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笔记_00261_行政法学_自考行政法学_笔记_自考串讲讲义资料
2020年自考00261行政法学串讲复习资料重点

(2)特征: ①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②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平等但非对称性; ③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 系中享有的权 ④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3)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a.主体: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b.客体: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行为 c.内容:指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
具体内容:①行政公开原则(a.行政行为内容公开;b.行政过程公开;c.行政信息公开);②行政公正原 则;③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采取某项措施时,必须权衡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和个人或组 织合法权益的保障,若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目标而可能采取对个人或组织权益不利的措施时,应当将不利 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而且要保持二者之间适度的比例。);④信赖保护原则;⑤尊重 和保障人权
(2)行政职权:①行政立法权;②行政决策权;③行政决定权;④行政命令权;⑤行政执行权;⑥行政 制裁权;⑦行政强制措施权;⑧行政强制执行权;⑨行政委托、监督权;⑩行政司法权;⑪行政组织法上 的其他行政职权。
(3)行政优益权:行政职权具有优先性的特点,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法享有一定的行政优 先权和行政受益权。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组合构成行政优益权。 二、国家行政机关 P82: 1.含义:国家行政机关,又称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即狭义上的人民政府,是指国家根据其统治意志, 按照 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以及 相应的社 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指挥和监督的国家机关。 2.特征 P83: (1)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高度政治性和权威性。 (2)国家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性和法律从属性。
(2)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3)行政法的上述两方面作用是对立统一的,二者1互/ 2相0 依赖,不可偏废。
自考高频考点串讲资料00261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第一章绪论[名词解释]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名词解释]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名词解释]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行政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多选]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行政权具有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等特点;相对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言,行政权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等[多选]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多选]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
其特殊渊源有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软法规范等。
[单选、多选、简答]行政法的分类。
(1)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这是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2)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这是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3)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监督行政行为法。
这是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简答: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规范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效力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行政法的内容广泛。
效力位阶较低的行政法易于变动。
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往往交织在一起[多选]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分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与行政程序法律关系。
[多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多选]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行为[论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平等但非对等性。
自考00261行政法学 章节精讲课件复习资料

绪论第一章绪论本章目标分析本章重难点分析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的含义【选】:;:公共行政;一、行政的含义【选】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二、行政权【选】【名】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二、行政权【选】二、行政权【选】1.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2.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二、行政权【选】1.二、行政权【选】2.关系来源于公民权利三、行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选】行政关系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四、行政法的渊源【选】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④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四、行政法的渊源【选】①法律解释②国际条约、惯例③判例与指导性案例④软法规范五、行政法的分类【选】划分标准内容六、行政法的特点【选】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六、行政法的特点【选】内容广泛。
易于变动。
实体性程序性交织例题】A.B.C.D.【正确答案】D例题】A.宪法B.法律C.D.【正确答案】D例题】A.B.C.D.E.【正确答案】ABCDE谢谢第二节行政法关系一、行政法关系【选】行政法调整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选】【名】行政法调整之后行政管理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选】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选】行政实体法律关系行政程序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选】【简】(1)主体(2)客体(3)内容二、行政法律关系【选】【简】(1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平等但非对称性。
(3法定的。
(4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法院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选】指在监督行政行为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选】1.多重的、复杂2.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3.具有非对称性。
例题】A.B.C.D.【正确答案】C例题】A.B.C.D.【正确答案】A例题3.【参考答案】(1(2(3谢谢第三节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选】1.宪法的重要的实施法。
00261行政法学复习资料

行政法学复习资料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法、法律与法学(一)法、法律与法学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的表现形式。
法学是研究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发生发展变化及消亡规律的学说。
(二)法、法律与法学的关系:法学究研法、法表现法律(三)法学学科体系1. 理论法学:法学基础理论,比较法学总论2. 历史法学:中国法律制度史,外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
3. 应用法学:中国应用法学,国际应用法学4. 边缘法学:法律社会学,犯罪心理学司法精神病学二、法在社会中的作用及法律观1法在社会中的调节作用2在物质世界的调节作用3在人文社会的调节作用三、行政法的含义(一)行政的概念1. 我国古代对行政的理解:在我国古籍中,行政一词通常是指行使国家政权。
2. 行政概念的不同理解一种把行政看成与国家没有专门、特定联系的管理,即一般的社会管理。
另一种解释把行政看成是国家的一种专有活动,认为只有国家的活动才是行政,一般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活动一一哪怕是管理活动一一不属行政。
关于行政是国家哪些活动的问题上,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①“广义的行政”,认为国家的一切活动和作用都是行政,“目的实现说”便属此例。
②“狭义的行政”。
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制定和表达,另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和推行,行政便是后一部分的国家活动。
③“最狭义的行政”。
它认为国家的活动可以分为三部分,即立法活动、司法活动和行政活动,行政是除立法活动、司法活动之外的一切国家活动,即行政活动。
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换句话说,行政是国家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权的行为。
因此行政法上的行政应包括以下含义:(1 )行政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主体)(2)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发生依据是依法享有的行政权(依据)(3)政府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进行(4)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
自考<行政法学>串讲讲义

课程介绍一、课程的设置、性质及特点《行政法学》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必修课。
本课程是法学体系中一门新兴的学科,因此考查对象主要是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对知识的考查不是很深入,也不是很实务化,更多地是侧重于记忆性知识的考查。
本课程的性质及特点:1.法律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2.本课程的重点是有关行政法的具体法律制度,如公务员法律制度、行政许可法律制度、行政强制法律制度、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国家赔偿法律制度。
二、教材的选用本课程所选用教材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该书由罗豪才担任主编、由湛中乐担任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05版)。
三、章节体系教材共十二章,具体章节安排如下:第一章绪论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第三章行政行为概述第四章抽象行政行为第五章具体行政行为第六章行政合同第七章行政指导第八章行政程序法第九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第十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第十一章行政复议第十二章司法审查考情分析一、历年真题的分布情况《行政法学》历年考题的分值分布情况如下:结论:结合近几年考试分数数据汇总,按照重要程度,我们可以将各章节大致分为三个阵营:第一阵营:第五章的第6节(行政处罚)、第12章特点:①考点分布广泛;②均会涉及主观题;③行政处罚法与司法审查几乎囊括案例分析题全部分数(2)第二阵营:第1、2、3、8、10、11章,第五章的第3节(行政许可)。
特点:①主要考查基本知识点;②客观题较分散;③各章均会涉及概念与简答;④行政复议法主要涉及案例分析。
(3)第三阵营:4、6、7、9章,第五章的其他几节。
特点:①属考试中的点缀,一般以单选题为主;②主观题偶有涉及。
二、历年真题结构分析(2009年10月份全国试卷题型分析)本次试卷基本延续了往年的风格,在题型、考点分布、难易程度上均无重大突破。
题型题量:单选30个、30分;多选5个、10分;名词解释5个、15分;简答3个、15分;论述1个、10分;案例2个、20分。
【讲义】00261行政法学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知识点1】行政的含义P45☆☆☆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这个定义包含以下几层意思:(1210多)(1)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2)行政活动的范围逐步扩大,现代行政已不限于管理国家事务,还越来越广泛地管理公共事务;(3)行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4)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历年真题】【多选题】1.下列关于行政法中行政的表述,正确的是ABC 1-P46 1210A.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B.行政活动的目的在于实现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组织和管理C.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D.现代行政只限于管理国家事务E.行政就是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教师讲解】【知识点2】行政权力P46☆☆☆(1)行政权含义: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2)行政权的内容:①行政立法权;②行政命令权;③行政决定权;④行政监督检查权;⑤行政制裁权;⑥行政强制执行权;⑦行政裁决权等。
(3)行政权的特点:(1201多)①其他国家权力而言,它具有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等特点;②一般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言,它则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等特点。
③现代行政权的特征变化:A.行政的强制性有所弱化;B.行政的单方性也在相对缩小其范围,双方甚至多方参与并形成合意的行政方式逐渐增多;C. 行政的优益性受到更多的限制。
【历年真题】【多选题】1.相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行政权具有的特点包括( ADE )1-47 1201A.优益性B.主动性C.广泛性D.强制性E.单方性【教师讲解】【知识点3】行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P48 (1210名)☆☆☆(1)含义: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61《行政法学》考前重点复习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61《行政法学》考前重点复习一、选择题1.行政权的特点——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其他国家权力而言);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相对于公民个人而言)。
2.行政法的特点: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规范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内容广泛;效力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往往交织在一起。
3.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1)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国务院的办公室和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4.行政征收的内容:(1)税收征收;(2)资源费征收;(3)建设资金征收;(4)排污费征收;(5)管理费征收;(6)滞纳金征收。
5.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发生——考任、选任、委任、聘任、调任。
6.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变更——晋升、降职、交流、撤职、辞职(限于领导成员)。
7.行政给付的形式——(1)抚恤金;(2)特定人员离退休金;(3)社会救济、福利金;(4)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
8.行政处罚的种类:(1)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2)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和执照;科以相对人某种作为义务)(3)财产罚(罚款;没收财物;责令金钱或物质赔偿)(4)声誉罚(警告;通报批评)9.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
10.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1)20元以下的罚款;(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交通不便。
11.缔结行政合同的方式:(1)招标。
(2)拍卖。
(3)邀请发价。
(4)直接磋商。
12.行政合同中行政机关的权利:(1)选择合同相对人的权利。
(2)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和指挥权。
(3)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4)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义务的相对人的制裁权。
13.行政赔偿的方式:(1)金钱赔偿(2)返还财产(3)恢复原状(4)精神损害赔偿。
自考笔记自考复习资料自考串讲00261行政法学

通常称为“公共行政”。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它包括以下含义:(1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2来越广泛地管理公共事务;(3理;(41.行政权的涵义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行政权与行政职权的区别。
体配置和转化形式。
行政权与行政权限的区别政越权,视为无效。
2.行政权的内容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制裁权、行政裁判权等。
3.行政权的特点性等特点。
4.行政权的双重作用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秩序。
(二)公民权利民权利不是绝对的,权利与义务必须统一。
(三)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能。
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国家权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中,一方权利(权力)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努力为人民服务的义务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5义务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义务7.公正廉洁、克已奉公的义务(二)承担行政责任(三)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四)刑事责任法应予准许的一种利益,称为法律保护的利益;利益称为反射性利益。
(二)公民有听证的权利为。
它包括三层意思:(一)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为行政职责的行为。
志性:(四)效力先定性: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
权利、义务上产生的具体影响,或科以义务:(二)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三)变更法律地位:行政主体等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
(一)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力,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的拘束力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对相对方的拘束力。
2.对行政机关的拘束力。
(三)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求。
(四)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1)行政行为具有执行的效力,行政行为都必须执行。
(2力,制执行;(3)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政行为成立后,就必须立即予以执行。
第三节行政行为的分类一、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准,可分为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效力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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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称为“公共行政”。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
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它包括以下含义:(1
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2
来越广泛地管理公共事务;(3
理;(4
管理和调控等。
1.行政权的涵义
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这个定义具有三层意思:
法律的承认。
行政权与行政职权的区别。
体配置和转化形式。
行政权与行政权限的区别
政越权,视为无效。
2.行政权的内容
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制裁权、
行政裁判权等。
3.行政权的特点
性等特点。
4.行政权的双重作用
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秩序。
(二)公民权利
民权利不是绝对的,权利与义务必须统一。
(三)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育权利、社会经济权利等。
的关系:
外
(2)
2)公务员
,
行政相对方有服
控告、申诉、采用公开考试、
1款规定:“地
县长、
“国家公务
任和轮换两种情形。
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
地实行职位轮换。
(4)撤职。
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五)公务员法律关系的消灭
导致公务员法律关系消灭原因有两种:
1.法定原因
和判处刑罚7种。
之消灭。
公务员法律关系。
系的行为。
调出,即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
消除公务员法律关系的行为。
离休,即离职休养。
2.事实原因
民资格的丧失,其公务员法律关系也必然消灭。
(1)身份保障权。
指公务员一经任用,
过失,不受免职或开除等处分。
(2)依法执行公务权。
利必须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障。
(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
公务员为国家服务,为社会劳动,
遇。
(4)参加培训的权利。
各种学习与培训,
培训机会。
(5)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和建议的权利,
政治权利。
(6)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
行为,
的权利。
(7)辞职权。
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审批期间,
人不得擅自离职”。
辞职以自愿为原则。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束和服务纪律两类。
范和标准。
(二)公务员义务种类
1.义务主要有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义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的首要的、第一位的义务。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的义务
;
1
一方权利(权力
象。
2.
动。
果。
3.
一起并往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中。
首先,
但由于没有相应的统一的“行政实体法典”,
就使得行政诉讼法包含了许多实体性条文;
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
第二节行政法关系
行政法关系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
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
督行政关系。
2.
成的。
3.行政法关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
行政管理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和
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与
法律关系。
的制约,从而形成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容等要素构成。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
对方外,
如立法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
政相对方。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的范围很广泛,可概括为三种:(1
(2)精神财富;(3)行为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律关系的一方。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
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1)在实体行政关系中,
行政管理的效率,形成不对等的法律关系。
(2
的
18乡
控告、1款规定:
非因重大
,有权得到国家支
各种学习与培训,是公
,
我国宪法规定,公
“审批期间,申请
大致可分为政治约
是我国人民根本利益和
尽职尽责,服从命令的
;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