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筑施工图纸防雷设计审核程序
建筑物防雷设计图纸的审核

设备 , 具体 应 根 据建 筑 物 性 质 、 备特 征 、 出管 线 等 因 素 设 进
设 计屏 蔽措 施 , 以发挥 良好 的屏 蔽 、 电位和 接地 效果 。 等
25 过 电 压 保 护 .
建 筑物 各 部位 的 电子 设备 等 方面 内容 , 根据 建 筑物 雷 击 风 险评 估 结 果和 当地 的雷 击 环 境 , 定 建 筑物 是 否 需要 安 装 确
24 防雷击 电磁脉 冲 .
度提 出 几点 具体 的审 核要 点 , 进行 简单 分析 , 并 以期 达 到设
计防 雷装 置 的科学性 、 规范性 和安 全性 。
1 现场 勘察
设 计笼 式避 雷 网 , 可有 效防 御雷 电电磁 脉冲 干 扰 。 随地
取 材 设 计成 法 拉 第 笼 , 可屏 蔽建 筑物 内部 的 各 种 电子 信 息
雷 电防 护包 括 外 部 防雷 和 内 部 防雷 2个 部 分 , 主要 设 计 接地 散 流 、 电位 连接 、 流 引下 、 效接 闪 、 等 分 有 屏蔽 防 护 、 合 理布 线 等 防护 措 施【 在 审 查建 筑物 防雷 设 计 图纸 前 。 l 】 。 须 进行 现场 勘 察 。 勘察 内容 包括 建 筑环 境 、 目整体 结 构 以及 项
随 着社 会 的发 展 . 们 对 生活 生 产 安 全 的要 求 越 来越 人 高。 在经济 建设领域 , 进 的信 息化 技术 设备得 到普 遍应 用 。 先
施的高度和安装位置 ; 建筑物高度超过各类防雷设计滚 ②
球 半 径 情 况 。 均 压 环 设在 滚球 半 径 高 度 以 上位 置 , 整 将 使
消 防联 动 、 有线 电视 、 全监 控等 系统 的防雷 保护 。 安
新建建筑物防雷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一、办理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按下述要求到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或大连市雷电防护中心办理申报手续:1、提交报审的图纸资料:①总平面图;②建筑图(一套);③电气图(一套);④采用的防雷产品技术性能资料;⑤防雷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复印件)。
2、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3、按辽宁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交纳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费用。
二、防雷设计审核:1、市雷电防护中心在收到防雷设计图纸后,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设计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签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建设单位可持审核书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窗口)办理施工许可证。
2、防雷设计经审核不符合国家防雷技术标准和规范,审核部门签发《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建设单位应按《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的意见、要求,修改设计方案;修改完后,按照原审核程序重新报审。
三、防雷装置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办理完施工许可证后,工程施工进度在以下环节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市雷电防护中心,以便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施工监督、检查。
市雷电防护中心若发现施工中存在问题下达《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整改完后,市雷电防护中心进行复查。
1、基础接地,在完成柱、承台、地梁的搭接,浇灌混凝土之前;2、人工接地体,在焊接完成封土之前;3、首次均压环焊接完成时;4、各予留接地点焊接完成时;5、封顶,屋面防雷装置焊接完成封装之前;6、已下发《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整改完后。
四、防雷工程竣工总验收:1、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竣工后,建设单位提前三天填写《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向市雷电防护中心提出总验收申请。
市雷电防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总验收。
2、经验收合格后签发《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报告》及《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合格证书》。
3、经验收后若存在问题,市雷电防护中心下发《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建设单位应按《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的要求整改,整改完后,进行复查,直至合格后方能签发《合格证书》。
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须知

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须知
二、许可程序和办理期限
1. 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
许可机构在收起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 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受理回执》。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2.许可机构在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核准
防雷装置设计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按有关审核手续,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施工单位按照经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在施工中需要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的,应当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设计审核。
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申请单位进行设计修改后,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设计审核。
大埔县气象局
电话:0753--5591368。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乙级、丙级资质认证)事项须知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乙级、丙级资质认证)事项须知一、审批事项名称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认证(乙级、丙级资质认证)。
二、审批依据《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6月20日发布)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专业从事防雷电装置设计、安装、检测的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从事防雷电装置设计、安装、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2004年12月16日发布)第十二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实行资质认定制度.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并实行分级管理。
甲级资质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认定;乙级和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2005年1月28日发布)三、申请审批事项需具备的条件1、独立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企业法人,并且遵纪守法,社会信誉好;2、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3、丙级、乙级资质单位的高级技术人员分别不得少于1名、2名,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得少于3名、4名,并均应具有一定数量的辅助技术人员;4、丙级、乙级资质单位的企业注册资金分别不得少于50万元、80万元;5、申报乙级资质的单位近三年来完成二十个以上第三类建(构)筑物综合防雷工程,防雷工程总营业额不少于四百万元,至少有两个防雷工程项目的营业额不少于五十万元;6、申报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已经取得丙级资质,且近三年年检连续合格,所承担的防雷工程,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7、必须建立一套全面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并能有效地实施;8、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设计、施工设备;9、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规范、标准化资料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10、防雷产品生产、经销、研制单位不得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
四、申请审批事项需提供的材料1、正式申请报告、单位基本情况;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人组织代码;4、专业技术人员简表,其中外聘人员应注明是专职或者兼职及原工作单位等情况,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须提供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及省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5、申报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近三年来实际完成的主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项目表;6、申报乙级资质的单位必须出具三个以上防雷工程的用户使用证明;7、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装备、管理制度、工程设计或者施工实施的细则等;8、防雷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管理基本内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工程质量管理评定办法等;9、申报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两个已完成的防雷工程全套技术资料,包括勘察报告、设计方案、合同、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记录、预算、决算、验收报告、用户意见等;10、申报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由气象主管机构发放的已完成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1)设计单位和⼈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原件。
法定代表签名或签章,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加盖申请⼈公章或签章(多页加盖骑缝章)《⼯程设计资质证书》或《防雷⼯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必须具备防雷或建筑设计资质;须提供设计⼈员及总负责⼈员资格证,负责设计的⼈员必须具备防雷、建筑或电⽓专业资格的其中⼀项资格,资格证书上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和建设单位公章。
图纸加盖出图印章、建设⽅公章。
图纸包括:总平⾯图,防雷设计说明,基础防雷平⾯图,转换层防雷平⾯图(若有),均压环防雷平⾯图(若有),天⾯防雷平⾯图,施⼯⼤样图,SPD设计图或涉及SPD设计的配电系统图(若有),建筑⽴⾯图(正⽴⾯),玻璃幕墙及⾦属构架的等电位连接图(若有),其它⼯业流程装置的防雷装置设计图(若有)。
其他与防雷建设有关的施⼯图(电⽓、消防、煤⽓、⾦属构架⼤样、⽣产⼯艺流程图等)(若有)加盖申请⼈公章或签章;整改项⽬可不提供总规划平⾯图,提供由建设单位提供的项⽬整改证明,并加盖公章或签章;⽆法提供总规划平⾯图的项⽬,须提供建设证明⽂件)。
原件。
只在审批部门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防雷装置技术评价环节当中作参考使⽤。
申请⼈领取⾏政许可决定结果的时候,退还与申请⼈。
三、办理流程⽹上办理流程1.申请。
申请⼈登录⼴东省⽹上办事⼤厅肇庆市封开分厅(⽹址:/portal/index.action)提出申请,上传电⼦材料。
2.受理。
接收⼈员对材料进⾏预审,在5个⼯作⽇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电⼦版《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电⼦版《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材料补正通知》。
预受理后,申请⼈按约定⽅式⾃⾏向封开县⾏政服务中⼼⽓象办事窗⼝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员当场与⽹上电⼦材料审核⽆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
南宁市气象局防雷行政审批程序

南宁市气象局防雷行政审批程序1南宁市气象局防雷行政审批程序一、进驻大厅我窗口是2002年1月4日南宁市气象局按照市政府的规定派驻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的。
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378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4、《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条例》第二十二条5、《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五条6、《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三、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办事指南1、新建防雷装置设计报建咨询、发放表格、准备资料(办证大厅气象局窗口办理)建设单位提交文件内容(施工图及登记表)a)电气设计说明;b)基础防雷平面图;c)天面防雷平面图;d)配电系统图(高压、低压、动力);e)弱电系统图(电视、电话、网络、消防)f)均压环设置图(中间层防雷平面图、中间层等电位图);g)立面图(前后左右四个立面);h)总平面图;2、受理报建(办证大厅气象局窗口办理)3、设计审核,出具修改意见4、设计院根据修改意见出具修改通知,再次送审5、出具《南宁市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书》6、施工质量监督与分段验收(由客户通知)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装置合格证》(由客户通知)具体步骤:1、报建单位到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气象局窗口领取并填写《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登记表》。
2、将《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登记表》一式2份。
及所需图纸交到气象局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受理回执单并开具收费通知单。
3、审核科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出具《防雷设计审核意见书》。
4、报建单位根将意见书交给设计单位根据我方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5、经设计审核符合国家有关防雷设计规范要求的到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气象局窗口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书》、《南宁市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
中国气象局第1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中国气象局第1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申请单位应当向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总规划平面图;(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防雷及接地安装工程监理流程

防雷及接地安装工程监理流程一、计划编制:1.确定项目的目标和要求,并与业主进行沟通。
2.制定监理计划,包括工程的起止时间、主要工序、监督检查点等内容。
3.编制监理任务书,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指定监理人员。
1.审查工程设计文件,包括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的设计方案。
2.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如国家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
3.提出设计修改意见,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
三、施工图审查:1.审查施工图纸,包括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的布置图、施工图图纸等。
2.检查施工图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3.提出审查意见,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
四、施工现场监理:1.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和设备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如场地平整度、设备状态等。
2.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包括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的安装、测试等。
3.对施工中的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五、竣工验收:1.进行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的验收,包括功能测试和安全性评估。
2.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如验收报告、图纸等。
3.准备验收报告,提出合格意见或整改意见。
六、监理报告:1.编制监理报告,记录监理过程、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2.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提供监理报告,汇报工程的进展和质量情况。
3.推荐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奖励或处罚措施。
以上是防雷及接地安装工程监理流程的大致步骤,具体的实施过程还需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保障工程安全与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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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施工图纸防雷设计审核程序
一、建设单位提交资料
⒈包括防雷设计图纸,总规划平面图(经规划部门批准),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其它与防雷建设有关的设计图(电施、水施、消防、电视、金属构架大样等),工业建筑物应有生产工艺流程图、物料存储方式、危险品场所分布等资料,储罐应提供:材质、壁厚、存储物形态、存储工作压力数据等
⒉防雷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二、建设单位填写《防雷工程开工报审表》
三、避雷装置安全技术检测站对图纸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填写《防雷设施
设计审核书》
四、建设单位按物价文件的收费标准缴纳审核费
五、领取《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凭《审核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
工手续
六、避雷装置安全技术检测站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并
出具监理报告
七、工程验收
⒈防雷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避雷装置安全技术检测站进行综合质量检测,然后到避雷装置安全技术检测站办理防雷设施验收资料。
⒉申请防雷设施优良工程评定的单位,需填写申请表格,经县避雷装置安全技
术检测站派员复核后审批。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行政许可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
三、类型:行政许可
四、申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受理范围:
(一)、燃油、燃气管道铺设工程,贮存设施建设安装工程的消防设计方案;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内
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三)、在燃油、燃气管道等易燃易爆场所或者附近施工的消防安全保护方案。
五、申报材料:
建筑工程项目申报审核应提供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安装自动消
防设施 );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doc
2、用地红线图及必要的文字说明材料(只针对易燃易爆工程项目选址时要求提供);
3、建筑施工图纸(含建筑总平面图和建筑工程水、电、暖通等专业的施工图纸);
4、高层民用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甲、乙类生产、储存项目及其它设有自动消防设
施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
内装修工程项目申报审核应提供以下材料 :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设
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装修施工图纸(含装修平面图、立面图、吊顶图、电气设备线路布置图、空调风
管走向平面图、消防配置设备布置图等);
3、装修材料的防火燃烧性能检测报告。
六、审核程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接受材料→消防大队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审批→发《建筑
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七、审核时限:
消防机构在接到申报材料后, 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制发《行政许可受理意见书》,受理后对于一般工程在15日内制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对于重点工程、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场所、火灾危险性大和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在30日内制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对于内装修工程在7个工作日内制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对于工程选址的在5日内派员实地勘察并于7日内
制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行政政策性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有:
1、建设单位关于施工图审查的申请
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3、城市规划部门规划意见(复印件)
4、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6、勘察设计招投标备案表(复印件)
技术性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有:
1、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两份)
2、结构计算书及相应的数据文件软盘
3、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送审通知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特殊重点工程分送相关部门专项进行审查:1、部分工程由抗震部门专项审查;2、特殊消防工程由消防部门专项审查;3、独立人防工程由人防部门专项审查;4、涉及专业环保项
目由环保部门专项审查。
)
施工图审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审查报告,政策性和技术性审查合格的,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