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国家赔偿的概念
第九章 行政赔偿

3.上级人民法院指令或者直接审查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 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上级人民法院指 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 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4.检察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 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 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 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 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这些组织的职权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国家应当负责赔偿。 受害人请求赔偿,应当以这些法律、法规 授权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委托行政时赔偿义务机关。当行政机关 委托其他组织行使职权引起赔偿责任的, 应由委托的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充当赔偿 义务机关。即使受委托组织超越了委托权 限,违法滥用该委托权力,委托的机关仍 然应当承担因此引起的各项法律责任。
三、 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肯定性规定 1.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 人身权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指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 誉权等。身份权指荣誉权和婚姻自主权等。 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侵犯下列人身 权的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国家承担 赔偿责任。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 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 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第九章国家赔偿
一、基本概念
1.国家赔偿 2.行政赔偿 3.司法赔偿 4.刑事赔偿
二、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违法+结果原则、 违法 结果原则、有条件的结果原则 结果原则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 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 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 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 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 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法-PPT课件

掌握:国家赔偿主体的各种模式;确立 国家赔偿范围的标准;国家赔偿范围中
存在的问题;涉外国家赔偿程序。
一般了解:外国国家赔偿的主体、范围
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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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家赔偿的主体
• 一、国家赔偿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
国家赔偿主体是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行使职权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
• (二)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受理和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 (三)有利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确行使国家
赔偿请求权。
• 二、确定国家赔偿范围的标准 • (一)主体标准 (二)行为标准 (三)损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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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家赔偿的范围
• 三、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 • 《国家赔偿法》采取概括与列举、排除与肯定、行为与
•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 •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 •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 国家赔偿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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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家赔偿法
一、国家赔偿法的概念
• 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指有关国家赔偿 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宪法、民 法、诉讼法、行政法和特别法中关于国 家赔偿的各种法律规范。
四、国家赔偿法的作用
• 我国建立国家赔偿制度,是落实宪法原则; •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监督和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促进其依法行使职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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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国家赔偿制度产生发展的历史阶段
(一)国家赔偿制度的全面否定阶段 (二)国家赔偿制度的相对肯定阶段 (三)国家赔偿的全面肯定阶段
权利相结合的方式规定国家赔偿的范围。 • (一)法律规定 • 《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
国家赔偿法课件

• (三)我国国家赔偿法确定的归责原则 • 我国之所以采用违法归责原则,是因为: • 1、违法原则是客观归责原则,避免了过错原则在主观 认定方面的困难,便于受害人取得国家赔偿。 • 2、违法原则以执行职务违法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 排除了对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给予排除的可能性,有效地 区分了国家赔偿责任与国家补偿责任。 • 3、违法原则是较为单一的归责原则,简单明了,与违法 及过错原则相比,便于实践操作。 • 4、违法原则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原则强调的职权法 定、依程序行政等要求相一致,与行政诉讼法确定的行政 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也比较相符。 • 违法原则的修正与结果规则原则的引入。
1.国家赔偿制度产生发展的历史阶段 国家赔偿制度的全面否定阶段 国家赔偿制度的相对肯定阶段 国家赔偿的全面肯定阶段 2.国家赔偿制度的理论根据 拟人化理论;公平负担理论
• 3.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 • 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可以划分为三 个阶段: • 1994年前的国家赔偿制度 • 1994年至2011年的国家赔偿制度 • 2011年新的国家赔偿制度
• 二、侵权主体的种类 • (一)国家机关 • 1、国家行政机关 • 2、国家司法机关 •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四)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国家赔偿责任要件之二:行为要件
• 一、执行职务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 所谓国家赔偿责任中的行为要件是指, 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必须具备的行为条件, 换言之,国家对侵权主体实施的何种行为 承担赔偿责任。 • (一)执行职务行为的概念 • 所谓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履行或不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行 为。
第三节 行政赔偿
•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 •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 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 担的赔偿责任。 • 二、行政赔偿的特征 • (一)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 (二)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 • (三)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 (四)行政赔偿与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法春电大考试复习资料7

国家赔偿法复习资料一、问答题1、如何理解我国国家赔偿的概念?这一概念包含了以下四层意思:⑴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
首先,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受国家侵犯行为侵害的相对人所给予的赔偿;其次,国家赔偿的费用来自于国库。
⑵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所引起。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明确:A、国家赔偿限于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在上述机关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引起的损害;B、引起国家赔偿的行为必须是行使职权的行为;C、引起国家赔偿的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为。
⑶国家赔偿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损害为前提。
⑷国家赔偿是一项旨在为相对人提供法律救济的具体的法律制度。
2、我国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在我国,国家赔偿是独立于民事赔偿的自成体系的法律制度,二者的区别表现在:⑴赔偿主体不同。
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但具体的赔偿义务由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而民事赔偿的主体是民事主体,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是一致的。
⑵赔偿发生的基础不同。
国家赔偿发生在国家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由国家侵犯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则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发生在民事活动中。
⑶归责原则不同。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是违法原则;而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是过错原则,以无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为补充。
⑷赔偿的程序不同。
国家赔偿的程序分为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民事赔偿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⑸赔偿范围不同。
国家赔偿主要限于直接物质损害;民事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⑹赔偿方式不同。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赔偿方式;而民事赔偿既可采取余钱赔偿的方式,也可采用恢复原状等方式。
3、国家赔偿和国家补偿有什么区别?⑴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
⑵性质不同。
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其目的是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由法律规定为限,其目的是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相对人的提供补偿,以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
法律知识考试:2018年事业单位国家赔偿考点总结

法律知识考试:2018年事业单位国家赔偿考点总结一、国家赔偿的概念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依法向国家请求的赔偿。
二、国家赔偿的分类国家赔偿的分类主要依据是赔偿义务机关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行为造成公民人身权以及财产权受到侵害所应承担的责任。
(二)司法赔偿司法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国家赔偿法》中所规定的行为,造成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所承担的责任。
三、国家赔偿的承担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除此以外还包括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一)侵权人身权的赔偿方式侵害公民的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最低不少于一千元。
1.人身自由赔偿金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生命健康赔偿金(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政府赔偿标准

政府赔偿标准政府赔偿标准是指政府机构在因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给予赔偿时所遵循的赔偿标准。
政府赔偿标准的确立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政府赔偿标准的确立和执行,直接关系到政府行政效能和公民权益保障的有效性。
因此,对政府赔偿标准的规定和执行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首先,政府赔偿标准应当以公平公正为原则。
政府机构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旦因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赔偿标准应当以恢复被侵犯权益为目的,合理补偿受损失的一方,同时也要考虑到行政行为的性质、损失的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确保赔偿的公平合理。
其次,政府赔偿标准应当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赔偿标准的确定应当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避免出现主观臆断或随意性。
同时,政府赔偿标准也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有效执行。
为此,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应当清晰具体,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避免过于僵化和片面。
再次,政府赔偿标准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政府赔偿标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政府赔偿标准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赔偿标准也应当与国际社会接轨,不断完善和提高赔偿标准,使之符合国际惯例和规范。
最后,政府赔偿标准的执行应当具有高效性和透明度。
政府机构在执行赔偿标准时,应当注重效率和透明度,避免出现拖延、阻碍或不公正的情况。
同时,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赔偿标准执行机制,加强对赔偿执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赔偿执行的公正合理。
总之,政府赔偿标准的确立和执行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明确可操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高效透明的原则,不断完善和提高赔偿标准,为公民权益保障提供有力支持。
国家赔偿法作业答案

2010春国家赔偿法作业1.国家赔偿的概念?国家赔偿是指国家通过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义务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包括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赔偿;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能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赔偿以及对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赔偿。
2.简述广义的国家赔偿的种类?广义的国家赔偿可分为以下几类:(1)国际法上的国家赔偿。
即一国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协定对另一国所进行的赔偿。
(2)宪法上的国家赔偿。
即公民的宪法权利受到国家公职人员的侵害时,受害人可以直接根据宪法的规定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
(3)民法上的国家赔偿。
即国家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在经济活动或其他民事活动中侵害了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所进行的赔偿。
(4)国家赔偿法上的国家赔偿。
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3.试论我国国家赔偿的概念与外国国家赔偿的概念相比有哪些特点?我国国家赔偿的概念与外国国家赔偿的概念相比,有以下几点特色:第一,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违法为前提,严格区别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这两个概念。
第二,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与部分民事、行政审判赔偿,而不仅指行政赔偿。
第三,我国引起国家赔偿的原因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违法,强调的是行为,因而对国有公共设施造成的损害不予赔偿。
第四,我国国家赔偿不包括公立公益单位的侵权活动引起的损害赔偿。
4.简述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负担经济补偿。
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权(3篇)

第1篇一、引言国家赔偿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的权利。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了国家赔偿制度,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对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权进行概述与分析。
二、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发展1. 新中国成立前的国家赔偿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历史上存在一定的国家赔偿制度,如清朝的《大清律例》中有关于官吏侵权赔偿的规定。
但这些规定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
2. 新中国成立后的国家赔偿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赔偿制度。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规定:“国家对于因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应当给予赔偿。
”这是我国首次在国家根本法中明确规定国家赔偿制度。
3.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于因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应当给予赔偿。
”这一规定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国家赔偿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该法明确了国家赔偿的范围、赔偿标准、赔偿程序等内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明确的赔偿依据。
三、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权的范围1. 侵权行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包括:(1)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2)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3)违法采取行政处罚的行为;(4)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5)违法采取行政检查、调查的行为;(6)违法采取其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2. 赔偿对象范围国家赔偿的对象包括:(1)公民;(2)法人;(3)其他组织。
3. 赔偿范围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1)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赔偿;(2)财产权受到侵犯的赔偿;(3)精神损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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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国家赔偿的概念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1、如何理解我国国家赔偿的概念这一概念包含了以下四层意思:⑴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
首先,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受国家侵犯行为侵害的相对人所给予的赔偿;其次,国家赔偿的费用来自于国库。
⑵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所引起。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明确:A、国家赔偿限于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在上述机关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引起的损害;B、引起国家赔偿的行为必须是行使职权的行为;C、引起国家赔偿的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为。
⑶国家赔偿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损害为前提。
⑷国家赔偿是一项旨在为相对人提供法律救济的具体的法律制度。
2、我国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在我国,国家赔偿是独立于民事赔偿的自成体系的法律制度,二者的区别表现在:⑴赔偿主体不同。
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但具体的赔偿义务由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而民事赔偿的主体是民事主体,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是一致的。
⑵赔偿发生的基础不同。
国家赔偿发生在国家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由国家侵犯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则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发生在民事活动中。
⑶归责原则不同。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是违法原则;而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是过错原则,以无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为补充。
⑷赔偿的程序不同。
国家赔偿的程序分为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民事赔偿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⑸赔偿范围不同。
国家赔偿主要限于直接物质损害;民事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⑹赔偿方式不同。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赔偿方式;而民事赔偿既可采取余钱赔偿的方式,也可采用恢复原状等方式。
3、国家赔偿和国家补偿有什么区别⑴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
⑵性质不同。
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其目的是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由法律规定为限,其目的是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相对人的提供补偿,以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
⑶适用的领域不同。
在我国,国家赔偿既包括行政赔偿,也包括刑事赔偿,还包括民事、行政审判中的侵权赔偿;国家补偿主要存在于行政领域。
⑷补偿的范围不同。
国家赔偿虽只赔偿直接物质损失,但比国家补偿的范围要宽;国家补偿一般以直接现实的损失为限,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法律规定的补偿额往往小于直接损失额。
⑸发生的时间不同。
国家赔偿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后;国家补偿通常发生在损害之前,由法律直接规定。
4、如何理解我国国家赔偿的性质国家赔偿的性质是指国家赔偿所具有的,区别与其他赔偿的特性,它通常包括两项内容,第一,国家赔偿责任的属性,即国家赔偿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还是国家责任。
第二,国家赔偿的责任指向,即国家赔偿究竟是履行代位责任还是履行国家自己的责任。
⑴我国《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已在立法上确认了国家赔偿的国家责任性质。
国家赔偿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无论在实体还是在程序上都与民事责任不同。
因为:第一,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权力运作过程中侵权给相对人的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其着眼点是对国家机关违法行为的补救,从而与民事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责任有本质区别。
第二,国家赔偿与公共利益关系密切,因而在赔偿的方式、范围和程序上都有别于对民事责任的追究。
第三,国家赔偿的主体为国家,赔偿费用由国家财政列支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因此,国家赔偿作为一种独立的国家责任是由其内在的本质和特点所决定的。
⑵在我国,国家赔偿的自己责任观点已为立法所确认,国家赔偿法第2条的规定,确立了国家赔偿的原则为客观的违法原则,不以公务员的主观过错为前提,这意味着国家赔偿是一种直接的自己责任,而不是代位责任。
5、关于国家赔偿责任的指向上有哪些学说关于这一问题,向来众说纷纭,其中有两种观点最具代表性,第一种观点是代位责任说。
该观点认为国家承担的责任并非自己的责任,而是国家代替公务员承担责任。
从理论上说,公务员应该就其自己的不法行为承担责任,但公务员的财力有限,为确保受害人能获得实际赔偿,由国家代替公务员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观点是自己责任说,该观点认为无论公务员有无主观过错,只要损害发生在国家权力运作过程中,由违法行为所引起,国家都要负赔偿责任。
6、国家赔偿的意义是什么⑴国家赔偿制度是对国家责任的肯定与确认,有利于推进国家的法治进程。
A、确认国家责任是法治的基本要求;B、确认国家责任是保证政府依法行政的需要。
⑵国家赔偿制度是对受违法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救济,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⑶国家赔偿制度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进步。
此外,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还有利于解除国家公务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能更大胆努力工作,而不致因责任过重使其处处谨慎,畏缩不前。
7、如何理解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内涵⑴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是国家公共权力运作过程中的侵权赔偿责任;⑵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是国家违法侵权赔偿责任,不包括国家承担的因其合法行为所致损害的补偿责任;⑶国家赔偿法是有关国家赔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渊源有哪些⑴宪法;⑵国家赔偿法法典;⑶民法通则;⑷诉讼法,主要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法;⑸其他涉及国家赔偿的单行法律;⑹法律解释。
此外,行政法规定中关于国家赔偿的规定,也是国家赔偿法的渊源。
9、国家赔偿法的特点是什么⑴国家赔偿法以确立国家赔偿责任为其核心内容;⑵国家赔偿法以其他部门法为基础,和其他部门法联系密切;⑶国家赔偿法集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于一体。
10、国家赔偿法有什么作用⑴规范国家赔偿,建立健全国家责任制度;⑵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国家赔偿请求权;⑶监督和促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11、国家赔偿法学的研究范围包括哪些第一部分为国家赔偿的基础理论部分,主要涉及国家赔偿的性质、特点、存在的依据,国爱赔偿的产生与发展规律以及国家赔偿的原则和赔偿的构成要件;第二部分为国家赔偿的实体规则部分,包括赔偿的范围、方式和标准等;第三部分为国家赔偿的程序规则部分。
12、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有什么功能⑴归责原则体现了国家赔偿的价值取向。
⑵归责原则是国家赔偿构成要件的基础和前提,对赔偿构成要件起决定作用。
⑶归责原则决定了可引起国家赔偿的行为范围。
⑷归责原则直接影响到国家赔偿的程序。
首先,它决定了举证责任的内容和分担;其次,它直接影响到解决国家赔偿纠纷的环节。
综上所述,归责原则对国家赔偿纠纷的解决具有指导意义,是司法人员或其他裁决人员处理国家赔偿纠纷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13、过错原则和无过错原则有什么区别⑴过错原则是以行为出发,评判行为本身有无欠缺或行为人有无主观故意和过失;而无错原则是从结果出发,有损害结果即导致赔偿,不以过错为前提。
⑵过错原则是一项普遍适用的归责原则,在归责原则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而无过错原则适用于工业事故等有高度危险的领域。
过错原则具有规范行为,制裁不当的作用,而无过错原则仅为了补救受害人,无其他作用。
⑶过错原则与无过错原则的关系较为复杂,一方面,过错原则在具备高度危险的领域需要无过错原则予以补充;一方面,过错原则与无过错又相互冲突,凡是适用无过错原则的地方就不再有过错原则的用武之地。
14、什么是客观过错原则和违法原则二者的关系如何客观过错指致害行为不符合一定的模式和标准,具有应受非难性,它着眼于致害行为本身,从行为上来判断是否具有过错,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法律造成他的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任的标准,而不同有无过错。
违法原则与客观过错原则都是从行为出发,对行为进行评判,甚至于提拱的行为模式接近于重合,但二者也存在着原则区别:⑴违法原则当然在本义上包括违反诚信原则等,但法律、法规的规定仍是最重要的特性;而客观过错的标准比较灵活,主要由审判人员掌握;⑵违法原则在解决共同过错或混合过错致害的赔偿问题时不如客观过错原则简洁、明了。
15、我国国家赔偿法采用违法归责原则的理由是什么我国国家赔偿法之所以采用违法归责原则,是因为该原则作为归责原则具有下列优点:(1)克服了过错责任的不同确定性。
过错责任虽然作为法律责任的基础,具有法律责任的功能,但在具体责任的确定上具有弹性,人们很难把握实施侵权行为时的主观状态,同时举证责任在被告方,被告方实施侵权行为时的主观状态依赖于被告方的举证。
因此,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也存在着难以全面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西方国家在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的同时也不得不采用其他辅助性的归责原则,用来弥补不足。
违法责任原则提供了承担责任的具体依据,即不管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人主观态度如何,只要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就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2)强调了行为的合法性。
法律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在社会中建立秩序,规范权力的运行,保护公民权利。
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受法律规范所约束,行为的合法性与违法性直接与法律责任相联系。
这就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尽量使自己的行为与法律规范保持一致,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尽到法律要求注意的程度。
适用违法归责原则,与当代法治国依法治国家的要求相适应。
(3)具有可操作性。
违法归责原则是较为单一的归责原则,简单明了,与违法(不法)及过错原则相比,更便于操作。
违法(不法)及过错原则采用双重标准确定国家赔偿责任,不仅未能避免过错原则在主观判断方面的困难,而且双重标准意味着缺少任何一个标准,都不发生赔偿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违法(不法)及过错原则限制了受害人的求偿权,降低了受害人获得赔偿的可能性。
(4)将各种法律责任的承担及其免除联系起来。
在国家众多的法律中,各种法律规定了不同形式的法律责任和不尽相同的免责事由,只要某一法律对一行为认定合法,那么该行为不会导致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在另一方面,只要某一法律对某一行为设定了免责条款,那么这一行为同样不会导致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5)违法归责原则以违法执行职务作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排除了对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给以赔偿的可能性,将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严格区分开来,有利于分清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限,做到区别对待。
无过错原则只强调损害结果的发生,而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不区分执行职务的行为是否合法,混淆了国家赔偿与补偿的区别,与国家承担责任的能力不符合。
16、试综述学术界关于违法归责原则的缺陷的认识。
纵观中外学者对违法归责原则的批判,结合我国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