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审核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物价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落实价格行为合法合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物价的制定、审核、调整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执行物价审核管理工作,确保价格合理、公平、透明。
第四条物价审核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合规原则,加强内部监督,防范风险。
第二章物价审核流程第五条物价审核分为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两个环节。
第六条内部审核:医院各科室应当按照医院内部规定,对所属服务项目的价格进行审核,确保价格合理合法。
第七条外部审核:医院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定期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物价审核应当公开透明,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第九条物价调整应当经过审核机构的审批,并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物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物价调整过程有据可查。
第三章物价审核原则第十一条物价审核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依法原则。
第十二条物价应当由市场调节,保持适度竞争,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物价审核应当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不得干预价格形成过程。
第十四条物价审核应当维护患者利益,合理控制医疗服务价格。
第十五条物价审核应当注重价格稳定,避免价格波动对患者造成不利影响。
第四章物价审核责任第十六条医院领导应当加强对物价审核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物价审核管理职责,按规定审核价格。
第十八条专业机构应当承担物价审核的专业责任,提出具体建议。
第十九条患者应当积极参与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第二十条物价审核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原则,确保审核工作的机密性和独立性。
第五章物价审核监督第二十一条监督机构应当对医院的物价审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二条各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医院的物价审核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私立医院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预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
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者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
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
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 4 个,配备工作人员4 名,其中部长1 名,会计 2 名,出纳1 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各医疗分支机构普通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私营医院规章制度模板下载

私营医院规章制度模板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私营医院的管理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私营医院应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医疗服务管理规定、医德医风规范、患者权益保障等规章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疗秩序。
第三条私营医院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该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医院和患者权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私营医院设立董事会、医务委员会、院长办公室等管理机构,分工负责,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董事会由医院股东组成,负责监督医院的经营管理,保障医院的稳定发展。
第六条医务委员会由医院医务人员组成,负责医院的专业事务管理,制定医疗服务规范和标准,推动医院的各项医疗工作。
第七条院长办公室是医院的执行机构,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私营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医院的发展。
第三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九条私营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设备和医疗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聘请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协助患者解决医疗纠纷。
第四章医德医风规范第十三条医护人员应当恪守医德,尊重生命,尊重患者的人格和隐私,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勤勉尽责,不得违法违规,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徇私舞弊。
第十五条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工作纪律,确保医疗秩序的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改变诊疗方案,不得私自处理医疗废物。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权益,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收费价格备案制度(2篇)

收费价格备案制度根据____市物价局以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规定:“医疗服务价格备案制度虽然民营医院可以自主定价,但它们应将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报所在区县物价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在____卫生信息网上公示。
民营医院自备案起半年内不得提高医疗服务价格。
半年后,如需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需重新备案。
”我院对除药品以外的所有收费项目实行备案制度,并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一、管理规定:1.对所有现行的收费项目上报区物价局、区卫生局备案,并上网公示;2.承诺自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不提高医疗服务价格;3.如有需要提高的服务价格在半年后重新备案;4.对于新增加的服务项目,要经过财务部门的精密核算并参考周边医疗机构的标准制定科学的收费标准,在向区物价、____部门备案后执行;5.财务科是本制度的具体执行部门,本工作由院长办公室领导实施。
二、要求:1.院内各科室须遵守上述规定,不得自行修改项目价格、不能不经备案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更不能改变项目名称变相收取费用;2.按照备案后的价格标准指定本院的收费标准汇编,并下发到各相关科室,各科室严格遵照执行,不得分解项目收取费用;3.各科室在拟开展新项目时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科室自身特点,提前上报财务科,由财务科进行成本核算后指定收费标准,经院部批准进行备案后方可执行。
明码标价制度根据“民营医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明码标价制度,将常用医疗服务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和药品零售价格在医院收费窗口等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张贴价目表、价目本等方式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可配备触摸式电脑提供所有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标准,方便患者查询,做到收费公开、透明”的要求,制定如下制度:一、对本院的所有收费标准按照要求在一楼大厅进行公示;二、一楼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采取滚动形式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公示:三、一楼大厅进门右侧设置两台触摸式电脑,内置收费标准,以便患者查询;四、公示的内容包括常用医疗服务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和药品零售价格、生产厂家、规格等;五、医院信息部门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由财务科监督执行;六、信息部门要按照要求对相关软件硬件进行维护、并对调整后的药品价格以及其他收费标准及时在公示设施上进行调整。
医院价格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价格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价格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社会需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价格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项价格的制定、调整、公布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价格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价格合理、公平。
第四条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医院各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制定价格管理政策。
第五条医院价格管理应遵循市场调节、合理定价、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原则。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价格管理制度,保证价格公开透明,确保各项价格符合法律法规。
第七条医院价格管理应与医院经济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相衔接,形成协同发展的格局。
第八条医院价格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以满足医疗服务需求。
第二章价格管理组织第九条医院应设立价格管理部门,负责医院价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十条价格管理部门应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制定价格管理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价格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价格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医疗服务价格信息,跟踪市场价格变动,及时制定调整价格政策。
第十二条价格管理部门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价格违规行为,确保价格合理公正。
第十三条价格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医院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价格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三章价格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医院价格管理流程包括价格制定、调整、公布等环节。
第十五条医院价格制定应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成本、市场需求、患者支付能力等因素。
第十六条医院价格调整应经过充分调研、评估和论证,确保价格变动合理,符合法规。
第十七条医院价格公布应遵循透明公开、明码标价的原则,确保患者了解价格信息。
第四章价格管理监督第十八条医院价格管理应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定期对医院价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医院应接受上级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确保价格管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第二十条医院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患者关于价格问题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医院价格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价格管理工作情况,确保价格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医院调价管理制度

医院调价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论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价格管理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设置价格,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合理用药和成本控制,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医疗价格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发〔2012〕50号)、《医疗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2〕82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调价,是指医院为符合政府批准和规定的价格管理政策,根据市场变化、成本、服务质量等因素,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材料价格进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综合医院。
第二节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四条医院价格调整应当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成本和支出情况、维持医院正常运转和改善服务品质的需要。
第五条医院价格调整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医院价格调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患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医院价格调整应当充分听取患者意见,依法合理合法权益。
第八条医院价格调整应当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确保医院与患者的正常交流和沟通。
第九条医院价格调整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证调价程序公开透明。
第十条医院价格调整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组织和履行调价决策程序,确保调价程序合法和经济效果最大化。
第三章医院价格调整程序第十二条医院价格调整必须经过医院价格调整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医院价格调整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医疗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医疗财务管理部门、患者代表等部门组成,负责价格调整决策和执行的工作。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设立医院价格调整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价格调整方案,协调、监督和评估医院价格调整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价格调整委员会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合理、保障患者合法利益的原则,听取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医疗财务管理部门的意见,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依法进行决策。
第十五条医院价格调整委员会应当制定规范调整的开展及应急、应对措施,以确保价格调整的稳定和有序。
第十六条医院价格调整委员会应当在调整前,组织制定价格调整方案,并发布方案征求意见,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
医院调价管理制度

医院调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管理,维护医院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医疗市场价格变化以及医院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医院调价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调价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西药、中药、医疗器械、医疗诊疗项目等。
第三条医院调价管理应遵循合理、合法、公平、透明、稳定的原则,确保调价合理合法、操作规范。
第四条医院调价管理应当与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益挂钩,不得为了提高收入而随意调高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必须以患者利益为核心。
第五条医院调价管理应当注重社会效益,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医院定价机制的公正和透明。
第六条医院调价管理应当与影响因素的变动相适应,及时调整定价政策,确保医院的健康发展。
第七条医院调价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内部审计、外部监督,确保调价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医院调价管理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提高患者对医院定价管理的信任和满意度。
第二章定价原则第九条医院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原则应当遵循合理成本、市场需求、质量保障、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十条定价原则应当坚持价格公开、透明、稳定,不得操纵价格、虚报价格、哄抬价格、降低价格来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第十一条定价原则应当遵循医疗服务回报原则,将医疗服务的效益、质量纳入定价考量范围。
第十二条定价原则应当重视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水平和满意度,创造更有价值的医疗产品和服务。
第十三条定价原则应当遵循医保政策,不得随意调整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得违法违规定价。
第三章调价程序第十四条医院调价应当征求医院领导班子的意见,经医院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医院调价应当事先发布通知,告知患者和社会各界,并在医院公共区域公示调价通知,做到公开透明。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报告调价决定,接受外部监督。
民营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1、医院所有价格是收费工作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财务部
设有专门的物价管理员,从事医院物价收费管理、监督工作。
2、医院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国家药
品价格规定执行。
所有收费内容统一在计算机中心进行设置,杜绝其他科室随意调用、变动项目。
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或重复收费等行为。
3、对于科室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由科室写出书面申
请报财务部由专人审核备份后,由计算机中心进行维护。
对于科室有新增特殊材料项目的,严格按照医疗服务项目《特殊卫生材料库》的内容执行,加价部分也要按省医疗服务项目比例计价加收。
4、定期下科室检查价格记费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有新增和调价项目及时维护。
定期召开各科物价员座谈
会,了解和解决记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以后的工作有何建议。
5、及时处理患者及其家属对违规收费的投诉,要求热情
接待,耐心听取,不能当时解决的,3个工作日内解决并答复患者。
同时医院根据性质及清洁轻重对相关科室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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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1、医院所有价格是收费工作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财务部
设有专门的物价管理员,从事医院物价收费管理、监督工作。
2、医院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国家药
品价格规定执行。
所有收费内容统一在计算机中心进行设置,杜绝其他科室随意调用、变动项目。
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或重复收费等行为。
3、对于科室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由科室写出书面申
请报财务部由专人审核备份后,由计算机中心进行维护。
对于科室有新增特殊材料项目的,严格按照医疗服务项目《特殊卫生材料库》的内容执行,加价部分也要按省医疗服务项目比例计价加收。
4、定期下科室检查价格记费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有新增和调价项目及时维护。
定期召开各科物价员座谈
会,了解和解决记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以后的工作有何建议。
5、及时处理患者及其家属对违规收费的投诉,要求热情
接待,耐心听取,不能当时解决的,3个工作日内解决并答复患者。
同时医院根据性质及清洁轻重对相关科室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