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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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缺陷识别与归类:考核人员需要能够准确地识别设备的缺陷,并能将其归类为不同的类型,如机械故障、电气故障、软件故障等。

2. 缺陷记录与报告:考核人员需要能够准确地记录设备的缺陷信息,并能够编写详细的缺陷报告,包括缺陷的描述、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等。

3. 缺陷分析与评估:考核人员需要能够分析设备的缺陷产生原因,并能够评估其对设备正常运行的影响程度,以及修复缺陷所需的时间和成本。

4. 缺陷修复与验证:考核人员需要能够有效地组织缺陷的修复工作,包括安排维修人员、调配所需的材料和工具等,并能够验证修复效果是否符合预期要求。

5. 缺陷预防与改进:考核人员需要能够通过分析缺陷的发生情况,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能够推动设备缺陷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6. 工作效率与团队合作:考核人员需要能够高效地完成缺陷管理工作,并能够与团队成员紧密合作,共同完成设备缺陷管理任务。

在考核过程中,可以通过考核人员的实际操作、口头答题和书面考核等方式来评估其对设备缺陷管理的能力水平。

考核结果
可以以合格或不合格的形式进行评定,并可以根据每个人的考核结果,为其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以进一步提升其设备缺陷管理能力。

2024年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3篇)

2024年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3篇)

2024年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缺陷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应遵循安全、合理、高效、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二章设备缺陷的分类与程度第五条设备缺陷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严重缺陷是指可能导致继电保护专业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对电力系统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性能和正常运行影响较小的缺陷。

第六条设备缺陷的程度可分为重大缺陷、一般缺陷和轻微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性能和正常运行产生严重干扰,需要立即进行修复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性能和正常运行产生一定程度的干扰,需要在合适的时机修复的缺陷。

轻微缺陷是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性能和正常运行产生较小的干扰,可以在合适的时机修复的缺陷。

第七条设备缺陷的分类和程度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判断,并记录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

第三章设备缺陷的管理流程第八条应建立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记录设备缺陷的分类、程度、处理过程和结果等信息。

第九条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立即上报相关责任人,并由责任人进行评估。

第十条责任人应对设备缺陷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确定缺陷的分类和程度。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缺陷,责任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继电保护专业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上报设备缺陷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对于一般缺陷,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修复计划,并在合适的时机进行修复,并将修复情况记录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

第十三条对于轻微缺陷,责任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修复时间,并将修复情况记录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

第十四条设备缺陷的修复过程中,应进行记录,并定期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

第四章责任和权限第十五条各级负责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的单位应明确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转,提升工作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设备缺陷管理机构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负责设备缺陷的识别、记录、分析和解决,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三、设备缺陷识别1. 设备缺陷的识别可以通过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使用中出现问题等途径进行。

2. 在设备缺陷识别过程中,应仔细记录设备的缺陷现象、出现时间、出现地点等信息,并进行详细的描述。

并及时向设备缺陷管理机构报告。

四、设备缺陷记录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建立设备缺陷记录表,对每一次设备缺陷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设备信息、缺陷现象、处理方式等。

2. 设备缺陷记录表应定期汇总,并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的规律和原因,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五、设备缺陷分析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根据设备缺陷记录表的内容进行分析,找出设备缺陷的原因和解决方法,并进行分类和归档。

2. 设备缺陷分析应进行全面、深入,充分了解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和使用规范,以便更好地解决设备缺陷问题。

六、设备缺陷解决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根据设备缺陷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设备缺陷解决措施,并指定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

2. 设备缺陷解决措施应包括维修、更换配件、升级更新等,确保设备缺陷得到有效解决,并及时跟进设备的工作情况。

七、设备检修和维护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大修等。

2. 设备检修和维护的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洗、润滑、磨损部件的更换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八、设备缺陷培训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设备缺陷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设备缺陷的识别和解决能力。

2. 设备缺陷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和使用规范、设备缺陷的识别和解决等。

并通过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提高对设备缺陷的应对能力。

九、设备缺陷监督和考核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设备缺陷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及时调整和完善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零缺陷、系统零泄漏”考核管理办法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零缺陷、系统零泄漏”考核管理办法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零缺陷、系统零泄漏”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完好状况、系统泄漏率是机电管理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消除设备缺陷及系统漏点,提升机电设备管理和无泄漏管理水平,实现系统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生产车间及各专业部室。

第三条机电管理部是“设备零缺陷、系统零泄漏”考核管理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制定“设备零缺陷、系统零泄漏”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并组织各单位进行贯彻落实;指导各单位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完善相关设备档案;组织“设备零缺陷、系统零泄漏”检查考核。

其他业务部室按职责分工给予配合。

第四条各生产车间具体组织实施“设备零缺陷、系统零泄漏”,强化大型机组管理,保持设备完好率,做好漏点闭环管理,组织“设备零缺陷、系统零泄漏”内部考核评比。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完善各项设备台帐及参数,设备台账应包含压力容器台帐、压力管道台帐、其它特种设备台帐、运转设备台帐、静止设备台帐、密封台帐等,确保各类台帐齐全。

第六条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应包含设备设计计算资料、图纸、注册登记证、说明书、检修检验记录、改造记录、事故统计、润滑记录等相关内容,确保各类档案准确、完整、规范。

第七条组织开展“大型机组特保特护”活动,大型机组保持稳定运行。

各生产车间要组织骨干技术力量形成特保特护小组,针对每一台重点机组编制特保特护方案,制定维护保养措施、点检项目、点检路线、点检方法等标准;提升监控水平,推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应用,实施大型机组在线监控,实时监控机组运行情况,掌握运行规律,制定检修计划,减少故障检修,做到定期检修和预知检修相结合,杜绝重点机组运行事故,实现整个生产系统的长周期稳定运行。

强化机电管理标准。

按照国家、行业、国际相关现行标准、规范,修订完善设备检修规程,在实现设备检修标准化基础上,向信息化、智能化迈进。

第八条提升润滑管理水平,严格遵循润滑管理“六定”、“三过滤”、“二清洁”原则,科学选择油品,所有重点机组要请专业润滑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阜新电厂设备缺陷管理

阜新电厂设备缺陷管理

阜新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解释权归生技部1.引言1.1.为了及时发现,切实掌握,积极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安全、经济、文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阜新发电厂各生产单位及有关部室。

2.管理内容2.1.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和备用的设备、系统存在着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经济的异常现象。

分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2.重大缺陷的消除必须先提出方案,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缺陷而影响较大者,应制定出加强监视、检查、保证安全的措施。

2.3.对已发现的缺陷,要进行科学分析,做到“发现一点,检查全面”,加强预见,防患于未然。

2.4.设备消缺,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3.职责分工3.1.运行人员3.1.1.运行人员应根据设备巡视检查制度的规定,按时对设备进行检查,特殊情况和重点设备还应增加检查次数,且要求检查到位。

3.1.2.对发现的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分析、判断、处理。

对运行不能处理的缺陷应及时通知检修并汇报值长,同时应做好检查记录。

3.1.3.对不危及安全生产和不影响负荷的缺陷,夜间可不通知检修,但后夜下班前应告知检修。

3.1.4.为使消缺及时,运行人员有责任为检修消缺提供方便和协助。

3.1.5.发电一、二分厂及其它运行单位应建立“设备缺陷网页”,每天均要及时将发现的设备缺陷上网,同时将已处理的设备缺陷注销。

3.2.值长3.2.1.值长有责任掌握设备缺陷存在及消除情况。

3.2.2. 值长有责任将各专业汇报的缺陷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并进行督促、检查。

重大缺陷要汇报厂有关领导及调度。

3.2.3.值长每班都要将本班发现和处理的设备缺陷责任情况作以记录,以备月终考核依据。

3.3.检修人员3.3.1.检修人员应按厂设备维护的有关规定,每天都要对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特殊情况和重点设备还应增加检查次数。

对暂时不能消缺而须维持运行的设备必须加强监视,且向运行交代清楚。

对此类型中的主要设备,尚须向运行有书面交代,以便于事故预想和处理。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模版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模版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模版
一、综合素质考核
1. 工作效率:
2. 自我驱动:
3. 问题解决能力:
4. 团队协作能力:
5. 沟通能力:
6. 学习能力:
二、设备缺陷发现与记录考核
1. 设备故障检测:
2. 设备问题记录:
3. 设备缺陷归类:
4. 设备缺陷描述:
5. 设备缺陷记录准确性:
三、设备缺陷分析与排查考核
1. 设备缺陷原因分析:
2. 设备缺陷潜在风险评估:
3. 设备缺陷解决方案提供:
4. 设备缺陷排查效果评估:
四、设备缺陷处理与跟踪考核
1. 设备维修协调与跟踪:
2. 设备维修结果验证:
3. 设备缺陷处理及时性:
4. 设备维修质量评估:
五、安全意识及规范遵守考核
1. 安全操作:
2. 安全管理意识:
3. 安全措施执行:
4. 设备操作规范遵守:
六、改进意见及反馈考核
1. 设备缺陷记录反馈:
2. 设备缺陷处理改进提案:
3. 设备维护标准修订建议:
4. 工作流程优化建议:
七、绩效评估及总结
1. 工作成果评估:
2. 自我总结:
3. 发展计划制定:
4. 进一步提升目标设定:
以上是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模版,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XXXXXX公司XXXXXX有限公司批准人: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编写人:_________年月发布设备缺陷管理办法1目的为掌握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XXXXXX公司运行设备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2.1本办法规定了XXXXXX有限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工作职责、报表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奖惩规定。

2.2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

3专用术语定义3.1设备缺陷:是运行设备或备用设备不完善,已经或有可能造成设备不正常状态,影响安全生产,影响出力,影响经济运行的异常现象。

4工作职责贯彻执行XXXXXX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加强巡检,及早发现缺陷,及时开展消缺工作。

5管理目标5.1对设备缺陷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理原则,记录、报告程序和消除缺陷等有关内容。

做到小缺陷当值随时处理,重大缺陷集中检修力量抓紧处理。

实现零缺陷管理目标,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5.2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一、二、三类、一般缺陷及其它缺陷。

5.2.1设备一类缺陷定义:指直接威胁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的缺陷,此类缺陷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组、停主变、停母线、停线路或威胁人身安全,属于紧急缺陷。

5.2.2设备二类缺陷定义: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电站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需要制定特殊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机组检修、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才能消除的缺陷。

5.2.3设备三类缺陷定义:指系统无备用设备且需在计划检修中才能消除的缺陷。

此类缺陷不影响设备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但有危及机组正常运行的可能,需要等到系统或设备退运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

5.2.4设备一般缺陷定义:指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三篇)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的管理,确保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维持设备状态良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单位的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第三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性能不稳定等问题。

第四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的目标是及时发现缺陷并进行修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稳定、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缺陷发现与上报第六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的发现可以通过定期巡检、定期检修、设备运行监测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定期巡检是指对设备进行定期的外部检查,包括外观、接线、固定、通风等方面的检查。

第八条定期检修是指定期对设备进行内部检查,包括设备的组成部分、接线、电源等方面的检查。

第九条设备运行监测是指通过设备的运行数据、告警信息等获取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运行异常或故障。

第十条设备缺陷必须及时上报,相关人员要按规定的流程和方式进行上报。

第三章缺陷分类与分级第十一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根据严重程度可分为A级、B 级、C级三类。

第十二条 A级缺陷指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或无法正常运行,对电力系统运行安全性产生重大威胁的缺陷。

第十三条 B级缺陷指设备出现轻微故障或性能不稳定,对电力系统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的缺陷。

第十四条 C级缺陷指设备出现较为轻微故障或性能不稳定,对电力系统正常运行产生较小影响的缺陷。

第十五条缺陷分级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进行,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定。

第四章缺陷处理与修复第十六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发现后,应立即启动缺陷处理与修复的流程。

第十七条缺陷处理与修复的流程包括设备停用、缺陷分析、故障排查、修复方案制定、设备修复等环节。

第十八条设备停用是指将出现缺陷的设备停止运行,并及时进行锁定和标识,确保设备安全维护。

第十九条缺陷分析是指对设备缺陷进行深入分析,找出缺陷发生的原因和影响因素。

xx火力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XX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为了进一步调动各部门消缺工作的积极性,保障设备的正常出力,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对设备加强检查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特制定本细则。

一、设备缺陷(包括“七漏”)分类:缺陷定义范围为运行或备用设备及设施存在影响安全、经济、文明、稳发的各种现象,如震动、位移、磨擦、卡涩、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变暗、泄漏、不准、失灵,以及固有的安全、消防、防洪等设施损坏,和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等。

对于新设备投产后发现的属于设计、制造、安装等问题,造成影响运行的方便性、安全性、经济性需要进行设备改进的项目,均不属于本规定的设备缺陷考核范围,此类问题由设备管理部门或生产技术部在设备验收时,提出整改方案,并责成施工部门限期整改,直至合格。

(一)按设备消缺条件可分为:一类设备缺陷:在运行中能够处理的设备缺陷。

二类设备缺陷:必须停机、停炉或减负荷才能处理的设备缺陷及缺陷发生后引起减负荷运行。

三类设备缺陷:必须经过大小修或更改技措工程才能处理的设备缺陷。

(二)按照设备缺陷的性质可分:一般缺陷:不影响机组出力或在短期内不会造成设备重大损坏的缺陷。

重大缺陷:可能造成设备重大损坏或降低机组出力的缺陷。

危急缺陷:短期内可能造成停机、停炉、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

二、设备缺陷管理职责:(一)生产技术部职责:1、每天组织各专业专工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收集“设备缺陷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并对全厂各部门的设备缺陷消除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特别是对重大缺陷及危急缺陷必须及时汇报厂领导并组织相应部门尽快消缺。

2、分类、分专业登记全厂每天一、二、三类设备缺陷的内容及发生时间至缺陷消除结束时间。

3、每周对厂区、生活区的消防水系统、生产水系统、冲洗系统及排水管理系统进行检查,发现缺陷和泄漏,做好记录并通知有关责任部门进行消除,同时做好统计考核工作。

4、每周对厂区设备、管道外包铝(铁)皮及保温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有关责任部门进行消除并做好统计考核工作。

缺陷管理考评细则

设备缺陷管理考评细则一、缺陷的定义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将热电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一、二、三、四类,其中零、一、二、三类缺陷主要指设备缺陷,四类缺陷主要指非设备缺陷。

1、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指危急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2、一类缺陷: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3、二类缺陷: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需要等到设备或系统退出运行、机组减负荷或需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重要辅助设备主要参数超出标准设计值被动停运失去备用。

4、三类缺陷: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5、四类缺陷:对机组工艺设施、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缺陷,包括:地面积水、积油、脚手、一般照明、设备标牌、保温等缺陷。

二、缺陷处理的时间要求1、零类缺陷:自缺陷接收起24小时内,应消缺结束。

2、一类缺陷:需在停机或大小修中处理,一般在一年之内消除。

可消缺的自缺陷接收起24小时内,应消缺结束。

3、二类缺陷:自缺陷接收起24小时内,应消缺结束。

4、三类缺陷:自缺陷接收起120小时内,应消缺结束。

5、四类缺陷:自缺陷接收起120小时内,应消缺结束。

6、密封点缺陷:自缺陷接收起120小时内,应消缺结束。

6、对发现的零、一、二类缺陷,值长及时通过生产系统短信发至相关人员。

三、设备缺陷统计消缺率本月二类以上设备缺陷消除率=未消除缺陷数二类设备缺陷数和历史一本月发生的零除历史缺陷数二类缺陷数和本月已消本月已消除零、一、、、×100%; 本月三类设备缺陷消除率=数陷数和历史未消除缺陷本月发生的三类设备缺数和本月已消除历史缺陷本月已消除三类缺陷数×100%; 本月四类缺陷消除率=数陷数和历史未消除缺陷本月发生的四类设备缺数和本月已消除历史缺陷本月已消除四类缺陷数×100%; 本月密封点缺陷消除率=数陷数和历史未消除缺陷本月发生的四类设备缺数和本月已消除历史缺陷本月已消除四类缺陷数×100%; 四、设备缺陷消除率的考核1一类缺陷缺陷消除率应达到100%,主要辅助设备失去备用,威胁安全生产经济运行,4~8小时-0.4分,8~16小时-0.6分,16~24小时-0.8分,24小时及以上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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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
一、设备缺陷分为线路本体、附属设施缺陷和外部隐患三大类,其具体内容如下
1、本体缺陷:指组成线路本体的构件、附件、零部件,包括基础、杆塔、导地线、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等发生的缺陷。

2、附属设施缺陷:指附加在线路本体上的各类标志牌、警告牌及各种技术监测设备(例如雷电监测、绝缘子在线监测、防雷、防鸟装置等)出现的缺陷。

3、外部隐患:指外部环境变化对线路的安全运行已构成某种潜在性威胁的情况(如在线路保护区内兴建房屋、植树、堆物、取土、线下作业等对线路造成的影响)。

二、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三个级别
1、危急缺陷:设备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要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处理时限通常不应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处理时限一般不超过7天)。

3、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

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处理时限最迟不应超过一个检修周期)。

三、各单位(部门)职责
1、运行单位职责(责任人:供电所所长)
A、各所应设缺陷管理专责人,负责本所的缺陷管理工作;
B、建立必要的台帐、图表、资料、对设备缺陷分类管理;
C、线路发现缺陷后应对缺陷进行定性,危急、严重缺陷应立即汇报农电公司(由农电公司协调并组织检修单位进行处理),一般缺陷应定期上报供电所缺陷管理专责人,按规定时间安排处理;
D、每月20日前,缺陷管理专责人应组织进行设备会诊性巡视检查,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所管辖设备的全部缺陷和缺陷的处理情况;
E、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向上级部门报送“缺陷联系通知单”和“缺陷月报表”。

2、农电公司职责(责任人:刘麒麟)
A、负责设备缺陷的统一管理;
B、负责危急、严重缺陷的处理并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C、督促各所执行本办法,并检查执行情况并负责考核;
D、及时掌握主要设备危急和严重缺陷;
E、了解和掌握管辖设备的缺陷处理情况,并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向主管部门报送“缺陷消除月报表”;
F、每年对设备缺陷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缺陷产生的规律,提出年度反事故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
G、做好缺陷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H、督促安全大检查缺陷整改。

四、缺陷管理流程说明
1、一般缺陷
A、农电公司审核各供电所的“缺陷月报表”,解决一般缺陷所需要的材料和困难。

2、危急、严重缺陷
A、农电公司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上报主管领导和安全监察部;
B、农电公司要全程了解缺陷的处理情况,随时解决供电所或检修单位消除缺陷过程中出现的难题,根据情况合理安排配合性检修等工作,并积极督促跟踪检修单位的处理情况;
C、危急、严重缺陷消除后,各供电所应在缺陷记录簿上销号并报告农电公司;检修单位进行了处理而缺陷未消除,缺陷返回农电公司,重新循环处理。

五、报表报送要求
1、所有报表均应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通过OA或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为备用方式,任何所不得以OA或网络不通等为理由推迟上报),时间以OA 或电子邮件的发送时间为准;
2、“缺陷联系通知单”填写上月20日~本月19日发现且未消除的缺陷(自行消缺不要上报),规定在每月20日17:30前由运行单位报农电公司;
3、“缺陷月报表”填写上月发现的缺陷和上月消除的缺陷,规定在每月3日12:00前由运行单位上报农电公司;
4、“缺陷消除月报表”填写上月消除的缺陷,规定在每月3日12:00前由运行单位上报农电公司,各运行单位应认真核对缺陷管理专责人上报的“缺陷消除月报表”,发现填报错误应及时以电子文档报农电公司;
5、各所缺陷报表每月3日17:30前由农电公司责任人报主管领导。

六、奖励
1、报表上报及时、准确的单位和个人;
2、在缺陷管理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3、为提高设备可靠性指标而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七、处罚
1、报表上报不及时,每迟报一天扣200元,依此类推。

2、报表不上报不符要求(如表达不清,格式不符合要求,已消缺而未及时登记等),每发现一处扣100元。

3、危急、严重缺陷消缺不及时,每发现1项,扣责任所200元;一般缺
陷季度消缺率不得低于85%,年度消缺率不得低于9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00元。

(缺陷每超过12个月仍未消除,加扣1个百分点/项)
4、由于农电公司责任人责任,该配合消缺而未及时配合而造成消缺不及时或重复停电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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