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五届优秀新莞人评选活动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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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积分人才入户申办指引

东莞市积分人才入户申办指引

东莞市积分人才入户申办指引东莞市积分人才入户申办指引(2014年4月8日发布)申请对象:申请入户我市城镇,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5、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二、申请时间:全年常态化受理,不设截止日期(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地点:是否拥有自有产权居所是。

向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否。

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四、申请办法: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首先应当详细阅读并遵守《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及《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相关要求。

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应的基本申请材料及积分材料,填写《东莞是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表》,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向相应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接收材料后,将申请人申请信息录入积分制人才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五、申请流程:提交申请表 --》进入资料初审环节 --》进入资料复审环节 --》进入公示环节--》领取入户卡六、资格公示:在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通过资料复节环节后,被认定为符合入户资格的,将在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入户公示栏目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前往由受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领取《东莞市人才入户卡》七、查询办法:申请人可根据受理回执,即可通过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查询实时审核情况。

申请人对入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审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八、申请材料:(一)基本资料。

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i志愿”系统网站操作指南(东莞版1.0)

“i志愿”系统网站操作指南(东莞版1.0)

“i志愿”系统网站操作指南2016-04-10(东莞)目录一、平台简介 (1)二、网站的使用方法 (2)(一)个人用户使用方法 (2)1.如何进入网站 (2)2.如何注册个人帐号 (2)3.如何登录个人帐号 (3)4.如何修改个人资料 (4)5.如何修改个人密码 (5)6.如何更改个人所属志愿组织 (6)7.如何找回个人帐号密码 (7)8.如何搜索报名活动 (8)9.如何查看志愿组织 (9)11.如何查看志愿服务时长公示 (11)12.如何进行活动考勤 (12)13.如何管理个人用户中心 (12)(二)组织用户使用方法 (13)1.如何进入网站 (13)2.如何注册组织帐号 (13)3.如何登录组织帐号 (14)4.如何进入组织管理后台 (15)5.如何审核、管理个人及组织注册用户 (16)6.如何发布活动 (18)7.如何对活动进行志愿者邀请、录用 (19)8.如何对活动进行考勤(时长补录) (22)9.如何修改组织管理员的信息 (24)10.如何修改组织管理员密码 (25)11.时长公示 (26)三、联系我们.........................................................................................................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平台简介为适应志愿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团广东省委联合广东省文明办、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等单位开发建设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也称“i志愿”平台)。

“i志愿”平台3.0按照全国首个志愿服务领域行业标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061-2015)开发建设,涵盖网站、手机APP、轻应用、微信城市服务和支付宝城市服务等应用载体,基础功能是志愿者实名注册、服务活动报名、服务时长记录,在此基础上推动人员、组织、活动的供需对接,实现志愿服务全过程一体化、流程化的在线服务管理,为民众、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提供便捷的使用体验。

东莞市志愿服务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广大志愿者版)

东莞市志愿服务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广大志愿者版)

东莞市志愿服务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寮步)全新的东莞市志愿服务管理系统已完成建设,现正处于试用阶段,寮步镇大部分的志愿者信息均已导入系统,现请各位志愿者按照以下操作登陆网站,核对并完善自己的资料。

一、登陆网站①网站:/index②用户名: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点击“进入志愿者空间”。

(在网站中部右边的“快速登录”)如显示“无效的用户名和密码”,请点击“注册新成员”。

表格中“*”为必填项,请认真填写。

提交申请后,中心将会尽快审核,并填上志愿者的服务时数。

审核通过后,将会有邮件发送到填写的邮箱中。

(建议用户名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组织选择“寮步”,服务区域选择“寮步”)二、核对并完善个人资料①进入志愿者空间后,请进入“个人资料”,核对并完善个人资料。

需核对以下资料:A.核对是否本人姓名;B.核对注册组织是否“寮步”;C.核对服务区域是否有选择“寮步”,如无选择寮步,请打钩选择。

(志愿者可在全市任一区域/镇街,参与志愿服务)若注册组织或姓名有误,请立即致电团镇委咨询,联系人卢孟淳,联系电话23611266。

核对完后,请完善其它未填的内容,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必须填写,并点击最下方的“保存修改”。

②修改个人密码。

点击“个人资料”后,选择“账户信息”。

三、检查服务时数志愿服务中心已将在旧系统注册的志愿者的时数进行统计,时数统计范围是志愿者参与活动以来,一直到2014年3月(含2014年3月)的时数,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团镇委咨询,联系人卢孟淳,联系电话23611266。

以前未在旧系统注册的志愿者,请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注册,中心将会在审核的同时为其统计时数。

四、申请加入志愿服务队1、请志愿者在志愿者空间的主页左侧,点击“加入团体”。

2、在右侧“所属镇街”一栏点击“寮步”,即能看到寮步的所有志愿服务队伍,志愿者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服务队伍。

(注意:每个志愿者只能选择加入一支队伍,但是无论加入哪支队伍,志愿者都是可以报名参加全镇乃至全市所有的志愿服务活动。

东莞市优秀新莞人入户资料审核操作指引

东莞市优秀新莞人入户资料审核操作指引

东莞市“优秀新莞人”入户资料审核操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东莞市“优秀新莞人”参加积分入户人员
二、审核部门: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三、政策依据:《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第三条“条件
准入”的表彰奖励类规定,“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且按规定予以入户奖励”,可以直
接在申请镇街获得入户资格。

四、提交材料:
1、积分制入户申请表,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证、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
明。

对原已提交户籍地计生证明的,无需重新办理户
籍地证明,需提交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查环查
孕证明(从户籍地计生证明办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
于一次);
3、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证明,原已提
交的无需重新办理,只需提交复印件;
4、在自有居所所在地镇街申请入户的,需同时提供自有
居所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及复印件;
五、审核要求: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人提
交资料后,安排专人根据市表彰文件核对表彰情况,其
它资料分发相关部门审核,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登录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条件准入”类进行标识。

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3•【字号】东府[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东府〔2009〕1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镇(街)、各级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构建富强和谐新东莞”目标,解放思想,扎实工作,进一步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改善方法、拓展服务,为维护出租屋房屋租赁秩序,改善社会治安环境,维护新莞人合法权益,提升新莞人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宣传典型、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市政府决定表彰成绩突出的厚街镇等99个先进集体和陈锦波同志等153位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在新的一年再创佳绩;希望全市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勇于学先进、创先进、超先进,坚持以人为本,振奋精神,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为推动我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二月三日附件:2008年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99个)(一)先进镇街(12个)厚街、大岭山、东城、虎门、清溪、黄江、万江、樟木头、石排、高埗、道滘、麻涌(二)先进单位(12个)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局、市房管局、市综治办、团市委、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三)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奖(10个)日常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奖:长安、塘厦、莞城、石龙维权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奖:凤岗、大朗、东坑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奖:南城、桥头、寮步(四)先进服务站(65个)莞城:博厦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创业社区澳南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虎门:北栅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东风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树田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桥头:田头角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桥头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东坑:新门楼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角社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谢岗:稔子园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中堂:潢涌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袁家涌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麻涌:大盛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清溪:厦坭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罗马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居民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道滘:大岭丫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凤岗:雁田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黄洞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洪梅:尧均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厚街:宝塘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涌口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长安:沙头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锦厦新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寮步:横坑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良边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霞边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高埗:冼沙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高埗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碣:梁家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涌口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塘厦:诸佛岭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莲湖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黄江:板湖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鸡啼岗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东城:牛山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桑园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横沥:隔坑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六甲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南城:周溪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蛤地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企石:铁岗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博夏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常平:常平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还珠沥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元江元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龙:黄家山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沙田:民田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大泥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茶山:南社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超朗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大朗:巷尾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松木山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松柏朗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万江:拔蛟窝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水蛇涌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大莲塘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石排:向西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埔心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大岭山:水朗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元岭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新塘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樟木头:圩镇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望牛墩:聚龙江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李屋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二、先进个人(153人)(一)镇街领导先进个人(11人)陈锦波(大岭山镇党委副书记)王志明(长安镇党委委员)祁耀权(虎门镇副镇长)邹顺高(万江街道党委委员)林景畅(厚街镇党委委员)叶桂平(大朗镇党委委员)刘振邦(沙田镇党委委员)巫惠平(凤岗镇党委委员)刘锦松(石碣镇党委委员)赵东闽(常平镇党委委员)谢伟平(谢岗镇副镇长)(二)成员单位先进个人(18人)康仁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浩泉(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宣传部部长)尹淦江(市教育局民办学校管理科科长)白丽华(市委组织部企工委组织科副科长)林湛海(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流动人口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吕丽芳(市社会保障局监察科副科长)卢健斌(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副站长)陈健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副科长)李志球(市房地产管理局出租屋管理科科员)孙志银(市劳动局办公室科员)徐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科员)徐伟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管理科科员)庾淑君(市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权益部科员)袁佳宁(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科员)温健锋(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科员)宋妮红(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科办事员)蓝兹钱(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出租屋业务管理科科员)陈玫(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办公室科员)(三)镇街中心领导先进个人(12人)何创柏(莞城中心常务副主任)谢浩坤(东城中心主任)黄如胜(南城中心副主任)叶汉平(塘厦镇中心常务副主任)刘召臣(道滘镇中心常务副主任)李伦辉(黄江镇中心副主任)李巧生(樟木头镇中心主任)殷伟荣(清溪镇中心副主任)姚旭盛(企石镇中心常务副主任)黄浩波(石排镇中心副主任)叶晓中(沙田镇中心副主任)朱荏明(寮步镇中心副主任)(四)镇街中心(站)先进个人(112人)莞城:吴建钊、陈冬彦、余义恒、苏健翔、冯莞学虎门:邓丽芳、张通、陈志权、钟国权、谭柏良桥头:朱银笑、陈美盛、黄耀洪东坑:黄桂和、谢如光、苏柱洪谢岗:朱想杰、周焕钦中堂:黎雪棉、黎锡钦、刘见均麻涌:蔡增柏、郭吴灿、莫添庆清溪:刘鹤麟、李润媚、张国彬、朱耀成道滘:李建华、叶庆良凤岗:刘丽娴、邓顺谊、王志成洪梅:江雪贞、罗耀波、胡万玄、杜金安厚街:刘俊峰、方伟锋、王淦林、王灿培长安:王建锋、蔡福好、莫自领、麦东城、李宇明寮步:安美青、胡沛文、钟景堂、黄惠深高埗:刘丽娇、邓乐黎、李柱标、李树端石碣:张灿明、梁伟斌、何润星塘厦:何淑敏、梁丽媛、丁德明、林国能黄江:李世安、周光华、梁浩华、黄贵畴大岭山:黎志军、李应波、李伟强、何贺昌樟木头:雷自格、张金奎东城:钱炳厚、周实力、李少文、罗伟民望牛墩:陈小凤、陈桂贤、梁润堂横沥:潘志宁、吴志芬、香锦托南城:陈胜炯、张洪恩、陈广发企石:杨特文、姚柄全、张锦深常平:任兆彬、周家驹、尹学彭、谭汝海石龙:钟建平、陈树标沙田:何永春、梁卫洪、郭沛康、吴志强茶山:刘丽娟、卢锐标、卢惠权大朗:唐庆生、刘国顺、黄见明、陈亮球万江:何锦平、黎惠全、颜伟贤、吴灿熙石排:董贵泉、叶玉柳、邓计森、李伟光。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六批东莞市荣誉市民提名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六批东莞市荣誉市民提名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六批东莞市荣誉市民提名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18•【字号】东府办函〔2021〕87号•【施行日期】2021.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六批东莞市荣誉市民提名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8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第六批东莞市荣誉市民提名授予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18日第六批东莞市荣誉市民提名工作方案为推进东莞市荣誉市民提名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东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提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外国友好人士以及其他非本市户籍人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过去未获“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经过申报、提名、正式审批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

(一)投资类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一项目在我市实际投资累计超过30亿人民币的企业。

(二)科技类2015-2019年连续每年在我市营业收入规模达2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平均达5.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纳税类2015-2019年连续每年纳税超过3亿人民币的企业。

(四)金融类2015-2019年连续每年营业收入规模达1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截至2020年末,市值总规模超100亿元人民币,在我市注册的上市企业。

投资类、科技类、纳税类和金融类候选企业不能为房地产企业。

(五)捐赠类2015-2020年为我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或其他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累计3000万人民币以上的。

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

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

2013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一、申请对象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其父母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父母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并处理完毕;3、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即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申请小学非起始年级(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已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重读。

4、本方案的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申请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年级: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二年级三、申请时间: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5月31日(节假日不受理)。

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地点:五、申请办法: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2013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内容准备相应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向相应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接收材料后,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七、录取办法: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将申请材料移交相关部门审核,各相关部门登录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评分。

申请人的最终积分根据其个人提交资料的审核情况,由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计算生成。

各镇街教育部门根据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学位名额数及申请人志愿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八、查询办法:申请人可根据受理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或以短信形式,查询个人的积分情况。

2013年7月1日至7月7日,各镇街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30•【字号】东府办[2012]110号•【施行日期】201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2〕11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人才东莞”战略,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步伐,提高劳动者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9号)以及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1〕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优秀技能人才是指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华技能大奖、南粤技术能手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和东莞市技术能手获得者。

第三条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评选奖励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由市人力资源、财政、教育、经信、外经贸、科技、总工会等部门工作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我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工作。

第五条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局,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六条东莞市境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凡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参加优秀技能人才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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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五届“优秀新莞人”评选活动操作指引
一、评选原则
根据《东莞市“优秀新莞人”评选活动方案》精神,第五届评选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二是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市镇分级评选原则;三是评选兼顾企事业单位等各行各业人才的原则。

二、参选条件
(一)热爱东莞,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在莞工作且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莞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无违法犯罪和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记录的非东莞户籍中国公民。

(三)在东莞经济、社会各条战线做出突出成绩,对激励广大新莞人投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具有积极导向作用。

三、评选程序
第五届“优秀新莞人”评选分镇街评选、市评选两个阶段。

(一)镇街推荐评选阶段(2014年3月至7月)
在镇街推荐评选阶段,镇街需确定2名候选人报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参加市级评选,产生2名候选人的途径有两种,镇街可以自行选择:一是有条件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形式多样的、以“优秀新莞人”为主题的评选活动,如“XX镇街优秀新莞人评选”等,经规定程序从中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市级评选;二是经规定评选程序从报名参选者中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市级评选。

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推荐参加市级评选的候选人均需
经过以下程序产生:
1、宣传发动。

2014年2月开始,各镇街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采取播放宣传短片,设立专题页面,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公布报名时间、参选条件及评选程序等内容,发动社会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积极参选。

2、报名参选。

“优秀新莞人”评选以企事业单位推荐为主,也可以个人自荐。

参选人要按照属地评选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镇街报名参选。

推荐单位或个人填写完《推荐表》后将有关资料提交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参选者所需提交资料详见《东莞市“优秀新莞人”评选推荐表(第五届)》附件《参选者所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3、资料审核。

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要积极会同公安、计生、社保、人力资源等部门开展资料审核工作。

重点审核是否在莞工作,是否缴纳社保、居住证是否有效、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充分发挥评选活动各相关单位职能作用,共同把好审核材料关。

4、实地考察。

各镇街中心对审核合格的参选人,开展实地考察。

一是实地走访。

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要深入参选人单位采取人事部门调查、座谈会、参选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参选人情况。

二是民主测评。

向参选人所在单位发放不少于20份《东莞市“优秀新莞人”评选参选人调查表》。

三是形成考察意见。

由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形成实地考察情况材料。

5、评审推荐。

召开镇街评审会议。

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
心要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评审会议,通报实地考察、审核结果等情况,综合评议参选人情况,并由镇街评审会议确定镇街候选人。

6、镇街公示。

对镇街评审会议确定的参加市级评选的候选人在候选人工作单位及本镇街官方网站、报纸等媒体进行社会公示7天,接受监督。

公示程序结束后形成《东莞市“优秀新莞人”评选参选人综合情况考察报告》。

7、审批报送。

镇街新莞人中心将候选人名单及《考察报告》提交镇街党委政府审批。

各中心将经党委政府审批的“优秀新莞人”候选人推荐材料于8月10日前提交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

镇街所需提交材料清单详见《东莞市“优秀新莞人”评选推荐表》附件《镇街所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二)市级评选阶段(2014年8月至12月)
1、材料复审。

8月份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须完成镇街推荐资料的初审工作,并对初审合格的参选者的有关情况进行整理。

由市公安局、市计生局、市社保局等部门分别核定参选人是否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是否有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记录、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在莞购买养老保险以及在莞购买养老保险时间累计满多少个月,以及参选资料和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等。

2、网上投票。

8月至9月在东莞阳光网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开投票,投票时间截止后统计参选者得票数。

根据公开投票情况,经复核合格的参选人按照一定比例(淘汰率10%)进入名单整理和评审团评审阶段。

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应于9月底前完成参选人名单整理工作,每名参选者形成《东莞市第五届“优秀新莞人”
评选参选人情况综合表》。

3、确定评审团人员。

10月份成立东莞市第五届“优秀新莞人”评选活动评审团,评审团成员由评选活动相关部门(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文明办、市企业工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往届“优秀新莞人”代表、媒体代表(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成员总人数为奇数。

4、评审团评议投票。

10月下旬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团对进入第二轮的参选人名单、有关情况进行审定。

经审定无异议后,评审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现场根据参选人的综合情况进行不记名投票,现场计票并公布得票情况。

根据得票多少情况确定10名候选人及2名候补人员。

若出现票数相等且影响名单确定时,对票数相同者进行再一次投票,得票多者确定为候选人。

5、社会公示。

11月份将确定的10名市“优秀新莞人”候选人、2名候补人选共12人通过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官方网站、东莞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若10名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则确定为正式候选人;若公示候选人中有异议,查证属实影响当选资格需要递补人选的,候补人选依次递补。

6、政府表彰。

12月份将10名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报市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市政府发文公布2014年“优秀新莞人”名单。

市政府举办市领导接见“优秀新莞人”等系列活动,对获选人进行表彰,增强评选活动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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