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列表制度
“肯定列表制度”的运行机制研究

“肯定列表制度”的运行机制研究作者:石其宝来源:《职业时空》2008年第09期2003年5月,日本修订了《食品卫生法》。
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卫生法》,日本自2006年5月29日起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并执行新的残留限量标准。
与日本原有标准相比,新标准对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的要求更加全面、系统和严格。
一、“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机制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过程中,主要涉及到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几个部门。
食品安全委员会是2002年成立的,它直属于内阁,其作用在于加强和协调相关机构对食品安全的管理。
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是执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的主要行政部门。
日本厚生劳动省负责进口食品卫生检疫,农林水产省则主要加强对未登记农药的取缔和处罚、动物疾病检疫及有害生物的检疫等。
“肯定列表制度”实施方式主要有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两种形式。
当监控检查中出现两次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事例,则该产品进入命令检查阶段。
一般情况下,进口食品检查频度被调至50%时,企业就应该及时调整生产标准,避免进入命令检查阶段。
因为命令检查的检测费用由企业承担,这样将导致出口产品的成本增加。
如果国外出口企业的产品被多次启动命令检查程序,且在其产品质量仍然没有得到改进的情况下,日本厚生劳动省有关部门可能将这些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禁止这些企业向日本出口食品、农产品。
“监控检查”主要是针对违反食品安全法概率较低的食品所采取的检查制度,主要通过其国内的31个检疫所进行监控检查。
一般情况下,报关货物在抽查中没有发现问题,即允许货物进入日本市场。
货物进入日本市场后,日本厚生劳动省还会利用抽样检查收集有关食品安全情报,从抽检情况中了解食品进口动态,企业信息和违规次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例如,提高检查频度即是控制违规的措施之一。
如果出口商的产品在监控检查中被查出第一次违规,针对该产品的监控检查的频度会提高到50%,如该产品被第2次查出违规,该产品的检查频率将被调高至100%,即进入命令检查阶段。
关于对日本_肯定列表制度_的研究报告

关于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研究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专家组)1.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简介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涉及对所有农业化学品的管理,在该制度下,对所有农业化学品制定了限量标准,包括: “暂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以下简称“暂定标准”)和“一律限量标准”(以下简称“一律标准”)。
此外,还制定了“豁免物质”清单。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涉及的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包括4个类型:(1) “暂定标准”共涉及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734种(附件1),农产品食品264种(类),暂定限量标准51392条;(2) 沿用原限量标准而未重新制定暂定限量标准,共涉及农业化学品63种(附件2),农产品食品175种,残留限量标准2470条;(3) “一律标准”是对未涵盖在上述标准中的所有其他农业化学品或其他农产品制定的一个统一限量标准,即0.01ppm;(4) 豁免物质,共68种,包括杀虫剂和兽药13种、食品添加剂50种和其他物质5种(附件3)。
此外,还有15种农业化学品不得在任何食品中检出(附件4);有8种农业化学品在部分食品中不得检出,涉及84种食品和166个限量标准(附件5)。
1.1 “肯定列表制度”的背景日本已登记或已设定残留标准的农兽药(350种)远少于世界上使用的农兽药数(700多种),而按照日方现行规定,对于没有制定限量标准的农兽药,即使发现某种食品中含有该物质,也允许其在日本销售。
由于日本大部分农产品依靠进口(60%左右),对于进口食品中可能含有的这部分农兽药的监管,目前尚处于失控状态。
另一方面,近年来频频出现的进口农产品农兽药超标事件以及日本国内发现的未登记农药的违法使用问题使消费者陷入对食品安全性的极度不信任状态。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日本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和协调相关机构对食品安全的管理。
同时,农林水产省修改了农药取缔法,加强对未登记农药的取缔和处罚。
厚生省(MHLW)修订了食品卫生法,并根据修订案,开始对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物引入所谓的“肯定列表制度”(Positve List System)。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主要内容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主要内容1.1 肯定列表系统内涵及其执行措施概要在食品中引入农业化学品残留物肯定列表系统,即禁止含有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MRLs)且含量超过一定水平(一律标准)的农用化学品的食品销售。
该系统将在《食品卫生法》修正案发布(2003年5月30日)后三年内(2006年5月29日)生效。
为实施肯定列表系统,健康、劳动与福利部将在2006年5月之前采取如下三项措施:i、根据《食品卫生法》修正案第11款第3段的规定,制订一律标准,在该标准水平下不太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一律标准)。
ii、根据《食品卫生法》修正案第11款第3段的规定,指定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物质(豁免物质)。
iii、根据《食品卫生法》修正案第11款第1段的规定,制订食品中临时最大允许残留限量标准(MRLs)。
健康、劳动与福利部于2003年10月公布了“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第一次草案,在2004年8月公布了“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第二次草案、“统一限量标准”草案以及“豁免物质”草案。
在广泛征求国内外意见的基础上,2005年6月21日,日本正式向各WTO成员通报了“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统一限量标准”以及“豁免物质”最终草案。
1.2 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程序及最终草案1.2.1制定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背景在肯定列表制度生效以后,日本将禁止含有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超过一定水平的农用化学品的食品的流通。
然而,根据日本食品卫生法制定的农用化学品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还不能充分地覆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odex Standard)和农用化学品国内登记许可标准(WHL标准),这将妨碍肯定列表制度的顺利实施。
因此,日本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对于食品中还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用化学品残留物,制定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MRLs),但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不覆盖所有物质(如豁免物质)。
1.2.2制定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一般通则i、抗生素与合成抗菌剂抗生素与合成抗菌药的现行标准应当保持不变,食品不得含有抗生素,肉类、禽类、蛋类、鱼类和贝类不得含有合成抗菌药。
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的影响及其对策

行 业的 影 响 , 并提 出 了相 应 的 应 对措 施 。
关键词 : 肯定列表制度 ; 技术 贸易壁垒 ; 农产品市场
中 图分 类 号 :74 F4 文 献标 识 码 : A
() 1影响我国农产 品进入 1本 , 3 市场准人障碍增加 。 肯定列表制度在 某一方 面就是一种问接形式 的认 证活动 ,这将抬高企业市 场准人 的门 槛。我国商务部对外 贸易 司和中国食 品土畜进 出口商会联合发 布的《 3 1 本“ 肯定列表制度” 实施半年来对 1农产 品出 口分析报告》 出 ,0 6年 3 指 20 6 1 - 2月间 , 我国有 1 4种输 1商品先后被 日方实施命令检查 , 中适用 3 其
设置障碍 , 实施各项技 术贸易壁垒 , 中 日本的“ 其 肯定列表制度 ” 就是最
为 严 格 的技 术 贸易 壁 垒之 一 。
律标准 ” 的共 l 项 , l 涉及的商 品主要 为鳗 鱼 、 食用菌 、 菜、 蔬 茶叶 、 花
1 “ 肯定 列表制度 ” 的基本 内容
20 0 6年 5月 2 9日, 日本为限制中国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 正式 实施 《 食品中残留农药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 以下简称“ ( 肯定列表制度 P s i oiv te l tytm’, i s ' 此制度是日本为加强食 品( ss e ) 包括可食用农产品 , 下同) 中农业 化学品( 包括农药 、 兽药 和饲料添加剂 , 下同 ) 残留管理 而制定的一项新制 度。该制度要求 : 品中农业化学 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 标准; 食 对 于未制订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 律标准” 即0叭 ag 。 中, 7 4种农药 、 , . og 其 对 3 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 l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基本情况

要求日方延长适应期 要求日方履行技术援助义务,包括仪器设备、检测方法和技术培 训与合 作开发、对企业和农民的宣传培训等 要求日方制定“暂定标准”时进行风险评估,并参考中国按照国际规则 制订的有关农业化学品限量标准
(五)做好摸底调查
农兽药、饲料添加剂及淘汰人药用于动物饲养的使用 情况调查 农兽药残留物本底进行调查
(一)深入开展研究
深入研究“制度”内涵 研究“制度”对我国贸易和农业经济的影响 研究农业化学品限量标准 研究残留检测技术,建立残留检测方法,特别是多残留检测技术和快 速检测方法 研究应对措施
(二)广泛进行宣传
1、通过资料宣传
--尽快组织编写《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及其限量标准》《日本农兽药残留检测标准和 方法》、《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应对研究论文集》、《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宣传手册》
-凡是CAC有标准的,日方同意全部采纳CAC的标准; -参考澳大利亚标准,将所有农产品中吡氟酰草胺的最大残留限量值由原来的0.002 ppm更 改为0.05ppm; -参考美国标准,将土豆中双氢链霉素的限量标准0.02 ppm修改为0.05 ppm; -对过于严格的井岗霉素等标准将进行修改; -增加了辣椒红素、大蒜素等6种豁免物质。
“禁用物质”
含量不得超过0.01毫克/公斤。只有
68种天然和化学合成物质(主要是 营养剂)做为豁免物质不设限量。
“豁免物质”
从2006年5月29日起,只有符合“肯
定列表制度”要求的食品、农产品 才能进入日本市场。
“一律标准”
(二)日本现行的食品中农业化学品管理制度
日本现行的制度只对255种 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在186 种食品、农产品中设立了个 9321个(2004年统计数据) 限量标准,对于没有制定限 量标准的农、兽药,即使发 现含有该物质,也允许其在 日本销售。
《肯定列表制度》普及手册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普及手册青岛正大有限公司(2006.4)目录1、什么是《肯定列表制度》?它包括哪些内容?2、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是何时公布的?何时开始实施?对产品的时间界定有何规则?3、《肯定列表制度》和日本现行的药残法规有什么不同?4、日本为什么要出台《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只针对进口国吗?它对我国食品和农产品出口有何影响?5、什么叫“禁用物质”?禁用物质包含哪些化学物质?6、什么叫“一律标准”?一律标准的限量是多少?7、什么叫PPM,什么叫PPB?8、什么是“暂定标准”?暂定标准的深层次涵义如何?9、对于日本的“暂定标准”,我们的应对措施是什么?10、《肯定列表制度》会牵涉到公司的哪些部门和单位?11、从本公司实际出发,我们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最大困难和问题在哪里?12、为了克服农药残留,我们应该做哪些工作?13、为了克服兽药残留,我们应该做哪些工作?14、哪些兽药可以在出口肉鸡中选择使用?15、动保中心及食品品管化验室应做哪些应对工作?16、食品加工厂工人用药应注意哪些事项?17、《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日本客户在药残检测方面,会对我公司提出什么具体要求?1、什么是《肯定列表制度》?它包括哪些内容?《肯定列表制度》是日本新食品卫生法的一个配套法规,共涉及799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53862个限量标准。
《肯定列表制度》由五种标准组成。
(1)现行标准:包括63种化学物质,2470个检测限量,可继续沿用;(2)暂定标准:包括734种化学物质,51392个检测限量,属新设立项目;(3)禁用物质:15种化学物质,规定完全不得检出;(4)豁免物质:68种天然和化学物质,主要是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营养剂,允许使用,不做检测;(5)一律标准:凡是日本、欧、美、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现在尚未设限的其他化学物质,均列入一律标准。
2、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是何时公布的?何时开始实施?对产品的时间界定有何规则?2005年11月16日日本政府向世界正式公布了新的食品、农产品中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残留法规,叫做《肯定列表制度》,定于2006年5月29日起开始实施。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其对策

1导言1.1研究背景及意义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全称为《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有“世界上最苛刻的农残比之称”。
“肯定列表”从原来只对350种农兽药残留的管理转变为对所有农业化学品的管理,对734种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了1万多个最大允许残留标准,即“暂定标准”,对尚不能确定“暂定标准”的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0.01毫克/公斤的“一律标准”。
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名义上是绿色贸易措施,实质上是一种绿色贸易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根源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国民康健的需要。
20世纪60年代,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许多发达国家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环境污染事件,人类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生存和发展受到了威胁。
环境保护,成为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基础。
1972年,联合国首次举行人类环境会议,第一次提出了发展与环境问题,并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
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开始从单一追求经济效益方式转变为追求“经济、社会、环境”三个目标效益平衡的发展模式。
发达国家公众的环保意识普遍提高,对衣、食、住、行的条件以及用品卫生和安全的要求日益严格,迫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对生活用品的卫生和安全要求予以保证,从国外进口的产品当然不能例外。
在我国遭遇“绿色壁垒”的远不止农产品,包括纺织品、油漆、涂料、建筑材料、清洁用品等,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过“绿色壁垒”的打击。
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陶瓷产品的含铅量、皮革的PCP残留量、烟草中有机氯含量、包装物的可回收性指标、纺织品染料指标等,都成为我国商品出口受阻的障碍。
如何突破“绿色壁垒”,已经成为事关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大事。
今后国际贸易中的保护主义将更多地运用环境保护的名义,采取更加隐蔽的环境管制措施,设置种种障碍抵制外国商品的进口,这必将导致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变得愈发严重。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农业属于弱势产业,农民属于弱势阶层,三农问题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面临的最大难题,加快农产品出口则是促进中国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
我看《肯定列表制度》

1把 进 口农 产 品 和 食 品 l化 学 物 . } J 质 的 范 围 扩 大 , 原 来 的 2 8种 限 量 由 8
标准物 质 (5 2 5种农药 残留和 3 3种 兽 药 残 留 )增 加 到 7 9种 限 标 准物 9
质。 2 即原 来 2 8种 禁 用 和 限 用 物 质 . 8 不 变 , 增 加 了 5 1 禁 止 使 用 和 限 新 1种 制 使用的农业化 学品物质 。
3 彻底 禁 止使用 的 化学 物质 1 5 种, 其余 均为限 制使 用 。
4 .原 来 法 规 涉 及 到 的 16种 食 8 品 、 产 品 增 加 到 2 4种 食 品 、 产 农 6 农
设 立 了 9 l 限 量 标 准 ,所 有 进 口 3 2个 农 产 品 和 食 品 中 如 果 检 出 这 些 违 禁 物 质 超 标 , 允 许进 口 。 但 对 于 没 有 不
限量 标准 的农 、 兽药 和其 他 日本 法规 不允许 使用 的物质 , 囚缺乏 具体 规定 也允许其销售 。从 2 0 0 2年 开始 , 日本 着 手修改 这个 法规 , 以满足 I 4本政 府
危 机感很严 承 , 尤其 缺乏 在食 品安 全 方 面的信一 。 日本人 总在怀疑所有进 t L , 1 产 品 和食 品 l 都存 在 可 能危 害 3农 } J 他们身 体健康 的物质 , 以 日本历 届 所 政 府 的稳 定 与 国 民对 其抓 食 品 安 全 工作 的信任程度密切相关 。 2 0 年 以前 F本 的 食 品进 口法 02 {
如 世 界 有 10 0 0多 种 可 能 在 农 产 品
根据 这 个 最 高摄 人 量 ,一 般人 体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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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简称“”(Positive List System)。
是指为加强食品(包括可食用)中农业(包括、和添加剂)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涉及的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包括“沿用原限量标准而未重新制定暂定限量标准”、“暂定标准”、“禁用物质”、“”和“一律标准”五大类型。
其中,“沿用原限量标准而未重新制定暂定限量标准”涉及农业化学品63种,农产品、食品175种,残留限量标准2470条:“暂定标准”涉及农业化学品734种、农产品食品264种,暂定限量标准51392条;“禁用物质”为15种:“豁免物质”共68种;“一律标准”是对未涵盖在上述标准中的所有其他农业化学品制定一个统一限量标准:0.01ppm,即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最大残留限量不得超过0.01毫克/公斤。
可见,日本现行的“肯定列表制度”对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的要求更加全面、系统、严格。
一、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日本是和农产品大国,目前60%左右的农产品需要依赖进口。
近年来,由于日本进口农产品频繁出现农业化学品超标事件,同时日本国内也发现了违法使用未登记农药问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
与此同时,在“肯定列表制度”出台之前,日本只对目前世界上使用的700余种农业化学品中的350种农业化学品进行了登记或制定了限量标准.对于进口食品中可能含有的其余400多种农业化学品。
则无明确的监管措施,监管实际上处于失控状态,严重威胁日本食品安全。
在上述背景下,日本出台了“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
二、“肯定列表制度”对农产品的影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几乎对所有农业化学品在食品中的残留都做出了规定,设限数量之广、检测数目之多,限量标准之严格,可以说前所未有。
因此,“肯定列表制度”必然会或大或小地影响各国(地区)对日本农产品的出口。
2006年6月,由于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提高蜂王浆技术指标,中国蜂王浆企业已开始遭遇退货,使蜂王浆成为最早遭受这一制度影响的中国商品。
日本是中国最大的农产品出口。
近年来,中国对日本的农产品出口额保持持续增长,对日出口农产品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基本保持在30%左右,主要涉及肉类及制品、食用蔬菜、水果制品、水产品及谷物等五大类产品。
其中,制品、、、等45种商品,、罐头、等15种商品,、、等商品。
日本分别是中国第一、二、三大出口市场。
根据日方进口统计资料.中国干鲜香菇、木耳、保鲜、罐头、、保鲜、、烤鳗、等商品在日本进口中的比重均占90%以上;及、、、红小豆、、、、仁果、茶叶、冷冻、、、苹果汁、、、、冷冻等商品的进口份额均在50%以上。
由于中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规模大、品种多,并且大多数产品在日本进口市场中占有较高份额。
因此,“肯定列表制度”必然对中国输日的农产品产生深刻的影响。
1.“肯定列表制度”使对日农产品出口受阻目前,中日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差异大。
中国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尚不健全,不但设限项目少而且限量要求低,与“肯定列表制度”有很大差距。
“肯定列表制度”对516种农药制定了具体的限量标准,而中国对其中的405种农药未制定任何限量标准,占总量的78%.涉及187种(类)农畜产品和32061条限量标准。
“肯定列表制度”对236种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制定了具体限量标准,中国对其中120种未制定任何限量标准,涉及畜禽及水产品45类,限制标准1824条。
中国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宽松。
对同一种产品,日本暂定限量标准严于中国现行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74种(类)、247项,占总量的25%。
可见,“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
在这样的标准体系下生产的农产品出口日本容易受阻。
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的各口岸卫生检疫所资料统计显示:2004年中国是出口日本农产品及食品被检验出不合格并被扣留批次最多的国家,全年统计477批次,占日本扣留总批次的43%。
日本厚生劳动省在2005年5月至9月期间参照“肯定列表制度”中的新标准对来自中国、美国和泰国等20个国家(地区)进行的农药残超标摸底检查也显示:在违规的114件数中,中国占40件,违规比高达35%.其中17种农产品农残超标。
以大葱为例,对莠去津残留检查255件,违规1件,莠去津超标1.5倍;对三唑磷(三落松)残留检查510件,违规2件,三唑磷(三落松)超标2.25倍。
中国农产品在日本进口查验和“肯定列表制度”的摸底调查中违规比例较高。
因此,“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中国农产品必然会成为日本卫生检疫部门的重点查防对象。
2.“肯定列表制度”将使出口成本增加,影响企业经济效益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大幅度增加了农业化学品的限量数目、检测项目,全面提高了检测标准。
生产或出口农产品企业为达到进口标准,需要对农、兽药残留进行准确的检测和有效的监控,必然要增加科研和设备投入:检测项目的骤增无疑会大幅增加企业的检测费用:此外由于某些病虫害的特效药禁止喷洒,将可能导致产量下降,或者迫使企业去寻找更加昂贵的替代品,同样导致出口成本的大幅增加。
企业出口成本的大幅增加势必会使农产品的竞争更加激烈,可能会迫使某些粗放型企业和零散的、小规模企业彻底退出日本市场。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大大提高了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出口门槛,增加了企业经营风险。
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设限数目、检测项目的大幅增加使产品出口难度加大。
在“肯定列表制度”中,仅“暂定标准”涉及到的农业化学品、食品和限量标准,就分别是过去全部规定的2.8倍、1.4倍和5.6倍。
每种农产品、食品涉及的残留限量标准平均为200项,有的甚至超过400项,检测项目预计将增加5倍以上。
例如,猪肉、大米的检测项目数将分别从原来的25、129个增加至428、579个。
数目骤增的设限检测项目,严格的限量标准.特别是被喻为“世界上最苛刻的农残比”的“一律标准”无疑会使出口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风险加大,增加企业产品出口日本的难度。
检测项目增多势必会加长检验周期,而产品在口岸滞留时间越长越会增加不确定因素,很可能会使企业贻误商机。
特别是对出口时令生鲜品的企业来说.更是面临着更大的经营风险。
3.“肯定列表制度”将波及农产品上游企业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不但会对对日出口农产品企业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而且也会波及到这些企业的上游企业、整个产业链。
甚至会影响到某些地区的经济发展。
影响这些相关人员的收入、就业和相关企业的经济效益、产业部门、局部地区的发展。
以禽肉产品为例。
如果禽肉产品出口日本受阻,不但会影响到屠宰加工厂商的利益。
而且还会向上影响到养殖场,饲料加工厂,乃至种植玉米、大豆等农民的收益。
严重的话甚至会产生大量失业人员,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安定发展。
中国山东、辽宁、浙江、福建和河北等农产品出口日本的主要出口地区,对日出口占其农产品出口总量的比例分别高达39%、49%、41%、49%和47%。
对日农产品出口受阻将严重影响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
4.“肯定列表制度”将对中国部分农产品出口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和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联合公布的《对日出口农产品风险评估报告》”肉类制品、蔬菜、水果及制品、水产品、食用菌、茶叶、谷物受“肯定列表制度”影响最为严重。
其中,大葱、茶叶、鲜香菇、鳗鱼等产品在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有可能被列入首批重点检查清单,出口受阻风险最大。
花生(及制品)、蜂蜜、大米等产品出口受阻风险则次之。
以烤鳗为例,“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将会对中国烤鳗出口产生巨大影响。
日本是中国第一大烤鳗出口市场.中国鳗鱼在日本进口鳗鱼市场中也占据首位,同时,中国烤鳗业与日本存在激烈竞争关系。
从2002年开始,日本对中国烤鳗启动数起关于汞、磺胺类、恩诺沙星残留、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药物调查。
持续的技术壁垒使中国对日出口烤鳗大幅度下降。
鳗鱼养殖场面临的出口压力越来越大,部分烤鳗出口企业也长期处于停产状态。
2006年3月.日本厚生劳动省做出决定,“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将立即对中国进口烤鳗实施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命令检查。
2006年5月29日,“肯定列表制度”正式实施。
面对剧增的检测项目、苛刻的检测标准、复杂的检测程序、昂贵的检测费用以及飘忽不定的“一律标准”,尽管现在是出口烤鳗的黄金季节,中国绝大多数出口烤鳗企业却不敢贸然出口,而是选择停产,静观其变。
据悉,目前,中国广东的烤鳗厂已经全面停产。
三、政策建议及应对措施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三农问题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面临的最大难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所遇到的最大障碍。
而加快农产品出口则是促进中国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
日本是中国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市场.“肯定列表制度”几乎涵盖了中国所有出口日本的农产品,影响到山东、辽宁、浙江、福建和河北等主要出口地区的5000多家企业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因此,深入研究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探讨有效的应对措施,把“肯定列表制度”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降到最低,对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
1.正确看待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从贸易的角度看,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制定的限量标准多且严,企业对此需要付出高额的出口成本,从而导致其价格优势丧失,竞争力降低,经营风险加大,效益减少,甚至可能会迫使一些企业退出日本市场。
此外,“肯定列表制度”中的一些标准过于苛刻,是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和经过风险评估,还有待商榷。
特别是“肯定列表制度”中的“一律标准”,其不确定性更是极大地增加了产品出口风险,很可能为贸易保护主义者所利用,成为潜在的贸易壁垒。
但从食品安全角度看,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又有其合理之处。
将农业化学品危及食品安全的所有因素置于控制之下,保护国民人身健康,使其免受来自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毒害,这一点无可厚非。
此外,从世贸组织成员就农药及残留管理措施提交世贸组织的通报逐年大幅上升这一点上看,表明各国对农药的使用和残留限量要求将日趋严格,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无疑也是大势所趋。
因此从食品安全管理的角度,“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也有其积极的影响,将为我国提供了全新的管理理念和模式,既能够促使农产品生产环节标准化,又能够保证出口农产品和食品的安全。
2.各行业协会要深入研究“肯定列表制度”,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各行业协会应成立专门小组,组织专家、专业人员认真分析研究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内容,及时收集、分析与之相关的信息,明确哪些药不能用,哪些药可以用但要严格控制使用量,哪些药相对较安全等等,尽快形成本行业出口日本的重要农产品不同阶段的应对预案。
同时,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加强中日双方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通过中日两国企业在种、养殖方面的交流,对日本允许使用的农药及残留等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沟通,最大程度地减少风险,取得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