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讲义完整版
公司法讲义

公司法讲义第一章公司法概述l 共四节:l 第一节、公司的法律界定l 第二节、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l 第三节、公司法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l 第四节、公司法的基本原则l 本章重点讲授:公司的法律界定、公司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公司的法律界定一、公司的概念1、“公司”词义英文中“公司”对应的词有两个,但其外延均比我国公司概念大:一个是company,通常指社团,不问其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或是否为法人;另一个是corporation,专指法人社团,也不以营利性为其特征,商业性的公司,应该称为Business corporation。
Company多为西欧国家所习惯使用,而corporation多为美国所习惯使用。
l 日本称公司为“会社”。
2、公司的一般定义l 大陆法系公司的概念,可以简单概括为: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社团法人。
l 英美法系国家没有明确的公司的定义,但其内涵、特征与大陆法系相似。
3、我国公司的法定定义l 我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l 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学理定义l 【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见赵旭东《公司法学》P2)l *参考概念: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组成的,从事营利性经济活动的企业法人。
(见范健《商法》P90)对于“法人”概念的理解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设立的法律主体;第二,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二、公司的特征l 1.营利性——l 2.社团性——l 3.法人性——第一、关于营利性------------------------社会责任一、概念广义: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这种社会利益包括雇员利益、消费者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以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既包括自然人的人权尤其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规定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也包括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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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公 司成立后无正当 理由超过6 理由超过6个月未 开业的, 开业的,或者开 业后自行停业连 个月以上的, 续6个月以上的, 可以由公司登记 机关吊销营业执 照。
1.2公司的种类 1.2公司的种类
• (一)——以投资者的责 ——以投资者的责 任为标准
• • • • • •
大陆法系 无限(责任) 无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两合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
时建中 中国政法大学
1.3 公司能力的种类
• 公司的权利能力 • 公司的行为能力 • 公司的责任能力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 • • •
英美法系 合伙 有限合伙 封闭式公司 公众式公司
公司法讲义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概念
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
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出资比例不等额
2、股东人数相对稳定 3、股权转让的限制性
1)书面通知征求同意(30日) 2)半数以上同意(不同意者,须购买) 4、设立程序的简便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1、制定公司章程
2、股东缴纳出资并验资(按照章程规定) 3、设立登记 4、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
一、股东会
二、董事会 三、经理的设立和职权 四、监事会或监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和义务
1、能力要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司设立的条件
1.人的要件: A.人数
1.有限公司发起人1—50 人 2.股份公司发起人2—200人
B.资格
我国要求半数 发起人在中国 有住所)
1.发起人是自然人或法人 2.法人发起人业务范围大体一致性 3.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本国国籍和住所有一定比例要求。 2.资本要件(股金总额) 3.组织要件: A.公司名称(公司人格标记) B.公司类型(有限、无限、两合,股份有限 C.公司章程(公司宪法) D.组织机构 E.经营场所(行政和诉讼管辖) 4.行为要件(合法)
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价值:
1.使法人人格走向真正独立(法人财产独立和法人责任独立) 2.减少和转移投资风险(债权人不能直接向股东追索债务,股东自由 转让股份) 3.刺激投资,快速积聚资本,促使经营规模扩大 4.促使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5.减少管理成本,减少交易费用(投资风险的分散化和可预见性) 6.是公司法律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基石 例外适用(基于法律的认可而限制或排除股东有限责任适用的制度) 对债权人利益保护不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规避侵权责任 情形: 1.股东人格与公司人格混同(违背分离原则) 2.维护特殊主体利益(公司雇员和公司侵权债权人)
2024公司法培训课件课件完整版

等
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要求
合规管理组织架构
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 责
合规文化建设
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合规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业务合 规运行
合规监督机制
建立有效的合规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 及时发现和纠正
07
总结回顾与展望未来发 展趋势
关键知识点总结回顾
注册资本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 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03
股东权利与义务解析
股东权利内容及其保障措施
股东权利内容
投票权保障
分红权保障
知情权保障
包括投票权、分红权、 知情权、转让权等。
确保股东在公司决策中 的参与,如选举董事会、
审议重大事项等。
依法享有公司利润分配 的权利,确保投资回报。
融资成本评估
风险控制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评估融资风 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如优化 债务结构、提高资产质量等。
对不同融资渠道的成本进行综合评估, 包括利率、手续费、抵押物要求等。
并购重组类型及其操作流程
并购类型
了解不同类型的并购,如 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 合并购,以及各自的特点 和适用场景。
02
掌握了公司法的基本原 则和规定,能够在实际 工作中加以应用
03
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和问题,以及如何解决 这些困难和问题
04
对公司法在实际应用中 的体会和建议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公司法将更加注重保护 中小股东的利益,加强 对公司内部治理的监管
01
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子 商务、人工智能等新兴 领域的发展将对公司法
公司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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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照(各国的)公司法所组成并登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特征1、公司社团性2、公司营利性案例:营利是公司存在的唯一目的吗?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思考:如何理解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指公司在营业过程中,除依法对股东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本责任之外,基于公司的社会性而对公司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等利害关系人、所在社区、社会公众等相关方面权益的必要关注或尊重,对全社会的环境、人权等公益领域应担负的责任。
3、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现代公司法的一个重要问题――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1)概念指为阻止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独立行为的发生和维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仅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而设立的法律制度。
(2)特征A、以承认公司有独立法人人格为前提。
B、对特定法律关系中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否认,而非对公司法人人格全面否认。
C、是一种利益关系的再调整,即通过追究法人人格滥用者的责任,清偿公司债务。
D、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
(3)来源:刺破公司的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ion Veil刺破公司面纱是在美国1809年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 v.Deveaux一案中最先适用的。
成熟于美国1905年的美国诉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一案。
在该案中,美国法官Sanborn指出:“就一般规则而言,除非出现了相反的理由、情况,否则公司应该被看做是一个法律实体而具有独立的人格;但是,当公司的法人特性被用来作为损害公共利益、使非法行为合法化、保护欺诈或者作为犯罪行为的抗辩工具时,那么,法律上将视公司为数个人之间的组合体。
公司法讲解讲义-胡晓莱

公司法证券法财税法讲解讲义公司法第一章公司法总论第一节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属于我国法人分类中的企业法人。
注意,在我国法定公司分类中不包括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
特征: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公司作为法人,必然具备《民法通则》第 37 条规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具有独立的财产并且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并独立承担民事、商事责任。
公司的股东一旦把自己的投资财产投入并转移给公司,就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从而取得股权,而公司则对股东投入的财产享有完全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是公司法人资格的最终体现,具体包含以下三点:公司应以它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就依法宣告破产,清算结束后未受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
第二节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作为法律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公司的行为能力是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1、公司权利能力的起始和终止公司具有权利能力,与自然人不同,公司的权利能力起于成立即营业执照签发,终于终止即注销登记。
2、权利能力的限制✧公司法上的限制:( 1 )转投资的限制。
主要内容包括:①公司转投资对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另外,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②就投资规模而言,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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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的基本理论一、公司的特征与分类1、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P111)(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的分类(P112)(1)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取得营业执照(而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解释1】分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也没有独立的财产,因此其民事责任只能由总公司承担。
【解释2】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但公司的内部机构(如采购部、财务部)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活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P116)1、对外投资(1)对外投资的规模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解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规模并没有限制,公司章程可以自己限定。
(2)对外投资的决议方式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解释】《公司法》只是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在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之间选择,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
2、对外担保(1)对外担保的规模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解释】《公司法》对对外担保的规模并没有限制,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限制。
(2)对外担保的决议(2007年单选题、2009年原制度单选题)①公司为“他人”(非股东、非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②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
公司法讲义

公司法讲义肖庄工商所赫真真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及特征(一)概念:依照公司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二)特征:1、合法性:实质合法+程序合法2、营利性:兼顾社会责任3、法人性:公司人格、财产及责任独立二、公司法(一)概念:调整公司在设立、变更、解散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法律特征1、组织法:全面调整公司组织关系2、活动法:规范与公司相关的一些特殊活动3、内容多为强制性规范,与合伙法区别明显(三)立法时间:2006年1月1日实施第二节公司中的“人”⏹一、自然人⏹(一)股东⏹1、股东的权利:⏹(1)股份收益权:红利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剩余财产分配权。
⏹(2)参与公司管理权:表决权;提议权;召集股东(大)会权;监督权;知情权⏹(3)派生权利:股东诉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股权和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2、股东的义务(1)缴纳出资的义务;⏹(2)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的义务;⏹(3)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负有出资不足部分的连带填补的义务;⏹(5)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任职资格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义务⏹(1)忠实⏹一般规定:公司董事、高管不能利用其职务身份,侵占和损害公司而谋求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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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地位,多次不顾乙丙反对,做出股东会决议将公司财产登记在甲公司名下,导致丁公司
财产严重缩水,后负债 200 万无力偿还,问债权人该如何维权?
答:债权人可以要求甲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乙公司和丙公司部承担责任(过错责任)
3、该房屋的出租、出售由谁决定,收益归谁?
答:公司。
4、甲对外负债 50 万元,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执行该房屋? 答: 否。债权人只能要求执行
甲拥有公司的股权。
【真题一】 徽南公司由甲乙丙 3 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一项专利出资。丙以专利出资后,自
己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3-26)①
A.子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属于甲公司,但由子公司独立使用
B.当子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甲公司仅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C.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D.子公司进行诉讼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表三 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公司法二十四表
公司法二十四表
韩明彧
表一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4 表二 公司的分类★★★...........................................................................................................5 表三 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6 表四 公司的章程和法定代表人★★.......................................................................................7 表五 公司的发起人★★...........................................................................................................7 表六 发起人的责任★★★.......................................................................................................8 表七 公司法修订后各公司出资对比表★★★★.................................................................. 9 表八 出资方式与出资程序★★★.........................................................................................10 表九 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11 表十一 代持股与冒名股东★★★.........................................................................................14 表十二 募集设立★................................................................................................................. 16 表十三 公司的股东★★★★★.............................................................................................16 表十四 公司的董监高★★.....................................................................................................19 表十五 公司股东会(大会)★★★.....................................................................................20 表十六 公司组织机构对比★★★.........................................................................................21 表十七 资本三原则★.............................................................................................................22 表十八 公司的利润分配★★★.............................................................................................22 表十九 公司变更★★★★.....................................................................................................24 表二十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26 表二十一 股份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28 表二十二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29 表二十三 一人有限公司★★★★.........................................................................................30 表二十四 小股东权利保护★★★★.....................................................................................32
3
公司法二十四表
公司法二十四表
表一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特征
企业法人 社团性
独立财产
独立责任
独立名义
不止体现在股东人数,还体现在公司的运作(三会)
营利性 法人人格 概 念 否认制度
适用情形
适用方式
不在于是否赚钱,而在于赚的钱是否可以分配给成员
①B 4
公司法二十四表 二、公司作为股东时,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时,承担无限责任。
【案例二】甲公司与乙公司出资 10 万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一年后,丙公司有资产 15 万,
负债 20 万元,甲乙公司各有资产 500 万。问:本案例中,丙公司的负债如何承担?
答: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15 万承担(无限责任),甲、乙公司不承担责任(有限责任)。
句话:股东财产权换公司股权。因此,股东出资时,应将所出资的财产权完整地交给公司(包
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股东取得股权,而丧失对出资财产权的所有权能。
【案例一】甲乙丙三人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甲以一间房屋出资。问:
1、甲是否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后继续使用该房屋?
答:否,甲必须交付给公司。
2、甲是可以仅将房屋交付给公司使用而不办理过户手续。 答: 否,甲必须办理过户手续。
C.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但发起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D.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例外情况下都有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知识点二】
1、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财
产、独立责任和独立名义,而分公司则没有。为了鼓励交易,提高效率赋予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
(2010-94—96) 94.关于子公司设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
A.子公司的名称中应当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
B.子公司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
C.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子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
D.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96.关于子公司的财产性质、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等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 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和公司发生人格混同(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 具体表现为:股东与公司之间在财产、财务、业务上发生混淆。
连带责任
过错责任
个案分析
【独立财产】公司享有独立财产权,独立于股东及其他主体。股东出资行为可以简单总结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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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二十四表
2
公司法二十四表
总结:1、公司属于企业,企业还包括_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 2、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共同点在都是公司(企业法人),区别之处在于 注册资本是否进行等额拆分,因此股票是股份公司特有概念。 3、司法考试考查重点: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 4、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相同的规定较多,有限公司重点考查,因此讲课过程中以有限 公司为主进行讲解,股份公司可参照适用,股份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会特别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