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定稿版)汇总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八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为及时合理的消除配电设备中存在的缺陷,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缺陷分类:(1)一类缺陷。
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
(2)二类缺陷。
指缺陷比较严重,但设备仍可短期继续运行。
(3)三类缺陷。
指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2.缺陷处理(1)一类缺陷。
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发现缺陷后____小时内予以消除。
(2)二类缺陷。
应在发现缺陷之后一个月内,安排检查计划消除,在消除缺陷前应加强监视设备的运行状况。
(3)三类缺陷:运行管理单位可将缺陷列入年度:季度检修计划中或日常维护工作中去消除。
3.设备缺陷通知单的管理(1)设备缺陷通知单的填写:①运行维护人员填写下列各栏。
缺陷位置、缺陷内容、缺陷类别、所需材料、发现日期、填单日期、缺陷简图、发现人意见、报单人签名。
②班长意见栏。
由运行班长填写。
③分局主管意见栏。
由分局主管运行专责工程师填写。
④送检日期、处理缺陷方法、返回日期三栏。
由分局主管检修专责工程师填写。
⑤接检日期、处理日期两栏。
由检修单位的检修负责人填写。
(2)缺陷通知单的传递:(1)缺陷发现人:①缺陷发现人应将缺陷所在的线路板、线路名称、具体或公用配电房名称、设备编号、设备型号等填写在缺陷通知单上。
②在缺陷内容栏内必须填写缺陷的标准部位、缺陷状况及缺陷类别。
③在发现人意见栏内填写处理缺陷意见,并在缺陷简图栏内绘出缺陷位置简图、处理缺陷所需的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
④在发现日期栏内填写发现缺陷日期并在报单人栏内签字,最后将填写好的缺陷通知单一式四份送交运行班长。
(2)运行班长:①班长接到缺陷通知单后,认真审核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错误时,要求发现人重新核实、填写。
②审核缺陷通知单的内容无误后,在班长意见栏内注明处理缺陷的意见。
③在班长意见栏内签字并填写日期后将缺陷通知单一式四份返还给缺陷发现人,由发现人送交分局运行专责工程师。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
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
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
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
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1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生产设备缺陷的及时发现、记录、通报和解决,以提高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生产设备的管理。
2. 定义2.1 设备缺陷:指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出现的故障、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
2.2 设备缺陷管理:指对设备缺陷进行识别、记录、分析、处理和跟踪的管理活动。
3. 设备缺陷的发现和记录3.1 设备缺陷应由设备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发现。
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立即进行记录。
3.2 设备缺陷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缺陷的具体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姓名等。
3.3 设备缺陷记录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以便进行后续处理和解决。
4. 设备缺陷的分析和处理4.1 设备缺陷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和评估。
分析和评估的内容包括:设备缺陷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解决方案等。
4.2 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处理措施可能包括设备停机、紧急维修、设备更换等。
4.3 处理措施的执行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
4.4 对于严重的设备缺陷,应成立专门的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设备缺陷得到彻底解决。
5. 设备缺陷的跟踪和闭环5.1 设备缺陷的处理过程应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处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5.2 对于处理措施不完善或无效的设备缺陷,应及时调整处理方案,并进行改进。
5.3 设备缺陷的处理过程中应进行记录,包括:处理措施的执行情况、结果评估、改进措施等。
5.4 对于重大设备缺陷的处理结果,应进行总结和汇报,并提出防范措施,以避免类似的设备缺陷再次发生。
6. 设备缺陷的预防和改进6.1 对于频繁发生的设备缺陷,应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根本原因,并进行相应的改进措施。
6.2 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设备使用和维修的技能和水平。
6.3 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方法进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缺陷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设备完好率和消缺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辅助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缺陷管理。
第三条设备缺陷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到人、及时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设备缺陷定义与分类第四条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性能、零部件、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的现象。
第五条设备缺陷按性质和轻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1. 紧急缺陷:指设备出现直接威胁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缺陷,必须立即处理。
2. 严重缺陷:指设备出现的问题程度较重,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缺陷。
3. 一般缺陷:指设备问题较轻,暂时不处理对安全影响不大的缺陷。
第三章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六条设备缺陷的发现与报告:1. 运行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时,应立即记录并报告。
2. 发现紧急缺陷,应立即采取现场措施,并向值班人员报告。
3. 发现严重缺陷,应立即上报领班,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发现一般缺陷,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七条设备缺陷的处理:1. 对紧急缺陷,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并上报领班。
2. 对严重缺陷,领班应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制定处理方案,并上报相关部门。
3. 对一般缺陷,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处理计划,并跟踪处理进度。
第八条设备缺陷的消除与验证:1. 处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处理方案进行缺陷消除,确保消除效果。
2. 消除缺陷后,应由相关人员进行验证,确认缺陷已消除。
第九条设备缺陷的记录与总结:1. 运行人员应详细记录设备缺陷的发生、处理过程及结果。
2.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设备缺陷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第四章责任与考核第十条设备缺陷管理责任:1. 运行人员负责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和处理。
2. 领班负责组织处理严重缺陷,并监督执行。
3. 相关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消除、验证和总结分析。
第十一条设备缺陷管理考核:1. 对发现设备缺陷并及时报告的人员给予奖励。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保持设备健康水平,及时跟踪并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要求,规范设备缺陷定义与分类,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输、变、配电设备、设施缺陷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及备用设备存在有影响安全、经济运行或设备健康水平的一切异常现象。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设备缺陷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及一般缺陷三类。
1. 紧急缺陷:指设备已不能继续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2. 重大缺陷:缺陷比较重大,短期内仍可继续运行,但应加强监视,需要积极组织力量在短期内消除者。
3. 一般缺陷: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年度或大、小修计划消除的缺陷。
第二章职责与要求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
第六条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人和处理流程,确保设备缺陷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七条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设备缺陷的检查、评估、处理和验收工作。
第八条设备缺陷处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第三章设备缺陷发现与报告第九条设备缺陷发现人员应立即将发现的设备缺陷报告给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任人。
第十条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任人应立即对设备缺陷进行评估,确定缺陷类别,并根据缺陷类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任人应将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设备管理部门。
第四章设备缺陷处理第十二条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缺陷的类别和处理情况,组织设备维护保养单位进行缺陷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给设备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缺陷处理情况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缺陷得到有效消除。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2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会去使⽤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分重要的作⽤。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是⼩编精⼼整理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20篇),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员将帐物核对⼀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专⼈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使⽤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道消息或淫秽录⾳、录像。
5、严格实⾏借⽤、归还、验收制度,借⽤须办理借⽤⼿续,⽤后归还时由管理⼈员验收,并作好记录。
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员负全责。
6、电教⼈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管理⽔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
⼒争⼩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借⽤或⽤于⾮教育活动⽽致设备损坏丢失,⼀律由管理⼈员按价赔偿。
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续,经专业⼈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补充必要设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 ⼀、⼩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实验、学⽣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的保证。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合理利用设备资源,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排查、整改、验收等环节。
三、设备缺陷的分类设备缺陷分为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和轻微缺陷三个级别。
1. 严重缺陷:指设备故障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缺陷,需立即停机处理。
2. 一般缺陷:指设备故障对生产效率及设备寿命有较大影响的缺陷,需及时处理。
3. 轻微缺陷:指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效率不大、可暂缓处理的缺陷。
四、设备缺陷管理流程1. 发现缺陷:设备操作人员在日常使用中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向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报告,并填写设备缺陷报告表。
2. 缺陷确认: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接收到报告后,进行现场确认并评估缺陷级别,确定后续处理方案。
3. 整改措施:按照缺陷级别确定整改时间和方式,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通知设备操作人员配合。
4. 整改验收:整改完成后,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缺陷已经得到有效处理。
5. 记录备案:对设备缺陷的发现、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建立设备缺陷档案,供日后参考。
五、责任分工1.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整改跟踪及验收工作。
2. 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报告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措施。
3. 相关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现场确认、评估、整改方案制定及验收工作。
六、设备维护保养1. 定期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设备缺陷的发生。
2. 维护记录: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卡,记录设备维护情况,便于跟踪设备运行状况。
3. 维护培训:定期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维护培训,提高其对设备运行情况的了解及维护意识。
七、设备故障处理1. 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机,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私自操作。
2. 对于常见故障,设备操作人员应掌握相应处理方法,避免因误处理造成更大损失。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1、运行任务(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
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是一个用于解决和管理设备缺陷的规定和流程。
其目标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以下是一个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1. 缺陷报告:任何人员发现或怀疑设备缺陷,应立即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应包括缺陷的描述、可能的原因和可能的影响。
2. 缺陷评估:设备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进行缺陷评估。
评估包括对缺陷的调查、测试和分析,以确定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3. 缺陷修复: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和紧急性,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修复计划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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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写:2016-9-26I一、目的规范设备缺陷管理,明确设备缺陷定义、分类、发现、通知、处理(延期)、验收、消除、统计和考核的全过程管理机制;降低缺陷发生率,提高消缺质量和效率,逐步实现零缺陷目标。
二、适用范围及归口管理:太原市同舟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由生产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生产部为归口管理部门,安培部为统计考核归口部门。
三、管理内容(一)定义1、设备缺陷:指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影响安全、经济运行和环保要求的异常情况。
如:泄露、温度异常升高、振动、卡涩、松动、断裂、变形、摩擦、缺油、计算机系统程序异常、偏离运行参数等情况。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有缺陷设备。
(1)设备零部件损坏、老化、缺少,技术性能不良,以致不能在额定参数下运行或安全构成威胁者;(2)由于外界原因,形成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现象;2、异常现象:异常现象即设备异常运行状况,指设备运行参数或试验数据虽未超出规程规定,但已发生较明显的劣化趋势,或设备状态出现异常,需要加强监督运行。
设备异常运行状况一般可分为两类,设备功能降低型和设备功能丧失型。
设备功能降低型:是指设备部分功能丧失,但未造成整体功能丧失,可以继续使用的缺陷。
设备功能丧失型:是指导致设备整体功能丧失不得继续使用的缺陷。
3、隐患: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不安全情况发生的潜在危险因素。
包括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制度的缺陷等。
4、材料:指消除缺陷所需的物品,如元器件、零配件、备品等。
5、统计指标消除缺陷:使有缺陷的设备恢复其功能的工作。
消除缺陷率=消除缺陷总数÷发现缺陷总数×100% 。
缺陷发生率=当月缺陷总数/上月缺陷总数×100%重复发生缺陷:系指在周期内(一般为一个月)同样缺陷在同一设备上发生的次数。
此指标主要考核设备消缺的质量。
2缺陷重复发生率 =(重复发生缺陷数/当月缺陷总数)×100%。
(二)缺陷分类:1、一般缺陷:即三类缺陷。
凡是在设备运行中可以消除的缺陷,或须停止辅助设备运行而对主机出力不受影响,其退出备用消除缺陷时间不超出24小时的缺陷。
2、危急缺陷:即二类缺陷。
主设备参数已超标,但仍可继续监视运行,需要制定技术方案,临时停止主设备运行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或停止辅助设备运行而影响主机出力才能消除的缺陷,以及虽不影响主机出力,但退出备用消除缺陷时间超出24小时的缺陷。
3、重大缺陷:即一类缺陷:即缺陷的技术性很强,需进行较大的设备改进、花费较大资金或需结合机组检修才能解决的缺陷。
或者接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需要立即停止主设备运行进行处理的缺陷。
4、文明生产缺陷:不满足下列情况之一者,称有文明生产缺陷:(1)各部门所管辖的卫生分担区(包括仓库、办公室值班室楼梯走廊等)应符合防火要求,达到窗明几净,各种工器具、备品备件、台帐等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地面无痰迹、杂物,墙壁粉刷干净,无灰网。
(2)设备双重名称标志清晰、介质流向清楚、齐全,且与实际相符。
(3)设备见本色,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管道保温良好且规范。
电源、仪表、保护控制盘等柜盘内外干净整洁,沟道、孔洞、盖板完好,遮栏、栏杆齐全,消防设施完整无缺。
电缆沟内无杂物、积水。
(4)生产现场照明充足,照明线路、灯具安全可靠,无积灰,布置规范。
(5)机组检修和设备消缺现场做到无油迹、无积水、无积灰,拆下的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
(6)生产厂房外观整洁,墙面、门窗完好无损,排水设施完好,没有屋面漏水、地沟堵水的现象。
5、七漏缺陷:指发生的设备和系统漏油、漏水、漏风、漏粉、漏灰、漏汽、漏煤缺陷。
主要分为渗点、一般漏点、严重漏点:(1)密封点有介质渗出的为渗点;(2)密封点有介质滴漏的为漏点;(3)下述情况界定为严重漏点:A、油每分钟滴落1滴及以上;B、水每分钟滴落1滴及以上;转动机械(输送介质为水)的盘根每分钟滴落30滴及以上;C、蒸汽泄漏成线状或面状;D、煤每10分钟漏出50克及以上;E、灰每10分钟漏出30克及以上(或泄漏成线状、面状);3F、漏风可听到明显声音或手感明显,(三)设备缺陷管理细则1、缺陷管理的责任分工(1)运行、检修按各自所负设备管理责任分别承担设备缺陷的相关责任,共同对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负责。
(2)运行人员必须按运行管理制度的要求巡回检查设备,根据机组运行情况和检查情况,并结合仪表分析,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填写缺陷通知单,并电话通知检修人员尽快处理,同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安全运行;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向生产各级领导汇报。
(3)运行人员应根据工作票管理要求,积极为消除缺陷创造条件;监督设备消缺的及时性;对现场进行验收,恢复设备系统正常状态。
对达不到验收标准要求的缺陷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4)检修分场应进行点检发现设备缺陷。
同时主要负责设备的消缺工作,根据运行人员下达的缺陷通知单,及时进行处理,保证消缺的及时性和质量。
按规定做好消缺工作的相关验收工作。
(5)检修分场在消缺过程中应积极协调各专业的分工、配合工作,执行工序优先原则;参与消缺的技术方案制定。
建立缺陷管理台账,总结消缺经验。
(6)检修分场每月对设备缺陷进行分析,查找缺陷发生的规律和暴露出的问题,提前安排设备检修,控制设备缺陷的发生。
(7)严格执行缺陷汇报制:运行分场每天生产会上对前一天发生的重点缺陷进行汇报,检修分场要对重点缺陷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报;运行、检修各专工每周周五对本周的缺陷进行分析总结,在下周三的生产会上对本专业一周的消缺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并对重大缺陷和未消除缺陷进行汇报。
(8)安培部每天早会通报分别超出24小时、48小时、72小时仍未处理消除的缺陷,并通报考核情况。
(9)对于不能及时消除,且对机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隐患的缺陷,运行分场制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化(10)月底检修分场各专业对每月的消缺率进行统计分析,消缺率低于95%的专业,要在每月初生产例会上做出具体分析汇报。
(11)生产部负责日常设备管理,组织、指导设备消缺。
组织备品备件。
(12)后勤部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不应因备品备件采购拖延影响设备消缺。
2、缺陷的处理程序(1) 运行巡检发现缺陷或检修点检发现缺陷。
(2)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后,由缺陷发现人填写缺陷通知单或者电话通知检修人员。
缺陷通知单应记录清楚缺陷设备名称、现象描述、发现时间、发现人、通知检修时间、通知人、被通知人。
4(3)检修人员根据缺陷单及时进行设备缺陷的消除。
如对运行人员发出缺陷单存在异议,应及时与运行人员沟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作废、维持不变或改变缺陷性质的处理。
或者要求生产部鉴定。
(4)办理消缺手续,运行布置安全措施。
(5)消缺工作完成后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终结工作票。
完成缺陷消除。
(6)如遇紧急情况,检修人员必须直接进行抢修。
检修各专业人员对于运行人员口头通知的紧急缺陷应立即安排处理,缺陷消除后、补充缺陷单,并消除。
(7)检修分场在缺陷管理台帐记录消缺内容;检修分场建立缺陷分析台帐,并认真记录。
(8)对于涉及多专业或重要缺陷,检修分场要组织有关专业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设备缺陷消除。
(9)运行分场在缺陷管理台帐记录缺陷内容;运行分场建立缺陷分析台帐,并认真记录。
3、缺陷单填写要求(1)运行人员、在缺陷单填写设备缺陷时,设备名称应符合系统图名称并使用双重编号,不得笼统、模糊;也不要填成零部件名称;(2)口头通知的缺陷或者检修发现的缺陷,消除后也要及时补填缺陷单,便于全面分析缺陷。
(3)缺陷录入时必须使用规范用语,禁止使用口头语。
4、设备缺陷消除要求(1)检修分场的缺陷管理人员每天早8:00,17:00应查阅生产现场缺陷单,并对照各班组的消缺情况,督促、安排消除缺陷和正确注消缺陷单,努力提高缺陷消除和管理水平,使缺陷发生数量逐月下降。
(2)对于三类缺陷,要求在发现缺陷或接到缺陷通知后6小时内消除,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处理的缺陷,(如无备件等)不能及时消除时,须经生产部批准,并报安培部可以延期消除的,应加强对缺陷部位加强监视和采取临时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化。
(3)对于二类缺陷,运行人员发现后立即汇报值长,值长根据汇报制度,汇报各级领导,并采取必要措施。
检修分场接到缺陷通知后,立即组织紧急消缺,不得中止、延误,直至缺陷消除。
如需延期消除,必须制定详细的设备运行预案和消缺方案,经点生产部、安培部批准后方可延期;如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或影响机组出力的缺陷,必须制定详细的设备运行预案和消缺5方案,经生产部、安培部审批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延期,专工要对该缺陷进行跟踪,密切关注缺陷的发展趋势。
(4)对于需待停机消除的缺陷和一类缺陷,应根据缺陷情况,由生产部牵头,组织运行分场、检修分场讨论制定处理方案和防范预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做好检修各项准备,遇有停机或机组检修机会立即消除。
(5)因缺陷直接导致停机停炉的,计入检修安全记录。
并由安培部监督检修落实考核到个人。
(6)检修分场主要负责人、各专业专工每日要了解本专业缺陷消除情况,经常深入现场,对三类缺陷、设备频发缺陷给予关注和技术上的支持。
(7)运行分场专工每日对缺陷进行分析,重要缺陷汇报到部门和领导。
(8)生产部专工、运行分场各专业工程师每日要了解本专业缺陷情况,经常深入现场,对设备重大缺陷的消除给予技术上的支持,必要时提出技术措施(方案)和运行配合措施。
5、设备消缺验收(1)缺陷由运行专工以上人员验收。
(2)消缺完成应马上通知运行人员验收,夜间由运行分场值班人员验收。
(3)设备缺陷处理结果的验收实行分级验收的原则,一、二类缺陷由生产部、检修分场、运行分场在处理现场进行三级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工作。
(4)三类缺陷由运行分场专工进行一级验收即可,必要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二级验收。
(5)安培部抽查缺陷发现、填报、消除、验收、分析情况。
(6)所有设备缺陷处理先由当班值长对其有效性进行初步鉴定(处理合格或不合格),进而分场验收。
如仍有争议最终由生产部和安培部进行鉴定,当鉴定不合格时,由责任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处理。
6、设备缺陷统计分析及要求(1)安培部每月要对全厂缺陷消除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通报消缺情况和消缺质量及考核情况。
(2)生产部每月要对全厂缺陷消除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安排下一步消缺重点,确定设备检修方向。
(3)检修分场每月28日前组织召开专业缺陷分析会,对各专业缺陷的发生数量、消除情况、发生规律、缺陷类型、设备频发缺陷、重复缺陷等进行分析,制定技术措施和消缺要求,将书面分析报告报安培部、生产部和总6工程师,并建立缺陷分析台帐(台帐内容除以上内容外还包括:缺陷内容,缺陷产生的原因分析,缺陷对设备可能造成的危害,解决的具体方法,分析哪些设备还可能发生同类缺陷及采取的对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