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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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28.1-2010-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细节

GBT228.1-2010-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细节
两位,取其较精确者,π至少取4位有效数字。
1)称重法测定试样原始横截面积
• 试样应平直,两端面垂直于试样轴线。测量试样长度Lt,准 确到±0.5%;
• 称试样质量m,准确到±0.5%;
• 测出或查出材料密度ρ ,准确到三位有效数字。按下式计
算原始截面积:
S0

m
Lt
1000
• 注:称重方法仅适用于具有恒定横截面的试样。
应变
二.拉伸试样
一)试样的形状和尺寸
• 试样的形状与尺寸取决于要金属产品的形状与尺寸。 • 需要加工制样:压制坯、铸锭、无恒定截面的产品 • 不需加工制样:有恒定横截面的型材、棒材、线材
铸造试样(铸铁和铸造非铁合金) • 横截面的形状:圆形、矩形、多边形、环形,其他形状
经过机加工的试样
经过拉伸试验的试样
拉伸曲线
拉伸试验时测量的量是伸长和力,由这两个变量构成的关系
曲线(F-△L曲线)称为拉伸图,即拉伸曲线。
力—伸长曲线 F—ΔL曲线
应力—应变曲线 R—e曲线
拉伸曲线各变形阶段
应力
c bd a
0
e f
• 比例变形阶段(oa); • 弹性变形阶段(ob); • 微塑性应变阶段(bc); • 屈服塑性变形阶段(cd); • 应变硬化阶段(de); • 局部缩颈变形断裂阶段(ef)。
5
两端平齐 GB50204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的取样要求
序号 1
检验项目 重量偏差
取样数 量
5个/批
取样方法 两端平齐
试验方法 GB50204
2
力学
1个/批 GB 2975 GB/T 228
3
弯曲
2个/批
不同根盘条 GB/T2975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28-2002eqv ISO 6892:199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Metallic materials——Tensile testing at ambient temperature发布GB/T228-2002目次前言ⅢISO前言Ⅳ1 范围12 引用标准13 原理14 定义15 符号和说明56 试样67 原始横截面积(So)的测定78 原始标距(Lo)标记79 试验设备的准确度710 试验要求811 断后伸长率(A)和断裂总伸长率(At)的测定812 最大力总伸长率(Agt)和最大力非比例伸长率(Ag)的测定913 屈服点延伸率(Ae)的测定914 上屈服强度(ReH)和下屈服强度(ReH)和下屈服强度(ReL)的测定1015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的测定1016 规定总延伸强度(Rt)的测定1117 规定残余延伸强度(Rr)的验证方法1118 抗拉强度(Rm)的测定1119 断面收缩率(Z)的测定1220 性能测定结果数值的修约1421 性能测定结果的准确度1422 试验结果处理1523 试验报告15附录A(标准的附录)厚度0.1mm~<3 mm薄板和薄带使用的试样类型16附录B(标准的附录)厚度等于或大于3mm板材和扁材以及直径或厚度等于或大于4mm线材、棒材和型材使用的试样型17附录C(标准的附表录)直径或厚度小于4mm线材、棒材和型材使作的试样类型20附录D(标准的附录)管材使用的试样类型21附录E(提示的附录)断后伸长率规定值低于5%的测定方法24附录F(提示的附录)移位方法测定断后伸长率24附录G(提示的附录)人工方法测定棒材、线材和条材等长产品的最大力总伸长率25附录H(提示的附录)逐步逼近方法测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26附录I(提示的附录)卸力方法测定规定残余延伸强度(Rr0。

GBT228.1-2010_金属材料_拉伸试验第1部分_室温试验方法(东锦内部培训课件)PPT

GBT228.1-2010_金属材料_拉伸试验第1部分_室温试验方法(东锦内部培训课件)PPT
上、下屈服强度位置判定的基本原则如下:
屈服前的第1个峰值应力判为上屈服强度,不管其后的峰值 应力比它大或比它小; 屈服阶段中如呈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谷值应力,舍弃第1个 谷值应力不计,取其余谷值应力中最小值判为下屈服强度;
屈服阶段中呈现平台,平台应力判为下屈服强度;如呈现
多个而且后者高于前者的屈服平台,判第1个平台应力为下 屈服强度;
当指针首次回转前指示的最大力判定为FeH;
当指针出现多次回转,则不考虑第一次回转,而取其余这些 回转指示的最低力判定为FeL; 当只有一次回转,则其回转的最低力判定为FeL。
ReH和ReL测定时应注意的问题:
a)当材料呈现明显屈服状态时,相关产品标准应规定
或说明测定ReH或ReL或两者。当相关产品标准无明确
应力(MPa)
应力(MPa)
ReH ReL
ReL
0
延伸率(%)
0
延伸率(%)
应力(MPa)
应力(MPa)
ReH ReL
ReL
0
延伸率(%)
0
延伸率(%)
上屈服强度(ReH)和下屈服强度(ReL)的测定
方法2:指针方法
采用指针方法测定ReH和 ReL时,在试验测定时要注视试验机
测力表盘指针的指示,按照定义判定上屈服力和下屈服力; 当指针首次停止转动保持恒定的力判定为FeL;


上屈服强度(ReH)和下屈服强度(ReL)的测定
方法B:
如仅测定上屈服强度,试验时的弹性应力速率应在下表的规定范围 内,试验机夹头的分离速率应尽可能保持恒定。 如仅测定下屈服强度,在试样平行长度的屈服期间应变速率应在 0.00025/s~0.0025/s之间,并尽可能保持恒定。如不能直接调节这 一应变速率,应通过调节屈服即将开始前的应力速率来调整,在屈 服完成之前不再调节试验机的控制。 任何情况下,弹性范围内的应力速率不得超过下表规定的最大速率。 如在同一试验中测定上屈服强度和下屈服强度,测定下屈服条件应 符合标准10.4.2.2的要求。

GBT228.1-2010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第1部分 室温试验方法(东锦内部培训课件)PPT

GBT228.1-2010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第1部分 室温试验方法(东锦内部培训课件)PPT
上、下屈服强度位置判定的基本原则如下:
屈服前的第1个峰值应力判为上屈服强度,不管其后的峰值 应力比它大或比它小; 屈服阶段中如呈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谷值应力,舍弃第1个 谷值应力不计,取其余谷值应力中最小值判为下屈服强度;
屈服阶段中呈现平台,平台应力判为下屈服强度;如呈现
多个而且后者高于前者的屈服平台,判第1个平台应力为下 屈服强度;
b0
b
d0 D0 AWN △Lf

d D Ag 无 无
eLe
符号变化
GB/T 228-2010

GB/T 228-2002 无
定义 平行长度估计的应变速率
eLc
Vc


无 无 无 εP εt εr
横梁位移速率
应力速率 应力-延伸率曲线在给定试验时 刻的斜率 应力-延伸率曲线弹性部分的斜率 规定非比例延伸率 规定总延伸率 规定残余延伸率
R
m mE 无 无 无
引言
两种试验速率的控制方法。第一种方法A
为应变速率(包括横梁位移速率),第二种方法
B为应力速率。方法A旨在减小测量应变速率敏感
参数时试验速率的变化和减小试验结果的测量不 确定度。
上屈服强度(ReH)和下屈服强度(ReL)的测定
标准中11、12条规定: 上屈服强度ReH可以从力-延伸曲线图或峰值力显示器


规定塑性延伸强度的测定
试验速率要求

如果试验机不能进行应变速率控制,应该采用通过平行 长度估计的应变速率 eLc 即恒定的横梁位移速率。该速率应 依据标准中提出的公式(1)进行计算,应考虑试验机系统的 柔度,详见附录F。

规定塑性延伸强度的测定
方法1:常规平行线方法

GBT228.1-2010室温拉伸

GBT228.1-2010室温拉伸

GB/T 228.1-2010
R R
0' 0
(a)
ε
0
0'
(b)
ε
力-延伸曲线的原点修正(0为真实原点)
GB/T 228.1-2010
规定塑性延伸强度的测定
方法2:滞后环方法

滞后环方法适用于不具有明显弹性直线段的材料测定规定塑 性延伸强度,对于具有明显弹性直线段情况,不应采用此方 法,应采用“常规平行线方法”。因为具有弹性直线段情况 下采用了滞后环方法,会使测定的规定塑性延伸强度偏高, 原因在于滞后环方法是以卸力线和再次施力线的斜率的近似 平均斜率作为参照斜率,而这一平均斜率总是比首次施力的 直线斜率小。
曲线原点修正
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拉伸曲线的原点可能需要修正。可以采用
各种方法修正曲线的原点。按照国际标准给出的方法:在曲线图上穿 过其斜率最接近于滞后环斜率的弹性上升部分,划一条平行于滞后环
所确定的直线的平行线,此平行线与延伸轴的交截点即为曲线的修正
原点。其他方法,例如将弹性上升段的走势反向延伸与延伸轴的交 截,交截点作为修正原点。

注:此规定仅仅适用于呈现明显屈服材料和不测定屈服点 延伸率的情况。
应力(MPa)
应力(MPa)
பைடு நூலகம்
ReH ReL
ReL
0
延伸率(%)
0
延伸率(%)
应力(MPa)
应力(MPa)
ReH ReL
ReL
0
延伸率(%)
0
延伸率(%)
GB/T 228.1-2010
上屈服强度(ReH)和下屈服强度(ReL)的测定

卸力点的选择
在力降低开始点的塑性应变应略微高于规定的塑性延伸强度RP。较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一、实验目的:通过实验测定低碳钢和铸铁相关值,并且绘制出拉伸曲线的应力应变曲线。

进一步理解塑性材料和脆性材料的力学性能。

二、实验设备(1)试件:按《国标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中的规定准备20#钢的圆形长比例拉伸试件,如下图(2)万能试验机:采用夹板式夹头,如下图(左)。

夹头有螺纹,形状图右所示。

试件被夹持部分相应也有螺纹。

试验时,利用试验机的自动绘图器绘制低碳钢的拉伸图。

(3)游标卡尺。

三、实验材料退火低碳钢在拉伸力作用下的变形过程可分为:弹性变形、不均匀屈服塑性变形、均匀塑性变形、不均匀集中塑性变形4个阶段。

1、弹性变形(1)弹性变形及其实质材料在外力作用下产生变形,当外力取消后,材料变形即可消失并能完全恢复原来形状的性质称为弹性。

这种可恢复的变形称为弹性变形。

实质是金属原子间结合力抵抗外力的宏观表现。

(2)弹性模量材料在弹性变形阶段,其应力和应变成正比例关系(即符合胡克定律),其比例系数称为弹性模量。

弹性模量的单位是达因每平方厘米。

“弹性模量”是描述物质弹性的一个物理量,是一个总称,包括“杨氏模量”、“剪切模量”、“体积模量”等。

所以,“弹性模量”和“体积模量”是包含关系。

拉伸时εσ∙=E ,剪切时λτ∙=G(3) 比例极限与弹性极限A F p p=δP F 与0A 分别为比例极限对应的实验力与试样的原始截面积。

0A F e e =δe F 与0A 分别为弹性极限对应的实验力与试样的原始截面积。

(4)弹性比功弹性比功又称弹性比能,应变比能,表示金属材料吸收弹性变形功的能力,一般可用金属开始塑性变形前单位体积吸收的最大弹性变形功表示。

其与弹性极限和最大弹性应变的关系如下:a——弹性比功;ζ——弹性极限;ε——最大弹性应变。

可见金属材料的弹性极限取决于其弹性模量和弹性极限。

由于弹性模量是组织不敏感性能,因此,对于一般金属材料,只有提高弹性极限的方法才能提高弹性比功。

金属材料的室温拉伸试验已修改

金属材料的室温拉伸试验已修改
• 头部宽度: ≥1.2b0 • 原始标距 L0: L0 ≥ 15mm,短试样(优先)L0=5.65 s01/2 ,长试样L0=11.3
s01/2 若L0<15mm,采用非比例试样
• 平行长度 LC : LC ≥ Lo+ b0/2 ,仲裁试验: LC =Lo+2b0 • 过渡弧半径 r : r≥20mm • 不带头试样(宽度不大于20mm,不加工):L =50mm, L =L +3b
注:1、优先采用比例系数k=5.65的短比例试样。 若标距小于15mm,建议采用非比例试样。
2、如需要,厚度小于0.5mm的试样在其平行长度上可以带小凸耳以便 于装夹引伸计。上、下两凸耳宽度中心线间的距离为原始标距。
a0<3mm薄板比例试样
r 3.2
ao
bo
Lo Lc
Lt
• 原始宽度b0 :10、12.5、15、20mm
do
圆形截面比例试样
r 0.8
LL0 Lc Lt
• 原始直径 d0 :3、5、6、8、10、15、20、25,优先采用5、10、20mm • 原始标距 L0: L0≥15mm,短试样(优先) L0=5 d0 ,长试样L0=10 d0 • 平行长度 LC : LC ≥ Lo+ d0/2 ,仲裁试验: LC =Lo+2d0 • 试样总长度 Lt :取决于夹持方法,原则上Lt>Lc+4 d0 • 过渡圆半径 r : r≥0.75d0
GB/T 228-2002
尺寸公差 形状公差
±0.05
0.02
±0.06
0.03
±0.07
0.04
±0.09
0.04
±0.10
0.05

GBT228.1-2010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课件

GBT228.1-2010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课件

(一)ReH和ReL的测定

• • • • •

1. 试验速率的选择
(1)A(应变速率控制的试验速率): 可选用下面两个范围之一: 范围1: 范围2:
e eL=0.00007s-1,相对误差±20% e eL=0.00025s-1,相对误差±20%(推荐)
应力速率/MPa/s
(2)B(应力速率控制的试验速率):
如仅测定上屈服强度,试验速率应恒定并保持在下表的规定范围内。
材料弹性模量E/MPa <150000 ≥150000
最小
2 6
最大
20 60

如仅测定下屈服强度,在试样平行长度的屈服期间应变速率应在 0.00025/s~0.0025/s之间,并尽可能保持恒定。
2. 试验方法的选择 (1)图解法
• 引伸计标距应≥1/2L0。引伸计不劣于1级 • 记录力-延伸曲线数据,直至超过屈服阶段 • 判定原则: – 屈服前的第一个峰值力为上屈服力,不管其后的峰值力 比它大或小。 – 屈服阶段中如呈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谷值力,舍去第一 个谷值力,取其余谷值力中之最小者判为下屈服力。如 只呈现一个下降谷值力,此谷值力判为下屈服力。 – 正确的判定结果应是下屈服力必定低于上屈服力。
6.断后伸长率(A):断后标距的残余伸长(Lu-Lo)与原始标距Lo
之比的百分率。 注:对于比例试样,若原始标距不为5.65So1/2(So为试样平行长度的 横截面积),符号A 应附以下角标说明所使用的比例系数,例如, A11.3表示原始标距为11.3So1/2的断后伸长率。
与(引伸计)有关术语的定义


k=11.3的试样称为长比例试样,其断后伸长率为A11.3
试验时,一般优先选用短比例试样,但要保证原始标距不小 于15mm,否则,建议选用长比例试样或其他类型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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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28-2002eqv ISO 6892:199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Metallic materials——Tensile testing at ambient temperature发布GB/T228-2002目次前言ⅢISO前言Ⅳ1 范围12 引用标准13 原理14 定义15 符号和说明56 试样67 原始横截面积(So)的测定78 原始标距(Lo)标记79 试验设备的准确度710 试验要求811 断后伸长率(A)和断裂总伸长率(At)的测定812 最大力总伸长率(Agt)和最大力非比例伸长率(Ag)的测定913 屈服点延伸率(Ae)的测定914 上屈服强度(ReH)和下屈服强度(ReH)和下屈服强度(ReL)的测定1015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的测定1016 规定总延伸强度(Rt)的测定1117 规定残余延伸强度(Rr)的验证方法1118 抗拉强度(Rm)的测定1119 断面收缩率(Z)的测定1220 性能测定结果数值的修约1421 性能测定结果的准确度1422 试验结果处理1523 试验报告15附录A(标准的附录)厚度0.1mm~<3 mm薄板和薄带使用的试样类型16附录B(标准的附录)厚度等于或大于3mm板材和扁材以及直径或厚度等于或大于4mm线材、棒材和型材使用的试样型17附录C(标准的附表录)直径或厚度小于4mm线材、棒材和型材使作的试样类型20附录D(标准的附录)管材使用的试样类型21附录E(提示的附录)断后伸长率规定值低于5%的测定方法24附录F(提示的附录)移位方法测定断后伸长率24附录G(提示的附录)人工方法测定棒材、线材和条材等长产品的最大力总伸长率25附录H(提示的附录)逐步逼近方法测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26附录I(提示的附录)卸力方法测定规定残余延伸强度(Rr0。

2)举例27附录J(提示的附录)误差累积方法估计拉伸试验的测量不确定度28附录K(提示的附录)拉伸试验的精密度—根据实验室间试验方案的结果31附录L(提示的附录)新旧标准性能名称和符号对照34GB/T228-2002前言本标准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6892:199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

在主要技术内容上与ISO6892:1998相同,但部分技术内容较为详细和具体,编写结构不完全对应。

补充性能测定结果数值的修约要求和试验结果处理。

增加试样类型。

删去附录F(提示的附录)计算矩形横截面试样原始标距用计算图尺;删去附录L(提示的附录)参考文献目录。

增加附录H(提示的附录)逐步逼近方法测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增加附录L(提示的附录)新旧标准性能名称和符号对照。

本标准合作并修订原国家标准GB/T228-19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3076-1982《金属薄板(带)拉伸试验方法》和GB/T6397-1986《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对原标准在以下方面的技术内容进行了较大修改和补充:——引用标准;——定义和符号;——试样;——试验要求;——性能测定方法;——性能测定结果数值修约;——性能测定结果准确度阐述。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B/T228-19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3076-1982《金属薄板(带)拉伸试验方法》和GB/T6397-1986《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本标准的附录A∽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E∽L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国家冶金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钢铁研究总院、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宝山钢铁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梁新邦、李久林、陶立英、李和平、高振英。

本标准于1963年12月首次发布,1976年9月第1次修订,1987年2月第2次修订。

GB/T228-2002ISO 前言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

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已确立的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技术委员会。

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参加工作。

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保持密切合作关系。

由技术委员会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国际标准需要取得至少75%参加投票表决的成员团体的同意才能正式发布。

国际标准ISO6892由ISO/TC164金属力学性能试验技术委员会SCI 单轴试验分委员会制定。

附录A~D都是标准的附录。

附录E~L都是提示的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Metallic materials-Tensile testing at ambient temperature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方法的原理、定义、符号和说明、试样及其尺寸测量、试验设备、试验要求、性能测定、测定结果数值修约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室温拉伸性能的测定。

但对于小横截面尺寸的金属产品,例如金属箔,超细丝和毛细管等的拉伸试验需要协议。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975-1998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和试样制备(eqv ISO 377:1997)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GB/T 12160-2002 单轴试验用引伸计的标定(idt ISO 9513:1999)GB/T16852-1997 拉力试验机的检验(idt ISO 7500:1986)GB/T 17600.1-1998 钢的伸长率换算第1部分:碳素钢和低合金(eqv ISO 2566-1:1984)GB/T 17600.2-1998 钢的伸长率换算第2部分:奥氏体钢(eqv ISO 2566-2:1984)3 原理试验系用拉力拉伸试样,一般拉至断裂,测定第4章定义的一项或几项力学性能。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一般在室温10℃~35℃范围内进行。

对温度要求严格的试验,试验温度应为23℃±5℃。

4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4.1 标距gauge length测量伸长用的试样圆柱或棱柱部分的长度。

4.1.1 原始标距(Lo)original gauge length施力前的试样标距。

4.1.2 断后标距(Lu)final gauge length试样断裂后的标距。

4.2 平行长度(Lc)parallel length试样两头部或两夹持部分(不带头试样)之间平行部分的长度。

4.3 伸长elongation试验期间任一时刻原始标距(Lo)的增量。

4.4 伸长率percentage elongation原始标距的伸长与原始标距(Lo)之比的百分率。

4.4.1 断后伸长率(A)percentage elongation aftet fracture断后标距的残余伸长(Lu——Lo)与原始标距(Lo)之比的百分率(见图1)。

对于比例试样,若原始标距不为5.65(SO为平行长度的原始横截面积),符号A应附以下脚注说明所使用的比例系数,例如,A11.3表示原始标距(LO)为11.3的断后伸长率。

对于非比例试样,符号A应附以下脚注说明所使用的原始标距,以毫米(mm)表示,例如,A80mm表示原始标距(LO)为80mm的断后伸长率。

4.4.2 断裂总伸长率(At)percentage total elongation at fracture断裂时刻原始标距的总伸长(弹性伸长加塑性伸长)与原始标距(L o)之比的百分率(见图1)。

4.4.3 最大力伸长率percentage elongation at maximum force最大力时原始标距的伸长与原始标距(L o)之比的百分率。

应区分最大力总伸长率(Agt)和最大力非比例伸长率(Ag)(见图1)。

图1 伸长的定义4.5 引伸计标距(Le)extensometer gauge length用引伸计测量试样时所使用试样平行长度部分的长度。

测定屈服强度和规定强度性能时推荐Le≥L o/2。

测定屈服点延伸率和最大力时或在最大力之后的性能,推荐Le等于L o或近似等于L o。

4.6 延伸extension试验期间任一给定时刻引伸计标距(L e)增量。

4.6.1 残余延伸率percentage permanent extension试验施加并卸除应力后引伸计标距的延伸与引伸计标距(Le)之比的百分率。

4.6.2 非比例延伸率percentage non-proportional extension试验中任一给定时刻引伸计标距的非比例延伸与引伸计标距(Le)之比的百分率。

4.6.3 总延伸率percentage total extension试验中任一时刻引伸计标距的总延伸(弹性延伸加塑性延伸)与引伸计标距(Le)之比的百分率。

4.6.4 屈服点延伸率(Ae)percentage yield point extension呈现明显屈服(不连续屈服)现象的金属材料,屈服开始至均匀加工硬化开始之间引伸计标距的延伸与引伸计标距(Le)之比的百分率。

4.7 断面收缩率(Z)percentage reduction of area1)5.65断裂后试样横截面积的最大缩减量(S o—Su)与原始横截面积(S o)之比的百分率。

4.8 最大力(Fm)maximum force试样在屈服阶段之后所能抵抗的最大力。

对于无明显屈服(连续屈服)的金属材料,为试验期间的最大力。

4.9 应力stress试验期间任一时刻的力除以试样原始横截面积(S o)之商。

4.9.1 抗拉强度(Rm)tensile strength相应最大力(Fm)的应力。

4.9.2 屈服强度yield strength当金属材料呈现屈服现象时,在试验期间达到塑性发生而力不增加的应力点,应区分上屈服强度和下屈服强度。

4.9.2.1 上屈服强度(ReH)upper yield strength试样发生屈服而力首次下降前的最高应力(见图2)。

4.9.2.2 下屈服强度(ReL)Lower yield strength在屈服期间,不计初始瞬时效应时的最低应力(见图2)。

ReH ReH初始瞬时效应ReL ReL0 延伸率0 延伸率a) b)Reh RehReL ReL0 延伸率0 延伸率c) d)图2不同类型曲线的上屈服强度和下屈服强度(ReH和ReL)4.9.3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proof strength , non-proportional extension非比例延伸率等于规定的引伸计标距百分率时的应力(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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