知识1. 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法律的定义和性质•法律的特征和作用2. 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层级•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和层次•不同层级法律的特点和适用范围3.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法律的制定程序和主体•法律的实施与宣传第五章我国的法律保护1. 法院和司法机关•法院和司法机关的作用和职责•法院的组成和审判程序2. 保护公民权益的法律途径•公民的维权途径和方式•法律援助制度的作用和作用范围3. 法律援助的作用和实施•法律援助的定义和目的•法律援助的实施方式和途径以上就是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的知识梳理图框架,通过这个梳理图,你可以清晰地了解各个章节的重点知识点。
希望你能够在学习中掌握这些知识,并且能够应用到实际生活中,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宪法:(选举法、国籍法、组织法、区域自治法);2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等);4经济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5社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矿山安全法等)6刑法:(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条例”)(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7)国际条约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2、法的效力等级。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3)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4)特殊情况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人大与政府相互制约)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图表总结)

我国法的形式(共七类)名称法律形式制订单位宪法宪法全国人大XX法法律(民法通则除外)全国人大及常委会XX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XX地方XX条例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XX地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XX公约、条约、协议、宪章、盟约国际条约法的效力层级■ 宪法至上■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重点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订的效力大)■ 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种类一般规定建设工程领域行政处罚(6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拘留■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 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 责令停止施工■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资质证书■ 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分(6类)■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分类】主刑附加刑■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4.5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的规定(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内有下列情形)■超载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情节严重的■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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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第二节宪法
1是国家根本大法(性质特征)
2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效力特征):具有母法地位;最高的行为准则。
3修改程序严格:宪法修改提议人(全国人大常会or 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通过比例(全国人大代表2/3)-(其他法全人大代1/2通过)1949<共同纲领>宪法性质的文件,不是临时宪法由政协制定——1954第一部宪法——7578宪法——1982现行宪法1988确立私营经济合法地位。
1993市场经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大代表任期改3-5年。
1999依法治国:邓小平理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农村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
2004土地征用、保障人权:三个代表;土地征用给予补偿;个人财产权保护;国家尊重保障人权;人大代表任期均5年;定国歌。
1普遍性原则:年满18周岁公民(自然人、中国籍、未剥夺政治权)。
[如精神病人有权选举但不能参加]
2平等性原则:
3直接间接相结合:不设区市、市辖区、县、乡、镇直接选;省、自治区、自治州、直辖市、市间接选举;全国人大由省直自人大+军队选出。
4秘密投票原则:公开选举,秘密投票。
5对民主选举保障:
国家整体和局部间关系。
单一制国家,中央领导地方。
民族区域自治:低度自治。
条例权、行政权
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
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对外事务权
1平等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立法不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年老疾病丧失劳力的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教育权、科研文艺等文化活动权。
7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检举权、获得赔偿权。
8特定人权利:妇女、儿童、老人、华侨的权益保护。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法律、国家秘密、国家安全
3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4依法纳税
5其他义务:劳动义务、受教育义务、计划生育、抚养赡养。
中央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及常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院检察院。
(政协、党机构委员会不是)
地方国家机关:地方人大及常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检察院
乡级机关:乡政府、乡人大(无常委会)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责任制原则:一切国家机关实行责任制,各级行政机关首长负责制。
(行政机关外可以首长负责/集体负责)
3精简效力原则:
4为人民服务原则:
5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1立法权。
制定、修改、监督
2组织国家机关,选举、决定、罢免最高国机领导人(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成员、中央军委成员、最高法院检察院长)
全国人大会:3
批准国家计划方案。
4
监督全国人大常委。
5决定国家重大事项。
如批准省自直的建置
,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及制度,决定战争和平问题。
组成:应有少数民族代表;成员不能担任一府两院(行政
审判检察机关)职务
1立法权:修改、解释、制度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
2监督权:监督工作、撤销法规命令。
3
人事权:任免国务院、军委、法院、检察院的副职/成员。
4其他权:决定特赦;决定全国、省自直进入紧急状态。
条件:年满45周岁,正副任期5年,连任不过2届。
国家主席:职权:对外代表国家;提名国务院总理;发布特赦戒严动员。
替补机制:主席缺位,由副主席继任。
副主席缺位,由全国人大补选。
正副主席缺位,由全国人大委员长代理,后全国人大补选。
性质: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央行行长。
国务院:常务会议成员: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
任职不过2届的: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由全人大决定的: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职权:立法权、建置和区域划分权、监督权、紧急状态权(仅部分地区)中央军委会:性质: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任期5年,没有连任限制。
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
主席由全人大决定,其他主席提名全人大决定。
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常会负责。
性质();上下级关系();
司法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
监督与被监督,司法独立。
法院只对本级人大及常委会负责报告工作。
检察院是监督机关。
领导与被领导。
检察院对上级检察院and 本级人大及常委会负责报告工作。
地方人大会:性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人大设到乡级,地方人常会设到县级。
地方性法规制定:省自直人大、省会市人大、较大市人大。
性质:各级人大的执行机关。
地方各级政府:职权:规章制定权。
上下级关系:双重负责制,地方政府对上级政府and 本级人大及常委会负责报告工作。
自治地方:自治区、州、县。
民族区域自机关:
自治机关:人大会、人民政府(无常委会)。
自治权:立法权、行政权。
自治领导人:人大常会:主任/副主席由当地公民担任;行政首长:一律由当地民族公民担任。
宪法特征:
宪法产生发展:宪法解释:全国人大常会(主体)
宪法监督:全国人大or 全国人大常会。
监督行为和规范性文件。
全国人大(改变或撤销)>全人大常会(撤销)>国务院/地方的制定。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公民基本义务:国家机构概念:国家组织活动原则:国家机关体系:宪
法
概
述国家基本制度公民权利义务国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