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钢铁企业煤气生产、输送、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防止煤气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煤气生产、输送、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以及涉及煤气安全管理的相关人员。
三、管理职责1.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煤气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煤气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煤气安全培训。
3. 生产部门负责煤气生产、输送、使用等环节的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煤气安全。
4. 保卫部门负责煤气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煤气区域。
5. 员工个人应严格遵守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煤气安全。
四、煤气安全管理要求1. 煤气设施安全管理(1)煤气系统设施必须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管理单位。
(2)煤气设备、管道、阀门、吹扫点、放散管、人孔、脱水器、管道支架等附属装置,应进行编号,并将号码标在现场明显的部位。
(3)煤气危险区进出口或边界设立明显的煤气区域“标志”。
(4)任何情况下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危险区。
(5)煤气危险区内经常有人停留或作业的部位,要设置固定式CO检测报警装置。
(6)煤气危险区的CO浓度必须定期检测,每班至少巡检2次,并要记录检测数据。
2. 煤气作业安全要求(1)在常态下,煤气长时间存在或连续出现、或时间频繁出现、或煤气可能发生外泄的场所作业时,作业者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至少一名煤气防护员持有效煤气报警仪在现场近距离监护,并准备好备用救护器具(苏生器等)和备用空气呼吸器。
(2)在常态下,作业场所有可能短时间偶尔出现煤气的场所作业时,要有煤气防护员在现场监护,作业过程中现场有便携式CO报警仪连续检测。
(3)带煤气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4)距工作场所40m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m以外。
煤气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煤气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煤气行业特点制定。
2. 煤气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3.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生产管理1. 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2.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消除安全隐患。
3.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三、作业现场管理1.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2. 工作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3. 严格执行作业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和盲目指挥。
四、应急管理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泄漏等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3.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包括消防器材、急救药品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使用。
五、用户安全管理1. 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指导,提供安全用气知识宣传资料。
2. 定期对用户的煤气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3. 建立用户安全事故报告机制,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理。
六、监督检查1. 公司内部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
2. 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 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七、法律责任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公司应依法为员工提供工伤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钢铁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钢铁厂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组织与管理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全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设立消防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三、消防安全措施1. 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 严禁在厂区内吸烟、乱扔烟蒂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3. 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存放、使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 加强消防安全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确保通道畅通、标识清晰。
6.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四、火灾事故处理1. 火灾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2. 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组织被困人员撤离火场。
3. 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事故报告程序进行处理。
4. 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奖惩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消防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厂区消防安全。
钢铁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钢铁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钢铁公司作为重要的工业企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介绍钢铁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制度目的、适用范围、责任和义务、安全管理要求等。
2. 制度目的煤气是钢铁公司生产过程中常用的能源,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钢铁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煤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预防和控制煤气泄漏、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3. 适用范围本煤气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钢铁公司内所有使用煤气的生产设施和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钢铁炉、煤气管线、燃烧设备等。
所有从事与煤气相关工作的员工都应遵守并执行本管理制度。
4. 安全管理要求4.1 煤气设备安全保障4.1.1 所有煤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1.2 煤气设备的进出口必须设置安全阀门,用于调节煤气压力和防止设备过载,安全阀门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也应被确保。
4.2 煤气泄漏防范4.2.1 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探测器,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以及时发现煤气泄漏的情况。
4.2.2 如果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如停止使用煤气设备、通风处理等,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3 煤气使用监控4.3.1 建立煤气使用日志,记录煤气的使用量和使用情况。
定期对日志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4.3.2 周期性对煤气使用设备进行巡检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4 员工安全培训4.4.1 钢铁公司应定期开展员工煤气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煤气的性质、防范煤气泄漏和爆炸的知识、应急处理等。
4.4.2 新员工应进行煤气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5 应急预案和演练4.5.1 钢铁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煤气泄漏和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流程。
4.5.2 定期进行煤气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反应速度。
煤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煤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煤气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适用于公司内部进行煤气检修的所有工作岗位。
2. 主要责任及管理权限2.1 煤气检修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培训和检查工作。
2.2 煤气检修工作的责任人员为煤气检修队长,负责组织和指导检修工作,确保工作安全。
2.3 煤气检修工作的参与人员应按照规程执行任务,确保自身安全。
3. 安全操作规程3.1 煤气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格并熟悉操作规程,在进行检修工作前进行全面安全培训。
3.2 在进行煤气检修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3.3 严禁使用损坏、老化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和设备。
3.4 在进行煤气检修工作时,必须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3.5 煤气检修人员必须随时保持清醒和专注,严禁饮酒、吸烟或使用药物。
4. 环境与设备安全4.1 在进行煤气检修工作前,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并清除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4.2 煤气检修人员必须熟悉煤气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在操作过程中严禁跨越禁区或进行危险动作。
4.3 在煤气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停止工作。
4.4 在煤气检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清理,并妥善保管工具和设备。
5. 紧急处理措施5.1 煤气检修人员必须熟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并进行相关培训。
5.2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煤气检修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和自救,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5.3 在紧急情况处理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应急预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行动或冒险处理。
6. 监督检查与教育培训6.1 安全生产部应定期对煤气检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2 煤气检修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3 对于违反安全规程的人员,应按照公司相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
煤气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煤气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煤气的使用与管理行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适用于所有使用煤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二、安全责任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使用煤气设备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使用煤气设备的个人需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具体安全责任由个人承担。
3.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对煤气设备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严格按照维护保养要求进行操作。
三、设备购置与维护1.煤气设备的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选择正规厂家和经销商,确保设备质量可靠。
2.新设备购置后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煤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操作手册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
4.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使用规范1.煤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煤气设备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使用,严禁在密闭空间使用煤气设备。
3.煤气设备应远离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和高温物体,严禁将可燃物品放置在煤气设备附近。
4.使用煤气设备时,应保持设备周围的通道畅通,确保设备运行时的安全。
5.使用煤气设备期间,应定期检查设备连接管件和阀门,确保设备的正常与安全。
五、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煤气泄漏或其他事故时,使用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迅速撤离现场。
2.在安全位置,应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切勿使用明火打火机或其他易燃物品探测泄漏处,以免引发火灾或爆炸。
六、员工培训和宣传教育1.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煤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煤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通过宣传栏、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员工普及煤气安全知识,提醒员工注意煤气使用的注意事项。
七、违规处理1.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个人,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开除等。
2.对严重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保留追责权利。
炼钢食堂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炼钢食堂煤气安全操作规程煤气在炼钢食堂中是一种常用的能源,因其具有高温、易燃的特性,所以需要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食堂设施的安全。
以下是炼钢食堂煤气安全操作规程的详细内容。
一、煤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1.安装合理的通风设备,确保煤气能够及时排除,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强制要求煤气设施使用合格的供气设备和设施,并定期维护和检查。
3.安装完整的煤气泄漏检测系统,能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
4.具备完整的防火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等,并合理布置以方便使用。
二、员工煤气使用规定1.安全培训与知识普及:对所有食堂员工进行煤气使用的培训和安全知识普及,并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煤气的危险特性和正确使用方法。
2.严禁擅自使用煤气设备:员工不得擅自使用食堂煤气设备,必要时需向食堂管理员或专门的操作人员进行申请和操作。
3.煤气设备使用前的检查:在使用煤气设备之前,员工应检查煤气设备是否正常,如供气管道是否有泄漏,煤气阀门是否关闭等。
4.使用煤气设备时的注意事项:员工在使用煤气设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使用煤气设备之前,应确保周围无易燃物品;b.使用煤气设备时,不得随意离开,并始终保持设备周围的整洁;c.煤气设备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并确保设备和管道没有泄漏。
5.煤气泄漏处理:如果发现煤气泄漏,员工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a.尽量不触动任何开关或电器;b.打开窗户和门窗,增加通风;c.离开泄漏现场,并迅速报警。
三、应急处理规定1.建立应急预案:炼钢食堂应建立完善的煤气泄漏、火灾等应急预案,明确员工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定期演练:定期进行煤气泄漏与火灾等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3.建立应急通讯机制:炼钢食堂建立应急通讯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报警、联络相关人员。
4.手持灭火器的安全使用:员工应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能够在必要时使用灭火器进行初步的火灾扑灭。
通过严格遵守炼钢食堂煤气安全操作规程,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煤气使用的安全,防止煤气泄漏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并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钢铁厂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钢铁厂煤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煤气泄漏导致的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气资源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钢铁厂所有涉及煤气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部门和人员。
三、管理制度1. 设立煤气防护站,建立健全煤气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 保持煤气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岗位。
特殊情况需经过相应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非相关人员严禁动用煤气设备、设施,不得在煤气危险区域逗留。
4. 煤气管路内的压力应经常保持在规定值以上。
若煤气压力骤然下降,低于规定值时,应立即关闭相关阀门,停止使用煤气,并迅速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5. 煤气区域岗位人员必须熟悉所属系统区域的煤气设备、防护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车间领导和厂生产安全科。
6. 煤气区域作业必须两人以上。
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同时看好风向,要携带煤气报警器。
上高炉炉顶点、巡检或检修作业,必须有煤气防护人员做监护。
7. 煤气管道、煤气设备应严密无漏处。
煤气防护员和煤气区域岗位人员要坚持巡回检查,发现煤气泄漏,要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查找煤气泄漏源,必须带上空气呼吸器。
8. 在使用电焊时,严禁利用管道做接地线。
9. 高炉更换探尺、切断冷却壁等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煤气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煤气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煤气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五、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煤气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六、监督与检查1. 定期对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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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公司煤气管理制度版号: B 生效日期:2014年04月01日编制:能源环保部(处)日期:2014年03月25日审核:马忠民日期:2014年03月28日批准:李利剑日期:2014年03月31日受控状态:分发号:作业文件更改页版号更改次数更改页次更改理由更改单位审核批准生效日期B 1 全部推行清单式管理和标准化作业能环环保部(处)马忠民李利剑2014.4.1钢铁公司煤气管理制度1 目的保障公司煤气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实现煤气产、供、用的协调与平衡,保障生产顺行,做到合理、节约用气。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焦炉煤气、转炉煤气、高炉煤气、混合煤气(以下简称煤气)和民用煤气以及公司煤气管网上所有产、供、用气的单位及所辖设施。
3 引用文件和定义3.1 引用文件GB 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AG/GL/ZD135-01《钢铁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制度》国令第58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CJJ 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3.2 定义主管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用户的介质管道。
4 职责4.1能源环保处负责公司煤气的管理。
4.1.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气管理的政策、法规。
4.1.2 编制公司煤气平衡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1.3 制定煤气资源回收利用方案和措施,开辟煤气新用户,推广节约、利用煤气的新技术,并组织实施。
4.1.4 审批公司煤气用户用气资格和煤气使用的增、减量及种类变更,提出煤气计量点需求计划。
4.1.5 负责煤气管网上各产、供、用气单位管辖范围及产权划分。
4.1.6 组织审查煤气设备、管网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立项和设计方案确定,并协助设备和工程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4.1.7 负责厂际间煤气停送气作业组织、实施及监督工作。
4.1.8 对煤气产、供、用过程进行评价,对经济运行及合理节约用气进行检查考核。
4.2计量控制处负责煤气产出、消耗计量的管理及维护,对计量数据准确性负责。
4.3动力厂负责公司各单位煤气安全防护,负责煤气供用的过程动态监控与平衡调度,负责管理、操作和维护所管辖煤气设备、设施。
4.4各二级单位负责所辖的煤气设备、设施,保障煤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4.5各二级单位进行不牵涉到其它单位的煤气停送气作业,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须报安全处审核,经安全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4.6各二级单位负责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有关煤气管理制度。
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 产气管理5.1.1 焦化厂要完成公司下达的焦炉煤气外供量计划,保证焦炉煤气发生量和压力稳定及质量要求。
供出的焦炉煤气所含的萘、焦油、硫化氢及氰化物等成分要符合要求,由质量管理处负责测定。
5.1.2 焦化厂焦炉检修,要尽量避免多座焦炉同时进行;检修影响外供煤气量时,要将计划检修焦炉的炉号提前通知能源环保处、生产管理处和动力厂煤调。
5.1.3 焦化厂要保证转炉煤气储存、除尘、加压等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转炉煤气安全、稳定外送,保障外供转炉煤气流量及压力的稳定。
5.1.4 焦化厂供应煤气具体指标要求:普通焦炉煤气,外供压力不低于7kPa,主管网压力8~10.5kPa,要设定科学的放散压力,并报能源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热值4100±100kcal/Nm3;质量:萘≤0.5g/N m3、NH3≤0.05g/N m3、苯≤4g/N m3、焦油≤0.05g/N m3、HCN≤0.3g/N m3、H2S≤0.24g/N m3。
精制焦炉煤气,煤气柜出口压力不低于6 kPa;供生活精制焦炉煤气压力不低于22kPa;质量:H2S≤40mg/N m3、萘≤50mg/N m3 (夏季80 mg/N m3)、苯≤4g/N m3、焦油≤0.05g/N m3、HCN≤0.3g/N m3、NH3≤0.05g/N m3;供1#煤气加压站方向焦炉煤气压力≥5kpa。
转炉煤气加压机出口压力,不低于12 kPa,具体根据动力厂配入要求适时调整;转炉煤气含尘量(电除尘器后≤10mg/Nm3)。
5.1.5 炼铁厂要保证外供高炉煤气流量及压力的稳定。
高炉计划检修休风时要提前通知能源环保处、生产管理处和动力厂煤调。
因事故休风,要及时通报煤调。
炼铁错开大高炉热风炉的换炉作业。
高炉休风时,其热风炉应适当减少煤气用量。
调压阀组后煤气压力14~16.5kPa,重力除尘器后荒煤气含尘量≤5g/Nm3。
5.1.5 转炉煤气回收单位,确保转炉煤气回收设施、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最大程度地回收转炉煤气,保障外供转炉煤气压力稳定,确保转炉煤气安全、稳定的回收。
回收量不低于100 m3/t钢,烟气净化后含尘量100~150 mg/Nm3。
5.2 供气管理5.2.1煤气用户实行四级保障供应制度。
一级刚性用户:焦炉、热风炉、民用、汽动鼓风锅炉;二级用户:效益好的轧钢机组、采暖锅炉;三级用户:效益较好的轧钢机组、六万煤气发电机组;四级缓冲用户:效益最低的轧钢机组、缓冲用户(煤气发电锅炉)。
遇生产波动,首先保障一级用户的刚性需求,其次是二级用户,然后是三级和四级用户;遇生产事故,首先调整轧钢大用户和燃煤气锅炉的用量,要确保一级用户用量。
5.5.2 煤气供应参数。
混合煤气压力,1#煤气加压站供应炉卷和中板加热炉节点压力分别是≥9 kPa和≥6 kPa;2#煤气加压站供应100t转炉烤包节点压力≥7 kPa。
混合煤气热值,北二混2300~2500 kCal/Nm3、南二混2000~2300 kCal/Nm3、南三混2200~2400 kCal/Nm3、2#煤气加压站机后2300~2500 kCal/Nm3。
5.2.2.3其它。
焦化厂供生活区方向焦炉煤气风机出口压力≥20kpa;供1#煤气加压站方向焦炉煤气压力≥5kpa;动力厂1#煤气加压站供应二炼、二炼轧切割煤气出站压力≥0.5Mpa;高炉煤气主管网压力12~16kPa,高炉煤气放散压力16.5kpa;焦炉煤气主管网压力8~10kpa,焦炉煤气主管放散压力12.5kPa。
5.2.3 动力厂要保证煤气输配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根据煤气供应平衡计划,制定煤气系统运行保障预案。
5.2.4 动力厂负责煤气输送设施及附属装置的日常维护,管网附件应正常启用,保证管网安全运行。
如计划检修影响煤气正常输送,须提前通知能源环保处。
5.2.5 动力厂煤调是代表公司实施全公司煤气供、用过程中的停、送,增、减量及检修的调度指挥。
5.2.6 动力厂煤调要加强动态监控和动态平衡调整,认真执行公司能源环保处和生产管理处下达的煤气平衡计划,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减少煤气放散。
5.2.7 第二炼轧厂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回收150t转炉煤气,确保回收合格的转炉煤气供往煤气柜。
5.2.8 焦化厂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煤气柜区设备精心操作、维护,加强调平系统的维护和保养,保障煤气柜的安全、平稳运行。
5.3 用气管理5.3.1 煤气发生、供应及使用用户要建立健全煤气设备、设施、输气管道的技术档案。
内容包括:煤气的用途、种类、用量及压力、热值要求;设备、设施、管道及附件的技术参数、设计图纸等。
5.3.2 涉及使用煤气的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可行性审查时,须有能源环保处参加,经对所需的煤气进行平衡或提出煤气供应办法后,方能立项;同时由用气单位做出书面报告,报能源环保处审查。
5.3.3 使用煤气的新建、扩建、改造项目设计,要符合合理、节约使用煤气的要求。
能源环保处参加设计方案的确定和审查,组织项目投产后煤气消耗达标情况的验收、评价工作;煤气管网的消除静电和防雷接地措施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按有关安全规定定期检测。
5.3.4 各单位凡需要增加煤气使用量或变更使用煤气种类,要向能源环保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凡使用公司管网煤气必须安装经计量控制处确认计量要求的煤气计量表,并实行“三同时”。
5.3.5 各用气单位不得擅自在煤气管道上开口接管、用气;不得擅自扩大使用煤气范围;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煤气。
5.3.6 各单位进行煤气危险作业(包括用气设备、设施、管道的停送煤气及检修动火等),必须做出书面计划报于安全处、动力厂煤调审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特殊煤气作业(或用气单位不能承担的)可由动力厂承担。
所辖单位应事先向动力厂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安排实施,申请单位应完成指定的准备工作。
若进行煤气危险作业牵涉到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的煤气设备时,由公司协调组织实施。
5.3.7 各单位严格按安全使用煤气事项及技术操作的有关规定执行,防止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发生。
5.3.8 煤气使用量大的单位(或机组)不得同时检修(因故障特殊情况除外),检修时要考虑生产与节能的需要,做到均衡、计划检修,以防止大量放散煤气。
5.3.9 各用煤气单位要严格按能源环保处和生产管理处下发的煤气平衡分配量使用,做到均衡生产、节约使用煤气(特殊情况要及时通报能源环保处和动力厂煤调)。
5.3.10 用气单位必须服从动力厂煤调的指挥,在设备小修和因故障停机检修煤气减量时,各二级单位调整煤气用量时,要提前半小时通知煤调。
5.3.11 各用气单位必须服从能源环保处的检查、监督,接受检查时,应如实汇报情况并积极配合搞好煤气管理。
5.4 推行煤气设备、设施的标准化“清单式”确认管理与三级巡点检工作5.4.1 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单式”检查评价标准与三级巡点检制度。
严格执行厂级专检、车间巡检和岗位点检的巡点检制度,对照“清单式”巡点检标准化细则,对所辖设备、设施、管网及附件进行逐项检查、确认。
5.5 执行标准化煤气停送气作业流程5.5.1 停送气前的准备工作。
成立停送气作业领导机构;制定停送气方案并讨论通过;办理动火许可证;停气前安全教育及相关准备工作。
5.5.2 停气作业。
用户停止使用煤气;可靠切断煤气气源;打放散泄压;通氮气稀释置换煤气;进行煤气化验,煤气化验以煤气防护站签字的动火票为准。
若牵涉到受限空间作业,则进行空气置换氮气作业,受限空间内部氧含量检测不低于19%,且需持续通风。
5.5.3 动火作业。
煤气化验合格后,签发动火证;开始检修作业;检修完检漏;收回动火证。
5.5.4 送气作业。
氮气置换空气;开煤气阀门送气;进行煤气爆发实验;煤气化验合格,恢复用气。
5.6 冷轧方向生产用焦炉煤气与生活区民用煤气管理5.6.1 冷轧方向生产用焦炉煤气与生活区民用焦炉煤气均需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其它国家、省相关条例标准进行煤气服务、管理。
动力厂负责所辖冷轧方向生产用所辖焦炉煤气设施管理,生活服务公司负责所辖民用煤气设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