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房屋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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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屋套数计算规则

成都房屋套数计算规则

成都房屋套数计算规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成都作为西部城市中的大城市之一,房地产市场一直备受关注。

而对于购房者来说,了解成都的房屋套数计算规则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里,我们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成都房屋套数计算规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成都的房屋套数计算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计算套数根据成都市房地产管理规定,每套房屋应该具备完整的独立生活功能,包括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在计算房屋套数时,需要根据以上要求进行严格计算,确保每套房屋的功能空间完整。

二、根据房产证中的房屋产权证书进行计算在购买房屋时,每套房屋都会有对应的房产证,其中包含了该套房屋的具体信息,如套内建筑面积、房屋产权情况等。

购房者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中的信息,了解该套房屋的具体套数情况。

三、按照政府规定标准计算套数根据成都市相关规定,房屋的套数计算标准是按照一定的规定标准计算的。

购房者可以在购买房屋时,向开发商或者房产中介了解具体的套数计算规则,以便更好地了解房屋的实际套数情况。

四、根据楼盘类型和户型进行计算在成都的房地产市场中,不同楼盘类型和户型的房屋套数计算标准有所不同。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了解不同楼盘的套数计算规则,以便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

成都的房屋套数计算规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政府规定进行合理计算,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让大家在购买房屋时更加得心应手。

第二篇示例:成都是中国西部地区的一个重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活跃状态。

对于购房者来说,了解成都房屋套数计算规则是十分重要的,可以帮助他们更加清晰地了解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和费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成都房屋套数计算规则。

成都房屋套数的计算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的。

套数是指一栋建筑物中的独立住宅单位数量。

在成都,按照规定,一个建筑物如果有独立的出入口、独立的厨卫设施以及独立的居住空间,就可以算作一套房。

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读

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读

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读
根据新版规则,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即居住者可以实际使用和居住的面积,包括室内的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区域。

这些区域通常通过实际测量来确定。

2.公共区域面积:即居住者公共使用的区域,如走廊、楼梯、电梯间等。

这些区域的面积通常由建筑设计师或开发商按照国家标准来确定。

3.墙体厚度:新版规则对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还考虑了墙体厚度。

通常情况下,墙体厚度在计算总面积时需要减去,以避免重复计算。

在新版规则中,墙体厚度一般被规定为20厘米。

4.悬挑部分面积:对于一些建筑物上的悬挑部分,如阳台、露台等,只计算其面积的一半。

这是因为悬挑部分占用了建筑物外部区域,但不具备完全的居住功能。

5.外立面面积:新版规则还要求计算建筑物外立面的总面积,包括墙面和窗户。

外立面面积通常是通过对立面各部分进行测量来确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新版规则明确规定了计算建筑面积时必须遵循国家标准,禁止使用虚假宣传和误导性的计算方法。

这意味着开发商不得通过夸大建筑面积来迷惑消费者,从而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通过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消费者可以更准确地了解房屋的实际面积,避免购房时出现面积误差和纠纷。

同时,开发商也受到更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提高了建筑市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出台,对于规范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房屋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面积,是评定建筑物价值以及购房计价的重要依据。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制定对于规范房屋建筑行业、保护购房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的标准对于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其主要内容:房屋总面积计算房屋总面积计算是指建筑物地上所有楼层的总面积,包括所有房间、厨房、卫生间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其中,需计入建筑总面积的还包括室内楼梯和电梯间等。

建筑结构构件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还要对建筑结构构件进行计算。

主要包含以下几部分:1.外墙面积:外墙面积是指建筑物外侧的立面部分,需要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之中。

2.内墙面积:内墙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的分隔墙面积,也需要进行计算,为房屋总面积的组成部分。

3.阳台面积:阳台面积是指建筑物室外的平台空间面积,也需要计入到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之中。

4.楼梯间、走廊面积:楼梯间、走廊等空间是建筑物内部必要的通道,也需要计入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

影响建筑面积计算的因素建筑面积计算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以下是最新规定中提及的一些因素:1.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的建筑结构形式会影响到建筑物的实际面积,因此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考虑结构形式。

2.功能分区:建筑物内部的功能分区也会对建筑面积的计算产生影响,不同功能分区的面积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3.地面积:建筑物所占地的地面积也是影响建筑面积计算的重要因素之一,需要在计算建筑面积时进行考虑。

结论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标准对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得建筑面积计算更加规范和科学。

建筑面积的准确计算不仅可以为房屋的评估、买卖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利于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这一标准的执行,可以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
1. 套内使用面积:指房屋内部实际可供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等结构部分。

一般包括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功能区域的面积。

2. 套内建筑面积:指套内使用面积加上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面积之和。

3. 公摊面积:指将整栋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如楼梯、电梯、走廊、门厅等)按照一定比例分摊给各户的面积。

4. 建筑面积:指套内建筑面积加上公摊面积之和,也就是房屋的总建筑面积。

5. 实测面积:指房屋竣工后,由专业测绘机构测量得出的实际建筑面积。

在房产交易中,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会有略微不同的计算规则,因此在具体计算时,建议参考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规定和标准。

此外,对于购买房产的人来说,了解房产面积的计算规则有助于清楚房屋的实际大小和价值,避免在交易中出现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介绍,具体的房产面积计算规则可能因地区、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房产交易或其他相关活动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2023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23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23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近年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也在不断调整与完善。

为了更好地规范房地产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并提升房屋的使用价值,2023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被制定出台。

下面将详细介绍该规则的内容和计算方式。

一、总体原则:1.透明公开:开发商应在销售广告、合同和宣传资料中明确标注房屋的建筑面积,并向购房者提供详细的面积计算数据。

2.精确细致:新版规则要求建筑面积计算尽可能详细,细化到每个功能空间和局部构件的。

3.确保计算公正:建筑面积计算应准确、公正、合理,避免任何形式的误导、虚报和欺诈。

二、建筑面积的计算要素:1.建筑总面积(Building Gross Floor Area,简称BGF):指建筑物所有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室内外墙壁、立面、天棚、天井等。

这是确定建筑物规模的重要指标,也是其他计算要素的基础。

2.建筑净面积(Building Net Floor Area,简称BNF):即建筑物在各层扣除共用部分后的净面积。

共用部分包括楼梯间、电梯间、通道等,但不包括公共设施和设备间。

3.使用面积(Usable Floor Area,简称UFA):指购房者实际可使用的面积。

这是购房者最关心的面积,用于确定房间、厨房、卫生间、储藏间等实际的使用空间。

4.公摊面积(Apportioned Area,简称AA):指建筑物非销售部分的面积,包括公共走廊、电梯间、楼梯间、公共设施和设备间等。

公摊面积在销售时不计入购房者的实际使用面积,但需要明确标注在销售合同、宣传资料中。

三、具体计算规则:1. BGF计算:BGF=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其中,建筑面积按照测绘单位勘测计算,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 BNF计算:BNF=BGF-共用部分面积。

共用部分面积通过实测获取,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 UFA计算:UFA=BNF-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通过设计方案确定,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房屋面积的计算规则

房屋面积的计算规则

房屋面积的计算规则房屋面积的计算规则有: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即建筑面积是以外墙体的正墙身外边线为准进行计算的。

建筑面积可按如下公式计算:S=L×B(1-1)式中:S——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m2)L——两端山墙勒脚以上外表面水平长度(m)B——两端纵墙勒脚以上外表面水平长度(m)备注:a.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b.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l.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部分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如图1.2所示。

带有部分楼层(二层高度超过2.2m)的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公式:S=L×B+Σ(a×b)(1-2)式中a、b——分别为二层及以上楼层的两个方向的外边线长度(m)3、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二、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1、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2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 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三、其他建筑面积的计算1、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内部经测量所得的建筑面积,是评定房屋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不同场合,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是不一样的,因此开发商、房主、购房者等都需要了解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一、住宅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住宅建筑面积是指住宅的建筑总面积减去房梯间、电梯间、管道井、外墙和阳台等公共部分所占的建筑面积。

一般来说,住宅建筑面积由两部分组成: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指的是房屋内部可供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是房屋实际使用的面积。

而公摊面积则是指各个业主共用的房屋部分,例如楼梯间、电梯间、走廊等,其分摊面积根据不同楼层不同,一般采用楼层系数法计算。

二、商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除了住宅建筑面积之外,商业建筑面积也是经常被提及的一个概念。

商业建筑面积指的是商业、办公、服务等用途的建筑总面积减去非出租、非销售、公共用途的建筑面积。

商业建筑面积一般由三部分组成:销售面积、经营面积和公共面积。

销售面积是指商家用于销售商品、服务的建筑面积,如商铺、店面等。

经营面积则是指商家用于经营业务的建筑面积,例如办公室、库房等。

而公共面积则是指商业建筑中的公共设施、走廊、通道等,分摊面积根据不同楼层不同,同样采用楼层系数法计算。

三、公共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除了住宅和商业建筑面积之外,公共建筑面积也是计算建筑面积的一个重要概念。

公共建筑面积是指公共建筑(如学校、医院、政府办公楼等)的建筑总面积减去不计算在使用功能内的非建筑面积。

公共建筑面积主要分为室内面积和室外面积两种。

室内面积包括各个主要功能区域的建筑面积,如病房、手术室、诊疗区等;室外面积则包括公共区域、停车场、绿化带等。

当然,在不同的公共建筑中,计算公共建筑面积的具体规则也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在购房和销售房屋时,了解和掌握不同场合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非常必要的。

房屋建筑面积不仅影响着房屋的价值,也影响着业主的使用权益。

房地产面积计算规则

房地产面积计算规则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

其他建筑。

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曩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响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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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转载自郑秀武转载于2010年08月09日 18:28 阅读(2) 评论(0) 分类:个人日记举报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

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4、地下建筑、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图2 坡屋顶下空间利用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不应计算面积。

图3 地下室示意图5、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回廊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 者应计算1/2面积。

回廊是指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6、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变形缝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部分的面积内。

(图4)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图4 高低联跨的厂房示意图7、室内楼梯、井道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并入建筑物面积内。

自然层是指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如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

(图5)8、建筑物顶部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

9、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建筑物,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图5 户室错层剖面示意图10、外墙(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建筑物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图6)如遇到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则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内空间有关条文计算面积。

图6 某楼层剖面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1、挑廊、走廊、檐廊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走廊是指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挑廊是指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檐廊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图7)图7 檐廊示意图2、架空走廊建筑物之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不计算面积。

架空走廊是指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3、门斗、橱窗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门斗是指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建筑过渡空间,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图8);落地橱窗是指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4、阳台、雨篷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敞开式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阳台是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雨篷,不论是无柱雨篷、有柱雨篷、独立柱雨篷,其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m者,应按其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宽度在2.1m及以内的不计算面积。

雨篷是指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5、室外楼梯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则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但上层楼梯可视作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即少算一层)。

6、舞台灯光控制室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特殊的房屋建筑1、立体库房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2、场馆看台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场馆看台下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图9),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

如图9: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注:这里所谓“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篮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物相关规定计算面积。

3、站台、车(货)棚、加油站、收费站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在站台、车棚、货棚、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文计算面积。

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其他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除上述已提到的除外):1、建筑物通道,包括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建筑物通道是指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骑楼是指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过街楼是指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的平台。

5、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6、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7、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8、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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