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结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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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法论文2800字_有关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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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法论文2800字_有关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有关税法论文2800字(一):浅谈税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倾斜保护摘要:在国内目前的经济体制下,大型国企是我国经济的保障和主要力量。

但毋庸置疑的是,中小企业也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并逐渐成为国内经济发展体系中的重要支柱。

在中小企业中有一部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类企业对我国科技产业的进步和发展有着关键作用。

我国税法中的相关条款也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所保障和倾斜。

因此,就我国目前税法体系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税务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且以当前政策现状为基础,提出在税法层面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保障的策略,以期为优化我国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的税收政策提供思路借鉴。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法;倾斜保护引言当下,国内税法体系对科技型中小商业主体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帮助和倾斜保障,其中的主要体现是“企业所得税法”以及“MSPA促进法”其他相关制度、法律、法规。

上述这些制度或法律法规正在对保障的控制模型进行探讨和研究。

通过这些税收相关制度,可以有效助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进一步提升其竞争力,降低其运营成本。

政府税收相关部门给予其一定程度上的帮助和支持,使其发展可持续化。

但是就目前的客观情况而言,相关优惠政策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与缺陷,使对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保障作用有所降低。

中小型商业主体,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商业主体业在目前的环境下生存和发展条件仍然较为困难。

在资金层面上,科技型中小商业主体在发展阶段的初期急需资金支持和进入进行科技产品的研发工作,但是往往科技型中小商业主体又在发展资金投入层面存在困难,大部分商业主体都是通过天使投资进行筹融资。

在产品收入层面,科技型中小企业真正想获得盈利极为困难,这是由其性质决定的,科技产品本身就需要长时间的研发,在投产以后,又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来推广其产品,打开消费市场。

因此,在众多不利条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不佳,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在税收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个人所得税论文

个人所得税论文

个人所得税论文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所得收入征收的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在当前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出来。

本论文针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从法律、社会、经济和政治等多个角度探讨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和发展历史个人所得税是指针对个人在一定时间内取得的所得收入征收的税款。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起步于1950年代,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当前已基本形成了以综合税制为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基问题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间内所获得的所得收入。

针对个人所得税的税基问题,本论文主要分析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范围和标准。

2、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和避税情况。

3、个人所得税征收保障措施的完善情况。

三、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化和改革个人所得税的制度优化和改革是当前税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为以更公平、合理、简明、易行的方式收取个人所得税,本论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构建个人所得税的分类征收机制。

2、针对不同收入层次建立不同的优惠政策。

3、优化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和计算方法。

四、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收入中的重要性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于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如何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贡献率成为了需要探讨的问题。

五、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分析与国际上的发达国家比较,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偏高,并且针对高收入人群税率更高。

针对个人所得税在国际上的发展和变化,本论文主要分析以下几个方面:1、国际上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现状和发展趋势。

2、国际上不同国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和计算方式。

3、针对国际经验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参考和借鉴。

案例分析:1、某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误缴情况的应对措施。

2、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避税问题及其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3、个人所得税票据的开具问题及其管理方式分析。

关于税法方面的论文怎么写(2)

关于税法方面的论文怎么写(2)

关于税法方面的论文怎么写(2)推荐文章浅谈财政学论文开题报告热度:有关增值税的认知论文范文热度:营改增税收筹划论文怎么写热度: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硕士论文范文热度:浅谈进口关税研究相关论文热度:税法论文篇三:《税法宣传税收政策》一、税法、税收与民生的关系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今年4月是我国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今年的税收宣传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该主题充分说明了我国“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的税收本质。

税收是国家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最基本资金来源,2008年汶川大地震所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令世人震惊,没有国家税收所形成的巨大财力支撑,是不可能取得令国人感动的抗震抢险成绩,也不可能投入预估达2600亿元的财力资金去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二、我国税法宣传中存在的问题1986年起,全国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这对于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提高广大税务干部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推进依法治税,营造全国税收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199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使我国的税法宣传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对于普及全民税收知识,进一步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风气,取得可喜的税收成绩,起到积极作用。

但是,税法宣传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任务,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应该清醒地认识税法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如下:1、税法宣传过于形式化当前,我国各级税务机关所举办的税务知识咨询、发放税法宣传品、开展税法知识讲座等宣传活动,大部分还是在城镇和人员聚居比较集中的场所,而在人员居住比较分散的广大农村,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少之又少。

税法课程论文总结范文

税法课程论文总结范文

摘要:税法作为一门法律学科,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论文通过对税法课程的学习,对税法的基本概念、税种、税收法律关系、税收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总结了税法课程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以期为今后学习和研究税法提供参考。

一、税法课程概述税法课程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主要研究税收法律关系、税收征收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学习税法,学生可以了解税收的基本概念、税种、税收法律关系、税收征收管理等,为今后从事税收工作或法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税法课程主要内容1. 税法基本概念税法基本概念包括税收、税法、税收法律关系等。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依法对纳税人的财产和收入进行无偿征收的一种手段。

税法是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因税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 税种税种是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本课程对各种税种的征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3. 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因税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课程从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等方面分析了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4. 税收征收管理税收征收管理是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征管主体、税收征管程序、税收征管手段等。

本课程对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原则、税收征收程序、税收征管手段进行了深入探讨。

三、税法课程学习方法1.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税法课程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学习税法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学习过程中,要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了解税收实际案例,提高运用税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注重教材和法规学习税法课程教材是学习税法的基础,要熟练掌握教材内容。

同时,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了解最新政策。

3. 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课堂讨论是学习税法的重要环节,通过参与课堂讨论,可以加深对税法知识的理解,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纳税筹划结课论文六篇

纳税筹划结课论文六篇

纳税筹划结课论文六篇纳税筹划结课论文范文1一、存在的问题(一)教材内容滞后,内容框架侧重于税务会计税收法规和相关法律制度是不断更新和完善的,但是教材的依据是截至收稿日期的税收法规,对于后续的变化很难在教材中进行体现。

税务会计是对税法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结合运用,一旦税法发生变化时,与该税法有关的详细会计处理有时无法在会计准则中进行同步变更,这就存在着税法与会计准则相脱节的问题。

另外,从教材的内容框架来看,现行的教材较偏重于税务会计,而有关纳税筹划的篇幅偏小,大部分教材只对基本税种的筹划作了简要介绍,无法达到通过这门课程教熬炼同学税务筹划的力量目的。

(二)传统的理论教学不利于课程的开展由于该课程是理论课,在教学方法上,大部分老师仍采纳讲授法将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相关理论及案例传授给同学,同学被动地接受学问,对于实务或者相应的案例缺少自己分析或动手解决的机会。

该课程的前后理论规律性较强,部分税种的计算公式较为繁杂,涉及到税务筹划内容时更需要综合地分析过程,假如仅采纳理论讲授的方式,同学不动手参加到课堂中,无法真正地领悟学问之间的联系以及各种税务筹划方法的运用。

在教学模式上,大部分学校仍旧采纳老师一人讲解,同学被悦耳的这种满堂灌的教学组织形式。

即使是在后期关于税务筹划内容或者案例的分析时,传统的课堂教学也是老师讲授案例,同学无法充分地调动同学的乐观性,更不用说参加到课堂争论中。

所以,传统的理论教学带来的教学效果不佳,老师应当乐观思索让同学能够融入课堂教学的方法,真正地将税务会计理论学问及纳税筹划技能传授给同学。

(三)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不适用于同学筹划力量的培育课程的考核是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检验同学学习状况以及老师教学水平的标准之一。

从《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这门课程来看,大部分的考试依旧采纳的是传统的理论考核方式加上平常考勤,理论考核常以开卷或者闭卷的试题方式进行,且占考核成果的较大比重。

在这种考核方式下,同学可能纯粹为了考试而突击,最终的成果无法体现出同学平常对课程的把握程度,也无法达到培育同学纳税筹划力量的目的。

税法论文

税法论文

个人所得税浅析学生姓名:梁茂翔内容提要: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对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纳税群体增多和税额的增加,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有些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需要修改与完善。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地位及作用问题及分析建议1 个人所得税的含义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它最早于1799年在英国创立,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这一税种,有近40多个国家以其为主体税种,由于个人所得税在世界税收史上具有税基广,弹性大,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增长等诸多优点,因而正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发展,不仅成为许多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几乎与每个公民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力。

2 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中的地位,主要是指个人所得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根据最新中国税务总局统计资料,200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1737亿500万元,较2003年增收320亿元,增长22.6%,成为中国的第4大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作用主要有: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自动稳定器”功能。

3 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3.1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不确切收入与所得界定不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1]。

即征税的对象是所得,所得与收入不同:“所得”是指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的余额,也称“利润”;“收入”是指个人在一定时期取得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的价值总和;“费用”是指为取得收入而支付的成本费用。

这个“减除费用”,在性质上是为取得收入所作的支出或者说耗费,相当于企业所得税中的成本费用。

但由于每个纳税人的负担和家庭供养人口及地区物价水平等不同,实际耗费不像企业所得税中的成本费用那样容易计算,它只是计算应税所得额时从收入中减除的一个标准数额。

个人所得税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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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论文内容提要: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方面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征管环节存在一定缺陷,征管水平也有待提高。

本文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及征管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对个人所得税改革提出建议及思路,以期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公平收入分配的职能。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公平原则一、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北京市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为例(一)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截至2007年4月2日申报期结束,北京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人数达到25.5万人。

尽管如此,北京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实施过程并不顺利。

据北京市地税局统计,截至3月15日.全市只有13万人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有将近一半的纳税人在申报期截止前的半个多月内才进行了自行申报。

这与税务部门在首轮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过程中政策宣传不到位不无关系。

目前.我国基层税收宣传是加强基层税收征管模式建设的有力手段,但基层税务机关普遍存在着宣传无经费、手段老化、形式简单、效果不佳的问题。

(二)高收入者偷逃税问题严重从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已申报人员的结构上看,工薪阶层成为“主角”.而那些本应成为个税申报“主体”的人,比如私企老板、娱乐明星等高收入群体和那些高收入人群相对集中的行业,反倒是应者寥寥,申报人数相对较少,使得个人所得税变成了调节普通劳动者工薪收入的主要手段,这与监管不严和查处不力等有直接关系。

(三)不同阶层、群体的真实收入不易确定目前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出现法人支付单位“多头开户”普遍化、个人收入主体现金化的现象,同时税务机关的计算机未能实现与海关、企业、银行、商场、工商等外部单位的联网,税务部门所掌握的纳税人纳税信息太少,第三方又不承担向税务部门提供信息的义务,这样,税务机关要掌握纳税人的真实收入是很困难的。

(四)税务机关监督力度不足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过程中,征收部门如何根据管理部门的征前审核.纳税评估以及稽查部门的稽查结论征收税款、收缴滞纳金和罚款.管理部门如何根据征收部门的征收情况和稽查部门的稽查情况实施管理,稽查部门如何根据征收部门的征收情况和管理部门的管理情况选案稽查.以及征收、管理.稽查三者之间的资料如何传递等都存在问题,各机构间的协作不畅,既不利于岗位公平,也加大了税收征收成本。

消费税的论文3000字结课

消费税的论文3000字结课

消费税的论文3000字结课目前国家颁布了诸多关于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适用于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却很少。

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地降低消费税的纳税成本,对于增加企业营业利润,实现其财务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对消费税进行纳税筹划:(一)已纳税款扣除的筹划税法规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进口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而且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

因此企业采购应税消费品,应尽可能从其生产厂家按出厂价购入,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从商业企业购入而额外多支付的成本,而且也可以实行已纳税款抵扣制,降低企业的税负。

同时须注意的是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消费品的用途应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如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用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化妆品等,就可以实行税款抵扣制,而用外购已税酒精生产的白酒,用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汽车则不允许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二)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筹划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其他方面指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集资、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在税法上,用于这些方面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缴纳消费税。

在计算消费税时,计税销售额依次有3种选择:1.按纳税人当月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2.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或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而这3种价格哪种对企业最有利呢?举例如下:假设某摩托车生产企业A只生产一种摩托车。

某月将自产摩托车100辆赠送给摩托车拉力赛赛手使用,属于上述“馈赠”行为,应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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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结课论文
财务管理(3)班
张立红
20134102346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从维护个人的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的重视。

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目前许多纳税人已经从过去偷偷地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为积极的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

但是,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

同时有人不解:“纳税筹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但是筹划本身是不是违反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呢?税收筹划可取吗?”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很有研究的必要。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原因
1、主观原因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是每个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重要目的。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取得个人收入后,税收支出会减少个人辛苦得来的收入,在此基础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都希望减少税收支出,已达到增加人生活储蓄和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

于是,纳税筹划便成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理想选择。

2、客观原因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具有纳税筹划的主观动因之后,其目的并非一定能实现,要是筹划变成现实,还必须具备某些客观条件,税制的完善程度及税收政策导向的合理性、有效性。

只有当前税法规定不够严密或者存在“缺陷”时,纳税人才可能利用这些“缺陷”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纳税筹划。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
(一)工资薪金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从税率表中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

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

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

具体方法有很多,其主要有:
1、均衡收入法
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假如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就越高,从而纳税人收入的平均税率和实际有效税率都可能提高。

所以,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其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不能大起大落,以避免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2.利用职工福利筹划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各档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减少自己收入的方式使得自己使用较低的税率,同时计税的基数也变小了。

可行的做法是可以和单位达成协议,改变自己的工资薪金的支付方法,即由单位提供一些必要的福利,如企业提供住所,这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此外企业可以提供假期旅游
津贴,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提供免费午餐等等,以抵减自己的工资薪金收入
对于纳税人来说,这只是改变了自己收入的形式,自己能够享受到的收入的效用并没有减少,同时由于这种以福利抵减收入的方式相应地减少了其承担的税收负担。

这样一来,纳税人就能享受到比原来更多的收入的效用。

3、费用利用扣除标准差异
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为2000元,劳务所得单次收入超过4000元为20%的费用扣除。

在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而在这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和并就会节约税收,因而对其筹划就具有一定的可能性。

4、利用公积金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可充分利用上述政策,利用当地政府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职工建立一种长期储备
5、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部题的通知》对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作出了新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在计征时,应先将纳税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并据以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按这种方法计算年终奖个人税后所得额可以降低税率,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例:李先生常参加某营业性歌舞厅的歌舞演出,每次一次性取得报酬为60000元,计算李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李先生若非该歌舞厅职员,则: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应纳税额=48000*30-2000=12400(元)
2若李先生是该歌厅的职员,则:应纳税额=(60000-3500)*35%-5505=14270(元)
由上可见,将李先生的工资、薪金转化为劳务报酬,每次可以省下1870元
(二)劳务报酬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1、尽量将劳务报酬分次计算
这样做对纳税人的好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次数越多,纳税人可以减除费用的次数就越多;二是将一次的所得分散成多次,可以降低每次的收入额,防止适用较高的税率。

例:王先生在A公司兼职,收入为每月2500元。

试做出降低税负的筹划方案。

如果王先生与A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其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

其纳税额为:
(2500-800)*20%=340(元)
如果王先生与A公司建立起合同的雇佣关系,来源于A公司的所得则可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额为:
(2500-2000)*5%=25(元)
因此王先生应与A企业签订聘用合同,每月可节省315元。

(三)稿酬所得纳税筹划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对报纸、杂志、
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的规定: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的工资收入和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的做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张先生独立完成一篇著作,获得稿酬10000元,则张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应纳税额=10000*(1-20%)*20%*(1-30%)=1120元
为减轻税负,张先生将其亲友4人加为作者,则10000元稿酬为5人所得,每人2000元,5人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2000-800)*20%*(1-30%)*5=840元
经过筹划后,个人所得税节税280元。

四、总结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很多,纳税筹划中的任何一点对税收法律法规运用的失误,都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对我们来说,始终保持谨慎,不但是一个策略问题,更是一个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应贯彻的战略和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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