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拆迁补偿标准
【优质文档】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易修改word版 (1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石家庄市人民的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对下级人民的政府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监督。
经市人民的政府决定由桥西、新华、长安、裕华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以下简称市内七区)人民的政府进行征收的项目,由市内七区人民的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县(市)、矿区人民的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由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的房屋征收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的指导,规范其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辖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各县(市)、区人民的政府根据需要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完成房屋征收以及与房屋征收相关的测绘、房屋拆除、法律服务、房屋征收劳务等专业性工作。
第七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房屋征收人力资源库和信用档案,并对全市从事房屋征收工作的人员进行有关法律、业务等知识培训和考核。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The time wasted casually can never be won back.(页眉可删)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完善,要想完善我国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是必不可免之事。
不论是在哪一地区只要征用到公民使用权内的土地,就必须根据其所征用的面积来发放拆迁补偿款。
那么在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为您介绍其具体的补偿办法,以供大家了解。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长安、裕华、桥东、新华、桥西各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对被拆迁人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补偿评估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并经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认定、公布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方可从事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业务。
认定的评估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取得二级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二)近两年内未出现评估失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三)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评估机构实行年度考评和认定制度。
第六条评估机构必须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被评标的物进行评估。
第七条拆迁人依法取得《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委托评估。
石家庄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石家庄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石家庄市旧城改造工作已经展开,为了保障受影响居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安置补偿标准。
1.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搬迁的居民,按照其住房面积和市场价值确定安置补偿标准,确保其能够在新居住地获得与原住房相当的居住条件。
2.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搬迁的租赁居民,按照租赁期限和市场租金确定安置补偿标准,保障其在搬迁后能够维持正常生活。
二、经济补偿标准。
1.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拆迁的居民,按照其住房面积和市场价值确定经济补偿标准,确保其能够在新地方购买相当的住房。
2.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拆迁的商业租户,按照租赁期限和市场租金确定经济补偿标准,保障其在搬迁后能够维持正常经营。
三、社会保障补偿标准。
1.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搬迁的居民,按照其社会保障缴纳情况确定社会保障补偿标准,确保其在新地方能够继续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2.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拆迁的商业租户,按照其纳税情况确定社会保障补偿标准,保障其在搬迁后能够继续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四、其他补偿标准。
1.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搬迁的居民,按照其家庭成员情况确定其他补偿标准,确保其在搬迁后能够维持正常生活。
2.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拆迁的商业租户,按照其经营情况确定其他补偿标准,
保障其在搬迁后能够继续正常经营。
以上即是石家庄旧城改造补偿标准,希望受影响居民能够理解并配合相关政策,共同推动旧城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

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石家庄市是河北省的省会,也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城市。
随着城市的发展,征地补偿标准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在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农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石家庄市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石家庄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建立在政府与农民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
在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时,政府部门会与农民代表进行充分沟通,听取农民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可以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减少因征地而引发的社会矛盾。
其次,石家庄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的。
政府部门会根据土地的类型、地段、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市场价格等因素,科学测算出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
同时,也会考虑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不至于因征地而导致生活困难。
再次,石家庄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的。
政府部门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农民在征地补偿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在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过程中,不会出现强行征地、低价补偿等不公平现象,确保每一位农民都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
最后,石家庄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的。
政府部门在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时,会充分考虑城市建设和农村振兴的长远利益,确保征地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也会引导农民合理利用补偿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总之,石家庄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
政府部门将继续坚持协商一致、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断完善征地补偿标准,促进城市建设和农村振兴,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临时补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临时补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临时补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拆迁机构、开发单位:
为了维护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近期拆迁工作的实际,经局领导研究,现就我市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执行标准问题。
二00七年八月一日以前在外过渡的,执行二00六年《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进行调整的通知》(石建[2006]23号)标准。
二00七年八月起仍在外过渡的,以二00七年《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进行调整的通知》(石建[2007]62号)标准为基数执行。
二、超等价值量部分房屋面积临时安置补助费问题
对于产权调换进行安置的居民,超过等价值量部分房屋建筑面积,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已经结清房屋差价款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1、协议中有约定的,按协议执行;
2、协议中没有约定的,自协议约定的交房之日起,以结清差价款的建筑面积为基准,按照第一条的方法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原被拆迁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第一条标准正常发放。
三、本通知所确定的事项有效期自2008年8月1日起至2011年7月31日止。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结束——。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样的、石家庄宅基地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拆迁补偿单价+农民固定财产(房屋)估价+安置费+农村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其他建筑物)。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国家为了统一建设而进行房屋拆迁,相应的国家也会给我们进行一些补偿。
我们都知道合理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可以有效地加快房屋拆迁的速度。
作为一个石家庄人民,如果面临房屋拆迁,那么有关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石家庄市产权交换式补偿1、石家庄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石家庄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3、石家庄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河北省石家庄市征地补偿标准

河北省石家庄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本标准自2015年6月1日执行河北省全省平均价67038元/亩.石家庄市平均价90468元/亩.石家庄主城区:平均价301105元/亩;片区一450000元/亩,片区二300000元/亩;片区三210000元/亩,片区四150000元/亩.藁城区:平均价123003元/亩;片区一1479700元/亩,片区二126000元/亩;片区三12000元/亩.鹿泉区:平均价108359元/亩;片区一120000元/亩,片区二104000元/亩;片区三90000元/亩.栾城区:平均价123069元/亩;片区一142000元/亩,片区二120000元/亩.井陉矿区:平均价45664元/亩;片区一86500元/亩,片区二43800元/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均价195636元/亩;片区一310000元/亩,片区二195000元/亩.晋州市:平均价76711元/亩;片区一80000元/亩,片区二76000元/亩.新乐市:平均价85981元/亩;片区一150000元/亩,片区二116000元/亩;片区三85000元/亩,片区四80000元/亩.井陉县:平均价85218元/亩;片区一250000元/亩,片区二175000元/亩;片区三130000元/亩,片区四110000元/亩,片区五85000元/亩,片区六67000元/亩.正定县:平均价125元/亩;片区一300000元/亩,片区二200000元/亩;片区三160000元/亩,片区四115000元/亩,片区五105000元/亩,片区六100000元/亩.行唐县:平均价64604元/亩;片区一115000元/亩,片区二89000元/亩;片区三68000元/亩,片区四66000元/亩,片区五58950元/亩.灵寿县:平均价79732元/亩;片区一127000元/亩,片区二105500元/亩;片区三87800元/亩,片区四79800元/亩,片区五70000元/亩.高邑县:平均价66166元/亩;片区一76000元/亩,片区二69000元/亩;片区三64000元/亩.深泽县:平均价73566元/亩;片区一100000元/亩,片区二90000元/亩;片区三80000元/亩,片区四73000元/亩,片区五67000元/亩.赞皇县:平均价58116元/亩;片区一82000元/亩,片区二78000元/亩;片区三60000元/亩,片区四59000元/亩,片区五58000元/亩,片区六57000元/亩,片区七55500元/亩.无极县:平均价73986元/亩;片区一128900元/亩,片区二124900元/亩;片区三81200元/亩,片区四67900元/亩,片区五53900元/亩,片区六50900元/亩.平山县:平均价81043元/亩;片区一310000元/亩,片区二167300元/亩;片区三72000元/亩,片区四70000元/亩,片区五68000元/亩.元氏县:平均价74227元/亩;片区一165000元/亩,片区二130000元/亩;片区三70000元/亩.赵县:平均价81105元/亩;片区一84200元/亩,片区二83500元/亩;片区三82000元/亩,片区四80000元/亩,片区五79500元/亩.。
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

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第一篇: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证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件)。
一、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适用于征收市区集体土地时补偿,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时结合成新进行。
二、本补偿标准未包括的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如在征地过程中遇到,可参照类似品种并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政府大型专项工程征地已对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做出规定的,实施该专项工程征地时从其规定。
四、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费用标准为3000元/亩,建筑物拆迁工作费用标准为6000元/亩。
五、本补偿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以前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发的涉及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文件同时废止。
六、市政府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对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住宅类平房重置价标准2.住宅类楼房重置价标准3.工商业用房重置价标准4.农作物类补偿标准5.树木类补偿标准6.其他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主题词:城乡建设土地补偿标准通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12月31日印发(共印50份)第二篇:《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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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拆迁补偿标准
石家庄市建设局
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
等级划分进行调整的通知
石建【2010】86号
各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单位,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等进行了调查摸底,经多次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专家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见附件)。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8元。
搬迁补助费标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
本通知实施前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仍按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建[2009]21号)文件执行。
此通知有效期自2010年6月12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附件:
1.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
2.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普通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3.石家庄市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系数表
二O一O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2010年度)
说明:1、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2、成片跨区域(位)或跨道路两侧的同一拆迁项目(包括分期开发的),按该项目内最高等级评估;
附件2
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普通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2010年度)
注:1、本表房屋平均价格。
具体对象可根据新旧、朝向、楼高层数环境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2、小高层房屋可参照高层做适当修正;
3、本表所指合用厨房、合用厕所是指按照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的房屋。
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或两户及以上共住的一套住房(团结户);
4、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附件3
石家庄市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系数表
注:1、本表所指合用厨房、合用厕所是指按照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的房屋。
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或两户及以上共用一套住房(团结户)的房屋。
2、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