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致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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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侵权责任法》第87条到《民法典》第1254条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则的进步

从《侵权责任法》第87条到《民法典》第1254条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则的进步

从《侵权责任法》第87条到《民法典》第1254条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则的进步一、本文概述自《侵权责任法》第87条首次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作出规定以来,我国法律对于这一行为的规制逐渐完善。

本文旨在探讨从《侵权责任法》第87条到《民法典》第1254条,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则的发展历程及其进步。

本文将首先概述高空抛物现象的社会背景和立法必要性,然后分析《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规定及其存在的问题,接着详细介绍《民法典》第1254条的具体内容,最后总结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则在立法和实践中的进步,并对未来的法律完善提出建议。

通过这一研究,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我国在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领域的法律进步,并为未来的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侵权责任法》第87条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则分析《侵权责任法》第87条首次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法律对于这一社会问题的关注和规范。

这一条款的出现,反映了我国对于公共安全和公民权益的重视,也体现了法律对于新型社会现象的及时回应。

具体而言,《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这一规定明确了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要承担补偿责任。

这种责任形式是一种公平责任,即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由可能加害的人共同分担损失,以实现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

然而,《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规定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该规定并未明确高空抛物行为的违法性,只是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规定了补偿责任。

这可能导致公众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认知存在误区,认为只要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就不构成违法行为。

该规定对于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补偿责任过于宽泛,可能导致一些无辜的人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87条对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规则进行了初步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这一社会问题的关注和规范。

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之

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之

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之汇报人:日期:CATALOGUE目录•抛掷物致人损害概述•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类型及认定•抛掷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分析•预防与治理措施建议•结论与展望抛掷物致人损害概述定义分类定义与分类人身损害包括车辆、房屋、道路等财产的损失和破坏。

财产损害社会影响损害程度及影响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030201法律责任原则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构成要件行为人应当预见抛掷行为可能造成损害,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未预见,具有主观上的过失。

行为人主观过错过失故意直接因果关系间接因果关系损害行为与结果之间因果关系法定义务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抛掷物致人损害。

约定义务行为人违反合同、协议等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对小区内抛掷物的管理责任。

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类型及认定量刑标准根据抛掷物致人损害行为的严重程度、后果等因素,刑法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

犯罪构成当抛掷物致人损害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时,行为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追究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对构成犯罪的抛掷物致人损害行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侵权行为赔偿范围民事诉讼行政强制行政复议与诉讼抛掷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分析赔偿主体赔偿范围赔偿主体及范围确定赔偿数额计算方法及标准计算方法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计算标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结合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因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原因造成的损害,侵权人可免除赔偿责任。

减轻责任情形侵权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侵权人因同一损害行为已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赔偿责任。

免责事由免责事由和减轻责任情形VS预防与治理措施建议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制作并播放公益广告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家庭教育完善相关立法,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制定专门法律法规01明确物业管理责任02建立投诉举报机制03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加强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结论与展望03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承担方式01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法律依据02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总结回顾本次报告重点内容完善相关立法强化执法力度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推动技术创新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和展望感谢观看。

法律硕士_案例分析(3篇)

法律硕士_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导致一名行人受伤。

经调查,抛物者是该小区某栋楼的一住户。

由于该事件造成了人员伤亡,引发了小区居民的高度关注,也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案例分析该事件的法律处理。

二、案例分析1. 事件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高空抛物事件属于建筑物抛掷物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应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处理。

2. 侵权责任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抛物者作为该栋楼的住户,是侵权责任主体。

3. 侵权责任的承担(1)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抛物者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2)赔礼道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侵权人应当向受害人赔礼道歉。

在本案中,抛物者应当向受害人赔礼道歉,以消除对受害人精神上的伤害。

(3)消除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侵权人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在本案中,抛物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如安装防护网、加强管理等。

4. 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在本案中,受害人可以要求抛物者承担侵权责任,并可以向该栋楼的其他住户追偿,如果抛物者无力承担全部责任。

三、法律处理1. 诉讼途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抛物者承担侵权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确定侵权责任的承担。

高空抛物砸到人判多久

高空抛物砸到人判多久

一、高空抛物砸到人判多久
高空抛物砸到人判决如下:
1.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
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高空抛物砸到车了能走保险么
高空抛物砸到车了能走保险。

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
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理赔之前要先确认一下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并立即寻找出汽车
保险的保单以便车险公司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
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
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三、高空抛物一楼承担责任吗
高空抛物一楼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高空指的就是有一定高度的地方,而一楼一般不具备高空抛物的条件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高空抛物砸到人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又由不能证明自己没有侵权的住户承担赔偿责任。

论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完善

论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完善

论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完善一、本文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楼抛物致人损害的事件屡屡发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这类事件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法律责任和道德底线的深思。

本文旨在探讨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完善问题,分析现有法律制度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本文将概述高楼抛物致人损害的现状,包括事件发生的频率、损害程度以及社会影响等。

通过案例分析,揭示高楼抛物致人损害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本文将深入探讨现有法律制度在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认定方面的不足。

例如,法律规定过于笼统,责任主体不明确,赔偿标准不统一等。

这些问题导致在实践中,受害者往往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救济。

本文将提出完善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建议。

包括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赔偿标准、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等方面。

这些建议旨在提高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受害者提供更加公正、有效的法律保障。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为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社会道德风尚的提升。

二、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法律分析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法律问题,涉及到民法、刑法以及社会公共安全等多个领域。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高楼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机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

从民法的角度来看,高楼抛物致人损害属于特殊侵权行为,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这意味着,无论抛物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损害,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证据收集的困难,往往难以确定具体的抛物者,导致受害人难以获得赔偿。

从刑法的角度来看,高楼抛物致人损害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抛物者的行为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就可能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但是,由于刑法对于此类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尚不明确,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和不确定性。

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还涉及到社会公共安全问题。

法律对高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高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城市⾼楼林⽴,甚是好看,但也隐藏着⽆数危机。

居住在⾼楼中的居民不乏存在着素质不佳的⼈,为图⽅便随意将垃圾等物品扔下楼。

也存在粗⼼⼤意的⼈,摆放在阳台的物品没有固定好,使其从⾼空坠落砸伤⼈。

法律对⾼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店铺⼩编为你介绍。

法律对⾼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空抛物是⼀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为,⼀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

法律为了保护受害⼈,对⾼空抛物致⼈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

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损害的,它的所有⼈或者是管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没有过错的除外。

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为⼆⼈或⼆⼈以上的情况,加害⼈除应承担⼀般⾼空抛(坠)物致⼈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的,除能够证明⾃⼰不是侵权⼈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1.1⽣效)
第⼀千⼆百五⼗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脱落、坠落造成他⼈损害,所有⼈、管理⼈或者使⽤⼈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管理⼈或者使⽤⼈赔偿后,有其他责任⼈的,有权向其他责任⼈追偿。

以上就是店铺⼩编整理的关于“⾼空抛物的责任归属”问题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店铺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探讨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探讨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探讨[摘要]高空抛物侵权案件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一大顽疾。

这类案件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威胁了不确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案件发生后相同的是受害人的悲惨遭遇以及受害之后无法找到真正行为人的痛苦与无奈。

不同的是一个又一个遍布全国各地的受害人,还有就是案件发生后各地法院的判决。

笔者先对高空抛物之人损害行为的概念进行界定,而后对该行为的司法实践、规则原则、承担责任的正当性进行深入分析。

[关键词]高空抛物;民事责任;损害行为一、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行为的界定(一)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行为的概念要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认定进行分析和研究,必先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行为进行法律意义的界定,唯有如此才能确立对此问题展开讨论的基础。

高空抛物,从广义上说,主要是指从建筑物内抛出的物品造成临近该建筑物的人身或财产造成重大伤害或损失的情形。

狭义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也是争论之焦点,是指从建筑物内抛出的物品对于临近该建筑物的人身或财产造成重大伤害或损失,但又不能查明抛落物品的行为人,以致依照现行法律无法确定赔偿义务人的情形。

(二)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行为的性质目前我国学者对其概念上的阐述,直接体现了对此问题的认识。

就目前学术界讨论的情况来看,王利明教授认为,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是指高层建筑的所有人或者其他居住人从其住所抛出物件致受害人损害,但不能确定真正的行为人。

但杨立新教授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他认为不管投掷的也好,倾注的也好,悬挂物坠落或者搁置物坠落也好,其实都是建筑物中的物坠落所致损害。

作者认为一个是物件责任,一个是行为责任,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否则,《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中坠落的物品”,将二者分开讲述将毫无意义。

二、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认定(一)高空抛物案件的主要司法实践分析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一般多发生在区分所有的建筑中,因为是区分所有,所以往往很难确定谁是责任人。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范文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范文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楼大厦林立,随之而来的是高空抛物问题日益严重。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事件频发,不仅给受害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补偿责任适用的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在法律实践中的适用问题,分析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现状与法律背景(一)现状分析近年来,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事件频发,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定因素。

这些事件不仅包括抛掷物品造成人身伤害,还包括因高空坠物引发的财产损失。

由于抛掷物品的来源难以查明,使得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二)法律背景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抛物者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对于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现行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和难题。

三、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一)责任主体的确定在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如何确定责任主体是首要问题。

由于抛掷物品的来源难以查明,是否可以由建筑物使用人或管理人承担替代责任?这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二)证据的收集与认定由于抛掷物品的高度和瞬时性,导致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成为难题。

如何有效地收集和认定证据,是司法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补偿标准的制定对于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进行确定。

然而,由于损失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如何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与挑战(一)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性现行法律对于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和难题。

(二)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在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由于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困难,往往导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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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查找高空抛物行为人的能力 2、严重高空抛物行为的性质和惩罚力度

法的预防理论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侵权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
努力构建受害人救济制度体系
受害人救济的制度体系
1 、侵权责任制度 2、人身损害赔偿的行政给付制度(新西兰) (中国的矿难事故、公共安全事故中的行政 支付) 3、犯罪行为受害人政府救济制度 4、商业保险制度 5、社会救济制度
3、侵权法是纯粹的救济法吗?
(1)侵权法具有双极性: 行为自由和权益保护都需要保护 (2)仅从受害人权利保护的角度强加责任,有失 权衡。 (3)研究课题: 侵权法强加责任的哲学基础是什么?
高空抛物连带责任存在法律关系方面 的障碍
1、强加责任是因为违反了义务 2、没有实施抛物行为的使用人违反了哪些义务? (1)建筑物使用人是否负有相互监督不为抛物行为的 义务? (2)建筑物使用人是否负有检举他人实施了抛物行为 的义务? (3)是否负有证明和帮助查找实施了抛物行为的人的 义务? 即使其负有此类义务,违反该义务会导致何种法律责 任?

高空抛物连带责任构成要件方面的障 碍
1、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自己责任、过错责任 2、侵权责任的分类及其构成要件: (1)行为致人损害的责任与物件致人损害的责任 (2)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3)自己责任与替代责任 问题: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是何种侵权类型? 问题: 一栋建筑物的使用人相互之间,存在某些使 用人为他人承担替代责任的关系?

学者提出的支持理由
一是损失分担的理论:
二是损害预防理论:
三是公共安全理论: 四是同情弱者的思想: 五是民事责任的财产性: 六是有助于发现真正的行为人:
七损失承担、效率和公平等观点:
八是“行为推定”理论:
问题:该法律规定是否合理?
1、凭直觉:不合理
2、凭论证:不合理
如果您是本案的法官,对于原告的诉讼请 求,凭直觉和最初的正义感,您如何裁判? 判决房屋使用人赔偿? 理由 判决房屋使用权不用赔偿? 理由 判赔还是不赔,这是一个问题!
法律如何规制高空抛物行为?
一、法院的态度截然不同
1、重庆法院的判决结果
重庆法院经审理认为,因难以确定该烟灰 缸的所有人,除事发当晚无人居住的两户外, 其余房屋的居住人均不能排除扔烟灰缸的可 能性,根据过错推定原则,由当时有人居住 的王某等有抛扔烟灰缸嫌疑的20户住户分担 该赔偿责任,各赔偿8101.5元。

从受害人救济角度看侵权法的局限性
1、从受害人损害填补的角度,出现下列情形,
受害人的损害无法通过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填 补: 加害人不能确定或虽能确定但无法归案、 加害人无资力。 2、从救济效率角度看,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本 身就不是最有效率的。 诉讼程序缓不救急、诉讼成本问题
高空抛物的法律规制思路
谢谢各位!欢迎批评指正!
立法者的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案》(二次审议稿) 第83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的物品……致人损害, 难以确定具体加害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 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赔偿责 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七条: 从 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 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 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 予补偿。 结合第八条,该草案建立了我国加害人无法确定时 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连带)赔偿责任制度。
(1)存在无法克服的正当性障碍; (2)存在无法克服的法律关系障碍; (3)存在无法克服的构成要件障碍。
高空抛物连带责任的正当性障碍

一、强制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正当性障碍: “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 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问题: 1、使用人如何证明? 证明责任几乎无法完成,法律强人所难。 2、法律强制使用人,要么承担责任,要么放弃自 由和尊严,正当性何在? 3 、“可能”如何把握?要多大的可能性才能承担 责任?

案例二:深圳“好来居高空抛物案” 2006年5月31日,深圳市南山区向南小学四年级 学生钟某在放学途中,被好来居大厦抛落的一块玻 璃砸中头部,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年仅10周岁。案 件发生后,深圳南山警方展开了长达数月的调查, 但最终仍无线索。 2006年7月,钟某父母委托律师,将好来居大厦 事发地点一侧二楼以上的73户业主和大厦物业服务 公司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要求法院判决74名被告共同承担人身损害的民事赔 偿。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规制
北京大学法学院 阳庚德
学习法律的内容:
1、知识。
自己看看书,记一记就行。 网络时代、知识爆炸时代对掌握知识的影响 2、能力。 运用知识分析解决立法、司法中的现实问题的 能力。 离不开学生自己的阅读和思考。但通过名师指 引,事半功倍。

案例一:重庆烟灰缸伤人案 2000年5月10日晚10时左右,郝某站在重庆市渝 中区学田湾正街59号居民楼大门外公路边,与李某 为债务发生争执,大声喧闹。至11日凌晨1点半左 右,突然空中掉下一玻璃烟灰缸砸中郝某左侧头部, 致其当场晕倒。经送医院救治,郝某在昏迷7天后 脱险,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被鉴定为智能障碍伤 残、命名性失语伤残、颅骨缺损伤残等,损失医疗 费等计9万元。 郝某将位于出事地点的两幢居民楼的产权人以及 两幢居民楼一定楼层以上的22户居民告上了法庭, 要求他们共同赔偿自己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各 种费用。
2、深圳法院的判决结果
深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30%的责任,赔偿受害者家属近23万。同时 驳回了原告要求法院判决74名被告共同承担 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求。
3、济南法院的判决结果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裁定认为,原告在起诉 中无法确认谁是致其母亲死亡的加害人,缺 乏明确具体的被告,而且菜板坠落前的位置 也不能明确,无法确定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对此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起诉。此后,济南市 中级人民法院又驳回了原告的上诉,维持了 原判。
案例三:济南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
2001年6月20日,家住济南市的孟大娘被 从楼上抛下的一块菜板砸倒在地,其子女发 现后立即送医院抢救,但仍不治身亡,致害 菜板也不翼而飞。 由于找不到扔菜板的人,孟大娘的子女将 该楼二层以上的15户居民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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