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公司债项目筛选标准及业务流程
债券业务主要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证券品种
费率
初始登记费
公司债、企业债、分离债、私募债券、政策性金融债
期限1年(含)以下,登记债券面额0.01‰;
期限1年-5年(含);登记债券面额0.02‰;
期限5年-10年(含);登记债券面额0.05‰;
期限10年以上;登记债券面额0.06‰
可转债
面值0.1‰
派息手续费
公司债、企业债、分离债、私募债券、政策性金融债
派息金额0.05‰
可转债
派息金额1‰
国债
按财政部规定执行
兑付手续费
公司债、企业债、分离债、私募债券、政策性金融债
兑付金额0.05行
赎回、回售手续费
公司债、企业债、分离债、私募债券、政策性金融债
赎回、回售金额0.05‰
可转债
赎回、回售金额0.5‰
转托管(场内)
手续费
所有证券品种
同一交易日内,投资者通过同一转出方将证券转入同一转入方(不论转托管证券种类、数量和次数),须交纳转托管费30元。(其中:本公司收20元、转出方参与人收10元)
跨市场转托管
手续费
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
按转出债券面值金额的0.005%计算,单笔(单只)转托管费用最低为10元,最高为10,000元。
质押登记费
所有债券品种
500万元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5‰收取,超500万元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05‰收取。
非交易过户手续费
公司债、私募债券、政策性金融债
200元/笔(双向收取)
结算费
公司债、私募债券、政策性金融债
清算金额的0.015‰(双向收取)
违约兑付资金代收付手续费
所有债券品种
代收付金额的0.05‰
【评审标准】债券资产信评入池标准!!!!

债券入池标准鉴于近期债市政策频出,政府债务界定未清晰,债券入池暂行标准如下:1、企业债:暂不新增。
2、公司债:仅考虑主板上市的公司债。
在满足如上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债券入池标准进入筛选。
如下:对于配置的资产,不管是持有至到期还是需要转让,都需要考虑债券的信用风险,尤其是对于私募债以及评级AA以下的债券。
因此,我们在资产筛选的时候,需要对债券做详细的尽调,主要对资本结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进行评定。
整体标准:- 债项AA及以上- 资产负债率80%以下主体- 禁投评级展望负面产业债:- 钢铁、机械、造船、煤炭、化工负债率70%以下AA+,负债率70-80%AAA - 建筑行业AA+及以上- 禁投造纸行业全部主体,传媒、地产全部民企,有强担保除外- 期限1年以上债项AA+及以上- AAA级强担保中小企业私募债和集合票据城投债:- 地方财政收入100亿以上,一般预算收入50亿以上- 禁投云南省平台、天津地区非AAA城投和内蒙古鄂尔多斯以及河北曹妃甸等严重依赖钢铁城市- 山西、贵州和陕西AA+以上主体金融次级债:- 银行次级债,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
资产总规模在1000亿元以上- 券商次级债,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
证监会的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不低于BBB。
重大缺陷标准:(1)公司治理具有隐患的发行人;(2)民营企业参与担保互保情况严重的发行人;(3)财务报表不符合行业特征而又无法找到合理解释的发行人;(4)媒体报道的严重负面信息暂无法证伪的发行人。
个例:港口中丹东港、交运中海航系。
不符合入池标准的,一事一议投票表决。
《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暂行)》

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债券的招标发行行为,保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21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核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方式发行的企业债券,适用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招标发行,是指企业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经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招标方式、中标方式等发行规则,按照参与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规定,通过企业债券招标发行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向投标人公开发行债券,投标人按照各自中标额度承购债券的方式。
第三条企业债券招标发行参与人包括发行人、主承销商、承销团其他成员、直接投资人及其他投资人。
投标人包括主承销商、承销团其他成员及直接投资人。
第四条在企业债券招标发行过程中,参与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发改委的监督管理。
不得有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第五条企业债券招标发行应使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的招标系统进行。
投标人应办理系统联网和开通投标相关权限,相关工作人员应获得中央结算公司的发行业务资格。
第六条中央结算公司应做好企业债券发行支持、总登记托管、结算、代理本息兑付及信息披露等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章承销团其他成员有关要求第七条承销团其他成员应尽职配合主承销商的询价工作,及时将其他投资人的需求真实、准确地反馈给主承销商。
第八条承销团成员应将企业债券发行业务与投资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分离,在业务流程和人员设置两个方面实现有效隔离,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承销团其他成员应健全内控制度,制定并完善相关业务操作规程,防控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第十条承销团其他成员应按照其他投资人委托进行投标,并做好分销及缴款工作。
公司债企业债城投债的标准

公司债企业债城投债的标准公司债、企业债和城投债是一种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的工具。
它们在市场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企业提供了多样化的融资途径。
本文将深入探讨公司债、企业债和城投债的定义、发行流程以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一、公司债、企业债和城投债的概念公司债:公司债是由企业发行的债券,企业以其信用为基础向投资者借款。
公司债的发行可以帮助企业筹集资金,进行扩张、更新设备或进行其他资本性支出。
企业债:企业债是指由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通常用于企业资金的筹集。
企业债的发行可以通过公开发行或私募等方式进行。
城投债:城市投资建设债券,是由城市投资建设公司发行的债券,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项目。
二、公司债、企业债和城投债的发行流程发行准备:发行方需要进行融资计划、资金需求分析等,确定发行的债券类型和额度,并选择合适的发行机构。
募资计划公告:发行方需要发布募资计划公告,向投资者介绍发行的债券项目,包括募资金额、利率、期限等详细信息。
发行审核:发行方需要经过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核,确保发行计划符合法规要求,保护投资者权益。
发行方式选择:发行方可以选择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的方式,根据自身融资需求和市场状况做出决策。
投资者认购:投资者根据债券的募资计划和发行条件进行认购,即购买发行方发行的债券。
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方需要及时公告发行结果,包括认购金额、发行成功与否等信息。
债券上市流通:发行成功的债券将在债券市场上市流通,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进行买卖。
三、公司债、企业债和城投债的标准和规范发行人标准:发行人需要符合监管机构对于发行主体的资质和信用评级要求,以确保债券的发行安全可靠。
募资用途规定:募资计划中需要明确募资的具体用途,确保融资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规定:发行方需要按照监管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向投资者公开相关财务信息、经营状况等,确保信息透明度。
利率与期限:债券的利率和期限需符合市场利率水平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企业融资业务介绍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 资产支持
证券 金融债
银行 保险 基金 证券公司 财务公司
二、发行承销业务
(一)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 三 ) 可交换债券 (四)资产支持证券
二、发行承销业务——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是根据《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开发行的债券,由国家 发改委审批与监管。
融资优势: 成本低 —— 综合融资成本低于银行贷款融资 一般AA级企业债券比同期限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低。 银行贷款一般按月或按季付息,而企业债券按年付息。按复利计算,贷款利率更高。 根据2005年以来的资料统计,企业债券融资成本较银行贷款平均低20%左右。 银行贷款资金使用严格。
企业融资业务介绍
目录
一、融资业务简介 二、发行承销业务 三、销售交易业务 四、企业融资部团队
一、融资业务简介 —— 发行承销业务
各类融资产品要素
产品
要素 监管机构 规模
企业债 发改委 ≥5亿元
公司债
公开发行
非公开发行
证监会
中证监测中心
≥3亿元
≥5000万元
可交换债 证监会 ≥3亿元
资产 证券化
证监会
评级机构 (如有)
制作申报材料 上报
交易所
取得无 异议函
发行
备案 投资者
固定收益 平台
中证监测中心 转 让 交易所
集中竞价 系统
二、发行承销业务——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证券化 指原始权益人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收入流的
资产或资产组合(基础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 行分离与重组,并通过内部或者外部手段提高资产的信用等级,并依托该资产 或资产组合的未来现金流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可以流通的有价证券(资产支持证 券)而进行的一种结构性融资活动。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发行股票 或债券,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为基础发行资产支持 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y,ABS)
公司债与企业债发行条件及流程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发行条件及流程第一节概念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它反映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二节区别1.发行主体。
公司债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债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
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
2.发债资金用途.公司债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发债资金如何使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审批。
但在我国的企业债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3.信用基础.由于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
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差别不大。
4。
管制程序。
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
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
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国务院审批。
5。
市场功能。
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力量。
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第三节发行条件一、企业债发行条件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应符合七个条件:第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第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企业债、公司债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比较

备案发行。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当在每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备案登记表。
发行规模
不超过净资产的40%
无限制
不超过净资产的40%
不超过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交易场所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
上市条件
承销商
由金融机构承销,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部分AA级别券商具有银行间非金融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
由具有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
发行条件
1.短期融资券/中票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
2.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由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利率、规模、资金用途等条款可由发行人与投资者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协商确定,待偿还余额可突破净资产的40%限制;
无限制
担保方式
不要求担保
无担保信用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第三方担保债券
无强制性担保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
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中期票据、短融券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不可用作资本金、后续监管极为严格)
必须用于核准用途(发行额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额的60%、补充营运资金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房地产买卖等。
债券发行的步骤与流程完整解析

债券发行的步骤与流程完整解析债券是一种企业或政府机构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务凭证。
发行债券是一种相对成熟的融资方式,逐渐成为许多机构和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债券发行的步骤与流程进行详细的解析。
一、发行筹备阶段债券发行前的筹备工作非常重要,包括制定发行计划、确定发行方式、招募承销商等。
首先,发行人需要确定发行计划,包括债券种类、规模、期限、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等。
这些计划需要充分考虑发行人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以及投资者的需求,确保债券发行的可行性。
其次,发行人需要选择合适的发行方式。
常见的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私募发行。
公开发行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指定交易场所向公众发售债券,私募发行是指直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债券。
发行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发行方式。
最后,发行人需要招募承销商。
承销商是指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可以协助发行人进行债券发行。
发行人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合适的承销商,与其进行合作。
二、审核与备案阶段债券发行需要经过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核与备案程序。
这些程序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首先,发行人需要提交发行申请材料给相关监管机构,如证监会等。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发行计划、招募承销商情况、发行人的基本信息等。
监管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发行人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其次,发行人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工作。
披露是为了向投资者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以便其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需要编制发行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发行公告等,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发布。
这些文件需要包含发行人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风险因素等。
最后,监管机构会对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并作出相关决定。
一般情况下,监管机构会对发行人进行审核,并确定是否同意发行。
发行人需要等待监管机构的批复,才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三、发行与承销阶段一旦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复,发行人就可以开始进行债券发行与承销工作。
首先,发行人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债券发行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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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公司债主承销项目筛选标准及业务流程
为加强企业债、公司债主承销项目质量,控制承销风险,平安证券固定收益事业部特制定《企业债、公司债主承销项目筛选标准及业务流程》。
一、企业债、公司债主承销项目筛选标准
二、企业债、公司债主承销项目业务流程
(一)项目初选及立项流程
1)项目初选阶段
1、由项目组按事业部规定模版提交项目基本情况报告。
2、固定收益事业部内设企业债、公司债业务线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前期判断。
3、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预评级。
4、工作小组通过会议形式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讨论,会议讨论结果有三种:“可立项”、“跟踪”、“终止”。
对于工作小组判断“可立项”的项目,即可按公司相关规定启动立项程序;对于讨论结果为“跟踪”
的项目,项目组可派人持续跟踪,并根据项目进展状况,决定是否继续报工作小组进行前期判断。
若工作小组讨论认为“终止”的项目,应立即终止该项目。
2)项目立项阶段流程
1、由项目组向项目管理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经项目管理部审核后征求资本市场人员及销售交易部意见。
3、项目管理部将审核意见及资本市场人员、销售交易部意见汇总后报项目审核小组以召开项目审核工作会议的方式进行立项审核。
4、项目审核小组就项目立项召开审核会议时,会议结果有三种:“立项通过”、“暂缓,须进一步提供资料”、“未通过”。
对于项目审核小组“立项通过”的项目,即可按公司相关规定进入项目执行阶段;对于项目审核小组认为“暂缓,须进一步提供资料”的项目,项目组应派人进一步调查,并补充提供资料,并根据项目进展状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立项申请。
若项目审核小组“未通过”的项目,则项目组应立即放弃该项目。
项目初选及立项流程图
(二)项目执行阶段流程
1、项目组进驻发行企业,开展尽职调查,收集相关材料。
2、项目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发行需求以及市场情况进行产品设计。
项目组编制初步发行方案,资本市场人员进行同业、机构预沟通工作,把握市场最新动向,为发行方案设计提供支持。
3、制定初步发行方案设计后与评级机构进行深入沟通,对各类发行方案的信用增级效果进行评估,对初步发行方案进行补充完善。
4、初步发行方案适销性征求销售交易部意见,销售交易部就初步方案对目标客户进行预推介,初步判断方案的可行性、适销性,并反馈给项目组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5、资本市场人员根据发行初步方案,开展承销团组织前期工作。
6、项目组组织评级机构、律师、审计机构等中介进行申报材料制作。
项目执行阶段流程图
(三)项目申报阶段流程
1)公司内部审核
1、项目组提交项目申报文件经由二级部门执行总经理审批后,提交给项目管理部初审,项目管理部初审后,提交项目审核小组审核,项目审核小组审核通过方可报公司审批。
2、企业债主承销项目需报送投行业务发展委员会进行审核,公司债保荐项目报内核小组审核。
3、项目审核通过后,资本市场人员根据发行市场情况及前期沟通情况,发布承销团邀请函,组织承销团。
4、申报材料履行签字盖章审批程序后,报送监管部门。
2)监管部门审核
1、项目工作组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在材料审核期间根据监管部门反馈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
2、资本市场人员进行同期发行市场调研、咨询承销团意见,销售交易部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推介方案,向目标投资者进行预先销售推介、询价。
3、销售交易部对发行市场进入深入分析,并根据机构推介、询价结果撰写债券定价报告,拟定债券发行利率区间。
4、项目组、销售交易部、资本市场人员共同协商最终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区间,报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将定价区间上报送投行业务发展委员会审核,获得投行业务发展委员会通过后,将定价区间上报发行利率监管机构。
5、通过监管部门审核,获得监管部门发行批准文件。
项目申报阶段流程图
(四)发行与上市阶段流程
1、资本市场人员、项目组负责债券发行登记与信息披露工作,联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发行登记,在指定网站和刊物披露相关资料;
2、资本市场人员发布承销团指导材料,组织承销团实施发行承销工作;
3、销售交易部根据市场形势、前期推介情况以及销售客户合作情况等因素,制定适宜的销售方案;
4、销售交易部根据销售方案落实销售客户,分配债券额度,签订销售协议,做好债券销售工作;
5、资本市场人员进行承销工作总结,报相关监管部门;
6、资本市场人员、项目组制作上市申报材料,报相关监管部门申请债券上市。
三、企业债、公司债主承销项目收入分配原则
企业债、公司债主要业务环节如下:
1、项目承揽与承做
主要负责项目承揽、项目制作及申报。
2、资本市场
主要负责发行市场调研、预定价、路演及组团。
3、销售交易
主要负责定价、销售及交易安排。
根据上述三项业务的性质及工作量,各业务环节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收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