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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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制度构建中的政府责任分析

新农保制度构建中的政府责任分析

养 老保 险制 度 建 设 的责 任 归 位 . 是 对 原 有 农 村 养 老 保 险 困 境 的 重 大 突 破 ,是 实 现 广 大农 民老 有 所养 、
诱 致 性 制 度 变 迁 和 强 制 性 制 度 变
迁 。诱 致性 制度 变迁是 指个 人或 群
体 在 对 获 利 机 会 作 出 反 应 时 自发
国务 院发 布 《 关 于开 展 新 型农 村 社
增 加农 民收入 的重大 惠农举 措 为
会 养 老保 险 试 点 的 指 导 意 见 》 , 决
定从 2 0 0 9年 开 始 .在 全 国进 行 新 型农村社 会养老保 险 ( 简 称 新 农
了促 进 新 农保 制 度 的可 持续 发 展 . 本 文 试 图从 制 度 变 迁 理 论 的视 角 对 我 国新 农 保 制 度 构 建 中 的政 府 责任进 行 分析
导 和 大力 支持 。 在 当前新 农保 政 策 实施 过程 中 。 还存 在政 府 责任 不明确及 缺 位 的现 象. 为 了促 进
新农 保 制度 的 可持 续发展 . 笔 者提 出新农保 制度 构 建 中加 强政 府 责任 的具体 建议 。
关 键词 : 新 农保 ; 制度 变迁 : 制度 创新 ; 政 府责任
实施 l 0多年 ຫໍສະໝຸດ . 收效 甚 微 。 举 步 维 艰. 农 村 社会 养 老 保 险 事业 处 境 困
l 新 农 保 制 度 创 建 是 强 制 性
制 度 变 迁 和 诱 致 性 制度 变 迁 的
险制度 , 采用 个人缴 费 、 集 体 补 助 和 政 府补 贴 的三 方筹 资模 式 . 新 农 保 不 同 于 老 农 保 的是 政 府 对 新 农 保 进行 了财 政 投 入 . 新 农 保 的基 础 养 老金 由政 府全 额支 付 新 农 保制

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中的政府责任

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中的政府责任

另外, 我国二十多年以来执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有效控制了人口增 同时也使家庭规模小型化。 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 由四个 老 长, “4 + 2 + 1 ” 人、 两个青壮年人和一个未成年人组成的 家庭结构模式, 日 两个青壮年人要供养和照顾七个人的 渐成为了我国家庭模式的主流, 生活并非易事。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家庭模式的转变, 使得传统的家 庭养老模式面临挑战。 4. 情感寄托缺失。留守老人的晚年生活不单需要物质上的保障, 更需要精神上的关怀、 交流。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调查显示, 农村 “空巢” 老人的比重占到 40% 左右, 如果考虑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打工 “空巢” , 因素, 农村 化更加严重。 由于子女长期在外务工, 农村留守老 人往往独居, 鲜有情感交流, 常年仅靠电话与子女联络, 这在一定程度 上造成亲情上的疏离和心灵上的煎熬。 老年人情感上失去了依靠和寄 托, 无法享受过去大家庭的天伦之乐, 精神世界比较空虚, 心理上显得 容易造成内心的抑郁。 再者, 老年人在农村少有娱乐活动, 孤独无助, 通常除了电视、 打牌外没有别的娱乐方式。 有些在外有较好收入的子 女往往给予父母金钱上的抚慰, 但事实上这并不能真正带给他们内心 的抚慰。
三、 政府在应对我国农村留守老人养老保障问题的 对策
行政管理

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中的政府责任探讨
罗建军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 伴随城市化进程加快, 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向城市, 使得留守老人数量增多。 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 也成为 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急需解决的重要的问题 。由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长期落后于城镇, 农村留守老人可以获得的政府支持也非常有限, 导致农村留 守老人的福利保障有被处于被边缘化地位的危险 。因此, 本文试从政府在农村留守老人问题中的责任角度出发, 探索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保障 问题的对策。这对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 【关键词】 留守老人 养老保障 养老机构 政府责任

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

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

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随着中国人口结构的剧变和经济发展的进步,农村养老问题愈发凸显。

农村养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制定综合性的对策,从政策、资金、人才和社区建设等多个方面入手,以确保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得以满足。

一、政策层面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首先在于政策的支持和引导。

政府应制定出包括农村养老保障、优惠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农村养老事业的方向和目标。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手段,鼓励企业和个人多参与农村养老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政策还应重点关注农村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可及性,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优质、全面的养老服务。

二、资金保障保障农村养老事业的资金来源至关重要。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养老事业的财政投入,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规模,确保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

还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养老事业中,通过设立养老基金、募捐等方式筹集资金,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

合理利用社会资源,确保农村养老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人才培养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还需要大量专业的人才支撑。

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养老事业的人才培养中,通过设立专业学院、提供奖学金等方式培养更多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只有提高人才的技能和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四、社区建设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社区建设的支撑。

要加大对农村社区的投入和扶持,建设社会福利设施,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要加强社区的组织能力,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机制,让老年人能够积极参与到社区的建设和管理中,既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又能为社区的发展做出贡献。

通过社区建设,可提供老年人健康促进、社交互动、精神慰藉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个人观点和理解:农村养老问题是当前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城乡差距的拉大,农村养老问题与城市养老问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政府责任研究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政府责任研究
养 ” 这 种 状 况 基 本 反 映 了 我 国农 村 目前 生 产 力 发 展 水 平 和 ,
是 公 民 能 力 , 公 民 中存 在 无 能 群 体 和 无 能 时 期 , 市 场 对 即 而
此 无 能 为 力 。 针 对 政 府 的 直 接 社 会 保 障 责 任 , 家 财 政 应 国
摘 要 :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保 险在 我 国 目前 全 面 推 行 , 是 农 村 养 老 保 险 逐 步 施 行 , 就 是 说 我 国 的 农 村 的 社 会 保 障 新 但 也
制 度 的推 行 以及 运 行 的 力 度 以及 广 度 远 远 不 够 。 农 村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的 运 行 的 “ 软 ” 态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政 府 的 定 位 不 疲 状 足 。探 索政 府 在 农 村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建 设 中 的 主 体 的 责 任 , 以及 政 府 如 何 在 制 度 建 设 中 体 现 农 民 的公 民 权 利 。 关 键 词 : 村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 府 责 任 ; 接 责 任 农 政 直
No .6, Ol 2 l
现 代 商 贸 工 业 M o en B s es rd n u t d r u i s T a eI d s y n r
2 1 年 第 6期 01
农 村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建 设 中政 府 责 任 研 究
刘 婷
( 安翻译 学院, 西 西安 700 ) 西 陕 1 1 5
约 7 的 人 民 目前 或 将 来 的 生 活 质 量 , 着 改 革 开 放 以 及 O 随
中 国 的 经 济 建 设 的 逐 步 推 进 , 村 尤 其 是 西 部 农 村 的 落 后 农
已经 严 重 制 约 了 社 会 进 步 与 发 展 , 以 界 定 政 府 的 责 任 , 所 建

贫困地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责任

贫困地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责任
。因此 , 长期以来 , 在一些地 基础上 , 居家 养老 的政府投 入也应 当与 当地的经济 实力相 农村
段时间必须遵循 的一项基本原则。
2、 差异 化 管理 与 突 出重 点相 结 合 原 则
会养老问题这种长期性的工作不够重视 。 部分领导认识上的偏
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 居家 养老服 务的社会化 、 专业化发展 。因 此, 在服 务体 系构 建中 , 一些本应 由企业和 中介组织来 完成的 工作 , 只能仍由政府 集体包办 。其包办的结果是 , 政府既力不从

贫 困 地 区农 村 政 府 居 家 养 老 责 任面 临的 挑 战
1 财政 困难 导致 政 府 实现 养老 责 任 的 执 行 能 力 不足 、
重 要 性 认 识 不足 .
由于现阶段中国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为落
后, 存在一个较 长时间 的渐进 发展阶段 , 这就 决定 了农 村居家
发展 G P 改善生态环境等工 作是硬性 的 , D 、 考核度 量也很 方便 , 而且短 期内可 以出政绩 、 见成效 。 而政府对养老的投入是 区党政 领导意识中 ,农村 老年人的养老是家庭和子女 的事 , 政 府解决的主要是低保和五保老人的养老问题 , 主要是将精 力用
府要改 变过 去单纯 由政 府包办包管 的传统做 法 ,与 企事业单
位 、 团相分离 。居家养老服务 的经办和 运作应尽可能交给社 社 会 中介 组织和非营利机 构去办 , 最终 目标是 建立起 一套 “ 政府 主导 、 社会参与 、 中介组织运作 ” 的工作机制 , “ 实现 市场运行 为 主、 政府管理与买单为辅 ” 贫困地区农村 居家养老的起步阶 段 。
差直接影响了农村居家养老服 务体 系的建立与健全。

养老保障的社会责任与义务 共同关心老年人的幸福生活

养老保障的社会责任与义务 共同关心老年人的幸福生活

养老保障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共同关心老年人的幸福生活在当前社会发展中,养老保障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的幸福生活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讨论养老保障对于社会的责任与义务,以及我们共同关心老年人幸福生活的重要性。

一、养老保障的社会责任养老保障是社会对于老年人权益的一种保障,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负有责任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福利待遇。

首先,养老保障是对老年人劳动生涯的一种回报,是他们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回报。

其次,养老保障是社会关心老年人的体现,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

社会责任不仅仅是提供经济上的支持,还包括提供医疗保健、社交活动和心理支持等方面的关怀。

最后,养老保障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养老问题的解决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二、养老保障的社会义务养老保障不仅是社会的责任,也是每个个体的义务。

作为成员之一,每个人都有责任参与到养老保障中,并为老年人的幸福生活贡献自己的力量。

首先,个人应该履行养老保障的义务,通过缴纳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等方式,为自己的晚年提供经济支持。

其次,个人应该关心家庭中的老年人,尊重他们的意愿,提供日常生活上的关怀与照料。

此外,个人还可以通过参与志愿服务、组织社交活动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精神上的支持和陪伴。

每个人都应该担起养老保障的社会义务,共同关心老年人的幸福生活。

三、共同关心老年人的幸福生活老年人的幸福生活是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我们共同关心和投入。

首先,政府应积极制定和完善养老保障政策,提高养老金水平,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

其次,社会各界应加强对老年人的关爱和帮助,建立老年人关爱基金,组织志愿者开展陪伴活动等。

此外,家庭成员也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关心,尊重他们的需求与意愿,为他们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

在共同关心老年人的幸福生活中,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

通过网络平台和智能设备,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线上的社交活动、健康咨询、购物服务等,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第二章 农村养老保障政府行政责任概念和相关理论阐释

第二章农村养老保障政府行政责任概念和相关理论阐释政府行政责任,是政府民主管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一个重要保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进一步理清农村养老保障政府行政责任法律理论研究的问题和法律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节首先从责任入手,梯进到政府行政概念分析,然后阐明农村养老保障政府行政责任的法理基础,以及农村养老保障政府行政责任法律价值定位,以夯实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政府行政责任法律制度建设的法理基础。

第一节政府行政责任的概念农村养老保障法治的发展,无论是从理论研究开始,还是政策制度试验入手,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养老的责任归往何处?这是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建设的根本和问题关键所在。

要想在理论上理清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政府责任法律制度建设过程诸多问题,并使之得以完善,必须首先明确责任的概念和政府行政责任法理本质。

一、责任的概念及分类(一)汉语“责任”的含义现代汉语中的“责任”是从“责”字演化而来。

所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里的“责”同“责任”, 其意义大致有:求,索取;诘斥,非难;义务;处罚,处理;债等五种含义[ 童玮,《责任政府及其方略研究》,东南大学硕士论文,2004年,第5页。

]。

我国古代“责任”一词最早在唐代出现,《新唐书·王珪薛收等传赞》记载“观太宗之责任也,谋斯从,言斯听,才斯奋,洞然不疑。

”[ 刘敢笑,《论道家式责任感》,/,武汉大学哲学院网。

]《续资治通鉴·宋英宗治平三年》:“陛下能责任将帅,令疆埸无事,即天下幸甚。

”[ “责任”,/cd/ci/8/ZdicE8ZdicB4ZdicA361229.htm,网络字典—汉典。

]以及宋代司马光著《谏西征疏》:“所愧者圣恩深厚,责任至重。

”[ 同上。

]其中“责任”的意思是让人承担某种职责。

发展到现代汉语中,“责任”有两种含义:一是份内应做的事, 职责或职务;二是没有做好应做的事而应承担的过失。

比古代汉语词典多了一种意思,进一步扩大了“责任”的含义,与现代哲学、政治学、法学等领域的有了更紧密的联系。

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的农村养老与农民晚年生活保障

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的农村养老与农民晚年生活保障农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农业发展中,农村养老和农民晚年生活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农业农村部的工作人员在推动农村养老与农民晚年生活保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论述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在农村养老与农民晚年生活保障方面的职责与工作。

一、加强政策研究与制定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需要深入研究农村养老与农民晚年生活保障政策,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文件。

他们需要关注农民晚年生活现状和问题,了解老龄化趋势以及农村社会保障的实际需求。

在政策研究与制定过程中,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应综合考虑农村地区的特殊情况,为养老与保障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二、推动养老金制度完善农村养老金是保障农民晚年生活的重要手段,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需要推动养老金制度的完善。

他们需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确保农民能够按时、足额地领取养老金。

同时,他们还应提倡逐步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以适应农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三、推进乡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农民的健康问题是农村养老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需要推进乡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

他们需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医疗服务的质量和覆盖范围。

此外,他们还应加强对农村医保政策的宣传和解释,让农民充分了解并参与到医疗保障体系中。

四、开展晚年教育与培训农民晚年生活保障不仅仅是物质层面的保障,还需要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需要开展晚年教育与培训活动,促进农村老年人的全面发展。

通过开设文化娱乐活动、技能培训班等形式,让老年人能够接触到新的知识和技能,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五、加强社会组织与志愿者的管理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农村养老与农民晚年生活保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需要加强对社会组织与志愿者的管理。

他们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组织和志愿者的行为,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通过合理利用社会力量,更好地推动农村养老与农民晚年生活保障工作。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政府责任问题探讨

挥 显 得 十 分 关键 。 鉴 于 此 , 者首 先 分 析 了农 村 社 傈 所 取 得 的 成 绩及 存在 的 问题 , 后 运 用 政 治 学 公 共 产 品理 论 、 济 笔 然 经 学 等 相 关理 论 方 法 , 阐述 了政 府 介 入 社 保 领 域 的理 论 依 据 及 重 要 意 义 . 后 具 体 论 述 政 府 应 该 承 担 的 责 任 、 最

本 刊 特
稿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政府责任问题探讨
覃 双 凌
( 广西财 经学院, 广西 南宁 5 00 ) 3 0 3
【 摘 要 】 转型社会经济形态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产生 了深远 的影响.社会 保障制度体 系的建设和 完
善 ,只能 适 应 转 型 时 期 社会 发展 的实 际状 况 , 而确 立 公平 、 进 和谐 的价 值 取 向 。在 制 度 变迁 过 程 中 .政 府 责任 的有 效 发

【 键 词 】 农村社会保 障制度 ; 关 改革; 政府责任
【 中图分类号】 33 9 F2. 8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04 26(090— 04 0 10—7820 )900—4
试点 、 解构与重建的制度演变轨迹 ,0 3 国家承 20 年 我 国农 村社 保 制 度 改革 所 取得 的成 就 及存 在 了制度创设 、 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筹资中负主要 责任 , 并进行 了新 型农村 的主 要 问题

( ) 村 社 保 制 度 改 革所 取 得 的成 就 一 农 我 国农 村 社 会 保 障制 度 的 建设 开 始 于 改 革 开 放 பைடு நூலகம் 期 , 西 而
部农村近几年才得到高度关 注 ,经 过不断的探索与经验总结 , 目前我 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初具雏形 。 1 . 制度与管理体 系框 架形成 。农村社保制度改革历经几十 年, 已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 规 , 本构筑 了一个 以基本养老 保 基 险、 健康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社会救助制度 以及社 会优 抚为框 架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雏形。 同时农村保障的社会化原则 得到体现 , 在资金筹集 与管理方面 , 责任分担机制初步形成 , 在 有条件的地 区国家 、集 体和家庭按 照一定 的比例各 自分担 责 任, 在社会保障较 好的地 区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主要 由各级政府 部门负责 资金供给 , 负责建立社会组织加 以辅助。 2农村 最低生活保障事业有所进展 。各级政府对农 民的最 低生活保 障十分关注 ,尤其是西部落后地 区省份 ,如甘肃 、 新 疆、 四川等地为解决城镇化进程 中所产生的失地农 民权益保障 问题进行了大量成效性的探索 , 并进行 了试点 。 但是 , 国家政策 层面 尚未依据 区情 对各地农村最低 生活保 障制度进行 系统设 计, 政策 的稳定性与持 续性不 足。 同时各地探索试验模式不一 , 标准多样 , 制约了农民生活保障 , 进而影响生产的发展。 农村对 完善生活保障制度 , 科学设计标 准等实际需求强烈 。 3农村 养老保险在探 索中推 进, .我国农村 社会 养老保险制 度历经 8 代试 点 、0年代 的推 广阶段 ,随后 民政部发布 并 0年 9 实 施 了 5县 级 农 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基 本 方 案 ,0 6年 劳 动 保 障 20 部选择北 京大兴区等 8个县 市区启动 了新 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 险制度建设 试点 , 在不断探索 中取 得了新 的进 展 , 推动 了农 村 养老保险事业的进一 步发展 。对 于落后 农村地区而言 , 依然 存 在如下 问题 : 缺乏 权威的关于农保 制度模式 、 工作 机制等政 策 法规 的指导和规范 ; 财政力度不够 , 资金来 源不稳定 , 响了农 影 民参与的积极性 ; 管理体制不完善 , 滋生腐 败。 4农村合作 医疗试点逐步 见效 。我 国农村 的合作医疗经历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的政府责任研究


Th t d n Go e n e tRe p n i i t n Ch n S e S u y o v r m n s o sb l y i i a’ i Ru a o i lOl - g n u a c y t m r l ca d a eI s r n e S se S
a c y t m so e o e sr tg ct o g t a d ma e la e g v m me t sr s o sb l y n op r r h i u is n e s se i n f h tae i h u h s n k sce rt o e t h n ’ e p n i i t .a d t e fm t e rd t . i o e
amo o pe es eub nod aeisr c ytm,nC iaS at r ra, h jryo errl oua o i l o e r cm rh ni ra l— g ua ess e v n n e i hn ’ vs r a aes tema i fh a pp lt nslr y nt l u ot t u i tle h
ta i o a a l u p s n l — g a tr h e ma n c u e i :R r l - g n u a c en sa f r fs ca n u a c .te g v r dt n l mi s p o i g od a e p t n,t i a s s u a o d a e i s r n e b i g a o o o ili s rn e h o — i f y e l m
宋 洋
( 京 大 学 政 府 管 理 学 院 , 京 10 7 ) 北 北 0 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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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病有 所 医 、 老有 所养 、 有所 居 。要 繁荣 发 住
展 农 村 文 化 、 力 办 好 农 村 教 育事 业 、 进农 村 大 促
医疗 卫生 事业 发 展 、健全 农村 社 会保 障体 系 、 加
强 农 村 基 础设 施 和 环境 建 设 、推进 农 村扶 贫 开
发 、 强农 村 防灾 减 灾 能 力 建设 、 化农 村社 会 加 强 管 理 。 因此 , 建立 农 村 的养老 保 障制 度是 一 种新 的制度创 新 , 府 的责任 也需要 重新定 位 。 政 农 村 养老保 障 的发 展及 现状
63 %。2 0 .0 0 5年全 国 1 %人 1抽样 调查 结果推 算 , 3 20 0 5年底 我 国 6 5岁及 以上老 年人 口首 次超 过 1 亿 人 , 到 10 5万人 , 达 05 占全 国总人 口的 77 6 .%;0 岁及 以上 的人 口为 14 2万 人 , 42 占全 国总人 口的 1 .3 老 龄化社 会 的特征更 为 明显 。按照 国际 1 %, 0 通 行 定义 .0岁及 以上 人 口超 过 1%或 6 6 0 5岁 及 以上人 1超 过 7 3 %的 国家或地 区 。被称 为老龄 化 社 会 的 国家或 地 区 。也就 是说 , 村人 口老 龄化 农 水平 已经高于 城市人 口老龄化水 平 。由于城市 的 “ 推拉 作用 ”使 越 来越 多 的有 较高 文化 程度 的农 村青 年人 口移 居 到 了城市 , 市社 会保 障 的完善 城 和户 籍制 度 的改 革 , 加大 了这 一趋 势 的发展 。这 在给 城市 带来 新 的活 力 的 同时 , 恶化 了农 村人 也 口的老 龄化 。按地 区和 城乡分 的年龄构 成统计表 明 , 是 城 市 化速 度 快 的省 份 , 农 村人 1 龄 越 其 3老 化 的速度 就越 快 , 其农 村 人 口的 老龄化 水平 也 程 度不 同地表 现得较 高 。比如说 , 上海 、 江苏 、 福建 、 广东 、 江 、 浙 重庆 这 6个省 ( 直辖 市) 1 9 自 9 0年 “ 四 普” 以来 的城 镇 化速 度最 快 , 而相 应地 , 其农 村 人 口的老 龄化 水平 也高 , 村 与城镇 人 口老 龄化 的 农
也 是重 大的 。
【 关键 词】 政府 责任农 村 ; 养老保 障 [ 中图分 类号 ] 3 38 [ 献标识 码 ] 【 F2. 9 文 A 文章编号 ] 6 2 2 0 (0 0 0 — 0 2 0 17 — 18 2 1 ) 10 7 — 3
我 国人 口老 龄化 是 我 国社 会 发 展 中一个 不 容 回避 的发展趋 势 。随着 社会经 济跨越 式发展 的 现 状 。我 国社 会老 龄 化发 展形 势愈 来愈 严 峻 . 并
孙 启 泮
( 岛市社 会科 学院 , 青 山东 青岛 2 6 0 ) 6 0 0 [ 摘要】 中共 中央 审议 通过 《 中共 中央关 于推 进农 村改革 发展 若干 重 大 问题 的 决定》 农村制度 建设 对 和 创新 作 出全 面部 署 。 出一 系列新 的政 策举 措 . 提 为农村 经济和 社会 协调 发 展提 供 强 大动 力和制 度保 障。农村 养老保 障是农 村 改革重要 内容 , 府在制度 建设和 创新过 程 中起 着主导作 用 , 政 政府 所 负的责任
百分 比差也 就越 大 。
出现不平 衡性 、 复杂性 、 多样 性 的发 展 。表现在人 口老 龄化 与社 会 经济 发展 不 同步 , 在 人 口超 前 存 老 龄 化和 经 济相对 不 发达 的矛 盾 : 1老 龄化 加 人3 速 发 展与人 口老龄 化 制度 创新 滞后 的矛 盾 ; 口 人
题研 究。

7 — 2
山东达 到 了 91 %、 京 市达 到 了 83 %、 庆市 . 5 北 -5 重
共 四个 老人 的赡养义务 , 经济负担可 想而知 。事 其 实证 明 . 统家庭养老 的方 式 已经不适应 当前社会 传
1.3 浙 江达 到 了 1 .l 江苏 达到 了 97 % 、 3 %、 7 05 %、 . 3
[ 收稿 日期]0 9 l— 6 20 一 1 1 - 【 作者简介】 孙启 ̄(93 ) 男( 17 一 , 汉族) 山东即墨人, , 青岛市社会科 学院助理研究员, 主要从事社会保 障及社会保障法研究和老年 问
第2 0卷 第 1 期
21 0 0年 3月
江 西 青 年 职 业 学 院 学 报
J OUR NAL OFJANGX I IYOU H T VOCA 0N LL T【 ALC0 EGE
Vo . 0 No 1 1 , . 2 Ma . 0 r 1 2 0
农 村 养 老 保 障 中 的 政 府 责 任
老龄化在 城 乡之间 呈现不 平衡发 展的 矛盾 。社 会
保 障是 l 9世 纪 中期西 方 国家工 业 化 的产 物 。基
于西 方发 达 国家工 业 化 、 现代 化基 础之 上 形成 和 发展 起来 的社 会保 障 制度 . 可能 适合 我 国 的农 不
村 的社会 经 济状 况 。中共 十七 届 三 中全会 提 出 。 建 设社 会 主义 新农 村 , 成城 乡经 济社 会 发展 一 形 体 化 新格 局 .必须 扩 大公 共财 政覆 盖农 村 范 围 . 发 展 农 村 公共 事业 , 广 大农 民学 有 所 教 、 使 劳有


农 村人 口老 龄化水 平 的提 高 , 已经使 农村 老 人 的赡养 问题 凸现 了出来 。2 0 0 0年 1 月 “ 普 ” 1 五
表 明 。上 海 乡 村 的 老 龄 化 水 平 已 经 达 到 了
据 20 0 0年人 E普查 .农 村人 1的老 龄 化水 l 3 平 已 经 超 过 了 城 镇 ,农 村 为 7 5 ,城 镇 为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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