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安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吉安市5G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府办字〔2020〕66号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吉安市5G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吉安市5G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府办字〔2020〕66号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吉安市5G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6月23日2020年吉安市5G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江西省5G发展规划(2019-2023年)》(赣府发〔2019〕4号)、《2020年江西省5G工作要点》(赣工强省小组办字〔2020〕3号)文件要求,促进全市5G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培育新经济、形成新动能,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0年全市5G发展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遵循政策引导、企业主导、要素集聚、产业支撑、示范引领的原则,以网络为基础、以应用为抓手、以平台为依托、以产业为核心、以安全为根本,创新发展5G,聚焦推动井冈山经开区金鸡湖创新小镇数字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形成产业发展快速、融合应用深入、安全保障有力、具有吉安特色的5G发展格局。
——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全市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力争建成2500个5G基站,全市县(市、区)以上中心城区和重点工业园区实现5G连续覆盖。
——实现平台建设新突破。
围绕井冈山经开区金鸡湖创新小镇数字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引进或培育一批优质5G企业和创新团队,力争建成1-2个有影响力的5G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突破一批5G产业和融合应用技术。
——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引进培育和壮大一批5G企业,打造1-2个5G产业基地,实现5G产业集聚发展,5G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200亿元。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28•【字号】吉政办发〔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通知吉政办发〔2020〕1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2020年,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以下简称5G)开始规模组网,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战略机遇,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厅字〔2018〕28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筹规划5G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规划布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已有4G基站站址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设施的楼顶平台作为5G基站站址,纳入地方专项规划中;推进5G网络建设与城市规划协调发展,所有新建小区、商务楼宇等均应在规划建设时为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预留位置,确保5G网络建设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二、推进社会公共资源开放与共建共享各部门和单位要配合5G网络建设单位,开放直接管理的非涉密楼宇及公共区域,为5G网络设施部署提供便利。
各地区政府要尽快制定“公共资源开放目录”,使用财政资金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所辖区域及所属建筑物,市政绿地、园林、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文化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机场、汽车站、火车站,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地铁、城市道路等公共交通,路灯杆、公安监控杆、城管监控杆、道路指示牌、广告牌、公交站台等公共设施及场所无偿向5G基站开放。
杆路、管道等传输资源具备共建条件的须共建,建设资金可由双方协商;满足5G基站加挂条件的,应免费共享;涉及到杆(塔)、管道改造的,可由电信运营企业出资改造。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智慧城市整合推进领导小组第三次协调调度会纪要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智慧城市整合推进领导小组第三次协调调度会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2.06•【字号】•【施行日期】2015.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智慧城市整合推进领导小组第三次协调调度会纪要的通知井开区管委会,吉州区、青原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市智慧城市整合推进领导小组第三次协调调度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2月6日吉安市智慧城市整合推进领导小组第三次协调调度会纪要2015年1月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连根主持召开吉安市智慧城市整合推进领导小组第三次协调调度会。
市委常委、副市长余阳春出席会议,市政府秘书长贺利华、副秘书长卢愉,市智慧城市整合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2014年29个智慧城市计划实施项目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2015年拟实施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市智慧城市整合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现纪要如下: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直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尤为可喜的是,通过一年的努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体系初具雏形,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已进入最后评审阶段,顶层设计正在抓紧推进,基础设施整合完成了2/3的工作量,OA办公、非紧急呼叫、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数字城管、地理空间框架、综合治税系统项目已竣工使用,其余项目均有明显进展,整个智慧城市建设实现了良好开局。
会议在听取相关汇报的基础上,就市智慧城市建设涉及的有关事宜进行了研究,明确以下事项:一、关于部分在建信息化项目方案报审事宜1.鉴于公路网监控系统已基本完工,同时为维护《吉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严肃性,市公路局要尽快按程序补报公路网监控系统方案审核手续。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TD―SCDMA网工程建设的通知-吉府办字[2009]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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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TD―SCDMA网工程建设的通知正文:----------------------------------------------------------------------------------------------------------------------------------------------------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TD-SCDMA网工程建设的通知(吉府办字〔2009〕102号)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TD-SCDMA网(以下简称TD)的精神,使TD尽快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百姓、服务于吉安经济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快TD建设的重要意义TD是我国首次提出并被国际认可的、完整的通信系统标准,是我国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3G网络。
发展TD是我国科学技术创新的战略内容之一,是我国电信业落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国家战略的代表性举措。
加快我市TD建设,争取实现全省最快速度建设、最广泛应用,将有力推进我市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吉安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科学、和谐跨越式发展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加强对TD网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吉安市TD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市TD网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TD网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吉安市TD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李庐琦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黄六根市发改委主任XXX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丽华市移动公司总经理成员:彭浒明市发改委副主任龙回生市经贸委副主任何世平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倪云飞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市规划处处长胡祚慰市城管局副局长刘文先市国土局党组成员、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刘勇市公安局副局长周世平市工商局副局长曾长根市国税局副局长李祖彬市地税局副局长彭培述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吉安电视台台长廖抗美市交通局副局长李金荣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小力市林业局副局长龙天彪市公路局副局长郭志红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刘翔市移动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彭浒明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08•【字号】吉府发[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府发〔2007〕7号)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吉安市中心城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六月八日吉安市中心城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控制投资成本,明确资金使用程序和范围,规范项目建设,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通知》(财基字[1998]619号)、《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第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市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所使用的资金,均适用于本办法。
使用国债和国债转贷资金的,还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国债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市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应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实行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签订、现场施工、竣工决算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成本控制。
第四条项目单位按市政府批准的资金调度进度,结合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将项目建设资金及时从财政拨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专用帐户。
第二章项目实施前期资金控制第五条工程项目的概、预、决算编制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具有资质的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编制。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并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并联审批流程暂行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吉府办字[2015]244号【发布部门】吉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9.24【实施日期】2015.09.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并联审批流程暂行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5〕244号)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并联审批流程暂行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4日附件: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并联审批流程暂行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打造高效便捷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行政效能,加快推进政府部门法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吉安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三单一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5〕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全面推进规划体系兼容整合,推动“多规合一”试点为契机,策应“三单一网”改革,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流程再造,梳理管理链条,削减审批环节,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率先推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的并联审批服务机制,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能。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社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两大类。
抢险救灾、应急工程、涉密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保养工程、港口工程、公路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改革内容1.整合审批流程。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五个阶段。
企业(社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用地及项目核准、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泰走廊“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6〕31号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泰走廊“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泰走廊“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6〕31号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吉泰走廊“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2日吉泰走廊“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吉泰走廊区域率先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有效解决各类规划在实施主体、技术标准、规划期限等方面的差异性问题,促进各类规划“目标”、“指标”和“坐标”协调一致,逐步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推动规划成果在项目审批环节的高效运用,结合吉泰走廊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吉泰走廊四化协调发展示范区规划》为统领,以《吉泰城镇群规划》为空间管控依据,整合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历史积留的规划矛盾,合理划定吉泰走廊区域城镇开发边界、产业区块、生态环保、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范围,实现“多规”在目标、指标、坐标以及边界、规模、布局等方面的有机统一,推动走廊区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加快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步伐,形成“一张蓝图、一个平台、一张表格、一套机制”的“四个一”规划成果,提高规划管控能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吉泰走廊区域协调快速发展。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吉泰走廊“多规合一”规划协调范围包括吉水县、吉安县、泰和县、吉州区、青原区、经开区、庐陵新区(以下简称“三县四区”)全境;规划期限近期为2015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10•【字号】吉府办字〔2016〕173号•【施行日期】2016.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6〕173号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2016年7月28日市政府第三十三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吉安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8月10日吉安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布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试点名单的通知》(建办科〔2015〕15号)及《吉安市智慧城市建设2016年实施方案》(吉府办字〔2016〕20号)精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运用互联网和云计算、大数据,整合政府公共服务资源,把线下办理的事项扩展到线上,实现群众办事“零证明”服务,进一步打破信息孤岛,推动部门间公共服务协同联动,构建“一号一窗一网”线上线下互动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建设原则1.融合创新。
以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为核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增强公共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2.协同共享。
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发挥信息共享支撑部门协同的作用,促进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通和协同共享,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3.试点先行。
结合县(市、区)社区服务及信息化基础,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部分社区先行先试,完善标准体系和政策制度,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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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安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
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吉安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吉安市5G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5月8日
吉安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
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我市5G网络建设,推动5G网络规模部署,支撑全市5G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市中心城区、各县(市)主城区、重点景区及工业园区实现5G信号连续覆盖,覆盖质量及密度走在全省前列。
2020年建成5G宏基站2500个,其中吉安移动1500个,吉安电信、吉安联通共建1000个。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落实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加强5G基站、管线、机房规划布局,将5G 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纳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新一轮近期建设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持续抓好规划落实。
(二)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加快5G基站在城区、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部署,逐步在市中心城区、各县(市)主城区、5A级旅游景区或重点景区实现5G信号连片覆盖。
市铁塔公司及各通信运营商要积极争取上级公司政策和资金支持,建设比重向吉安倾斜;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增加工程物资、施工力量储备,分批次提交建设任务清单和完工时间表,并积极向上级公司争取额外建设任务。
(三)促进公共资源向5G基础设施开放。
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公共区域,政府全额出资的企业所属建筑物以及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设施,以及城市道路、高速、机场、车站、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应向基础电信企业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为基站站址、通信机房等提供必要场所。
(四)加强电力保障。
在确保电力供给的基础上,推动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5G基站等用电成本。
推进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提高用电设计标准,为5G基站等用电提供便利条件。
(五)推进智慧杆塔建设。
推动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杆塔建设和改造,有效整合5G站址资源,推进市政路灯杆、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等社会杆塔共享。
三、责任分工
市5G工作领导小组5G网络建设工作组牵头负责全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协调、调度和管理工作。
制定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协调解决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地各相关单位落实完成,确保5G网络建设有序推进。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对应的工作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5G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落实相关政策,适时解决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过程中具体出现的各种问题。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5G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纳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新一轮近期建设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审定的通信规划需求及时纳入土地出让条件给予落实,对所需建设用地及时报批。
对5G通信基础设施外观造型、色彩风格等方面进行把关,确保符合整体城乡规划要求。
城管部门:负责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园林、绿地、公园、广场的统筹,占用市政设施行为的监督管理,建设完工后组织现场验收。
生态环境部门:对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落实5G通信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进行监督;引导民众正确认识基站对环境的影响,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环境。
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对5G通信基础设施使用的检查监督和违规行为的监管,定期对正在运行的5G基站进行检测、监测。
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盗窃、恶意阻工、破坏5G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通信网络设施安全运行。
供电公司:负责保障5G通信基础设施用电,确保用电安全,推进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降低5G通信基础设施用电成本,规范5G通信基础设施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通信运营商、市铁塔公司:根据5G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情况,按照5G专项规划总体要求,及时、合理、合法建设5G通信基础设施,保障全市5G通信的需求。
安排专人定期将建设进度、完成情况上报5G网络建设工作组。
各产权单位:配合做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直属单位办公场所、所属公共区域及建筑物的免费开放,并提供施工便利。
公共场所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另行收取场租费、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其它费用;对正在运行的5G通信基础设施,要积极配合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开展基站升级、改造。
四、推进机制
为确保5G网络建设有序推进,建立以下推进机制:
(一)强力推进。
成立市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信局,负责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协调、调度和管理工作。
(二)拟定需求。
按照全市5G网络建设总体部署要求,结合企业发展与规划,对于产权属于铁塔公司的5G通信基础设施新建或升级改造的建设需求,由通信运营商按年度拟定建设需求提交市铁塔公司,市铁塔公司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整合需求,将年度建设需求方案上报市5G网络建设工作组。
对于产权属于通信运营商自有的5G通信基础设施新建或升级改造的建设需求,由各通信运营商按年度拟定建设需求方案上报市5G网络建设工作组。
(三)组织审议。
市5G网络建设工作组根据《吉安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整体部署和要求,召集相关单位,每年集中一次对通信运营商、市铁塔公司提交的建设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形成全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下发。
(四)建设实施。
对审定的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推进,各相关单位对照责任分工进行落实,通信运营商、市铁塔公司要严格规范组织实施,合理有序开展建设,保质量、保进度,确保完成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五)组织验收。
在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升级改造)完成投入运行前,城管部门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保障市政公共设施及环境不被破坏,验收合格后5G通信基础设施方可投入运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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