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八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为及时合理的消除配电设备中存在的缺陷,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缺陷分类:(1)一类缺陷。
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
(2)二类缺陷。
指缺陷比较严重,但设备仍可短期继续运行。
(3)三类缺陷。
指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2.缺陷处理(1)一类缺陷。
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发现缺陷后____小时内予以消除。
(2)二类缺陷。
应在发现缺陷之后一个月内,安排检查计划消除,在消除缺陷前应加强监视设备的运行状况。
(3)三类缺陷:运行管理单位可将缺陷列入年度:季度检修计划中或日常维护工作中去消除。
3.设备缺陷通知单的管理(1)设备缺陷通知单的填写:①运行维护人员填写下列各栏。
缺陷位置、缺陷内容、缺陷类别、所需材料、发现日期、填单日期、缺陷简图、发现人意见、报单人签名。
②班长意见栏。
由运行班长填写。
③分局主管意见栏。
由分局主管运行专责工程师填写。
④送检日期、处理缺陷方法、返回日期三栏。
由分局主管检修专责工程师填写。
⑤接检日期、处理日期两栏。
由检修单位的检修负责人填写。
(2)缺陷通知单的传递:(1)缺陷发现人:①缺陷发现人应将缺陷所在的线路板、线路名称、具体或公用配电房名称、设备编号、设备型号等填写在缺陷通知单上。
②在缺陷内容栏内必须填写缺陷的标准部位、缺陷状况及缺陷类别。
③在发现人意见栏内填写处理缺陷意见,并在缺陷简图栏内绘出缺陷位置简图、处理缺陷所需的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
④在发现日期栏内填写发现缺陷日期并在报单人栏内签字,最后将填写好的缺陷通知单一式四份送交运行班长。
(2)运行班长:①班长接到缺陷通知单后,认真审核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错误时,要求发现人重新核实、填写。
②审核缺陷通知单的内容无误后,在班长意见栏内注明处理缺陷的意见。
③在班长意见栏内签字并填写日期后将缺陷通知单一式四份返还给缺陷发现人,由发现人送交分局运行专责工程师。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
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
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
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
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1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健康运行,制定本规定办法。
本规定办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和单位所有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设备缺陷:指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满足其设计功能要求,或存在对职工安全、设备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现象。
2.设备缺陷管理:指对设备缺陷进行识别、处理、记录、分析和评估的过程。
第二章设备缺陷管理流程第四条设备缺陷识别1.职工可以通过提出设备缺陷通报、开展安全检查等途径识别设备缺陷。
2.职工应当积极参与设备缺陷识别工作,并及时向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报告。
第五条设备缺陷处理1.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应当对职工提出的设备缺陷通报及时进行处理,并安排相应的维修、更换等工作。
2.在设备缺陷处理过程中,应当注意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3.若设备缺陷无法立即处理,需采取措施防止因此引起的事故,同时向相关职工告知相关安全风险。
第六条设备缺陷记录1.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应当建立设备缺陷记录,并在整个设备缺陷处理过程中进行记录、跟踪和更新。
2.设备缺陷记录中应当包括设备缺陷的基本信息、处理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等内容。
第七条设备缺陷分析1.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应当对设备缺陷记录进行分析,找出设备缺陷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对于存在多次发生的设备缺陷,应当进行深入分析,防止再次发生。
第八条设备缺陷评估1.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应当对设备缺陷的处理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职工。
2.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将前一次处理中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及时补救完善。
第三章设备缺陷管理措施第九条设备维护保养1.设备维修人员应当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要求进行工作,防止设备出现缺陷。
2.设备维修人员应当及时提出维护保养建议,并跟踪、落实各项建议。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保证企业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订立本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设备,而且适用于全部的员工。
旨在规范设备缺陷的管理流程,准确快速地发现、记录、报告和修复设备缺陷,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 定义2.1 设备缺陷:指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显现的故障、损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
2.2 设备缺陷管理:指对设备缺陷进行有效监控、分析、记录、报告和修复的管理活动。
3. 设备缺陷发现与记录3.1 设备缺陷的发现3.1.1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设备显现异常现象或发生故障,应立刻停止操作,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3.1.2 运行设备的操作员应定期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情况或隐患,应及时报告。
3.2 设备缺陷的记录3.2.1 缺陷报告单:设备缺陷报告单是记录设备缺陷的紧要依据,缺陷报告单应包含设备信息、缺陷描述、发现时间、报告人等必需信息,并由报告人和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2.2 缺陷记录数据库:公司将建立设备缺陷记录数据库,全部设备缺陷报告单的信息将被录入数据库,并进行分类管理和统计分析。
4. 设备缺陷报告和评估4.1 设备缺陷报告4.1.1 报告时间:设备缺陷应立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由部门负责人在24小时内报告给设备管理部门。
4.1.2 报告内容:设备缺陷报告应包含设备信息、缺陷描述、发现时间、报告人、影响范围、风险评估等信息。
4.2 缺陷评估4.2.1 设备缺陷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含缺陷严重程度、影响范围、风险等级等。
4.2.2 依据缺陷评估结果,设备管理部门应订立相应的修复计划,并确定修复的优先级。
5. 设备缺陷修复5.1 修复计划订立5.1.1 设备管理部门依据设备缺陷的优先级确定修复计划,并订立修复时间表。
5.1.2 修复计划应包含修复的时间、方法、人员、料子等认真信息。
5.2 修复过程5.2.1 修复过程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修复人员应依照修复计划进行操作,并记录修复过程中的关键信息。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5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目的:为了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和减少设备故障对工作造成的影响,制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范各部门设备缺陷的报告、追踪和处理流程。
一、设备缺陷报告1.1 设备缺陷的定义:指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异常或潜在的问题。
1.2 发现设备缺陷的责任人:设备操作员、值班人员、维修人员等。
1.3 发现设备缺陷的报告方式: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记录设备缺陷的具体情况、时间和地点。
二、设备缺陷处理2.1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设备缺陷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设备继续安全运行。
2.2 设备缺陷处理的具体步骤:(1)设备管理部门收到设备缺陷报告后,应当尽快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和评估。
(2)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相应的处理计划。
(3)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设备缺陷进行标记或封存,以防止误操作和继续使用。
(4)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修复、更换或借用备用设备等措施,确保设备在修复过程中对工作的影响最小化。
三、设备缺陷的追踪和验证3.1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建立相应的追踪和验证机制。
3.2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设备缺陷的修复情况进行验证,并根据验证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设备维护计划。
3.3 设备操作员、值班人员等应当配合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设备缺陷的追踪和验证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的反馈信息。
四、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与监督4.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检查、维修、更换和备份等。
4.2 设备操作员、值班人员等应当定期接受设备缺陷管理相关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对设备缺陷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4.3 公司领导层应当加强对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以上就是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状态。
2 、按照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l )危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 )严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 3 )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 l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危急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处理。
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安全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采取临时措施。
( 2 )值班人员发现严重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安排计划处理。
( 3 )值班人员发现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急和严重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发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除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楚处理日期和结果。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1.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了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即视为设备有缺陷,设备缺陷按其对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行。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保持设备健康水平,及时跟踪并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要求,规范设备缺陷定义与分类,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输、变、配电设备、设施缺陷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及备用设备存在有影响安全、经济运行或设备健康水平的一切异常现象。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设备缺陷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及一般缺陷三类。
1. 紧急缺陷:指设备已不能继续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2. 重大缺陷:缺陷比较重大,短期内仍可继续运行,但应加强监视,需要积极组织力量在短期内消除者。
3. 一般缺陷: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年度或大、小修计划消除的缺陷。
第二章职责与要求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
第六条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人和处理流程,确保设备缺陷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七条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设备缺陷的检查、评估、处理和验收工作。
第八条设备缺陷处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第三章设备缺陷发现与报告第九条设备缺陷发现人员应立即将发现的设备缺陷报告给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任人。
第十条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任人应立即对设备缺陷进行评估,确定缺陷类别,并根据缺陷类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任人应将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设备管理部门。
第四章设备缺陷处理第十二条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缺陷的类别和处理情况,组织设备维护保养单位进行缺陷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给设备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缺陷处理情况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缺陷得到有效消除。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合理利用设备资源,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排查、整改、验收等环节。
三、设备缺陷的分类设备缺陷分为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和轻微缺陷三个级别。
1. 严重缺陷:指设备故障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缺陷,需立即停机处理。
2. 一般缺陷:指设备故障对生产效率及设备寿命有较大影响的缺陷,需及时处理。
3. 轻微缺陷:指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效率不大、可暂缓处理的缺陷。
四、设备缺陷管理流程1. 发现缺陷:设备操作人员在日常使用中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向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报告,并填写设备缺陷报告表。
2. 缺陷确认: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接收到报告后,进行现场确认并评估缺陷级别,确定后续处理方案。
3. 整改措施:按照缺陷级别确定整改时间和方式,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通知设备操作人员配合。
4. 整改验收:整改完成后,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缺陷已经得到有效处理。
5. 记录备案:对设备缺陷的发现、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建立设备缺陷档案,供日后参考。
五、责任分工1.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整改跟踪及验收工作。
2. 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报告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措施。
3. 相关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现场确认、评估、整改方案制定及验收工作。
六、设备维护保养1. 定期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设备缺陷的发生。
2. 维护记录: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卡,记录设备维护情况,便于跟踪设备运行状况。
3. 维护培训:定期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维护培训,提高其对设备运行情况的了解及维护意识。
七、设备故障处理1. 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机,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私自操作。
2. 对于常见故障,设备操作人员应掌握相应处理方法,避免因误处理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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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日照电厂企业标准Q/203-04·08-2003设备缺陷管理规定2003-05-01发布 2003-05-01实施华能日照电厂发布Q/203-04·08—2003设备缺陷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华能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的术语定义、职责、各级工作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华能日照电厂所有主辅设备、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和非生产设施的检修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其修订版、再版及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华能山东分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华能日照电厂管理体系文件、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文件3 术语定义3.1 缺陷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及备用中设备或系统及生产设施随时发生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等的异常问题,具体如下:3.1.1系统或设备之性能或功能与设计不符(已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视为等同于设计状态);或者是虽无设计但影响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3.1.2泄漏,包括漏油、漏水、漏汽、漏气、漏风、漏灰、漏煤、漏烟、漏粉等;3.1.3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发生异常;3.1.4系统或设备标志不全。
3.2缺陷分类:3.2.1 A类缺陷:a)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的缺陷;b)严重影响设备安全的缺陷;c)导致或可导致主机或主要辅机强迫停运、破坏备用的缺陷;d)导致或可导致主机或主要辅机设备损坏或机组降出力的缺陷。
3.2.2 B类缺陷:a)严重影响经济性的缺陷;b)主机或主要辅机运行参数异常的缺陷;c)导致或可导致一般辅机损坏或异常运行的缺陷;d)一般表计、保护、自动功能漂移或不全。
注:主要辅机设备如下:凝泵组、循泵组、真空泵、汽泵组、电泵组、凝汽器、除氧器、高加、低加、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磨煤机、给煤机、空预器、捞渣机、碎渣机、渣浆泵、电除尘器、输煤皮带、翻车机、堆取料机、碎煤机、高厂变、高备变、低厂变。
3.2.3 C类缺陷:a)系统或设备异常或部件不全但不影响安全和出力;b)一般渗漏点(包括生产场所漏水);c)生产设施(含厂房、墙壁、门窗和地面等)缺损;d)标志不全。
以上A、B、C类设备缺陷的存续时间作为设备可用系数、完好率的统计依据。
3.3 缺陷规定消除时间:1Q/203-04·08—20033.3.1自缺陷发现之时起规定消除时间A类缺陷为以批准的时间为准(组织抢修处理)、B类缺陷和C类缺陷皆为24小时。
3.3.2 属于无备品、无材料的缺陷,责任部门一天内提出备品、材料计划并报物资公司。
自备品、材料计划批准之时起,各材料、备品的到货时间批准的时间为准;在材料、备品到货后,转入正常消缺管理(即备品到货时间加规定消除时间);常用消耗性材料和轮换备品由设备部门自备。
3.3.3各种物资计划规定到货时间如下:3.3.3.1国外备品:十五个周内到厂;3.3.3.2国内备品或设备外修:十五天内到厂;3.3.3.3常规材料或常规加工件:二天内到厂;3.3.3.4不常用材料或复杂加工件:五天内到厂;3.3.3.5确有原因不能按时到货时,物资公司办理延期手续;3.3.3.6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协商后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3.4 微机标注的有关事项:本制度用微机程序进行缺陷的管理,所有缺陷的通知、查询、统计、考核等以微机上的内容和时间为准(特殊条款除外),有关事项规定如下:3.4.1 主控室微机的操作由机组长负责,机组长为微机管理专责人;燃、化、运行微机操作由运行班长负责,运行班长为微机管理专责人;微机操作员在录入缺陷前须输入操作者的工号及密码,方可允许操作,否则将被拒绝操作。
3.4.2 无备品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备品备件”以供区别;需停主机消除的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停主机处理”以供区别;需停辅机消除的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停辅机处理”以供区别。
3.4.3 属渗漏范围的缺陷在“漏点”栏内标注Y或N以供区别,机组长确认。
3.4.4 如果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属多家设备原因,机组长要重复输入该缺陷内容,在“部门”栏内分别填上各责任部门,当值值长进行确认,最终属于哪家缺陷则该单位缺陷内容有效,其余重复缺陷作废处理并立即注销。
3.4.5 机组长上班后启动微机进行缺陷输入,下班前从缺陷管理程序中退出。
3.4.6 有关录入微机时间的规定:a)缺陷发现时间:是指发现缺陷后录入微机工作申请操作的完成时刻。
b)工单(工作票)准备好时间:是指录入微机工单内容操作的完成时刻,同时也是工单申请签发的时刻。
c)工单签发时间:是指签发人在微机上签发工单操作的完成时刻。
d)物资到货时间:是指物资到货后录入微机操作的完成时刻。
e)停运主辅机安排时间:是指值长收到领导批准的“设备检修申请单”的时刻;值长须在10分钟内将领导答复的时刻录入微机。
f)许可时间:是指运行人员完成所做措施允许检修工作录入微机的开始时刻,同时也是检修工作的开工时刻。
g)申请验收时间:即是检修工作完成在集控室录入微机的时刻。
h)验收时间:是指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一同验收合格录入微机的时刻,同时也是该条缺陷关闭时刻,若验收不合格经微机操作该时间自动变为检修进行时间。
i)实际消缺时间:h)-f)+c)-a)。
j)签批时间:c)-b)。
(定额4小时)k)物资采购时间:d)-c)。
l)办票时间:1) f)-c)(不需停主辅机和不需采购物资)。
2) f)-d)(不需采购物资);3) f)-e)(需停主辅机和需采购物资)。
m)验收时间:h)-g)。
4 职责分工4.1 生技部:是设备消缺工作的管理部门。
4.1.1 负责本制度的运转,监督各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
2Q/203-04·08—20034.1.2 监督运行部门对缺陷的发现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运行部门进行检查。
4.1.3 协调日常消缺工作,负责设备分工界定和缺陷界定,仲裁消缺工作中发生的争议。
4.1.4 生技部专工审核等材料、等备品、外修、延期的缺陷。
4.1.5 生技部专工参加A类缺陷的验收工作。
4.1.6 协调消缺工作和物资供应关系,负责消缺备品争议的调查确认。
4.1.7 负责统计汇总有关消缺月度报表,提出考核意见,经审批后执行。
4.2 运行部门:为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状态管理及设备缺陷的查找、录入等,做好消缺配合工作,负责消缺验收,并对维护部门消缺工作进行监督。
4.2.1 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及设备,熟悉掌握厂《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设备分工管理规定》及设备分工变更通知等。
4.2.2 按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度对现场生产设备、设施、系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重要缺陷及时电话通知维护部门,并由运行人员将发现的缺陷及时输入微机,对缺陷发现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4.2.3 积极配合检修消缺,及时办理隔离措施和工作票,并对检修防护措施进行确认和监督检查。
4.2.4 运行人员在接到检修人员的验收申请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缺陷验收及工单关闭,对检修现场卫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对验收质量负责。
4.2.5 遇有原因不明且与运行工况和运行操作有关的缺陷时,进行分析,并提出明确的分析报告。
4.2.6 系统及设备缺陷情况是运行交接班主要内容之一,交班者在交接班时清楚本班发现缺陷的数量(包括运行发现及检修发现)、重要缺陷的情况、未消除的缺陷数量及是否采取措施。
4.2.7 发现A类缺陷后在通知维护部门的同时,应按以下顺序汇报:运行部门主任、生技部主任、安监部主任、运行副总、检修副总、安监副总,同时机组长写出事故预防措施。
4.2.8 暂不能消除的危机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缺陷运行专工制订保证安全运行的措施,并督促机组长执行,做好事故预想,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
4.2.9 缺陷转移规定:当某条缺陷经检修人员现场检查确认不是本部门设备的缺陷时及时通知当值运行人员,当值运行人员注销该条缺陷;同时将该条缺陷提为应所属部门,消缺时间重新计时开始。
4.2.10 接班人员要对上一班缺陷交待把关,当发现内容不详或不准确时,应认真核对和确认,不得推诿。
4.2.11 运行部门主任(专工)检查交接班记录上缺陷的交待情况、检查机组长对检修交待的把关情况。
4.2.12每天早会汇报缺陷情况.4.3 维护部门:为设备主人部门,负责设备维护及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对消缺的及时性和消缺质量负责,对消缺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负责,对设备健康水平负全面责任。
4.3.1 检修人员在接到运行人员的消缺通知后,上班时间15分钟内、非上班时间30分钟内赶到现场消缺,运行人员记录到场时间。
4.3.2 检修消缺必须坚持工作票制度,任何情况下进行消缺工作必须先向运行人员说明。
4.3.3 必须坚持文明检修,严格执行文明检修制度,修前修中做好防护措施,修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3.4 对暂不能消除的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缺陷,检修人员应写出书面特护措施交机组长,并负责实施。
4.3.5 消缺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维护部门负责。
4.3.6消缺工作结束后,维护人员向运行人员申请验收,维护人员和运行人员一同到现场验收缺陷处理情况,验收合格后关闭工单;下列缺陷消除后申请验收时要向运行人员作出书面检修交待:4.3.6.1通过设备解体消除的缺陷;4.3.6.2设备或系统的保护、自动、控制方面的缺陷;4.3.6.3通过设备或系统异动而消除的缺陷;4.3.6.4检修人员认为应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得缺陷。
4.3.7 凡设备有缺陷而运行无法操作的设备,检修人员应在运行人员监护下,按照运行人员要求由检修人员操作;凡自动调节装置及带有远方控制的系统或设备,如自动无效、远方无法操作时,责3Q/203-04·08—2003任维护部门须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设备的操作按运行人员的要求由检修人员操作,直至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4.3.8 凡泄漏而无法消除的缺陷,维护部门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造成的污染由维护部门负责清理;对规定时间内消除不了且造成设备环境污染的漏点,维护部门须指定专人清理,被污染设备或地面所属部门负责监督。
4.3.9 每日早会和下午生产例会对本部门的重要消缺的缺陷消除情况、材料消耗、工时消耗、完成时间等进行汇报,并提出需协调的问题。
4.4 物资公司4.4.1 按事故备品清册进行储备,储备率达95%以上。
(暂不执行)4.4.2 物资分公司负责及时提供所需要备品备件、材料、加工件及外委检修,并按批准的材料计划上要求的到货时间保质保量及时到货;不能及时到货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填写《物资延期到货申批单》(该单物资公司自备)。
4.4.3 物资分公司认为备品、材料等技术规范不明确,可拒绝订货,并及时向提报材料计划部门、生技部、检修副总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