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3-J608报警联锁系统与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调试记录

3503-J608报警联锁系统与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调试记录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35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联锁保护系统也称为紧急停车系统(ESD:Emergency Shutdown)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如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地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1.3. 联锁保护系统包括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

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机组联锁保护系统)。 1.4.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保持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完好状况,保证安全生产,减少非计划停工,避免重大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2. 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各部设备管理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2.1.1. 依据联锁保护系统作业票进行作业。负责本区域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档案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2.1.2. 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定,监督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版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山西兰花科创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第3条本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及独立的回路分为A、B两类 1、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 1)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联锁回路; 2)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3)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2、除A类以外的、用于报警的联锁回路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4条总工程师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第5条公司设备科为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第6条生产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7条生产科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和电气、仪控车间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设备科、安全科审核会签,最后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科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车间。 第8条安全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监督各岗位自动化联锁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解除/恢复联锁的作业票证管理。 第9条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正确使用,及时反映安全联锁的运行情况;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10条电气、仪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按时对各岗位安全联锁巡回检

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规定

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 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制度 (试行) (WHNYLM/ZD-089-20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生产系统的仪表联锁装置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仪表联锁装置的计划、安装、变更、维修、检验与使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所有仪表联锁装置。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供销部负责联锁材料的采购与审批,审核申报计划是否合理,负责协调材料的到货进度。 第五条机电动力部负责组织联锁系统的专项检查、投运和使用情况,负责联锁系统的摘除、投运审批工作。 第六条电气车间为全厂仪表联锁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仪表联锁装置进行维护、检修、检定、变更等具体工作实施。 第七条生产车间为联锁装置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使用、检查。 第八条调度室负责生产系统各联锁装置的监督、检查管理。 第三章分类 第九条根据报警和联锁所对应的设备重要程度或装置工艺安全程度,将报警和联锁分为一级联锁和二级联锁两个级别。

第十条一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二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一般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第四章采购 第十一条仪表联锁装置和附件采购,由电气车间按照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报公司供销部采购。 第五章安装 第十二条联锁装置和附件安装主要由机、电车间或设备厂家负责。 第六章联锁装置的变更 第十三条联锁装置变更包括增设、取消、设定、逻辑关系的修改。 第十四条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取消时,应事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办理联锁变更审批手续,需经厂长审核,机电动力部、安健环部、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五条临时(一个月内)解除联锁保护,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办理联锁解锁审批单,经厂长、安健环部、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焦化厂调度室备案,限期恢复。 第十六条长期(一个月以上)解除联锁保护,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办理联锁解锁审批单,经厂长、安健环部、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审核,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焦化厂调度室备案,限期恢复。 第十七条一级报警联锁的增加、取消及设定值、逻辑关系的修改由电气车间负责,焦化厂、机电动力部、安健环部、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审核、备案,并由电气车间修改台账及逻辑关系图,一级联锁的切除、恢复由焦化厂、机电动力部、安健环部、分管生产或设备的副总审批。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运行装置工艺、设备(包括电气)的报警和联锁保护设施是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设备、人身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它的运行状况直接影响着生产装置、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因此要求公司各区域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及本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才能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1.报警和联锁的分类 1.1根据联锁保护对象的不同,分为工艺联锁保护和设备(包括电气中传送带及单台设备急停装置等的)联锁保护。 1.2根据报警和联锁所对应的设备重要程度或装置工艺安全程度,可以将报警和联锁分为A 类、B类二个级别:A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B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一般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1.3区域管理的联锁(B 级)解除由区域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公司级管理的联锁(A级)解除由区域根据联锁类别报营运管理部部门审核,并经营运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当联锁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并投运。不能及时修复的,要报主管部门和区域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公司和各区域单位制定相应的分类管理办法,制度中必须写明分类原则、审批权限及分类统计一览表。包括分类登记规定,修改、增减、解除或停用(注销)审批规定等。 2.报警和联锁值的确定 各区域要将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的技术指标、使用和操作要求编入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装置中工艺报警、联锁值的确定和修改,应参照工艺技术文件中有关指标进行组态和修改,凡是有工艺联锁值的装置必须在联锁动作前设定报警值,并要确保系统设定参数与工艺技术文本规定数值的一致性。

报警系统试验

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SH/T 3521—2007 报警系统试验 系统中的压力开关、温度开关、物位开关、流量开关及各种仪表的附加报警机构等信号输入元件,应根据设计文件提出的设定值进行参数整定。 报警系统试验应分三步进行: a) 根据线路原理图,绘出系统的因果关系动作状态表; b) 在外部线路不接入的情况下,对仪表盘内部各仪表进行动作状态检查; c) 在全部线路接通的情况下,从现场端输入相应的仪表空气/数字试验信号,按动作状态表进行检查。 报警线路的仪表盘内部动作状态应按下列步骤试验检查: a) 向报警系统供电; b) 按试验按钮,信号灯应全部亮; c) 在仪表盘外部接点输入端子板上断开(或短接)事故输入接点,使各报警回路均处于正常状态; d) 逐个短接(或断开)事故输入接点,使报警回路逐个处于报警状态,按动作状态表检查灯光和音响信号,在报警、消铃、复位状态下,灯光和音响均应符合状态表的要求; e) 在试验中,发生与动作状态表不符时,应对盘上接线及盘内元件进行检查。 在外部线路全部接通的情况下,应进行报警系统仪表空气输入试验,试验步骤如下: a) 向系统供电,检查各报警回路的灯光应与现场各接点的状态相符; b) 在回路的输入端(压力开关、物位开关等),从现场输入相应的仪表空气试验信号(有条件时应输入工艺过程仪表空气信号),检查音响、灯光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消音和复位按钮应正常工作; c) 对每一个报警回路重复本条b)项的步骤进行试验; d) 在上述检查中如发现与设计文件不符时,应检查外部线路、报警设定值及报警元件。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5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5.1 系统的构成及技术性能 5.1.1 系统的最基本的构成应包括检测器和报警器组成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报警仪,或由检测器和指示报警器组成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也可以是专用的数据采集系统与检测器组成的检测报警系统。 5.1.2 系统的构成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选用mV信号、频率信号或4~20mA信号输出的检测器时,指示报警器宜为专用的报警控制器;也可选用信号设定器加闪光报警单元构成的报警器;至联锁保护系统及报警记录设备的信号,宜从报警控制器或信号设定器输出。 2 选用触点输出的检测器时,报警信号宜直接接至闪光报警系统或联锁保护系统,至报警记录设备的信号可以闪光报警系统或联锁保护系统输出。 3 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数据采集系统,宜采用专用的数据采集单元或设备,不宜将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检测器接入其他信号采集单元或设备内,避免混用。 5.1.3 当选用信号设定器和报警控制器时,应按本规范第3.0.3条的规定设置报警记录设备,报警记录设备应具有报警打印及历史数据储存功能。 报警记录设备可以是DCS或其他数据采集系统,也可选用专用的工业微机或系统。 5.1.4 检测器、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的有关规定。 条文解释: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SIS系统 报警联锁监控装置 管理制度 天力药业糖醇工厂

SIS系统、报警、联锁监控装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公司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区域安装了防泄漏分析报警器,在压缩、氢化、污水岗位安装了主要工艺参数、设备运行参数报警、联锁装置及应急处理联锁装置,对重大危险源安装了闭路监控装置,为保证报警、联锁、监视装置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达到提前警示、提前预防的目的,对报警、联锁、监视装置的维护、维修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力药业糖醇工厂SIS系统报警、联锁、监控装置、一般报警的管理。 三、分类 本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及独立的回路分为A、B、C、D类 联锁回路具体分为: A类:因工艺参数超出警戒值而触发的报警、联锁,联锁动作引发单机或整套系统紧急停车(如压缩SIS系统,氢化SIS系统,污水沼气气柜)。 B类:设备运行过程中超出设备保护警戒值而触发的报警、联锁,联锁动作引发单机停机(如氢压机水压、油压、温度;发电机组缸温、排温等)。 C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出警戒值而触发的报警、联锁,联锁动作引发应急处理装置运行(如氢气、甲烷、硫化氢气体报警仪)。 D类:不涉及安全的工艺参数的一般性报警(如物料储槽液位、温度、压力等) 四、管理职责 1、生产经理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2、电仪车间负责安全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电仪车间对报警、联锁、监视装置(压力表、压力变送器)等仪表建立档案,并进行定期检验,年初编制检验计划,属国家强制检定,向有检定资质的法定计量部门送检;非强制检定的由计量科根据相关检定规程自行校验。 3、生产部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4、技术部与设备部、安环部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C类联锁系统相应的工艺技术参数、设备运行参数及报警值,由生产部审核会签,最后经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二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部要以受控文件形式及时下发到生产车间;电仪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调试质量验收记录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调试质量验收记录表 GB50261-2005 (I)湿式系统100401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滇池半岛小区二期消防、通风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调试验收部位地下车库第一、第二防火分区 施工单位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施云勇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261-2005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1 水源 测试 (1)消防水箱、消防水池容积, 消防水箱设置高度 第7.2.2条 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 供水能力 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2 消防 水泵 调试 (1)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 防泵,消防泵投入正常运行的 时间 第7.2.3条 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2)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 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泵,消防泵 投入正常运行的时间 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3 稳压 泵的 调试 稳压泵自动启动压力(MPa) 第7.2.4条 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稳压泵自动停止压力(MPa)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 消防主泵启动时,稳压泵停运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4 湿式 报警 阀调 试 当进口水压大于0.14MPa、放水 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及时 启动 第7.2.4条 -1 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水力警铃 发出报警 铃声时间 带延迟器 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 不带延迟器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压力开关的动作及信号反馈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 一般项目 1 调试过程中,系统排除水第7.2.6条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 2 湿式报警系统的联动试验 第7.2.7条 -1 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符合验收规范。 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4.4监控、报警系统、联锁系统维护、调试记录

监控、报警系统维护、调试记录 类别名称数量放置位置图像画面或故障信号设备运行状况调试人摄相头 1 生产产房东南角画面正常无故障运行正常黄志挺 1 生产产房西南角画面正常无故障运行正常黄志挺 1 生厂厂房西面画面正常无故障运行正常黄志挺 1 生产厂房东北角画面正常无故障运行正常黄志挺 1 生产厂房北面画面正常无故障运行正常黄志挺监控 1 办公楼门口画面正常无故障运行正常黄志挺系统 1 门卫室内画面正常无故障运行正常黄志挺 1 门卫室外画面正常无故障运行正常黄志挺 1 生活楼二楼画面正常无故障运行正常黄志挺 1 生活楼三楼画面正常无故障运行正常黄志挺 1 生活楼四楼画面正常无故障运行正常黄志挺 1 生活楼五楼画面正常无故障运行正常黄志挺 1 生活楼西面画面正常无故障运行正常黄志挺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报警仪探头 1 车间清洗房运行正常谢朝辉 1 车间4#分散机处运行正常谢朝辉 1 车间1#分散机处运行正常谢朝辉

类别名称数量放置位置图像画面或故障信号设备运行状况调试人 报警系统 可燃气体报警仪探头1 车间1#研磨机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车间钢平台下A12-1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车间钢平台上A12-1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车间钢平台下B6-1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车间钢平台上B6-1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原料东仓东北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原料东仓东南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原料东仓西北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原料东仓西南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原料西仓东北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原料西仓东南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原料西仓西北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原料西仓西南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成品东仓西南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成品东仓西北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成品西仓东南处运行正常谢朝辉1 成品西仓东北处运行正常谢朝辉 20 年月日

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制度(1)

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制度 (试行) (WHNYLM/ZD-089-20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生产系统的仪表联锁装置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仪表联锁装置的计划、安装、变更、维修、检验与使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所有仪表联锁装置。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供销部负责联锁材料的采购与审批,审核申报计划是否合理,负责协调材料的到货进度。 第五条机电动力部负责组织联锁系统的专项检查、投运和使用情况,负责联锁系统的摘除、投运审批工作。 第六条电气车间为全厂仪表联锁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仪表联锁装置进行维护、检修、检定、变更等具体工作实施。 第七条生产车间为联锁装置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使用、检查。 第八条调度室负责生产系统各联锁装置的监督、检查管理。 第三章分类 第九条根据报警和联锁所对应的设备重要程度或装置工艺安全程度,将报警和联锁分为一级联锁和二级联锁两个级别。

第十条一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二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一般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第四章采购 第十一条仪表联锁装置和附件采购,由电气车间按照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报公司供销部采购。 第五章安装 第十二条联锁装置和附件安装主要由机、电车间或设备厂家负责。 第六章联锁装置的变更 第十三条联锁装置变更包括增设、取消、设定、逻辑关系的修改。 第十四条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取消时,应事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办理联锁变更审批手续,需经厂长审核,机电动力部、安健环部、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五条临时(一个月内)解除联锁保护,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办理联锁解锁审批单,经厂长、安健环部、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焦化厂调度室备案,限期恢复。 第十六条长期(一个月以上)解除联锁保护,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办理联锁解锁审批单,经厂长、安健环部、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审核,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焦化厂调度室备案,限期恢复。 第十七条一级报警联锁的增加、取消及设定值、逻辑关系的修改由电气车间负责,焦化厂、机电动力部、安健环部、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审核、备案,并由电气车间修改台账及逻辑关系图,一级联锁的切除、恢复由焦化厂、机电动力部、安健环部、分管生产或设备的副总审批。

仪表联锁报警管理制度

3.安全保护报警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厂安全保护报警联锁系统(以下简称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保持安全联锁系统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安全联锁系统的设备管理: 1、安全联锁系统的增置、停用、拆除、投用和设定值的修改,由厂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技术的负责人审批。仪电维修车间(或相应部门)执行上述工作,并负责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与维修。 2、安全联锁系统必须从严管理,并定期强制检定。 二、安全联锁系统的定期检查试验和运行 1、报警系统投用前要进行全面检查试验,包括:报警是否及时、准确,声光信号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报警声:光讯号的检查试验由仪表维修人员和工艺操作人员负责,仪表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工艺操作人员每班接班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仪表维修人员处理。 3、生产装置工艺操作人员发现某一参数报警时,应及时检查,经确认原因后,方可复位。若工艺参数超过设定值,工艺操作人员必须及时调整,若怀疑是仪表误报警,工艺操作人员要提出依据,并书面提请仪表维修人员共同检查确认,确属报警系统当班处理不完,应向生产车间和厂领导汇报。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4、报警系统的声、光信号不得长鸣、长亮,更不允许随意切断音响报警系统。 5、各装置及其它辅助设施开车前(包括停产大检修开车和非正常停车检修开车)仪表维修车间配合生产车间系统地对安全联锁回路进行模拟试验与回路联校。检查各参数设定值是否准确,联锁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并认真做好记录。 6、因特殊情况或不具备条件,而不能在开车前对安全联锁回路进行检查和联校时,一般安全联锁回路要根据情况由总工或生产车间负责人审批。 三、安全联锁系统的投用 凡设备大检修后或部分设备停机需重新投用的安全联锁系统,由工艺操作人员操作,仪表、电气人员配合。 四、在设备运行状态下,安全联锁系统的停用,暂时旁路与维修,必须由工艺人员

报警联锁及PLC实验记录

工程名称: 新杭能源3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报警联锁及PLC 系统试验记录 装置: 粗乙二醇B单元(1910B) 序号输入 位号 整定值 程序逻辑功能 确认复位 报警事故阀运转设备外部接点 灯铃笛 O/ C O/ C R/ S R/ S R/ S ON/ OFF ON/ OFF 1 1901-TIA-200290灯正常正常 2 1901-TICA-200 3 65灯正常正常 3 1901-TIA-2012 60灯正常正常 4 1901-TIA-2013 4 5 灯正常正常 5 1901-TIA-2014 45 灯正常正常 6 1901-TIA-2015 10 灯正常正常 7 1901-TIA-2016 10 灯正常正常 8 1901-TIA-2023 42 灯正常正常 9 1901-PICA-2001 0.6/0.439 灯正常正常 10 1901-PDIA-2002 30 灯正常正常 11 1901-PIA-2003 0.5 灯正常正常 12 1901-PIA-2004 35 灯正常正常 13 1901-PIA-2005 0.035 灯正常正常 14 1901-PIA-2502 0.5 灯正常正常 15 1901-FIAQ-2502 578 灯正常正常 16 1901-LICA-2001 62.5 灯正常正常 17 1901-LICA-2002 78/11 灯正常正常 建设单位 年月日监理单位 年月日 总包单位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年月日

工程名称: 新杭能源3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报警联锁及PLC 系统试验记录 装置: 粗乙二醇B单元(1910B) 序号输入 位号 整定值 程序逻辑功能 确认复位 报警事故阀运转设备外部接点 灯铃笛 O/ C O/ C R/ S R/ S R/ S ON/ OFF ON/ OFF 1 1901-LICA-2004 74/13 灯正常正常 2 1901-LICA-2005 87.5/25 灯正常正常 3 1901-LICA-2006 86/9 灯正常正常 4 1901-GIA-2101 2 5 灯铃正常正常 5 1901-GIA-2102 25 灯铃正常正常 6 1901-GIA-2103 25 灯铃正常正常 7 1901-GIA-2104 25 灯铃正常正常 8 1901-GIA-2105 25 灯铃正常正常 9 1901-GIA-2106 25 灯铃正常正常 10 1901-GIA-2201 25 灯铃正常正常 11 1901-GIA-2202 25 灯铃正常正常 12 1901-GIA-2203 25 灯铃正常正常 13 1901-GIA-2301 30 灯铃正常正常 14 1901-GIA-2302 30 灯铃正常正常 15 1901-GIA-2303 30 灯铃正常正常 16 1901-GIA-2304 30 灯铃正常正常 17 1901-GIA-2401 30 灯铃正常正常 建设单位 年月日监理单位 年月日 总包单位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年月日

报警系统功能检测

DG/TJ08-604-2002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验收规程 报警系统功能检测 本地报警主机:设防/撤防功能:正常/不正常 声光报警功能:正常/无声/无光 备电转换功能:正常/不正常/无 2、报警打印机:报警打印:正常/不正常/无 3、报警控制主机和多媒体:声光报警:正常/不正常/无 部位显示:正常/不正常/无 报警存贮:正常/不正常/无 4、区域报警主机:联网报警:正常/不正常/无专线/尚未/无 5、紧急按钮:联网报警:正常/不正常/无专线/尚未/无 6、报警响应及联动功能: 序号 安装位置 编号 用户主机或 前端器件名称 响应时间 摄象机联动号 监视器联动号 录象机联动号 照明联动 录象模式 1

2 3 4 5

6 7 周界报警的响应时间应≤2s。 监视电视系统性能测试 1、图像质量:路平均:级 2、视/音频切换功能:同步:电源/外 跳动:不明显/较明显/明显 3、录象功能:抖动:不明显/较明显/明显图像:清晰/较清晰/不清晰 4、监听功能:监听:清晰/较清晰/不清晰 5、时间/字符/叠加:显示:正常/不正常/无 6、部位汉字叠加:显示:正常/不正常/无 7、电梯楼层叠加:显示:正常/不正常/无 8、云台:控制:正常/不正常

9、电动变焦镜头:控制:正常/不正常 停车库管理系统检测 系统功能检测: 月租卡、储值卡的检查: 发卡、入口控制机的操作;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升起、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回落;停车、出口控制机的操作;出口处自动道闸的升起、出口处自动道闸的回落;卡的使用情况查询及挂失。临时卡、特种卡的检查: 取卡、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升起、入口处自动道闸的回落;停车、收费、打印票据;出口控制机、收卡、出口处自动道闸的升起、出口处自动道闸的回落;卡的使用情况查询及挂失。 上述两项功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系统统计功能检测: 宜实现车辆进、出场情况;场内车辆情况;收费情况;IC卡发行情况的查询。宜实现日报表、月报表及年报表的打印。 脱网运行功能检测: 出入口控制机脱网运行,进出车辆10次,系统正常工作。 非接触式IC卡系统技术指标检查: 读写速度检测,宜≤0.2s; 读写距离检测,宜≤25mm。在距离出、入口控制机读写部位前5、10、25mm处用卡以匀速晃过读写区,要求读写功能应正常。 道闸升降时间检测,应满足系统设计指标。 安全能力检查: 卡的安全性能检查:未进先出;已出场的卡再重复出场一次;临时卡未交款先出场;临时卡在交款后超出规定的时间后出场。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道闸的安全性能检查:在道闸下放置一车型物体,道闸应不能放下。 综合合格判据:全部测试与抽样测试的综合结论为合格,则检测结论为合格。全部测试的综合结论为不合格,则检测结论为不合格。(源自智能检测中心检测大纲) 楼宇对讲系统检测 主机能正确选呼任一对讲分机,呼叫住户号和实际住户室号应一致,呼叫后能听到回铃声。选呼后,能实施住宅小区出入口、楼栋口与住户对讲或可视对讲,并语音、图像清晰。 通过对讲分机可实施电控开锁。 对讲主机可利用密码、钥匙或感应卡开启防盗门锁。在楼宇入口内部,应能实现手动电控门锁的正确启闭。 带有住户报警功能的系统,其报警功能应符合住户报警系统和中心报警控制主机的基本要求。巡更系统检测 离线式巡更系统应能对保安人员巡逻的运动状态(是否准时、遵守顺序等)进行采集并做出记录。 在线式巡更系统应能实时监控保安人员巡逻的运动状态(是否准时、遵守顺序等)并做出记录。 在线式巡更系统中,系统监控主机应能接收到安保人员漏检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巡更点等意外事件的报警信号。 系统开机时,在线式巡更系统监控主机应能对所有报警事件进行记录、查询和打印。 门禁系统检测 系统应能在楼宇出入口对人或物进行正确的识别,并根据识别结果实施放行、拒绝、记录和报警等操作。

保护、联锁及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制度

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企业标准 保护、联锁及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1、适用围 (3) 2、热工保护 (4) 3、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7) 4、锅炉汽机保护(安全门) (10) 附录 (12)

1、适用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厂机、炉、电、热设备保护、联锁及报警和自动装置,规定了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投、退和定值更改的程序,

包括申请、审批与执行。规定了保护、联锁及报警等系统投、退申请单,保护定值更改通知单和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2、热工保护 2.1、热工保护的划分 2.1.1、根据热工保护联锁在机组热力系统中对安全、经济运行状态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将热工保护及联锁系统划分为主要热工保护系统(简称热工主要保护)和普通热工保护系统(简称热工普通保护)。 2.1.2、热工主要保护 2.1.2.1、锅炉面 2.1.2.1.1总燃料跳闸(MFT)保护(包括所有引发MFT的动作条件)。 2.1.2.1.2、过热蒸汽压力保护。 2.1.2.1.3 、水位保护。 2.1.2.1.4 、燃油灭火保护。 2.1.2.2、汽轮机、发电机面 2.1.2.2.1、汽轮机跳闸保护(包括所有引发汽轮机跳闸的动作条件)。 2.1.2.2.2、发电机跳闸保护(包括所有引发发电机组跳闸的动作条件)。 2.1.3 热工普通保护

热工主要保护以外的所有热力设备及其系统的工艺过程保护与联锁保护装置。 2.2、热工保护退/投 2.2.1、热工保护、联锁条件及主要报警需退出或投入运行时,申请部门必须填写“南海绿电再生能源保护投、退申请单”(附表),批准后才能执行,未经可任人不得擅自停退、取消、投入保护系统。 2.2.2、机组运行中的热工主要保护、联锁条件及报警需退出或投入时,必须由(副)总工程师或运行部经理批准。 2.2.3、如果遇到紧急情况,需要临时退出热工主要保护,可由当值值长向(副)总工程师或运行部经理口头请示,征得同意后代行批准手续。 2.2.4、热工普通保护、联锁条件及报警需退出或投入运行时,实施单位应填写“南海再生能源保护投、退申请单”(附表),由当值值长批准。 2.2.5、热工保护投退必须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申请手续不能代替工作票。 2.3、热工保护定值变更 2.3.1、热工及电气专业工程师应编制全厂热工保护定值和报警清册,交运行部讨论并经公司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发给各生产部门。每二年一次,对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须修改的定值按程序进行审批后发给各生产部门,同时对热工保护清册进行修编。

(完整版)仪表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仪表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运行装置工艺、设备(包括电气)的报警和联锁保护设施是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设备、人身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它的运行状况直接影响着生产装置、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因此要求公司各区域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及本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才能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1.报警和联锁的分类 1.1根据联锁保护对象的不同,分为工艺联锁保护和设备(包括电气中传送带及单台设备急停装置等的)联锁保护。 1.2根据报警和联锁所对应的设备重要程度或装置工艺安全程度,可以将报警和联锁分为A类、B类二个级别:A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B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一般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1.3区域管理的联锁(B 级)解除由区域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公司级管理的联锁(A级)解除由区域根据联锁类报生产技术部审核,并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当联锁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并投运。不能及时修复的,要

报主管部门和区域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公司和各区域单位制定相应的分类管理办法,制度中必须写明分类原则、审批权限及分类统计一览表。包括分类登记规定,修改、增减、解除或停用(注销)审批规定等。 2.报警和联锁值的确定 各区域要将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的技术指标、使用和操作要求编入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装置中工艺报警、联锁值的确定和修改,应参照工艺技术文件中有关指标进行组态和修改,凡是有工艺联锁值的装置必须在联锁动作前设定报警值,并要确保系统设定参数与工艺技术文本规定数值的一致性。 3.报警和联锁的投运、更改和检查 3.1有报警和联锁的生产装置及设备,根据联锁的不同条件和要求,开车时逐步投入,开车正常后,必须全部投运。投运前先调试好,做到声光报警明显响亮,联锁动作试验良好,并由操作和仪表(或电气)人员书面确认方可投运。 3.2装置在开停车过程中按岗位操作法进行的联锁投用和解除应填写工作票,正常条件下,所有设计的报警、联锁设施应全部投运。 3.3由于报警或联锁相关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确需临时修改或摘除报警、联锁时,应办理报警、联锁增加、修改、停用、临停申请表,申请表中要写清内容、原因、符合规定的报审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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