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文化馆建设要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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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行业规章制度

文化馆行业规章制度

文化馆行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馆的管理和运营,保障文化馆的正常秩序,提升文化馆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文化馆是指专门从事文化艺术展览、阅读活动、学术交流等文化服务的公共机构。

第三条文化馆应当遵循依法、独立、公平、诚信的原则,服务社会公众,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文化馆应当积极开展文化教育活动,提升公众的文化素养,弘扬民族文化传统。

第五条文化馆应当遵守文化市场法规,依法经营,严禁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六条文化馆应当保证文物和文献资料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措施,确保文化遗产的保存。

第七条文化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文化馆设董事会、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展览部门、教育部门、宣传部门等机构。

第九条董事会负责文化馆的决策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行政管理,研究机构负责学术研究,展览部门负责展览策划,教育部门负责文化教育,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推广。

第十条文化馆应当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合作,实现工作合力。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十一条文化馆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第十二条文化馆应当建立多元化的文化活动,吸引不同群体的参与,提升文化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三条文化馆应当加强文化艺术品的收藏和展示,丰富文化馆的展览内容,满足公众需求。

第十四条文化馆应当建立清晰的票务制度,规范票务销售流程,保障门票经济的安全。

第十五条文化馆应当建立会员制度,吸引会员参与文化活动,提升会员权益。

第十六条文化馆应当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文化馆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七条文化馆应当定期开展文化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文化馆应当建立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保护好文化馆的文物珍藏。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九条文化馆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文化馆馆舍管理制度

文化馆馆舍管理制度

文化馆馆舍管理制度一、前言文化馆馆舍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和传承平台,对于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促进文化交流和推动文化传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文化馆馆舍,提高文化馆馆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文化馆馆舍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

文化馆馆舍的管理应当严格依法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行为,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

2. 公平公正原则。

文化馆馆舍的管理应当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提供公开、平等、便利的服务,保障所有人的文化权益。

3. 协作共赢原则。

文化馆馆舍的管理应当倡导协作共赢,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同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4. 民主参与原则。

文化馆馆舍的管理应当充分倡导民主参与,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参与管理和建设文化馆馆舍。

三、管理组织结构1.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门户和接待部门,负责游客接待和参观服务,提供优质的参观体验。

3.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保障文化馆馆舍的安全和秩序,确保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安全。

4.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文物保护人员,负责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保障文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宣传部门,负责文化馆馆舍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文化馆馆舍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管理制度1.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规章、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等,确保文化馆馆舍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预案等,确保文化馆馆舍的安全和秩序。

3.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保洁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清洁、环境整治、垃圾处理等,确保文化馆馆舍的整洁和卫生。

4. 文化馆馆舍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文物保护制度,包括文物检测、文物修复、文物防损等,确保文物的完整和安全。

文化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建设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10年12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文化馆(合群众艺术馆)的建设,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文化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文化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文化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文化馆工程,其他文化馆(站)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文化馆属于社会公益性文化设施,其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或镇规划、城镇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文化馆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城镇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以人为本、功能优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经济适用、节能环保。

第六条文化馆建设应立足现实、兼顾发展,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投资确有困难的,可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建设。

第七条文化馆建筑可独立建设,也可与其他相关文化设施联合建设,规模较小的文化馆应与其他文化设施联合建设。

文化馆的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八条文化馆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科学设计。

第九条文化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组成第十条文化馆建筑根据其建筑面积规模划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3种类型。

大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6000㎡的文化馆;中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000㎡且小于6000㎡的文化馆;小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800㎡且小于4000㎡的文化馆。

注:建筑面积不足2000㎡的小型馆,应与其他相他相关公共文化设施联合建设,不设置独立的建设用地。

基层文化馆建设要遵循的原则

基层文化馆建设要遵循的原则
大发展 大繁 荣。
【 关键 词】 坚持 ; 文化发展 ; 社会 效益 ; 优先 原则
【 中图分类号】 G 2 4 2
【 文献标识码】 A
Hale Waihona Puke 【 文章编号】 1 0 0 7 - - 4 2 4 4 ( 2 0 1 3 ) 0 2 — 0 6 2 — 2
各类文 化事业和文化 产业 的发 展 ,都 要牢牢把 馆 、 站 面临 的历史使命 。文化馆 、 站在坚 持文化 发展
生活 空间 .普及 群众性文化 活动 ,丰富文化 生活 内 化 。境 内有大 量名胜景地 和文物古迹 , 马家 窑文化 、 容. 提高文化生活质量 。
文化发 展的社会效益 。只有 在文化 的现代转 型 其 社会 、 经济、 文 化相对 处于较 落 后状 态 。 其 原 因固
齐家文 化 、 寺洼 文化等 都曾驻足期 间 。 还有 丰富 多彩
理论 前 沿 2 0 1 3 年第2 期
基层文化馆建设要遵循的原则
石 少梅
( 甘南州文 化馆 , 甘肃 甘南 7 4 7 0 0 0 )
[ 摘
要】 实现 以社 会效 益促进 经济 效益 , 以经 济效益提 升社会 效 益 , 使“ 文化 的经 济功能 ” 与“ 经济 的 文化
取 向” 形成 互动 , 实现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 益的有机 结合 , 形成 良好 的社 会效益和 文化影响 , 推动社 会主义文 化
握 先进 文化 的前进 方 向 。 用“ 三个 代 表” 重要 思想 统 社会 效益优 先原则方 面 的主导 作用是 多方面 的 。大
领社 会主义 文化建设 , 始终 把社会 效益放 在首位 , 并 力抢 救和保存 民族 的文化遗产 , 是文化馆 、 站 的主要 以此为前提实现经 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 的有 机结合 。

浅谈基层文化馆如何做好文化免费开放工作

浅谈基层文化馆如何做好文化免费开放工作

浅谈基层文化馆如何做好文化免费开放工作随着人们文化消费观念的不断提高与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文化免费开放已经成为了各地文化馆的热门话题。

而对于基层文化馆来说,作为文化服务的“窗口”,如何做好文化免费开放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居民,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首先,建立科学的文化免费开放制度是基层文化馆做好文化免费开放工作的前提。

制度建设需要围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虑到社会上各个群体的需求,在安排开放时间、展览主题、文艺演出等诸多方面进行精密的规划。

此外,制度也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适用性,能够让文化馆工作人员快速有效地落实和执行。

其次,要加强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与利用。

通过与周边的文化单位、社区居民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共享和优化。

例如,通过与学校、社区开展文化活动,利用校园和社区设施和资源,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人群聚集优势,打造多元化的文化服务交流平台。

同时,也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基层文化馆作为社区文化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根据不同族群、用户需求,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例如,增加文化活动的数量和种类,丰富文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打造“互动、体验、分享”的活动主题,使文化活动更具吸引力,让更多的人获得参与和享受的机会。

此外,要注重推广宣传。

在文化免费开放的过程中,宣传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制作宣传册、海报等宣传资料,加大社交媒体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能够了解到文化馆的文化免费开放活动,吸引更多人参与其中,实现文化资源共享的最大化。

最后,要深入挖掘文化品位,研究用户需求。

要学会深入了解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的需求,设计体系完善的文化产品,考虑不同的文化需求,实现文化产品的个性化定制,为社区的文化发展注入一股新的生机活力。

总之,基层文化馆做好文化免费开放工作的核心是打造多元化的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宣传推广,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入挖掘居民文化需求等多方面综合发力,为居民打造更加丰富,多样化的文化生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0.02•【文号】国办发〔2015〕74号•【施行日期】2015.10.0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层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和薄弱环节。

近年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成效明显,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但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城市流动人口大幅增加,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特点,现有的基层文化设施和服务已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

一是基层特别是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

尤其在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基层文化设施不足的问题突出。

二是面向基层的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特别是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种类和数量少,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三是由于缺少统筹协调和统一规划,公共文化资源难以有效整合,条块分割、重复建设、多头管理等问题普遍存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功能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效能低等问题仍较突出,总量不足与资源浪费问题并存,难以发挥出整体效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改革任务。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有利于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补齐短板,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有利于增加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凝聚人心、增进认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有利于统筹利用资源,促进共建共享,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文化馆建设标准34637

文化馆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文化馆(合群众艺术馆)的建设,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文化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文化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文化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文化馆工程,其他文化馆(站)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文化馆属于社会公益性文化设施,其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或镇规划、城镇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文化馆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城镇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以人为本、功能优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经济适用、节能环保。

第六条文化馆建设应立足现实、兼顾发展,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投资确有困难的,可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建设。

第七条文化馆建筑可独立建设,也可与其他相关文化设施联合建设,规模较小的文化馆应与其他文化设施联合建设。

文化馆的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八条文化馆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科学设计。

第九条文化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组成第十条文化馆建筑根据其建筑面积规模划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3种类型。

大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6000㎡的文化馆;中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000㎡且小于6000㎡的文化馆;小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800㎡且小于4000㎡的文化馆。

第十一条文化馆建筑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室外场地及建筑设备。

第十二条文化馆房屋建筑包括:群众活动用房、业务用房、管理用房和辅助用房。

一、群众活动用房包括:演艺活动、交流展示、辅导培训、图书阅览、游艺娱乐等用房。

二、业务用房包括:文艺创作、研究整理、其他专业工作用房。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0.08•【字号】京政发[2002]26号•【施行日期】2002.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02]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全国基层文化工作会议和本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实现首都基层文化建设的新突破,用先进文化占领基层文化阵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确立首都基层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充分认识加强首都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基层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基础,是我国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首都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强化北京文化中心功能的基础性工程,是首都文化工作的重心所在,也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对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作用。

做好基层文化工作,对于培养人们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首都基层文化建设的作用和意义,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本地区基层文化建设。

(二)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加强文化基本设施、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内容和基本活动方式建设为主要内容,大力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具有北京特色的先进文化,到2007年基本建成与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遍布城乡的基层文化体系,使首都基层文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良好的人文环境。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文化馆建筑设计质量,使文化馆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化馆建筑设计。

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等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需求和民族文化传统等因素,在满足当前适用需要的基础上,适当考虑留有发展余地。

第1.0.4条文化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2.0.1条新建文化馆宜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符合文化事业和城市规划的布点要求。

第2.0.2条文化馆基地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一、位置适中、交通便利、便于群众活动的地段;二、环境优美、远离污染源。

第2.0.3条文化馆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

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三、在基地内应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考虑设置画廊、橱窗等宣传设施。

第2.0.4条文化馆庭院的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地、绿化、建筑小品等,创造优美的空间环境。

第2.0.5条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第2.0.6条文化馆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订的规定。

第三章建筑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

各类用房根据不同规模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

第3.1.2条文化馆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并便于分区使用统一管理。

文化馆一级馆建设标准

文化馆一级馆建设标准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文化馆(合群众艺术馆)的建设,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文化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文化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文化馆建设项目初步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文化馆工程,其他文化馆(站)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文化馆属于社会公益性文化设施,其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或镇规划、城镇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文化馆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城镇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以人为本、功能优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经济适用、节能环保。

第六条文化馆建设应立足现实、兼顾发展,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投资确有困难的,可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建设。

第七条文化馆建筑可独立建设,也可与其他相关文化设施联合建.设,规模较小的文化馆应与其他文化设施联合建设。

文化馆的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八条文化馆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科学设计。

第九条文化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十条文化馆建筑根据其建筑面积规模划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3种类型。

大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6000m的文化馆;中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000m?且小于6000m?的文化馆;小型馆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800m’且小于4000m的文化馆。

第十一条文化馆建筑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室外场地及建筑设备。

第十二条文化馆房屋建筑包括:群众活动用房、业务用房、管理用房和辅助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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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文化馆建设要遵循的原则
[摘要] 实现以社会效益促进经济效益,以经济效益提升社会效益,使“文化的经济功能”与“经济的文化取向”形成互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文化影响,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关键词] 坚持;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
【中图分类号】 g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2-062-2
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都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并以此为前提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基层文化馆、站,是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繁荣和发展群众文化事业,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组织、引导群众自娱自乐,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具有其他文化类型所难以替代的作用和功能。

它的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面向市场,努力降低产品和服务成本,增强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扩展发展空间,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利益,坚持把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放在首位,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空间,普及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内容,提高文化生活质量。

文化发展的社会效益,只有在文化的现代转型过程中才能实现。

甘南州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其社会、经济、文化相对处于较落后状态,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是至关重要的,即传统社会文化是与低下的生产力,与封闭式的、低层次的自然经济相适应。

其文化因素难以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持。

文化是经济的一个内在的、深刻的促进或者制约因素。

与现代化经济相适应的文化,便可成为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文化,便会成为经济发展的阻力。

因此,如何促使传统文化向现代化转换,提升未来小康社会的文化品格,为经济和政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西部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是基层文化馆、站面临的历史使命。

文化馆、站在坚持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方面的主导作用是多方面的。

大力抢救和保存民族的文化遗产,是文化馆、站的主要任务之一。

民族的传统文化既是一个民族生活历史的生动写照,又是一个民族存在身份的标记和展示。

甘南州地处青藏高原的东端,这里自古就是内地通往藏区的主要通道,是内地与藏区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成为安多藏区的政治文化中心。

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多样的自然环境,形成了我州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和人文景观。

特别是博大精深的藏传佛教孕育了广泛流传在民间的藏族文学、音乐、舞蹈、神话、戏剧、曲艺、诗歌、故事、绘画、雕塑等特色文化瑰宝。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甘南藏族人民用辛勤的劳动和无穷的智慧,铸就了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

境内有大量名胜景地和文物古迹,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
寺洼文化等都曾驻足期间,还有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和民俗活动,造就了州内丰厚的文化底蕴。

改革开放以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发掘、保护和利用。

在宣传甘南,推介资源,招商引资,提高旅游文化品位,加快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注重挖掘整理民族文化,使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发展。

但是,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在现代化生活浪潮不断冲击传统生活方式
和人们的思想观念下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在历史文化不断消亡的严峻现实面前,我们只有及时抢救和保存民族的精神财富,才能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实现文化的创新和发展。

只有凭借自身优势,充分展示民族和地域文化风情,推出富有民族特色和充满时代精神的文化艺术作品,打造民族文化品牌,才能始终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特品格和主体地位。

体现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要挖掘民族传统文化中积极、健康的精神因素,充分发扬“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工作争创一流”的“甘南精神”,是我们在建设甘南的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始终保持和弘扬的精神动力,是甘南各族人民立足高原、不断进取、无私奉献的斗争实践中形成的精神财富,要继承和发扬这些传统的美德,为建设先进文化注入新的活力。

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还体现在发掘文化资源优势、开拓文化市场、发展文化产品方面。

甘南地处高原,秀丽的自然景观,得天独厚的民族历史文化资源,多姿多彩的民间文化、民族歌舞,别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服饰,多样化的民俗、民情,民族节庆文化等,
是发展甘南民族文化的优势资源,并且潜藏着巨大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通过保护和发掘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提升特色文化的品位,扩大民族文化发展规模,既能够丰富和满足各民族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又可以有效地增加地区经济的文化含金量,推动经济发展,从而使文化馆、站真正实现以社会效益促进经济效益,以经济效益提升社会效益,使“文化的经济功能”与“经济的文化取向”形成互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文化影响,促进整个社会的综合发展。

发掘、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加强民族艺术创作活动,繁荣文化公益事业,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生冲突时,必须首先坚持和服从于社会效益。

如果不能正确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一味追求经济收入,而让那些污染社会精神环境、毒害人们灵魂的文化垃圾充斥市场,必将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

在文化资源的区分和选择上,看它是否有利于两个文明建设,是否有利于先进文化的发展。

对那些与时代精神格格不入的东西要严加限制和剔除,文化馆(站)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桥梁,必须在发展先进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渗透和毒害方面作出示范。

文化事业的社会效益,最终必须落实在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上来,具体到提升人民群众的审美趣味上来,从而营造出一个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因此,积极推动地区群众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方位、多层面的精神文化需要,是坚持文化发展突出社会效益的关键。

针对甘南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民文化生活相对贫乏的现实,应当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转变经营和管理方式,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的需要,把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发展和壮大群众性文化事业和民族文化产业中去,结合民族地区特点,抓好普及工作,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把发展群众性文化事业与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结合起来,坚持以地方民族特色为主,通过普及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广泛开辟文化宣传场所,建立社会主义文化阵地,传播健康文化艺术发展活力,推动文化艺术创新。

群众文化活动作为人民群众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具有宣传教化、普及知识、凝聚人心等社会功能。

因此,加强文化场所建设,突出群众文化活动的普及,既体现了文化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提高群众文化艺术修养、加强精神文明阵地建设的需要。

普及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可以让更广泛的社会成员参与其中,通过潜移默化的熏陶、教育和引导,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养,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文化大环境,促进文化发展,繁荣文化市场,把巨大的精神力量转变为推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进步的物质力量。

总之,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坚持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大力发展文化公益事业。

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馆、站建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健全制度建设,推动文化创新,挖掘和发展民族文化,努力推进文化艺术精品工程,不断开拓群众文化的发展空间,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的需要,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参考文献:
[1]李族放.文化全球化背景下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几点思考[j].职业时空,2011,(8).
[2]郭宾,秦德智.对国家文化安全观点的再思考[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
[3]韩冰.回望文化发展三十载[j].党政论坛(干部文摘),2011,(6).
[4]陈娟.促进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的实践与思考[j].群文天地,2011,(4).
作者简介:石少梅(1979-),女,藏族,甘肃卓尼人,甘南州文化馆群文馆员,研究方向:群文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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